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本章:第一章

    男人看我觉得有趣,女人看我觉得可怕。

    我名叫白梅露,但是我的绰号“阿进”却由迪莫因一直跟我到纽约。我身高六呎二——不穿鞋子。穿上高跟鞋,我像电线杆——至少以前有个男人那么说我。

    “别难过,阿进,”爸爸劝我说,“入家要抬头仰望你。”

    他便是这么个喜欢说双关幽默话的人。也因此他给我三个兄弟取名叫智、仁、勇。如果我能有多两个姐妹,我们一定成了信、望、爱了。

    关于“阿进”的绰号……我父母亲都很高,兄弟们还不到十五岁便长到六呎六以上。如果你猜是篮球,对了!我记得家里车库门上早就钉了个桶箍。我既无姐妹,又长得太高难得交上知己好友,只好每天和兄弟们打篮球。

    我们分成两边斗牛。智和仁扔铜板,猜输的人和我一边。我和他们一样拼命。几个月后,我的投篮神准,有投必“进”,所以“进”字便成了我的绰号。人人叫我阿进。

    我兄弟们在高中是校队,我是女子队的中锋。我们赢了许多比赛,家里满是奖杯。母亲把我们往日的光荣事迹剪报贴满了一厚本。纪事报把我称为“又高又瘦的白阿进。”我知道他们是好意,可是我听了心中不是滋味。

    这年的事情可真不少,我有次穿三点式(比基尼)去游泳,听见一个女孩说,“就像扫把上贴两片胶布。”我认受经常听见的打趣,“上面天气如何?”“高处不胜寒!”之类的话。有时人们心肠不坏,可是话说得太残酷了。

    这些话听多了也就习惯成自然。我穿平底鞋,告诉自己绝不可驼背弯腰。对一个很高的女孩来说,日子实在难过。很矮的男孩对你崇拜有加,于事一无所补。我在高中时没有一次约会。我常和兄弟勇,跟他的漂亮娇小的金发女孩共游,她只到勇腰带上一点点。人人认为他们是郞才女貌、天生佳偶。要是我和一个矮男孩去跳舞,一定会被人嘲笑得落荒而逃。实在不公平。

    我的兄弟们在有名的大学申请到体育奖学金。我进了蔡斯,那是小小的艺术学院,里面除了曲棍球之外,没有别的组织有女生运动。我知道自己有投必进的辉煌日子已经过去了。

    在蔡斯可以说是现实生活中的四年假期。我轻松地通过必修课程,最后两年则念了很重的艺术史与艺术欣赏。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将来打算如何,为了能够自立,我又学会打字和操作个人计算机。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

    我在蔡斯学院的事业高潮,是失去处女贞操。在爱荷华州,我一定是唯一的十九岁处女。那是发生在一个大可口可乐广告牌下的草地上。爸爸应该会感到高兴。

    我抓了连我也看不懂的拉丁文毕业证书,回去迪莫因老家,和兄弟们又随便打了几场篮球。八月底,拿了父母亲给我的一笔毕业礼金前往纽约,希望去闯闯天下。至少可以找个抱得起我的男人。一个高个子男人。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在当时要租间公寓相当不易,而今日更是难上加难。终于,我在西七十六街找到间小柜子。那时西区还没有扩大繁华,有种我喜欢的小镇风味。我的公寓又是奇小,依救世军的传统,用不了五百元便可布置得差强人意。

    我住在令人目眩神迷的曼哈顿,穷得只能去观光,吃鲔鱼三明治,努力在时报的觅职栏上下寻找。

    我应征晤谈多次都没有结果。有一度我在梅西卖男人手套,在快餐店做店员,替一家邮购公司写信封。

    这一段时期的生活可说是毫无生趣。我结识些男人,他们第一是饥饿,第二是好色。我们常坐下来吃份鲔鱼三明治。我没有亲近的女友,我相当孤独,不过在曼哈顿想看、想做的事太多了,所以不能说我寂寞寡欢,我坚决避免自艾自怜。

    我和一个比我大几岁、矮几吋的男人有段简短的露水聚合。他对我说未婚,不过前几个夏天都在做日光浴,所以双手仍有褐色。可是食指上还有淡淡的戒指痕迹。他在认识我之前便常把婚戒取下,只不过我不去揭穿他而已。

    他漂亮而诙谐。我知道好事不能长久——不过心中并不在意。我常想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认为理由便如男性喜欢登山一样;因为它就在面前。

    有些男人在他们的私人关系也希望有些特殊的对象;很高的女人,很矮的,很胖的,很丑的,甚至跛子、瞎子。这种事想起来令人十分倒胃口。

    六星期后我们吹了,他回到妻子身边,我回向觅职广告。我向信箱投寄了一张简短经历,然后成了个钱币家的秘书、助理兼推销员。

    我从小便收集印第安的铜板和水牛镍币,我把它们放在个空黄瓜瓶子里。对于钱币的知识,我只知道那么多。不过没有冒险便没有收获,我写了信把履历附上寄发出去。我记得这个周末至少写了五六封应征的信,但是心里并不存什么希望。

    两星期后钱币家来信约我面谈。我本想去图书馆恶补些钱币的学问,可是又认为全是浪费时间而已,临时抱几天佛脚也成不了专家。如果他要用我,只好对我的无知加以忍耐。

    他名叫伍亦诺,小小多尘的店坐落在西五十七街。它的外表真像是海上的洞窟,一个窄狭加铁条的橱窗。大门总是上了锁。我按门铃时,他自一张绿色破百叶窗后望着我,我拿着接到的信。他小心地看了看,才把门开条细缝,刚好适合我可以挤进去。

    他上下打量着我,笑了笑说,“我用你了。”

    我替伍亦诺工作了大约有三年,两个人坐在黝暗的店里,各处挤放些上锁的玻璃柜,屋角有个和银行保险箱一般大小的沉重铁柜。我们开始时互称伍先生和白小姐,六个月后我们便改口称亦诺和阿进。

    他实在是个可亲而仁慈的人,年齢已近七十,白发像是头上的一圈圣洁光晕。他患有严重风湿痛,几乎拿不稳钱夹,因此他在独力工作多年后才要征求个助手。

    他已丧偶二十来年,独自住在离店一条街远的古老公寓里。他只有一个儿子,已婚移居亚里桑纳州。他常常来信劝老人到那个又热又干的地方去安享余年。

    可是亦诺拒绝了。他的店是他的生命,他说如果放弃它,便等于是向年齢与生命投降。

    “你不想去看你的孙子?”我问他。

    “我见过他们,”他说,“我打电话去,皮夹里有他们的照片。”

    我想他不是豪富,不过称得上是中等人家。我知道他对我很大方。我开始时薪水极低,可是和他工作三年后,我已搬进有家具的大公寓,到高大女孩商店去买鞋子衣服,价钱高昂。

    伍亦诺的生意相当奇特,不是街边的上门买卖,他有一些可靠的顾客,经常用信函和电话连络。主顾们认为他信誉卓越、判断可靠,所以他们只凭他一句话便买下他们没有见过的货品。

    他自己的钱币则是买自钱币收藏家、钱币商人、或是全世界各处的拍卖市场。大多都是借电话、电报和邮件完成交易的。过一阵时间,我替他去银行存款,才知道伍氏钱币店是何等赚钱。他对我并不想隐瞒他的成功与利润。

    他买卖各种金钱纸币、纪念币和一些勋章,不过他的专长是古代希腊钱币,他的收入大部份是买卖小小的金银铜铁的钱币而来的。

    他教我很多,我学习所有古希腊钱币的类别与形象。我知道如何判别真正金银与镀金镀银。我甚至于学会鉴定极佳与上佳,平凡与庸俗。其间的区别十分接近。

    有一次亦诺想对我解释那些古代希腊钱币的美好。那是十一月的薄暮时分,我们喝了杯茶吃块饼干,以便打烊回家。

    他坐在旧桌子后,皮椅已经磨得明可鉴人。他安详满足地望着存放钱币的玻璃柜。一些盛器亮得像闪烁的星辰。他知道它们的历史,铸造它们的人,保护它们而为它们死的人;一些生命短暂坎坷,但是永不丧失愉快与对美之爱心的杰出人们。

    他所爱的这些小金属片,以前曾是过去和美好未来间的连结。伍亦诺把这些钱币看成不朽的表征,而他却无法加以诠释。不朽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全人类。伟大的思想被遗忘,伟大的战争被忽略,伟大的艺术受责难,石碑化为尘土,但是金钱仍然存在。

    那天晚上,他似乎把他的热情传染给我。

    但不会持久。他的风湿痛越来越严重。房东传来了信息;整条街要柝了盖高楼巨厦。该是离去的时候了。亦诺并不难过——至少他是这么说。

    “去亚里桑纳,”他勉强微笑地说,“我结东了,把东西卖给勒辛顿大道的费家兄弟;他们纠缠我有很多年了。重要的是——你怎么办?”

    我紧拥他,吻他的脸颊。

    他对我的安排超过我的想象,甚至于超过我的奢望;多发三个月薪水,把他最宝贵的藏书送给我,包括一些描图说明的希腊钱币罕本,以及他过去几年所有钱币拍卖会的目录。

    更好的是,他又打了许多电话给老朋友,当我送他上往亚里桑纳的火车时(他不愿坐飞机),他已经替我在麦迪逊大道上最负盛名的葛氏父子公司找到工作。这是有名的拍卖市场,我的工作是在古钱币评鉴部门。

    我的轰轰烈烈历险记于兹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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