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大卫·L·罗宾斯 本章:第十一章

    比什夫人把她那瘦骨嶙峋的胳膊肘支在桌子上。

    “朱蒂斯。”她又说了一遍。

    达格点点头,“只知道‘朱蒂斯’而已。”

    比什夫人喃喃道:“约瑟夫、圣母玛利亚、耶稣啊!”她像她的那位爱尔兰上司那样说道。然后她问达格:“是有个警官听见她这么说了吗?”

    “要是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把那个小伙子从车上叫下来,我让他写了份报告呢!”

    “这个以后再说,”比什夫人交叉双手,用手指尖对着达格,“再跟我说一遍,这件事发生在……”

    “星期六下午,三点钟左右。”

    “但现在已经是星期一的中午了。你们发现有个想来刺杀总统的女人,而现在距发现的时间已经一天半了,你们两个到底干什么去了?”

    莱梅克张开嘴巴,他想提醒这位瑞利的左右手,他们要找的这位杀手不是疯子,而是智商过人、技术超群的高手,达格、瑞利和他自己三个人加在一起也未必是他的对手。他还想告诉她,自从他五个半星期以前走下飞机的那一刻起,他和达格除了忙这件案子外无暇做任何事情。他甚至连睡觉的时间都没有,只有利用在汽车上、飞机上和警察局的沙发上抽空合一合眼。

    这时,达格和比什夫人都飞快地看了他一眼,他顿时把刚要说出口的话又咽了回去。莱梅克不是特工,他和他们两人不一样,他用不着为总统的安危负责。达格回答道:“你瞧,首先,这个女人在我们俩面前死掉了,我们接着搜查了她的住所,是那种全面彻底的搜查。此外,我们还必须理清整件事情。我和休伊特定下了规矩,他不能走漏一点风声,否则的话我们保不准会对他做什么。他只会向他的上司们汇报说,政府正在监视那位女士,而他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那位女士突然在和我们见面的时候死掉了,他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然后我又向那个老太太的邻居们编了一个谎话,说当她听到自己的车子被偷的时候突然心脏病发之类的。”

    “那尸体呢?”

    “正要告诉你呢!我把它送到这里了,她现在在Bethesda,这样的话我们可以让自己人伪造一份验尸报告。她的尸体明天下葬,地点在马里兰州的一处政府公墓。休伊特将负责散播她在那里有亲属的消息。”

    “吞的是氰化物药丸是吗?”

    “没错!她当时像拿着袋面粉那样一下子倒了下去,那个味道,像是法国咖啡。”

    比什夫人用她那副眼镜对着达格,没准备让莱梅克说话。她用不着继续听更多的推理分析,也不必听他上历史课,她只询问事实。莱梅克知道瑞利为什么会信心十足地把事情全权交给她处理而放心地离开了。

    “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达格打开公文包取出资料,然后拿出几张纸丢给比什夫人。

    “出生证明,驾照,护照,社会福利证明。她全名叫穆迪·莉莉·金。出生在斯基尤特,后来去了韦尔兹利,过去二十二年都住在纽伯里波特。是一名退休教师,在当地开了一家书店,六十三岁,从未结婚,有一个姐姐,但已经死了。在两战的间隔曾四处旅行,但从未到过有争议的地方,去的都是巴黎、伦敦、罗马这样的地方,这不过是退休老太太去旅游罢了。”

    比什夫人从眼镜上方看着他说:“请问你说什么?六十三岁并不老,那些城市都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地方,适合任何年龄的任何人去。”

    达格耸耸肩。

    “继续!”她命令道。

    “父母,姐姐,她,都没什么可疑之处。也没有参加过什么苏联的集会,事实上,她是公认的反苏者。也没有参加过任何可疑组织。”

    听到最后这句论断,比什夫人扬了扬眉毛。

    达格赶快承认错误,“对对,那个,显然我最后一句话说错了。我们现在对此还不能给出肯定的答案。嗯,说完了。”

    比什夫人默认了他的道歉。她看着翻开的文件夹思索着,手指头在这份记录了看似是一位普通新英格兰女人生平的报告上敲打着。她生命中的转折点发生在什么时候呢?是什么能够让这位穆迪·莉莉·金参与到一宗谋杀案当中来?疯狂的女人,爱国人士,还是叛国走狗?哪一个才是这位穆迪女士的真面目呢?

    “朱蒂斯。”比什夫人像品尝白兰地一般细细地咀嚼着这个杀手的名字,好像这样做可以发掘出一些秘密似的。“这个名字有什么来历吗,莱梅克博士?还是瞎编的?”

    莱梅克给她讲解了犹太公主朱蒂斯的故事,这位公主亲手杀死了亚述国将军敖罗斐乃,是以色列战争传说中的一大救星。

    “我觉得你刚才的意思是说她是波斯人。他们难道不是穆斯林吗?她又为什么要取一个犹太人的名字呢?”

    莱梅克很想回答说:欢迎您进入我的世界,这里没有一件事是前后一致、合情合理的;刺客这个人物是个幻影,我每天都陷在困惑和不解之中,尽管如此我还是那个最有可能找出她、阻止她刺杀美国总统的人。但他忍住没说,而是说道:“也许她觉得自己是公主什么的,或者她可能是一个布鲁克林的犹太姑娘。我们见到她时我会问问她的。”

    莱梅克看见比什夫人不屑地笑了一下。他等着她嘲笑他自以为是,然后她讥讽的笑容突然变成了和善的微笑。

    “我等着那一天,教授!”

    她站起身,他们两个也跟着站起来。

    “好了,”比什夫人说,“我会把你们所说的一切汇报给长官的!我敢肯定他一定会对我说他愿意给你们提供任何你们需要的援助,钱也好人力也好,但是你们所做的一切还是要经过官方批准才可以。莱梅克博士,我知道您只是一名普通的公民,但如果您愿意帮助我们调查此事我们将会万分感激。达格似乎觉得你是个天才。我觉得呢,您除了嘴巴有些随便以外,还是能配得上这个称呼的。不管怎么说,您可能是这位纳比特特工最理想的搭档了!你们的……处事态度很一致。”

    莱梅克点点头。即便比什夫人叫他回苏格兰去,他自己也会去寻找那位朱蒂斯的。

    “现在,你们两个人听好了!总统先生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下周回国的时候也不会知道。我们的工作就是不让他知道任何事前的防范工作,也不让我们的小杀手知道。瑞利长官会让这件事同媒体和白宫绝缘。不能把事情搞大!你们要查的这位刺客在华盛顿周遭地区可能有同党,就像她在纽伯里波特的同党那样,也许新英格兰还有更多。现在不可能搞清楚她的势力范围到底有多大,所以你们要提高警惕、密切关注,我们也会从我们的渠道打探消息!瑞利长官很快就会回来的。教授?”

    “是,夫人。”

    “你现在展现出非凡的领导才能,继续保持!您的宾馆还舒适吗?”

    “迄今为止还不错。”

    “很好。有什么变化的话及时通知我,达格!”

    “是,夫人。”

    “我知道,当我代表瑞利长官和整个美国说话的时候,我并不在意你们抓没抓到那位女士或是有没有杀掉她,但是我想要你们阻止她。做你们要做的事吧,我们稍后会划分出这件事的级别的!都明白了吧?”

    “是,夫人。”

    过了一会儿,比什夫人抬起头,说道:“你们怎么还在这儿!”

    朱蒂斯从第九街开来的电车上走下来,站到了宾夕法尼亚大街上,把《华盛顿邮报》卷起来夹在腋下。报纸的头版刊登了一张美军国旗在琉黄岛上飘扬的照片。刚才在电车上,她阅读了几则新闻:苏军穿过波兰境内,美军为粉碎德军的抵抗向莱茵河发动进攻,爱荷华州发生了地震。罗斯福还没有回国,不过报纸上说他将会在下周返回国内。国会发言称,3月1日将会发布总统雅尔塔一行所取得的成绩。

    摩肩接踵地穿过很多衣着厚重的文员和商人后,朱蒂斯终于来到了邮局。她找到自己信箱,屈膝透过小玻璃朝窄窄的投递口里看去。信昨天就应该到了,可是到现在里头还是空空的。她还是转开了密码锁,把手伸进去,小格子里空无一物,只能触到冰冷的金属壁。她觉得邮政服务是美国最有效率的一项服务,如果信是从纽伯里波特寄出的话,现在早就应该到了。

    她“啪”的一声摔上了金属小门,然后胡乱地锁上它。她那副心烦意乱的样子引起了一个在她旁边屈膝看信的男人的注意。四目相对时,他冲她笑了笑。他可能以为她没有收到男朋友的情书。

    她慢慢地走出邮局大楼,向西走去。走过六个街区后,她站在了白宫的东侧。她忍不住骂起自己来。

    她和坦奇上床,她打扫房间,把银器擦洗得闪闪发亮,她读《华盛顿邮报》,深夜在房间里偷偷地做引体向上,她等罗斯福回国,好开始自己下一步的行动。

    然而她没有注意到,白宫的安全防护力度已比以前增强了一倍。

    紫红色的1939版纳什轿车,马萨诸塞州SCR-310航班

    带着证实了杀手确有其人的喜悦和穆迪·莉莉·金在莱梅克脚边毙命的不快,他们离开了纽伯里波特。这一行总共只发现了两条线索:杀手确实是个女的,还有她开的是一辆1939年版纳什轿车。

    这两条线索可能足够有用,但是莱梅克却对此没有信心。朱蒂斯是一个意外的发现,她只现身一小会儿,然后就又消失不见了。虽然现在证实她确实存在,但仍叫人无法相信。她是如何杀害阿诺德的?她为谁效力?她长得什么样?她在哪里藏着?还有她将怎样推进她的计划?所有的这些都还没有线索。相比穆迪·莉莉·金说出她的名字、吞下毒药死掉之前,他和达格向找到她的目标又迈进了一小步,仅此而已。

    和莱梅克的忧心忡忡不同,达格看起来十分兴奋,激动地期待着莱梅克的下一个奇思妙想。看到他这副样子,莱梅克很沮丧,他觉得这个男人一定会因为心性急躁而早逝:他过去很走运,但这种好运肯定不会一直伴他左右。

    莱梅克借了一辆公家的藤维轿车,他发动车子,让它暖和起来。此时的华盛顿正值深冬时节,气候寒冷。他收听着两个频道,观察着行政东街的动静,跟警方随时保持联络。达格则坐在自己的车里,在白宫西侧指挥着所有的监视活动。莱梅克和所有特工的频道都调到达格的频道,这个频道是保密的。总而言之,达格就是指挥中心。其他特工坐着普通车在城中四处转悠着寻找朱蒂斯的那辆车,并随时向达格汇报他们所处的位置。莱梅克一边听着那些特工们的对话,一边观察着街对面的白宫大楼,那里的安全防护措施已经在悄无声息中变得更加密不透风。比什夫人确实遵守了自己的诺言,分派给达格足够的人手。现在,大搜捕已经全面展开了,但他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在华盛顿城中来回巡查,希望侥幸碰到朱蒂斯的身影。

    莱梅克的腿上摊着一叠大同小异的黑白照片,都是纽伯里波特那几具尸体的特写。最后几张仔仔细细地拍下了“刺客之刀”的样子。莱梅克盯着那个带血的缟玛瑙刀柄仔细看,上面刻着古代“刺客”杀人情景的图画。雕刻家悉心呈现出每一个杀手的穿着、被杀者家属的服装样式。一个埃米尔(穆斯林统治者的尊称)被一个给他牵马的男子刺中胸口,另外一个则被他的厨师刺死,第三个人是坐在轿子上时被他的一对保镖杀死。每一个事例中,被杀者和旁观者的容貌都是一样的,没有痛苦但满脸疑惑,都是被他们从未注意过的人所杀。

    而这种策略恰是哈桑·萨巴赫的独特之处。他的门徒都在年幼时被带进城堡和极乐花园。在那里,他们被一味地灌输忠诚的思想、被训练成杀人的高手,但却得不到任何思想品行的教育,也没有明确的身份。他们只能通过马厩、厨房、田地里的工作来接近自己的目标。他们没有能力扮成身份显赫的大人物,只能偷偷摸摸地接近被哈桑贴上死亡标签的势力强大的敌人。朱蒂斯采用的方法也是这一套吗?她怀着一身技艺来到美国,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的吗?她计划怎样接近罗斯福然后对他下手呢?

    这个女人就在华盛顿城内的某一个地方藏着。对此莱梅克确定无疑。

    那么马可·波罗对波斯女人的观察又说明了什么呢?朱蒂斯会不会也貌美如花?美丽难道不是一件武器吗?肯定是!而且朱蒂斯肯定会利用这一点,就像她会冷酷无情地利用任何人或物一样。

    但关键的问题是:此时此刻,她把美貌这把利器用在了谁的身上呢?

    莱梅克很想和达格讨论一下,但他觉得达格肯定会嘲笑他又凭借奇怪的思考逻辑和不可理喻的渊博学识制造出一个不靠谱的假设。在过去的几天当中,调查行动发生了一个更具争议的转折点。达格终于咬定一件事决定深入调查,并决意以此向瑞利和比什夫人证明他不仅有勇,而且有谋。达格现在离他有几个街区远,眼神锐利地瞄着紫红色“纳什”轿车的影子。现在他手底下有四十八个特工人员供他调遣,莱梅克已经变成达格领导小组的一员了。

    莱梅克知道北上找到穆迪·莉莉·金实属好运,纯粹是歪打正着。现在,他坐在暖和的车里,已经想好下一步应该怎样做了,他决定要孤身一人采取行动。更重要的是,他有种感觉——这是自打达格在六星期以前敲响他在圣·安德鲁斯的房门到现在,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他觉得自己以前隐藏着的那条路已经出现在他的脚下了,而且,在他的大脚旁边,他终于看到了一只脚印。

    她解开蓝色女佣制服,在腰后系上围裙带子,把围裙的蕾丝花边抚平,然后穿上黑布底鞋子。

    坦奇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把一只手放在脸上,好像是为了掩盖自己的悲伤。但她知道不论现在的他作何感想,都绝对不会悲伤。虽然卧房里很冷,他还是满身是汗,在灯光下一闪一闪的。

    她并不讨厌坦奇,他是一个令人满意的情人,即便是对一个女佣、一个黑人也很体贴。他的婚姻是为了权力而非爱情,朱蒂斯明白这其中的失与得。他在他们互相尊重的界限之内想方设法地对她好,他是一个聪明又宽厚的男人。然而他的妻子,正像穆伊斯林有一句老话所说的那样,既是个帮手又是个累赘。对于坦奇的缺点,朱蒂斯并不责怪,而是怀着怜悯之心加以利用。

    他的呼吸渐渐平稳下来,她给他盖上被子,但并不打算让他就此进入梦乡。她坐到了被子上面,他动了动,嘟哝了几声。她把手放到他裸露的胸膛上。他没有再动,而是假装睡着了。她的手指在被子底下慢慢地向下滑,玩笑般地逗弄着他。这下子他忍不住了,突然睁开眼睛,也开玩笑似的抓着了她的手臂。

    “干嘛呢!”他说,“我们玩得太过火了,你应该等会儿再来,小姐!”

    她佯装生气,撅着嘴说:“有什么话,说吧!”

    他抬起脸看着她,眼神里透露出真实的爱意。他把潮湿的手掌放到她的脖子上。

    “我希望。”他说。

    “希望什么?”她问,尽管她知道他要说什么。

    “没什么。”

    她握紧他那放在她喉咙上的手,站了起来。

    “坦奇先生,一个什么希望也没有的人要不就是太快乐了,要不就是陷入了绝望,你属于哪一种?”

    他一下子咧开嘴巴笑了:“都不属于。你怎么想出这些话的,狄塞尔维?你说起话来真不像个女佣。”

    她弯腰拍拍他,“那女佣应该怎样说话?你又跟多少女佣说过话呢?”

    他们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他用被子裹着下半身,坐了起来,到处找他的裤子。

    “嘿,对了!”他说,“我今天刚听说了件事儿,跟总统大人有关。”

    朱蒂斯脑子一震,“啊……嗯。”

    “华生老爹两天前过世了,就在和斯大林、丘吉尔会谈结束后归来的船上,报纸还都没有报道此事。罗斯福下令说等到他回国后再公开此事。”

    “谁是华生老爹?”

    “爱德温·华生将军,罗斯福军事上多年来的助手和秘书,也是肝胆相照的密友。船驶到大西洋的时候,他的心脏病突然发作了。天哪,你能想象得出和你死去的密友航行在大海上的感觉吗?可怜的老罗斯福啊!他肯定非常难过。恰恰在一切都比较顺利的时候发生了这样的事。”坦奇咬了咬嘴唇:“我觉得,生命是缺一补一的。”

    朱蒂斯坐在床上,心里想,这样的事还真是玄妙。

    “葬礼什么时候举行?”

    “可能下周三吧,我听人说的,在阿灵顿。”

    她听罢默不作声,垂下眼帘故作娴静状,“我可以跟你一起去吗?”

    “狄塞尔维,”他摇摇头,“理智点儿!总统不是在干别的,而是在给他一个最好的朋友下葬,这不是和他握手的好机会!”

    “换句话说,你会带你太太去。”

    “对!实事求是地讲,我要是去的话也一定是和她一起去的。那是个葬礼,同时也是个政治聚会。我要是带你去的话该怎么解释呢?”

    “对谁解释?”

    “首先就是我太太。”

    朱蒂斯摇摇头,并不在意这个。她完全可以对付他太太。“还有谁呢?”

    “能想到的所有人!”

    朱蒂斯点点头:“果真是政治聚会。”

    “我说,你知道这个并不取决于我个人。我要是带你去的话,这全城的人会……我为什么不只带着佩夫人去呢?”

    朱蒂斯在床上挨着坦奇坐下,然后翻过手心用手指甲轻轻地摩挲着他的脊背。他的身体禁不住扭动了一下。

    “只是一张邀请函而已,雅各。我甚至不会让你太太看到我,我会躲起来的。我就是想近距离地看看总统大人,就一次而已!”

    “不行,我做不到!”

    “你能做到的,”她的手离开他的皮肤,“就是不愿意!”

    朱蒂斯下了床,站到坦奇面前,对着他的下巴扭动自己的腰肢。

    “你刚才说要我等会儿再来,雅各,要等多久呢?”

    坦奇的目光骤然从她的脸部滑落,仅仅锁定在她扭动的胯部。她用她摩挲过他背部的手指向后解开围裙的蝴蝶结。围裙带子一下子松了,在半空晃荡。

    “要等很久吗,雅各?”

    朱蒂斯开车来到弗吉尼亚。她在离坦奇家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停下,然后换乘大巴前往阿灵顿国家公墓。她身穿一套长及小腿的裙装,披一件崭新的黑色大衣,头戴毡帽,独自坐在大巴前排的座位上。

    下了车,她跟在一列由豪华轿车和橄榄绿军用车组成的车队后面走进公墓大门。车后的尾气伴随着她呼吸的起伏,一阵阵喷入冬日中午冰冷的空气中。送葬队伍毫不迟疑地穿过纪念大桥,可见华生老爹是多么的受人爱戴。

    朱蒂斯期待看到罗斯福的重型轿车和他的安全分队经过,但未能如愿。于是她加快步伐踏上墓园冬日的小路。

    她以前从未来过这里。那遍地数不清的白色十字架、偶尔可见的犹太星章、象征伟人的花岗岩尖塔,以及茁壮的树木、静静流淌的河流……一切都吸引着她的目光。死亡——她的老主顾,在这里竟受到如此的礼遇。她不由得喜欢上了这个地方。

    她毫不费力地找到华生将军的安葬地。一大群人穿过林立的墓碑,涌到为防寒避雨而临时搭建的帐篷下面。在离墓穴一百码开外的地方,站着六个黑衣男子,警惕地扫视着来往的男男女女,不时检查着陌生来客的证件。朱蒂斯走上前去,掏出坦奇给她写的通行证。守卫看了她一眼便放行了。

    朱蒂斯跟着追悼的人群缓缓前行。偶尔有好奇的目光投来,她便冲那人忧伤地点点头。她看到了雅各和他妻子,并有意躲开他们,兜了个大圈儿绕到他们后面。罗斯福还是没有出现。

    她处在墓穴和黑架子上那口暗得发亮的棺材后面。送葬的大概有两百人,围成一个圈儿站着。七个海军陆战队士兵身着鲜艳的蓝、红、黑制服,在棺材旁站成一条僵硬的直线,持枪稍息。华生老爹的家人坐在折叠椅上,女的都带着面纱,男的都一袭黑衣——口袋里的白手帕是全身唯一的亮点。朱蒂斯站在人群的外围,始终低着头。大家都在等待,牧师也手持圣经站在墓穴旁边。这时候罗斯福出现了。

    人群让开一个缺口,罗斯福由一个特工处工作人员推了进来。这回离总统更近了些,朱蒂斯觉得他的气色还不如上次就职典礼时好。他眼窝深陷、双颊凹进,无精打采地坐在轮椅上,任凭旁边的人拍他肩膀,却连头也不抬。他身后那个不甚优雅的女人应该就是埃莉诺,这从她的相关照片上可以辨认出来。但她精神矍铄,走路笔直,还不时和两边的人握手并且面带感激的微笑。相形之下,罗斯福显得更加颓然不堪。

    罗斯福一安置下来葬礼就开始了。坐着听牧师致词的只有华生的家人和总统。安葬仪式在低沉单调的声音中进行了十分钟,内容无非是华生老爹的一生是光辉的、他影响了很多人之类的说辞。朱蒂斯看到了雅各和他妻子的背影——他们俩谁也没挨着谁。

    牧师说完后,海军仪仗队点燃了礼炮,在沉寂中发出三声震耳欲聋的齐响。几只小鸟从光秃秃的树丫上惊飞,此外便再无动静,直至回音消散。棺材由绳索吊着放进了墓穴。牧师合上了他的圣经。人们渐渐散开,绕过以前的墓碑,回到他们温暖的车厢中去。豪华轿车和军用车的司机们早早发动好引擎,等待着归来的主人。

    朱蒂斯站在原地没动。过往的行人都小心地绕开她。而她却一直等着坦奇夫妇和其他几个送葬的人握完手,然后目送他们走向自己原地发动着的豪华轿车。这时她注意到墓穴旁还有一小群黑衣人。在他们中间,忙着握手交谈的,正是罗斯福。

    没有人排队。大家只是简单地走上前去,在几个特工警惕的注视下和轮椅上的总统共度几秒钟的安静时光,然后便匆匆离去。朱蒂斯没有挪动,却打开了她的黑色挎包。

    她悄悄地给右手戴好一只白棉手套。然后麻利地用左手食指和中指撑开一个避孕套,接着把整只手伸进一个薄薄的丝质护套里,再在外面戴上另一只相配的白棉手套。干完这些,她从大衣口袋里拿出那只小瓶子攥在掌心——瓶子里装的是混有二甲亚砜和羊毛脂的氰化物。然后,她终于向墓穴那边走去。

    总统还在那里逗留,与他的妻子相隔大约五码,各自忙着和一群政要交谈。当朱蒂斯离他们还有二十步远时,她拨开瓶塞,把里面的东西滴到自己包好的指尖上。白手套上立即散发出杏仁的香味。朱蒂斯使劲嗅了嗅,断定这味道相当微弱,并不会引人注意。她把空瓶塞回大衣,昂着头继续前行,表情凝重而悲悯。

    罗斯福似乎并没有看到朱蒂斯的到来;他的注意力完全被一个老部下吸引住了。那人紧紧握着罗斯福的手,长满银发的脑袋晃来晃去。朱蒂斯还在逼近。一个特工仔细打量着她,但并未作出任何制止。朱蒂斯在离轮椅五步之遥的地方停下。她伸出左手,准备在罗斯福注意到她时一把握住。杏仁的芬芳在她鼻尖萦绕。

    那个老部下终于松开了手。罗斯福冲他点点头,俩人还接着在聊。朱蒂斯乘机观察总统平放的手。一会儿她就要借握手的机会在那只青筋暴突的手上抹上氰化物,让毒素穿过那层薄薄的满是斑点的皮肤,一直渗入他的血液。一百分钟之内,他必死无疑。

    罗斯福突然回头看了看妻子,后者点点头,表示是时候该走了。一个特工从后面上来,要把轮椅推走。朱蒂斯赶紧上前一步,朱唇轻启:“总统先生……”

    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手攥住了她的左臂。还没反应过来,她已被拖得失去平衡,离轮椅远远的了。那股力量更是拽得她踉踉跄跄,这让她不由得怒火中烧,回头瞪着那个大块头的秃顶男人。可那人却看也不看她一眼,径直把她拉到离罗斯福好几步远的地方。她扭头望去,那边已经有特工处的人搀着总统把他推离了墓穴。

    朱蒂斯使劲拉着自己的胳膊想挣脱。可那个大块头却抓得更紧了。他至少有六尺半,体格强壮。朱蒂斯完全可以三下两下抽开身,把他撂倒,置其于死地。但她抑制住了所有的冲动——因为这显然不合时宜。她也尽量不去开口。她不知道在那人眼里自己究竟是谁,是一个参加名人葬礼的白种贵客,还是一个身为卑贱女佣的黑人闯入者?她倒也可以把浸过毒药的手套擦在他手上,让他偿还从阻止她的那一刻起造成的所有后果。但她又一次忍住了没采取行动,而是决定静观其变。她不再反抗,默默地跟着那人离开人群,穿过一个又一个墓碑。

    等那人松开她时,罗斯福早已走远。朱蒂斯后退几步盯着那人。

    “你知道自己究竟在干嘛吗,小姑娘?”

    他的声音里流露出一股傲慢。

    看来,朱蒂斯寻思着,对他来说自己是“有色”的。于是她垂下眼睑。

    “我只想和总统先生问个好,告诉他我对他的损失表示歉意。要知道他的朋友刚刚去世,民众有权利与他分担痛苦。”

    “民众是有这个权利,可你没有。”

    “我有权来这儿,我有这个。”朱蒂斯用右手拿出雅各·坦奇给她写的通行证——那只手套上面没有毒药。

    那人双手抱胸,根本不看便条。他摇摇头:“不看。你无论如何都不够资格,小丫头。那张纸对我来说狗屁不如。”

    朱蒂斯把纸条塞进口袋,搁在空瓶子旁,问道:“那先生你是谁?”

    他放下了胳膊。朱蒂斯瞥到他外套下面皮枪套的一角。

    “你是警察?”

    “现在不是。不过没错儿,大部分时候我是华盛顿警察。但这会儿我是为了给其他人效劳才和你谈话。他们可不希望在这儿看到你,也就是说我不希望。”

    “他们是谁?”

    那人伸进口袋摸出一包“幸运”牌香烟,点燃,也不问朱蒂斯要不要。他就让她干等着,直到自己划亮火柴。

    “这么说吧,”他吐出一口烟,盖过他们周围杏仁的暗香,“你要只是在你那个住满黑鬼的让人恶心的小公寓里和雅各·坦奇鬼混,谁也不会在乎什么。可一旦你出现在公共场合,特别是和他们夫妻俩同时出现时……那么,哼,小姑娘,有些人就很不满意啦。”

    朱蒂斯一下子明白了:那人大概是坦奇夫人的家人,那个已故参议员的宗族。很显然雅各在其他场合也老实。

    “你弄明白我说的话了吗,小丫头?”

    “是的,先生。”

    那人凝视着朱蒂斯,猛吸一口,烟头发出灼热的火光。他点点头。

    “我倒是明白他为什么缠着你了。”

    朱蒂斯支吾道:“你一直跟踪我吗?”

    “我一直跟踪坦奇。而且我也看够了,是时候让你辞掉你在他们家的工作了。告诉你们家太太你要换地方了。不用解释什么。去给别的白人扫地吧,对你来说都一样。”

    “我不想走。但我不会再纠缠我们家先生了。我也不想惹麻烦,可以吗?”

    “太迟啦。你非走不可。而且我指的就是今天。”

    朱蒂斯扬起下巴打量着这个人。她可以说服他让坦奇夫人多给点钱,譬如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她离开的条件。一旦交易达成,她便可以借机和他握手。但他块头太大了,不少于两百五十磅,而且不到四十岁,体格强壮。通过握手带给他的那点儿剂量足以致他重病,但也就仅此而已。

    “如果我不同意呢?”

    “那我也得看着你了,小姑娘。我想用不了多久你就会把事情搞砸,然后我再把你一屁股踢进监狱。”他嘿嘿一笑,“或者你都不用把事情搞砸。也许某个晚上你就受伤了什么的,明白我的意思吗?”

    朱蒂斯点点头。

    “那就好,滚吧。”

    朱蒂斯转身向公墓外走去。那人站着没动。当她走了有十步远时,他发话了,声音低沉而不怀好意,“我会看着你的,小丫头。”

    她停住脚回头看了他一眼,“我知道。”

    大块头警察冲她耸耸肩,便开始专心致志抽自己的烟了。

    朱蒂斯转过身继续走。她依次褪下左手沾了毒的手套、丝质护套和避孕套,然后是右手的干净手套,并把它们一下子全塞进挎包里。她的手本来在里面都捂出汗来了,这会儿却被突来的寒气刺痛裸露的肌肤。

    她不由得攥紧了拳头。

    弗吉尼亚州,阿灵顿,欧萝莱社区

    身穿粉蓝女佣服,朱蒂斯拉上大落地窗的窗帘,掸去窗前家具上的尘土,然后用一桶氨水擦了窗户上一格一格的玻璃。一点半左右时,佩夫人端来一份小点心,两人便坐在沙发上,借着日光边吃边聊。

    雅各和妻子大概两点钟从葬礼上回来,比朱蒂斯迟了一个钟头。夫妻俩各自走向自己的房间,谁也没和女佣们搭话。三点时,朱蒂斯告诉佩夫人她今天的活干完了,要回去了。可是老厨娘却摇摇头一言不发,仿佛有什么秘密不能告诉狄塞尔维。朱蒂斯一边搓手防寒,一边走向她的纳什牌轿车。她不知道那个大块头警察叫什么,也没必要知道。

    无线电里叮叮当当的金属声把莱梅克吓了一跳。

    “一号车,一号车,呼叫‘眼球’。刚刚确认,在一辆紫红色的纳什车上,牌号SCR-310。”

    “眼球”,达格的回答声从话筒中传来。

    “把你的10-20给我,一号车!”

    一号车里的特工说他正从新汉普夏大街往北开往华盛顿环道。莱梅克听到他又更新了自己的方位:可疑车辆出了环道,正在K大街上向东行驶,混进了高峰期早段的车流中。

    “逮住她!”达格吼道,似乎胜利在握。他指挥一号车继续跟着,不要轻举妄动。

    “教授!能听到我说话吗?”

    莱梅克摸到了他的麦克。他就使过一回双通无线电,那还是上次他们把这玩意儿安他车上试试时。这会儿他已经把麦克叼在嘴里,摁下了通话按钮,大喝一声:“能!”

    达格没有说话,那头儿突然没声了。莱梅克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他安静地等着达格的指示。这一下午他都在浏览比什夫人给的一沓最新的政府招聘资料。他旁边的座位上堆满了文件夹。他顺手把麦克搁在其中一个上面。

    “……手指离开按钮!”话筒里达格又在咆哮,“真要命,把你该死的手指从那该死的谈话按钮上拿开!”

    莱梅克赶紧捡起麦克。

    “对不起,对不起,达格,我听着呢。”

    “说话,莱梅克,然后我说的时候就松开那该死的麦克,把嘴闭上!老天!现在听好,我正让一个特工跟着一辆紫红的纳什,牌号SCR-310。明白吗?就是她。”

    莱梅克愣了一下,来确认自己的耳朵。

    “梅莱克!”

    他忙摁下按钮,“知道了,明白明白。”

    “她大概去了阿灵顿公墓,在华生老爹的葬礼上探了探情况。他妈的,我就知道她会玩这一招儿。”

    莱梅克问道:“你现在在哪儿呢?”

    “往北出了第十七路大街,正往K大街开呢。我已经让特工们过来增援。你现在往佛蒙特大街开。如果她在K大街上一直向东,我们就会经过你,然后你就跟着我。出发。”

    莱梅克放好麦克,找到发动机钥匙。然后他抓住麦克,又一次按下按钮,“收到!”

    达格一声令下,“走咧!”

    莱梅克发动引擎融入车流,白宫在视线中渐渐消失。他旁边的所有车都和他一样行色匆匆——在这个区域的下午四点,每个人都刚从停车场里出来,准备好加入这场交通全面大堵塞的斗争。在F大街,他闯了红灯,接着猛踩油门把一辆有轨电车挤上了G大街。周围喇叭声四起;有轨电车的司机起劲儿地摇着铃铛。

    莱梅克飞速向北过了另一个十字路口,一边躲避其他车辆一边狂按喇叭。他握方向盘的手心直冒汗。他还没有重新适应美国右行的规矩,以至于他很多时候出于本能的狂躁行车。刚刚拐了两个弯儿,他便发现自己上错了车道。

    达格还在通过无线电指挥着他的特工们。他一到K大街就发现了那辆39年的纳什,并洋洋得意地宣告了自己的位置以及与目标的距离。他命令一号车退后。这方面他确实在行。莱梅克听着特工们不停地汇报自己的方位。达格让所有的车都避免碰头;他们只要在外围罩住他的车和那辆纳什就可以了。在他发话之前,其他车都不许乱动。莱梅克不太信任自己的车技,也不敢随便说话。直到达格在那头大喊“莱梅克”,他才急急忙忙说一个“10-4”,然后加大油门,抓住车流中的一切空隙,朝北开往K大街。

    达格通过无线电指挥他,“不必回答,教授。开你的车。纳什里面有两个人。我在他们后面大概半个街区,可以看到一个男的在开车,旁边坐着个深色头发的女人。他妈的那男的是谁?不用回答!我们一会儿就知道了。好吧,全体,警备,他们上了弗兰克林广场。等等……妈的,他们又北转上了佛蒙特大街。重复一下,北边佛蒙特大街!现在他们正开往托马斯环道。”

    莱梅克听到后猛踩了油门。按达格的要求,他没有说话。他对所有的交通指示都视而不见,从车流里急进急出,全然不顾它的走向,在无线电里达格单调的话音中急速逼近。南向车道里的一个缺口让他有机会加大马力,超过了前面的车。他一刻不停地按着喇叭。躁狂的因子在他的血管里冲撞。

    莱梅克到达了K大街,并急速穿过两边鸣笛不止的车辆,来到佛蒙特大道。他不知道自己在达格后面多远;事实上,他也无法从周围此起彼伏的喇叭声和蹭来蹭去的保险杠中抽出身来,去考虑这个问题。

    达格是说纳什车里坐着两个人吗?这可能是事情的重大转机。难道和纽伯里波特一样,朱蒂斯在这个城市里也有一个同伙?她是某个势力庞大的阴谋集团的一分子吗?或者那个开车的男人只是她某个倒霉的男友?还是被她利用来接近罗斯福的傻瓜?

    莱梅克的思绪回到开车上。他决定等会儿再查找这些或者更多问题的答案。

    达格在无线电那头哼着小曲儿。莱梅克上足了引擎,在狭窄的佛蒙特大街密集的车流中横冲直撞。这时达格又开始喊话了:“现在出了托马斯环道啦!向西上了马萨诸塞大街,正朝着杜邦环道开呢。”

    托马斯环道还在前面两个街区以外。咦,前面大约一百码,朝西开往马萨诸塞的是达格那辆橄榄绿的帕卡特吗?莱梅克越过那辆帕卡特望去,它前面并没有什么紫红色的纳什车。

    于是他抓起麦克:“达格,前面是你吗?正出了托马斯环道?”

    “不是。”

    无线电那头似乎沉默了好久。这时,佛蒙特大街南向的车道上又出现了一个缺口。莱梅克觉察到了并立马冲上前,全力向达格的位置赶去。发动机被他开的轰隆作响,周围其他司机的谩骂声不绝于耳。他猛转避开一辆别克,结果那车直直地撞在路边的护栏上。莱梅克在托马斯环道上疾驰,接着又匆匆上了马萨诸塞大街,朝西往五个街区以外的杜邦环道开去。他左避右闪、迂回行进,愣是在车流中挤出一条路来。其他车都躲到一边,让他喇叭一路尖叫,飞驰而过。

    “莱梅克!”

    但莱梅克开得太急根本无暇抓起喇叭回话。杜邦环道上的车流比他想象的还急。他踩着刹车猛一右转,进了一个单行车道。他的挡泥板险些撞上左边两辆汽车,但他矫枉过正,又擦了一下右边的一辆别克。别克的主人——一个穿套装的女人,冲他挥了挥拳头。莱梅克一直顺着环线走,过了去新汉普夏和康涅狄格的岔路,接着又过了往马萨诸塞的——后者就在他进环线入口的另一端。他超过的那辆别克也跟着他,想让他停下。可莱梅克停不了,他不知道怎么下环线。于是他又抓起了麦克。

    “达格!”

    “马萨诸塞大街。他们调头上了来时候的路。莱梅克,混蛋!你超过我啦!”

    一定是因为刚才环道上车来车往的太乱了。莱梅克车轮磨得都快着火了,还在杜邦环道上兜着圈子。但他终于跌跌撞撞回到了马萨诸塞大街,被他挤掉那辆别克陷进了一个更慢的车流里,没法儿再跟着他了。他好容易甩掉了那个愤怒的女司机,又开始在马萨诸塞上左摇右转,见缝插针。

    达格和朱蒂斯还有那个神秘男人就在前面不远。他急速上了马萨诸塞左边的车道,几乎要把油门都踩碎了。他的胃里翻江倒海,这种高度紧张的持续追击弄得他直想吐。

    “好的,教授,我看到你了。放松点儿,你简直像辆特快列车。老老实实呆在你的车道里,明白吗?”

    莱梅克注视着前方。那是达格的帕卡特,在它前面大概第五辆车就是那部纳什,和一辆使馆车并行着。再加点儿速他就可以紧跟上达格了。

    于是他一踩油门,逼近了前面那辆卡车,接着侧轮突转,进了西向行驶的车道。这一路上其他车又是按喇叭又是躲闪,莱梅克总算是跟上了达格。本来是跟在达格后面的那辆车大概是怕了他了,减速给他让道儿。

    无线电那边又在抱怨了,“该死的,我让你冷静点儿的!”

    莱梅克捡起麦克:“对不起。我看见他们了,就在前头。你说得没错儿,两个人呢。”

    达格还没来得及回答,那辆39年的纳什突然出了车列。眼看着排气管里喷出一团黑烟,纳什上挡加速,猛地开了出去,一个大拐弯儿上了迎面而来的车道。

    “他妈的……本来只想跟踪他们的!”达格在无线电里吼开了,“行啊行啊,‘眼球’呼叫所有人员,所有人员!疑犯在有意躲避。现在他们正在马萨诸塞大街上向东开往托马斯环道。立即封锁托马斯环道上所有的干道。再说一遍:立即封锁托马斯环道上所有的干道!”

    无线电里一片嘈杂,追踪人员一个接一个向达格汇报即将被封锁的街道名称。佛蒙特,罗得岛,第十三大街、十四大街、十五大街。

    “莱梅克,跟紧我,”达格咆哮道,“然后他妈的啥也别干!”

    莱梅克把麦克丢在一边乖乖照办。

    纳什车试图逃跑。它不要命了似的不停地加速,在各个车道里钻进钻出。达格正努力封死环线的所有出口。如果成功,要不了几分钟,莱梅克就可以和朱蒂斯以及她的司机面碰面了。被逼上绝路,他们会不会一起服毒自尽呢?要是这俩人死在达格面前,他一定要乐疯了。但是在莱梅克看来,这样的双双自杀的几率只有一百万分之一。

    纳什开上了托马斯环道,并没有减速并且倚着环线开。达格紧跟其后。莱梅克喘着粗气,也尽量跟着达格。其他车见状都自动让路,但莱梅克还是时不时就差点儿撞上某棵树,某辆车,或者某个吓坏了的行人。他拼命坚持着,心脏在胸腔里狂跳,紧跟着达格。

    但纳什车并没像达格猜的那样上托马斯环道,而是围着环线一路狂奔,又从来时的往马萨诸塞的那条路下去了。

    “往西上了马萨诸塞!”达格对着部下们大喊,“得有人阻止他们!马萨诸塞!”

    其他人乱七八糟地报出自己的方位,看谁离得最近。结果没人能及时赶到杜邦环道。他们集体被耍了。

    “莱梅克,全靠你了。我估计他们到了杜邦后还会原路返回,往南去新汉普夏。从罗得岛去马萨诸塞,然后赶到新汉普夏!截住它!”

    “明白!”

    他把麦克扔在一边,没怎么费事儿就在苏格兰环道上离开了达格。绕着环道嘎吱嘎吱开了得有四分之三的路,他冲上了罗得岛大街。然后他又一路按着喇叭奔向马萨诸塞。无线电那头没再嚷嚷;达格现在全力依靠的已经是莱梅克而不是他的那帮手下了。在马萨诸塞和康涅狄格的交叉路口,莱梅克又闯了一个红灯,终于上了马萨诸塞。他身后无数的刹车被踩得冒了烟,一辆运牛奶的卡车甚至打滑打了老远——所有这些莱梅克都只能透过后视镜瞟上一眼两眼。他在马萨诸塞上狂飙了四分之一英里,一路上冲着两边的车大吼大叫,来到21路的一个停车牌旁边。在那儿,他以二十英里的时速向右急转,接着又加速开了五十码,然后急刹车。

    终于,在新汉普夏大街,他摇摇晃晃稳住了车,并一下子堵住左边两个车道。无数的车跟着踩了刹车,发出刺耳的响声,司机们纷纷摇下车窗开始咒骂。莱梅克抓起麦克:“完事儿啦!”

    那头没有作声。

    莱梅克下了车。他块头结实、呼吸沉重——刚刚的追赶让他有点儿喘不过气来。司机们虽然恼火,却并不乐意和这样一个人有什么冲突。他们只是躲在开着的车门后,骂着各种各样的脏话。莱梅克全当没听见。他踱到右边的车道上,朝北望着杜邦环道。他的车没法把这几条车道也堵上。偶尔会有几部车溜了过去,一个司机还冲他打了个脏手势。他审视着整条街,脖子上的汗珠在寒风中渐渐风干。

    两辆南向的车向这边开了过来,在没被堵上的、反向的车道上疾驰。莱梅克看清那是一辆绿色的帕卡特,在全力追着一辆紫红色的纳什。

    他回头看了看自己的车。已经没时间把它开过来堵上这边的通道了。

    于是他走到北向的车道中间,用自己的身体封锁了这个缺口。更多的车冲他按响了喇叭。而他却转过身来,面对迅速逼近的纳什,缓缓地举起了手。

    尽管隔着两个街区,尽管被截断的车流怨声载道,迎面驶来的那两部车的引擎声仍清晰可闻。纳什开得太快了,根本无暇拐弯开出新汉普夏。它将直直地开过莱梅克站立的地方。或者,它会停下。

    莱梅克的膝盖有点打弯儿了。他还没想为罗斯福牺牲。

    纳什还是没有丝毫要减速的迹象。两边司机的诅咒这时候变成警告了。

    “嗨,哥们儿!离开那儿!”

    “喂!”

    纳什已经冲到莱梅克站的那个街区了。达格的车紧随其后。是个男人在开着纳什。透过挡风玻璃,莱梅克甚至可以看到握着方向盘的八个发白的指关节。在他旁边,坐着个深色头发的女人。

    莱梅克还是没动。

    纳什终于踩了刹车,车轮与地面摩擦发出尖厉的声音。轮盘上甚至腾起了青烟。但它的惯性实在太大了。车还是呼啸着冲了过去。莱梅克敏捷地一跃,避开了。侧身着地,他闻到了橡胶烧着的气味。

    达格的帕卡特也跟着出去。那辆绿色的汽车在刺耳的声音中撞向了刹车冒了烟的纳什。就在离莱梅克二十步远的地方,两部车都越过路边围栏,撞倒了一排矮树。金属的折断声和玻璃的破碎声惊得莱梅克慌忙从地上爬起来,和人群一起跑向那两部撞得乱七八糟,纠缠在一起的汽车。

    不过等他赶到草坪时,达格已经托着胳膊站起身来。血从他额头上的伤口里流下来,他却一边诅咒一边挥着手把众人往外赶。

    “退后,他妈的!莱梅克,让他们退后!”

    所有的旁观者和打算帮一把的人都停下了;达格的举止,他的枪,还有他身上的血迹让他看起来威仪凛然。莱梅克跟在达格后面走向纳什。两部车都嘶嘶地冒着烟,让眼前的景象有点儿模糊。莱梅克环顾四周想找个折断的东西—— 一根树枝或者一段金属片——只要能充当武器就行。可他什么也没找到,于是他解开了皮带。他知道十来种靠皮带自卫或者攻击的方法。这些他都教给过达格。

    达格在纳什撞毁了的车窗前几步远的地方停下了。坐在方向盘后的男人朝前耷拉着,脸扭向一边。他旁边的乘客呜咽着——她受伤了。达格厉声喝道:“把你们的手放在我能看到的地方,马上!”只有那个哭泣的女人照办了。司机挪都没挪。

    达格举着枪逼近压扁了的车门。随着一声尖锐的金属弯折声,他猛地拉开了车门。

    司机从车里摔出来,软塌塌的像条死鱼。达格把枪口对准他。那人穿着一件乔治敦大学的运动衫。

    达格不由得嘟哝了一句:“他妈的怎么回事儿?”

    莱梅克慢慢地走近。躺在草地上的、额头上的肿块得要些日子才能消掉的只是个男孩儿——大概十八岁,最多十九。

    那个捂着脸不停抽泣的女人鼻子破了,血从指缝中直往外渗。达格举着枪直指她泪光闪闪的眼睛。莱梅克侧身钻进车门,手里攥着那条皮带。

    女孩儿穿着当地的高中校服,西城的。她一直摇头,乞求达格不要开枪。

    达格愣住了,缓缓放下枪,一脸不悦。莱梅克呆呆站在一边,手里的皮带晃荡着,好像要准备打两个孩子的屁股。

    达格踢了踢草地上晕过去的孩子。

    “醒醒,饭桶!”他吼道,不住地踢那孩子的肋骨直到他发出“哼”的一声。莱梅克把皮带重新系好,走到汽车副驾座位的那一边。他打了个手势让那个吓坏了的女孩把车窗摇下来。

    “住嘴!”还没等女孩儿开口,莱梅克就抢先说道。女孩儿手上的血滴得校服上斑斑点点。

    “就一个问题,”莱梅克倚在窗沿上,简明扼要,“你们从哪儿弄的车?”

    女孩儿向外望去,那边的男孩儿正试图坐起来。达格半跪着,一只胳膊托着他的后背。男孩儿腾出一只手捂住额头上越来越大的包,结果又摔了回去。莱梅克确定达格正用更为恼火的口气问着同样的问题。

    “从哪儿来的?”莱梅克追问道。

    女孩儿捂着鼻子抽泣了几下,勉强止住了不停往外涌的血。

    “我们……我们在车里找到了钥匙。”

    在汽车的另一侧,达格大声咒骂着,余音震耳。莱梅克却差点儿笑出声儿来。

    朱蒂斯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他。因为他向来横行霸道,自然不喜欢被人当面反抗;又因为他觉得对手弱不禁风,所以便按威胁的那样开始进行跟踪。

    事实上,朱蒂斯在和佩夫人一起离开坦奇家的时候就看见他了——在一个街区之外停着一辆福特,半开的车窗里烟雾缭绕。在开进街区的大巴后面,他确实很方便监视过往的行人。朱蒂斯回到公寓后等了一阵儿,让他先蹲好点儿,再在渐渐降低的气温下冻上一会儿。然后,朱蒂斯束好头发,戴上一顶黑色风帽,穿上黑色夹克和黑色长裤,再套上一副黑色皮手套,并在公寓没开灯的那头悄悄打开一扇窗——她发现那人站在离她家前门一个街区的地方,斜靠在门廊的扶手上——是烟头的亮光让他在漆黑的里弄里暴露了行踪。

    她钻进室外的一段木质楼梯下面,在阴影里躲了三个钟头,看他观察着自己灯光昏暗的公寓。他连抽了两包烟,不时地跺跺脚,对着粗壮的手掌哈口气。她听到他嘴里骂骂咧咧。当这边的住户之一——一个年长的黑人男子走上前去问他在干嘛时,他挥了挥证件说:“走开,执行公务。”

    距夜幕降临已经四个钟头了。他用脚碾灭最后一个烟头,转身离去。朱蒂斯忙走出楼梯跟上。她始终在影子里穿行,并在他沿着巷子中央往前走时缩短了两人的距离。与比他矮小的人相比,他就是一个笨重的庞然大物,简直有辱这里的建筑。他毫无警戒,全然不看四周。朱蒂斯了解这种人,他们自以为强壮而且不可一世。

    她尾随他来到纽约大街。她不能在巷子里解决他:房东的儿子已经倒在那儿了,她向来小心谨慎,决不会让鲜血两次都流在同一个地方。大块头男人向西走进第十五大街和第十六大街之间的街区,垂至膝盖的大衣下摆在风中翻腾。他一路朝第二管区的停车场走去。朱蒂斯加快步伐,但又注意不让他听到自己的脚步声。柏油马路上空空如也。不远处的停车场灯光昏暗,停放着几辆警车和私家车。

    他进了停车场。朱蒂斯紧跟其后,放轻脚步又尽量不显得鬼鬼祟祟,以免引起他的警觉。两人之间的距离渐渐缩短——再往前走四大步,朱蒂斯就能赶上他。他在一辆小轿车前停下,右手伸进裤兜里掏钥匙。朱蒂斯立即上前。

    第一刀捅在他右肩胛骨的下面。她双脚离地,把六英寸长的匕首深深的插了进去,以确保这只胳膊没有力量再去拔身体左侧的枪。大块头警察哼哼了一声,摇摇晃晃地有点儿站不稳,背上的刀看起来更像一枚飞镖。他转过身来,右手还滑稽地插在兜里。他挥起左臂猛地一抡,朱蒂斯躲了过去,并以同样的速度蹦到他面前,用自己的胸口抵住他的,然后将另一把六英寸长的匕首横在他的下颌。

    她悄声说:“再敢出声儿,这把刀就插进你的脑袋里。”

    他试图低头直视朱蒂斯,却被匕首顶住,疼得表情扭曲。他嘴巴紧闭、呼吸急促,整个人惊恐万分。

    他蹒跚着后退几步,倚在汽车驾驶座位的一侧。朱蒂斯紧贴着他,匕首的刀尖牢牢抵着他下巴上的短髭,就差刺出血来。她把左手伸进他的枪套,掏到一把S&的左轮手枪,其插到自己的腰间。

    他显得很痛苦——肩胛骨上的刀片匕首让汽车顶住了。他缓缓张开嘴,声音颤抖着,“钱包拿……拿走。要什么……都拿走。”

    朱蒂斯没吱声。

    “听着,我是个警察。你跑不了的。”

    “你知道我是谁吗?”

    他的脸抽搐了一下。当他努力去辨认袭击者时,呼吸也变得愈发急促起来。朱蒂斯把匕首松开了大约一英寸,好让他能够低下头正眼看自己。可他却一脸茫然。于是朱蒂斯摘掉防风帽,散落一头黑发。

    “他妈的怎么回事儿?”他眼睛陡然一亮,仿佛不敢相信,“你就是那个该死的女佣!”

    这就是朱蒂斯所期待的答案——她只是一个女佣。

    朱蒂斯退后几步挺直了胳膊,好让自己的进攻更为迅猛。然后她掌心向上,正手打出一击——动作如此有力,以至于她整个上身都扭转过去。越过自己浸染了鲜血的右肩望去,那人双唇蠕动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鲜血从他喉咙上的刀口里汩汩地往外流,割断的气管处不时冒着泡泡,在脖子上汇成一条猩红的珍珠项链。而他却只能用一只手捂着,任鲜血从指缝间溢出。终于他再也站不住了,双膝跪地,眼睛却始终盯着朱蒂斯,目光中充满了恐惧。朱蒂斯并不在意他临终的注视,走到他身后拔下了他肩上的匕首,并在他倒下之前取走了他的钱包。

    她把枪扔进了波托马克河。在这之前她取出钱夹里的钞票,把空包丢进了附近的一个垃圾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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