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祭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谷神冥 本章:第七章 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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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沐天陉一屁股坐在路边。对面是春苑小区的入口,两边各站一名保安,褚梦瑶与苏希翰尚未住进的婚房就在里面。

    按照苏希翰所说,四月十六号褚梦瑶失踪那天,两人约好下班后一起来这里商量布置家具的事。因为买房子的时候考虑了褚梦瑶的工作地点,所以单位距离春苑很近,步行最多只需二十分钟。单位同事证明她准时五点下班离开,苏希翰五点四十到达,等了十分钟仍不见褚梦瑶便打电话,关机,以为是手机电量耗光,没放在心上。六点一刻给褚梦瑶单位打电话,才得知其早已离开,急忙告诉褚辛,之后不久便报警开始了搜寻。

    沐天陉刚刚延三条不同的路线,从褚梦瑶的单位到春苑各走了一遍。坐在地上本就不雅,加上自言自语,使得过路的行人都远远躲开了。

    五点到五点二十之间。春苑一开始就被彻底搜查,绑架不可能在小区里面。光天化日,一路上没有什么偏僻小道,也没有目击劫持的证人,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褚梦瑶是自愿跟绑匪走的,起码,一开始是自愿的。了解这一点就足够了。下一步,马家庄。

    一阵炸油条的香味飘来,沐天陉终于意识到自己从昨天中午开始就没有再吃东西。

    “褚梦瑶,24岁,身材偏瘦,165公分。夏小雨,被害时19岁,微胖,清秀,身高157,如果这张照片是被害之前不久拍摄的,那么她要比实际年龄显小得多,似乎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

    沐天陉将档案袋里的照片拿出来放在油腻的饭桌上,边喝豆腐脑吃油条,边对两人进行比较。嘀咕声引得周围就餐的人一阵侧目。

    “除了都是女人,面容姣好,两人在外形上似乎没有什么共同点。没有主体躯干,无法得知是否遭受过性侵犯。比较一下二者的残骸……”

    旁边有个吃完早餐的大婶儿好奇,刻意路过沐天陉想瞅瞅这小伙子到底看什么这么来劲。

    哇……哇……

    煎饼果子中油条的残渣、没来得及消化的葱片儿,伴随着带有浓重孜然味儿的糊辣汤一股脑儿被大婶儿呕在了地上,好在其第一反应不是太慢,沐天陉的饭桌躲过一劫。

    天行瞥了地上一眼,竟然发现一粒完整的花生米儿。“恶心”,说完便继续边看照片边喝起豆腐脑儿来。

    一个穿睡意出来的胖女人见了大婶的倾肚一泻,义无反顾地奉献出了自己已经咽下的半个肉夹馍,随后小摊点儿其余六七个正在吃早饭的可怜虫,像排队一样,一个接着一个呕吐,瞬间,浊气四溢……

    啪!沐天陉盯着手里夏小雨那张断臂的照片,突然一拍桌子,“我这个白痴。”丢下两块钱,临走看着满地狼藉很是无奈地皱眉道,“什么素质啊都是。”

    摊点儿老板刚刚还在忙活,见了眼前的一幕,以为众人集体食物中毒,吓得急忙打了120。

    沐天陉坐车向法医刘克森家赶去的时候,与呼啸而来的120打了个照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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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有位叫沐天陉的叔叔找你,说是你朋友……身高超过180,偏瘦,大骨架,面色蜡黄,头发零乱,留有胡须,挺酷的,像梁家辉……好,快点儿啊。嘿嘿,叔叔请进,不好意思,从小我爸就教育我,自己在家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

    “你做得很对。”沐天陉无奈地微笑,为什么二十岁左右的小姑娘都管自己叫叔叔?不由得摸了摸下巴上久未剃刮的胡须。

    “我叫刘雪……”

    不愧是法医的女儿,名字都带着一股寒意,流血。

    “其实我不太喜欢这个名字,太大众化了,”这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似乎比“欧里庇得斯”还要健谈,“我比较喜欢小时候的那个名字,刘雪霏,是不是比较好听?可是我爸非得给我改名,因为我两岁的时候得过血癌,还好发现的早,只是后来我爸觉得我那名字不吉利,于是把‘霏’字去掉了……”

    都被削去了左手大拇指,为什么?难道是……沐天陉只有将大脑转移到案子上。

    “……今天学校没课,在家照顾我爸。一会儿没注意,跑公园跟一帮老头下棋去了,马上就回来。您真不是警察?那我就放心了,我爸本来心脏就有问题,最近身体又不好,可不能再折腾了……”

    也许不是字母,那会是什么?

    “叔叔请喝茶。”

    “谢谢。”沐天陉的思维再次被打断。

    拜托不要再叫我叔叔了。

    “对了叔叔,您做什么工作?”

    “呃……我是从医的。”

    医治这个社会,也不算撒谎。

    “是吗?哪个专业?”刘雪不由奇怪,她还从来没有见过如此邋遢的医生。

    “很杂。”

    “太好了!我在仁州的医科大上学,快期末了,正为一些问题发愁呢……”

    在经历了近十分钟的折磨后,刘克森终于回家了。

    “爸,这位叔叔的医学知识真广,比您强多了。对了,还没问您在哪所医院呢……”

    “他是开私诊的,去你屋复习功课。”刘克森很机敏地给沐天陉圆谎,刘雪带着崇拜的眼神被赶进了卧室。

    “来,天陉,我们这里谈。”

    这是一间小客厅,或者说是刘克森的书房,除了一台电脑,便是满满两书架的藏书。

    “老婆今天加班,不然她准往外撵你,呵呵,幸亏我闺女不认识你。是褚梦瑶的案子吧?真是巧,刚才路上褚局给我打了电话。我正在考虑归队。”

    “刘队,身体不碍事吗?”

    “先不谈这个。说说案子。”

    沐天陉把褚梦瑶断臂的照片从档案袋中拿出,摆在刘克森面前。

    “褚局都跟您介绍过案情了?”

    “还没有。说好在局里详谈。”刘克森虽已年过半百,眼神却不错。用放大镜观察了好一会儿,问道:“你怎么看?”

    “五指分开,几乎全部伸直。断臂离开身体之前一定长时间固定在这个姿势,否则手指会呈现一定的弯曲,就算僵硬也不会伸的这么直,何况有明显的分岔。手的正反面都没有发现捆绑的痕迹,断臂下沿,这里,提取到胶带上的粘性物质。她的手臂被胶带固定过,掌心向上,右手五指间的四个岔口以及左手四指间的三个岔口一定被什么东西隔开了,其它几处不是很清晰,但中指和无名指之间,即使是在照片上,隔痕依然清晰可见,这是因为这两根手指比其它手指之间夹的更紧更难分离。隔开手指之后,可能掌心向上被重物平压,这样一来不但可以形成五指分开的姿势,手臂分离后所含的血量也会减少很多,便于携带,以及,插在这上面。”

    刘克森看了看那张断臂在广场铁栅上“招手”的照片,点头道:“说得好。继续。”

    “关键问题是,为什么要将手指岔开?为什么要切去左手的拇指?如果仅仅为了空血方便,没有必要这样做。我想,只有一种解释,它们不是在招手,而是表示一个数字,强调一个数字。”

    “九?”刘克森缓缓点头,“有道理。那么你认为这个九是什么意思?”

    “以目前掌握的资料,还不好说。无论从年月日的数字考虑都对不上号。也许是警告将有九个人被害?谁知道,不好说。”

    “能得出上述推论已经很了不起。”

    “您没有什么能告诉我的吗?”沐天陉暗暗观察刘克森的眼神。

    “没有进行实际检验,得出论断是不负责任的。还是去局里看看再说吧。”

    “对了,根据血验报告,褚梦瑶刚怀孕不久,可能连她自己都不知道。”沐天陉的直勾勾地盯着对方。

    “什么?这太惨了……”

    “刘队!我来不是听你做无用的感叹的!”沐天陉突然翻脸,将夏小雨案的资料照片丢在了刘克森眼前。

    “你怎么知道四二九案……罗从?”

    “刘队,您一直是我敬重的人。我记得自己干刑警第一年的冬天,3月2号,为了得到第一手资料,你不顾10多年的腿寒,独自一人将漂在河中央泡得虚肿的尸体托上岸,嘴唇冻得发紫,却双手沉稳地进行现场尸检。不是每个警察都能做到这一点的,从警三年我只佩服两个人,一个是师傅,一个就是您,我一直把你们看作自己的榜样,您配的上。可我实在不明白,就因为上面一个所谓的政治任务就把你做警察的原则抛的一干二净?”

    “好了,不要说了,事情没你想的那么简单。”刘克森很是郁闷地说,“你小子竟然连我也下套。不过,确实活该被骂。一年来几乎天天受到良心的谴责。干警察就是这样,容不得你犯一次错误,一次错误就足够你恨自己一辈子。你想知道什么,问吧。”

    “这是今天凌晨发现的褚梦瑶断臂,这是夏小雨的,几乎一模一样,而且时间一致……”

    “等等,我记得夏小雨的断臂是在四月二十九被发现的,比现在要晚好多天。”

    “阴历。”

    “哦,没错,都是三月十三。”

    “单凭手法和时间几乎可以断定是一人所为,可是除此之外,也有许多不同的地方。”

    “夏小雨的断臂被随意丢弃在武昌路,而这一次,却插在广场栏杆上。什么意思?”

    “我想是一种宣言,向我们或者说向四二九案的知情者宣布他又回来了。断臂意外地被两个大学生看到,如果它不是恰巧在凌晨两点四十分被发现……”

    “很可能要到五六点的时候被晨练的群众看到,那样想捂也捂不住了。妈的,他在嘲笑我们。”

    “没错。所以,如果他还是按一年以前的时间规律作案,褚梦瑶的双脚很可能在今天晚些时候被发现于某个公共场所。”

    “真是个疯子。”

    “现在的关键是褚梦瑶,她还活着……”

    “什么!”

    “你仔细看看这两张照片中断臂边缘的切口。”

    ……

    “老天爷……”

    “师傅跟我说你没看出活体截肢的时候我还纳闷儿,二三十年的老法医怎么会犯这种错误。早上吃饭的时候我越看越不对劲,但只看照片我也不敢肯定,所以专门赶过来请教。你一定还记得一年前夏小雨断臂的形状。”

    “记得,当然记得。皮下组织没有回卷,我可以肯定。而且最后被发现的头颅已经有明显的腐烂迹象,凶手是在杀死夏小雨后将尸体体冷藏,然后不断分尸。所以最先发现的双手要比头颅新鲜许多。”

    “这是让我最困惑的地方。第一种变化可以理解,想制造恐怖舆论,嘲笑警方的无能,可是由分尸转向活体截肢,为什么?一年前他肢解的手段就很高明,以至于您一眼就看出他至少接受过专业训练。这次改为活体截肢,是想显示自己的进步?”

    “去他妈的。”看似儒雅的刘克森在气急之后不断带出口头语,“管他想什么,现在最重要的是尽一切可能救人……”

    “是的,我想应该分三路,一是调查被辞退的外科手术医生、被学校开除的医学院校的学生,还有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尤其是这些人中单身居住的;二是调查一年多来用于外科手术的医疗器材、止血工具、利多卡因等麻醉药物的黑市交易情况;三,最重要的,应该派尽可能多的便衣设伏在县区各个公共场所,大型商场、旅游景区,总之是人多的地方。鉴于四二九案的作案特点,第三路人的分派异常重要,毕竟不能奢望在一天之内通过前两路人的侦查找出凶手。运气好的话,我们能救出失去双手和双脚的褚梦瑶,还有,她肚子里的孩子。”

    “可是……”

    “可是什么?”

    “刚才褚局跟我通话时强调要我保守四二九案的秘密。这就是说局里公开进行案情分析的时候将没有四二九案的资料,也就很难采取第三种行动。”

    “我操!为了一个公安局长的位子就眼睁睁等着自己的女儿被活活解剖?什么世道……”

    刘克森很害怕眼前这把神经刀犯病,忍不住示意他压低声音。

    沐天陉意识到隔壁还有个刘雪,终于把火压住了。

    “我来还有个目的,你有没有保留这张照片的底片?”

    刘克森看着沐天陉手中夏小雨头颅的照片,指着那个奇怪符号问道,“是为了这个?”

    “当然。”

    “没有底片,但我有比照片更清晰的。”说着刘克森站起身推门出去,沐天陉跟在后面。两人走进厨房,面积不小,抵得上一个客厅了。其中最显眼的莫过于那台超大号的双门立柜式冰箱。

    刘克森随手把厨房门关上,沐天陉已经猜到了,身上不由得起了鸡皮疙瘩。

    “我们家其它都能凑合,就这玩意儿不能不讲究。”说着刘克森打开冰箱的左门,抽出最下面的大号冷藏抽屉,虽然隔着层层保鲜膜,沐天陉还是认出来,在寒气逼人的冰柜中放着的,是夏小雨的那颗失去下巴的头颅。

    “我偷偷保留了它,一直在想这案子也许有重见天日的一天。”刘克森说着小心翼翼地把那颗人头捧了出来。

    虽然沐天陉经常看到些奇怪的东西,但还是被刘克森惊到了。

    “你不担心家人……”

    “我老婆是外科手术医生,首先声明她的嫌疑已经被我排除了,呵呵……”

    这听起来一点都不好笑。

    “我女儿主修的是血液学。那两个是她们的抽屉,我们各有各的空间,想不想看看她们都藏了些什么?”

    “还是算了。办正事儿吧。”

    谈话的时候刘克森已经剥去一层层的保鲜膜,一颗白里透红、微微发蓝的人头展现在沐天陉眼前。那颗头眼睛依旧微睁着,只是睫毛多了一层白霜,面部的皮肉已经有一点干瘪凹陷。沐天陉没有对其它部位多作观察的兴趣,接过人头后马上瞄向它的额面。刘克森随手拿了一个盘子放在餐桌上,沐天陉将头颅放在盘子里,两人坐下细细研究起来。

    在清了清粘在额头上的几缕略硬的发丝后,沐天陉掏出纸巾,轻轻拭擦那个疤痕周围的冰霜。

    “就简简单单两的个字母,无从查起。这种随意的刻画也许只有凶手本人知道是什么意思,可能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只是牵扯我们当时的精力……”

    沐天陉没有理睬刘克森的话,拿着那张照片与头颅进行比对,突然放下照片抱起人头倒转过来,探头下去和那微睁的死鱼眼睛对视,仿佛想亲吻夏小雨的额头。

    “妙!”沐天陉轻呼一声,嘴唇向上扯了一下,很难得的微笑。

    “解了?这两个字母什么意思?”

    “这不是字母,是一幅画。”

    “画?”

    “确切地说,是一个汉字。”

    “到底是字还是画?!”

    “我们的伟大祖先创造的汉字本身就是一幅幅美妙的图画。这是一个倒置反写的祭祀的‘祭’字。”

    “一点儿都不像。”

    “是甲骨文。”

    “甲骨文?”

    “我们把它摆正,瞧,左边这个貌似反写大写字母D的符号,在甲骨文中是‘肉’的意思。比起D来它弧度两边的尾巴要稍长一些,如果你真的把它想象成D,那么会发现它在甲骨文中的弧头是不固定方向的,而且有时出现在一个字的左边,有时则出现在右边。右边这个难看的X,较长一点的这条线通常向下落,而不是向上挑起,如果是向下落的话,代表的是一只‘手’。因此我们应该这样看。”说着又将头颅到转过来,天顶盖冲向自己的胸口,继续解释道,“甲骨文绝大部分是象形字和会意字,这显然是一个会意字,手里拿肉,在金文中是‘有’的意思,表示富有。但显然不符合我们想寻找的那个含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我突然发现自己很笨,赶紧拿出在这颗头处理之前拍摄的照片,你瞧,有什么不同?”

    “照片里的额头上有血迹,而这个是清理后的。”

    “血迹!没错,滴血的‘肉’表示鲜肉,是祭祀用品。手拿滴血的鲜肉在甲骨文中表示举行祭祀之礼。正规的写法应该是在‘手’和‘肉’之间加四个点,以示鲜血淋淋。凶手显然用真正的血迹代替了刻画,太妙了。”

    “不可思议。”

    “其实如今通用的‘祭’字仍然保留着这个特点,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的变化。”

    “你刚才说倒写是什么意思?”

    “不光倒写,而且是反写。换句话说,正确看这个字的方式,应该是将额头的皮剥下,从里向外看。”

    “为什么?”

    “因为这个字不是给我们看的,而是给祭祀的对象看的。古人相信鬼魂总是漂浮在活人或祭祀品的天顶盖上方,祭祀的时候当然要以他们的视角来写字。”

    虽然知道沐天陉是个怪胎,刘克森还是很惊讶,不到两分钟,这家伙解决了困惑他整整一年的问题。甲骨文?疯子才会对这玩意儿感兴趣。

    “祭祀什么呢?”沐天陉盯着那颗头的眼睛,仿佛在问夏小雨。“祭祀一般分三种,祭神、供祖还有追悼亡魂。那么你究竟是用来干什么的……”沐天陉下意识地轻轻拍打夏小雨的天顶盖,好像一个男人在温柔地抚摸自己的爱人。

    “还用吗?”

    “哦,不用了。”

    “不用你瞎拍什么,”刘克森说着护宝贝一样将头颅端过去,重新包上保鲜膜,放进了冰箱的冷藏抽屉。“将来还要作证据用的,时间不长,应该不会有损害。不早了,我得赶紧去局里,你下一步怎么打算?”

    “去精神病院见夏源。”

    “对了,刘队。”两人分手的时候沐天陉突然问道,“你家没停过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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