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采萱记得很清楚,半个月前,她在《曲州晚报》上读到那篇关于一对恋人在苍莽山游玩时失踪的报道,还小小地感喟了一下。只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件事会和她在高中同学聚会时遇到的怪事联系在一起。
她上学时的同桌王小倩,依然是旧时的模样,瘦瘦小小,高额头,翘起的马尾辫,厚嘟嘟的嘴唇油亮亮的,十几年的岁月似乎未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只是神情有些黯淡,不似上学时那样神采飞扬。
王小倩见到苏采萱,拉着手寒暄几句就不再说话,心事重重的样子。苏采萱关切地问:“小倩你最近还好吗?”
王小倩把头凑向苏采萱,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说:“你是做法医的,相信这世界上有活死人吗?”
苏采萱怔了一下,确信自己没有听错,说:“什么是活死人?是活人还是死人?”
王小倩说:“活着,但是认为自己已经死了。”
苏采萱转动着眼珠,想了一会儿说:“是精神错乱?”
王小倩说:“开始我也这么想,后来越看越不像,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很正常,能够独立生活和工作,唯一的症状就是每天都在想象自己是一具尸体,甚至自称能闻到尸体腐烂的味道。”
苏采萱说:“听你描述的症状,类似妄想症,而且程度已经很深,但是深度的妄想症患者已经失去理性,无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这个患者和你是什么关系?”
王小倩往周围瞄了一圈,确信没有人偷听她们讲话,说:“是我老公。你想啊,每天和你同床共枕的人,幻想他自己是一具尸体,内脏在腐烂,皮肤在溃烂,你怕不怕?”
苏采萱为王小倩设身处地地想了一想,禁不住打了个寒战,说:“你带他去看看心理医生吧,越拖延越严重。”
王小倩无奈地说:“人家不肯去啊,他坚持说自己已经死了,下了班就把自己反锁在屋子里,几乎不怎么吃东西,用福尔马林洗手洗身子,说是这样不会快速腐烂。出门时就穿一身藏蓝色制服,其实就是从丧葬店里买来的寿衣,好在一般人也认不出来。”
苏采萱说:“已经到这样严重的程度了,你怎么还一个人扛着?为什么不向他家里人说?大家一起想办法,总会好一些。”
王小倩说:“他没有家人,养父已经死了,除了我,再没别的亲人了。”
苏采萱很理解王小倩的处境,也清楚她为什么要对自己透露这难以启齿的秘密,就说:“小倩你别着急,事情已经出了,就要勇敢面对,等一下咱们两个提前点走,一起到你家里去看看,或许我可以给你一些建议和帮助。”
王小倩感激地向苏采萱点点头。
在回家的出租车里,王小倩详细介绍了她丈夫党育红的身世经历和发病经过。
党育红时年二十七岁,是一名地震孤儿,生身父母不详,他在福利院里长到五岁,被一位鳏居的老人收养。党育红二十岁时养父去世,五年后与年长他四岁的王小倩结婚。现在党育红在一家四星级宾馆担任客房部主管。
党育红一向身体健康,性格开朗,酷爱运动,尤喜野外探险,本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大男人。约二十天前,他无缘无故地突发疾病,向王小倩抱怨他浑身疼痛难忍,尤其是脊椎和双腿,像是折断和割裂般的痛苦。王小倩当时很紧张,仔细检视他的脊柱和双腿,却发现完好无损,从表面看不出一丝异样。她要党育红到医院去做检查,党育红却不容商榷地拒绝了。
党育红的“病情”日益加重,直到十天前,他正式宣布自己死亡。他对王小倩说,他的生命已经不在,只剩下一具行尸走肉,他的身体会渐渐腐烂,直至成为一具骸骨。他越来越沉默,吃东西也越来越少,每天用福尔马林溶液清洗身体,穿着寿衣招摇过市。
王小倩感觉熟悉亲切的党育红正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陌生、可怕、散发着死亡气息的男性躯壳。巨大的恐惧充斥着她的心灵。
更可怕的是,她必须每天和这具散发着死亡气息的躯壳同眠、共餐在一个屋檐下。
直到昨天清晨,压倒王小倩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不期然地落在她的肩头。党育红在走出房门去上班之前,忽然停住脚步,慢悠悠地回过头来,面无表情地对王小倩说:“我已经开始腐烂了,蛆虫正在我的身体里蠕动,我讨厌这种感觉,讨厌我身体的味道。”说完,整理了一下寿衣的领子,把颈部裹紧,夹着文件包去上班。
王小倩跌坐在沙发里,怔怔地流下泪来。她感觉置身在一个巨大的黑洞里,孤立无援,不知向何处突围。在神思恍惚中度过了两三个小时,才想起第二天要参加高中同学聚会,而她当年的同桌苏采萱,现在市公安局做法医,也许是她可以倾诉的对象。
尽管王小倩在诉说这段事情时尽量压低声音,仍有只言片语被出租车司机听到,他偷偷地在后视镜里打量着王小倩,眼睛里充满狐疑。
王小倩家住在曲州市南郊的一个新建小区里,是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室内的装修簇新,只是空间略显局促。两人打开房门,室内一片漆黑,王小倩拧亮灯,用手指指向里面一扇关着的门,低声说:“他就在那间屋子里。”
苏采萱也悄悄地说:“房间没有开灯,你怎么知道他在家?”
王小倩说:“这些日子以来他都是这样,下班就回家,回来后也不做饭,也不开灯,就一个人穿着衣服静静地躺在卧室的床上。”
苏采萱说:“我可以和他谈一谈吗?”
王小倩说:“我就是想让你和他接触一下,但愿他肯开口说话。”
两人轻手轻脚地走到卧室门口,打开房门,王小倩在门口轻声说:“育红,我有个朋友来家里做客,想和你打个招呼。”
借着窗子透进来的朦胧月光,可以看见床上有个穿戴整齐的男子欠身坐起来,用手抹了抹头发,又整理了一下衣领,低声细语地说:“有客人来了,快请到沙发上坐。”
苏采萱在长年的法医生涯里,锻炼出超乎常人的胆量和坚强意志,但听过王小倩此前的叙述,这时和党育红面对面仍有些惴惴不安。她打量着党育红,只见他身高在一米七六上下,偏瘦,肤色苍白得近乎透明,给人很阴郁的感觉。他身上的藏蓝色制服略显肥大,但很干净,熨得整整齐齐。苏采萱见惯了殡仪馆里的尸体,认得那套衣服是本市“万寿园”殡葬用品店生产销售的寿衣,禁不住头皮一阵阵发麻,却又强作镇定,端坐在沙发上,面带微笑。
党育红的言行举止稍显僵硬,却也没有太大异样,他在苏采萱左手边的沙发上坐下,说:“我的手凉,就不和你握手了,小倩,怎么不给客人拿杯喝的,矿泉水吧,要冰镇的。”
他语带歉意地对苏采萱说:“对不住,我近来身体不好,见不得热的东西。”但他却声色不动,不见任何愧疚的神情。
苏采萱在一瞬间有些后悔自己多事,也许不该到王小倩家里来见这个该死的什么“活死人”,但这念头一闪即逝,她用手拂一拂鬓边垂落的头发,笑笑说:“没关系,我就喜欢喝凉的。”
王小倩取来水,给每人倒了一杯,苏采萱端起杯子,喝一口冰凉的矿泉水,润润干涩的喉咙,说:“党先生不口渴吗?”
党育红正襟危坐,说:“我吃得不多,喝水也少,身体不需要了。还没请教您贵姓,在哪里任职?”
苏采萱见党育红说话既有分寸又条理清楚,除去一股浓重的阴郁气息,和常人并没有什么差异,就坦诚地说:“我叫苏采萱,是小倩的高中同学,在市公安局做法医。”
党育红说:“法医?那你一定见过我的许多同类。”
苏采萱进一步试探说:“你的同类是什么人?”
党育红的语调不带丝毫升降起伏,平淡中带着诡异,说:“我的同类不是人,是尸体,我是一具尸体,苏法医没看出来吗?”
苏采萱想,终于说到正题了,就顺着话头说:“看不出来,我没见过会说话、会走路的尸体。”
党育红认真地点点头,说:“这不怪你。我其实是一具行尸走肉,生命消失了,肉体还在,不过已经开始腐烂了,我的血肉散发出腐臭的味道,蛆虫滋生,它们在啃食我的尸身。”
苏采萱下意识地看一眼王小倩,见她的双眼含泪,恐惧得浑身轻微地抖动,似乎濒临崩溃的边缘。苏采萱又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感受着冰凉的水顺着食道流进胃里带来的舒畅感觉,情绪似乎稳定了一些,她说:“你是什么时候死亡的?是怎么死的?能对我说说吗?”
党育红说:“二十天前,是七月二十一号,我开始周身疼痛难忍,脊椎和双腿断裂,此后,生命就一点一滴地离我而去,直到十天前,我彻底失去生命体征,根据你们医生的标准,我在那时就死了。这些日子,我一直尝试用各种方法阻止身体腐烂,可是天气实在太热了,我想我坚持不了多久,很快就会被蛆虫吃光吃净,变成一副骨骼。”
苏采萱沉思片刻,说:“你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不到火葬场把自己烧化了呢?为什么还要生活在活人的社会?”
党育红说:“我喜欢做一具尸体,如果烧化了,就会变成一堆灰烬,我暂时还不想那么做。”
苏采萱见党育红的病情远超过自己的想象,知道必须马上做出决断,说:“我有一个建议,希望征得你的同意。我的同学,也就是你的妻子王小倩,不愿意和一具尸体生活在一起,她想暂时到外面去住,可以吗?”
党育红说:“当然可以,我支持她到外面去住,这个家现在已经是一座坟墓。我这段时间一直怀疑,她为什么喜欢和尸体生活在一起,难道她有恋尸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