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午后的法庭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大冈升平 本章:第十一章 午后的法庭

    “证人宫内辰造!”

    随着庭吏的一声呼唤,一个早就背靠着通向走廊的门口站着,并以不安的目光注视法庭的男子,惊嘘地走向证人台。他脸色灰苍苍的,有三十多岁的样子,矮个儿,约有一米六三。从背后看去,他似乎相当瘦弱,颚骨颇宽。他上身穿了一件薄薄的灰色西装,系了一条深褐色带条纹的领带,显得很不协调。他长了一头黑发,虽然搽着浓浓的一层发油,但脑后仍然直挺挺地耸立着一小撮乱发,显得刺眼,令人生畏。

    “证人名字?”

    “宫内辰造。”

    “住址?”

    这是审判长的例行审问。宫内以略微嘶哑的、但是却非常清楚的声音回答。

    “东京都新宿区大久保町一千八百五十号绿风庄一〇五号室。”

    这个住址跟检察官在证据申请书上所记的不同,对此,主任审判官野口也发现了。

    在提出证人名单以后,证人的家搬了的情况也是有的,检察官倒是不必一一通知法院,按惯例询问时,也不予以追究。

    “年龄?”

    “三十三。”

    “职业?”

    “无职业。”

    “现在开始对你询问。问你的事情你要老实地讲。在回答时,害怕涉及到你的问题时,可以不讲。但除此以外,你可要如实讲,要是撒谎就要追究你伪造罪,这一点,我特别请你注意。”

    宫内恭恭敬敬、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低声回答:“明白了。”

    “检察官,”

    冈部检察官随着谷本审判长的呼唤应声而起,他手里拿着证明材料,问宫内:“你跟坂井初子是什么关系?”

    “所说的肉体关系。”宫内马上大声回答。

    这是他写的证明材料上所没有的。在第一次审判之前,菊地到检察厅复印的材料中只写是“味美的顾客”。在午前的法庭上,由于他跟初子的关系已经暴露出来,而且是不可否认的事实,所以,午休时,检察官冈部跟宫内议定:关于这一点要明确承认。

    “从何时开始有关系?回答要简要。”冈部检察官用事务性询问的语气问道。

    宫内辰造是一个证明上田宏有杀意的证人。但因为跟初子有两性关系,所以,作为检察官也似乎有必要弄清这一问题。

    “我跟坂井初子是从昭和三十二(一九五七)年在东京新宿酒吧间认识的。”宫内以朗读似的声调开始说,“打那以后,初子返回故乡,在厚木开了一家味美饮食店,所以,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见面。但后来,我们在厚木我的一个朋友家里同居了,又重归于好。在饮食店的经营方面或其他方面,我经常受她之托,为她看过门,也替她要过帐,但象勒索敲竹杠的事我没有干过。”

    “请等一下,”

    冈部检察官插嘴说,“就是说,你向味美的常客大村吾一说过要他还帐,不还帐就要他交出五千元的罚款这样的话吗?”

    “我是到他家要过帐,但并没有说要他交出五千日元。”

    旁听席突然响起一个似乎抑止不住的嘘声。发出嘘声者不是别人,就是午前出庭作证、现在坐在旁听席上的大村吾一老人。一个证人在法庭作证时,其他证人不得出庭旁听,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其他证人带上偏见。这种规定已为各国所采用。

    斐理·麦逊的电视剧中,证人一开始就在旁听席上,而且,接受询问。但这是根据加利福利亚州法而进行的法庭预审。

    在美国,这种审判当然是陪审制,由十二名陪审员裁决是否有罪。但有的州在陪审前,也采用预审制。在预审中,由专家进行简单的审理,如果决定无罪,犯人用不着等到正式审判结束就可获释。

    这十二个陪审员是从与被告毫无个人关系、没有前科、而且过着正常市民生活的广大市民中选出来的。这本身就不是件容易事。如果检察一方和辩护人一方再提出点要求或意见,仅选举陪审员就得化整整一天的时间。

    采用预审制是为了避免麻烦,使审判迅速化。被告人在预审中即使被认为犯罪,检察官当然可以要求审判。经过正式审判的被告人,一般来说是没有希望推翻原判的,都得服罪认罪。

    但是,在审判中,证人即使作完证,也不是完全没有再度被叫出庭的可能性。因此,从道理上来讲,还是不使证人出庭旁听为宜。

    可是,这种情况在日本法院却没有引起多大注意。就是在美国,辩护人对证人出庭旁听也是不满的,要求禁止这种做法。从证人来说,因为既然自己是证人,与案件有关,当然对案子就感兴趣,因此,也想继续出庭旁听。

    当宫内辰造说自己没有勒索敲竹杠的时候,坐在旁听席上大村吾一真差一点怒吼起来:“你这是撒谎!”但他没有喊出口,这是因为他考虑到了旁听席上是不准随便讲话的。但他实在憋不住了,便嘘了一声。

    然而,就连这样的小小的嘘声,竟神奇地回响在寂静的法庭里。

    审判官们当然也听到了这个嘘声。这虽然说不会直接影响审判官的心证,但宫内却是被吓得心惊肉跳,浑身打颤。冈部检察官用一双可怕的目光扫了一下旁听席后,又恢复了常态,把脸儿转向宫内:

    “这么说,你常到味美饮食店去了?”

    “是的。”

    “昭和三十六(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日夜晚,你到味美饮食店去了吗?”

    “哎。从傍晚六点左右到九点过一点。”

    “这么说,七点被告人来时,你也在那儿,是吗?”

    “哎。我在里屋一间小屋坐着,正一个人坐在那里喝酒的时候,他跟初子妹妹良子一块走进来的。”

    “在此之前,你见过被告人,认识他吧?”

    严格地说,这句话是诱供。是为了使不习惯于审判的证人只说出适宜的证词。但一般被认为是必要的。因为这节约了时间。如果辩护人对此一一提出异议,那会使审判官感到讨厌或不快的。

    “哎。认识。她告诉我是妹妹良子的朋友,在味美饮食店见过两、三次面。”

    “那么,请你讲一下那时你的所闻所见。”

    “好。记得那时外面天还很亮,是七点钟左右吧。”宫内改变了语调,开始说。最初,他好象边想边答。句子虽然完整,但说得并不连贯,然而,这时,也许是由于习惯了法庭上的气氛,和由于感到冈部对自己的温和态度,话语渐渐地变得流利起来。

    “开始,我就觉得上田宏和良子俩人进来了。关于初子劝良子打胎的话我也听见了。初子劝他们说,你们这么小,生孩子也太不象话,但是,他俩就是不听。为此,初子牢骚满腹地说,就是因为一个象孩子似的男人,我们姊妹俩才吵嘴,红了脸儿呐!”

    宫内辰造一边看着审判官席下面的速记官,在做记录,一边继续说,“听说那天晚上是初子把上田宏和良子叫来的。初子说,他们俩坚决不同意打胎,想再劝一次,她还说,母亲和上田宏父亲喜平此时不知道这件事,所以,趁现在利用这一点必须使他们分开。不能让良子跟一个前途未卜的男人结婚。”

    “我提出异议。”菊地辩护人边说边站起身来说。

    这句话跟冈部所使用的“有异议”多少有点不同,提出异议是正式的法律用语。但是最近,年轻的律师们却说“不同意”。这种说法是从左翼人士的讨论会上学来的,处理有关公案的律师也总是这样说。为了与之对抗,年轻的检察官们也这样以牙还牙地喊。

    四十五岁的冈部检察官使用“有异议”这种说法,从形式上较之“不同意”,在语气上有所缓和。而菊地律师所使用的“提出异议”就更郑重而典雅了。

    审判官和检察官穿着官服,都坐在高一阶的席位上,而律师和被告人则被置于矮一阶的席位上。这可以说是旧刑法时代所留下来的一个残余习惯。因此,作为辩护律师来说,使用粗俗的语言损伤审判官的心情,自然是对己不利的。

    过去,菊地是身穿法官服,坐在高一阶的席位上的,现在尽管改了行,当了律师,但也不想改变听惯了的郑重说法。虽说过分郑重反而使人感到有失礼貌,但菊地财没有这种想法,他只是由于喜欢郑重的说法才说。

    “刚才,证人的证词都是些传闻,我请限定一个讯问的范围。”

    宫内对菊地的话,似乎没有理解,有点目瞪口呆地望着菊地的脸儿。他觉得自己所讲的都是亲耳听到的情况,与要求的精神是一致的。怎么就不同了呢?

    冈部检察官镇静自如地说道:

    “可是,证人不过是在讲自己亲身经历的事,不属于传闻规定的内容。”

    “但是,一部分证词,例如,上田宏和良子坚决拒绝打胎这一证词就是传闻的传闻,对被告人显然就是不利的,所以,我要求把这段话从记录中删掉。”

    “然而,就算是象辩护人所认为的那样,由于这是证人在说明六月二十日的事实经过情况,所以,是不是再多少听一听?”

    冈部检察官充满自信地说。

    所谓传闻规定,是很微妙的。在日本法院,除了在法庭上供述材料外,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是否可采用法庭外的供述材料的问题。检察官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严格地说也是一种属于传闻的证据。

    在最近法务省公布的刑事诉讼修改纲要中,有一项传闻规定的修改条文。该条文是依据这样的一个判断:在不是根据十二人陪审员而是根据职业审判官裁决的日本法院,没有必要象英国那样严格地限制。

    该项修正条文,虽然不必担心会促使恢复过去的书证主义,但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即使现在的法庭,也并不是被严格地加以遵守的。

    因此,听了冈部和菊地有关宫内证词的对话之后,谷本审判长裁决说道:

    “驳回异议。让证人可继续就这个问题发言。”

    不用说,这个裁决是妥当的。

    菊地辩护人轻轻地点了一下头,微笑着坐下来。对他来说,倒并不期望着自己的异议得到承认。他提出异议的目的,是在于通过这一手段牵制证人,这是“法庭作战”的最基本的战术。

    这种伺机提出异议的作战方法在法庭上不是常用的。这种作战方法对于审判长和检察官来说是大致所料想到的,而对于不习惯于审判庭的证人来说却是不知所措,懵头转向的。

    在冈部检察官的目光下,虽然宫内辰造想继续说下去,但好象是失去机会的演员一样,说不出来话,只是嘴角在轻轻地蠕动着。

    “良子和被告人走进味美饮食店后,坐在哪儿?”冈部为了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犯罪事实上,这样提醒说。

    “唔,是这样。他们俩人都坐在靠门口的桌子旁。我坐在里屋喝酒,离我有三米左右远吧,良子坐在我对面的椅子上,上田宏是坐在靠近门口的一把椅子上。”

    如果都象这样提醒一次才说一次,那么,就会没有个头儿,过于啰嗦,实质上也是一种外行的表现。为了避免这些弊病,检察官和证人之间就有关证词的问题,倒是很有必要事先商定一下。

    “就是说,这是一个能够充分听见他们俩谈话的距离,对吧?”

    “是的。”

    “请你讲一讲他们俩谈的话。”

    “他们小声地说了一会儿话后,上田宏好象骂了起来。他说道:‘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已不是小孩子了!’对此,初子好象微笑着,只小声回答他什么。于是他威胁初子说道:‘你那样做,我不可能饶你。’这时,初子向我递了一下眼色,好象告诉我说道:‘就是这个样子,真没有办法。’”

    宫内辰造也许读过小说,对于场面的描绘,可以说,达到了相当高的艺术水平。也许这是在他与冈部检察官谈话过程中,逐渐在脑海中形成的小说场面。

    在审判中,提供证明材料的本身,就近似小说。即使说论述事实,人们记忆自己经历的事情,也往往是带有小说性质的。小说家广津和郎关于松川案件的描写中,所以能够从被告和证人的所叙述的材料中剔出谎言部分,就是因为有这一共通之点。人们说广津氏有作家敏锐的目光,实际上也具有批判家的目光,其根据也在此。

    宫内辰造继续说道:

    “上田宏以威胁的语气说道:‘你要是那样做,我可不饶你。’这时初子向我递了一个眼色,所以,我明白了她是说了那种话。”

    “那种话是什么话?”冈部问。

    “就是:如果上田宏拒绝劝告,不打胎,就告诉他父亲喜平。这是以前初子告诉过我的。……”

    说到这儿,宫内犹豫了一下,似乎想起了菊地有关传闻方面刚才提出的异议。但又立刻镇静下来,补充说道:

    “那天晚上,上田宏和良子回去后,初子对我说了。”

    “她告诉你上田宏说过‘要是那样做,我不饶你’这句话吗?这句话中的‘要是那样做’是指初子说的把良子怀孕一事吿诉上田宏的父亲喜平吗?”

    “是的。”

    “在味美饮食店,后来又怎样了呢?讲。”

    “因为初子给我递眼色了,我也就没大在乎。我一边说‘算了,算了,不要为此事动肝火了’,一边把茶水端到他们俩跟前的桌上。这时,良子说道:‘姐姐,我也想要孩子呀。’初子以怜悯的目光一边看着良子一边说道:‘好了,你还不理解。一切你就听姐姐的吧,没有错!’之后,她又对上田宏说道:‘你也别发火,回去好好想想,怎样?这可全靠你一句话呢。’对此,上田宏说道:你还是别管闲事吧!‘姐姐。咱们走吧,走吧。’说着向良子看了一眼站起来,良子也默默地离开桌子,从我的眼前消失了。初子叫他们等一等,对此,上田宏和良子站定,互相看了一眼,不一会儿,上田宏便怒气冲冲地说道:‘你要是再管闲事,我可不饶你。请记住。’听了他的话,我吓了一跳,不禁离座站起身来。这时,良子插在他们俩中间,按住上田宏的胸口,推他向门口走去,同时回过头来对初子说道:‘姐姐,让我再考虑考虑吧。’这是六月二十日七点,外面还没有黑,门口的门没有开。上田宏面对着门口,被良子推得踉踉跄跄地出去了。在他走出门外时,还回头瞪了我一眼,其表情是很凶的,我当时想:这可真危险。”

    冈部检察官插嘴说道:

    “真危险是什么意思?”

    “我只是觉得危险。厚木那一带痞子们经常打架。上田宏说‘我可不饶你’这句话时,其脸色表情跟那些人的脸色表情相似。”

    “这就是说,那架势是一种要杀她的架势吗?”

    “我提出异议。”

    菊地辩护人站起身来说,“我认为这是有关犯罪的、严重的、而且是很危险的诱导讯问的。”

    “承认其异议。”谷本审判裁定说,并温和地提出规劝:“检察官,不许问那种问题。”

    冈部检察官一边搔着头一边把头低下。他早就料想到菊地会提出异议,也估计到谷本审判长会承认其异议。所以,很痛快地中止了讯问。他认为:只要把可能发生的情况考虑到了,提出来了,即使中止了讯问,对自己来说,也是非常必要的,和值得的。

    被告人对初子怀有杀意是从什么时候起,将是一个重要的争论之点,这也是自第一次公开审判以来意料之中的。在搜查部检察官所写的起诉书上,关于这一点并没有明确写上日期。菊地辩护人要求冈部检察官明确说明被告人怀有杀意的日期,对此冈部检察官回答说是六月二十日。

    宫内在此以前的证词与搜查部担任此案的检察官所调查的证据材料的内容是一致的。上田宏说的“不饶你”这句话,很明显,对于确认上田宏怀有杀意这一重要问题上,却是非常关键性的。

    当然,关于这个问题,上田宏自我交待材料中也有。但正如多次指出的,向证人核实是审判的最后阶段进行,在此之前接触被告人的交待材料是不必耍的,无用的。被告人以外其他人提出的证据材料,也只是从一个侧面加以旁证。

    如果是旧诉讼法的时代,那么,这一天,关于上田宏说的“我不饶你”这句话,就会再次地向宫内核实。但现在即使核实也只能影响审判官的心证。因此,冈部检察官千方百计地要利用露骨地诱导讯问之机委婉地揭示出上田宏有杀意的心理。

    这些法庭上的战术是否会取得实质性的效果,尚是一个问号。如果经常使用这种战术,其结果就会影响从事实际法庭工作的人的工作效率。

    既然存在着排除证据的可能性,这种战术就是毫无意义的。——形式主义者也许会这样说。然而,作为一个实际问题,“我杀死你”这句话,在法庭上说与不说是有着微妙差异的。至少,作为一个当事者,让审判官知道有这种情况,并且,从幻想着进一步获得证实的角度来说,这种战术是很难完全被摈弃的。这是因为,把证据一一集中起来,是当事者(检察官)的诉讼行为。

    但是,当审判长禁止提出那种讯问之后,冈部检察官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战术没有多大效果。他的这种小小的法庭战术,在审判长的眼里,也只是作为一种法庭战术反映出来而已。这一点,从审判长的笑脸上也可以看出。

    有一种意见认为:审判长在诉讼进行中,不应表示其心证,许多审判官因主张这一说,所以,在审判中是不露声色的。法庭上不管出现怎样凄惨情景,审判官都应是稳如泰山,冷静沉着地听取双方讯问和申述,从而形成心证。这种态度才是正确的。直到判决之前,不使当事者双方抱有任何毫无意义的希望,也许可以说,是主张前说的审判官的慈悲的表现。

    不过,最近也陆续出现持有这种想法的审判官:倒不如露骨地表示出自己的心证,引导双方决定论战的方针好,心证如果是不断地变化着,那就不断地将变化了的心证表示出来,使当事者考虑其适宜的、有效的立证来。

    冈部检察官深知,谷本审判长是一个不露心证的反对论者。他在谷本禁止他提出那种问题的时候,心想:这可不好办了,其原因就在此。他又提出了另一个问题:

    “总之,被告人就这样与良子离开了味美饮食店,对吧?”

    “是的。上田宏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在良子的劝阻下走出门外了。”

    “走出门外,就再也没有回来吗?”

    “是的。”

    “你九点钟以前一直在味美饮食店,并且确实从初子那里听见了上田宏和初子的口角内容是关于初子要将良子怀孕一事告诉上田宏父亲,对吧?”

    “是的。初子说,时间一长,打胎就难打,所以,尽量越快越好。”

    正如多次指出的那样,检察官一方把宫内辰造作为证人,想要立证的是:上田宏怀有杀意是六月二十日。但是,宫内同时也是初子在被害前两小时访问的对象。也就是说,六月二十八日午后二点十五分左右,在长后站前下了公共汽车的初子,从火车站工作人员榊原伊助那里收回八百五十日元的欠债后,又到了该镇内宫内家去了一趟,并且,从他那里又要回一千三百五十日元的帐款,然后,经过丸秀运输店门前遇到了上田宏的。

    因被害人遇害当天的活动跟被告作案有重大关系,所以,冈部检察官才想向证人问及六月二十八日初子死亡当天的活动情况。然而,冈部检察官的讯问又戛然而止,说道:“完了。”说完便坐下来。

    对于冈部这一举动,菊地多少感到意外。谷本审判长把脸儿转向菊地,问道:

    “辩护人,请提出反讯问。”

    在谷本要求菊地反讯问前,法庭的气氛一时处于静止状态。

    作为冈部检察官来说,也有难唱曲。关于初子到长后宫内家的情况,证明材料中也有,但因为这是上田宏交待过的,而且,从这些情况看,犯罪原因出于男女关系这一说是不存在了。所以,即使讯问,他认为也是形式了。

    正因为如此,冈部检察官感到:午前从证人大村吾一的嘴里又暴露出宫内和初子的关系来,实在是太不妙了。菊地辩护人在对证人宫内的反询问中,使宫内处于十分狼狈的境地,当然是可以想象的。

    宫内有前科,由于伤害威胁之罪蹲过三次狱。但日本法院跟英、美、法不同,只要不与此案有关,就不会追究前罪。这一点是日本法院的优越之处。

    因此,谁也不必担心,菊地追向宫内会把他搞到重新坐牢的地步。但是,在法庭上暗示出他与初子发生肉体关系的事实、他是初子的情夫的事实、以及有前科、处于作证必须迎合检察官心意这种处境等这些情况的讯问,却似乎是难以避免的。冈部检察官所以决定停止引用从宫内那里听来的,可以理解为“杀死你”的“不饶你”这一证词,不把此作为决定性的证词,就是出自对这种情况的考虑。

    冈部开始感到:上田宏怀有杀意的时间也可以往后推。

    关于二十八日初子的活动情况,证明材料中只写有一点点。

    冈部没有接触这一点就中止讯问,是希望在菊地的反讯问中出现自己应问的情况时再问。

    “据说,证人是昭和三十二(一九五七)年与被害人相识的,请你讲讲那期间的情况。”菊地开始问道。

    “好。那时,初子在新宿酒吧间当女招待,我是那里的常客,在经常接触中好起来,后来,在大久保的初子住的公寓中同居了。”

    “这是什么时候?”

    “昭和三十三年三月吧,我想。”

    “那时,你有职业吗?”

    “是的。”

    “就是和现在一样,对吧?”

    “没有。”

    “这样的话,你是靠初子在酒吧间干活为生了,对吧?”

    “虽说无职业,但我毕竟是男人,总会有办法的,用不着女人养活我。……”宫内突然两眼一闪说。

    “那么,你象对付大村吾一那样,为初子要账什么的,干这种事,对吧?”

    “我有异议。”冈部检察官站起来,说,“辩护人的讯问与本案犯罪事实无关,而且,也有损于证人的名誉。”

    “承认异议。”谷本审判长立刻同意说。菊地又提出另外问题:

    “被害人初子昭和三十五(一九六〇)年四月回到金田镇母亲家,六月在厚木开了一家饮食店,在此以前跟你同居,对吧?”

    “是的。”

    “这样的话,就是从昭和三十三年三月至昭和三十五年四月之间,你们在一起,同居了大约两年的时间,对吧?”

    “是的。”

    “一直同居吗?”

    “是的。”

    “真的吗?不说实话可不行。”

    “中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在一起。”

    “这一段时间大约有多长?”

    “一年左右。”

    “这么说,你们同居时间不是两年,而是俗语说道:聚一聚,散一散,对吧?”

    “是的。”

    “你们分开的一年间,你在哪儿?”菊地突然高声严厉地问。对此,冈部立即站起身来说道:

    “我有异议。此事与本案无关,是有损于证人名誉的讯问。”

    对此,菊地边笑边说道:“我想,问一下跟初子分开的时间,这与损害证人的名誉是毫不相干的。”

    “即使这样,也与犯罪事实无关,白浪费时间。”

    “承认异议。”谷本审判长以多少厌烦的语调说。这是因为宫内几次进过监狱的情况他也是知道的。菊地又提出一个问题:

    “你在初子回金田镇时,跟她同居过吗?”

    “没有。”

    “这么说,初子在厚木开了一家饮食店后,你是找上门来的,对吧?”

    “并不是我找上门来的。那是十一月份,厚木一个名叫猪熊的朋友约我到他家玩,就顺便去了。”

    “但是,你是知道初子在厚木开饮食店的吧?”

    “知道。”

    “而且,见到了初子?”

    “当然。”

    “而且,发生了关系?”

    “当然。”

    “然而,你为什么在今年四月份搬到长后镇去了呢?”

    “我觉得住在那里不妙。”

    “不妙?是指何而言?具体地说一说。”

    “我有异议。”冈部检察官站起来说,“辩护人尽问一些有损于证人名誉的问题,对此,本检察官刚才就几次地提出过异议。”冈部表现出一种再不改就决不能容忍的样子来。

    “法院对于检察官的异议全部同意。辩护人为什么老是问一些这样的问题,有这个必要吗?”谷本把脸儿转向菊地,以温和的语气问。

    “辩护一方认为:有关该证人与初子的关系情况,与本案构成犯罪有重大关系,这在我不久后的冒头陈述中将予以说明。在此,我只想通过对该证人的讯问,弄清他们之间的关系。”

    “关于这个问题,法院也想听听,检察官,你认为怎样?”

    “辩护人为辩护被告人,想搜集各方面的情况是很自然的,对于法院想努力了解真相,我也表示由衷的敬意。但是尽问一些无关系的事情,损害证人的名誉,也有点过分了吧。”

    “这不是关系到证人的名誉,而是关系到证人的信赖性的问题。”菊地插嘴说。

    冈部检察官瞪了菊地一眼,说道:“在过去的反讯问中,辩护人并没有说过什么有关证人信赖性的问题。”

    “正如检察官所说的那样,”谷本审判长温和地说道:“不过,法院想进一步地了解该证人与初子的关系。”

    谷本审判长说这句话的态度尽管温和,但语气却是很坚决的。

    限制传闻证据的范围,禁止无关连的讯问,战后被英、美、法等国家写进刑诉法以后,就成了一个大肆宣传的新生观念。但是,基于遵守历来大陆法系的审判官所主张的职权范围内的“究明真相主义”,并没有因此而迅速趋向消逝,它跟检察官所主张的“查问主义”一起,仍残留在审判的过程之中。

    法规毕竟是死的,而运用它的则是活人。要改变在过去受过旧刑法教育、有实际业务经验的人的思想意识,决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审判官依靠职权究明真相的欲望是强烈的,靠指挥法庭来得到心证这种倾向也是很难避免的。而且,处于象现在这样法的混乱时期,最后还得靠审判官个人能力来裁决其审判的结果。

    通过午前对大村吾一这一证人的讯问,初子和宫内的关系是该案的重大背景,这是明确无疑的了。然而,这跟上田宏杀死初子的行为并无关系——此乃也是事实。因此,在此之前,审判长也不想知道这些,故承认了冈部的异议,限制了辩护人的询问。可是,谷本审判长此时又改变了态度。

    “我想进一步了解初子和宫内的关系。”谷本的话语虽然是平静的,但在他的脸上却表现出一种坚决的样子。对此,冈部检察官也看出来了。他认为:既然是审判长这样说了,就是审判长个人独立见解,只好妥协,听凭菊地直接讯问。

    “不过应当适可而止才好。”冈部轻轻点点头,匆匆补充说,“检察官一方希望辩护一方在讯问过程中,至少应当与六月二十日的事有关。”

    “辩护人。”菊地在谷本审判长的催促声下,把脸儿又转向证人台,对宫内问道:

    “六月二十日傍晚,你是从你长后的家去饮食店的,对吧?”

    “哎,是的。”

    “什么时候去味美的?”

    “六点左右。”

    菊地从桌上拿起笔记本。

    “这么说,良子和上田宏走进饮食店的时间是七点,所以,你在味美已经呆了一个来小时的时间,对吧?”

    “是的。”

    “在这个时间里,你在喝酒,对吧?”

    “哎。不过,还吃了酒肴。”

    “你喝了多少酒?”

    “记不清了。大概喝了两小酒壶吧。”

    “你还挺能喝呢。”

    “不象从前那么能喝了。不过,还是挺能喝的。”

    “如果达到酩酊大醉的程度的话,日本酒需要喝几酒壶?”

    宫内对于菊地的这种令人啼笑皆非的讯问抑止不住内心的微笑,回答说道:

    “要喝五酒壶或六酒壶吧。不过,这也得看什么酒。”

    “这么说,六月二十日,上田宏来的时候,你喝得差不多达到酩酊大醉的程度喽?”

    宫内终于笑出来,回答说道:

    “不,才喝了两三壶,没有醉呢。我记得很清楚呢。他们俩的谈话声也听得很清楚。”

    “但是,你听了被告人对初子说‘不饶你’这句话时,不是没有什么反映吗?”

    “是的,当时我心绪不好。”

    “你刚才说道:‘我觉得不好’,这时,你一直呆在那里不动吗?”

    “我觉得好象要动武,所以,就想劝一劝他,便站起来,但看见上田宏在良子推搡下意外地、乖乖地走出门外,也就坐下来了。”宫内犹豫了一下,说。

    “哈哈!是‘意外地、乖乖地’呀。可是,即便是重新坐下来,最后,你还不是照样随后追到了门外吗?”

    宫内似乎在摸菊地的底,看了一眼菊地,又把脸儿转向了冈部。冈部轻轻地摇了摇头。

    “怎么?你可要老实说。你不是随后也追到了门外了吗?而且,跟良子一起?”菊地死追不放,那语气好象在说道:“你不说,良子也会作证的,这样就会露馅的。”对此,冈部检察官想提出异议,然而,就在他要站起身之前,宫内回答说道:

    “是的,我也来到门口,”

    “这时,被告人和良子还在那儿吗?”

    “哎。他们站在店门前说着什么。”

    “你对他们说话了吗?”

    “哎。”宫内的话语中,好象含有一种心不由己,豁出去的语气。

    “说什么来着?”

    “我对他们说道:你们要老老实实地听初子的话。这时,上田宏默默地瞪着我。于是,我上前一步对他说道:你要注意!”

    “‘你要注意’这是什么意思?”

    “没有什么意思。我是对他说道:别那样看着我,你认识我是谁吧?我当时真想狠狠地教训他一顿,但考虑到他是初子妹妹的情人,就忍下去了。”宫内似乎越说心情越好起来了。

    “原来是这样。”菊地边笑着边继续询问。“当然,你还是不想真揍他,对吧?”

    “那自然。对付那个毛小子,也玷污宫内我的名声。我想,只吓唬吓唬他,做一做初子的后盾就可以了。”宫内似乎洋洋得意起来。

    “这时,被告人怎样呢?”菊地问。

    “他再说大话也不过是孩子。当时他马上熊了,嘴里嘟嚷着什么,就向公共汽车站方向走去。他就是这样,一旦到了关键时刻,就完蛋了。”

    “就是说,他不想跟你交手喽?”

    “他就象拖着尾巴的狗一样,跟良子走了。”

    “就是说,他在味美饮食店说的‘不饶你’这句话,也是虚张声势,吓唬人的,对吧?”

    宫内好象意识到不妙,吃了一惊,伸了一下腰,望了一眼冈部。

    “我有异议。”冈部站起身说,“这是在征求证人的意见。”

    “承认其异议。”谷本审判长当机立断地说。

    “那么,我问一下这个问题;就是:‘不饶你’这句话是在流氓无赖中流行的一句话,对吧?”

    “哎,可以这么说。”

    “被告人对初子说这句话时,其语调也是很轻的吗?”

    “这怎么说好呢?这句话是初子先听到的。”宫内的表情显得不耐烦,“上田宏说这句话可能是出自真心呢。因为对方是女的——现在不是上田宏杀死了初子吗。”

    旁听席上的花井感到菊地追问得似乎过了火。他觉到象这样追问一些末节问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反而会引出对上田宏不利的证词来。

    “我请求把证人方才的证词从记录中删掉菊地说。”

    “证人要针对讯问回答问题。”审判长提醒说,“不能加进个人意见,”

    “在被告人说那句话时,其语调不轻吗?”

    “我不认为轻。跟一般人说话语调不同,所以,我才觉得不妙呢。”

    “这我已经听过了。你认为的也许很对。……噢……”菊地望了一眼天棚,方才他就意识到自己的讯问是一个失败。他又提出另外一个问题:

    “你喝很多酒吗?”

    “刚才我说了,可以喝五、六酒壶。”

    “当时,你真没有醉吗?”

    “连二三壶都没有喝上,没有醉。”

    “在去味美饮食店之前,在家没有喝吗?”

    “不,那天中午没有喝。到味美才开始喝的。”

    “那么,你也曾在中午喝过吧?”突然,菊地改变了语调,尖锐地,“问在六月二十八日,上田宏作案两小时前,初子到你家去的时候,你喝酒吧?”

    似乎由于询问太跳跃式了,所以,宫内有些吞吞吐吐,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只是求援似地望了眼冈部。冈部站起身来说道:

    “辩护人的讯问不仅与犯罪事实无关,而且,涉及到检察官询问中所没有问到的情况,这就违犯规则一百九十九条之四的旨意。”

    谷本审判长脸上呈现出疑惑之色。他好象征求野口主任审判官的意见似的,看了野口一眼。这是因为:初子被杀那天,曾去过宫内之家。在以前,这事好象也听说过,但在哪儿听的,却回忆不起来了。

    野口也有同样的感觉。如果确实有那种情况,检察官在讯问中没有问到是很难理解的。他急忙查找桌上的记录纸,就在他查找记录期间,传来了菊地的话声:

    “在检察官讯问中没有出现,但在检察厅的证人提供的供述材料中有。”

    “但是,你不是不同意那份证据吗?这个证人是证明六月二十八日初子的行动的。关于初子的这一天话动情况,丸秀运输店的儿子看见了上田宏跟初子一起骑自行车走了。初子到这个证人家中的情况是不重要的。”

    “但是,这个事实在检察官冒头陈述中第三、关于杀人的事实‘——’中陈述过了。”菊地也毫不相让,回答说,“实际上,你也是必须要立证的,所以,我也就想替你也问问。”

    “请等一下,”谷本审判长插嘴说,“方才检察官所讲也有一理,但如果是关于本案发生当天的被害人的行动,法院也想听听。”

    “可是,时间已经过去很多了。”冈部边说边望了一眼墙上大挂钟。时针已指向一时十五分。“听刚才辩护人的讯问,我觉得似乎过于详细了。”冈部说到这里,脸上露出讥讽的微笑。“连证人是否喝酒这样的鸡毛蒜皮的事都问,那还有个头吗?!”

    “总之,法院决定驳回检察官的异议,”谷本审判长最后裁决说,“不过,请辩护人询问时再更符合本题些。”

    菊地辩护人放心地松了一口气,向审判长点头施了一礼,把脸儿转向证人:

    “根据检察官的冒头陈述,初子在六月二十八日午后一点半至三点半这个期间在你家。”

    宫内低着头稍微思考了一会儿之后,说道:

    “喝酒了。”

    冈部检察官不禁“哦”了一声。

    这是因为正是他在讥笑菊地把不应问象喝酒不喝酒这种不足为奇的事情的时候,宫内说出了“喝酒了”这句话的。

    对于宫内这句话,法庭上的人也颇感到吃惊,旁听席上也响起了类似冈部检察官的“哦”声。

    谷本审判长跟野口候补法官以怀疑的目光凝视着宫内的表情。菊地问道:

    “唔,喝酒了。这意思是说,跟初子一起喝的吗?”

    “是的。”

    “喝了多少?”

    “两人喝了两瓶啤酒,不,是三瓶。”

    “三瓶两人喝,喝了一个小时吗?”

    “是的。”

    “这个量比你平时的量可少多了。”

    “哎。不过,喝的也许还多些。”

    “到底几瓶?三瓶?四瓶?说清楚。”

    “四瓶。”

    “两人只喝了四瓶吗?”

    “我有异议。”冈部检察官站起来。“辩护人的讯问与所证事实无关,而且,尽问证人私生活的事。”

    谷本审判长看着菊地的脸儿问道:“辩护人认为你的讯问是必要的吗?”

    菊地郑重回答:“辩护人非常重视这一天证人与初子的活动情况,譬如说,如果初子喝得酩酊大醉,案子当时发生的情况就会相当不同。”

    “那么,关于这个问题,请继续讯问。法院方面同意检察官的异议,但是,这只是指个人生活私事与犯罪事实无关的内容。”

    “明白了。”菊地轻轻颔首,再一次把脸儿转向宫内,问道,“初子能喝酒吗?”

    “哎。要是陪客,还是很能喝的。但平时不大喝。”

    “噢?”菊地故作吃了一惊的样子,“那天初子一点啤酒没有喝吗?”

    “不是一点没有喝,而是几乎没有喝。”

    宫内的回答,很显然是为了否定初子喝得酩酊大醉这一菊地的推测。

    因此,菊地的语气变得粗犷起来:

    “那么,不是两人喝的吗?四瓶啤酒难道是你一个人喝的吗?”

    “要喝几瓶这不是我个人的自由吗?!”

    宫内的脸上明显地表现抗衡的不满的样态。他之所以敢如此放肆,不用说是冈部关于不要介入私生活的异议的效果。证人在作证时,虽然可在某种暗示下进行,但其结果反而失去了自然的常态,这样,对于以发现绝对真相为目标的审判长来说,就会得到一个“证人不可靠”的印象。

    “就是说,初子没有醉,只是你醉了,对吧?”

    “我也没有醉,喝四瓶啤酒不会醉的。”

    “啤酒是谁买的?”菊地委婉地问。

    “我拿钱买的。”

    “你屋子里总是不备放啤酒吗?”

    “我家不是酒店,只有些烧酒。啤酒太贵,这是第一;第二,我也不大好它。……”宫内似乎放了心,“不再说了。”

    “哈哈!你是买不喜欢喝的啤酒吗?”

    “是初子从她店里拿来的。”宫内小声回答。

    “撒谎可不行。初子只拿着一个小手提包在长后车站下了公共汽车——这是有人看见了。究竟是谁买的啤酒?”

    宫内好象求援似的,又看了冈部一眼,但见冈部低着头,面呈难色,便以绝望的语气说道:

    “还有一个人。”

    “还有一个人?为什么不早说?”

    “因为是一个与此案无关的人。”

    “那是一个女人吧?”

    宫内默默地点了点头。

    “请回答:二十八日午后两点半,在初子去你家时,你家里还有一个女人,对吧?”

    “是的。”

    “那么,这样看来,你不是跟初子一起,而是跟那个女人一起喝了四瓶啤酒,对吧?”

    宫内象泄了气的皮球似的,说道:“是的。”

    “那个女人在初子死后与你同居了,对吧?”

    “是的。”

    “那天,初子、那个女人和你,在一起谈论什么事情?请讲。”

    冈部检察官掀一掀屁股,但看见谷本审判长的表情,感到提出异议似乎也白搭,便坐下了。但这也并非完全是由于审判长的脸色,多次提出异议也是违反日本法庭的惯例的。

    宫内再度看了冈部一眼,见他表现出无可奈何的样子,心中不禁产生出一种孤立无援的绝望感。庭吏一推他的肩,他便开始小声地说。

    旁听席上的花井,从一开始就激动不安地听着菊地的讯问。是他发现宫内在长后家有个女人。他为自己这一发现并没有白费而感到高兴。

    “京子那天从早晨到我家来玩——她的名字叫樱井京子——啤酒是京子要的,是从邻居那家小酒店买来的。正在喝的时候,初子来了。”

    “初子到你家是事先约好的吗?”

    “不是。她是偶然来访。”

    “她到你家做什么?”

    “我想,她是来告诉我跟大村吾一相见。”宫内的回答似乎很痛苦。

    “这就是说,她告诉你是到晒泽见大村吾一,要欠款喽?”

    “是的。”

    “这就是初子到你家的目的?”

    “好象是。”

    “你在给检察厅的证明材料中说,初子到你家去要账,你交给他一千三百五十日元,这是撒谎吗?”

    “噢!是的。她来的目的就是为了钱,钱已经付了。”

    “谁付给谁,说清楚。”

    “初子来我家拿钱。”

    “要赊的账?”

    “哎。”

    “可是,你跟初子有肉体关系,她却还要向你要账,这不太那个了吗?”

    “不,初子对钱很看重。在她看来,关系是关系,要账是要账,这是两码事。”

    “不过,我告诉你,你作证可不是儿戏,说谎是不行的。”

    “我不说谎,真的付给她钱了。”

    “在拍卖味美饮食店的时候,你拿着初子借你的十万日元的借据到初子母亲家要了钱,是真的吗?”

    “嗯,是真的。”宫内低声回答。

    “这么说,你还借给初子钱了。然而,你却又还她的钱,这是怎么回事?”

    “那笔钱是那笔钱,这笔钱是这笔钱。”

    “为什么区分得这样清楚呢?”

    “她借我的十万日元,原来约定等把味美饮食店卖掉的时候再还我。”

    “奇怪呀。十万日元数字不算小。这笔钱,你是什么时候借给初子的呢?”

    “那是初子要开店的时候。不,是初子回金田镇之前。是做开店资金借给她的。”

    “但是,那时候,你没有跟初子一起同居。昭和三十五年四月,你正在外地旅行,怎么能够交给她这笔钱呢?”

    宫内没有立即回答。菊地不给对方以喘息的时间,猛追不放:

    “这里有初子家属保存的证据。这份证据上的日期是今年四月,这当然是味美饮食店成立之后的事情,正是你搬到长后的时候。”

    “这也是过去我为初子的各种花销的钱。当时,我们说定,等店铺卖了之后再还给我。这样,就写了那份借据。”宫内低头痛苦地说。

    “撒谎可不行。这笔钱,你不是作为跟她分手、断绝关系的钱向她索取的吗?”

    “哪里,我怎么会干那种事情。宫内辰造还没有堕落到那步田地。”

    “这里有一份装在初子小手提包里的小笔记本的抄件,上面记着你应付的款数二万四千日元。在小笔本最后一页,又另外记着凡还了债的都用笔划死,但你这笔钱并没有划死。”

    宫内低声嘟囔着什么。

    “喂,你说什么?说清楚些。”菊地追问。

    “我是说,这个女人好厉害。简直象毒蛇。”宫内没有好气地回答。

    “请你说话规矩些。”菊地微笑着说,“对于死去的人不能说坏话。”

    “但是,我在她店里喝酒都一一付了钱,然而,她还记我的账。她记账我是一点不知道的。”

    “如果她欠你的账,她就会销账的。不是这样吗?”

    “可是,我搬到长后以后,就没有去过味美饮食店。那时,味美的顾客几乎绝了迹,只有我一个人,后来,也只是上田宏和良子等一些亲戚去。总之,味美正处于不景气的时期。”

    “所以,你从初子母亲那里要了十万日元,准备跟新的女人回东京吧?”

    “我没有考虑得那么远。”

    “初子在你和那个女人喝酒时到你家,这时,她说什么来着?”

    菊地严厉地问。宫内没有立即回答。

    “初子知道你跟樱井京子的关系吗?”菊地又问一遍。

    “我想,她知道。”

    宫内的回答是缺乏信心的。一般来说,证人看着问者表情回答。但他却不断地把目光离开菊地,依次转向正面的审判官、检察官。他的这种举动当然是一种意识到自己的回答很拙劣的不安的表现。

    “说‘我想’这是一个很含糊的概念。是认识呢?还是不认识呢?或者是你没有跟初子谈过那个女人?”

    “谈过。”

    “那么,她是认识京子喽?”

    “是的。”

    “过去初子见过京子吗?”

    “那天是初次见面。”

    “然而,初子没有感到吃惊吗?”

    “没有。反正我决定跟她分手了。她不是那种不懂得世故的女人。”

    “是吗?表面看来,即使如此,实际上恐怕还是忌妒吧。”菊地还是盯住不放。

    “也许是的。但是,当时她只说了一句‘这就是京子啊。’然后对我说,请你还我一千三百五十日元。我虽然火了,但是不得已把腰包里仅有的一点钱给了她。但还不够,不得不让京子先替我垫上。”

    “原来是这样。好,你付给初子的欠款这一点我是清楚了,”菊地说着又笑了笑问,“那么,后来呢?”

    “后来我对她说道:你不喝一杯吗?她说道:‘谢谢。’只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对我说道:‘我要去大村那儿一趟,’说完就走了。”

    “没有什么异常表现吗?”

    “没有,情绪相当好,值得称赞呢。”

    宫内似乎洋洋得意。但菊地仍保持着认真严肃的态度。

    “原来如此。可是,就说那么一点话,用得了一个小时吗?”

    “哪里有一个小时,她在我家只呆十分钟吧。”

    “但是,你给检察厅的供述材料上说是三点二十分左右。她离开你家,而到达你家的时间是二点二十分左右。可见,她在你家呆了一个小时左右,这是怎么回事?”

    宫内又一次以求援似的目光看了冈部一眼。而冈部此时真想暗示他说道:你要努力否认前述。然而,作为一个证人申请者的他又担心在法庭上干出这种事会给审判官坏的心证,反而产生相反效果。因此,他故意把头扭向一边。

    宫内好象下了决心似的,回答说道:

    “我没有说谎,初子拿钱就走了,”

    菊地辩护人温和地问道:

    “但是,你在给检察厅的供述材料上说,是一小时。在法庭上,你也未曾否认过。如果你撒谎可就不好办了呢。”

    “这可能搞错了。实际上初子在我家只呆了十五分钟左右的时间。所以,我不会说有那么长的时间。”宫内坚持说。

    “奇怪呀。初子跟长后火车站职工榊原伊助分手是两点二十分左右,通过丸秀运输店门前是三点三十分,这中间,她除了在你家之外,没有到过别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也许她到别的地方去了呢。譬如说,在茶馆休息啦,也说不定呢。”

    “我不想跟你争辩。你家和丸秀运输店都在通向长后镇的公路旁,而且,只隔五十米远。很多人都看见了呢。”

    如果是推理小说的话,那么,有才能的辩护人就会事先雇佣私人侦探,从杂货店主或邻里那里取回可靠证据,从而提出关键性的目睹证人,使宫内辰造处于难堪境地,这也是可能的。但是,在日本法庭,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可能出现的。其原因固然是辩护一方无钱,或者是私立侦探无能,但是,最重要的是,这样在法庭外找证人捉弄对方证人,反而使自己不利。

    这种观念是很难排除的:证人由法院叫,是法院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在法院里也存在有这种偏见:律师为了雇佣人的利益,是什么事都有可能干出来的。至少在这些人看来,不考虑这种可能性,法院就不能进行正确地裁决。

    因此,辩护人必须根据在法庭上的技术,从证人那里获得对自己有利的证词,然而,这也决非易事。这是因为证人是很顽固的,出口的证词是很难收回的,在日常生活中也是如此,出口的话就不好收回,此乃人之常情。况且在法庭上呢,就更固执己见了。

    用制造伪证加以威胁则当别论,象菊地所做的,用“人们都已经看见了”这句话促其反省,却是谁都要竭尽一切努力而要做的。

    菊地虽然面上仍带微笑,但讯问到此断碰到重大难关。他通过宫内、初子、京子之间的争论想立证的是:这些争论对初子的心理状态的影响。他认为,这对辩护上田宏犯罪情况是必要的。

    然而,宫内却坚持说,初子对于宫内屋内有京子一事并无激昂气愤之举,而倒是态度爽朗地呆了十五分钟后离去。

    但是,初子在宫内家呆了不是十五分钟,而是一个小时。这一点,在宫内开始对地方检察厅搜查部供述的材料中也有。另外,其他材料中也说明了这一点。事实上,如果不在宫内家呆一小时,那么,初子离开宫内家到三点止,在狭窄的长后镇是无处可呆的。

    但是,关于初子的这一天的行动情况,不论是警察还是检察厅调查的都不详细。最初,此案是作为男女关系而调查的。在调查宫内之前,上田宏被捕交待,这样,男女关系的原因被否定了。尽管这样,此案的真相并没有调查清楚。

    虽然说,十五分钟也好,一个小时也罢,好象都无所谓,但是,如果是一个小时的话,假如初子去要账,这未免时间太长,从而,就不可能想象,初子在宫内与京子正在喝酒时到他家会毫不在乎地离去。因此,就可以推想出:初子在宫内家一定发生了争吵。

    作为用来对付审理对象——证人的手段,可以对他说道:“这不是你以前讲过的吗?”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条第一项二款,就是在此种时候经常引用的一项条款。它规定可以把被告人以外的人所供述的材料作为证据的场合:

    “关于录用于检察官面前供述的书面材料问题,必须是在此场合下,即:与准备公判或公判日期前的供述内容相反或者有着实质性的不同,但是仅限于这种前提,即:以前的供述材料要比准备公判或在公判日期的供述材料内容可信。”

    在松川以及其他一些著名的被推翻了的案件中,没有采用被告一方的证人在法庭上的大量证词,而采用了在检察厅上的供述,就是根据这一项条款。

    因此,这项条款对检察官来说是一个强有力的武器,但对辩护人来说却并不是万能的。检察官在公判中发现证人改变了证词,如果立刻把以前的供述写成的供述材料作为证据向法院提出的话,根据法律规定,几乎都被采用。但同样的好处,辩护人是得不到的。辩护人所有的,仅是检察官那里的供述材料的抄件,所以,作为证据申请调查核实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往往处于一种极为不安的境地。

    宫内窥视着冈部检察官的脸色,似乎从他那微妙的表情中,探出对方肯定自己的某种行动了。宫内坚持自己的证词,回答说道:

    “问谁也没有关系。她是从我屋里马上走了。”

    “这么说,是两点四十五分左右喽?”

    “是这样吧?我记不清了。我不能光是看表,记时间。”

    “然而,你为什么在检察厅说她是三点二十分走的?”菊地又一次追问道。

    “我记不清了。初子三点半左右到丸秀运输店见到了上田宏,这是我以前听说的,所以,我想,要是那样,就是三点二十分走的。我也许就是根据这一点才那样说的。”

    “要是这样,初子到你家的时间是过了三点了,对吧?”

    “也许。我没有看表。”

    “我最后问你一个问题。”

    菊地辩护律师大声说道。他第一次以锐利的目光盯着宫内的脸儿。这时,他那一副律师的亲切和蔼的脸儿顿时没了,取而代之的是过去当审判官所特有的严厉可怕的面孔。或者说,此时,他是以一副审判官的姿态,用一双曾多年对待嫌疑犯、审讯嫌疑犯的充满敌意的凶恶目光和一种语调,对待眼前的证人的。

    “从此后,你再没有见过初子吗?”

    宫内似乎不解其问,脸上露出疑惑之色,看了一眼菊地。

    “我是问你,你那天看见初子是最后一次吗?”

    宫内一时不知如何回答是好,半天没有说出话来,最后,他回答说道:

    “当然,我欠她的钱已经还了,她再也没有事了。”

    “但是,你知道初子于五点在晒泽会见大村,向他要钱。根据以前大村吾一的证词,其钱数要比你要求的少,对此,你是如何看的呢?”

    宫内脸上显出一种恐怖的样子。

    “不会。正如我方才所说,我没有向大村要过钱。初子从大村那里要多少钱,我不知道。”

    “是吗?我看,大村吾一要比你可信得多。初子想法跟你相反,她觉得大村老人太可怜了,不能向他要那么多钱,只让他交出一般的数额就可以了,但是,对此,你却不满。听说初子要见大村,你不放心,随后也跟去了,到了晒泽。难道不是这样吗?”

    菊地所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上是意味着宫内在上田宏作案时间内在现场。

    旁听席上又开始嘈杂起来。

    “我有异议。”冈部检察官站起来,说,“辩护人刚才一直在盛气凌人、为所欲为地要求证人讲出对己有利的证词。方才的讯问是在威胁证人。不仅为法庭伦理所不容,而且,是与犯罪事实毫无关系的推测。说本证人跟随初子来到现场,其根据何在?”

    冈部检察官似乎满脸怒气。菊地辩护人也并不退让,他回答说道:

    “我向审判长申明:该证人供述态度不仅不老实,而且,隐瞒了事实,这一点,从他供述过程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因此,辩护一方不得不加以诱导性的讯问。我认为,关于犯罪情况,还有许多疑点,证人如果没有难言之处,就可以迅速回答。其中证人对于是否跟着初子来到作案现场就是一例。证人到底去还是没去,答案只能是一个,这就是‘去’或‘没有去’。证人只要回答‘去’或‘没有去’即可。”

    此时的菊地无视审判长的态度,表现出一副不顾一切也要把事实搞个水落石出的战斗者姿态。

    谷本审判长以极其慎重的态度察看着菊地的脸色。不一会儿,他说道:

    “检察官提出异议也有一理,但本法院还是想听听证人的回答。请证人继续回答。”

    “我可以向天地神明起誓没有去。那天午后,我一直跟京子在一起,一步也没有离开房间。”

    菊地认真地注视着宫内的表情向:

    “从昭和三十二年以来,初子就是你的姘妇,你靠她干活为生。她受不了,就逃回了故乡,开了饮食店,但你死追她不放,跟到厚木,每天盘踞在她的饮食店内,大吃大喝,妨碍了味美饮食店的营业,在警察那里挂上了号。你还另讨新欢,抛弃了初子,并向她勒索了十万日元的所谓‘断绝关系费’,我希望你看在死者的面上,至少初子在世最后一天的行动,你能不能讲一些真实情况呢?”

    宫内听完了菊地的一席话,满脸汗珠直淌。他嗫嚅着说道:

    “真实情况我说过多少遍了。我在家里,没有跟踪初子到晒泽。”

    菊地仍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宫内的脸上表情。关于宫内的证词的可疑性,菊地似乎有了某种程度的确信。他再次把脸转向审判长说道:

    “我的讯问到此结束。关于这个证人,我想以后要求他作为辩护一方的证人出庭,希望能够得到允许。另外,我还希望把检察官手中的供述材料作为证据进行核实,其宗旨将在我的冒头陈述中予以说明。”

    谷本审判长和野口主任审判官脸对脸儿小声嘀咕了两三句,之后,又面向前方,说道:

    “关于是否将该证人作为辩护一方的证人再叫到法庭的问题,以及是否把检察官手中的供述材料作为证据采用的问题,将在以后决定。”

    从谷本审判长这番话来看,辩护人要实现自己的要求是很有希望的。作为检察官来说,没有向证人讯问初子二十八日的行动情况是很不利的。

    “检察官,你没有什么要说的吗?”

    审判长这一问话是为了确认一下冈部检察官对菊地的讯问是否有不同意见,是否要对证人再次讯问。

    “作为检察一方,我想,今后会有机会在法庭上讯问该证人的。所以,暂时没有什么可询问的。”

    冈部回答说。脸上露出一丝讥讽之色。

    “那么,证人可以回去了。辛苦了。也许还叫你出庭,如住址改变了的话,请别忘记把新地址通知给本法院。”

    宫内终于松了一口气,向审判席施了一礼,走下证人台,在庭吏引导下,向通往走廊的门口走去。冈部检察官连一眼也没有看他,心想:在下次出庭之前,得好好审问审问这小子。

    “请询问下一个证人富冈秀次郎。他是被告人在茅个崎工厂干活的工友,是二十八日午后三点半被告人与被害人同乘一辆自行车向金田镇方向去的目睹者证人。关于初子这一天的行动情况,宫内已经讲了不少,所以,这个证人并不十分重要。我想,可以简要地讯问一下就可以了。时间已经剩不多了。”

    谷本审判长一边说着一边望着法庭墙上的大挂钟。实际上也是如此:菊地对宫内的询问时间太长,远远超过了预定的时间。而现在的时间是两点三十分。

    “证人、富冈!”

    随着庭吏一声呼唤,秀次郎即从走廊门口进来。他看了一眼被告席上的上田宏,畏畏缩缩、战战兢兢地走上证人台。

    富冈跟上田宏年龄相同,都是十九岁。他下身穿了一条宽大的裤子,上身穿了一件棉布短上衣,在大庭广众面前,浑身在打颤。

    冈部检察官以通常处理事务性的机械式语调,问他姓名、年龄、住址。他的回答语调与上田宏一样,好象回答老师的提问似的,显得拘束、呆板。

    “被告人是以怎样的理由向你借轻型三轮卡车的,请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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