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你的小鸟归我了

类别:武侠修真 作者:盛世周公 本章:第一百一十七章:你的小鸟归我了

    “这可不一定哦?”一个声音道。WwW COM

    谁?谁在话?李明月看了看车内,只有自己和清风,刚才清风一句话完,自己还没张口,有人接了第二句,听着像是孩的声音,可车里没有第三个人啊,难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清风自然知道是谁的,插嘴的当然是红鸟了,清风道:“我是你的主人,我不行就不行。”

    红鸟瞪着眼睛,可怜巴巴的看着清风道:“可是人家喜欢跟漂亮姐姐在一起嘛。”

    清风看着红鸟无辜的眼神,无奈的道:“好吧,好吧,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不过不准离开我太远,保证随叫随到。”

    红鸟点了点头答应了。

    李明月忽然感觉自己的智商不够用了,这只红鸟竟然在话,而且还是跟人对话。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有些鸟类能话她是知道的,比如鹦鹉,经过长时间的训练,可以几句简单地日常用语。但是那些只是鹦鹉的习惯性本能,是长期训练的结果,并不是鸟类表达的是自己的意思,真的能跟人对话。而这只红鸟在干什么?她是在和人对话啊,她是在表达自己的想法啊,什么时候鸟类这么聪明了?

    看着清风,李明月感觉越的神秘,那些匪夷所思的手段就不了,随便带来一只鸟,就能和人对话,真是太神奇了。

    李明月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对着红鸟道:“是你在话吗?”

    “当然是我了,除了我还有谁?”红鸟白了她一眼。

    还会翻白眼,这个红鸟太有意思了,李明月又问道:“你是怎么学会话的?”

    “我也不知道啊,学着学着就会了。”红鸟道。

    这个问题太难了,还是问个简单的吧,李明月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红鸟想了想,然后又看了看清风道:“我没有名字,主人一直都叫我红鸟。”

    李明月道:“那我给你取个名字好不好?既然他叫你红鸟,以后就叫你红吧。”

    红鸟却摇着头道:“不行,不行,太难听了,红像个丫鬟的名字,我不喜欢。”

    还有自己的喜好,这也太厉害了吧,这只是一只鸟啊,怎么比孩还聪明?李明月越看越是喜欢,想了一下,道:“看你全身火红,很像传中的朱雀,以后就叫你朱雀吧。”

    红鸟歪着脑袋想了想道:“嗯,不错,这个名字很有气势,等我以后长大了,把前面的字去掉,就叫朱雀。”

    “那么朱雀,你以后跟着我好不好?”李明月开始诱惑红鸟。

    “好啊,以后我就跟着你了。”红鸟道。

    这么容易?李明月觉得也有点不可思议,问道:“你不考虑一下吗?怎么这么容易就答应了我的要求?”

    “因为你长得漂亮,人家喜欢跟漂亮的大姐姐在一起嘛。”红鸟瞪着真的大眼睛道。

    家伙不仅可爱,话还好听,我真是喜欢死你了。李明月长得漂亮,从到大不知多少人赞美过她的相貌,她从来没放在心上,但是今红鸟的一句夸赞,却令她异常兴奋,伸手捧起红鸟,放在嘴边轻轻亲了一下。

    “以后你就是我妹妹了,谁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李明月完还特意看了清风一眼。

    清风心中苦笑,你看我一眼干什么?这红鸟愿意跟着你就跟着呗,她又不是孩子,离开我也有自保之力。再了,我要真想把红鸟叫回来,谁也拦不住啊。

    见清风没有意见,李明月道:“咱们好了,以后你的鸟就归我了,不许反悔。”

    我怎么听着那么别扭呢?到底是哪里别扭,清风却判断不出来。

    商定好之后,红鸟也换了位置,站在了李明月的肩膀上。李明月一边动车子,一边道:“想好了没有,准备请我去哪儿吃饭?”

    清风道:“我连鸟都送给你了,还要我请你吃饭?”

    李明月撇了撇嘴道:“看你抠门的样子。好了,看在朱雀的面子上,这顿饭就不用你请了,我请你怎么样?”

    “这还差不多,多少能弥补一点我的损失。”清风道。

    “哼,哼,知足吧你,本姑娘从到大还从来没有跟青年男子单独吃过饭,你是第一个,应该感到荣幸才对。”李明月道。

    “好,好,好,能够让明月姐请吃饭,生感到无比荣幸,这下行了吧?”清风完之后看了看车窗外边,见车子已经走出很远,道,“吃个早餐而已,这是要去哪儿?”

    “顺河路。”李明月道。

    李明月家是在城南,而顺河路是在市中心,相距几十公里呢,虽然是开着车子,没有半个时也到不了。清风道:“一顿早餐,三五块钱而已,你开着跑车去,还不够油钱的吧?”

    “本姑娘可不像你那么抠门,既然是请吃饭,当然要去好点的地方了。”李明月每句话都不忘打击清风。

    “再好的地方不也是早餐吗?就是包子、油条、饼这些,一两块钱的东西,他还能做出花来?”清风声嘀咕道。

    那能一样吗?关键不在东西有多好,而是要享受这个过程,看清风不解风情的样子,李明月恨不得一脚踹到他的脸上。想想还是算了,这家伙一直不就是这样子吗?

    李明月道:“顺河路有一家胡辣汤不错,带你去尝尝。”

    “胡辣汤?”清风疑惑道。

    起来也是清风的悲哀,之前他在关川市待了两个多月,但是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都是在工地里生活。再加上他当时化气期的修为,处于半辟谷的状态,需要吃饭的时候也顶多在工地上凑活一下,很少在外边吃饭,所以连关川市有名的胡辣汤都不知道。

    李明月看着清风的样子,就猜出来他没有喝过,李明月郁闷的道:“你不会是连胡辣汤都没听过吧?我真怀疑你是不是刚刚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对了一半,我虽然不是从石头缝里出来的,但确实是刚刚蹦出来的。清风道:“确实不知道,胡辣汤好喝吗?”

    “当然好喝了,要不然我会专门带你去?很多人都认为早餐里豆浆、油条是绝配,那是因为他们没有喝过胡辣汤,若是他们喝过之后就会知道,以前的认识大错特错,在早餐里油条真正的绝配应当是胡辣汤。油条看起来油腻腻的,再加上甜滋滋的豆浆,我都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下咽的。只有配上香辣可口的胡辣汤,那才是绝世的美味啊。”李明月仿佛打开了话匣子。

    清风被李明月的也有些心动,道:“这么夸张,有这么好喝吗?”

    李明月道:“我的一点都不夸张好不好?以前在关川市的时候,胡辣汤是我每早上必喝的,这两年去北都上学,早上才喝不到了,所以吃什么都没有食欲。”

    “油条配胡辣汤,你早上这么吃,不怕胖吗?”清风道。

    “本姑娘生丽质,吃什么都不胖。”李明月得意地道。

    到达顺河路的时候是七点半左右,此时正是早餐店里最热闹的时候,里面人声鼎沸,早已没了空位,甚至还有一群排队等候的。虽是早餐店,却收拾得干净整洁,并没有普通早餐店那种脏乱差。

    红鸟不愿在人多的地方待,打了声招呼自己飞走了,妖兽也有自己的爱好,她爱干什么干什么去吧,清风也不想多管,只是这么大的城市,也不知道她会不会迷路。

    店里生意很好,根本没有上菜的服务员,开了票之后需要自己端个餐盘到相应的窗口去取。汤品主打胡辣汤一种,分很多种口味与档次,主食的种类却很多,油条、油饼、烙饼、馅饼、煎包、蒸包,满足不同人的口味。

    两人上到二楼,人相对少了一些,跟领导一起出去吃饭,尤其是这领导还是个美女,自然不能让美女领导动手,李明月负责点餐,清风则跑上跑下的排队,很快就把早餐点齐了。

    主食点了两根油条,一张馅饼切成四块,还有几个水煎包。两人的汤还不一样,李明月的是一碗胡辣汤,而清风的则是胡辣汤与豆腐脑两掺,用李明月的话就是,胡辣汤麻辣口味比较重,清风第一次吃,还是掺起来好一些。

    看着李明月那碗纯粹的胡辣汤,色泽艳丽,味道浓郁,汤汁粘稠,闻着就有一股香辣的味道。再看看自己的,因为掺了豆腐脑,色泽要浅淡的多,清风尝了一口,味道适中。有高汤的浓郁,有胡椒的辣爽,有木耳的鲜脆,有牛肉的筋道,还有豆腐脑的清香。

    果然是特色美食啊,喝一口回味无穷。关川市的十月底,早晨的温度已经开始变凉,但是喝上一口胡辣汤,顿时驱走周围的寒意,感觉浑身暖暖的,肠胃也开始烫。再配上特色的主食,外焦里嫩的水煎包,真是一种享受。

    怪不得有很多修士修为高深,早就已经可以辟谷,但是却戒不掉口食之欲,总跑到世俗之中去品尝美食。自己前段时间竟然窝在工地上,跟工人一起吃大锅饭,这几个月真是白过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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