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李斯眼中的吕不韦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曹昇 本章:第七节 李斯眼中的吕不韦

    《吕氏春秋》的编撰完成,让李斯对吕不韦刮目相看。原来,吕不韦虽然是商人出身,心中也并非总是计较着利益得失的。他是真心想编一部旷古未有的大书。姑且不论书的质量如何,至少其起点高远,衷心赤诚。

    单就成本和产出来看,《吕氏春秋》投入巨万,发行量却不会超过十册,而且这十册也不可能投入市场销售,只能免费赠送,核算下来,是彻头彻尾的亏本买卖。然而,这笔买卖吕不韦还是做了,而且做得心甘情愿。就算像吕不韦这样精明的商人,也懂得不是什么行业都可以产业化的道理。这个世界上,应该有比经济利润更严肃更高尚的目的。退一万步来说,在商言商,吕不韦以巨万的投资亏损,却买来了千秋万世之名,还能有比这高明的生意经吗?

    作为一个非凡的政治家,其社会责任感和时空远见,决非建立在金钱的衡量之上。在李斯看来,吕不韦的所谓四大功绩,无足可道。只有《吕氏春秋》,才体现出了吕不韦的个人特色,以百世之利先一时之务,也是他异于乃至高于秦国历任相国的地方。夫为官者,往往着力于当下之政绩,以一时之务先百世之利,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求多求快,不顾其余。如果没有头痛脚痛,那就先创造出个头痛脚痛来,总之,一定要作出些人人都能用肉眼看见的政绩来。

    曾读苏轼先生所撰《潮州韩文公庙碑》。韩愈谪守潮州,治理潮州不到一年,便被调离他任。然而,就这短短不到一年的任期,却使得潮州人对韩愈感恩戴德,“潮人之事公也,饮食必祭,水旱疾疫,凡有求必祷焉。”韩愈为官的魔力何在?他到底干出了些什么惊天动地的政绩来?说起来其实却简单得很,“始潮人未知学,公命进士赵德为之师。自是潮之士,皆笃于文行,延及齐民,至于今,号称易治。信乎孔子之言“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

    读着《吕氏春秋》,李斯不禁忽然想念韩非起来,不知道韩非的书作得如何了,他在韩国过得可还如意否?韩非,你我正当壮年,这世界必将属于你我。吕不韦已经老了,《吕氏春秋》将是他政治生涯中的最后一件大事。这个世界,永远都不缺大事发生,接下来,还有更大的事业,比《吕氏春秋》还要伟大千万倍的事业,那就是歼灭六国,统一天下,但这样的伟大事业,不会再轮到吕不韦的头上了,而是注定要完成在嬴政和我的手里。

    一个人不能选择他的出生,也无法选择他所处的时代。数算五千年长河,留下的史书典籍,对后人来说,已是多得用一生都无法通览一遍。尽管如此,在中国的土地上,历朝历代都有着无数鲜活的生命和感情,一样的五谷杂粮,一样的男欢女爱,一样的悲喜情仇,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经历,却不曾在史书上占得只言片语,史官们也不曾慷慨地为他们记上哪怕随便一笔。人和人是多么的不同,既有“宁为盛世狗,不作乱世人”的无奈,也有“不能流芳百世,也要遗臭万年”的激烈。对李斯而言,人过留名,雁过留声,他所恐惧的,便是活在一个注定平庸而无名的时代。感谢上天,让他生得不算太早,也不算太晚,刚刚好赶上了这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

    将《吕氏春秋》向朝廷百官炫耀过一番之后,吕不韦又来向天下炫耀。他将《吕氏春秋》布于咸阳市门,上悬千金,无论诸侯游士宾客,凡能增损一字者,当场以千金作为奖励。很难讲,仕途失意的吕不韦,是否有借此抒发内心的愤怒失落和挑衅嫪毐及太后一党的嫌疑。

    当年,商鞅变法,为了树立权威,取信于民,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宣称能将木头搬到北门者,奖励十金。老百姓都不相信有这等好事,没人敢动。于是提高赏格到五十金,终于有胆大者,将木头搬到北门。商鞅当场兑现了五十金的奖励,以明不欺。

    吕不韦一向出手阔气,千金的赏格,比商鞅当年大方了数十倍。可赏越重,反而越是无人敢出手。过了一个月,还是无人响应,吕不韦这才得意地将《吕氏春秋》收回。还好,达利没有生在那个时代,像他那样的疯子,打着艺术的幌子,举火将《吕氏春秋》烧个干净,说这样改动才算最好,于是,一字千金,二十万字就是二万万金,秦国多少年的GDP,恐怕都得全给搭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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