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身后的妻子轻唤了一声。
威廉姆斯一言不发。两人四目相对,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时,他六岁的孩子突然醒了过来,挣扎着爬起说道:“爸爸!你要去哪里啊!我也要一起去……”
这孩子平时绝不撒娇的。
威廉姆斯盯着孩子看了一会儿,还是下了狠心,拉开门,走了出去。他几乎能听见孩子的哭闹与妻子的啜泣,他的部下也都洒下了男儿热泪。多么感人的一幕啊!
月黑风高之夜,威廉姆斯独自赴死。
—瞧我写的是什么啊!大白天的,哪有月亮?
总之,威廉姆斯独自前往普托南姆大楼。
当然,他早就做好了吃子弹见上帝的准备。
他走上三楼,站在丹·卡普兰办公室的门口—按下了门铃。
穿着干练的喽罗出来迎接了他。冒险开始了。
威廉姆斯被带往会客室,里面的装修果然很有黑帮的风格,许多凶神恶煞的大叔们站在房间的角落里,恶狠狠地盯着威廉姆斯。
他们都知道威廉姆斯是干什么的,为何而来。不过,黑道也有黑道的道德。他们发现威廉姆斯是堂堂正正来的,也知道他不会使出什么下三烂的手段。
“竟然还有这么豪爽的警察!”所有人都这样想着。“你是谁?”负责“接待”的喽罗这样问道,他的一只手还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如果威廉姆斯没回答好,他就小命难保了。
周围的人也侧耳倾听着威廉姆斯的答案。
在美国,与人见面的时候是不能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的。因为这个动作暗示着你的口袋里装着手枪,表示强烈的敌意与警戒心。所以如果你走进别人家里的时候,双手插在口袋里,对方很有可能会先下手为强,开枪打你。当然没这么夸张,总之这样是极不礼貌的。
威廉姆斯的回答令人吃惊:
“我是查克·哥亨,想和老大谈谈。”
胆子不小。周围的喽罗都被吓到了,没想到已经被灭了口的同伴居然又活了。
于是,威廉姆斯平安无事地过了这一关。
负责接待的喽罗走进屋里,不一会儿又走了出来。
“是查克·哥亨先生吧?请进!”
对方也不是吃素的。威廉姆斯被带进了老大的办公室。威廉姆斯抱着胳膊,一屁股坐到椅子上。这个动作是为了说明自己没有带枪,他也倒是真的没带武器。
不一会儿,正面的大门开了。
穿着大外套,叼着银色烟斗的多罗帕老大,慢慢走了进来。他一屁股坐到地上,盘起了腿。
“我就是多罗帕,你是……查克·哥亨?找我什么事?”“初次见面。在下初来乍到,有幸能见到老大……”“条子,少说废话。威廉姆斯先生,你要是找我多罗帕有事,就请明说吧。”
威廉姆斯吓出一身冷汗。
多罗帕面带微笑,掏出一样东西“啪”地放到桌上。史密斯·维森三十八号—那是一把手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