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们说一说第一起事件吧。
没错,第一次纯属偶然,我原本也没有想要下狠手的。我只是想冷静冷静,吹吹夜风(话说回来,还真够冷的),碰巧在那边闲逛。结果呢,身边过去一辆巴士,尾气吹了我一脸。
原本是想出来冷静一下,反而弄得我头疼得不得了。
我正要破口大骂,却发现前面有个女人,正一个人在路上走。就是那时候,我的身体突然发生了异变。一股冲动涌上心头,它要我去攻击那个女人,我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感情!
我决定捉住那个女人,是我身体里流淌的血液,要我这么做的。不过呢,也许是听到我的脚步声,那个女人立即回头看了一眼。我只好装成一个普通的路人,举起手来跟她打招呼。没想到,那女人居然大喊大叫地逃开了。
没错,我原本不想要她的命,只是想捉住她而已!
看她大呼小叫的样子,我心中一股无明业火,直冲到脑袋瓜子。这一带就算住户不多,但是,毕竟多少也有那么几家人,要是他们问起,出了什么事情,我也不好解释。于是,我就迅速地追上那个女人,捂住她的嘴说:“畜生!……吵什么,闭嘴!……”
结果,那家伙居然张开嘴,在我的手腕上咬了一口(你看看,你看看这只手腕。牙齿印子到现在都还没有褪呢)。我勃然大怒,把她推倒在地,为了让她不再出声,我就用身边的棒子,给她后脑勺上来了那么一下子。她一下子就瘫在那儿了。
我也慌了神,上去摸了一下,已经没有脉搏了。
这下可槽了,事发突然,其实我当时也吓得不轻。
当时我正好看到了公民会馆,于是,不得已就把那女人,给拖到那房子后面去了。
周围一片漆黑,我还没有带手电筒,真是要命。要是月亮时不时露个脸,那还好些,否则,就只好把她往储藏室后面的竹林里一扔,随后脚底抹油了。
我看到储藏室的门开了一条缝。原本我是想把它给关上的,于是,就打开门朝里面看了看,里面落满了灰,还有一股子怪味儿。里面非常黑暗,垃圾杂物从地上,一直堆放到天花板之处。里面也只够勉强挤进一个人去的。
我溜进去一看,房间深处崩了一个缺口,我伸手拽了拽,弄出了能容纳一个人的洞穴。我把那女人塞了进去,又在外面盖上了布。
就是那时候。我想到了一件事儿。
我从她的手提包里的一个簿薄的手袋里,找到一个记事本,撕下一张纸来,写上了“犹大之子”这几个字。真是个绝妙的想法。
再过几天,这里应该就会散发出尸臭了,不过,我觉得:尸体放在这间储藏室里,应该不会很快被人发现。在此期间,我要想出一个更完备的计划。
而实际上,尸体过了几个星期,才被人找了出来,这真是出乎我的预料。看着电视转播里搜索队的那帮笨蛋,居然先去沼地和树林,偏偏就不先来这间储藏室,让我大失所望。也罢,这就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嘛。
失手一次也就够了,我不会重蹈覆辙的。
在那之后,我耐心地等待着警察松懈下来,开始寻找第二只猎物。
你想知道“犹大之子”是什么意思?
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因为过去有个“犹大”,那么,现在就来个“犹大之子”……怎么样,简单明了吧?
还有就是,那天是星期一,这也只是偶然。这是我第一次下手之后,才突然意识到的。
往后,索性就照着这个规律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