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牧逸马 本章:第一章

    这起震惊英国的案件发生之时,笔者正好身在英国。一九二八年夏天发生的这起事件,一连好几天占据了坎巴兰德地区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

    “蜜月旅行中发生的惨案,被勒死的中国新娘!”

    东方牧歌般的恋情,在英国宣告终结。西欧冰冷的法律程序随之展开。六个月后,这起事件在曼彻斯特看守所的绞刑台上画上了句号。

    这是一起十分奇特的事件,容笔者慢慢将之详叙。

    一九二八年六月十八日下午两点三十分,一对穿着讲究的年轻东方夫妇带着一堆行李来到了波罗德尔·盖茨酒店。他们于当天下午和次日早上前往附近风景优美的田园散步。英国的田园风景好像牧场一样,优美如画。所有人来到这一带时,都喜欢抽空出来散步。成百上千的男男女女都曾经手挽着手,走过这片美丽的田园。古往今来,各种地方都发生过犯罪事件,却从未有一件发生在如此美丽的郊外。格兰杰村位于达文沃太湖的南端,离格兰杰村最近的城市是一座叫凯斯维克的小城。凯斯维克周围的卡玛卡特森林、萨普科姆山,还有达文沃太湖的湖水,都是英国有名的风景名胜,怎么看都不像是会发生杀人事件的地方。然而,这对中国夫妇来到这里还不到二十四小时,被勒死的新娘尸体就被发现了。

    四十年来,坎巴兰德地区从未发生过杀人案件。当地人听到消息,全都大吃一惊。接着,大家都想到了同一问题:凶手是谁?在侦探小说里,乡下的警察这时都会像无头苍蝇一样,滑稽而又狼狈地登场。然而,这起事件发生时并非如此。当地警方大展身手,开庭后也提供了许多不利于犯人的证据,搜查工作进行得特别彻底。在警方的帮助下,检察官在上法庭时也能在陪审团面前提出有力证据。只要根据这些“证据”下判决就可以了。人们没有别的选择。可是,这场审判的结果究竟是对是错?读罢本篇,相信各位读者均会有自己的结论。

    “环境证据”在英国的法庭审判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可是这个“环境证据”并不好办。环境证据,看上去很确凿,其实却弱不禁风。为什么呢?我们假设发生了一件杀人案。嫌疑犯被捕了。于是,大家都默认他就是“真凶”,四处寻找能够证明他是凶手的“环境证据”,有时甚至还会捏造一些证据。为什么?因为怕麻烦。搜查时间越长越是麻烦。证据是真是假?这又是另一回事了。可能很多人觉得,一件案子只要找出一个凶手就够了。于是警方和法庭就开始齐心协力制造“犯人”。制造犯人的合法“道具”就是“环境证据”。日本人可能无法理解,可这就是英国人的办事方法。笔者将根据以下的审判记录,介绍这起案件的相关人物和犯罪事实。

    被杀的是一位中国新娘魏顺淑,是澳门富商英朝夙的小女儿。照片上的她身材娇小,算不上什么大美女,但她聪明伶俐,十分可爱。十一岁时母亲早逝,之后一直待在父亲身边管理家务。她毕业于香港的圣斯特芬斯女子高中,该学校的校长米德尔顿·史密斯女士还远赴英国,为魏顺淑的才智与品行作证。总之,她是典型的中国知识分子,学生时代就与传教士一起进行慈善活动。毕业后,她于一九一七年前往美国,过着奢华的学生生活。一九二二年毕业于波士顿大学,追求者无数,但都被她一一拒绝。为了帮助父亲发展事业,毕业后她立刻赶回中国,发挥自己的特长。父亲也将工作全权交给她来管理。一九二四年,她带着美术古董前往英国参加温布雷博览会,哪知父亲突然去世,给她留下了一笔庞大的遗产。一年后,她在香港开了一家“潘多拉”美术品商店,可是到了一九二七年,她又把里面的所有物品都卖到美国去了。之后她再次前往美国,同年十月十日邂逅了她未来的丈夫。她是个精明的女人,每天都会写日记。

    一九二七年十月十日那天,她用完美的英语写道:“他是个美男子,还是个真正的绅士;态度总是如此温柔;和其他男人就是不一样。我对他很感兴趣,我想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再相见。”

    魏顺淑喜欢上的人,正是张一淼。认识他们二人的几位年轻中国人说他们当场就擦出了爱的火花。张一淼尤其投入,按照美国人的做法送了她许多礼物。不过,没有人知道这位张一淼的家庭背景和来历,这在纽约的“中国帮”里也一直是个谜。在美国的那群年轻的中国人眼里,他简直“比美国人更美国人”,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穿衣打扮也比日本人时髦多了。从照片中也不难看出,张一淼是一个美籍中国人。他自称有个姐姐,住在上海郊区。他毕业于上海大学的法律系,之后远赴美国,在芝加哥的法学院进修,写了论文,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他还出过一两本英语著作,学问相当了得。不过他的博士学位是在美国这个学位泛滥的地方取得的,可能有些水分,和日本所谓的法学博士不太一样。他原计划近期回中国的大学当教授,连行李都寄回去了。他准备在纽约再玩两天,没想到在纽约遇到了魏顺淑,于是他立刻改变计划,开始讨好魏顺淑。他告诉她说自己的父亲是上海附近一个小城的县长。开庭审判的时候他也只肯透露了这些信息。要是他当时能老老实实回中国教书,或是在美国搞搞反日活动,说不定会更顺利,搞不好还能混到外交部长之类的位置,和日本进行谈判呢!

    张一淼是个感情丰富的男人,和魏顺淑谈恋爱时经常吵架,但都是小吵小闹,而且越吵感情就越好。五月五日,两人在纽约市政局领取了结婚证,其实魏顺淑心里对他们的闪婚略有担忧。纽约警局经过调查后发现,当时魏顺淑心中十分烦恼,经常找好朋友们商量。她原准备独自旅行,研究研究自己最喜欢的美术品,哪知竟碰到了张一淼,立即坠入爱河,却没弄清楚他的身世来历,拖着拖着,就稀里糊涂地领了结婚证。结婚证上是这么写的:“张一淼,二十九岁;魏顺淑,二十九岁。”没领结婚证就不算正式结婚。他们原准备在结婚之前先出去旅游一次,到欧洲转一圈,再回中国办婚礼的。可能是魏顺淑有了些不祥的预感,于是计划改变了,他们匆匆忙忙在纽约领了结婚证。魏顺淑是个富家女,张一淼好像也不缺钱花,他们的婚礼排场非常大。罗巴茨夫人是魏顺淑的朋友,经常去香港的魏顺淑家里玩,据说在纽约领结婚证的时候,魏顺淑就是从罗巴茨夫人家出发的。一九二八年五月十二日下午三点,在纽约中国总领事杨先生的见证下,两人在纽约清教正工会堂举行了婚礼。

    三天后,魏顺淑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婚礼结束了。多么梦幻的一场婚礼啊!可是婚礼当天的早上,我突然悲从心生,去化妆师家的路上竟然哭了起来—婚礼之后,我来到了这家潘谢维亚酒店,住了整整三天。我真的很爱他。”因为魏顺淑在上流社会也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有关她婚礼的报道还上了纽约报纸。她是个有教养的女人,挑选服装和首饰的眼光也很不错,婚礼办得也很漂亮。能在纽约引起如此大的反响,这说明她在婚礼上一定花了很多钱。

    婚礼结束十天后,两人开始蜜月旅行。他们从纽约出发,前往阿尔巴尼市。此时发生了一件事,后来人们觉得这可能就是杀人事件的动机—也就是魏顺淑的手术,稍后会详细介绍—总之,他们从纽约州的阿尔巴尼市出发,前往巴伐罗,跨越国境去往加拿大的蒙特利尔。之后坐上横跨大西洋的游轮,于六月十一日抵达英国苏格兰的格拉斯哥。然而他们没有在格拉斯哥下船,而是跟着船去往贝尔法斯特和利物浦,夫妻俩在利物浦下船稍作调整。魏顺淑,也就是张夫人在利物浦给自己的高中老师史密斯夫人写了一封信,当然,信是用英语写的。

    “我终究还是逃不过命运的安排。最近我在纽约结婚了,对象是一个叫张一淼的博士。我们准备在欧洲玩两个月再回中国。六月一日我们从蒙特利尔搭乘特蕾莎号游轮前往欧洲,昨晚来到了贝尔法斯特港,今早到达利物浦。不过我们夫妻商量之后决定继续坐特蕾莎号回到格拉斯哥,去苏格兰看看,再往南走。所以我们明早会去格拉斯哥,住上一个星期,再去伦敦。旅游结束后,我会立刻回到香港,非常期待与您见面!”

    两人从格拉斯哥出发,前往艾登巴拉。在前往伦敦之前,魏顺淑突然决定要去游湖,于是这对结婚不到五周的新婚夫妇,于六月十八日到达南部的坎巴兰德地区。坎巴兰德地区位于英吉利中部,风景如画。他们俩都是黄皮肤的外国人,在当地十分显眼。到达后,他们入住波罗德尔·盖茨酒店。当地人一看就知道他们是来度蜜月的新婚夫妇。他们是非常富裕的中国人,服装、手袋、言语、态度都很美国化,让当地的英国乡下人大吃一惊。张夫人很有教养,长得也不错,又是个有才的富家女。丈夫也是个年轻有为的法学博士,真是郎才女貌。这对来英国内地度蜜月的年轻夫妇拥有英国乡下人所向往的一切,格兰杰村的人们都以一种艳羡的眼光打量着他们。人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入住后不到二十四小时,那位美丽的新娘就成了一具躺在美丽风景中的冰冷尸体。新郎像是疯了一样,坐在看守所的椅子上拼命地挠头。总之,前景不容乐观。

    让我们先看看十月二十七日《坎巴兰德日报》上刊登的辛格尔顿检察官的报告吧:

    “六月十八日,周一,被告张一淼与其妻即被害人入住波罗德尔·盖茨酒店。本人经调查后发现,他们在本区没有熟人,对当地情况也不甚了解。周二上午,两人结伴前往科斯特维特街道散步,中午回到酒店用餐。下午两点再次外出。四小时后,也就是下午六点,只有被告一人回到酒店,他的妻子不见踪影。之后被害人的尸体在距离格兰杰村一英里的森林小路附近被发现。下午两点三十分,有两人一直待在距离事发现场三十码的地方。”

    接着,检察官提到了这对中国夫妇随身携带的现金与信用状况。

    “被害者身高不足五英尺,身材娇小,被告张一淼在东洋人中算是比较高的。两人在散步过程中极为引人注目,有许多人可以作证。两人所穿衣物皆为高级服饰,十分适合旅行穿着。尤其是受害人张夫人,极为富有(作者按:在英国,夫妇的财产是分开算的),旅游期间她佩戴着价值三四千英镑的珠宝。此外,在她死后,警方从她的手提包中发现了许多文件,其中有价值一万美元的美国银行支票。两人自五月十二日结为夫妇,随后来到英国,最初前往苏格兰游览。六月十一日,张夫人在格拉斯哥的罗伊德银行出示了这张支票,当着丈夫的面提取了一千九百美元的现金。按当时汇率计算,她提取了约三百八十七英镑。因为支票是张夫人的,所以当时一切手续都由她签字。这三百八十七英镑中,有一百三十七英镑是银币和铜币。除了这些现金,她还将剩下的二百五十英镑转成了较易使用的英国支票。这张支票挂在他们夫妻名下。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银行兑换支票时,被告提出要换一张挂在他个人名下的支票,为此夫妻间曾有口角,有许多银行职员都能作证。最后还是按照张夫人说的,转换成了挂在夫妻名下的支票。这样一来,只要他们还在英国,就能随时在任何一家银行提取二百五十英镑现金。”为了让大家了解更多的背景信息,笔者将继续介绍辛格尔顿检察官一审时的陈述。

    以下是有关魏顺淑戒指的部分。

    “夫妻俩在波罗德尔·盖茨酒店非常显眼。那位中国富人手上戴着两枚戒指,其中有一枚是大钻戒。当时入住酒店的客人都能认出来。本人认为这枚戒指在本案中非常关键。十九日下午,两人出门散步,傍晚时分被告独自回到酒店,之后立刻回到了二楼的房间,冲进厕所。后来,酒店员工听见了洗脸盆和马桶的水声。五点左右,被告独自享用下午茶—英国人有喝下午茶的习惯—当时他说妻子去凯斯维克买毛衣了,六点左右就会回来。酒店老板娘克罗斯丽小姐也知道这件事。本人认为这不仅是被告为了解释妻子不在制造出的借口,更是为尸体发现之后的调查作了准备。这对夫妻前一天才来到此地,对当地了解甚微,一个女人怎么会单独出门购物呢?而且他们一个月前才结为夫妇,正在蜜月旅行的过程中,怎么会单独出门呢?即使她的确是单独出门,一路上也应该会有人见到她走在路上,或是搭乘凯斯维克到格兰杰的巴士,至少在凯斯维克肯定有人见过她。大家不要忘记,被害者是位中国女子,走在路上都非常引人注目。”当晚,被告曾向酒店的女服务员哈丽迪提过一个奇怪的问题。稍后我们会详细介绍此事。

    “她—克罗斯丽小姐—去村里人沐浴(bathe)的地方了吗?”这个问题将左右审判的进程。

    “他向女服务生打听克罗斯丽小姐晚上有没有去村里人沐浴的地方。稍后我们将仔细讨论这个奇怪的问题。当时被告非常担心有人会发现尸体,所以他口中才会出现距离尸体发现地点不到十步的‘浴场’。这一点希望大家引起注意。当晚,他没等妻子回来就先睡了。他自称有些感冒。可是,身处异国他乡,他居然放心妻子彻夜不归,一点儿都不担心、焦躁,这显然很不正常。尸体似乎有被强暴的痕迹。从‘似乎’一词就能看出这场审判的目的。而且,被害人的手提包被翻了个底朝天,手上的戒指也不知所终。本人坚信这枚戒指正是本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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