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胡同里的碎尸案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杰夫·林赛 本章:第二章 胡同里的碎尸案

    早上四点半之前,我把神父的尸体处理得干干净净,心情也好多了。其实每次做完这事,我总有一种很愉悦的感觉——杀人能让我心情愉快。

    干这样的活儿很消耗体力,因此我感到很累。不过上个星期的紧张情绪已经消失,黑夜行者冷漠的声音平静了下来,我又可以做回自己了。我又可以变成古怪、幽默、无忧无虑、心如止水的德克斯特了,不再是那个手持尖刀复仇的德克斯特。要想看到那个德克斯特,得等下一次。

    我把原先那几具死尸以及这具新的尸体搬回到花园里,接着把这幢破败不堪的房子尽量收拾干净,把东西打包塞进神父的汽车,然后驱车朝南来到一条小河边。我的小船就停泊在这里。这是一条十七英尺长的尖尾长艇,吃水很浅,发动机的马力却不小。我把神父的汽车推到小船后面的河水里,然后爬上船,看着汽车咕咚咕咚地沉到水底。接着,我打开船的发动机,缓缓地驶离小河,朝北穿过海湾。太阳刚刚升起,阳光照射在船的金属部件上。我笑逐颜开,就像一个清晨满载而归的渔民——喂,伙计,大红鱼呀。

    六点半,我回到位于椰树林区的公寓里。我从口袋里掏出载玻片,那是一小片很干净的普通玻璃——正中间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神父的一滴血。这滴血很漂亮、很洁净,现在已经干了,只要我想回忆这段经历,随时可以将它放到显微镜下。我把这块载玻片跟另外三十六块保存着干涸血滴的载玻片放在一起。

    我洗了一个超长的澡。温热的水洗去了我最后一丝紧张的情绪,松弛了紧张的肌肉,冲走了身上最后几缕异味和痕迹,那是神父的气味,以及沼泽地上那幢房子和花园的气味。

    他杀孩子。我本应该宰他两次才能解恨。

    我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让我变成了这样,总之我的内心空空荡荡,无法体验任何情感。这似乎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知道很多人在人际交往中经常装模作样,而我的一切行为都是装模作样。我装得很高明,丝毫不动真情。不过,我喜欢孩子。我这个人对性爱毫无感觉,所以我永远不会有孩子。一想到那些事——你怎么做得来呢?自尊心往哪儿搁呀?可是孩子,孩子就不一样了。多诺万神父罪有应得。我遵守了哈里的行为准则,也满足了黑夜行者的心愿。

    七点十五分,我觉得我已经把自己弄干净了,于是喝了杯咖啡,吃了点儿东西,走去上班。

    我上班的这栋楼房在飞机场附近,很大,属于现代化的建筑,到处都装着玻璃,显得很明亮。我的实验室在二楼后部,紧挨着一间小办公室。其实也说不上是什么办公室,只是血液实验室旁边一个方方正正的小间,但是我个人专用的,闲人免进,谁也别想和我共用,别想把属于我的地方弄得一团糟。办公室里放着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一把小椅子是给来客准备的。此外,还有电脑、书架、文件柜、电话、电话留言机。

    我进来的时候,电话留言机的信号灯正在闪烁。并不是每天都有人给我留言。你想想看,世界上有几个人能在一位血迹图案分析专家工作的时候想出什么话题要跟他聊聊?但有一个人的确有事要找我,那就是我养父的女儿德博拉·摩根,她是一名警察,跟她父亲一样。留言正是她的。

    我按下按钮,听到一阵细声细气的得克萨斯音乐,然后才是德博拉的声音。“德克斯特,你来了马上给我回话。我这会儿在犯罪现场,就在塔迈阿密路的酋长汽车旅馆。”停顿了片刻,我听到她用手捂住话筒跟别人说话的声音,接着又传出一阵得克萨斯音乐,她又开始说话了,“你能立马出来吗,德克斯特?”说到这儿,她把电话挂了。

    我没有家庭,不过我可以肯定,世上一定有人携带着跟我相同的遗传基因。我很同情这些人,但没碰到过,或者说我没有去寻找过,而他们也没有来找过我。我是被德博拉的父母哈里和多丽丝夫妇收养抚育大的。你瞧我这个样子,把我抚养到这么大,难道不觉得他们俩很不容易吗?

    老两口都去世了。因此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德博拉之外,我是死是活,谁他妈的还会放一个屁不成?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德博拉要我活着。这可是一件好事呀,如果说我还有什么感情的话,那么这点儿感情一定属于德博拉。

    我动身去她那儿。我把车从戴德县警察局的停车场开出来,驶进附近一条收费公路,由此朝南就是酋长汽车旅馆所在的塔迈阿密路。这条街上大大小小的建筑物有好几百座,算得上是一个人间乐园。一排排的建筑一天天地闪烁着光芒,也一天天地陈旧起来。古老的建筑像发酵的面团一样肮脏难看,上面却闪烁着耀眼的霓虹灯。如果不是晚上,你最好不要到这儿来,大白天在阳光下看着这些地方,就像看着我们脆弱生命的悲惨结局。

    每一座大城市都有这样的地方。如果一个患有晚期麻风病的满身斑点的侏儒想找一个十七八岁、教堂唱诗班的大块头姑娘做爱,可以到这里来开一个房间。完事之后,也许会把隔壁房间里的哥们儿都请去喝古巴咖啡,吃“午夜三明治”。只要他肯付小费,谁也不会在意。

    德博拉最近在这里耗费的时间太多。如果你是一个警察,想提高捕捉犯罪分子的概率,这里很可能是一个理想的好地方。德博拉可不这么认为,也许是因为她的任务是打击卖淫犯罪。一个漂亮的年轻姑娘在塔迈阿密路打击卖淫犯罪只能是充当犯罪分子的诱饵,穿着暴露,站在外面,把那些大手大脚前来寻花问柳的嫖客抓起来。德博拉很讨厌这个工作。她觉得,抓捕嫖客不是真正的打击犯罪。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凡是过分强调女性特征和美貌的工作她都讨厌。她的理想是当一名警察,可她那长相又偏偏像个性感女郎。当然这也不能怪她。

    我把车开到酋长汽车旅馆旁边的停车场。停车场的另一边是蒂托古巴咖啡馆。我发现德博拉近来特别注意自己的身材:她上身穿着艳粉色的抹胸紧身背心,下身是一条氨纶短裤,脚上穿着黑色的网眼长筒袜和一双细高跟鞋,整个儿像是从服装店搬回来的,而且还是专门为成人电影供货的服装店。

    几年前,扫黄组的一个伙计说,那些拉皮条的男人最爱嘲笑这些冒充妓女的女警。扫黄组的警察大多是男的,他们给当卧底的警花挑选衣服,专拣那些奇装异服,但是警花们穿上后压根儿就不像妓女。于是大街上人人都知道新来的姑娘中哪一个的手提包里有警徽和枪。

    明白了这一点后,扫黄组的男警察一定要那些卧底的女警自个儿去选衣服。毕竟姑娘们对穿着打扮要内行得多,你说是不是?

    也许大多数女警是这样,可德博拉是个例外。除了蓝色制服之外,她穿任何服装都觉得不舒服。你真应该看看她当学生那会儿都喜欢穿什么样的衣服去参加舞会。可现在嘛,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姑娘穿得这样暴露却如此没有吸引力。

    犯罪现场半英里长的黄色隔离带都已经拉直,至少三辆巡逻车斜着驶了进来,车灯不停地闪烁着。但这一切都比不上德博拉那么引人注目,她艳粉色的抹胸背心比那些东西要醒目得多。

    她来到停车场的一边,拦住越来越拥挤的人群,给实验室的技术人员让路,好让他们从咖啡馆的垃圾箱旁边过去。我庆幸这份差事没摊到自己头上。垃圾箱的臭气越过停车场,飘进我的车窗——一股南美咖啡渣儿混合着腐烂的水果和猪肉发出的浓烈臭气。

    站在停车场门口的警察认识我,他挥手让我进去,我找到了一个停车的空当儿。“德博拉。”我悠闲地走上前去,“好漂亮的衣服,曲线毕露呀。”

    “去你的。”她说,脸一红。这模样在老练的警察身上还真不多见。

    “又发现了一具妓女的尸体,”德博拉说,“至少他们认为是妓女。就剩下的这点尸体来看,是不是妓女还很难说。”

    “这已经是过去五个月里的第三具了。”我说。

    “是第五具。”她说,“布劳沃德县那边还有两具。”她摇了摇头,“那边的饭桶硬说这几起案子之间没有联系。”

    “这就有许多书面工作要做了。”我附和她。

    德博拉冲我咬牙切齿。“你能不能少说点儿风凉话?”她叫嚷着,“就是傻帽儿也知道这几起杀人案之间有联系。”说到这儿,她的身体微微一颤。

    我惊讶地瞪着她。她是警察,她老爸也当过警察,干这一行她不应该害怕。刚刚穿上警服那会儿,一些老警察捉弄她,把迈阿密每天发现的死尸碎片给她看,想让她中午吃不下饭,可她连眼睛都没眨一下。这个案子却让她直打寒战。有意思。

    “这个案子很特殊,对吗?”我问她。

    “这个案子发生在我主管的区域内,而且受害者是妓女。”她朝我伸出一个指头,“我要去试一试,出出风头,然后调到凶案组去。”

    我乐呵呵地朝她笑了笑:“我说德博拉,你野心不小啊。”

    “让你他妈的说对了。”她说,“我想调出扫黄组,脱掉这身性感服装。这可能就是我的敲门砖。只差那么一丁点儿了——”说到这儿她停了一下,接着又说出了让我目瞪口呆的想法,“求你啦,德克斯特,帮帮我,”她说,“我真的讨厌这个工作。”

    “求我?德博拉,你说求我?你知道这话让我感到多么紧张吗?”

    “别扯淡了,德克斯特。”

    “可是,德博拉,说真格的——”

    “打住,我说,你究竟肯不肯帮忙?”

    她把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那个奇怪的“求”字晃晃悠悠地悬在空中,我还能说什么呢?于是我告诉她:“我当然要帮喽,德博拉。这你是知道的。”

    她斜着眼狠狠地瞪着我,不再用那个可怜巴巴的“求”字了:“可我并不知道啊,德克斯特。你的心思我一概不知。”

    “我当然要帮你的忙啦,德博拉。”我重复了一遍,而且话语里带了点儿受伤的语气。我假装自尊心受到了伤害,然后朝垃圾箱那边走去,加入实验室那帮浑蛋的行列。

    卡米拉·菲格趴在垃圾堆里捣鼓着,寻找指纹。她今年三十五岁,身体粗壮,留着一头短发,我经常施展自己的魅力轻松愉快地逗她玩儿,可她从来不理睬我。这会儿看见我她却站起身来,满脸通红,默默地看着我打她身边经过。她总是这样,先瞪我一眼,然后就脸红。

    文斯·增冈坐在垃圾箱旁一个倒立着的塑料牛奶盒上,拨弄着满手的垃圾。这个伙计有一半日本血统,老开玩笑说他身材矮小就是那一半日本血统遗传下来的。文斯脸上亚裔人特有的灿烂微笑中有一种异样的表情,仿佛他的微笑是从图画书里学来的。即使他跟其他警察开一些肮脏、奚落人的玩笑,说个黄段子,也没有谁冲他发火,也没有人被他逗乐,而他并不因此而闭嘴。他一边说话一边做着那老一套的手势,不过他总是显得有点儿做作。大概就因为这个我很喜欢他。毕竟还有一个家伙像我一样假装自己是个人。

    “嗯,德克斯特,”文斯头也不抬地说,“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

    “我来瞧瞧真正的内行在完全专业化的环境里是怎么操作的,”我说,“有什么发现吗?”

    “哈哈。”他好像是在放声大笑,但这种笑比他的微笑还要虚伪,“你以为是在波士顿吧。”这时他找到了一样东西,拿到光亮处,眯着眼看着,“说真格的,你干吗来了?”

    “我怎么就不能到这儿来呢,文斯?”我假装生气,“这是犯罪现场,对不?”

    “你是搞血迹图案分析的。”他说着把刚才凝视了好久的东西扔掉,又去寻找别的什么东西。

    “这我知道。”

    他注视着我,咧开嘴冲我假笑:“可这儿没有血迹呀,德克斯特。”

    我茫然不解:“什么意思?”

    “德克斯特,里面、外面、附近都没有血迹。压根儿就没有血。你一辈子也没见过这样的怪事。”他说。

    没有血迹。这几个字眼儿在我的脑海里反复地回响着,声音一次比一次大。没有黏糊糊、热腾腾、乱糟糟、令人害怕的血迹。没有血迹。没有印痕。根本就没有血。我怎么就没想到这一茬儿呢?

    与德克斯特和血迹有关系的是什么东西呢?我不知道,也没有假装知道。只要想到这一点我就烦得要命——可是毕竟我把分析血迹当成了自己的事业、研究和工作的一部分。很显然,这个案子十分诡秘,难以捉摸,我对此却有些提不起兴趣。我仍然还是我,在一个美好的夜晚把一个杀害儿童的凶手肢解掉不是一件很惬意的事情吗?可是这——

    “你没事吧,德克斯特?”文斯问道。

    “我很好啊,”我说,“凶手是怎样做的呢?”

    “那得看情况。”

    我瞅着文斯,只见他双眼盯着满手的咖啡渣儿,用一根戴着橡胶手套的指头拨弄着。“看什么情况啊,文斯?”

    “那得看他是什么人,还有杀人的动机是什么。”文斯说。

    我摇了摇头。“有时候你绞尽脑汁就是想把事情做得让人捉摸不透,”我说,“杀人犯是怎么消除血迹的呢?”

    “眼下还很难说,”他说,“我们还没有发现任何血迹,而且尸体支离破碎,所以要找到很多血迹是不可能的。”

    这听起来太没劲儿了。我喜欢把死尸收拾得干干净净。没有响动,没有痕迹,没有血滴。如果杀手是另一条啃骨头的狗,那和我比起来算不了什么。

    我觉得自己的呼吸顺畅多了。“死尸在哪儿?”我问文斯。

    他把脑袋朝六米开外的那个地方一歪。“在那儿呢,”他说,“就在拉戈塔那儿。”

    “哦,我的天,”我说,“这个案子是拉戈塔主管吗?”

    他又朝我假笑:“杀手的运气不赖呀。”

    我瞧了瞧,一小群人围在一堆摆放整齐的垃圾袋旁。“我什么也没看见哪。”我说。

    “就在那儿。在那堆垃圾袋里头。每个袋子装着尸体的一部分。杀手把死尸切成碎片,包装起来,活像圣诞礼物。你以前见过这样的事吗?”

    我当然见过喽。我自己就是这么干的。

    迈阿密上空阳光普照,这时的谋杀现场令人感觉怪异,不那么紧张。即使是最诡异的谋杀也显得不真实,不能让人动情,仿佛你置身于迪士尼乐园中一个新鲜而冒险的区域,置身于宝宝熊的世界。

    冷藏货车过来了。

    午餐用完后请将餐盒扔到相应的垃圾箱里。

    我并不是因为看到了肢解的尸体而心烦意乱,绝不是。我的确很讨厌那些邋遢的杀人犯,他们把尸体的体液弄得满世界都是。不然的话,我看到被肢解的死尸就像看到肉店里的排骨。新来的警察和旁观者到谋杀现场总会呕吐。阳光带走了一些刺激,将一切都变得洁净而整齐。也许就因为这个我才喜欢迈阿密。这是一座十分整洁的城市。

    今天迈阿密阳光灿烂,天气炎热。穿着西装的人此时都想找个地方把衣服挂起来。哎哟,在这个肮脏不堪的停车场可找不到挂衣服的地方。只有五六辆小汽车和那个垃圾箱。垃圾箱被推到咖啡馆旁边的一个角落里,紧靠着一堵灰泥墙壁,墙上架着带刺的铁丝。咖啡馆的后门就在那儿。一个面色阴郁的年轻姑娘进进出出,忙着给现场的警察和技术人员端送古巴咖啡和糕点。穿着各色制服的警察三三两两地在谋杀现场逛游着。不是故意惹人注意,给旁观的人群施加压力,就是为了确保自己知道事情进展到了哪一步,而现在他们又多了一样东西要处理——除了咖啡和糕点外,他们还得处理手中的外套。

    犯罪实验室的那几个伙计没穿西装,他们觉得穿两个口袋的人造纤维保龄球衫就够了。我自个儿穿的就是一件这样的球衫。球衫的底色是酸橙绿,上面画有几个伏都教的鼓手和几棵棕榈树。很时髦,也很实用。

    我走近死尸周围的那群人,去找穿人造纤维保龄球衫、自称是未婚天使的安杰尔·巴蒂斯塔。此人在验尸室工作,这会儿他蹲在一只垃圾袋旁边,眼睛一个劲儿地瞄着垃圾袋里头。

    我走到他的身边,也急于瞧一瞧垃圾袋里面的东西。凡是能引起德博拉注意的东西都值得一瞧。

    “安杰尔,”我说着挨近他,“咱们找到什么了?”

    “小白脸,你说‘咱们’是什么意思呀?”他说,“这具死尸上没有血迹,没你的事啊。”

    “我已经听说了。”我在他的身旁蹲下来,“是在这儿下的手,还是从别处运来的?”

    他摇了摇头:“很难说。垃圾箱每周清理两次,这具尸体在这儿大概放了两天。”

    我环顾停车场的四周,然后望着酋长汽车旅馆陈旧得发霉的正门:“旅馆里有什么发现?”

    安杰尔耸了耸肩膀:“他们还在搜查,不过我估计什么也找不到。在前几起谋杀案中,这个家伙用的是就近的垃圾箱,哈。”

    “什么?”

    他用一支铅笔拨开塑料袋:“瞧这儿的切口。”

    一条被肢解的大腿露了出来,在强烈的阳光下显得分外苍白、僵硬。这条腿是从踝骨处被干净利落地切断的。腿上有一个小小的蝴蝶花纹,蝴蝶的一只翅膀被切到脚的那一块上去了。

    我吹了一声口哨。这个家伙简直就像在做外科手术,手脚真麻利,干得比我还漂亮。“手法真干净。”我说。尸体切割得很整齐,很干净。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干净、整洁、没有血迹的死人肉。太妙了。

    “真他妈的绝呀,又漂亮又干净,”他说,“尸体肢解没有完成。”

    我的目光越过他的身体,注视着袋子的深处,里头没有动静:“安杰尔啊,依我看,该做的都做了嘛。”

    “瞧这儿,”他说着忽地拨开另一只垃圾袋,“这条腿被切成了四段。简直就像是用尺子量着切的,对不?而这条腿,”他指着刚才让我羡慕不已的那块踝骨说,“这条腿怎么只切成了两段?这是怎么回事呀?”

    “我当然也不知道,”我说,“没准儿拉戈塔探长能弄出个所以然来。”

    安杰尔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我们俩都极力装出不动声色的样子。“也许她能,”他说着,转身干自己的活儿去了,“干吗不去问问她?”

    “安杰尔,回头见。”我说。

    “好的。”他回答道,然后低头看着塑料袋。

    几年前有谣传说,米格迪娅·拉戈塔探长是跟人睡觉走后门调进凶案组的。瞧瞧她的模样,你还真会信以为真。她五官端正,美丽诱人中又有一种深沉而高贵的气质。她的衣着打扮完全是布鲁明戴尔连锁店的最新时尚,整个儿一货真价实的艺术家。但谣传不可能是真的。首先,虽然她外表看起来很有女人味,但我从没见过哪个女人的内心像她那样充满了大丈夫的气质。其次,她为了自身的升迁,工作十分勤奋,雄心勃勃,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青睐那些比她小几岁的帅哥。所以我敢肯定,她进凶案组靠的绝不是自己的肉体,而是因为她是古巴后裔,善于玩弄权术,会拍马屁。在迈阿密,这几样本事加起来远远比拿肉体去交易更吃得开。

    拉戈塔的确是个马屁精,简直是世界级的马屁高手。她靠拍马屁青云直上,坐上了凶案组探长这把交椅。可惜干她这一行,她那点儿拍马屁的技巧全无用武之地;而作为警探,她更是糟糕透顶。

    没本事的人得到奖赏也是常有的事。不管怎么说,我得跟她合作,所以我使出浑身解数去赢得她的好感。这多少比想象的容易一些。大多数人内心淳朴,说不出那些愚蠢、露骨、令人作呕的话,值得庆幸的是,我根本就没有淳朴的内心,所以我在她面前什么恶心的话都说得出来。

    我走近咖啡馆附近的那群人,拉戈塔正在用连珠炮似的西班牙语询问一个人。我会讲西班牙语,甚至也会一点儿古巴的西班牙语。可是拉戈塔说十句话,我顶多听得懂一句。其他西班牙语国家的人压根儿听不懂古巴方言。古巴的西班牙语的全部目的似乎就是用一只隐形的秒表来记录说话的速度,像最后三秒冲刺那样,把要说的话在最短的时间内一股脑儿全端出来,因此所有的辅音都给吞掉了。

    接受拉戈塔审问的那个家伙个头很矮,黑不溜秋的,有南美印第安人的特征,瞧他那德行就知道他被拉戈塔的古巴方言、语气和警徽镇住了。他说话的时候不敢看拉戈塔,这样一来,拉戈塔说话的速度就更快了。

    “不,没有,外面没人,”他眼睛看着别的地方,声音温和而缓慢地说,“当时没有人在外面,都在咖啡馆里。”

    “当时你在哪儿?”她问道。

    那个伙计看了一眼装在袋子里的尸体残肢,马上又把目光移开:“厨房,然后我把垃圾袋提出去了。”

    拉戈塔继续盘问,用言语胁迫他,用那种很损的、欺负人的腔调故意问一些错误的问题。那家伙渐渐地忘却了看见垃圾箱里尸体残肢时的恐惧,脸色变得阴沉起来,采取一种不肯合作的态度。

    真是行家里手的高招儿啊。抓住主要的证人,让他对你反感。审问刚开始的那几个小时最关键,如果你在这段时间内把案子理出个头绪来,就可以节省后面许多的时间和书面工作。

    她说了几句威胁的话后就结束了审问,让那个伙计走了。“印第安人。”拉戈塔吐了一口唾沫说。

    “探长女士,有牵连的人一个也不能漏掉,”我说,“就连农场工人也不能放过。”她慢悠悠地抬起头来端详我,我站在那里不知她这是什么意思。她忘记我的长相了吗?最后她咧开嘴笑了。这货真的很喜欢我。

    “嘿,德克斯特,什么风把你吹到这儿来了?”

    “我听说你在这儿就不能不来呀。探长,什么时候嫁给我呀?”

    她咯咯地笑了。附近几个警察听见后相互瞥了一眼,然后把目光移开。“我买鞋子的时候总得先穿上试一试吧。”拉戈塔说,“鞋子再漂亮不合脚也不成。”我确信她的话是真的,但仍然无法解释她说这话时为什么眼睛瞪着我,牙齿还要咬着舌头。“现在你走吧,别打扰我了,我还有正经事要干。”

    “这我知道,”我说,“逮住凶手了吗?”

    她哼了一声:“你简直跟记者似的。再过一小时,那些浑蛋就要来烦我了。”

    “你打算告诉他们什么?”

    她瞧了瞧那几个装着尸体残肢的袋子,皱了皱眉头。让她感到心烦的不是尸体。她是在为自己的前程着想,琢磨着用怎样的言辞应付媒体。

    “凶手迟早会露馅儿,我们逮住他也是迟早的事——”

    “你的意思是说,”我说,“到目前为止凶手没有露出任何马脚,因此你没有任何线索,非得等他再次作案才能采取行动?”

    她狠狠地瞪着我:“我忘了。我干吗要喜欢你呀?”

    我只是耸了耸肩。我没有找到线索——可她呢,显然也没有线索。

    “我们掌握的线索等于零。就那个危地马拉人,”她朝那个走远的南美印第安人做了一个鬼脸,“他提着垃圾从厨房里出来,发现了死尸。他没见过这几个垃圾袋,于是打开其中的一个,想看看里头有没有什么宝贝,结果发现是个人头。”

    “就像是玩躲猫猫的游戏。”我轻声说。

    “啥?”

    “没啥。”

    她皱起眉头环顾四周,大概是希望突然蹦出一条线索来,好让她及时抓住。

    “就这些。没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什么也没有。我要等你们这帮蠢材把自己的工作都做完了才能理出一点儿头绪来。”

    “探长。”我们的身后传来一个声音。马修斯局长身上散发着一股雅男士须后水的香气。他悠闲地走了过来,表明记者马上就要到了。

    “喂,局长。”拉戈塔说。

    “我已经申请让摩根警官在本案的侦查工作中做一些外围工作,”他说,拉戈塔后退了一步,“作为一名卧底警员,她在卖淫界左右逢源,可以帮助我们迅速地找到问题的答案。”这个伙计说起话来满口的书卷气。他曾经干过很多年的文书工作。

    “局长,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这个必要。”拉戈塔说。

    马修斯局长眨了眨眼,把一只手搭在她的肩膀上。人事管理是一门技巧。“别小心眼儿,探长。她不会干预你的指挥权,只会跟你商量是否有什么情况需要汇报,帮你找证人。她父亲曾经是一名出色的警察,对吗?”他的眼睛发亮,目光聚焦在停车场另一边的某个物体上。我朝那边瞧了瞧。第七电视频道新闻组的面包车已经开了进来。“失陪一下。”马修斯说着,整了整领带,脸上露出严肃的表情,朝面包车那边走去。

    “婊子。”拉戈塔压低嗓门儿说。

    我不知道她这是一般性的发泄还是在骂德博拉,不过我觉得此刻正是开溜的好时机,不然拉戈塔会记起婊子警官是我妹妹。

    我走到德博拉的身边,马修斯正在跟第七频道的杰里·冈萨雷斯握手。在“哪里流血哪里上头条”的新闻界,杰里是迈阿密地区的领军人物,是我喜欢的那号人。这次他可要大失所望了。

    我觉得全身都在起鸡皮疙瘩。没有任何血迹。

    “德克斯特,”德博拉仍然用警察的职业腔调说,但我能感觉到她很激动,“我跟马修斯局长谈过了,他打算让我参与进来。”

    “我已经听说了,”我说,“小心点儿。”

    她朝我眨了眨眼睛:“你在说什么?”

    “拉戈塔。”我说。

    德博拉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她?”她说。

    “是呀,是她。她不喜欢你,不想让你到她的地盘上去。”

    “倒霉。她得服从局长的命令。”

    “啊哈。她已经花了五分钟琢磨怎么去执行这个命令。所以,你得留神哪,德博拉。”

    她只是耸了耸肩。“你们找到什么了?”她问。

    我摇摇头:“还没有发现什么。拉戈塔已经不知所措了。不过,文斯说……”我停住了。这种秘密的事情本来是连提都不能提的。

    “文斯说什么来着?”

    “一件小事,德博拉。一个细节。谁知道那是什么意思?”

    “德克斯特,如果你不说,谁也不知道。”

    “好像……死尸没有任何血迹。一滴血都没有。”

    德博拉沉默了片刻,专心思考着。她不像我闭嘴是为了肃静,她是在考虑问题。“好吧,”过了好一阵子她才说,“我放弃自己琢磨这个问题了。凶手这么做是什么意思?”

    “现在还很难说。”我说。

    “那你认为凶手的这种做法是有用意的?”

    那意味着某种奇怪的愚蠢和轻浮。那意味着我心里痒痒的,希望能找到有关凶手的更多线索。那意味着黑夜行者赞赏的笑声,而他在神父死后本应该保持沉默。可这很难向德博拉解释清楚,不是吗?于是我只是简单地说:“很可能啊,德博拉。谁知道呢?”

    她狠狠地盯了我半秒钟,然后耸了耸肩。“好吧,”她说,“还有别的吗?”

    “哦,多了去了。”我说,“刀法纯熟。切口的技术接近于外科手术。谁也不会认为在旅馆里会找到什么线索,凶手作案的地点是别的地方,然后才把尸体扔到这里来的。”

    “别的什么地方?”

    “问得好。侦破工作的一半就是问出这样正确的问题。”

    “另一半是回答。”她告诉我。

    “嗯。现在还没有人知道在什么地方。而我也还没有掌握全部的法医数据……”

    “可你对这个案子已经开始有感觉了。”她说。

    我看了她一眼,她回望了我一眼。以前我具有某种凭直觉判断的能力,而且在局里还小有名气。因为我的直觉往往是对的。怎么能不对呢?我常常知道凶手是怎么想的。我自己就是那样想的。当然我的直觉也有走偏的时候,有时候还相当离谱。如果我的直觉总是对的,那就不妙了,何况我也不愿意警方把每一个连环杀手都逮住,要不然我拿什么当业余爱好啊?可这个凶手嘛,对付这个有趣的恶作剧,我该走哪一步棋呢?

    “告诉我,德克斯特,”德博拉催促我说,“你对这个案子已经有一些想法了,对吗?”

    “可能吧,”我说,“但还早了点儿。”

    “哎,摩根,”拉戈塔的声音从我们身后传来,我们俩同时转过身去,“看得出,你的穿着完全是出于警察工作的考虑。”

    拉戈塔话里有话,就好像是给人一记耳光似的。德博拉声音僵硬。“探长,”她说,“你找到什么了吗?”她那腔调纯粹是明知故问。

    这是随意的一击,但是没有击中目标。拉戈塔轻轻地挥了挥手。“都是一些妓女。”她说着,狠狠地看了一眼德博拉胸前衣服里的乳沟,德博拉冒充妓女所穿的便衣让乳沟特别显眼。

    “都是一些妓女。眼下的关键是不要让媒体把这件事炒得沸沸扬扬的。”她微微摇了摇头,仿佛不相信似的抬起头来,“考虑到你办事一向严肃认真,那样的事是不会很费劲儿的。”她朝我眨了一下眼睛,悠闲地朝隔离区的边缘走去。马修斯局长正在那里严肃地跟第七频道的杰里·冈萨雷斯谈话。

    “婊子。”德博拉说。

    “对不起,德博拉。你是想让我说‘咱们让她瞧瞧’呢,还是想让我说‘我提醒过你’?”

    她睁大眼睛注视着我。“德克斯特,真见鬼,”她说,“我真想亲手逮住这个凶手。”

    而这时我脑子里想的是尸体没有血迹——

    跟我的手法相似。我也真想会会他。

    这天晚上下班后,我驾着小船出海了。一来是躲避德博拉的询问,二来是顺便清理清理我自己的感觉。感觉,我,有感觉。多么古怪的念头。

    我划着小船慢慢地驶出运河,脑子里一片空白。小船缓缓地经过一幢幢大房子。每两幢房子之间都用篱笆和铁丝网栅栏隔开。运河的防波堤上整齐地排列着一个个院子。孩子们在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地上玩耍。爸爸妈妈们有的在忙着烧烤,有的在闲逛,有的在擦拭铁丝网,但他们的眼睛都不住地关注着孩子。我逢人就挥手。有的人也挥手向我致意。他们认识我,以前也看见我乐呵呵地打这儿经过,见了人就来一声“你好”。

    小船驶出运河后,我加大油门,冲出河道,然后朝南边的佛罗里达角航行。海风吹在脸上,咸咸的水花飘进嘴里,我的脑子清醒多了,考虑问题也容易多了。原因之一就是海上水平如镜,十分宁静。还有一个原因是,绝大多数驾船者似乎都在故意炫耀迈阿密传统的驾船技术,争先恐后地要将我撞得粉身碎骨。这让我感到无比轻松愉快,觉得自己如鱼得水。这里是我的家乡,这些人都是我的乡亲。

    工作了整整一天,我没有找到最新的法医数据。午饭时分,全国的媒体都播报了这条新闻。在酋长汽车旅馆发现“恐怖的死尸”之后,妓女被杀案件公布了出来。第七频道把垃圾箱里发现的尸体残肢描述得令人毛骨悚然,但没有做任何评论。根据女探长拉戈塔精明的判断,被杀的只不过是几个妓女。但是一旦有了来自媒体的压力,妓女的重要性也可能不亚于参议员的女儿。因此,警察局开始准备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因为他们清楚地知道被称为“第五阶层”步兵连的新闻记者都是一些天不怕地不怕的角色,他们是什么令人揪心的言论都说得出来的。

    德博拉一直待在案发现场,后来局长觉得加班时间过长审批起来会比较麻烦,就让她下班回家了。下午两点,她给我打电话,问我有没有新发现。我说几乎没有什么新发现。汽车旅馆里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停车场的车辙痕迹太多,所以都模糊不清。垃圾箱、垃圾袋和尸体上都没有发现指纹和痕迹。美国农业部所检验的一切也都没有问题。

    这一天最大的发现就是那条左腿。安杰尔注意到右腿被整整齐齐地切割成好几截,一截从髋部切开,一截从膝盖处切开,还有一截从踝骨处切开。可是左腿只是被切成两段,整齐地包在一个垃圾袋里。

    “啊哈,”拉戈塔探长这位女天才说,“是有人干扰了凶手的作案过程,把他吓唬住了,于是他没有能够完成切割工作。他知道自己被人发现了,因而惊慌失措。”于是拉戈塔把全部精力集中到寻找目击者上面。

    拉戈塔的“作案过程被干扰”理论有一个小小的问题——整个尸体仍然是经过精心清洗和包裹的,而这很可能是在切割之后进行的。然后尸体被小心翼翼地扔到垃圾箱里,显然凶手有足够的时间和注意力来保证自己不出任何差错,不留下任何痕迹。如果没有人向拉戈塔指出这一点,那么,难道其他人都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很有可能。大量的警力都在例行公事,都是将具体的细节与特定的模式进行搭配。如果是崭新的模式,那么大家所从事的调查就好比三个盲人拿着一架显微镜来观察一头大象。

    但是,既然我不是盲人,也不受规章的约束,那么我认为凶手很可能只是不满足。他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切割工作,而这已经是第五起同一模式的谋杀案了。难道凶手觉得老是这样肢解尸体太乏味了?难道他在寻找别的什么东西,与众不同的东西?他是在走新路子,耍起了别人没耍过的新把戏?

    我几乎可以理解他的困惑。他一路走来,坚持到了最后,把剩下的死尸切成碎片,当作礼品包裹起来,结果忽然想起这样一个问题:“这不对劲儿啊。有什么东西不对头。”

    他觉得这样干下去不过瘾。他需要采取一种新的方法,根据我个人的意见——我是说,如果我是凶手的话——他会非常沮丧,很可能会继续寻找这个答案。

    快了。

    不过,就让拉戈塔去寻找目击者吧,压根儿就没有人目击这事。凶手是一个冷酷无情而又小心谨慎的魔鬼,他简直勾住了我的魂。那么,我该做点儿什么呢?我也不知道,于是我驾着船出来思考这个问题。

    一艘快艇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从我的前面横切过去,离我的船头只有几英寸的距离。我高兴地朝船上的人挥手,思绪又回到了现实中。我正在朝斯蒂尔茨维尔进发,这地方位于佛罗里达角海域附近,有一大片建在水面上的房屋,大多已经没人居住了。我的船漫无目的地在水面上绕了一个大圈,我的思绪也在缓慢地画着一条弧线。

    我做点儿什么才好呢?这会儿就决定下来,以便帮德博拉一把。我绝对可以帮她解决这个问题,除我之外没人能帮她。其他人连正确的方向都找不到。可是我愿意帮她吗?我想让这个凶手落网吗?我是不是愿意亲自出马找到他,制止他?话说回来,我是否希望他就此洗手不干呢?

    右边我能看见暮色中的埃利奥特海角。每每看到这个地方,我总会想起当年跟哈里·摩根一起去野营的情形。就是我的养父。一名出色的警察。

    “你跟我不一样啊,德克斯特。”

    “是呀,哈里,确实是的。”

    “你要学会把握咱们之间的这种差别,并且将它用在好的地方。”

    “好吧,哈里。就照你说的去办吧。怎么把握啊?”

    于是,他把他那一套全都教给了我。

    十四岁的时候跟着老爸到南佛罗里达去野营,你会觉得这里的星空比任何地方的星空都要美丽。尽管他只是你的养父,尽管满天的繁星给了你一种满足感,情感仍然是另一回事。你压根儿就感觉不到那玩意儿。你就是为了这个才到这儿来的。

    篝火渐渐熄灭了,天上繁星璀璨。可爱的养父已经有好长时间没出声了,他从背包最外层的小袋里拿出一只老式的小酒瓶,一小口一小口地呷着。他跟别的警察不一样,喝酒并不在行。不过,那瓶酒已经被他喝干了。

    “你与众不同,德克斯特。”他说。

    我的目光从满天的繁星上移下来,火堆上最后一缕光亮在这块满是沙砾的小空地上洒下一块块的阴影。几块阴影从哈里的脸上掠过。我觉得他那副样子很古怪,好像我从来就不认识他似的。坚毅、忧郁之中又带一点儿迷茫。“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呀,爸?”

    他也不看我。“听比卢普斯夫妇说,他们家的那条狗不见了。”他说。

    “那个小家伙忒讨厌,整夜叫个没完,吵得我妈都睡不成觉。”

    当然,妈妈得睡觉。她患晚期癌症,需要充足的睡眠,可是街对面那条讨厌的小狗看到一片树叶落在人行道上都要叫个没完,妈妈根本睡不成觉。

    “我找到了埋狗的坟,”哈里说,“那里有很多骨头,德克斯特。不只是那条狗的。”我不知说什么才好,小心翼翼地抓了一把松针,等待着哈里说下去。

    “你干这种事有多久了?”

    我的目光在哈里的脸上搜寻了片刻,然后掠过空地,注视着海滩。我们的船在那里,随着海潮轻柔地一起一伏。右边能看到迈阿密那边的灯火形成了一片柔和的白光。我不知道哈里究竟在想什么,究竟想听我说什么。不过,我这位养父直来直去,最好的办法就是跟他实话实说。你说的是不是真话他是知道的,即使当时不知道,事后他也会发现的。

    “一年半了。”我说。

    哈里点了点头:“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问得好,十四岁的我没法儿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我只是……有点儿不由自主。”我告诉他。当时尽管我年纪很小,但是说话很圆滑。

    “你听到某种声音了吗?”他很想听到我的回答,“一种东西或者一个人告诉你去干什么,而你又不得不服从?”

    “呵,”十四岁的我嘴皮子很利索,“不完全是这样。”

    “告诉我。”哈里说。

    哦,瞧那又大又圆的月亮,更大了。我又抓了一把松针。只觉得脸上滚烫,好像老爸要我给他讲梦遗的经过似的。“我呀……这个……是感觉到了某种东西,”我说,“在我心里……瞅着我,大概是……笑了?但并不是声音,只是……”说到这儿,我做了一个小伙子惯有的耸肩动作,哈里懂得这是什么意思。

    “这种东西让你起了杀心。”

    头顶的高空上,一架巨型喷气式飞机缓缓地滑过。“不,不是直接使我起了那种念头,”我说,“只是……让我觉得那是个好主意。”

    “你想过要杀别的东西吗?比狗还大的东西?”

    我想回答他,但喉咙给什么东西堵住了。我清了清嗓门儿。“想过。”我说。

    “杀人吗?”

    “没想过具体哪一个人,爸。只是……”我又耸了耸肩。

    “你怎么就没想过呢?”

    “是这样……我想你知道了一定会不高兴的。你,还有妈。”

    “就因为这个,你才没动手吗?”

    “我……不想让你……生我的气,为我感到失望。”

    我偷偷地瞥了哈里一眼,只见他的眼睛正一眨不眨地看着我。“就因为这个,你才带我出来旅行的吗,爸?就是为了说这件事?”

    “是呀,”哈里说,“我们得让你为今后的人生做好准备。”

    为今后的人生做好准备,哦,是呀,这就是彻头彻尾的哈里式的人生观:在家里床要收拾得像医院里的病床一样整齐,出门之前皮鞋要擦得锃亮。即使是在当时我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心里不时地隐藏着杀机,那么这迟早会妨碍我为今后的人生做好准备。

    “怎么做?”我问他,而他长时间狠狠地瞪着我,看到我在聚精会神地听他说,便点了点头。

    “好孩子,”他说,“是时候了。”可他并没有马上就说出来,而是过了很久才开口。我看着一条船从面前经过,船上亮着灯,大约离我们脚下的海滩有一百八十米。轰隆的马达声中夹杂着收音机里播放的古巴音乐。“是时候了。”哈里又说了一遍,看了我一眼,但随即把目光移开了,掠过那堆熄灭的篝火,凝视着远方。“是这么回事。”他说,我毕恭毕敬地听着。哈里给你讲高深的内容时就是这副样子。比如他给我示范怎样掷曲线球,怎样打出一记左勾拳。“就这样。”他总是说,我便学着他的样子,按他说的去做。

    “我老了,德克斯特。”他指望我会说他还没老,可是我偏不肯说。于是他点点头。“我想,人老了对事物的认识也就不同了,”他说,“这不仅仅是人老了性情变得越来越温和,也不只是人年轻时看待事物黑白分明,而老了就是非不分了。我的确相信自己现在对事物的认识与以前大不一样了,比以前更准确了。”他看了看我,那是典型的哈里式的眼神,蓝色的眼睛里充满了坚毅和慈爱。

    “那好啊。”我说。

    “十年前我本来是打算把你送到哪个收容所去的。”他说,我眨巴了一下眼睛。这话几乎伤了我的自尊心,只是我自己以前也有过这样的念头。“现在嘛,”他说,“我改变了主意。我了解了你的个性,我知道你是好孩子。”

    “不。”我说,几乎是嗫嚅,但哈里还是听见了。

    “是的,”他坚定地说,“你是好孩子,德克斯特,这我知道。我当然知道。”最后这几个字似乎是自言自语,大概是为了强调效果吧。然后他凝视着我的眼睛。“不然的话,你是不会在乎我的想法,还有你妈的想法的。你会一意孤行,不能自拔。这一点我很清楚。因为……”说到这儿,他打住了,呆呆地瞪了我片刻。我感到很不舒服。“从前的事情你还记得哪些?”他问道,“你知道我说什么。我们收养你之前的事。”

    我又一次感到自尊心受到了伤害,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时我才三岁呀。“什么也不记得了,爸。”

    “好的,”他说,“谁也不应该记住那些事。”在他的有生之年,关于这件事他再也不会这么深究了,“可是,德克斯特呀,即使你不记得了,那段经历对你的影响还在,使你形成了现在的性格。关于这件事,我曾经跟别人说起过。”他说到这儿羞涩地朝我微微一笑,“这我早就料到了,小时候的经历形成了你的个性。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想帮你纠正过来,但是……”他耸了耸肩,“那种力量太顽固、太强大了。它过早地钻进了你的骨髓,并且会终生伴随你。它会使你产生杀人的念头,而你只会不由自主。你无法改变它。不过,你可以引导它,控制它。你可以选择……”他所说的每一个字都是精心挑选的,我从没见他说话如此谨慎过,“选择你要杀的东西……或者人……”他又朝我微微一笑,这种微笑是我从未见过的,犹如正在熄灭的火堆里的死灰一样又干又冷,“德克斯特呀,这个世界上有好多人是死有余辜的……”

    就是这最后几个字塑造了我的整个人生,塑造了我的一切,塑造了我的个性和特征。哈里,这个能看清一切、知道一切的好人,我的老爸,如果我具备爱的能力,我会多么爱他呀。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哈里已经死了好多年,但他的教诲还活着。这并不是因为我对他有多么热烈、充沛的情感,而是因为哈里的话很正确。这一点已经得到了我一而再、再而三的证明。哈里知道得很多,他把一切都教给了我。

    “小心谨慎。”哈里说。他教会了我小心谨慎,这简直就是警察教凶手。

    小心谨慎地选择那些罪有应得的人下手,一定要确保万无一失。事后收拾干净,不要留下任何痕迹。要绝对避免个人情感的介入,那会导致你犯错误。

    当然,小心谨慎远远不只是表现在具体的杀戮行动之中。小心谨慎还意味着构建一个小心谨慎的人生。要知道怎样区分不同的人,怎样与各种人交往,怎样假装正常生活。

    所有这一切我都做得十分谨慎。我的行动别人不会怀疑,无法谴责。一个干净而彬彬有礼的魔鬼,一个天真烂漫的小男生。就连德博拉有一半的时间也被我的半真半假蒙住了。

    眼下她相信我能帮她的忙,侦破这几起谋杀案,在她的事业上拉她一把。她是对的。我的确能帮她。不过,我并不是真的想这么做,因为我很喜欢观看别的凶手杀人,从而可以欣赏他与我之间某种美学上的联系,或者是——

    情感介入。

    喏,我就是这样。明显违反了哈里的准则。

    我把船掉过头往回驶进运河。这时天已经全黑了,但河道左边有一座无线电塔,离我家附近的水域只相差几度,我便借助这无线电塔来控制方向。

    就这样吧。哈里永远都是正确的。不要介入个人情感,当年哈里就是这么说的。于是我决定不介入自己的情感。

    我要帮德博拉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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