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审判让所有人都心情不佳。上午十点三十分,庭审结束。这天是周五,周六、周日休息,周一再次开庭。达劳:审判长,在陪审员入席之前,我有一个提议。陪审员席左前方十英尺左右的地方有一块十英尺长的告示牌。上面写着“多看《圣经》”,旁边还有个手指的图案。尤其“圣经”这两个字,特别大,大概有一尺半吧,而且是用红漆写的……审判长:那个吗?那个字没这么大啊,达劳上校。
达劳:是吗?那就算它是一尺好了,我总觉得它不止一尺。算了,问题不在字的大小上。我希望法庭能拆除那块告示牌。
因为来旁听的人实在太多,而法院里面又小又热,下午的审理被移至户外的大草坪上进行。审判长拉尔斯顿警司坐在法院外墙下的阳台上,而警司与辩护人则坐在庭院里的枫树荫下,有的站着,有的直接盘腿坐在地上。那块“多看《圣经》”的告示牌,就立在法院庭院的两棵树之间。
达劳提出要拆除这块告示牌,不用说,这又激起了控方的愤怒,麦肯锡“将军”立刻吼道:“你对这句话有意见?那你干脆把整本《圣经》撕碎丢进火里,让全国人都下地狱吧!”不过,在讨论《圣经》与进化论的问题时,放这样一块告示牌在陪审团面前,的确有失公平—最终,控方终于让步了。这块写着“多看《圣经》”的告示牌,被暂时撤走了。在下午的审理中,出现了本案最耐看的一场白热化对决。被告方要求控方的威廉·杰宁格·布莱恩出庭作证,与达劳正面对质。这场对质实在太震撼了,所以笔者将一五一十地进行叙述。
以下就是布莱恩与克莱昂斯·达劳“单挑”的全过程。达劳:布莱恩先生,你认为《圣经》上写的,都应该按照其字面意思来解释,是吗?
布莱恩:我认为《圣经》上的一切都是真理。
达劳:可是,《约拿书》上写着,约拿把一条鲸鱼吞进肚子里了—不,不,是一条鲸鱼把约拿给吞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
布莱恩:就是一条大鱼吞了约拿,并没有说是鲸鱼。
达劳:没有说是鲸鱼吗?你确定吗?
布莱恩:我记得就写了“大鱼”。大鱼,没错,我记得就是大鱼。很大的鱼。我坚信是这样的。而且我也相信造人、造鲸鱼,全智全能的上帝。
(旁听的观众们送上掌声与欢呼。)达劳:总之,就是条大鱼吧,很好。那么,这条大鱼吞了约拿之后,约拿在鱼肚子里待了几天来着?三天吗?三天后,这条鱼游到岸上,把约拿吐了出来是吧?你相信这条鱼是为了吞食约拿才被创造出来的是吗?
布莱恩:我没想过这么多,只是《圣经》上是这么写的而已。
达劳:你觉得那是条普通的大鱼吗?还是为了吞食约拿特别创造出来的呢?
布莱恩:那只不过是你的想象而已。你们这群进化论者爱怎么想就怎么想吧!
达劳:你相信上帝创造了能吞食人类的大鱼吗?
布莱恩:我当然相信!我全身心地相信!我不仅相信这个奇迹,也相信所有的奇迹!
(观众再次鼓掌喝彩。)
达劳:《约书亚记》中说,约书亚曾经停止过太阳的运行,那是什么意思?你也相信那是真的吗?
布莱恩:《圣经》上写的我都信。你说的是让地球停止运转的那件事吧!
达劳:不,为了让一天的时间变长,约书亚根据天命,停止了中天的运行。你相信吗?
布莱恩:我相信!
达劳:我不知道是谁写的《约书亚记》,布莱恩先生,那个人是不是觉得太阳围着地球转啊?
布莱恩:《圣经》是天启之书,是受到天启的人在信仰和欢喜之中写成的,说不定是在睡梦中写成的呢!说不定写书的人本身,都不能理解他写的东西。这并不影响《圣经》的价值!
(喝彩。)
达劳:天启?是谁给的天启啊?至少给出天启的那个人,一定相信太阳是围着地球转的吧?
布莱恩:你在胡说什么!给出天启的是全智全能的神!神给出的天启,是用那个时代的人能理解的语句写成的。达劳你出生之后才出现的词语,是不会出现在《圣经》上的!
(鼓掌。)
达劳:布莱恩先生,你有没有想过,如果地球停止运转了,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布莱恩:我们的神一定会做好安排的,达劳先生。
达劳:看来你是不知道所有的物质都会溶解,回归集团中去吧?
布莱恩:等你站到证人席上的时候,看我怎么收拾你。你竟敢对神、对神的信仰采取如此傲慢的态度!
达劳:那么你也相信诺亚方舟的故事吗?
布莱恩:当然!
达劳:那场洪水是什么时候发生的?
布莱恩:我也说不清楚。
达劳:是公元前四百年吗?
布莱恩:现代的神学者一般都是这么说的。当然我也不确定这种说法对不对。
达劳:《圣经》里面是这么写的吗?
布莱恩:《圣经》里没有写,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诺亚方舟的洪水就是发生在公元前四百年前的事情。亚夏大祭司根据推测,认定那场有名的大洪水发生在公元前四百年十月二十三日的上午九点。
控方说到这里之时,只听旁听席上的人突然喊道:“东部标准时间!”
布莱恩:以达劳为首的这些绅士,并不是来为被告辩护的,他们是来攻击宗教的。我则会拼尽全力,维护宗教。他们想怎么审问我,我都无所畏惧!(场内再次爆发一阵喝彩。)达劳:那里好像很热闹的样子。
布莱恩:他们就是你们口中的“乡下人”。
达劳:我可没说过这种话。
布莱恩:田纳西州的无知、顽固的……达劳:你是说那些帮你喝彩的人吗?
布莱恩:就是你们这些人在侮辱那些善良的市民!
达劳:布莱恩先生,你也在侮辱那些不相信你的愚蠢宗教的科学家!
布莱恩:愚蠢的宗教?我不许你这么说!
达劳:公元前四百年十月二十三日早上九点发生了大洪水,诺亚带着各种动物坐上方舟,等到整个世界灭亡之后再重新开始。然而,中国的古文明是从公元前六千年或七千年开始的,你不觉得和《圣经》上的内容有矛盾吗?
布莱恩:一点也不奇怪,《创世记》里也说,神是在公元前六七千年前创造了人类。这不是完全吻合吗?
达劳:可是,那之后又发生了洪水……布莱恩:《圣经》上就是这么写的。只要是《圣经》上写的,我都相信。相信《圣经》,是无上的荣誉。
达劳:唉!
达劳绝望地咂舌了。
宗教书籍中记录的年代成了人们争议的焦点,佛教和儒教的经典都被搬了出来。布莱恩认为佛教是无神论的宗教,把佛教骂得一文不值,之后还提到了巴比伦塔。布莱恩还说,四千一百五十五年前—居然能这么精确!—地球上所有人都说着同一种语言。
斯图尔特警司:请等一下,这些问题的目的何在?
布莱恩:这场问答的目的是,证明达劳企图侮辱相信《圣经》的基督教徒,而我则独自与他进行搏斗。
达劳:我只是想把宗教从那些“居心不良”的政治家手里拯救出来。布莱恩先生,你应该明白我是什么意思。
布莱恩:我在此向全国的报纸严正声明:此刻,布莱恩将为了神,接受这些异端人士的辱骂与嘲笑。神知晓一切。
以麦肯锡“将军”为首的观众们掀起如雷般的掌声与喝彩。能干如达劳,对这位“乡下政客”也没有一点办法。达劳:你相信世界上的第一个女人是夏娃吗?
布莱恩:当然!
达劳:你相信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做成的吗?
布莱恩:相信!
达劳:你相信是蛇引诱了夏娃吗?
布莱恩:达劳先生,请不要用你自己的话来篡改神圣的《圣经》。你看完《圣经》再来问我吧,到时候我就会回答了。
达劳:是吗?那我就念给你听听好了。“耶和华神所造的,唯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中略),耶和华神对女人说,你做的是什么事呢?女人说,那蛇引诱我,我就吃了。耶和华神对蛇说,你既做了这事,就必受诅咒,比一切的牲畜野兽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终生吃土。”
布莱恩:没错,这有什么问题吗?
达劳:这里首次出现蛇“用肚子行走”的记述。在那之前蛇是怎么走路的呢?难道是用尾巴跳?这也太奇怪了吧?
布莱恩:审判长!请您禁止达劳再提这种毫无意义的问题!这简直是对基督教的讽刺!
审判长:适可而止吧,达劳上校。
次日,法院作出裁决。陪审员退庭,商讨九分钟之后,作出决定:“我们认为被告司考普斯有罪,处以一百美元的罚款。”
进化论败诉了,辩方立刻提出上诉。之后,所有上诉费用均由《巴尔迪莫太阳报》负责。这场审判是在周二结束的,而布莱恩老先生在周日就突然去世了,他为了保护自己的上帝和《圣经》,拼尽了全力。
“这是全世界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有关‘科学对迷信’的审判。”克莱昂斯·达劳如此评价道。
一九二六年六月,上诉审判在田纳西州高等法院进行,这场案子甚至闹到了合众国中央大法院。这次的判决却有些奇怪。法院认定“反进化论法”并不违背宪法,可罚款却缺乏依据,他们认定司考普斯“无罪”。那这项“反进化论法”到底是为了什么存在的呢?现在田纳西州也在“走私”着进化论。
美国的共和制其实是个很神奇的东西。他们让那些无知的人手握立法权,就好比让三岁的小孩拿刀乱挥,还给他们机会随便玩火一样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