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大卫·L·罗宾斯 本章:第十三章

    莱梅克一早醒来就闻到一股雪茄味。那是一种酒吧里特有的恶臭,混杂着啤酒和香烟的味道。不过头倒是不太晕。爬起来之前,莱梅克低头嗅了嗅自己的腋下——该洗澡了。

    进了浴室,他打开热水先给地面砖预热,然后自己在一边儿刷牙。带着几许不满的神情,他照起了镜子:自己的脸颊看起来胖鼓鼓的,肚子也鼓得要两只手张开才托得起来。迄今为止,他已经到华盛顿两个月了。在这段时间里,他都没出过一次汗——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车上、飞机上、人行道上,再不就是椅子上。他着实怀念他的学术、他的学生和各种武器,还有他的研究手稿。

    他走到莲蓬头下面,边洗边回顾近期的战况。在过去的一周内,他一共去过二十六个招待会和鸡尾酒会。每一次,他都是先亮出特工处的头衔,然后像把猎狗放进灌木丛似的把达格打发出去,让他去接近那帮达官贵人。而自己则一脸多疑地展开严密的搜罗,俨然已经知道目标的样子。但他并没能像想象的那样谈吐机智、巧取信息,而是几乎得罪了每一个跟他交流的人。这样离目标实在太远了。他本应该找出哪些人将举办盛会,并会邀请哪些客人的。他的计划是尽量散布谣言,使之传到朱蒂斯的耳朵里,让她惊慌失措、露出马脚。结果这些还都没达到目的,自己却先在马萨诸塞大街把名声搞臭了——大家都不欢迎他,就像婚礼不欢迎小丑一样。

    擦着香皂,莱梅克又捏到了腰上的“游泳圈”。他摇摇头,对着浴池吐了口唾沫:“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他心想:我干嘛要这样呢?为了罗斯福?——那个报纸上说一半美国人都无法忍受的总统?那个四年来袖手旁观,听任德国在欧洲恣意妄为,造成无法估算的损失的人?那个连任四期,看起来根本无力治国却自封为王的人?莱梅克又想到了加·布奇克和库比什。自从到了美国,他很少能想到这两位烈士。这让他多少有点儿不满。是的,他不可以忘记他们,就像不可以在树林里忘记道路一样。而在美国这个大林子里,莱梅克发现自己已经有点儿迷路了。还有,既然这样,他为什么还要维护特工处的特权?为什么不让联邦调查局介入?胡佛拥有多得多的人力,而且联邦调查局本身也是个相当强大的调查机构。他干嘛非要卷入瑞利的势利争夺呢?瑞利、达格,还有比什夫人,除了逼迫他离开苏格兰的工作、加入其政治迫害,他们还为他做过什么?即使他到头来真的阻止了朱蒂斯,官方也决不会对此报道的。一个巨大的谎言将掩盖所有的事实;罗斯福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有这么回事儿。美国人的感谢形式充其量就是和瑞利的握手,以及一张返回苏格兰的机票。当然也不排除多年后有人发现这个秘密文件并将之公诸于世。

    “一分钟也不能这样了。”他在飞溅的水花中嘟哝了一句。随即作出决定:他将放弃握手的殊荣,直接飞回家。然后他们也许会派胡佛去追踪朱蒂斯。或者是派比什夫人。

    莱梅克想象着这起刺杀发生的样子,想象着这两个女人纠缠的情景,禁不住笑出声儿来。

    他关掉淋浴,抓过一条毛巾擦身子。

    要是真的抓住她了,有机会和她聊一聊吗?

    不会的。达格会直接杀了她。

    莱梅克光着身子走出浴室,脑子里开始琢磨和朱蒂斯的对话。他要怎么开始呢?他俩的相遇会是什么样的?他想象着这个女人就站在旁边,他却因为有太多问题而无暇顾及她的容貌。这感觉就像和约翰·威尔柯斯·布斯、西泽尔·波尔金,或者布鲁图斯谈话一样。他会问……

    他看了一眼表:上午7:22。此刻,一封信从门缝下面塞过来。

    他把浴巾围在腰下,捡起了信封——上面用花体写着收件人麦克·莱梅克博士,540房间。

    他撕开信封,里面掉出一张镌版印的请柬。请柬的浮雕邮票上,是一枚贴金箔的徽章。卡片是象牙色的,纸质很厚,邀请持卡人今晚七点去秘鲁大使馆参加一个招待会。

    莱梅克急匆匆地套上衣服,乘电梯来到旅馆大厅。皮沙发上只坐着几个人,抽着雪茄看着报纸。莱梅克走到前台。

    前台一个神色疲惫的工作人员抬起他满是麻子的脸,“早上好,莱梅克博士。”

    “约克,是你刚刚把这封信送到我房间的吗?”

    “是的,先生。很抱歉吵到您了。”

    “不不,不是这事。你还记得是谁把它交给你的吗?”

    “当然。今天早上大概七点十分的时候,一个黑人女子送过来的。”

    “她长什么样儿,约克?这非常重要。”

    这个早班接待员毫不迟疑:“噢。我看得很清楚。她大约这么高……”他伸平手掌,比到自己的肩下——大约五英尺二三的高度。“她可真够黑的。看起来……我也不太确定,有六十多岁吧。也可能更老。有时候很难说准这些黑人老妇人的年龄。她挺胖的,还不是一点儿,敦敦实实的。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大衣……”

    “她说什么了吗?”

    “没有,先生。她把信扔在柜台上就转身走了。”

    “你记得她往哪儿走了吗?上车了没?”

    “不知道,博士。我当时没太注意。因为值的是夜班……”

    莱梅克谢过接待员,回到电梯。

    约克描述的这个女人不可能是朱蒂斯。五英尺二,矮胖,还一把年纪?信封上带着优美弧线的笔迹应该不是出自这个送信的女人。

    那么又是谁送的请柬呢?瑞利?比什夫人?谁也不会派一个小个子的黑人老女人当信差啊?要不是达格?还有谁知道或者关心莱梅克住哪儿呢?

    如果真是朱蒂斯送的,那她一定离得很近了。她清楚他住的旅馆,清楚他在哪儿搜寻过她。而如果她知道了这些,还会知道别的什么呢?

    莱梅克回到房间坐在床上。他考虑要不要打电话把事情告诉达格,并一路想象着可能导致的结果。

    达格一定会坚持晚上跟他一起去秘鲁大使馆,然后他们大举出动,派特工全副武装,把好各个出入的关口。一旦发现朱蒂斯,立即设局、逮捕,然后收工。

    可万一朱蒂斯看到达格和他那帮表情刻板、行踪诡异的手下后,发觉异常而不再露面了呢?

    如果她真要杀他,为什么还约他到大使馆舞会这样的公众场合呢?既然她知道黑石旅馆,很显然她在跟踪他。那她完全可以趁他不注意时,趁他周围没有特工处的耳目时,选择其他的时间地点干掉他,而不至于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但介于这个女人极为聪明,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安排这样一次会面是为了交谈。难道朱蒂斯想自首?不太像。那她找莱梅克干嘛?她想得到什么?

    或者假设这封信根本就不是朱蒂斯送来的:一切就如同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只是来自于某个秘鲁外交官的一份邀请,或者来自于随便某个女人,或男人。他或她对莱梅克有足够的兴趣,以至于一路追踪到旅馆,来安排这次会面?莱梅克给自己编了几条发出邀请的理由,其中有一些着实令人毛骨悚然,但无一与朱蒂斯有关。如果这些设想当中有一个是真的,他都将失去达格和瑞利对他的信任,并且永远无法弥补。他也许可以达到目的,收拾东西被遣送回国。但那将是一种走投无路之后的逃避行为。莱梅克从马萨诸塞一路追寻到这里,可不是为了被比什夫人数落一顿,然后被一脚踢上回苏格兰的轮船,夹着尾巴当逃兵的。绝对不是。

    他今晚会去秘鲁大使馆的。他会小心、安静,保持警惕。但除了单枪赴会,他别无选择。

    来到门口,莱梅克只出示了他的请柬。卡片由门厅处的一个女人接过去,放进一个精雕细琢的盒子里。她长着一双亚洲人的眼睛,手心温暖。莱梅克说自己的名字是莱梅克博士,结果一下把她逗乐了。可以看出,这个女人毫无戒心,她只是用她的微笑和可爱的肤色迎接人们进入。

    他在来宾簿上签完到并浏览了一下前面几页。特尼将军、奥列格·卡西尼、尼尔森·洛克菲勒夫人……在他之前的几乎全是议员和社会名流。出于一种痛苦的虚荣心,他在自己的名字后加上了“博士”两个字。

    走进去,迎接的长队让莱梅克放慢了脚步。他的神经在颤抖,感觉既紧张又兴奋,他猜想那是一种上战场前的心情。但他和达格不一样,他不是战士,而是老师。在过去的五年里,他的兵役是在黑暗的森林里服完的,主要任务是训练一帮年轻人,教他们布地雷阵、装迫击炮塞子、用消声来福枪射击,以及制造爆炸蓄意破坏。那段时间里他学的或教的在此刻根本派不上用场。他还是习惯穿粗花呢大衣或者工作服,而不是礼服;他的才智似乎也只适用于教室和树林。眼前拥挤的大使馆与他的喜好根本就格格不入。它就是一场公众欢宴,香气扑鼻、喧闹不堪。人们来往穿梭,抽着烟,聊着天,偶尔调调情什么的。所有的人和物都处于强光照射下,嘈杂喧闹,没有谁受到保护,也没有谁更为显眼。在这里,莱梅克不相信自己的任何技能或者感觉。

    在迎接队伍的最前端,他和秘鲁大使握了手。那人比莱梅克矮一头,很有气魄地冲着每个人点头。旁边的大使夫人向着莱梅克鞠了一躬。他一边给这个小个子秘鲁女人回礼,一边猜想着朱蒂斯会不会就在这排队伍里。今晚,朱蒂斯会和他一样,在无人护卫的情况下走进这个大厅。她会四下张望,寻找最佳位置,寻找出口,寻找她的敌人——当然,更多的是要寻找他。

    莱梅克心跳加快了。他在夹克上搓搓手,然后使劲拽了拽袖口把袖子拉平,又用手指抻开蝴蝶领结,这才走进大厅。

    里面至少挤着五百人。他确定她就在其中。但转瞬之间,他又觉得自己很紧张,而且很可能判断失误了——她也许并不在这儿。莱梅克的胃里一阵翻腾,有一种又一次被耍弄的尴尬。

    他走到餐桌旁,好像神经过敏似的,开始仔细观察每一个他经过或者经过他并看着他的女人。他打量着她们,并与想象中朱蒂斯的外貌特征做着比较:深色头发,高个儿,还有结实的肌肉。他得到的回应要么是微笑,要么是嗤之以鼻。一些充当“护花使者”的男人看着他,还露出一副“神圣领土不容侵犯”的表情。要是达格在就好了,他俩加一块儿能对付这整间屋子。想到这里,莱梅克又开始怀疑自己该不该丢下达格,一个人跑这儿来闲逛了。

    餐桌上摆着的就是几种常见的战时供给食物,其中大部分是鸡肉。它们都经过装饰,体现出某种热带主题。莱梅克猜想那该是秘鲁的礼节。免费酒柜的生意还不错。男侍者们用浅盘托着香槟酒,在人群里来往穿梭。莱梅克走得很小心,不时侧过肩给那些把餐盘里堆得高高的或者高脚杯里倒得满满的贵宾让道。他只关注女人,不时停下脚步,隔着音乐声听她们交谈,或者仔细端详她们。他确定,在她们看来,自己就像一个正在物色性伴侣的舞男。大多时候,别人都没注意到他。这很合他的意,但同时也伤害了他。他觉得自己更着急了,而且与这里格格不入。他就这么四处徘徊、偷听。他发现只要有设计师奥列格·卡西尼的加入,谈话大多是关于时尚的话题。华盛顿的女人们已经厌倦了穿单品。战时的保守路线使她们以拥有更多的套装为炫耀的资本。她们希望花边更长,裙子更宽松。而且巴黎已经解放了六个月之久,那些大型成衣店又开始营业了。宴会上有几个女人确实已经穿上巴隆夏盖(又名巴黎世家)或者捷法思的设计了,还有人宣布说她看到一个穿夏帕瑞丽的。莱梅克从流动托盘上取下一杯香槟。身后,乐队正在演奏着格兰·米勒的一首喧闹的集成曲。

    莱梅克斜过杯子喝干香槟。他站着愣了愣:在这儿找朱蒂斯太愚蠢了。如果请柬真是她送的,她当然不会在人群中暴露自己;她那么机灵,才不会干这样的事呢。对,不会的,显然他才是被监视的。而且,相比之下,这会很容易。以莱梅克的身高和块头,往舞池中间一站,跳舞的和聊天的站的队形都会改变。放眼望去,他是这里面最高大的。朱蒂斯根本找都不用找他。

    莱梅克又喝了一杯香槟。他与二十多个女人对视过。她们一个个都是盛装打扮,其中一些穿着让其他女人垂涎的加长法式套装。他恍惚还看见了那件游离不定夏帕瑞丽。有一个深色头发,戴玳瑁眼镜的高个子女人从他身边经过了两次。第三次时,她手里多了两杯香槟,在莱梅克面前停下,问道:“兴致还不错吧?”

    莱梅克接过饮料,把自己的空杯子放到一个在人群中穿梭的银托盘上。

    这个女人穿着一件黑色的真丝连衣裙,长及脚踝。颈部剪裁得很高,以突出那条钻石项链;肩部垫了衬垫;袖子延伸至肘下。腰间紧束一条黑色腰带。虽然并不暴露,但这件礼服充分显示了她姣好的体型。他没闻出她用过香水。

    她举起香槟跟莱梅克碰杯。他迟疑了一下,琢磨着该防范着什么。他低头嗅了嗅香槟,而她却露出嘲弄的神色。这下他满意了,叮当一声跟她碰了杯,但一口没喝。那女人却一饮而尽,然后放下杯子,毫不掩饰地打量着他。莱梅克把没动过的香槟放到一个侍者的托盘上;她也放下了自己的空杯子。他用自己深蓝的眼睛回看她。她扑哧一下笑了。莱梅克却没笑。

    “我该跟你撒谎吗?”她问。

    莱梅克突然间变得异常平静。宽敞的使馆大厅在身后隐退;巨大华美的房间里,喧嚷的乐队、舞者,一切的声响图像仿佛正在被一点一点地过滤出去。他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这个女人。

    “你在想什么?”

    “噢,我可以不告诉你真名,给你编个故事。但你机智过人,是不会相信那些的。对吗,教授?”

    莱梅克看着她。赤手空拳。肩上背着个小包。她在R上的发音带着点儿近乎爱尔兰人的口音。皮肤是潮湿的沙滩色,光滑地覆盖在运动员般强健有力的躯体上。头发是紫棕色的,精心烫着卷儿。

    “机智?不知道。你该试试的,我也许会相信你。你的样子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这是恭维呢,还是嘲讽啊?事实上,我觉得自己今晚挺迷人的。你是说你没想到我这么漂亮?”

    莱梅克没吱声。

    “你喜欢这件礼服吗?是海蒂·卡内基的。”她用指尖拂过脖子上的钻石项链,“这可是真的。”她凑近了,半哄骗半调侃地说:“这些都是借的。”

    他想攥住她的胳膊。但他回忆起纽伯里波特停尸房里的那三具尸体来。奥特曾企图在打斗中干掉她,而且他的块头比莱梅克还大。

    于是他转为言语攻击,“你是来向我自首的吗,朱蒂斯?”

    听到自己的名字,这个女人显得有点儿惊讶。但她很快恢复了常态。

    “真令我失望。不是说你,教授,你干得很好。我是指她。她告诉你我的名字的·”

    “她已经死了。”

    朱蒂斯站直了身子,垂下眼睑,“是你杀了她,教授?”

    “不是,她自己吞了一粒氢化物胶囊。”

    “哦,很好。我还考虑要不要亲自解决她呢。她太不谨慎了。可我总想把陪葬的人数减到最少。这可不太专业。不管怎么说,教授,我不是来自首的。我还远没到那个地步。特别是在你单枪匹马来这儿之后。你是怎么想的?”

    她伸出一只手捋捋头发,让栗色的发卷铺在肩上。莱梅克这时才注意到她戴的是假发。

    “那么,”她问道,“我们坐下聊聊?”

    莱梅克摇摇头,“我可以到监狱里跟你谈。”

    她狡黠地笑了,“哦,你可真是个固执的猎人。我就知道你会这样。所以我才希望我们能见个面。不过说真的,坐下来说话可是为你好。要知道,从现在开始,你体内的毒药随时可能发作。”

    莱梅克一下子傻了。他的眼神开始迷乱起来,甚至有种想抓住她拼命摇晃的冲动。他使劲咬住下唇,深呼吸,终于挤出一句话:“我没喝你给我的香槟。”

    她笑了,摇摇手指,“我并没有动过你的香槟。你块头这么大,那点儿毒药不可能立即起反应。再说了,一杯下了毒的香槟,这也太老套了。”

    “那你干什么了?”

    “我只是趁你在人群里挤来挤去想找到我时,在你的后背上快速打了一针。因为有这身漂亮的租来的礼服,你可能只是觉得有点儿痒。”

    “你撒谎,我什么感觉都没有。”

    “不可能。我还是相当专业的,教授。何况你已经表现得有些心烦意乱了。所以,我们还是坐下吧。”

    莱梅克呆立在原地。她却已经向前走去,并招手让他跟上。跟在朱蒂斯后面,每走一步他都感到更为恐惧。他一时间变得异常口渴,舞厅的灯仿佛在灼烧他的眼睛。那句“立即起反应”像发令枪似的在脑子里打响。他随手抓住另一杯香槟,边走边喝,泼泼洒洒弄了一衬衫。

    朱蒂斯在一张空桌旁坐下。莱梅克紧挨着,跟她肩靠肩。

    她透过玳瑁眼镜看着他。他拼命保持清醒,想搜罗更多的线索。他注意到她戴的是平光眼镜。

    “我们这样不是很温馨吗?”朱蒂斯评价道。接着又满怀同情地说:“你很渴吧。这只是第一步。根据你的体型,我判断在你无法控制之前,我们还有二三十分钟的时间。然后……哇。”

    莱梅克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恐惧和掐死她的冲动,又问道:“你究竟想干嘛?”

    “我只想吸引你的注意,打消你的英雄主义情结。教授,我可不希望你是个英雄。”

    莱梅克的双唇开始发干发烫,喉咙里像塞了一团棉花似的。

    “你给我下什么毒了?”

    “现在还不想告诉你。不过相信我,它可以置你于死地。”

    “你有解药吗?”

    她略带嘲讽,“当然。不过我们得先谈谈。”

    “没门儿。给我解药。现在。”

    莱梅克向左侧着身,与朱蒂斯坐得更近了。然后,他用左手握住右手小臂,弯曲肘关节,形成一个圆环,迅速套住她的椅子后背,把她牢牢拴在座位上。整套动作熟练连贯,完成得干净利落。

    接着,他拿出一把威尔湾德,把直径9毫米的枪口对准了她的胸腔,消声器上斜。只要一开枪,子弹就会打穿她的心脏。

    “现在。”他又重复了一遍。

    她费力地盯着他握成杯状的手,目光落在他扣着扳机的拇指上。

    “袖珍手枪!教授,干得漂亮。”她试着伸过一只手来,但莱梅克把枪口插得更深了,牢牢抵着她的肋骨。但她并没有退缩。“哇,看来这真的扭转局势了,不是吗?”

    “给我解药。不然我发誓立马杀了你。”

    他们就向情人一样坐着。他的胳膊环着她的后背。但她却毫无畏惧。

    “你不会的。还是理智点儿吧。只有我知道给你下了什么毒,也只有我有解药。”

    “那我就在你的尸体上找。”

    “我可以给你省点儿麻烦。如果你翻翻我的手提包,可以看到四根针管。上面全都标着号。一支是解药,另外三支……毒性更大。而且很抱歉,我想你来不及把它们送去化验。”

    莱梅克的喉咙里开始灼烧,就像刚吃了盐似的。“如果我死了,你也活不了。”

    “那么,麦克……我可以叫你麦克吗?……让我们一起保住你的命。”

    “你想要什么?”

    她用一只胳膊肘撑着桌子,转身正对着莱梅克。而莱梅克则利用桌布作掩盖,用那把威尔湾德紧紧抵着她的身体。

    “我希望你离开华盛顿,让我专心干我的活儿。”

    莱梅克摇摇头。这个动作让他有点眩晕,仿佛整个房间都在强光下颤动。

    “麦克,我对付得了特工处,而且一点儿也不担心瑞利和他那帮手下。但是你,我读过你的东西。我能看出你是个聪明人。坦率地说,你能通过那么少的证据猜到我在干什么,这一点让我很紧张。”

    “不算少。我们找到了你的匕首。”

    朱蒂斯在直指她腹部的枪口上方拍了拍手。“你们找到了!真棒,我以为它丢在大海里了呢。它可相当值钱,不过我想你已经知道这个了。答应我,至少把它送进博物馆什么的。我还盼着哪天去看看呢。你们在哪儿找到的?”

    “奥托的尸体下面。”

    “啊,对了,海滩上的那个大个子。嗯,怎么说呢,”她一边回忆一边点头,“麦克,信不信由你,其实我本来不想那么做的。”

    “我信。那阿诺德呢?”

    “那个老公?那可是个坏蛋,非死不可。”

    “你怎么处置他的?”

    “你还没猜出那个来?真让我失望。”

    莱梅克舔了舔嘴唇。朱蒂斯看到后,伸手拦住一个侍者,“请给我们两大杯水。”随后,她把目光转向莱梅克,“你会越来越口渴的。我们速战速决。来,现在说阿诺德,那个老公。你觉得他是怎么死的?”

    他回忆起那具骨瘦如柴的尸首以及当时周围的环境:太阳穴上的致命伤口。右手握着把枪——火药已经用完,低低地喷射在起居室的墙上。但没有自杀动机。

    莱梅克眨眨眼睛,垂下了眼睑。眼前的大厅又开始闪烁不定了。突然,他的目光落到那把直指着朱蒂斯腹部的威尔湾德上来。它在桌布下面半隐半现,斜斜地刚好抵在她的丝绸腰带上。

    腰带。

    他抬起头,倒吸一口凉气。

    “萨琪崇拜?”

    “对!”她称赞道,“你竟然连这个都知道!给我具体讲讲。”

    “那是一种生长在印度,象征着死亡女神卡莉的花。只要把硬币大小的一块涂在宽丝巾上,就可以使人窒息而死。阿诺德那晚让你进了屋。因为当时你和茂迪·金在一起,而他刚好认识那个女人。然后你就用你的宽腰带把他捂晕了,但是并没有致死。所以才没有任何伤痕,也没有暴突的眼球。他倒地之后,你把手枪塞到他手里,然后扣动了扳机。”

    “真棒,麦克,你真棒,不愧是个学者。”

    “你杀了三个无辜的人。”

    朱蒂斯把一只手温柔地搭在莱梅克握着威尔湾德的手腕上。但他并没有躲闪。他知道,只要他一动大拇指,朱蒂斯就会立即倒在血泊里。然后他就不得不赌一赌哪根针管可以救他,哪根会让他跟朱蒂斯一起躺在地上。朱蒂斯一言不发,默默地看着他的眼睛。这时,侍者把两杯水放到了桌上。

    “不要拒绝我,麦克,否则我不得不连你一块儿杀了。喝点水吧。我知道你很渴。喝吧。别担心,我没有买通那个侍者。”

    莱梅克把绕在她身后的左手伸过去,抓起一杯喝干。接着又是一杯。他对毒药所知甚少,而且它们当中有太多都是在发作前让人口干舌燥。因此他根本没法去猜朱蒂斯究竟给他下了什么毒。

    “接着说。”他擦擦嘴,把胳膊放回她身后,像栅栏一样箍着她。

    “首先,我根本不想杀你。当然,有了那把枪指着我的胸口,我就更不想了。但正如我所说,我是专业的,而非你的历史书中描述的那种神经病似的政治刺客。我杀人,不是为了钱就是迫不得已。而且不跟你开玩笑,一旦你属于其中一类,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干掉你。任何时间,任何场所。这个,我想今晚你已经领教过了。轻轻一下我就能撂倒你,而你却毫无知觉。保镖什么的对我来说形同虚设。”

    “你说这些只让我更想开枪。”

    “也许吧。不过先看看我们能不能达成共识。还有,就算我求你,如果你渴了,一定要告诉我,我去给你弄水。而且,你会时不时地感到无法吞咽甚至交谈,你的眼睛也会对光敏感。你可能还会感到全身发麻。如果情况变得太糟,告诉我。我会向你们美国人常说的那样,直奔正题。”

    莱梅克瞥了一眼她桌上的手提包,“给我看看那些针管。”

    朱蒂斯顺从地打开包,里面的确躺着四根针管,用宽胶带从一号标到四号。她啪嗒一声拉上包,把它放在两人之间的桌子上。

    “听我说,麦克。你是当今世界上研究刺客史最著名的学者了。我猜你这次也是被特工处强拉过来当顾问的,而且并没想把性命搭进去。但事实上,亲爱的,你已经面临这种危险了。现在,既然你的雇主没有控制住这种危险,你完全有理由离开,根本不伤尊严。你是一位学者,而不是军人。我这么说毫无冒犯之意。你是个聪明人,应该在其他地方,从事更重要的工作。”

    莱梅克的脉搏一下一下撞击着他的耳膜。眉心不断渗出汗来,却腾不出手去擦掉。朱蒂斯看在眼里,拿出一张餐巾纸伸向他的前额。

    “那儿……”她喃喃道。

    莱梅克扣着扳机的手指下意识地一颤。

    “不!”

    可朱蒂斯却毫不畏惧,继续说她的,好像早料到他会这样似的。她的言语里透着一股自信。“你这么玩儿命追踪我并不是想阻止我,而只是想找到我,只是想在你的研究过程中接触到一个活生生的刺客。如果你杀了我,特别是如果你自己也死了,这一切都会过去。没有任何记载,没有任何文件,历史会把它遗忘。相信我,你不会因此闻名的。你所服务的特工处和美国媒体甚至都没提过你们的总统是个跛子。那你觉得他们会大肆报道有个刺客想暗杀他这件事吗?特工处和联邦调查局会让民众知道,我就要得手,而最终阻止我的却是你,一个平民,一个做学问的,而不是他们吗?不会的,麦克。如果现在我们像罗密欧和朱丽叶那样,并排倒在一起,那么整个故事就是:我毒死了你,而你用一把偷偷带进大使馆的枪杀死了我。我们可能被定义为愤怒的情侣、绝望的倒霉鬼,或者其他差不多平庸的人。我们会进坟墓被埋起来,而我要处理、你却拼命保护的那位总统,他将代替我们活下去。这可不行。我们都得活着,来干我们的大事。”

    莱梅克眨了眨眼。他已经开始发抖了,但他尽量稳住自己。

    “要……要我相信你……没门儿。我现在把你放了,怎么知道你就会给我解药?谁能保证你他妈明天就不会再给我一针?”

    朱蒂斯点点头。她伸出一只手托住他的下巴,温柔地抚摸着他的脸颊。

    “完全合理。所以我要作一个信誉保证,也算是交定金吧。我现在就告诉你关于我自己的一些事情,只说一点儿,让你做研究用。但我保证,如果事情结束之后,我俩都还活着,我一定会选择另外的时间地点,告诉你剩余的部分。你可以把这些都写进你的书里。你可以问我你想问的一切。想象一下吧,一个杀了罗斯福的女人。”

    “那些事你永远都做不了。”

    “为什么不?我得到的钱足够我下半辈子过隐居生活。试试相信我吧。不过麦克,你得快点儿做决定。从你现在的情形看来。我们最多还有十分钟。”

    “把解药给我。”

    “还是问我一个问题吧。”

    他怒了,吼道:“把他妈的解药给我!”朱蒂斯算是看准他了:他也不是什么英雄。他只是会发怒,会鲁莽——虽然这有时很像是有勇气的表现,但毕竟是两回事儿。

    “耐心点儿,亲爱的。内心的狂躁和攻击欲是意料之中的。当然,还有恐惧感。不过还是集中注意力,问我一个问题吧。”

    莱梅克拼命咬紧牙关。大厅里的灯光刺得他眼睛都睁不开了。眉心全是汗。

    “你的雇主是谁?”

    “这个以后才能回答。重问一个。”

    “那个送请柬的女人是谁?”

    “她跟你毫无关系。相信我。还是问我从哪儿来的吧。”

    莱梅克又瞥了一眼她的包。他完全可以抢过来,赌一把,至少有四分之一的几率拿对针管。但现在还有八九分钟。在这段时间内他随时可以将她一枪毙命。而那只包依旧在那儿。况且朱蒂斯也说得没错:他确实想知道她的故事。

    “那你是从哪儿来的?”

    “这就对了。我来自一个美丽的小村庄。它就在穆特阿拉山脚下,名字叫萨哈卡,你也可以称之为刺客山庄。那是一个景色宜人的地方。有一挂一挂的葡萄、一丛一丛的玉米,有金雀花,有柽柳、橡树和胡桃树。晴天的时候,你可以看到远处的穆特阿拉山。”

    “这么说你是……”莱梅克说话有点含混不清了,他刻意清了清嗓子:“你是伊穆朗特人。”

    “对。我的祖先是‘苏菲伊达’(意为:义侠),哈伊桑·里·巴萨的后代。我们祖辈在山谷里繁衍生息了好几百年。我的父亲是个赶骡人。我对他的印象就是那顶红色的钵罗钵帽子,还有他眉毛上白色的灰尘。我住在小溪边,在一间泥瓦屋里长大。当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我总是穿一条鲜红的裤子,脚踝那儿钉着好多亮闪闪的珠片。我给山羊、绵羊挤奶,再把它们做成酸酪。我还会把羊毛制成毯子,把粪肥拍成块儿,当燃料用。我们总是把拍好的粪肥码在屋顶上晾干。我的童年非常快乐。”

    莱梅克用拇指摩挲着扳机,以确认自己还控制着那把威尔湾德。他又一次把枪口推进朱蒂斯的肋骨之间,她却没有反应。

    “后来呢?”他问。

    “有一点你必须弄清楚,麦克。对女人来说,在伊穆朗特长大,就等于在枷锁里长大。一个穆伊斯林女孩应该是虔诚的,应该逆来顺受。可我一样都做不到。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国家。如果你不够强,或者你没有强有力的保护,你就无以生存。女人就是砦本,没有任何地位。结婚之前,我们就是任人宰割的绵羊。伊穆朗特有句古老的谚语是这么说的‘即使是大地,也会选择在未婚的人脚下颤抖。’因此女孩们还未成年,就都给嫁出去了。十岁那年,父亲也把我许给了一个有钱的地主。那人说他以前在村子里看到过我。”

    莱梅克的嘴里已经不再分泌唾液了。每一下呼吸都伴随着剧烈的疼痛。

    “你可以拒绝啊。”

    “真是美国式的思维。我以为你会有更好的回答呢。把眼光放宽点儿吧。在伊穆朗特,我们已经习惯被欺负了。征服、统治、奴化教育……不管是来自土什基尔人还是来自我们自己人的国王,我们都认了。历史教会了伊穆朗特人怎么顺风倒,怎么装疯卖傻。我父亲就曾经教过我:永远不要把你的内心世界表现到行动中去。你知道吗,在那个国家里,偷盗是一门艺术。而诡计多端则是我们的生存之道。十岁的时候,我就学会闭上嘴巴,让去哪儿就去哪儿。为此我的父亲得到了一大笔钱,并且他坚信,我去那儿能够过上更好的生活,那是他在萨哈卡所无法提供给我的。至于我的母亲,在这件事上,她理所当然地没有发言权。我的新婚丈夫把我带到了纳兰黑德。事实证明,他还是非常善良的,并且有权有势,是那维勒巴国王的朋友。他对他所有的妻子和儿女都很好。我在美国念了书,学会了读书写字,还有舞蹈、绘画、缝纫什么的。我成为了一个优秀的抄写员,可以说一口流利的法语,还是重剑好手。”

    莱梅克吃力地看着朱蒂斯,但她乌木色的裙子还是渐渐模糊起来,仿佛就要融进周围的空气里了。舞厅里的音乐在他耳朵里如同鬼哭狼嚎。他不禁又一次把目光投向那只手提包,猜测着他成功的几率。

    “说完啊!”他粗声粗气地吼道。

    “难怪了。你都坐着等死了,我还在这里喋喋不休,真不体谅人。你是希望我现在闭嘴让你一枪把我杀了呢,还是让我讲完故事?”

    莱梅克突然想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发笑——虽然这看起来有点儿不太正常。但是他内心不断加重的恐惧感打消了这种奢望。

    他转过脸去,挑战似的说:“说完吧。”

    “我的丈夫渐渐对我不满起来。因为我不像他想象的那样千依百顺,至少不是他当年在刺客山庄的小溪边追求的那种女孩。我称他为安嘎,而不是护班。就相当于叫他‘先生’而不是‘可以让我为之献身的人’。我不愿意总呆在闺阁里。我会去田地里溜达,有时候甚至会进城。他知道了就用笞杖打我。我每天早上都会站在墙头看骆驼商队离开纳兰黑德。我真的想跟他们一起走,因为我实在厌倦了做砦本。终于有一天,我下定决心离开我丈夫。”

    莱梅克吼道:“你杀了他?”

    朱蒂斯轻轻摸了摸他拿枪的胳膊,“看来我得快点儿了,亲爱的麦克。你已经越来越暴躁了。不,我没有杀他。他有很多收藏,包括一对古董匕首。趁他睡觉的时候,我把一只藏进他旁边的枕头里,另一只自己留着。不幸的是,它现在落在纽伯里波特的警方手里。我就这么逃离了安嘎,回到我父亲那里。但他毫不犹豫地把我赶了出去。他说我是一身白离开他家的,要回来唯一的途径就是一身黑。可我不能再一路赶回纳兰黑德,把我年老的丈夫杀了,好变成个寡妇呀。而且既然我连家人都不能信任,我还能信任谁呢。所以我就离开了伊穆朗特。我对那兰斯国家毫无眷念,因为他们对女人太苛刻了。是它让我们沦为了奴仆和乞丐。这也是为什么,在我开始杀手生涯之后,我用了朱蒂斯这个犹太女英雄的名字。目的就是要让自己不忘仇恨。”

    莱梅克的两肩一阵颤抖——这是抽搐的征兆。很快他就会无法控制那把正对着朱蒂斯内脏的枪。而她则会扬长而去,任由他死去。

    “我接受过严格的训练,麦克。我在很多世界顶级的大师门下学习。他们有的在叙利亚,有的在埃及,有的在伊斯坦布尔,还有的在欧洲。我也在世界各地工作过。我甚至还在这儿接过一个活儿,就在华盛顿,给苏联人做的。你知道是哪一个吗?就算为了我,清醒清醒。我们就快完成了,你和我。回忆一下1941年,”她鼓励道,“Bellevue旅馆。”

    莱梅克在自己即将崩溃的思维里搜索着那个名字。他想起了那桩谋杀案:一个前NKVD的接线员,当过逃兵,后来又脱离苏维埃成为托洛茨基分子,还写过一个tell-all:我是斯大林的特工。为了集中注意力,莱梅克情不自禁地闭上眼睛,但很快意识到自己脱离了对朱蒂斯的监控,于是又立马睁开了。可朱蒂斯却纹丝不动。

    “克里夫斯基。华特·克里夫斯基。头部中枪。”

    她看起来很满意,“警察判断为自杀,可大家都不相信。这的确是我最出色的业绩之一。我的那一派喜欢用匕首,还有你知道的毒药。但是苏联那边特别要求我用枪,以保万无一失。可怜的老托洛茨基啊,他可是一把斧子砍在脑袋上。所以这么一比,我对克里夫斯基还算是从轻发落。苏联人对我算是格外慷慨了。因为干我这一行,最好别跟政治沾边。”

    莱梅克握着威尔湾德的手已经麻了。他的心跳在加速。大厅里仿佛燃烧着熊熊烈火,火花四射。

    “够了!”他低声喝道,“给我解药。要不你就得先死。”

    他才不在乎自己这么说是不是毒性使然呢。他只知道这是唯一可以做的。

    朱蒂斯凑近了,“麦克,听着。你知道吗,我们是一类人。我信上帝,相信万物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你也是,只不过你把你的上帝称为历史。我们都从属于一个比我们自身更伟大的力量。你和我,我们就像是一个时钟机制里的齿轮,不可或缺。现在,集中注意,我将把解药给你,而你将放手让我完成我的工作。”

    莱梅克几乎举不动那把威尔湾德了,但他还是使劲握着。朱蒂斯伸出一只手掌,想把枪推开。但他又硬挤回去,对准她的腹部。

    “我会阻止你的。”

    她摇摇头,流露出一种悲哀的告别的神色。

    “不,你做不到。过了今晚,我都怀疑你能不能接近我。但要是你不依不饶,并且让我又一次注意到你,亲爱的,我将反过来阻止你。我的任务太重要了。麦克,罗斯福非死不可。如果你知道原因,你恐怕也会赞同我。”

    说到这儿,朱蒂斯往后推开了椅子,想站起身来。她的身体已经离开了威尔湾德的枪口。

    莱梅克用左手把她按回座位。

    “坐着别动!”

    “放松点儿,”她柔声说道,并轻轻地摆手,帮他平静下来,“别放弃,我们都快成功了。麦克,听我的话。”

    “闭嘴。”莱梅克的声音已经变得嘶哑了。听着自己的心跳,他觉得自己像一头受伤的野兽。“把针管给我。”他猛地把包推给她,“别再废话了。给我。”

    朱蒂斯顺从地打开包,撑开包口,给他看那四根玻璃针管。

    “是哪根?”他问。

    她摇摇头,“一个都不是。”

    莱梅克傻了:她竟然没有解药!自己就要死了。他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但困惑和愤怒压过了悲伤。他打起精神去扣动扳机,想让她一块儿上路。他努力想挣脱毒药带来的神志昏迷,但意识到他将永远没有机会做到了。他的大脑里响起了另一个声音——不是他自己的。

    是朱蒂斯。她在和他说话。

    “……不在这儿。你在听吗?别用那些。那四根毒性更大。麦克?”

    她用手托着他的下巴,抬起他的脸,好正视着他。

    “我给你注射了1/30浓度的车莨菪碱(一种镇定剂),那是可相当大的剂量。”

    莱梅克重复了一句:“车莨菪碱。”

    “没错儿,很好。”看到他还能暂时集中注意力,朱蒂斯很高兴,“现在,看这里。把手给我。”

    莱梅克照办了。现在只要不让他死,干什么都行。下意识地,他松开了那把威尔湾德。松紧装置使枪又缩回他的衣袖。朱蒂斯把一个铜牌放在他的掌心。

    “这是存衣号。我在那边存了另一个包,里面有一个装着毒扁豆碱溶液的针管。它可以和车莨菪碱抵消。你今晚会比较痛苦,但如果你现在起身去拿,你是不会死的。”

    朱蒂斯把桌上的那只包拉上了。在各种嘈杂声中,莱梅克听到“啪嗒”一声。她把包夹在胳膊下面,站起身来。莱梅克没有阻止。

    她弯腰靠近莱梅克,贴着他耳边说:“记住,麦克: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可以取走你的性命。但今晚不会。现在去吧,你可以的。”

    莱梅克捏了捏右手找他的威尔湾德。不在。他抖抖脑袋保持清醒,同时在喉咙里吼一声,想说点儿什么。他把左手伸到肘关节那儿想把枪拽回来,但朱蒂斯已经准备走了,而威尔湾德的射程不足以将她致命。

    朱蒂斯双手抱着胸,脖子上的钻石闪闪发亮。她微微弯下腰说:“Befarma-ri,麦克。跟上帝去吧。”

    莱梅克听着自己强烈的脉搏,看她融入人群。他摊开右手,盯着她留下的铜牌。她最后说什么来着?现在去吧,麦克。跟着上帝去吧。

    去吧。

    莱梅克挣扎着站起来,椅子在身后轰地倒下。他跌跌撞撞往前走,顺手扶住一对正在跳舞的男女。他挥着自己粗壮的胳膊把那女的推到身后,吓得她一阵尖叫。他一路歪歪斜斜,走成了一个“之”字。远处,大使馆的门厅看起来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忽高忽低、支离破碎。灯光刺得他眯起了眼睛,于是就更看不清人群了——几乎每走一步,他都会撞上一个人。他把几个女人撞到一边,又扑倒了几个男人,就这么一路推推搡搡到了前厅。身后似乎有喊叫声,但都被他奔腾的血流湮没了。他挣扎着继续往前走。

    最后,他拨开一堆身穿礼服、排队等着拿东西的男男女女,终于到了存取衣帽的柜台。此时整个人已是气喘吁吁,随时可能倒下。那个长着亚洲人眼睛的女人生气地瞪着他。

    “先生,请您排队等候。”

    “现在!”他想握起拳头拍桌子,但却没有那个力气了。而那个女人动也没动,并不理会他的粗鲁。

    莱梅克用他最后的一点儿神智看着她,沙哑地哀求道:“快……”

    身后,一个被莱梅克推开的宾客发话了,“给他吧,给他吧,我们都等着。”

    女孩听到后终于转过身去,走向挂得满满的衣帽架。莱梅克倚着柜台,就像落水的人抓到了一块木板,紧紧地趴在上面,一边等一边数着自己狂跳的脉搏。他全身发抖,又开始抽搐了。

    “给您,先生。现在,如果可以的话,请您离开。”

    女孩把一个黑色晚装包放在柜台上。莱梅克费力地拿过去,一下子瘫倒在地,背靠着衣橱的半门。他颤抖着把手伸进包里,摸到针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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