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甲虫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爱伦·坡 本章:金甲虫

    嗨,什么?什么?他舞蹈癫狂,却是被毒蜘蛛塔兰图拉咬伤。

    多年以前我跟威廉·勒格兰先生成了莫逆之交。他是古老的胡格诺家族的后裔,曾经极为富裕,却因遭到一连串不幸,堕入了贫困。为了避免跟随祸患而来的屈辱,他离开了祖居的城市新奥尔良,来到南卡罗来纳州查尔斯顿附近的莎利文岛定居了下来。

    这岛子很特别,约有三英里长,却没有一处的宽度超过了四分之一英里。除了海岸的沙,别的东西很少。岛子跟大陆由一片几乎看不见的河淀连接,河水缓缓流经茫茫的芦苇荡和烂泥,是沼泽鸟类经常往来之地。可以预料的是:这里的植被稀疏,至少也矮小,连一棵够尺寸的树也见不到,只在岛子西头穆特里要塞与几间可怜的架子房附近长了一棵可算得枝叶扶疏的棕榈——架子房是夏天租给逃避查尔斯顿的灰尘与溽暑的人暂住的。不过,整个岛子除了西头和岸边一带坚实的白色海滩之外,完全被芬芳馥郁、密密丛丛的桃金娘所覆盖——那种英格兰园艺家评价很高的灌木在这儿常常高达十五至二十英尺,形成了几乎无法进入的丛林,给空气压上一片浓香。

    勒格兰在距离东头(岛子另一头)不远的桃金娘深处为自己修了一间小茅屋。我跟他偶然相识时他就住在那里。我们的邂逅立即发展为成熟的友谊,因为那隐士身上有许多值得我尊重和感兴趣的东西。我发现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智慧非凡,带有愤世的色彩,情绪烂漫强烈,时而热情,时而忧伤。他身边藏书不少,却不大读。他主要的娱乐是打猎、捕鱼,或在海滩上和桃金娘丛中漫步,同时捡拾贝壳或搜集昆虫标本。他的昆虫藏品是连斯瓦姆默丹也会嫉妒的。他散步时通常有一个叫朱庇特的老黑人陪同。朱庇特是在他家命运逆转前解放的,但是不肯放弃步步紧跟“威尔少爷”的权利,无论是恐吓或是许愿都挡他不住。很有可能是勒格兰的亲人认为勒格兰思想恍惚,便设法把这种观点加给了朱庇特,想让他监督和保护那心神不定的人。

    处在莎利文岛的纬度,那里即使就在冬季也少有严寒,按说是不必在秋天生炉子的,可18××年10月中旬却出现了一个冷得惊人的日子。我在黄昏前匆匆穿过常绿的树丛,来到了朋友的茅屋。我已是好几个礼拜没来看他了——我那时住在查尔斯顿,离岛子有九英里,来往的交通条件跟今天相差很远。我来到茅屋前,按习惯敲了敲门,没有人应,便在我所知道的藏钥匙的地点找到钥匙,开了门,进了屋。壁炉里有一炉熊熊的火,那可是个极受欢迎的奇迹。我扔掉大衣,在噼啪乱响的柴火边圈手椅上坐下,耐心地等待主人回家。

    天刚擦黑,他俩回来了,非常热情地欢迎了我。朱庇特一脸欢笑,忙着收拾秧鸡做晚餐。勒格兰正处在一种狂热(我该怎么叫它呢)的发作期。原来他找到了一种对壳贝,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新属。不但如此,他还四处搜求,在朱庇特的帮助下找到了一种他相信是全新品种的甲虫,但是他希望我明天再对那东西发表意见。

    “为什么不今天晚上就发表?”我在火上搓着双手,很想把那金龟子一族往魔鬼那里打发。

    “啊!我要早知道你会来就好了!”勒格兰说,“但是我已经很久没见到你了,怎么会知道你偏偏会在今晚光临呢?我回家时遇见了要塞里的格什么中尉,我很傻,把甲虫借给了他。所以在明天早晨见到他之前,你是见不到那甲虫的。今天晚上就住在这儿吧,明天我就打发朱庇特去取——太阳一出来就去取。最美妙的!”

    “什么最美妙?——日出吗?”

    “哪儿呀!不!——是甲虫!金灿灿的颜色,有大号的山胡桃大,背上的这头有两个漆黑的斑点,那一头也有个漆黑的长一些的斑点。甲虫的须——”

    “甲虫哪儿会有锡呀,威尔少爷,我不是一直告诉你吗,”此刻朱庇特插嘴了,“那是金甲虫,上下里外全是真金的,只有翅膀除外。我这一辈子还没见过有它一半重的甲虫呢。”

    “好吧,就算它是真金的吧,朱庇,”勒格兰回答,我觉得勒格兰认真得超过了环境的需要,“那你就可以让秧鸡烤糊吗?——那颜色……”说到这儿他转身对我说,“差不多真能证明朱庇特的想法。你就没见过比它那甲壳所发出的金属光泽更耀眼的了——不过,明天之前你还不能下结论。我现在倒可以给你画出它的样子。”说到这儿,他在一张小桌前坐下。桌上有笔和墨水,却没有纸。他到一个抽屉里去找,也没找到。

    “没有关系,”最后他说,“就用这个也行。”他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我看像是“丑角帽纸”裁成的,很脏。他用笔在纸上画了一幅草图,画时我仍在火炉边坐着,因为我还很冷。他画完了,没有起身就递给了我。我刚接过手,却听见门外有什么东西在大声咆哮,然后是抓门声。朱庇特刚开了门,一只大型的纽芬兰犬便冲了进来,扑上了我的肩膀。那东西的种种亲昵使我招架不住,因为我以前来时给过他许多爱抚。它那一番欢蹦乱跳结束后,我才回头看纸,说实话,我朋友那幅草图可真叫我大吃了一惊。

    “嗨!”我端详了好几分钟后说,“我必须承认这是个奇特的甲虫,崭新的,我还没有见过跟它相像的东西——除非是骷髅头或死人脑袋。我所见过的东西没有比它更像骷髅头的了。”

    “骷髅头!”勒格兰回过神来,“啊,真的,对,画在纸上是有点像骷髅头,的确。上面那两个黑斑像眼睛,对吧?下面那个长斑像嘴巴,而轮廓又是椭圆形。”

    “也许是吧,”我说,“但是勒格兰,我担心你画得不大高明,要让我相信它像个骷髅头,还得我亲眼见了甲虫才行。”

    “是的,可我倒不清楚了,”他有点愠怒地说,“我画画还是不错的,能画得很像,有过很好的老师,而且自诩不是笨蛋。”

    “可是,我亲爱的伙伴,你画时是在闹着玩,”我说,“你画的确实是个骷髅头,事实上,按对这类生物标本的一般观念看来,我只能说它太像骷髅头了。你那甲虫要真是这样,就可算是世界上最异样的甲虫了。我们可以从这点暗示炮制出一番引起轰动的迷信。我设想你可以把这甲虫叫做‘人头甲虫’之类的。在自然史上像这样命名的东西比比皆是。可是,你所说的触须在什么地方呢?”

    “触须!”这个问题似乎莫名其妙地引起了勒格兰的情绪,“触须你应该看得见的,我肯定。我画得清清楚楚,跟那虫的触须完全一样。够清楚的,我觉得。”

    “行了,行了,”我说,“也许你真画出来了,可我是真没看见。”我不愿惹他生气,再没说别的,把那纸递还了他。但是,当时情况的急转直下却叫我大吃了一惊。他的怪脾气令我困惑。至于画里那甲虫,整体看来跟平常勾画的骷髅头确实太像,肯定没有看到什么触须。

    他怒气冲冲地抓过纸去,显然想揉成一团,扔进火里,却又再瞥了一眼。他的注意力立即被吸引住了,那张脸猛然涨红了,随即又刷地惨白了。他一坐好几分钟,呆望着那画。最后,他站起身子,从桌上拿来一支蜡烛,去到屋子一个最远角落的航海箱上坐了下来。他在那儿又盯着那画颠来倒去地细看了许久。他没有说话,可他那行为却让我愣住了。我觉得还是小心为上。他的情绪越来越不好,不能再说话惹他生气了。他立即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个皮夹子,把画放进去,小心翼翼地把它塞进写字台,锁了起来。现在,他的态度平静了些,但适才那热情的态度已经消失殆尽。不过,他更多的似乎是心不在焉,而不是愠怒。随着夜色的逐渐加深,他越来越沉浸于苦思冥想了,即使我攻击他,他怕也是回不过神来的。我原打算在茅屋过夜的——我以前常那样,可一见主人情绪如此,便觉得还是告辞的好。他也没有留我,只在我离开时,比平时更热情地跟我握了握手。

    此事以后大约一个月(其间我没听见过勒格兰的消息),他的仆人朱庇特到查尔斯顿来找我了。我从没看见那善良的老黑人这么沮丧过。我怕的是我的朋友遇到了严重的不幸。

    “嗨,朱庇,”我说,“出什么事了?主人怎么样?”

    “嗨,说真话,少爷,他原可以好一点的,可他就是不好。”

    “不好!你这话真叫我不放心了。他什么地方不舒服了吗?”

    “那玩意!就是那玩意!他倒没有说哪儿不舒服,可就是有很大的问题。”

    “很大的问题?朱庇特,你怎么不马上说?他倒床了吗?”

    “不,不是倒床!哪儿都找不到他——问题就在。我心里很难受,为可怜的威尔少爷担心。”

    “朱庇特,我真想能听懂你在说些什么。你说你主人病了。他告诉过你是什么地方疼吗?”

    “哪儿呀,少爷,疼你倒不必担心。威尔少爷说他啥事都没有。可究竟是啥玩意弄得他那样的呢?他干吗老低着头,耸着肩,一张脸白得像鬼呢?他还搞了一套密码呢。”

    “搞了套什么来着,朱庇特?”

    “在石板上画图,写密码。写些我从没见过的最古怪的字码。告诉你吧,我一看就心里发毛。对他那一套我还得小心提防着点。那天早晨太阳一出来他就溜了,整整一天没见个人影儿。我砍了根大棍子,恨不得他一回来就揍他一顿。可我这人太傻,怎么也狠不下心揍他。他那模样太可怜了。”

    “是吗?怎么啦?啊,对了!总而言之对那可怜的家伙你最好别那么厉害,我看——别拿棍子打他。朱庇特,他吃不消的。可他这毛病是怎么来的,你有没有想法?或者说他的行为是怎么改变了的?我见到你们以后出了什么不愉快的事吗?”

    “没有呀,少爷,那天以后什么不愉快的事也没出。可我这担心就是从那天开头的——你来的那天。”

    “啊,你是什么意思?”

    “嗨,少爷,我指的是那虫子——那东西还在那儿。”

    “什么?”

    “甲虫,我能肯定,威尔少爷头上有什么地方叫金甲虫咬了。”

    “你这样假设有什么根据,朱庇特?”

    “根据那虫子的爪子,少爷,还有它那嘴。我从没见过这种该死的甲虫,无论什么东西一靠近它,它就踢,就咬。是威尔少爷先捉住它的,但只好马上放掉了。他就是那时给那虫子咬的,我看。不知道为什么,我一见那甲虫的嘴心里就不喜欢,所以我没有用手去捉,而是先找了一张纸再捉。我把它用纸包了起来,还在它嘴里塞了点东西。我就是用这种办法捉的。”

    “那么,你认为你主人真是给甲虫咬了才生病的?”

    “不是认为——是知道。他要不是叫那金甲虫咬了,能老梦见金子吗?金甲虫的事我以前就听说过的。”

    “可你怎么知道他老梦见金子?”

    “我怎么知道?还能怎么知道?还不因为他连说梦话都是金子呗——是凭这个知道的。”

    “好了,朱庇,也许你是对的,但是你今天光临是为了什么好运?我该怎么解释?”

    “什么好运,少爷?”

    “你带来了勒格兰先生的消息吗?”

    “没有,我带来的是这封信。”于是朱庇特递给我一张字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为什么这么久都见不到你?我希望你不至于那么傻,因为我略有些怠慢就生了气。不会的,那是不可能的。

    上次见你后我就为一个极重大的事情着急。我有事要告诉你,但是几乎不知道怎么开口,甚至还不知道该不该开口。

    多少日子以来我就忧心忡忡,而可怜的老朱庇那善意的关心又烦得我几乎吃不消。那天他甚至准备了一根大棒想揍我一顿,因为我不告而别,一个人在陆地的山上待了一整天。你信不信?我真相信是我这病恹恹的样子让我躲过了那一顿好打的。

    分手以后我的小屋还没有增加什么标本。

    如果方便的话,务必设法随朱庇特来一趟。我有重要的事。今天晚上就想见你。我向你保证是极端重要的事。

    这字条的口气里有点东西叫我非常担心,实际上它整个风格都已不像勒格兰的了。勒格兰又在做什么梦了?在他那易于激动的头脑里又产生了什么怪念头?他能有什么“极端重要的事”?朱庇特对他的描述就预示着没有好事。我担心不断出现的不幸终于严重伤害了我朋友的头脑,因此我没有片刻犹豫,做好准备就跟那黑人出发了。

    来到码头即将上船时,我看见船底放着一把大镰刀和三把铲子,显然都是新的。

    “这些东西是什么意思,朱庇?”我问。

    “是他要的镰刀和铲子。”

    “不错,拿这种东西在这儿干吗?”

    “镰刀和铲子都是威尔少爷硬要我在城里给他买的,为买这些东西还真花了不少钱呢。”

    “以一切神秘的东西起誓,你那威尔少爷要拿大镰刀和铲子干吗?”

    “那我就不知道了,我看他自己也未必知道,否则就让魔鬼抓了我去。都是那金甲虫惹的祸。”

    我发现朱庇特似乎满脑子只有金甲虫,从他那儿是得不到满意的答案的,我只好上了船,扯起了风帆。风正好,力也足,我们很快就进了穆特里要塞北面的小湾,再步行了两英里,来到了茅屋前。那时已是下午三点左右,勒格兰一直在焦急地等待着我们。他跟我神经质地热情地握了手,握得我惊惶不安,也加深了我原有的怀疑。他那张脸白得吓人,眼窝深陷,闪烁着非自然的光。我问候过他的健康以后就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于是问起他那甲虫是否已从格什么中尉那儿要回来了。

    “啊,要回来了,”他答道,一张脸涨得通红,“第二天早晨就要回来了。无论什么东西也无法使我跟这金甲虫分开了。朱庇特对金甲虫的说法很有道理呢,你知道吗?”

    “有什么道理?”我心里预感到某种不祥的东西,问道。

    “他认为那甲虫是真金的。”说这话时他一脸的深沉和严肃。一阵难以言说的恐惧涌上我心头。

    “这个金甲虫会给我带来财富的,”他露出胜利的微笑说下去,“它能让我重振我富裕的家族的声威,我这样重视它有什么好奇怪的呢?既然命运之神认为应该把财富赏赐给我,我就只能好好地使用。我会找到金甲虫所指示的黄金的。朱庇特,把那金甲虫给我取来。”

    “什么!金甲虫?少爷,我才不去惹那虫子呢,你要取自己取去。”勒格兰只好一脸严肃和庄重地站起身来,从盛甲虫的玻璃匣里取出了那虫子。那是一只美丽的金龟子,那时还没有自然学家知道,从科学的角度看这当然是个很有价值的宝贝。甲虫背上靠近这一头有两个圆形的黑斑,靠近那头还有一个长形的黑斑。甲壳极硬而闪亮,完全像耀眼的黄金。那虫子重得极为惊人。考虑到这一切,我再也不能责备朱庇特的看法了;但是勒格兰竟然也赞成他的意见,我却是要了命也想不通。

    “我找了你来,”等我仔细看完甲虫,勒格兰才带着夸大的口气说,“我找了你来,是想在执行命运之神与金甲虫的意志方面寻求你的意见和帮助。”

    “我亲爱的勒格兰,”我叫道,打断了他的话,“你肯定是病了。还是采取点预防措施为好。你必须躺到床上去。我要在这儿陪你几天,直到你病好为止。你是在发烧,而且……”

    “你摸摸我的脉搏看。”他说。

    我摸了摸他的脉搏,说实话,没有发现丝毫发烧的迹象。

    “你可能没有发烧,但仍然是病了。你让我给你开副药吧,就这一回。首先,躺到床上去,然后……”

    “你错了,”他插嘴道,“我目前正处于这类激动里所能达到的最佳状况。如果你真希望我好,就得让我的激动平息下来。”

    “我怎么能平息你的激动呢?”

    “那很容易。朱庇特要跟我到陆地的山里去冒一次险,需要一个可以信赖的人帮忙。你就是我们唯一可以信赖的人。无论这一项活动是成功或是失败,同样都能平息你此刻在我身上看见的激动。”

    “我真恨不得以一切形式满足你的要求,”我回答道,“但是,你是说这倒霉的金甲虫跟你们上山的事有关吗?”

    “有。”

    “那么,勒格兰,我就不能参加这样荒唐的活动了。”

    “我很抱歉,非常抱歉,因为我俩只能自己去试试了。”

    “那你们就自己去试吧!你这人肯定是在发疯!——不过,且慢,你们打算去多久?”

    “很可能去一个通宵。我们立即出发,无论如何都得在破晓之前赶回家来。”

    “那么,你能不能以你的荣誉向我保证,在你办完了金甲虫的事——仁慈的上帝——得到了满足,让你这古怪念头过去之后就回家,然后就无条件地听从我的劝告,像听从医生的意见一样?”

    “好的,我答应。现在我们就出发吧,再也没有时间了。”

    我满心沉重地陪伴着我的朋友。我们出发时大约是四点——勒格兰、朱庇特、狗和我。朱庇特扛着铲子和镰刀,我觉得他坚持要拿这些工具,似乎主要是因为怕让任何一件工具落到他主人拿得到的地方,而不是因为过分的勤劳或殷勤。他态度极为顽强,在整个旅程里嘴里只漏出一句话:“那个,那个甲虫。”我呢,让我负责的是两个遮光的风灯。而勒格兰则满足于拿着那只金甲虫。他用一根丝绳拴住甲虫,走路时拈得它转来转去,一副魔法师的神气。我看见朋友这种神智不清的明显病征,几乎忍不住要流泪了。我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迁就他,至少目前如此,等到我能采取更有力、更有成功机会的措施时再说。同时我也旁敲侧击,想打听出他此行的目的。但是完全没有用。他在劝说我陪他去而取得成功之后,就似乎再也不肯触及次要的话题了。而对我所有的问题他都只用一句话回答:“我们会知道的!”

    我们来到岛子那头,划着小艇过了河淀,爬上了大陆岸边的高坡,穿过了一片非常荒凉的、人迹罕见的旷野,往西北方向走去。勒格兰坚定地领着路,只偶然在某个地方站一站,研究些似乎是他自己以前留下的路标。

    我们就这样步行了大约两个小时。等到我们来到一片比以前任何地区都不知荒凉多少倍的地方时,太阳已快落山了。那里是一片台地,紧挨着一个几乎无法攀登的山峰。密密丛丛的树木从山顶一直覆盖到山脚,只星星点点露出些巨大的岩石。岩石似乎只松松地搁在泥土上,好些地方只是因为靠着树木才没有滚进下面的峡谷里去。四面的大壑深谷给景色平添了不少险峻和庄严。

    我们已经爬上的天然台地满地是密密的荆棘。我们立即发现,没有大镰刀是过不去的。朱庇特在他主人的指挥下砍开了一条路,直通到一株枝叶参天的玉兰树面前。那玉兰树和八至十棵橡树并排站在一起,却在好些地方都比橡树和我那时所见到的别的树高出了许多。它绿叶葱茏而美丽,枝条广阔而舒展,气派高雅而庄严。我们来到了树前,勒格兰转向了朱庇特,问他能不能爬上树去。老头子一听那问题似乎吓了一跳,一时没有回答。他终于来到大树面前,绕着它慢慢踱了一圈,作了仔细的观察。检查完毕他只回答了一句:

    “能,少爷,凡是我老朱庇这辈子见过的树,我都能上。”

    “那就赶快上去,因为很快就要黑得看不见办事了。”

    “我要爬多高呀,少爷?”朱庇特问道。

    “先沿树干往上爬,然后我再告诉你向什么方向转。还有,别动!把这金甲虫带上。”

    “虫子呀,威尔少爷!金甲虫呀!”黑人惊惶地向后退却,叫了起来,“为什么要把虫子带到树上去?我不带,除非我倒了霉!”

    “你这个黑家伙,这么大个个儿,连只死了的小虫子都怕吗?它又不伤人。你可以拿这细绳带它上去。你要是不想法把虫子带上去,我就只好拿铲子打破你那脑袋了。”

    “你怎么了,少爷?”朱庇特说,他看来有些不好意思,服从了,“总给我老黑人找活儿干。我不过说着玩的,我还能怕虫子吗?我干吗要怕?”说到这儿他小心翼翼地接过细绳的一头,按环境许可跟金甲虫尽量保持着最大的距离,准备爬树。

    玉兰树,或叫Liriodendron tulipiferum,是美洲森林学家所知道的最壮丽的树,年轻时树皮特别光滑,常常是笔直生长到很高的地方而不分杈,到了较成熟的年龄,树皮才开始长疙瘩,主干上也开始长出许多短枝。这样,看目前的情况,上树的困难就更多的是表面上的而非事实上的了。朱庇特用双臂和膝盖尽力搂住巨大的树身,用手拽住突出的地方,赤脚蹬紧其他的突出部分,经过了一两次几乎摔下来的危险,终于攀上了第一个大树杈。他似乎觉得整个任务实际上已经结束——事实上任务的冒险部分确实已经过去,虽然树上的人此时离地面已有六十至七十英尺。

    “现在往啥方向爬呢,威尔少爷?”他问。

    “沿这根最大的树杈上往上爬——这边这一根。”勒格兰说。黑人立即照办了,看来并没有多大困难。他越爬越高,直到他那蹲着的身影被浓密的枝叶遮住,完全看不见了。他的声音随即传了下来,似乎在招呼。

    “还要爬多高?”

    “你有多高了?”勒格兰问。

    “太高了,”黑人回答,“能见到树顶上的天了。”

    “别管天了,只听我的命令。你从这个方向往树干下看,数数你下面的树杈,你已经爬过了多少杈?”

    “一杈、两杈、三杈、四杈、五杈——我下面已经有五处大分杈,少爷,在这一面。”

    “那你就再往上爬一杈。”

    几分钟后又传来声音,宣布他已爬到了第七杈上。

    “现在,朱庇,”勒格兰显然很激动,叫道,“我要你顺着那根树枝往外爬,能爬多远就爬多远。你要是见到什么特别的东西就告诉我。”

    如果我心里对我朋友的精神失常还多少有些怀疑的话,这时就连那一点点怀疑也全都消失了。我别无选择,只能得出他已经发疯的结论,于是开始为怎么弄他回家而着起急来。我在考虑最好怎么办时,又听见了朱庇特的声音。

    “我最害怕的是沿这树枝爬出去太远,树枝几乎全死了。”

    “你是说这段树枝死了吗,朱庇特?”勒格兰叫道。他声音在颤抖。

    “是呀,少爷,死得像钉门的钉——肯定是完蛋了——翘辫子离人世了。”

    “天呀,我怎么办呢?”勒格兰似乎遇到了最大的痛苦,问道。

    “怎么办!”我很高兴机会来了,急忙插嘴,“还能怎么办?回家睡觉呗。来吧,好伙计,时间已经很晚。还有,你自己的保证总该记得的。”

    “朱庇特,”他对我的话充耳不闻,只顾叫喊,“你能听见我的声音吧?”

    “能听见,威尔少爷,再清楚不过。”

    “拿你那刀子好好砍砍这根树枝,看它是不是非常朽了。”

    “够朽的啦,肯定,”过了一会儿,黑人回答,“不过也不是想象的那么朽坏。我还可以冒险一个人再往前爬一点,真的。”

    “一个人!——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说的是甲虫。甲虫很重。要是我先把它扔掉,就我一个黑人,是压不断树桠的。”

    “你这个下地狱的流氓!”勒格兰大叫,看来他非常放心了,“干吗跟我说这些废话?你要是胆敢把金甲虫扔掉,我就拧断你的脖子。你好好听着,朱庇特!听得见我的话吗?”

    “听得见,少爷,甭对可怜的黑人吆喝。”

    “好了!现在你听着!——如果你能尽量往枝桠外面爬,而且觉得安全,不丢掉金甲虫的话,你一下来我就送你一个银圆作礼物。”

    “我这就爬,威尔少爷——真的,”黑人立即回答,“现在就爬到最外边去。”

    “爬到尖上去!”勒格兰这时简直是在尖叫,“你是说你要爬到树枝的尖上去吗?”

    “马上就到尖上了,少爷。啊——啊——啊!老天爷!这树上是什么东西?”

    “对,”勒格兰兴高采烈地大叫,“是什么东西?”

    “嗨,不是什么东西,是个骷髅头——有人把脑袋留在树上了,肉给乌鸦啄光了。”

    “是个骷髅头,你说的是!——好极了!——是怎么固定在树枝上的?——是什么钉住它的?”

    “我得先看看,肯定,少爷,这事可蹊跷了去了,我敢说。脑袋骨里钉了个大钉子。是那玩意儿把它钉在树上的。”

    “好了,现在,朱庇特,严格照我的话办——听见了没有?”

    “听见了,少爷。”

    “好好听着,那你就——找到骷髅头的左眼。”

    “嗯,嗯,好的!怎么,这东西根本没有左眼。”

    “滚你的蛋,你那糊涂脑袋!你能分清左右手吗?”

    “能,我知道,全知道,我是用左手劈木头的。”

    “肯定!你是个左撇子,你的左眼跟左手在一边。现在我估计你能找到骷髅头的左眼了,就是说原来是左眼的地方。找到了没有?”

    对话暂停了很久,最后,黑人问道:

    “骷髅头的左眼跟它的左手是在一边吧?——因为骷髅头根本没有手——别担心!我现在找到左眼了。就是这儿!要我拿左眼怎么办?”

    “让金甲虫从左眼穿出来,让细绳尽可能往下垂,但是小心别放掉绳子。”

    “都照办了,威尔少爷。让金甲虫从眼睛窟窿里穿过非常容易——注意,金甲虫下来了!”

    这场对白进行时,朱庇特的身子是完全看不见的,但他垂下来的金甲虫却能看见了,吊在细绳上,在夕阳的余辉里,灿烂得像个金球。一部分夕阳还模糊照耀着我们站立的山坡。金甲虫没有受到任何枝桠的阻挡,如果让它掉下,就会掉在我们脚边。勒格兰立即抓起大镰刀,在金甲虫正下方砍出一片圆形的土地,直径约有三四码,然后他命令朱庇特放掉绳子,从树上下来。

    我的朋友在金甲虫落下的准确地方小心翼翼地钉入一根小木桩,然后从口袋里取出一根皮尺。他把皮尺一头拴在玉兰树跟小木桩最接近的地方,然后松开皮尺拉到木桩上,再按照那树与木桩两点所牵成的直线延长了大约五十英尺。朱庇特用大镰刀清除着荆棘丛,他又在这样得到的地方钉进了一个木桩,以这木桩为中心大体画出一个直径约四英尺的圆圈。这时勒格兰自己拾起一把铲子,又递了一把给朱庇特,一把给我,要求我们尽快地挖掘。

    说实话,我对这样的娱乐从没有特别的兴趣,而在那个特殊的时刻更恨不得能够拒绝。天快黑了,我经过一天劳累,已经非常疲倦,但是我想不出躲避的办法,又担心拒绝会扰乱了朋友的平静。我要是能指望朱庇特的帮助,是会毫不犹豫,立即设法用武力把疯子弄回家去的,但是我很明白那老黑人的倾向,在我跟他的主人的个人对抗里,无论如何也不能指望他能帮助我。南部各州有无数关于秘藏财宝的迷信,我毫不怀疑其中之一已经传染给了勒格兰,而他的幻想又因找到金甲虫而得到了证实。他也可能是受了朱庇特的影响,朱庇特顽固地坚持那甲虫是“真金甲虫”。有心理疯狂倾向的人是很容易因这类设想而误入歧途的,特别是在它跟自己原来就偏爱的想法不谋而合的时候。这时我想起了那可怜人关于金甲虫“指示财富”的话,总之我感到了强烈的痛苦与困惑。但我最后的结论是要“化需要为德行”,于是认真挖起地来,想尽早用眼见为实来说服那幻想家,让他明白他那套想法其实是虚幻。

    我们点亮了遮光风灯,挖起地来,那干劲若用于更理智的事业倒是值得的。灯光落到我们身上和工具上。我不禁感到我们这几个人是多么特别,要是有人偶然路过,我们那劳动在他眼里将是多么离奇和可疑呀!

    我们坚持不懈地挖了两个小时,几乎没有出声。使我们感到狼狈的主要是狗叫——那狗对我们的活动非常感兴趣。后来它叫得过分厉害,我们简直害怕它会引起偶然路过的人的警觉(倒不如说感到怕的是勒格兰,因为我倒是巴不得活动受到干扰,把那流浪汉弄回家去)。最后,那吠叫被朱庇特很有效地制止了。朱庇特摆出下定了决心的狠劲,从坑里出来,拿他身上的吊袜带捆住了那畜生的嘴,然后一本正经地咯咯笑着回来干活。

    如我前面所说,两小时过去了,我们已掘下了五英尺,却没有任何藏宝的迹象显露,于是大家停了手,我开始希望那出闹剧收场。可是勒格兰尽管一脸懊丧,但他揩完额头上的汗,仍然沉思着继续挖。我们已经挖了一个四英尺直径的圆圈,现在又扩大了一些,再挖了两英尺深,仍然全无发现。最后,我打心眼里怜悯的掘金人从坑里爬了出来,满脸是惨痛的失望,开始缓慢地、不情愿地穿上劳动开始时扔下的衣服。这时我没有说话,朱庇特按照主人的手势开始收拾工具。收拾好了,解掉狗嘴上的吊袜带,大家默不作声地往家里走。

    才往回家的方向走了十来步,勒格兰忽然咒骂了一声,大踏步来到朱庇特面前,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大吃一惊的黑人瞪圆了眼睛,张大了嘴巴,放掉了手里的铲子,跪到地上。

    “你这个流氓,”勒格兰咬紧牙,咝咝地喊叫出来,“你这个下地狱的黑坏蛋。说!你给我说!马上告诉我,不许搪塞,哪只眼,哪只眼睛是你的左眼?”

    “啊,上帝,威尔少爷!这不明明是我的左眼吗?”惊恐万状的朱庇特拿手死命护着自己右边的视觉器官说,仿佛害怕主人立即把它剜出来。

    “我想对了!我早就知道!乌拉!”勒格兰大叫起来,他放掉了黑人,手舞足蹈地跳了几个舞步,吓得他的随从目瞪口呆。那黑人站起身来从主人望向我,又从我望向主人,说不出话来。

    “来!咱们还得回去,”勒格兰说,“游戏还没有结束。”他再次领路来到玉兰树下。

    “朱庇特,”我们来到玉兰树脚下,他说,“到这儿来。那骷髅头是脸朝外面还是脸朝树枝?”

    “脸朝外面,少爷,所以乌鸦很容易就把眼睛啄掉了,不费力气的。”

    “好了,你让金甲虫吊下来是穿过这只眼睛还是这只眼睛?”勒格兰问话时轮流指着朱庇特两只眼睛。

    “这只眼睛,少爷,左眼,照你说的办的。”说时黑人指的却是自己的右眼。

    “好了,我们还得再试。”

    这时我从朋友的疯狂表现里看出了(或自以为看出了)某些有条不紊的迹象。他把指明金甲虫落地处的木桩往原地以西挪了大约三英寸,然后拿起皮尺跟上次一样从靠木桩最近的树干开始往木桩外直线延伸了五十英尺,找到了一处地方——离我们挖过的坑有好几码远。

    他在新的地方画了一个更大的圆圈,我们拿起铲子又干了起来。我已经累得死去活来,但不知为什么心情却变了,对强加给我的劳动不再感到太大的抵触了。最无法解释的是,我竟然产生了兴趣——不,甚至感到了激动。说不定是勒格兰反常态度里的什么先见之明或深思熟虑打动了我。我迫不及待地挖着,不时发现自己事实上也似乎产生了期待的心理,在探索着想象中的宝藏——我那不幸的伙伴就是因为这种幻想而神经错乱的。在幻想弄得我们神魂颠倒时,我们又像这样挖了差不多一个半小时,那狗的狂吠再次干扰了我们。它上一次的不安显然是出于好玩和胡闹,可这一次它发出的却是一种痛苦而严肃的声音。朱庇特再次打算捆住狗嘴,狗却激烈地反抗了。它蹦进坑里,用爪子发疯似的刨着泥土。不一会儿,它就刨出了一大堆人骨头,足以构成两个完整的骷髅架子,还混杂了几个金属纽扣和一些破烂,像是腐败的毛呢。再铲上一两铲,又翻出了一把西班牙刀的刀片。我们继续挖,挖出了三四枚散落的银币和金币。

    一见这些东西朱庇特几乎按捺不住自己的狂欢,可他的主人却露出满脸的极端失望。不过,他仍然催促我们继续努力。几乎没有人说话,我却一跤绊倒,扑了下去——靴尖挂在了一个大铁环上,铁环的一半还埋在刨松的泥土里。

    我们又使劲干了起来。我这一辈子还没有经历过比那十分钟更强烈的激动。这时我们已经挖出了一个长方形木箱的大部分。箱子保存完好,非常坚硬,显然经过某种加工——说不定经过二氯化汞处理。箱子长三英尺半,宽三英尺,高二英尺半,整体用铁铸的板条强力加固,再用铆钉铆紧。箱子两面靠近箱顶处各有三个铁环,总共六个,靠着铁环六个人可以抓牢箱子。我们三个人一起使出了最大的力气,却只能让箱子在地里轻微地动了动。我们立即明白过来,这样大的家伙我们是无法搬动的。幸好箱盖只由两根活动铁栓拴住。我们拉开了铁栓,同时紧张得发抖和喘气。一箱无价之宝转瞬之间便闪耀在我们面前。遮光风灯照进坑里,光亮却从坑里反射回来,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黄金和珠宝,金光灿烂,绝对地耀花了我们的眼睛。

    我不敢冒昧描述我凝望着它时的情绪,当然,压倒一切的感觉是惊讶。勒格兰激动得似乎要衰竭了,说不出几个字来。朱庇特呆了,傻了,呆了好几分钟,似乎遭到了雷击,那张黑人脸死灰到了天然肤色所能达到的极点。他立即在坑里跪下,把一双赤裸的胳臂伸进金币堆里,一直埋到手肘,呆着不动,仿佛享受着金币浴的奢侈。最后,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像独白般喊叫起来:

    “这都是金甲虫带来的!美丽的金甲虫呀!可怜的小虫子呀!可我曾经那么野蛮地咒骂过它!你不觉得自己丢脸吗,黑鬼?回答我呀,你!”

    终于,我觉得必须提醒这一主一仆应该考虑怎样搬走珍宝了。时间越来越晚,我们必须努力,要赶在天亮之前把珍宝藏好。该怎么办还很难说,我们花了好长的时间考虑,大家思绪都很混乱。最后,我们取出了箱里三分之二的财物,减轻了重量,这才费了不少力气把箱子从坑里抬了出来。我们把已经取出的财宝隐藏在荆棘丛里,让狗看守,再由朱庇特下达严格的命令,不到我们回来不许它以任何理由离开,也不许乱叫。然后我们抬了箱子便匆匆往回赶。半夜一点,我们费尽了力气终于安全回到家里。到达时已经筋疲力尽,要想再做什么已是人的本能所不允许的了。我们休息到了两点,吃了晚饭,用三个结实的口袋(幸好屋里正有)武装起自己,立即又上山了。四点前我们到达了坑边,三个人尽可能平均分担了剩下的重量。留下那坑没有填就动身回到茅屋。我们在家里安顿好这些黄金时,最初的晨曦正从东边的树梢照耀下来。

    这时我们已完全累垮了,但是强烈的激动却不让我们休息。在三四个小时并不宁静的昏睡之后,我们几乎又不约而同地醒了过来。我们要清理我们的财宝。

    箱子装得满满的,第二天我们花了整整一天和一个大半夜仔细清点了箱子里的东西。这些东西完全没有顺序或安排,一切都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仔细分类以后,我们发现自己所获得的财富比最初估计的要多得多。金币约合四十五万余美元——我们尽可能按当时货币牌价折算。完全没有银币,有的只是各种各样的古代金币:法国的、西班牙的、德国的,还夹杂了几个英国金几尼和几个我们没见过的纪念币品种。还有几枚非常巨大而沉重的金币,磨损得太厉害,已经看不出币面的花纹。美国金币一个都没有。我们发现更困难的是对珠宝价值的确定。还有的是钻石,一共是一百一十个,其中有的非常大,非常好,小钻石一枚都没有。还有十八颗红宝石,耀眼得惊人。有三百一十颗绿宝石,全都美丽异常。有二十一颗黄玉,再加上一个猫儿眼。这些宝石全是从首饰上掰下来,随意扔到箱子里的。首饰本身也从金币堆里清理了出来,看来被锤子砸过,好像是为了避免让人认出原物。除此之外,还有大量沉重的黄金首饰。戒指和耳环差不多有两百个。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还有三十根豪华的链子,八十三个很大很沉的十字架,五只昂贵的黄金香炉,一只奇异的五味酒金尊(装饰有镂空的藤叶和酒神花样),还有两把有精美宝石镶嵌的剑柄和许多我已不记得的小玩意。这些珍宝按常衡共重三百五十磅以上——还不算一百九十七块超级金表,其中三块各值五百美元以上。有的表非常古老,但都是无价之宝。它们的机械多少遭到了锈蚀,但都镶嵌着名贵的宝石,装在极其豪奢的表盒里。据我们那天晚上估计,箱里的全部宝藏价值约一百五十万美元。而后来我们出售的一些珠宝首饰(我们取出了一些使用)则大大低估了它们的价值。

    勒格兰早已看出我是迫不及待地想听他对这异常奇特的哑谜的解释。我们的清理结束,强烈的激动也恰当平缓之后,勒格兰便开始对有关情况作了详尽的说明。

    “你还记得,”他说,“那天晚上我给你看了我为那金甲虫画的草图吧。你也应该记得,在你坚持说我画得像个骷髅头时我颇有几分生气。你第一次提出那说法时,我还以为你是在开玩笑。可我后来回想起了那虫子背上独特的斑点,便承认了你那说法事实上不无根据。可你对我绘画本领的嘲笑却叫我很不高兴——因为大家都认为我画得很好。因此,在你递给我那片羊皮纸时,我原是打算把它揉成一团,气冲冲地扔进火里的。

    “你指的是那张纸片?”我说。

    “不,它很像是纸片,我起初也以为是纸片,但是,在我开始在它上面画画时,却立即发现是一片很薄的羊皮纸。很脏,你记得。好了,我打算把它揉成一团,却瞥见了你仔细看过的那个轮廓。你可以想象,我在似乎画着金甲虫的地方事实上却看到一个骷髅头时,会是多么惊讶。我太惊讶了,一时几乎难以冷静思考。我知道我的画在细节上跟那个骷髅头很不一样——虽然轮廓近似。我立刻拿起一支蜡烛到屋子那头坐下,开始更仔细地观察那羊皮纸。我把它翻了过来,却在它的背面看见了我的速写,仍然是我画成的那样子。我的第一印象是两者轮廓那惊人的相似——这里有一种独特的巧合:羊皮纸上我画的金甲虫背面还有一个骷髅头,跟我画的那个不但轮廓非常相像,就连大小也几乎一样,而我竟还没有看见。我要说,那太特别的巧合绝对地、长时间地惊呆了我——这倒是这类巧合的常见效果。我在心里努力寻找两者之间的联系——因果关系,却没有找到,一时间我竟陷入了空白状态。但是,等到我从昏沉中回过神来,一个念头已在我头脑里逐渐闪出了光芒。那念头比那巧合更叫我吃惊。我开始明确地、清晰地回忆起一个事实:在我画金甲虫之前羊皮纸上根本不存在什么画。对此我很有把握,因为我想起自己曾经翻来覆去找最干净的地方。要是那上面有骷髅头,我是肯定不会注意不到的。这里绝对有一种我觉得难以解释的神秘。但是,即使在刚开始时,我头脑最深处也似乎模糊地闪动过一种光芒,一个萤火般的念头。那念头的正确性在昨晚的冒险里得到了辉煌的证实。我立即站起身来,把羊皮纸秘密地藏了起来,驱散了其他一切念头,一直等到我一个人独自待着的时候。

    “你走掉了,朱庇特也睡熟了,我开始进行系统研究。首先,我考虑了羊皮纸落到我手里的过程。我们是在大陆岸边找到那金甲虫的,在我们这岛子东面大约一英里的地方,但是高出高水位线不多。我抓住那甲虫时,它还狠狠地咬了我一口,逼得我放掉了它。那虫子飞向了朱庇特,朱庇特以他一向的谨慎,向四面望了望,想找一张叶子之类的东西去抓它。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都在这时落到了那张羊皮纸上——那时我只以为是一张普通的纸。那羊皮纸有一半埋在沙里,翘起了一角。我在发现那羊皮纸的地点注意到了一艘商船上的大艇的残骸,它在那儿似乎已经躺了许久,因为船上的木料已几乎认不出了。

    “好了,朱庇特拾起羊皮纸,包住金甲虫递给了我。不久以后我们就转身回家了。路上遇见了格什么中尉,我让他看了看那虫子,他要我让他拿到要塞里去。我同意之后他就把金甲虫装进了背心口袋,没有要包着它的羊皮纸。他看金甲虫时,羊皮纸一直拿在我的手里。他说不定是怕我改变主意,觉得还是应该把到手的东西立即收起来为好——他对一切牵涉到自然史的东西都很热心,这你是知道的。我一定是在这时不知不觉地把那羊皮纸放进了口袋的。

    “你记得,在我为了画那金甲虫的草图来到桌子面前时,在平时放纸的地方没有找到纸。在抽屉里找过,也没有找到。我掏了掏口袋,想找出一张旧信笺,我的手却摸到了那张羊皮纸。这就是那羊皮纸落到我手里的确切经过,因为那情景给了我特别深刻的印象。

    “毫无疑问你会觉得我是耽溺于幻想了,但是我已经建立起了一种联系,把一个巨大的链条上的两个环节扣到了一起。海岸边躺着一艘破船,离船不远处有一张羊皮纸——不是普通纸——上面画了个骷髅头。你当然会问:‘那是什么联系?’我的回答是:那骷髅头,或人头,就是众所周知的海盗标志。海盗们进行一切活动时都扬着骷髅头大旗。

    “我说过了,那东西是羊皮纸而不是普通纸。羊皮纸很结实,几乎不会朽坏,没有分量的事是很少记载在羊皮纸上的,因为作普通书写和绘画用时羊皮纸不如普通纸方便。这个想法就展示出了那骷髅头的某种意义和某种关系。那羊皮纸的形状我也没有忽略,虽然它有一个角因为某种意外而破损了,但仍然可以清楚地看出,它原来是长方形的,正好用来写备忘录,记录某件需要长期记住和小心保存的东西。”

    “但是你说过,”我插嘴道,“你在勾勒金甲虫的轮廓时,羊皮纸上并没有骷髅头。既然你自己也承认骷髅头是在你画了金甲虫后的某个时间才画出的(上帝知道是怎么画的,是谁画的),你又是如何追溯出破船跟骷髅头之间的联系的呢?”

    “啊,整个奥秘就转到了这里,虽然相对而言我解决这个阶段的奥秘不太费事。我的步骤是有把握的,而且只能导致一个结果。比如,我是这样推理的:我在画金甲虫时,纸上显然没有骷髅头,我画完之后递给了你,而且一直仔细望着你,然后你又还给了我。因此,那骷髅头并不是你画的,在场也没有别的人能画。那么,那就不是人画的。可是它又确实画了出来。

    “思考到了这个阶段,我就努力回忆,而且确实十分清楚地回忆起了那时的每一个细节。天气很冷(啊,罕见而幸运的意外),壁炉里有一炉熊熊的火。我才走了路,身上暖和,坐在桌子边。可你却拉了把椅子,紧靠在烟囱旁坐下。我把羊皮纸递到你手里,你正打算细看,纽芬兰犬阿狼进来了,扑到你的肩膀上。你用左手抚摩它,也挡住它,而拿着羊皮纸的右手却随意垂到了两膝之间,很靠近炉火。我一时还担心火焰会烧着它,想提醒你。还没出声,你已经缩回了手,在仔细审视。我在考虑这一切细节时一刻也不曾怀疑过使我在羊皮纸上看出那骷髅头的是热度。你很明白,从年湮代远的时期起就存在着某些化学药剂,可以书写在羊皮纸上,字迹要用火烘才能看见。有时是用王水浸渍的氯化钴,加四倍重的水稀释,写出来是绿色。而钴熔融时的沉积块溶化到硝石酒精里,写出来的却是红色。写上的东西冷却之后,再经过或长或短的时间,颜色就消失了,但是重新一加热,颜色又出现了。

    “现在我仔细地观察了那骷髅头,它的外轮廓——即最靠近羊皮纸边沿的画,比别的部分要清晰得多,显然是由于热的作用不完全或不均匀所造成的。我立即燃起一簇火,把羊皮纸的每一部分都放到火上。开始时变清晰的只是骷髅头的模糊部分;继续试下去,在羊皮纸上跟骷髅头成对角线的地方又出现了一个形象。我开始以为是山羊,可仔细一看,我满足了,原来它想表现的是个羔羊。”

    “哈哈!”我说,“我肯定是没有权利嘲笑你的,一百五十万的财富太严肃,不是好笑的事,你不会是想在你的链条上建立第三个环节吧。但是,你想在海盗跟山羊之间建立特别的联系可不容易。海盗跟山羊没有关系,你知道,山羊是庄稼汉才喜欢的东西。”

    “但是我刚才说过,画画的人想画的不是山羊。”

    “那就是羔羊,可羔羊跟山羊也大体是一回事。”

    “大体,但不完全是。”勒格兰说,“你可能听说过有个叫‘羔羊基德’的船长吧。我立即把那动物形象认定是双关语,或象形文字签名。我说签名,是它画在羊皮纸上的位置使我这样想的。同样,跟它呈对角线的骷髅头也有印鉴或漆封的意味。但是我再也没有看见别的东西,又不禁茫然了。作为我想象中的一种工具,这东西缺少了主体;作为前后文,这东西缺少了正文。”

    “我估计你是希望在漆封与签名之间发现一封信。”

    “是那类东西。事实是,它给了我一种无法抗拒的印象,一种预感:有某种巨大的财富正逼人而来。我几乎说不出原因,也许归根到底只是一种愿望吧,并非真正的信念。但是,你知道朱庇特那傻话对我的幻想产生了惊人的影响吗?他说金甲虫是纯金的。还有那一连串的意外与巧合——非常奇特的意外与巧合。你注意到没有?这事就发生在一年之中的这个寒冷的日子里,冷得非点火不可。而如果没有火,没有那狗在那个时候闯进来干扰,我就绝不可能注意到那骷髅头,也就绝不可能得到那宝藏了。对不对?”

    “讲吧,我非常想听。”

    “好了,你当然听说过很多流行的故事和无数含混的谣言,是关于羔羊基德跟他的人在大西洋沿岸某处埋藏珍宝的事。这些谣言肯定有一定的事实根据,而在我看来,它们之所以能长期持续存在,只能是因为宝藏至今还没有人挖到。如果羔羊基德把珍宝埋藏过一段时间又取走了,那谣言就不可能直到现在还以这种完全没有变化的形式流传到我们耳里。你会注意到:流传的全是探宝人的故事,而不是得宝人的故事。要是那海盗取走了他的宝贝,那故事早就结束了。我觉得似乎出了什么事故,比如指明藏宝地点的记录丢失了,使他无法取走宝藏了。而这事故在他的部下里也有人知道(否则他们就不会知道藏宝这回事)。他们企图重新找到宝藏,却因为没有指示资料,白白地费了力气,于是现在这种普遍的谣言就传了出来,散布开来。你听说过大西洋沿岸有重大宝藏出土的事吗?”

    “从来没有。”

    “但是众所周知,羔羊基德是积累了无穷财富的。因此我认为,财宝理所当然仍旧埋在地里;也因此,在我告诉你我觉得有了希望(几乎是肯定无疑的),说是那张来路如此离奇的羊皮纸记录了宝藏的地点时,你就不会太吃惊了。”

    “可你是怎么观察出来的呢?”

    “我提高了温度,把那羊皮纸往火边靠近,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出现。我觉得纸上那层脏污可能跟失败有关,便在纸上小心洒上温水,进行了清洗。洗干净之后我把羊皮纸放进一个白铁盘里,让画有骷髅头的一面朝下,再把盘子放到燃烧的木炭炉上。几分钟之后整个盘子都热了,我取下羊皮纸,在好几处发现了字迹,好像是排列成行的符号。我高兴得无法形容,再次把羊皮纸放到盘里,烤了一分钟,取下来时就是你现在看见的整个形象了。”

    说到这儿勒格兰已重新烤好羊皮纸,递给我看。下面的符号出现在骷髅头跟羔羊之间,红色,笔迹粗笨。

    “但是,”我把那羊皮纸还给他,说,“即使有戈尔孔达的全部珍宝在等待我破译这份密码文件,我仍然跟原来一样无所适从。我肯定是得不到那宝藏了。”

    “可是,”勒格兰说,“解读这东西也不像你匆匆看到符号时所想象的那么困难。谁也可以猜到,这些符号构成的是一套密码文件,就是说,表达了一种意思。但是,从我们知道的有关羔羊基德的情况看来,我不相信他有能力设计出特别繁难的密码文件。我立即认定这是较为简单的一种,只是对于水手简单的头脑而言,好像没有解读码就绝对无法破译东西了。”

    “你真破译出来了吗?”

    “很快就破译出来了。繁难一万倍的密码文件我也破译过。我的环境和心灵的某种倾向使我对这类东西极感兴趣。人类的智慧是否能编制出正确运用人类智慧也无法破译的密码呢?这是值得怀疑的。事实上只要创建的是可以认识的连续文字,我对揣摩出它们的意义所遇到的困难是几乎不当回事的。

    “就目前这密码而言——实际上就一切秘密书写而言——第一个问题是文件的语言。到目前为止的解决原则,特别是解决简单密码的原则,所依靠的都是该语言的语法特点,和随之而变化的规则。一般说来,破译者必须依靠或然率指导,根据他懂得的每一种语言进行试验,找准语言,此外再无其他办法。但是,我们眼前这份密码文件上的签名却排除了一切困难。Kid一词只有在英语里才能读出双关的含意。要是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我还得从西班牙语或法语入手,因为西班牙大陆的海盗使用这种语言书写秘密符号是极其自然的。可有了上述情况,我就把这份密码文件的语言假定为英语了。

    “你注意到了,这份密码文件里的单词没有分写。要是分写了,工作也会容易一些。我就可以从短词的校勘或分析开始。如果有一个词只有一个字母(那是很容易出现的),比如a或I,我就可以认为有了解决的把握。但是,它没有分写。我的第一步工作就只好是确定出现率最高和最低的符号。我数了数所有的符号,列出了这样的一个表:

    符号8有34个。

    符号;有26个。

    符号4有19个。

    符号·有15个。

    符号)有16个。

    符号*有13个。

    符号5有12个。

    符号6有11个。

    符号(有9个。

    符号·有8个。

    符号I有7个。

    符号0有6个。

    符号9和2各有5个。

    符号:和3各有4个。

    符号?有3个。

    符号·有2个。

    符号.、]和—各有1个。

    “在英语里出现率最高的字母是e,随后依次是:aoiduycfglmwbkpqxz,而e则非常突出,无论一个句子多长,其中e不占突出地位的不多。

    “于是,我们从开始就有了一个并非单纯依靠猜测的基础。很清楚,这个统计是可以普遍使用的。但在目前的密码文件里我们需要借助于这份统计的地方却不多,因为它突出的字母是8,我们就可以把8定为自然字母表里的e,从它入手。为了证实这一假定,我们可以观察8是否常常成双出现,因为在英语里字母e成双的时候很多。比如在以下的字里:‘meet’,‘fleet’,‘speed’,‘seen’,‘been’,‘agree’,等等。这种重复在我们这密码文件里出现了五次之多,虽然文件很短。

    “那么,我们就把8假定为e吧。在英语词汇里t,把4看作h,把8看作e。现在e得到可靠的确认,我们前进了一大步。

    “确认了一个字,我们也就确定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说,能确认好几个别的字的开头和结尾了。让我们看一看倒数第二个;48的组合——在离密码文件结尾处不远的地方。我们知道紧接而来的那个‘;’是一个字的开头。在随着那the字而来的六个字母里我们已经认识了五个。让我们把这些符号按已知其代表的字母记下,不认识的符号留作空白:

    teeth

    “在这儿我们可以立即排除t开始的词的一部分,因为拿字母表上所有的字母都试过,没有一个适合那空白。我们看出,没有可以由th形成它的一部分的字。这样,我们就可以缩减为以下的字了:

    tee

    “然后,如果需要,再照样拿一个个字母去试,我们找到了tree,认为那是唯一可能的读法。这样,我们又认出了另一个字母r,符号是(,tree两个字连到了一起。

    “从这个字再往下一点,我们再次看见了组合;48,我们又有了以下的排列:

    tree;4(··34the

    或者换为我们已经认识的自然字母,就成了这样:

    tree the

    “现在,如果我们把不认识的符号留下空白,或是换作省略号,就成了这样:

    tree the

    “这时through自己立即显露了出来。这个发现给了我们三个新字母:o、u和g,分别用·、·和3表示。

    “现在再仔细观察密码文件,找出我们已经知道的符号组合。我们在离开头不远处发现了以下的排列:

    83(88,也就是egree

    “很显然,这就是degree一词的后半截。这又给了我们一个字母d,符号是·。

    “与degree一词相隔四个字母我们看见了以下的组合:

    ;46(;88*

    “把已经知道的符号译出来,再用省略号代替不认识的符号,我们读到这样的字:

    tee...

    “这个排列立即让我们想起了‘teen’。这又给我们提供了两个新字母i和n,符号是6和*。

    “现在回到密码文件的开头,我们发现了这样的组合:

    53···

    “照前面的办法翻译,我们得到了:

    good

    “它为我们肯定了它前面应该是A,那么,开头的两个字就是‘A good’了。

    “现在,为了避免混乱,已经是以表格形式排列出已经发现的解读码的时候了。是这样:

    5表示a

    ·表示d

    8表示e

    3表示g

    4表示h

    6表示i

    *表示n

    ·表示o

    (表示r

    ;表示t

    ?表示u

    “这样我们就把最重要的字母破解出了十个之多。下面的详细解决过程不用赘述,我已经说得够多了,可以让你相信这样的密码文件很容易破译,也让你知道了推理发展的一些奥秘。但是,你必须相信,目前这文件是密码文件里最简单的。现在只剩下把破译出的羊皮纸文件全文给你看了。这就是:

    “‘A good glass in tel in t ty one degrees and teen minutes nort and by nort side s from t eye of tree t fifty feet out.(一副好镜子在主教馆驿魔鬼座位二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北主干第七枝东边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从树至弹着点直线延伸五十英尺。)’”

    “但是,”我说,“这篇哑谜文似乎仍然跟以前一样难以理解。从‘魔鬼座位’、‘骷髅头’和‘主教馆驿’这类黑话里能读出什么含意来呢?”

    “我承认,”勒格兰回答,“如果随意看去,问题还有几分严峻。我的第一个努力就是按照密码专家的意图把句子作自然分割。”

    “你的意思是打上标点符号?”

    “差不多是那类东西。”

    “那你是怎么打的呢?”

    “我考虑过。我认为写文件的人把字连写是故意的,为的是增加破译的难度。一个不太精明的编码人在追求这一目标时,几乎肯定会做得过分。编码时在需要加上停顿符号或标点的地方,极有可能故意把符号挤得更紧。只要观察目前这手稿,你会很容易发现有五处挤得特别紧。我按照这一想法,这样作了划分:

    “‘一副好镜子在主教馆驿魔鬼座位/二十一度十三分/东北北/主干第七枝东边/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从树至弹着点直线延伸五十英尺。’”

    “即使像这样分割了,”我说,“我还是两眼一抹黑。”

    “我也是好几天两眼一抹黑,”勒格兰回答,“那几天我就在莎利文岛附近使劲地打听,打听曾经叫过‘主教公馆’的房子——我当然得改掉‘馆驿’这个老词。我没有打听到什么,正打算扩大调查范围更系统地进行调查,有天早晨脑子里突然想起,这主教馆驿说不定跟一个古老的姓氏Bessop(贝索普)家有关。那个家族在没有人记得的时代曾有过一座古老的庄园,就在岛子以北大约四英里。于是我来到那个种植园,重新寻找当地年长的黑人访问。最后,有个年龄最大的妇女说,她听说过一个叫做‘贝索普碉堡’的地方,觉得自己可以带我去。但是那东西并不是碉堡,也不是公馆,而是一块很高的岩石。

    “我告诉她我会付给她一大笔辛苦费,她犹豫了一下,便同意带我去了。我们没费多大劲就找到了那地方。打发她离开之后我就开始搜查。那‘碉堡’是由一片不规则的悬崖和岩石构成的,其中有一块岩石非常特别,因为它很高,很孤立,很像人工开凿的。我匆匆爬到那2·石顶··,却感到非常茫然,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

    “我脑子正忙着思考,眼睛却落到东面岩石的一道窄壁上,那东西距离我所站立的岩顶大约一码远,往外伸出大约十八英寸,不宽于一英尺,正上方有一个石龛,形成一种结构,大体像我们祖先用的靠背椅。我毫不怀疑这就是那手稿所说的‘魔鬼座位’。现在我似乎已经充分掌握了这谜团的奥秘。

    “我知道,所谓的‘好镜子’只能指望远镜,因为在水手之间‘镜子’很少用来指别的东西。我马上明白过来,要在这里使用望远镜,还得有一个改变不了的固定观察点。我也毫不犹豫地相信‘二十一度十三分’和‘东北北’指的是望远镜的搜索方向。这些发现使我非常激动。我急忙回家取来了一副望远镜,回到了那块岩石上。

    “我下到伸出的窄壁上,发现除了在一个独特的位置,再也没有别的法子坐下。这一事实肯定了我原来的设想。我开始使用望远镜。所谓的‘二十一度十三分’只能指望远镜跟可见的地平线所构成的角度,因为水平的方向已为‘东北北’,指得十分明确。我立即用袖珍罗盘确定了东北北的方向。我只能靠估计大体确定了二十一度角。我谨慎地调整望远镜的高低,直到注意力被一棵大树的叶丛间的一个圆洞(或缝隙)所吸引。那树在远处,比周围的树高了许多。我在那圆洞正中看见了一个白点,起初看不清是什么,调整焦距再看,原来是一个人的头骨。

    “发现了这东西,我便非常乐观了,认为疑团已经破解,因为‘主干第七枝东边’只能指那头骨在树上的位置。而‘从骷髅头左眼开枪’也只有一个解释:是为了寻找埋藏的珍宝。我看出,那设计是从头骨左眼里垂下一枚子弹,然后从树干的最近点拉一根最短的线,或者叫直线,穿过‘弹着点’(即子弹的落点),再从那里延伸五十英尺,那就能指出一个确切的地点。我认为那里至少有可能埋藏着有价值的东西。”

    “这一切,”我说,“都非常清楚。虽然很巧妙却也简单明了。你离开主教馆驿之后又是怎么办的呢?”

    “我仔细确定了那树的方位后就往家走,但我一离开‘魔鬼座位’,那树上的圆洞就立即消失,以后无论我怎么转来转去,已是连瞥也瞥不到一眼了。在我看来,整场设计的巧妙之处就在于一个事实(因为反复的验证为我确认了它是个事实):上述的圆洞除了从那岩石上面伸出的窄壁所提供的视点之外,在一切可以到达的观察点都看不见。

    “那一次去‘主教馆驿’的冒险,我带了朱庇特随同。他肯定在那以前的几周里已经观察到了我那失魂落魄的样子,于是特别小心,不让我单独活动。但是第二天我一大早就起了身,设法摆脱了他,进山去找那树了。我略微费了点工夫便找到了。我回家时那随从便提出要揍我一顿。这次远行的其他细节,你已经跟我一样清楚了。”

    “我认为,”我说,“第一次作挖掘的努力时你是因为朱庇特的愚蠢而弄错了地点的——他让那金甲虫从骷髅头的右眼而不是左眼垂下来。”

    “正是,这个错误在‘弹着点’上造成了两英寸半的误差,就是说在最靠近玉兰树的木桩的定位上。如果那宝藏就在‘弹着点’下面,那误差影响不会大。但是那‘弹着点’跟树的最接近点只是决定一条方位线的两个点,无论那误差起初多么小,随着直线的延长也就自然扩大了。等到我们走了五十英尺,当然就会失去猎物的气味。要不是我有绝对的把握,认为那宝藏确实埋藏在附近某处地下的话,我们的力气就有可能白费了。”

    “我猜想羔羊基德关于那骷髅头的幻想(让一颗子弹从眼眶里垂下)是受到海盗旗启发的结果。依靠这种不祥的标志取回他的财宝无疑使他感到一种诗意的和谐。”

    “说不定如此,可我还是不禁要认为,常识跟这事的关系不亚于诗意的和谐。那东西既然很小,要能从‘魔鬼座位’看见,就非得是白色的不可。而除了人头骨,任何别的东西都是难以历经风雨的无穷侵蚀而依然皎白如新,甚至更白的。”

    “但是,你那些叽叽喳喳的话,你那拈着金甲虫打旋的动作又是古怪得多么过分!我简直就以为你已经发了疯呢。而且,你干吗坚持从眼眶里垂下的必须是金甲虫而不是子弹呢?”

    “坦率地讲,你对我的头脑的明显怀疑叫我多少有些不高兴了,我决心用自己的办法不出声地教训你一顿。我清清醒醒地装了一次疯。为了这个原因,我拈得金甲虫团团转;为了这个原因,我让金甲虫从树上垂下。后一个意思还是你们俩关于金甲虫重量的话启发出来的。”

    “好了,我明白了。现在只剩下一个让我仍然糊涂的问题了:我们对于坑里发现的尸体骨架该怎么解释?”

    “对这个问题我也不比你更清楚,似乎只有一个说得过去的解释。但是我这设想所暗示的残忍却太可怕,叫人难以相信。很显然,如果藏宝的人真是羔羊基德(对此我并不怀疑),他干活就必须有助手。但是,在那番劳动的最艰苦的部分完成之后,他很有可能觉得消灭掉参加的人更为保险,于是趁他的伙伴在坑里忙碌时就动了手。说不定两三镐头就解决了问题,也说不定得十来镐头,谁能说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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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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