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本章:第二章

    “什么怎么样?”葛瑞问道。

    “一切过得如何啊,你这幸运的家伙?从我上次跟你见面之后,你好像已经成了大名人了嘛。”

    “成名的原因全不对就是了。”

    “唔,谁在乎?何必抗拒呢?不管你是否对它有责任,《汤姆舅舅的宅邸》都是出颇为轰动的戏。我看了两次,恭喜你啦。他们什么时候要到伦敦来演?”

    “还没,说不定永远来不了。宫内大臣不会准的。”

    葛瑞又叫了两杯马丁尼,两人都点起烟。尼克隔桌咯咯笑着。

    “不过谁想得到老麦考雷会是这么个让人笑破肚皮的电影明星?还记得莱顿·史崔契是怎么写他的吗?‘他就在那里——蹲着,一副冬烘相,话讲个不停——在巴纳塞斯山上。’宫内大臣又看他哪里不顺眼了?”

    “如果你还记得的话,在第二幕,麦考雷公然反抗印度总督:先是讲了一段关于民主的长篇大论,然后唱了一首振奋人心的歌,歌名我记不得了。”

    “‘别践踏他们,总督:他们会杀了你’。要不要我用口哨吹给你听?”

    “不用了,谢谢。”

    “但我还是不明白啊,葛瑞。宫内大臣有什么不高兴的?”

    “《汤姆舅舅》里那个被演成天字第一号大坏蛋、为了君王的荣耀而鞭打折磨印度人的总督,是个真有其人的官员,他的子孙现在还活着。除非他们把他重写成一个显然是虚构的人物,否则宫内大臣不会准他们演的。”

    “太不幸了。但我真正想问你的不是这个。你的私生活如何,老马儿?结婚没?”

    “还没。你结婚了吧,我听说?”

    “曾经结过。”尼克以哲学家姿态喷出一口烟。“我是曾经结过婚没错,不过行不通。尔玛和我早就分了,此后我就专打游击。爱她们然后离开她们:这是我的座右铭,虽然不是很有原创性。

    “我年纪慢慢大了,葛瑞。”他相当自负地说。“要是我不小心点,可能儿女成群哪。你看,我顶上的头发也有点稀了。倒是你呀,你这个老土包子!看起来健康极了,瘦得跟耙子一样,头发还是那么浓密,你这个走运的浑球。”

    他们再次碰杯。

    “你可真有资格啊,是吧,”葛瑞,“还说别人是走运的浑球?‘大亨巴克里,统御他供给的一切。’‘公司或许是我的,’巴克里说,‘但我仍然报道任何引起我兴趣的新闻。’”

    “这听起来像是《时代》周刊。”

    “就是《时代》,封面人物特别报道。”

    “哎呀呀!助长竞争对手的声势一定让他们肉痛不已,不过他们依然很有风度。但我还是觉得你很可恶。《汤姆舅舅》首演的时候你到纽约去了对不对?你为什么没来找我?”

    “我有啊。他们说你不在城里。”

    “嗯,我想是吧。那是六二年的秋天对不?古巴危机?不过,要讲到可恶的话……”

    “好了,我们已经闲扯够久了。尼克,别再打哈哈了。从你在电话上说的话就可以清楚听出来,有事情很让你心烦,那么你何不说来听听?”

    “你是说真的,对吧?你会跟以前一样全力挺我?”

    “我当然是说真的。”

    突如其来的严肃神情除去了尼克脸上的笑容。酒吧里很暖,空气也一如往常地很闷。一道傍晚的阳光穿过窗帘边缘照进来,照在尼克的左眼角。他紧张躁动地喝干了酒,摁熄香烟。

    “我可以跟你谈。”他说。“经过二十五年,大部分人会变得完全陌生,但我并不觉得你是陌生人。我可以信任你;我可以信任安德鲁·多黎许……”

    “那是你们家族的律师,是吧?”

    “是的。不过,因为我这人有点多疑,你们差不多就是我唯一信任的人了。总之,没错,有麻烦。一直以来在绿丛和其他地方都是如此:是潘叔叔,是艾斯姑姑,是所有的一切;我只希望我能应付得了。”

    “嗯?那么绿丛一直以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闹鬼。”尼克说着突兀地站起来。

    “闹鬼?”

    “至少据说有一个鬼。但不只是这样。一份新的遗嘱。一些神秘的女人,有血有肉的女人,出现一段时间然后又消失,仿佛从来没存在过。”

    “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葛瑞也同样突兀地问道,“说有血有肉的女人出现然后又消失,仿佛从来没存在过?”

    “哇哈!”尼克的笑意短暂地回来了一下。“我是不是碰到你的痛处了?”

    “我问你,这什么意思?”

    “事实上,老正经,我问你结婚没的时候就觉得你的表情有点奇怪。用你演艺界朋友的话来说,你是不是遇到了一位女士?”

    “呃……”

    “她是金发吗,葛瑞?记不记得以前在瓦特福,住你家附近的小米丽·史蒂文斯?你对她真是死心塌地到十五岁的人能死心塌地的极限。米丽就是金发,你当时发誓说……”

    “不管我有没有遇到什么人,”葛瑞沉着脸说,“都跟眼前的问题没关系。究竟怎么回事,尼克?是什么事让你这么烦恼?再来一杯?”

    “不,谢了。我现在有点不对劲;一整天我都没吃什么,可不想在晚饭前就醉倒。”

    “好吧,随你。坐下来,把事情讲给我听。”

    “我想我曾经在信上跟你说过,”尼克继续说着,坐回椅子上伸手拿烟,“说我父亲跟我那可敬的爷爷断绝关系走人之后,两家就再也没有联络了?这我告诉过你是不是?”

    “是的。”

    “事实上不完全是这样。我父亲从没写信给柯罗维斯过,只把他那一千镑连本带利还给他。天知道我也从来没写过信。但有时候艾斯姑姑会写几个字给我母亲,我母亲也总是很有良心地回信。信不多——也许一年一封,或者两年一封——但确实能让我们偶尔知道那亲爱快乐、被捏得紧紧的老家发生了什么事。老柯罗维斯——关于他嘛,大概还是少说为妙……”

    “我多年前见到他的那一次,他似乎没有那么糟嘛。”

    “他当然没那么坏,只要你从来不在任何方面惹他生气不高兴。这世界上没有人不能用这句话来形容吧?”

    尼克点起一根烟,以异常专注的眼神隔桌盯着他看。

    “我跟你说,他是个大怪物。葛瑞,我们一家都很怪,不稳定,神智可能也不太清醒,但我祖父是数一数二的怪胎。除了某人生日这么个多愁善感的小小习俗之外(别管那习俗是什么;谁知道,或许这习俗仍然被遵守着),柯罗维斯要不就是闹别扭、要不就是发脾气,把整个家里弄得乌烟瘴气的。我父母和我住在绿丛的时候就已经够糟了。我们搬走之后——乖乖!你得从艾斯的信里读出言外之意;虽然她把老头当成万能的上帝,但你还是看得出来。他把每个人都弄得惨兮兮,但尤其是、总是不停地拿潘叔叔开刀。”

    “不过,”葛瑞插话道,“不过,就我所知,他还是把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你的潘叔叔。”

    “对,根据一份四八年拟定、交给安德鲁·多黎许保管的遗嘱。柯罗维斯并没有把这点当作秘密。‘你不配得到这些,潘宁顿,但你是我儿子。’就连艾斯也知道那份遗嘱的内容,说潘不配得到它。”

    尼克顿了顿,在烟雾和飘浮的尘埃中。

    “我喜欢潘叔叔。”他突然以防卫的态度补充说。“以前我喜欢他,现在我也喜欢他。他是个大好人,向来都是。我不会眼睁睁看着他被省略掉或者被骗。”

    “他是怎么被省略掉或者被骗了?”

    “你等我说完行不行?”

    “好啦,快说吧。”

    “我喜欢潘叔叔。”尼克重复道。“可能是因为他有种戏剧性的态度。他那么热爱戏剧,如果能成为这个俱乐部的会员,大概要他割耳朵他也愿意。但当时他完全把我当成大人来对待,这种态度能赢得所有孩子的心。他总是有时间谈话,而且老天,潘叔叔真的很会说话!他讲故事给我听:大部分是鬼故事,而且挺吓人的。他并不相信超自然现象,对死者会回来的说法嗤之以鼻,但他跟许多同类的人一样,总是很着迷于这种事。

    “我现在仿佛还可以看见他当时的模样:比你瘦——但他是瘦弱,你则不然——而且身体一直不好。我现在仿佛还可以看见他在花园里漫步朗诵诗句的样子,不过我当时对诗的概念恐怕只有吉卜龄的东西,或者你那位朋友麦考雷写的《桥畔的贺瑞修》。他读的则是真正的诗:济慈、邓恩、莎士比亚。但柯罗维斯很讨厌诗,也很讨厌戏剧。现在我们知道,那老妖怪对我父亲反抗他这一点,心里是偷偷感到赞赏的。”

    “你的潘叔叔有没有反抗过他?”

    “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当然啦,青少年从局外人的角度可以听到很多东西,但他们不了解自己家里的大人,只觉得他们喜怒无常、没什么人性。到很久之后,我才真正去想过这一点,或从我父母那里追问出一些资讯来。

    “看来,很多年前潘确实是有出轨过那么一次。那是一九二六年春天,我还只是个小娃儿,潘叔叔自己顶多不超过二十出头。我祖母是二三年死的,留了很大一笔钱可以供他花用。有一天,爷爷对他大发一顿脾气,连艾斯都跟他吵了一架,之后他就悄悄地打包离家出走了。接下来他们就听说他在布莱顿租了间别墅,跟一个小女演员同居,不过她的名字我要不就是忘了、要不就是从来都不知道。

    “我的耶稣基督!”尼克双手一摊惊叹道。“你能想像柯罗维斯目瞪口呆,还有可怜的艾斯激动得发抖的样子吗?但那没有持续多久。老家——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对潘的吸力太大了。同年九月,他已经回到了绿丛,他的离经叛道行为和那个小女演员暂时被遗忘了。”

    “暂时?”

    “要是我能这么形容的话。现在我们必须往后跳个几十年——事实上是三十多年——到一九五八年的夏天。那时候柯罗维斯的遗嘱早就拟好了。尽管绿丛的情况并没有改善,不过至少看来也很固定了。然后呢,已经年纪一大把的潘叔叔,突然在五十四岁的时候秘密结婚了。”

    “结婚?”

    “没错。娶了一个比他小二十几岁的太太。”

    虽然是很普通的一句话,但却字字戳进了葛瑞·安德森的脑海和内心深处。他感觉这间空气很闷的小酒吧似乎变得愈来愈狭窄,朝他挤压而来。

    “比他小二十几岁?”他复述。然后说,“那女孩是谁,尼克?长什么样子?”

    “我怎么会知道?我有跟哪个亲戚说过话或写过信吗?”

    “别激动,尼克!”

    “她的名字是迪蕊。”尼克摁熄他的烟。“我只知道她出身一个非常好的家庭。没有钱,但其他各方面都相当不错,就连老多黎许都承认这一点。‘一位迷人的年轻女士,’多黎许说,‘又非常温良。且容我这样说,她对潘宁顿很好,对你祖父也有好影响。’就我所知,潘叔叔是在音乐会之类的场合认识她的。他们偷偷去登记结婚,就像我父母在二二年做的那样,然后潘把她带回家去住。”

    “老柯罗维斯怎么说?”

    “他还能说什么,既然这个女孩显然每方面都符合理想,而潘自己又已经不年轻了?要是你以为一切都变得光明美好,那你就太不了解柯罗维斯了。但就连他似乎也喜欢她,在最后的那段日子脾气也似乎稍微没那么恶劣了。反正他可以等。现在我们就来到爆炸性的最后一幕了。

    “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今年三月二十号,我父亲在他俱乐部里的健身房心脏病发作,一小时后死在长老教会医院。接下来那个星期,我们正忙着办丧礼、处理事情,艾斯姑姑写了最后一封信给我母亲。

    “‘我带着伤痛之情向你报告,’类似这样的句子,‘可怜的父亲星期二晚上过世了。但不需哀恸:他得到了安宁。’(当然安宁,要跟我赌多少?)之前柯罗维斯冒着东风在园子里乱晃,对几个园丁大吼大叫。虽然我们现在有那么多神奇特效药,但就算你还不到八十五岁,支气管性肺炎也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小毛病。总之……”

    “怎么样?”

    “柯罗维斯不再给大家找麻烦了,至少我们是这么以为的。然后爆炸性的来了。四月中旬,英国又来了一封信。这次不是寄给我母亲,而是寄给我的。不是艾斯姑姑肉麻兮兮的信,而是莱明顿的多黎许与多黎许事务所寄来的正经八百长篇大论。我们来来回回写了好几次航空邮件,终于把事情搞清楚了。绿丛那里并非一切平顺。他们发现了一份新遗嘱。”

    “新遗嘱?”

    “一份亲笔遗嘱,是柯罗维斯在没有见证人的情况下拟的,但笔迹是他的,绝对具有法律效力。你看,柯罗维斯始终都闷不吭声地在盘算,慢慢地等。他写了遗嘱,然后藏在屋里某个迟早会被发现的地方。找到遗嘱的过程似乎是个很戏剧化的故事,不过我还不清楚所有的细节。

    “总之呢!这份新文件的日期是一九五二年左右,推翻了前一份遗嘱的内容。潘叔叔被撇下了,艾斯姑姑也还是连提都没被提到。柯罗维斯死时所拥有的一切,现金、证券、房地产——当然也包括绿丛——都无条件地留给他的‘长子,尼可拉斯·阿登·巴克里’,或者如果上述的尼可拉斯·巴克里已经不在人世,一切就依然无条件地留给……留给……”

    “谁?”葛瑞催道。“怎么样?留给谁?”

    “留给我。”尼克大声说道。“‘留给我心爱的孙子,尼可拉斯·阿登·巴克里二世,我希望他会比他父亲更配,也确定他会比他叔叔更配得到这份产业。’真是败给他了吧,老天?你有没有听过这种事?”

    这间落着灰尘、挂着镶金画框画像的老房间,这栋柯芬园南侧的老房子,随着天空中喷射机飞过的咆哮声微微颤动着。尼克·巴克里猛地站了起来。他忍着喉头的颤抖,指着那两个空杯。

    “哪,葛瑞!我不是这俱乐部的会员,没办法付酒钱,连点酒都不行。但,想到你刚才的提议……”

    “是的,抱歉。弗瑞德,再来两杯一样的!”

    酒保调了马丁尼,倒在杯中,然后悄悄退下。神气活现、天性善良又诚恳的尼克,一手搭在吧台上,另一手举起他那杯酒。

    “唔,干吧。”

    “祝好运。”

    “你明白了吧,葛瑞?那个老傻子把遗产留给了我,但我既不需要也不想要也不会接受它。这样不行的。所以我来到这里:来把事情搞对。”

    “我明白了。但你要怎么把事情搞对?”

    “拜托,他们以为我是哪种贪心的王八蛋啊?潘叔叔会拿到遗产的,艾斯姑姑也会不愁吃穿。而且不管别人怎么说潘,至少他绝不是一毛不拔的小气鬼。在他还以为自己是遗产继承人的那将近一个月当中,他正在安排要让艾斯终生每年都有三千镑可用。这一定要维持下去,如果这数目够的话。除此之外,潘会得到遗产的大部分,尤其会得到绿丛。他活在过去,所以他那么爱那个地方。这些会需要变一些法律上的戏法,多黎许说,但是可以办得到。”

    “所以你跟多黎许先生谈过了?”

    “我今天早上到了之后,打了通长途电话给他。我们已经通过一大堆航空信了。他明天要进城来把整个来龙去脉告诉我。讲到这我想起来了。听着,葛瑞!周末你可不可以陪我到绿丛去,搭星期五晚上从滑铁卢开出的火车,给我一点精神支持?”

    “好啊,很乐意。你需要精神支持有什么特别原因吗?”

    “恐怕是有的。打从他们在烟草罐里发现那份遗嘱,家里就一团混乱。对了,是艾斯发现的。潘叔叔这阵子身体不好。他平常在屋里穿的是六十年前的人穿的那种老式吸烟夹克,他甚至有个医生乖乖陪在旁边。当他得知到头来他还是当不成大宅的主人,差点就承受不了这个打击。

    “不过!”尼克补充说,仿佛在仔细挑选措辞。“潘叔叔或许是有一点神经兮兮,这种个性紧张的人通常是这样。在我看来,他紧绷的程度超出任何人以为的。要是他先前想到他会被踢出家门,他搞不好会发疯做些傻事,比方射颗子弹到脑袋里之类的。但我好几个星期前写信给律师事务所时,提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诉潘叔叔绿丛一定要给他,这是他应得的。所以这点已经处理好了,起码我希望是这样。可是!潘太太这阵子很担心他,能说她大惊小怪吗?”

    “不能。”

    “而且事情还不只如此。”

    “哦?还发生了什么事?”

    “我不是提过了吗?所谓的闹鬼呀!打从他们发现柯罗维斯的第二份遗嘱开始,就有个东西在暗中来来去去,搞出各种丑陋又难以解释的花招。”

    “等一下,尼克!你的意思该不会是说,老柯罗维斯从坟墓里爬出来乱晃吧?”

    “老天,不是啦!”

    “那不然呢?”

    尼克把手中的酒杯朝大卫·盖瑞克扮演马克白的半身画像指了指。

    “十八世纪!”他说。“贺瑞斯·怀德费爵士,怀德费法官大人,那个两百年前盖了这栋房子的缺德老法官。不过至于他为什么要跑出来乱晃,又为什么偏偏选在这时候,我跟你一样没概念。”

    “我想你不相信这个闹鬼的事吧?”

    “不,当然不相信!潘叔叔和安德鲁·多黎许也一样不相信。只不过是有人在装神弄鬼罢了。但是是谁?为什么?又是怎么办到的?融进硬邦邦的墙壁里!穿过锁着的门!我希望这件事不会变成你那个老朋友基甸·菲尔博士的案子,你以前信上常提到他。对了,菲尔博士怎么样了?”

    “老了,跟我们一样,不过还是很活跃。他那个朋友艾略特现在是刑事侦察组的副队长,他们有时候会来找我聊天。”

    “总之呢,事情就是这样。厨子和女仆都吵着要离开,迪蕊慌得不知如何是好,艾斯姑姑也病了。简言之,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是的,我了解。晚饭前再喝最后一杯?”

    “有何不可?照我现在这种心情,还不如喝醉呢。弗瑞德!”

    那个静悄悄的酒保连忙过来,调酒倒酒,然后又悄悄地迅速退下。酒吧窗下飘起了更多烟雾。

    “这样你还要问我,”尼克一边快速啜着酒一边继续说,“我为什么需要精神支持?可不是因为闹鬼的关系。这整件事情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让我反胃。我要去到那栋房子,而那毕竟是别人的房子,然后表现得一副不可一世又宽宏大量得要命的样子……”

    “你这样做很正派,尼克。”

    “当然正派。这样做才公道,你也很清楚。老天,葛瑞,不然我还能怎么做?这笔钱对潘叔叔没有意义,他反正已经很有钱了。但我不能夺走他心爱的绿丛,尽管——”尼克突兀地停下来。

    “尽管……什么?”

    “没什么,就当我没说吧。我喝多了。”

    “我不认为是你喝多了的关系,尼克。有什么不对劲?”

    “不对劲?”

    “你另外还有件心事,比其他这些事情通通加起来还令你烦恼,但不知为什么你连提都不提。有什么不对劲?”

    “不行,葛瑞。不能这样。”

    “不能哪样?……”

    “不行。有心事的是你。我看得出来,提到神秘女人的时候你突然变得激动,然后我说到潘的太太比他年轻很多的时候你的反应更是明显。有件事一直让你很烦恼,说出来对你比较好。说吧,历史和传记的老缪思!说吧,你这很有当坏蛋潜能的维多利亚时代土包子!你难道没有什么事要告诉我的吗?”

    葛瑞眼睛瞪着过去:“嗯,或许是有吧。我希望你会保密?”

    “你知道我会的,葛瑞。有什么牢骚?”

    “这不太能算是牢骚……”

    “好吧!是怎么回事?”

    无形的蓝色忧郁恶魔聚集起来打鼓。大卫·盖瑞克、席登斯太太,一大堆从十八世纪到维多利亚时代末的戏剧界名人,都摆着僵固的姿势冷眼旁观。葛瑞擦燃火柴,火光在逐渐暗下去的酒吧里照出一小点光亮。

    “我想这事也没什么吧,但当时意义重大。去年五月,写完《狄斯瑞里》之后我有点闲,就到巴黎去短短度了个假。”

    “很正常啊。然后呢?”

    葛瑞的眼睛再度瞪着过去:“呃,就像你说的,我遇到了一位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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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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