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有正经事,也有娱乐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萨克雷 本章:第65章 有正经事,也有娱乐

    乔斯和蓓基在赌台前面碰头之后,第二天把自己打扮得特别细心,特别漂亮,很早就踱出门去。关于隔夜发生的事情,他觉得没有必要告诉家里的人,出门时也不要他们陪伴。不久,就有人看见他在大象旅社门口打听着找人。国内有了喜事,所以旅馆里住满了客人。摆在当街的茶座旁边也挤了好些主顾,喝着本国有名的淡啤酒。一间间屋里都是烟气弥漫,乔斯先生神气活现,说着不流利的德国话探问他要找寻的一位客人,旅馆里的人叫他到最上一层楼去。二楼上住的是几个来去各国的小贩,正在把珠宝首饰和各色缎匹陈列出来。三楼上住着赌场里的办事人员,四楼上住着有名的波希米亚杂技团里的乐队,最高的一层楼上全是小间,住着学生、跑街、做小买卖的、乡下人,都是来赶热闹的。蓓基在这里也有个小窝。美人藏身的地方,算它最脏了。

    蓓基很喜欢这种生涯。她和旅馆里的人,像学生、小贩、撑船的、翻斤斗的,混在一起,觉得很自在。她的父母原是到处为家的流浪者,一则出于不得已,二则也是生成的脾气,她继承了这点天性,因此也是野性难驯,喜欢四处漂泊。只要没有勋爵在场,她觉得跟他的向导谈话也非常有趣。旅馆里的喧闹、忙乱、酒味、烟味,犹太小贩说的无聊的闲话,可怜的翻斤斗的卖艺人一派正经自负的态度,赌场庄家的狡滑的谈吐,学生们唱的歌,说的大话,整个旅馆闹哄哄的气氛,合了这个小女人的脾胃,使她觉得快活。甚至于在她运气不好,没钱付账的时候她也很高兴。现在她的钱袋里装满了隔夜乔杰替她赢来的钱,周围的喧哗更使她觉得愉快了。

    乔斯气喘吁吁的走上最后的一层楼梯,鞋子吱吱——的响着,到了上面,话都说不出了。他擦着脸,开始找九十二号房间,因为旅馆的人告诉他,说是他要找的人住在这里。这时对面九十号房间的门开着,一个学生穿了皮靴和肮脏的外衣,躺在床上吸一个长长的烟斗。另一个学生留着很长的黄头发,穿一件钉辫边的外套,款式倒很时髦,只是脏得厉害。他跪在九十二号门口凑着钥匙孔嚷嚷,正在对里面的人求情。

    回答他的是一个熟悉的声音,乔斯一听,身上发起抖来。那声音道:“走开,我在等人呢。我在等我的爷爷呢。我不能让他看见你在这儿。”

    跪在地上的学生一头深淡不匀的黄头发,手上戴着大大的戒指。他嚷道:“英国的天使啊,可怜可怜我们吧。只要你答应一声,在公园的饭馆里跟我和-立兹一块儿吃饭。我们回头吃烤野鸡、浓麦酒、梅子布丁,还有法国酒。如果你不来,我们就要死了。”

    床上的一个年轻公子接口道:“我们必死无疑。”这些话全给乔斯听了去,不过他没有学过这一国语言,因此一句也不懂。

    等到他能够开口说话的时候,就摆出最威风的样子,用法文说:“对不起,九十二号。”

    学生托的跳起来道:“九十二号!”说完,冲到自己房里锁上了门。乔斯听得他和他床上的同伴一起哈哈大笑。

    孟加拉绅士弄得莫名其妙,只得傻站着,幸而九十二号的门自己开了,蓓基探出头来,一脸顽皮的样儿。她一见乔斯,连忙走出来说道:“是你呀!我等了你多少时候了!等一等,再过一分钟让你进来。”她急急的把一盒胭脂,一瓶白兰地酒,一盘子切碎的肉,都藏在被单下面,抿一抿头发,才把客人让进屋里来。

    她披着一件粉红色连头巾的长袍,当它晨衣。这件长袍已经有些褪色,也不怎么干净,上面沾了好些油渍,可是她的胳膊从宽大的袖子里露出来,又白又美,拦腰束着腰带,显得她身材苗条好看。她拉着乔斯的手,把他引到自己住的阁楼里面,她说:“进来,进来跟我谈谈吧。那边椅子上请坐。”她拉着印度官儿的手轻轻一捏,笑着把他按在椅子上。她自己坐在床上,当然留心着不碰瓶子和盆子,如果乔斯坐在床上,说不定就会坐到这两样东西上面去。这样,她坐着和她从前的相好谈起话来。

    她做出亲切关心的样子说:“你一点儿没有变,没有老。不管在哪儿,我一看见你就认得。在陌生人堆里看见老朋友坦白老实的脸儿,我心里就乐了。”

    说句实话,那坦白老实的脸儿那时候的表情却说不上坦白和老实。乔斯心慌意乱,不知怎么才好。他把老情人的古怪的小房间端相了一下,看见她一件衣服挂在床栏上,一件衣服挂在房门的钩子上,帽子遮了镜子的一半,镜子上还搁了一双漂亮的棕色小皮靴。床旁的桌子上一本法国小说,桌上的蜡烛质地很差,不是蜜蜡做的。蓓基起先打算把它也盖在被单下面,结果只把晚上熄蜡烛用的纸罩子藏了起来。她接着说:“我到哪儿都认得你。有些事情是一个女人永远不会忘记的。你是我——我碰见的第一个男人。”

    乔斯道:“真的吗?老天保佑我的灵魂!真是这样吗?”

    蓓基道:“当初我跟着你妹妹从契息克到你家的时候,不过是个孩子罢了。那宝贝儿怎么样啦?唉!她的丈夫是个混蛋。当然啦,那可怜的小宝贝儿很妒忌我。倒仿佛我对她丈夫有意似的!哼!我心里不是另外有人——唉,别说了——别谈老话了。”说着,她拿起破花边手帕擦了擦眼皮。

    她接着说道:“瞧这个地方多怪!像我这样,从前过的是另外一种日子,现在竟会住到这儿来,真想不到吧?乔瑟夫-赛特笠,我经过那么些折磨,受过那么些侮辱,吃的好厉害的苦,有的时候我简直像疯了似的。我在一处地方呆不住,到处流浪,可是总是心酸,总不得安宁。所有的朋友个个都靠不住。个个都靠不住。世界上没有一个是正派人。我做妻子多么忠实,真是普天下找不出第二个。当然-,我当年是因为对于另外一个人怨愤才嫁给他的,那个人——这话我也不说了。我对丈夫那么忠心,他反而作践我,丢了我不管。我是最痴心的妈妈;我只有一个孩子,他是我唯一的宝贝,唯一的希望,唯一的快乐。儿子是我的命根子,是我诚心祷告来的,是上天赐给我——我的幸福。我拿母亲的深情爱着他。可是他们——他们把他从我身边抢——抢去了。”她做出又热情又伤心的姿态,一只手按着胸口,低下头伏在床上半晌不动。

    白兰地瓶子碰在装冷香肠的盆子上,叮当一声响起来,想必是它们两个看见蓓基这么悲痛,心里老大不忍。马克斯和AE*立兹在门口偷听,听得蓓基太太哭哭啼啼,也觉得纳闷。乔斯瞧着老情人这种情形,又感动,又害怕。接着她谈起往事,解释的一套话又简单,又明白,又诚恳。听着她的话,你准会觉得如果真有白衣的天使逃在人间,受到凶神恶煞摧残虐待的话,这纯洁的天使,这无辜的殉难者,就在乔斯面前的床上,坐在白兰地瓶子上。

    他们两人密密的谈了好久,谈得很入港。听了她的一席话,乔斯-赛特笠不知不觉的得到一个结论(蓓基的措辞和态度一点不使他害怕和厌恶)——他发现第一个使蓓基心动的美男子就是他自己。乔治-奥斯本也追过她,当然这件事他做得很不应该,爱米丽亚大概就因此妒忌蓓基,以至于她们两人闹得不欢而散。蓓基本人从来没有和那可怜的军官去兜搭,自从她遇见了乔斯之后,心上总是想着他;不过当然她做了别人的妻子,第一件就是对丈夫尽本分。她向来对得起丈夫,并且至死不变节——至少也要等丈夫死了再说。克劳莱上校住的地方气候出名的坏,所以或许他会一伸腿把蓓基解放出来,还她个自由身子。反正做丈夫的那么狠心,这夫妻的名义只能叫蓓基心上痛恨。

    乔斯动身的时候,深信蓓基是最贤淑、最可爱的女人。他心里盘算着应该怎么帮助她。她的苦难应该到此为止了。她原是上流社会里的尖儿,应该回到从前的地位去。他决定负起责任,把该做的事都担当起来。她得离开那旅馆,找一个安静的房子住下。还得叫爱米丽亚来看望她,照料她。他准备把这件事办好,再和少佐商量一下。蓓基从心里感激他,和他分别的时候掉下眼泪来。大胖子殷勤得很,弯下身子吻她的手。她把他的手紧紧握了一下。

    蓓基鞠躬把乔斯送出自己的阁楼,仪态雍容,仿佛站在自己的宫殿门口。大胖子客人下了楼,马克斯和-立兹便衔着烟斗从他们的小屋里钻出来。蓓基一面嚼着面包和冷香肠,喝着她最喜欢的搀水白兰地,一面对他们两人模仿乔斯,自己取乐。

    乔斯郑重其事的走到都宾家里,把自己刚才听来的动人的故事告诉他,可是对于隔夜赌钱的事却一字不提。蓓基太太在客店里吃她的冷肉早饭,这两位先生就在一块儿商议究竟应该怎么帮助她。

    她怎么会到这小城里来的呢?她怎么会一个朋友都没有,只身在外漂泊呢?小学生们开始念拉丁文的时候,就读到通亚佛纳斯湖①的路怎么容易叫人堕落。我们把她堕落的经过跳过不说了吧。她并不比当年一帆风顺的时候更坏,不过时运差些儿罢了——

    ①亚佛纳斯湖的位置原是坎巴尼亚的一个死火山,湖面常有秽气上升,古时的人把它当作通地狱的进口。

    爱米丽亚太太是个慈悲心肠的糊涂人,只要听得有人受苦,立刻就心软了。因为她自己从来没有干过大坏事,所以她对于罪恶并不像有些饱经世故的道学先生那样深恶痛疾。她不论和谁交往,总是和和气气,说些凑趣的话儿,想法子哄人家高兴。佣人听得她打铃子跑来替她做事,她向他们道歉;店员拿出丝绸让她挑选,她又向他们道谢;她对扫街的行礼,恭维他管的街道扫得干净。这些傻事情,她都做得出来。她这样的人,听得老相识遭到了不幸,当然觉得不忍。虽说有些人的不幸是恶有恶报,这种话她根本不要听。倘或由她制定法律,这世界就得乱成一片了。幸而没有几个女人,至少统治阶级的女人,是像她一样的。照着她的意思,我想准得把所有的牢狱、惩罚、手铐、鞭打、贫穷、疾病、饥饿,都废止得一干二净。她一点性气都没有,老实说,即使有人狠狠的害过她,她也能够不究既往。

    孟加拉绅士把他动人的遭遇讲了一遍,少佐听了却不发生兴趣。他反而很不高兴,对那倒楣的女人下了一句简短而无情的考语,说道:“那个轻骨头女人又来了吗?”他对于蓓基向来没有一丝一毫的好感。自从第一次见面,她的绿眼睛对他看了一眼之后,他一直从心底里不相信她。

    少佐很不客气的说:“那小鬼到哪儿就捣乱。谁知道她是怎么过活的?她凭什么会流落在外国?什么别人虐待她折磨她的话别跟我来说。一个清清白白的女人总有亲友可靠,决不会和家里脱离关系。她为什么跟她丈夫分手?也许你说的不错,他是个声名狼藉的坏蛋,他本来就不是好东西。我还记得那混帐的骗子,可怜的乔治从前不是还上他的当来着?关于他们夫妻分居的事,好像还有些不干不净的话。我仿佛听见过一点风声。”都宾少佐向来不爱听背地里说长道短,竟也这样说。乔斯竭力分辩,说蓓基太太在各方面都是个贤慧妇人,不过遇人不淑,他只是不信。

    少佐的外交手段是出人头地的。他说:“好吧,好吧,咱们还是去问乔治太太,跟她商量一下。我想你总得承认她的判断力不错,关于这些事情应该怎么处置,还是得问她。”乔斯到底没有爱上了妹妹,只说道:“-哼!爱米还不错。”少佐冲口说道:“还不错?喝,我一辈子没见过像她那么品格高尚的人。咱们到底应该不应该去看那个女人,还是等她决定,她说什么,我就照着做。”这可恶的、诡计多端的少佐不是好东西。他以为自己的官司准赢。他记得有一个时候爱米对于利蓓加妒忌得厉害,而且不是无缘无故瞎吃醋。她提起利蓓加的名字,就觉得厌恶和恐惧。都宾心想一个妒忌的女人是决不肯饶恕她的冤家的。他们两人一起走到对街乔治太太的家里去。她正在跟斯脱伦浦夫太太上课,快快乐乐的唱着歌。

    教歌的太太离开之后,乔斯照平常一般,神气活现开言说道:“爱米丽亚,亲爱的,我刚才碰到一件——对了——求天保佑我的灵魂!碰到一件意外的奇遇。我碰见一个老朋友——嗳——你的老朋友,很有意思的老朋友,我可以说是多年前的老朋友。这位太太刚到此地,我要你去看看她。”

    爱米丽亚说道:“太太!谁啊?都宾少佐,请你别把我的剪子弄坏了。”爱米往常把这小剪子用一根链子挂在腰里,那时都宾拎着链子把它的溜溜的转,很有危险戳进他自己眼睛里去。

    少佐很固执的说道:“我很讨厌这个女人。你也没有理由要喜欢她。”

    爱米丽亚激动得很,涨红了脸说:“是利蓓加,准是利蓓加。”

    都宾说:“你猜对了。你是不会错的。”布鲁塞尔,滑铁卢,多少年前的悲伤、苦楚,各种的回忆,一时都涌到爱米温柔的胸中,登时使她坐立不安。她说道:“别叫我去看她。我不能见她。”

    都宾对乔斯道:“我早就跟你那么说。”

    乔斯怂恿她道:“她可怜得很呢,呃——她倒楣极了。她又穷,又没有依靠。她生过病,而且病得很重。她的混帐的丈夫丢下她跑了。”

    爱米丽亚说:“啊!”

    乔斯的手段相当高明,接着说:“她一个亲人也没有。她说她相信你会去帮她的忙。她可怜极了,爱米。她伤心得差点儿发疯。我把人格担保,她的话真叫我感动。我可以说,能够像天使一样忍受那种虐待的,恐怕只有她了。她家里的人对她真狠心。”

    爱米丽亚道:“可怜虫!”

    乔斯压低声音抖巍巍的说道:“倘若没有朋友去照顾她的话,她说她只能死了。求天保佑我的灵魂吧!你知道不知道她在想自杀呀!她随身带着鸦片,我在她房里还瞧见那瓶子来着。她住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小房间。那旅馆也是三等的,叫大象旅社。她住在顶上一层阁楼里。我去过的。”

    爱米听了这些话并不感动。她甚至于笑了一笑。也许她自己在想像乔斯喘着气上楼梯的样子。

    乔斯又说:“她伤心的快发疯了。那女人受的折磨听着就叫人害怕。她有个儿子,和乔杰同年的。”

    爱米道:“对的,对的,我还记得。他怎么了?”

    乔斯是个大胖子,很容易受感动,蓓基对他说的话又叫他非常动心。他说:“他是个漂亮的孩子,简直像天使,而且非常爱他母亲。那些混蛋把他从她怀里抢走了。他哭着叫着。他们从此不准他去看母亲。”

    爱米立刻霍的站起来叫道:“亲爱的乔瑟夫,咱们现在马上去瞧她去吧!”她跑到隔壁房间里,兴奋得心里直跳,戴上帽子,胳膊上搭了披肩走出来,命令都宾跟着她一起去。

    他走过去替她围上披肩——这条白细绒披肩还是他从印度带给她的。他知道事到如今除了服从别无办法。爱米勾着他的胳膊,两个人一同出门去。

    乔斯说:“她的房间是九十二号,在四层楼。”他大概不想再爬四层楼梯,只站在自己客厅窗口,看着他们两人穿过闹市向前走。从他的窗口,也望得见大象旅社的所在地。

    幸而蓓基从阁楼上也看见他们了。那时她和那两个学生正在说笑。两个学生刚才看见蓓基的爷爷进来,也看见他出去,正在取笑他的相貌。蓓基把他们赶走,而且在旅馆主人领着客人上楼之前及时把房间整理一下。大象旅社的老板知道奥斯本太太在宫里很受欢迎,当然非常尊敬她,亲自领路到阁楼上,一面走,一面回头鼓励夫人和少佐先生再往上走。

    旅馆主人敲着蓓基的房门叫道:“尊贵的夫人,尊贵的夫人!”前一天他对蓓基的称呼还很随便,而且对她一点儿不客气。

    蓓基探头出来问道:“是谁呀?”接着便轻轻的尖叫了一声。爱米站在门口,激动得发抖,旁边是高大的都宾少佐拿着手杖。

    他静静的站着,冷眼旁观,好像对于这一幕戏很发生兴趣。爱米张开两臂向利蓓加跑过去,立刻饶恕了她,全心全意的搂着她,亲热地吻她。啊,可怜虫,你的嘴唇以前何曾给这样纯洁的人吻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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