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长着一双猪眼、穿着一件不太干净的白色法衣的胖子,正在教堂大门口台阶的顶部跳上跳下。这就是文森特神甫,那些可怜的被强迫劳动的工人们的牧师。
范伦斯堡的西班牙语说得很差劲,只能勉强发号施令;而那位牧师的英语表达能力也好不了多少。
“快来呀,少校。”神甫说完就冲回到教堂里面,范伦斯堡和美国客人跳下汽车,跟着他跑上台阶。
那件沾着尘土的长袍扫过走道,掠过祭坛,到了法衣室里。这是一个小小的房间,里面的主要家具是一只粗工制作的衣柜,用螺钉固定在墙上,用于储存法衣。神甫以一个戏剧性的动作拉开柜门,大叫一声:“天呐!”
几个人凑近察看。那个工人依然与文森特神甫发现他时一模一样,神甫没有试图放开他。他的双腕被用胶带紧紧地缚住了,双踝也同样,由于一条宽宽的胶带封着他的嘴,他只能发出一些唧唧咕咕的抗议声。看到范伦斯堡时,他的眼睛马上流露出恐惧。
南非人俯身向前,一把扯去了封口的胶带纸。
“他来这里干什么?”
从那个工人嘴里发出了一阵咿咿呀呀的恐惧的解释,牧师听后耸耸肩。
“他说他不知道。他说他昨天晚上睡着了,醒来时却发现在这里。他感到头晕,什么也记不起来了。”
那人浑身赤裸,只穿着一条短裤。南非人抓住那个工人的手臂把他拉了起来。
“告诉他,最好让他回忆一下。”他朝着牧师喊道。牧师做了翻译。
“少校,”麦克布莱德轻轻地说,“我们一步一步地来。他叫什么名字?”
牧师听明白了这句英语。
“他叫拉蒙。”
“拉蒙什么?姓什么?”
牧师耸耸肩。他有一千多个祈祷者;他能记住他们每一个人吗?
“他住哪一间小屋?”美国人问道。
又是一阵快速的当地西班牙语交谈。麦克布莱德能够看懂一点书面的西班牙语,但圣马丁人讲的土话他就听不懂了。
“离这里有三百米远。”牧师说。
“我们去看看吧?”麦克布莱德提议说。他取出一把瑞士军刀,割去拉蒙手脚上的胶带。这位吓得半死的工人引领少校和美国人穿过广场,走过大路,进入他住的那条小巷。他朝自己的门一指,然后退缩到后面去了。
范伦斯堡走了进去,后面跟着麦克布莱德。他们没找到什么特别的东西,除了那位美国人在床底下发现的一件小物品。那是一块压缩过的棉布。他闻了闻,又把它递给了少校,后者也去闻了一下。
“氯仿,”麦克布莱德说,“他是在睡眠中被麻翻的。很可能什么也没感觉到。醒来时发现手脚被缚,关进了一只衣柜里。他没说谎,只是摸不着头脑,吓坏了。”
“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不是说过,每个工人在经过大门去干活时要检查身份识别牌吗?”
“是的。怎么啦?”
“拉蒙没有佩带身份牌,它也不在这里。我认为你们在某个地方有了一位冒名顶替者。”
这话说到了点子上。范伦斯堡大步走回到停在广场里的越野车旁,摘下挂在仪表板上的对讲机。
“这是紧急呼叫。”他告诉无线电操作员。在对方应答之后,他下达了命令,“拉响‘囚犯逃跑’警笛,关闭宅院大门,禁止任何人进入,除了我以外。然后使用公用频道通知庄园里的每一个卫兵,不管是当班的还是下班的,到主大门向我报到。”
几秒钟之后,拖着长声的凄厉警报声响彻了整个半岛。田地里、谷仓里、工棚里、果园里、厨房里和猪圈里全都听到了。人人都放下手头上的工作,抬头去眺望主大门的方向。在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之后,从宅院地下室里传来了无线电操作员的广播声。
“所有卫兵去主大门集合。重复一遍,所有卫兵去主大门集合。赶快。”
白天有六十名卫兵在值班,其余的在营房里休息。在远处田野里的卫兵骑上摩托车赶了过来,距主大门半公里的营房里的卫兵跑步赶了过来。他们全都响应了应急命令。
范伦斯堡把他的越野车驶回到了大门里面,站到汽车的发动机罩上面等着他们,手里提着一只电子扩音器。
“我们这里并没有逃犯,”当卫兵们聚集到了他面前时,他开始说,“恰恰相反,我们有了一个入侵者。现在,他装扮成一名工人。同样的衣服,同样的凉鞋,同样的草帽。他甚至还偷了一块身份牌。白班卫兵们,把全体工人集合后带回来,一个不许漏下。夜班卫兵们,去搜查每一座谷仓、牛棚、猪圈和车间,然后封上门窗站上岗哨。用通讯器与你们各自的小组长保持联络。各位组长与我保持联络。现在出发,看到任何穿着囚服逃跑的人,可以开枪射击。现在走!快去!”
上百号人以一个扇形朝农场散开。他们要搜查整个半岛的中部区域,从分隔机场与农场的铁丝网,一直到那座宅院的大墙。这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即使对于一百个人也太大了。搜查一遍要花上好几个钟头的时间。
范伦斯堡已经忘了麦克布莱德要离开这里,他把美国人丢在一边,忙着应付这里的紧急情况。麦克布莱德坐在那里沉思着。
教堂的大门旁边有一张告示。上面写着:“Obsequias por nuestro hermano Pedro hernandez.Once de la ma? ana.”
他的西班牙语水平不怎么样,但这位中情局特工还是能读懂这段文字的意思:“我们的兄弟彼得罗·赫尔南德茨的葬礼。上午十一点钟。”
难道复仇者没有看到这个告示?还是他猜不透这段文字的意思?通常在星期天之前,牧师是不会去他那间法衣室的。但今天情况不同,十一点钟之前,牧师肯定会打开法衣室里的柜子,看到那个囚犯。
为什么不把他丢在其他地方?为什么不用胶带把他固定在他自己的床上,这样在日落之前没人能发现他,甚至那之后也发现不了?
他发现少校在与机场的技工通话。
“直升机出了什么问题?去他妈的尾翼转子。直升机马上提供空中支援。让它快点起飞!”
他关去通讯器,听完麦克布莱德的疑惑,瞪着双眼厉声说:“你的同胞显然犯了一个错误,就这么回事。一个代价昂贵的错误。他会因此而丢命的。”
一小时过去了。即使没有野战望远镜,麦克布莱德也能看到第一批身穿白布衣物的工人正被赶回通往村子的那道双扇大门的门口。在一排排工人旁边,穿制服的卫兵在朝他们大声吆喝。这时候是中午,烈日当空,晒得人们头皮发麻。
大门前面熙熙攘攘的人群越聚越多。无线电通讯器里的噼噼啪啪通话声一直没有中断,农场里一个区域接着一个区域被清理完毕,建筑物一栋接着一栋被搜查完毕,宣布查清,封上门窗后在每一栋都派上了驻守的卫兵。
一点半时,开始清点工号。范伦斯堡坚持让五名检查员回到他们在桌子后面的位子上去,挨个检查每一列的两百名工人。
工人们通常在上午和晚上的凉爽时间里劳动,现在他们在活活受着烈日的烘烤。两名工人晕倒了,由他们的朋友帮着抬到阴凉处去。身份牌挨个都检查了一遍,每个牌上的号码都与早上出工时的记录对了一遍看是否符合。当最后一个白色衣衫的身影踉踉跄跄地走回村里去休息、纳凉和洗澡时,检查组长点了点头。
“少了一个。”他叫道。范伦斯堡走到桌子边,从他背后看着记录。
“53108号。”
“姓名?”
“拉蒙·古蒂雷斯。”
“释放警犬。”
范伦斯堡大步走向麦克布莱德。
“现在,所有技术人员、劳工们都应该已在室内了,被关在里面由卫兵驻守着。警犬不会去触犯我的卫兵们,你知道,它们能认出制服。这就剩下了在外面游荡的一个人。一个陌生人,穿着白棉布长裤和宽松衬衣,散发着异味。这如同为那些牧羊犬敲响了午饭的钟声。爬到树上?跳进池塘?它们还是能够找到他的。然后它们将会围住他狂吠,直至训犬员到来。我给这个雇佣兵半个小时的时间,顶多半小时,他要么爬到一棵树上投降,要么死掉。”
他在搜寻的那个人此刻正在农场中央,在一排排高过他头顶的玉米地里轻快地跑动。他根据太阳和山峰判断着他的奔跑方向。
从上午早些时候起,他花了两个小时持续慢跑,从分配给他劳动的那块田地到那座宅院的防护墙墙基,这段距离倒不是问题,对于一个习惯马拉松赛跑的人来说算不了什么,但他得小心避开其他工作小队和卫兵。那时他仍在躲避。
现在他来到了穿越玉米地的一条土路,卧伏下来,朝外边窥视。在土路的一头,两名卫兵骑着一辆摩托车朝着主大门方向疾驶而去。他等待着他们转过一个弯道,然后越过土路钻进一个桃园里消失了。他从高处已经充分研究了这个农庄的布局,并计划好了一条路线,能从宅院大墙边一直通到他要去的地方,用不着穿越齐膝高的庄稼。
上午他带出来的物品,要么放在他那只所谓的饭盒袋里,要么藏在他穿在运动短裤里的紧身三角裤里面,现在差不多已经用完了。那只潜水手表现在戴回到他的手腕上,皮带系在腰上,刀子插在背后,不容易被发觉,但需要时很快就能拔出来使用。那些绷带、粘胶和其余物品放在穿在皮带上的一只扁型小包里。
他又察看了一下周围的山峰,把他的前进方向调整了几度,接着停下来歪着头去倾听,前方有哗哗的流水声。他来到了溪流边,后退十五米,脱光了全身衣物,只剩下皮带、刀子和紧身内裤。
在庄稼地对面,在沉闷的令人麻木的炎热下,他听到朝着他奔跑过来的第一群狗的吠叫声。海边正好有微风吹过来,再过几分钟海风将把他的气味带到猎狗的鼻子里。
他要干的事必须动作极快但极仔细。他忙了一小阵直到满意了,才踮着脚尖走向溪流,滑入凉爽的溪水之中,开始让水流带他前进,倾斜着穿过农场朝着机场和悬崖的方向漂去。
尽管相信那些牧羊犬决不会来犯,但在驾车缓慢地从大门驶往农场的路上,范伦斯堡还是摇上了所有的车窗。
训犬员与范伦斯堡一起在越野车里,坐在旁边的旅客座上。副训犬员驾着一辆卡车跟在后面,后面的车厢用铁条封了起来。他们听出了猎狗叫声的变化,从低沉的喉音到激动的吠叫。
“它们已经发现了什么。”训犬员喊道。
范伦斯堡露出了微笑。
“哪里,在哪里?”
“在那边。”
麦克布莱德蜷缩在后座里,高兴地看到车窗都关上了。他不喜欢恶狗,而且对他来说,十二条也太多了。
那些狗是发现了什么东西,没错,但它们的汪汪声更多地是来自痛苦而不是激动。在转过桃园的一条弯道后,范伦斯堡看到了那群猎犬。它们在土路周围,绕着一团带血的衣物打转。
“把它们弄到卡车上去。”范伦斯堡喊道。训犬员跳下汽车,关上车门,吹着口哨向他的狗群传达命令。狗们仍在狂吠,但没有抗议,顺从地爬上那辆狗车的后车厢,并被锁在了里面。这时候范伦斯堡和麦克布莱德才下了车。
“那么,这就是它们抓住他的地方喽。”范伦斯堡说。
训犬员仍然对狗群的表现感到迷惑,他一把抓起那件沾有血污的棉布衬衣,拿到鼻子上去闻,然后猛地把头转向了一边。
“该死的混蛋,”他尖叫道,“辣椒粉,细磨绿辣椒粉,能沾在衣服上。怪不得那些可怜的猎犬在尖叫。那不是激动,它们是痛苦。”
“它们的嗅觉什么时候可以恢复?”
“嗯,今天不行了,老板,明天都不一定。”
他们找到了一条棉布长裤,也被撒上了辣椒粉,还有一顶草帽,甚至还有一只帆布抽带包。但是没有尸体,没有骸骨,没有其他,只有衬衣上的血污。
“他在这里干了什么?”范伦斯堡询问训犬员。
“他割破了自己,这个混蛋。他用一把折叠刀割破了自己的肌肤,然后把血洒到那件衬衣上。他知道那会使警犬疯狂,当它们在巡逻时,人血总是能驱使它们疯狂。所以它们会闻到血腥,咬碎织物并吸入辣椒粉。我们的猎犬没法用了,可能明天才能恢复。”
范伦斯堡数了数衣物的件数。
“他已经脱光了衣服,”他说。“现在我们要找的是一个赤身裸体的人。”
“也许不是。”麦克布莱德说。
南非人按军队编制给他的部队配发军服。他们都穿同样的制服,清一色的半统牛皮作战靴,卡其长裤的裤脚塞进靴子里。每人还有一条配有铜扣子的宽皮带。
他们上身都穿着“豹斑”色彩的淡色非洲丛林迷彩服,衣袖到手臂中部,袖口外翻并烫平。
衬衣上有一道或两道倒V字型的肩章,表示是一名下士或中士。而四名低级军官的衬衣肩章上,则装饰着布星。
麦克布莱德发现,小径附近树枝上挂着一块肩章,是从一件衬衣上拉扯下来的,显然那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搏斗。
“我认为我们找的这个人根本没有赤身裸体,”麦克布莱德说,“我认为他现在穿着一件迷彩衬衣,少了一块肩章,还穿着卡其长裤和作战靴。毋庸赘说,还有像你那样的一顶丛林帽,少校。”
范伦斯堡的脸涨成了猪肝色,但证据胜于雄辩。沙砾上面有两道痕迹,明显是一双鞋后跟被拖曳着穿过草地留下的。拖痕的尽头是那条溪水。
“一具尸体扔进了那里,”少校咕哝着说,“现在它应该已经被冲出了悬崖。”
而且我们全都知道你是如何钟爱你的那些鲨鱼,麦克布莱德想道,但他没说出来。
范伦斯堡窘迫极了。在方圆六千英亩的这个农庄里的某处,在可以获取武器和摩托车的某个地点,有一个用宽边丛林帽遮掩着脸的职业雇佣兵,一如他所假设的,要来炸飞他的雇主的脑袋。他用南非荷兰语骂了几声,肯定不是什么优雅的话。然后他抓起了无线电通讯器。
“向宅院里加派二十名卫兵。除了他们和我以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那里。他们要全副武装,在那座楼房四周的地面上立即散开。现在,马上派人!”
他们驾车返回,穿过田野,奔赴最远处的那座有大墙的宅院。
这时候是下午四点差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