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四节

    接到蒙妮卡·吉尔伯特打来的那通电话,丹尼尔·布兰克丢下话筒,在公寓里四处乱跑,张着嘴,声音困在喉头,狂叫不止。叫声最后转弱渐退,变成呻吟、喘息、吞咽、咳嗽、泪水。然后他来到卧室,额头顶着穿衣镜,瞪着自己陌生扭曲的脸,整个人四分五裂。

    他安静下来,怕自己先前的尖叫被邻居听到。他直接走向卧室分机,打算打给希莉雅·蒙佛问一个问题:“你为什么背叛我?”但拨号音听来奇怪,他想起自己丢下客厅的话筒没挂。他挂上电话,回客厅也挂上那台电话,决定不打给希莉雅了。她又能说什么?

    他从不曾有过如此强烈的消散解体之感,为了自保,他脱衣,检查门窗是否锁妥,关灯,裸体躺上床,辗转反侧,直到丝床单和羊毛毯紧紧裹住他,将他包成木乃伊,把他维系为一。

    他思绪翻腾,以为自己会永远醒着,瞪着黑暗,纳闷不已。但奇的是,他几乎立刻便睡着:无梦的深睡,与其说入眠不如说昏迷,沉重又令人沮丧。他隔天早晨七点十八分醒来,倦意透骨,眼皮紧黏,这才明白自已夜里哭了。

    但前一天的恐慌已被一种倦怠、一种不思不想的状态取代。尽管照常做完洗澡、刮胡、穿衣、吃早饭这些动作,他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没有思绪的世界,彷佛他运转过度的大脑说:“好了!够了!”就这么坚决拒绝一切畏惧、希望、激情、愿景、热切。连他的身体都为之消沉,脉搏似乎耐心地放慢速度,四肢乏力。他穿好上班的衣服,像个等待上场讯号的演员,坐在客厅盯着那面镜墙,只要存在、只要呼吸便已心满意足。

    电话响过两次,前后相隔一小时,但他没接。可能是办公室打来的,或者希莉雅·蒙佛。或者……或者任何人。但他没接,只僵硬坐着彷佛强直性昏厥,只有视线在镜墙上来回漫游。他需要这段安宁、平静、不思不想的时间,他甚至可能在那张依姆斯椅上打了个盹,但那不重要。

    午后尚早,他起身,看看表,时间似乎是下午两点十八分。这有可能,他愿意接受。他模糊想着应该出门,散个步,呼吸点新鲜空气。

    但他最远只走到大厅。他经过那些上锁的信箱,邮件已经寄来了。但他完全不在乎。八成是迟到的圣诞卡,还有账单,还有……唔,不值得去想。吉尔妲今年有没有寄圣诞卡给他?他想不起来。他没有寄卡片给她,这点他确定。

    查尔斯·立普斯基拦住他。

    “有你的信,布兰克先生。”他开朗说道。“在你的信箱里。”他走进柜台后。

    布兰克突然醒悟自己圣诞节没送门房任何东西,也没送车库服务员,也没送他家的清洁妇,还是他已经送了?他有没有买圣诞礼物给希莉雅?他想不起来。她为什么背叛他?

    他看着立普斯基塞进他手里的素面白信封。“丹尼尔·G·布兰克先生收”。这是他的名字。他知道。他突然醒悟自己最好别散步——现在不要,他会永远走不回来。他知道他会永远走不回来。

    “谢谢你。”他对立普斯基说。立普斯基,这姓氏真滑稽。然后他转身,搭电梯上楼回公寓,仍在那场缓慢倦怠的梦境中走动,双膝化成水,身体随时会在大厅地毯上溶成一摊满是浮沫的暗色液体,如果电梯不赶快来的话。他深吸一口气。他撑得过去的。

    上好闩锁之后,他背靠着门,慢慢打开白色信封。寇普合家敬祝佳节愉快。啊,唔。她为什么背叛他?她究竟有什么可能的理由,既然他一切所作所为都是在她温和敦促和明智指导下做出的?

    他直接走进卧室,抽出那个抽屉反扣在床,内容物散了一地。他扯下胶带贴住的信封,懒懒想道,保留这些纪念品是个愚蠢的错误,但没有造成任何伤害。它,没人拿走,没人见过。

    他从厨房拿来一把厚重剪刀,剪碎隆巴德的驾照、吉尔伯特的识别证、寇普的证件和人造皮套、费恩博的玫瑰花瓣,剪了又剪,剪了又剪。然后他把这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冲进马桶,亲眼看着它们消失,然后再冲水两次。

    现在只剩下三级警探罗杰·寇普的警徽。布兰克坐在床缘,把那片金属在掌心托弹,如在梦中地纳闷该如何解决它。可以丢进垃圾焚化炉,但它有可能不会烧坏,虽然焦黑但仍足以辨识,足以让人起疑。丢出窗外?荒唐。丢进河里是最好的——但他能走那么远,冒被人看见的险吗?最明显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他打算把警徽放进棕色小纸袋,走两条街左右,塞进街角的垃圾桶。被清洁队员收起,倒进那种怪物似的大垃圾车,最后一股脑儿倾倒在布鲁克林某处垃圾山或掩埋场。太完美了。他轻声格格笑。

    他戴上手套,用油腻抹布擦净警徽,然后放进棕色小纸袋。他穿上大衣,纸袋放进右口袋,左手穿过口袋在大衣下拿着冰斧,但他说不上来为什么。

    他走上第三大道,转向南行。走了半条街,他停下脚步,看见下个转角有个垃圾桶。他停步看商店橱窗,检视琳琅满目的可怖货品:手杖、助步器、轮椅、义肢、疝带、纱布垫和绷带、紧急氧气筒、DIY验尿剂。他不经意转身,检视街上。没有制服警察。没有巡逻车或任何看似无标示警车的车辆。没有可能是便衣警探的人。只有曼哈顿街头常见的残渣——家庭主妇和公司主管,嬉皮和妓女,毒贩和教士:大批城市人群,在街道潮水中游动。

    他快步走向街角垃圾桶,取出装着寇普警探警徽的棕色小纸袋,塞进堆满垃圾的桶里:其他跟这一样的棕色纸袋,废弃报纸,一只死老鼠,活生生城市的一切赤裸垃圾。他迅速环顾四周。没人看他,每个人都忙于自己的苦痛。

    他转身快步走回家,带着微笑。最简单最明显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

    他进公寓时电话在响,他没接,任它响。他挂起大衣,收好冰斧,然后调了杯美味的伏特加马丁尼,不停搅拌使之尽可能冰透,接着边哼歌边把酒端进客厅,整个人躺在沙发上,酒杯放在胸口,纳闷她为什么背叛他。

    过了一会儿,他啜过几口酒,还没完全脱离恍惚状态,像某样溺毙隐藏已久的东西浮上表面,随着一波浪潮或大炮发射或暴风雨升起出现,这时电话又响了,他立刻起身,小心把酒杯稳稳放在玻璃鸡尾酒桌上,走进厨房挑了把刀,一把极为锋利、刀身七吋、握把舒适好拿的刀。

    怪的是,刀不再令他不安,反而感觉很好。他几乎是蹦蹦跳跳走回客厅,弯下腰,拿那把锋利又舒适的刀割断话筒连接机座的卷线,轻轻把割下部位放在一旁,肠子垂荡。

    这么一割,他随之切断了束缚,让自己获得自由。他感觉得到。自由脱离各种事件、这个世界、一切现实。

    狄雷尼队长醒来,有种挥之不去的不自在感,担心自己漏了什么、忽略了某个明显的细节,丹尼男孩因之将能逃脱监视,飞往欧洲,消失在城市街道的无名人群中,甚或再度杀人。队长闷想着监视行动的组织,但看不出网还能怎么拉得更紧。

    但他下楼吃早餐时情绪不隹。他在厨房倒杯咖啡,回身穿过无线电室、饭厅、走道,确实意识到一件事:没有人穿着内衣裤睡在行军床上。每个人都醒着。在他环顾四周的同时,就见到三人配戴起枪。

    隆巴德行动的成员大多是警探,配枪是标准的点三八警用特殊装备。一些幸运儿拿的是点三五七的马格农或点四五自动手枪。有些人有两把枪。有些枪配在臀腿之间,有些配在腰间前面。一人背上多带一条配枪套和一把小型点三二,一人裤腿下、小腿上系着一把更小的点二二。

    狄雷尼并不反对见到这些非官方的装备。做这工作,下一扇打开的门就可能意味死亡,警探当然该带让自己最安心的武器。队长知道有些人带警棍、铜指扣、弹簧刀。没关系。他们有权带任何或许能多给他们一点信心,帮助他们度过难关的东西。

    但不寻常之处在于此时看见他们做这些准备,彷佛他们感觉到漫长的监视逐渐接近尾声。狄雷尼猜得到他们在想什么、在低声讨论什么,边讨论边紧张地抬头看着走过的他。

    首先,这些人并不笨。从巡警晋升警探,靠的并不是通过“愚笨测试”。狄雷尼队长接管隆巴德行动之后,他们所有努力都集中在丹尼尔·G·布兰克身上,停止调查其他嫌犯。警探们明白队长知道某些他们不知道的事:丹尼男孩就是他们要的人。若非确定,狄雷尼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油条警察是不可能拿自己老二来冒险的,这点他们很清楚。

    然后消息传出,他要了一张寇普的照片。然后电话组从负责窃听丹尼男孩电话的人那儿听见了蒙妮卡·吉尔伯特那通电话的录音。然后吉尔伯特遗孀和女儿受到特别保护。在无线电室和巡逻车中、在寂寞的盯梢夜班和漫长的巡逻值班中,这一切都被一再讨论。他们如今知道,或者猜到,他有何打算。狄雷尼明白,他能把这打算保密这么久已经是个奇迹了。唔,至少这是他的责任,他一个人的责任。如果失败,没有别人会因而受害。如果失败……

    上午九点,九点十五,九点半,九点四十五,十点,都没有丹尼男孩任何行动的报告。早先刚开始监视时,他们发现布兰克那栋公寓大楼有后门,是鲜少使用的送货出入口,门前小路通往八十二街。那里安排了一辆无标示警车,车上有一人,将后门一览无遗,受命每十五分钟回报一次。这个单位的代号是斗牛犬十号,但大家都叫它“十之零”。此刻,狄雷尼在无线电室来回走动,听见十之零和斗牛犬一号的报告,后者就是停在白宫前方街上的电力公司箱型车。

    十点十五,毫无动静。十点半,毫无动静。十点四十五,十一点,十一点十五,十一点半,都没有丹尼男孩的报告。接近十二点时,狄雷尼走进书房,打电话到布兰克的公寓。铃声响了又响,但没人接。他挂断,有些担心。

    他搭出租车去医院,芭芭拉处于半昏迷状态,拒绝吃饭。于是他无助坐在病床边,握着她乏力的手,思考:如果布兰克整天不出现,自己有哪些选择。

    他可能仍在公寓楼上,只是不接电话。他可能溜出了他们布下的网,早就逃之夭夭。他也可能收到寇普的照片之后就割断了自己喉咙,现在确实在公寓楼上,擦得光亮的地板血流成河。狄雷尼告诉过麦唐诺巡佐丹尼男孩不会自杀,但这话靠的是模式,是机率百分比,没人比他更清楚,百分比不是百分之百确定的。

    下午一点多,他回到自家那栋赤褐砂石建筑。十之零和斗牛犬一号刚回报过。不见丹尼男孩踪影。狄雷尼命人打电话找工厂的史崔克。布兰克没有进办公室。队长回书房,再度打到布兰克的公寓,铃声再度响了又响。没人接。

    这时候,他已经不知不觉把自己的情绪传染给部属了,如今不只他一人手插口袋低头满屋踱步。他注意到,弟兄们都刻意保持面无表情,但他知道他们怕的跟他怕的是同一件事:对方已经插翅飞了。

    两点钟,他已拟定出一份应变计划。如果一小时内,也就是下午三点前,丹尼男孩没出现,他就派一名制服巡警去白宫,借口是市警局接到针对丹尼尔·布兰克的匿名威胁。巡警会跟门房一同上楼去布兰克的公寓,如果听见布兰克四处走动,或者他来应门,他们便说弄错了,就此离开。如果听不见任何动静,或者布兰克没有应门,那么警察便会要求门房或经理用万能钥匙打开布兰克公寓的门,以“确定一下一切安好”。

    队长承认,这计划很逊,漏洞百出,还可能危及整个行动。但除此之外他想不出更好的计划;这事非做不可。如果丹尼男孩早就逃之夭夭,或者死亡,他们不能呆坐着监视空巢穴。他打算三点整就这样下令。

    他人在无线电室,下午两点四十八分,一台无线电扬声器一阵静电嘈响,然后讯息清晰传来。

    “斗牛犬一号呼叫芭芭拉。”

    “请讲,斗牛犬一号。”

    “我是费南德兹。”对方一副胜利口吻。“丹尼男孩刚走出来。”

    无线电室一阵叹息,狄雷尼队长醒悟到叹气的人包括自己。

    “他穿什么?”他问无线电操作员。

    操作员开口正要对麦克风覆述问题,但费南德兹已经听见队长的大嗓门。

    “黑大衣。”他报告。“没戴帽。双手插口袋。他没等出租车。往西走。看来要出去散个步。我会安排斗牛犬三号远远跟着他,再加上两个人步行跟踪。勒穆尔警官,代号斗牛犬二十。桑契兹警官,代号斗牛犬四十。收到吗?。”

    “勒穆尔是斗牛犬二十号,桑契兹是四十号。”

    “对。他们会尽快用无线电向你们回报。丹尼男孩现在接近第二大道,仍朝西走。完毕。”

    狄雷尼站在无线电桌旁,房里众人都往这里靠近,转过头,耳朵朝向扬声器。

    然后,几乎是耳语声:“斗牛犬二十号呼叫芭芭拉。听到吗?”

    “声音很小但很清楚,二十号。”

    “丹尼男孩在八十二街,第二第三大道之间,往西走。完毕。”那是女声。

    “勒穆尔是谁?”狄雷尼问布兰根席。

    “马莎·勒穆尔女警官,伪装成家庭主妇,购物袋等等一应俱全。”

    狄雷尼张嘴正要说话,但无线电又传来嘈响。

    “斗牛犬四十号呼叫芭芭拉。听见吗?”

    “听见了,四十号。很清楚。他在哪。”

    “第三大道,转向往南、完毕。”

    布兰根席不等狄雷尼问便转过头来。“四十号是拉蒙·桑契兹二级警探。打扮成正统派犹太教拉比。”

    因此当丹尼尔·G·布兰克把棕色纸袋丢进垃圾捅,在他身后不到二十呎的家庭主妇看见了,对街的拉比也看见了。两人都一路跟踪丹尼尔回公寓大楼,但也都已回报他在垃圾桶里丢了东西,以及确切的地点(第三大道八十二街交叉口,东北街角)。在狄雷尼的指挥下,布兰根席派一辆未标示警车将垃圾桶整个拿回来。狄雷尼认为他丢的可能是冰斧。

    至少二十人挤进厨房,看两名便衣警探提着垃圾桶进来,放在油布地毡上。

    “我早就知道你总有一天会调到清洁队,汤米。”有人唤。几声紧张的笑。

    “倒出来。”狄雷尼下令。“慢慢倒。把垃圾放在地板上,每一份报纸都要彻底抖过,每个袋子里都要看过。”

    两名警探带上手套,开始抽出湿答答的垃圾包、包得整齐的袋子、死老鼠(捏着尾巴拎出来)、零散的垃圾、一条沾满血的毛巾。房里充满恶臭,但没人离开。他们全闻过比这更糟的味道。

    慢慢进行了将近十分钟,袋子被抽出来,内容物一一倒在地板上,绑起的垃圾包被割开分解。然后两名警探之一伸进手,拿出一个棕色小纸袋,打开,往里瞧。

    “我的老天爷!”

    等在一旁的人什么也没说,但围得更近了,狄雷尼队长感觉自己被往前挤,直到大腿紧抵厨房桌子。警探拎着纸袋底部,慢慢把里面的东西倒在桌上。警徽。

    出现了某种反应:一阵集体呻吟,一声惊喘,某种苦痛和畏惧。众人凑近啾看。

    “那是寇普的警徽。”有人叫,愤怒得声音瘖哑。“我跟他合作过。那是寇普的号码,我认得。”

    有人说:“那个肮脏的贱胚。”

    有人一而再、再而三说:“肏他妈的,肏他妈的,肏他妈的……”

    有人说:“咱们现在就去逮他。杀了他。”

    狄雷尼一直倾身向前,盯着警徽。不难想象发生了什么事:丹尼尔·布兰克摧毁证据,把那些证件和玫瑰花瓣冲下马桶或丢进垃圾焚化炉,但这是实心金属,所以他想最好丢掉。这招不聪明哦,丹尼男孩。

    “杀了他。”有人又说一遍,声音较大。

    这就是另一个问题,他先前始终不透露丹尼尔·布兰克罪证确凿一事,为的就是希望避免这问题。他知道一旦有警察遇害,所有警察都成了西西里人。他见过这种事发生:一名巡警中枪,他的分局立刻挤满来自全城的警察,身穿格子布挡风夹克或西装,警徽别在领口,自愿牺牲下班时间来工作。有没有什么他们能做的事?任何事?

    那是畏惧、愤怒、苦痛与悲伤的混合。你若非其中一份子,是不可能了解的。因为这是一份兄弟之情,不管被杀的警察是否腐败、愚笨、懦弱,都毫无关系。如果你是警察,那么任何警察遇害都损及你。你不能忍受这样。

    麻烦在于,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对自己承认,麻烦在于这一切他都能在理智层面上了解,同时又不像这些瞪着遇害警察的警徽的人情绪激昂。他要自己安心,这不是表示他缺乏感情,而是跟这些愤怒弟兄看事情的角度不一样。对他而言,所有命案,所有在神智清醒状态犯下又毫无悔意的命案,都必须接受审判。不管是总统遇剌、小孩被丢下屋顶、酒馆闹事醉汉被刀剌死,不管是什么情况,不管是什么地方,不管是什么人。他的兄弟之情范围更广、更大、更宽,涵括一切,一切,一切……

    但现在他被一群热血沸腾的男人包围。他知道只消说声:“好吧,咱们上。”他们便会蜂拥追随,破门而出。丹尼尔·G·布兰克会被百万颗子弹射得体无完虏,落入黑暗。

    狄雷尼队长慢慢抬头,环顾这些脸孔:有的冷硬,有的扭曲,有的火热。

    “我们照我的方式来。”他说,尽可能保持声调毫无抑扬顿挫。“布兰根席,派人采警徽上的指纹。清理这堆垃圾。垃圾桶放回街角,你们其他人回自己岗位。”

    他大步走进书房,关上所有的门,不动声色坐在桌旁侧耳倾听,听见众人嘀咕、拖着脚走路的声音。他想自己最多只剩二十四小时,然后就会有冲动的人跑去开枪打死布兰克。这也是他跟蒙妮卡·吉尔伯特说过自己会做的事。但理由不同。

    大约晚上七点半,他穿上够暖的衣服,离开家,告诉纪录进出的人他要去医院,但其实是去做每日例行的突击巡逻。他知道值班的弟兄都晓得他会不时出现;他就是要他们晓得。他决定用走的——他在屋里坐太久了——卖力大步走向东城大道,确定老虎一号——也就是负责看守城堡的人——确实就位,没有摸鱼打混。这就像玩游戏一样,要看见老虎一号而不被看见。今晚他赢了,弓着肩膀,瞪着地上,一瘸一拐走过老虎一号,丝毫没流露出认识他的样子。唔,至少这小鬼在值班,在城堡前面来回巡逻,而没有——狄雷尼希望——花太多时间去哪里买杯热咖啡或更烈的什么。

    他迅捷走回白宫,站在对街,瞪着布兰克的公寓大楼。希望丹尼男孩今晚就此安歇。狄雷尼队长瞪了又瞪,再一次有那股不理性的冲动,想上楼去按门铃。

    “我是纽约市警局的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想跟你谈谈。”

    疯了。布兰克不会让他进去。但狄雷尼真的只想这样——只想谈谈。他并不想逮捕或伤害布兰克。只是谈谈,也许了解一下。但这是毫无希望的,他只能想象。

    他敲敲电力公司箱型车,车内的人谨慎开锁开门。开门的人认出他,一把拉开车门,随随便便敬个礼。狄雷尼上车,车门锁上。活板暗窗旁有个拿双眼望远镜的人,另一个人坐在无线电桌旁。一班三人。一天三班;加上挖洞的人和额外人手,斗牛犬一号分派了约二十人。

    “情况怎么样。”他问。

    他们向他保证一切顺利。他环顾四周,看见他们在车上弄了轻便电炉、渗滤式咖啡壶、一台不知从哪儿搞来的迷你冰箱。

    “像自家一样舒服。”他点头。

    他们也点头响应。他祝他们新年快乐,然后下车,停留在他们挖在东八十三街人行道上的洞旁,看见里面暴露出瓦斯管、污水管、电话线路。洞里有个人,打扮成电力公司维修人员的样子,头戴工地安全帽,拿一台晶体管收音机凑着耳朵。他认出狄雷尼,移开收音机。

    “挖到中国了没?”队长问,朝靠在洞壁上的铲子一比。

    那名警察是黑人。

    “指日可待,队长。”他严肃说道。“指日可待。慢慢总有一天。”

    “住户很多抱怨吧?”

    “哦,多得是,队长。一点也不缺。”

    狄雷尼微笑。“继续加油。新年快乐。”

    “也祝你新年快乐、年年快乐,长官。”

    他朝西走去,对自己感到厌恶。他知道自己做这种事很蹩脚:与手下部属随意闲聊。他试着表现得自在、轻松、和悦,但就是行不通。

    问题之一在于他的名声。“铁卵蛋”,但原因不只是他的纪录,而是他们在他身上感觉到什么。每个警察都必须自己对英雄行为、现实、愚蠢和懦弱画出界线。在危险的情况下,你可以完全按规定行事,得到因公殉职备极哀荣的丧礼,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会到场,穿戴着头号制服和白手套。但并非所有情况都需要牺牲,有些需要经过理性思考的反应,有些需要屈服。每个人都有他的限制,有他自己设下的界线。

    但弟兄们感觉得到,狄雷尼的界线比他们更窄更严。可惜没有词能形容它:警察性,警察质,警察感——诸如此类。“军人天性”比较接近,但不够完整。需要有个特殊的词,形容身为警察的特殊特质。

    他手下弟兄所感觉到的东西,他之所以永远无法跟他们如同僚般沟通的原因,是他的这种特质强到令人害怕。他是纯粹本质的警察,他们不需要新字词也知道这一点。他们了解他对自己和对他们一样无私而无情。

    他走进花店,店家正要关门,不想让他进去,但他向他们保证他订的东西明天才要。他清楚描述自己要什么:单单一朵长茎玫瑰,不加绿色植物陪衬,装在花店用的白色长纸盒,明天早上九点送达。

    “只送一朵玫瑰?”店员惊愕问道。“哦,先生,这样我们要额外收费耶。”

    “当然。”狄雷尼点头。“我了解,我会付需要的费用。只要你们确定明天一皁就送去。”

    “要不要加张卡片,先生?”

    “要。”

    他在白色小卡片上写道:“亲爱的丹,这朵新鲜玫瑰取代你毁掉的那朵。”他在卡片上署名“艾伯特·费恩博”,然后把卡片塞进小信封,封口,写上收件人丹尼尔·布兰克,包括地址和公寓门牌。

    “你确定明天早上九点以前会送到?”

    “会的,先生,放心交给我们吧。这一朵花可是所费不赀呢,先生。有纪念价值的日子?”

    “是的。”艾德华·X·狄雷尼队长微笑。“差不多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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