第五十四章 民间反腐网: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李松 本章:第五十四章 民间反腐网:法律刀尖上的“舞蹈”

    民间反腐网站的崛起,是我国公民权利意识觉醒的一种表现,但这种觉醒还仅仅是起步,需要健全的法制来精心培育。

    近年来,随着一系列“问题官员”被民间反腐网站拉下马,一些长期处于迷茫或崩溃边缘的举报者、上访者、维权者,似乎从这里找到了一条通向胜利的捷径。

    这些民间反腐网站的创办者,均称办网站的初衷是为公众伸张正义,促使国家法制更完善,并遵循公益性原则,提供一个舆论监督的公共平台。

    但记者调查发现,尽管这些民间反腐网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民主与法制的进步,可其时常发生的诬告、诽谤、干扰案件侦办,甚至招摇撞骗或敲诈勒索等现象,也在严重地损害着自身的声誉。

    日前,记者深入采访了一些民间反腐网站的创办人,以期揭开这些网站的生存状态。

    成为反腐新渠道

    李信案被认为是民间反腐网进入公众视线的标志性事件。早在2004年,号称“中国民间反腐第一人”的李德新,在其创办的“中国舆论监督网”上,连续曝光了山东省济宁市“下跪副市长”李信的违法证据,最终使这名官员被绳之以法。

    从此,我国民间反腐网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活跃于网络世界。

    据北京一位民间反腐网内部人士透露,民间反腐网的全职在岗人员,往往只有网站创办者一人,其他均由聘请的专业人员兼职。这些网站大多有分站点、通讯员、记者甚至主编,并公开向社会征集新闻线索。

    由于这些民间反腐网从业人员行踪不定,一般只能通过网络联系方式找到。记者随便打开几个较知名的民间反腐败网,发现网站负责人都会在网页下方,留有自己的联系方式,比如QQ号码、电子邮箱等。

    2009年10月7日,记者通过朋友认识了北京一家民间反腐网负责人张先生。他告诉记者:“为收集信息,最近忙于各地招聘工作人员,对象是当地媒体的采编人员,让他们兼职为网站进行一些辅助调查。”

    “网站主要还是发举报者、维权者、上访者的线索或来稿。收到后,网站会安排人员进一步调查核实。”张先生说,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先以网站名义给相关地方或部门发函,附带拟发稿件并要求回复。“这些地方或部门害怕曝光,接到函后往往都会及时处理。”

    记者了解到,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民间反腐网就会发稿,然后告知上访人把网页打印出来,到相关部门反映。对情况比较严重的,网站也会做跟踪报道,协调一些相关的兄弟网站转载,尽量扩大影响力。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约有57%来自群众举报。其中,通过网络举报、揭露贪官更是成为民间举报的主要形式之一。

    “民间反腐网举报是民意推动司法实践的成功尝试,是对监督机构很好的补充。”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成言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众维权渠道不畅通,是这些网站应运而生的主要社会原因。凭借网络优势,民间反腐网能在传统媒体之前先声夺人,以给传统媒体提供素材等方式,配合传统媒体履行舆论监督作用,在查处和打击腐败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低门槛下的鱼龙混杂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目前民间反腐网从业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效管理,以至有的网站不时出现诬告、诽谤,以及从业人员对当事人敲诈和勒索等现象,使得这一反腐渠道的作用打了折扣。

    “大多数民间反腐网仅要求举报人对内容负责,网站限于人力和财力,不能核实材料真假。”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间反腐网负责人告诉记者,有的网站仅仅让当事人在相关证据上按手印、签字就可以。“举报人称其所述内容属实,网站就会发表。”

    “民间反腐网的举报是开放式的,每一个进入该网站的人,都能看到所举报的内容。如果内容失实,对被揭者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北京一名经常浏览民间反腐网寻找报道线索的报社记者称,“这些网站发表的东西,有时与事实出入较大,已造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甚至构成诽谤。”

    “网站信息的公开化和受众的大众化程度很高,相关信息容易过早暴露,使被揭者转移财产、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对付纪检部门的调查,从而给案件查处带来更大难度。”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些网站有的虽冠有‘中国’头衔,但大多数未经批准。”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尹韵公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中国’二字打头开办的网站,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大多民间反腐网并没有办理任何相关手续,也没有网络经营许可和网络出版许可。”

    据记者了解,我国的这些民间反腐网,都没有正式的新闻采编资格。而他们所发放的“记者证”,通常是自行印制的,上面只有网站的钢印,并非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正规记者证。

    正因为准入门槛低,以至有些民间反腐网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操作现象屡见不鲜。比如借维权之名,向举报者索取巨额酬劳。更为恶劣的是,还有人拿着举报材料去敲诈和勒索被举报者。

    据报道,2008年7月25日,河北省唐县警方侦破“中国法治网”假网络记者诈骗案。该网络已发展80余名假记者,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其实早在两年前,就已出现“中国投诉网”记者涉嫌诈骗,涉案金额高达380万元。

    复旦大学社会学系教授于海曾指出,民间反腐网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有的网站会“误入歧途”,核心问题在于网站所面临的资金、管理等问题都没有很好的解决之道。

    健全法制加强监管

    不少专家认为,要让民间反腐网踏上正途,关键在于其自身发展模式的完善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及时介入,并加强监督管理。

    “从事任何维权一定会涉及经费,一个组织必须将其公益和盈利两部分分开,否则维权的公正性将被人质疑。”李成言认为,“从网站自身考虑,在运营的过程中可以寻求其他部门的支持,这些部门包括政府部门、协会、基金会等各方面。”

    “既然民间反腐网是公益维权网站,就不应从诉求者那里获取经济来源。”尹韵公建议,“可从商业化的角度考虑,通过提升民间反腐网的浏览量,来获取一部分广告收入。政府还可通过鼓励民众向其捐款、减免税收等举措来帮助这些公益机构。”

    有关专家认为,应本着兴利除弊、趋利避害的态度,鼓励、支持和引导合法的民间反腐网举报行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监督,进而鼓励民间反腐网合法举报,打击非法举报的侵权犯罪行为。他认为,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这一行为。

    “官方应对民间反腐网多些支持和理解。”齐善鸿建议,“有关反腐部门应主动与民间反腐网多联系,积极引导其依法规范运作,建立一种相互信任、及时沟通的良好关系,以便随时获取这些来自民间的有价值的举报线索,逐渐形成一股民间与官方密切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的重要力量。”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在我国反腐形势仍十分严峻的情况下,有效地规范、调动和发挥民间反腐网力量参与到反腐败行动中,使官方资源与民间资源形成良性互动,应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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