荧白的液体闪着亮光。第四十七页!是谁?
“老天!”铁栅窗口出现一双眼睛,另一个人的眼睛。
让-巴蒂斯特感觉到那双眼睛的灼热,和之前细小杂淡的褐色眼睛不同。
“尚多内,闭嘴,真是的!别再胡扯什么第几页了。你那儿藏着书吗?”那双眼睛电光似的扫射着牢房,“还有,别再把你的脏手藏在裤子里了,小卵蛋!”
牢里又爆发一阵戏谑的哄笑。“小卵蛋,小卵蛋!小卵蛋!小卵蛋……”禽兽的声音远远传来。
让-巴蒂斯特距禽兽最多二十英尺。禽兽正在楼下的室内休闲区。
在这个四周围着铁网铺着木质地板的长方形区域里,获准来这里消磨时间的死刑犯能做的其实不多。只能投投篮或者散步一英里,以让-巴蒂斯特的估计,这大约需要走上七十圈。也只有他愿意这么做。他跑步——这也是让-巴蒂斯特在他每周一小时的娱乐时段里常做的——的时候,毫不在意其他狱友从铁栅里偷窥他,他们的眼神有如炽烈的阳光,透过放大镜集聚成光点向他扑来。像以往一样,他们咆哮着粗鲁的言语。这段娱乐时间是牢犯能够彼此见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交谈的唯一^机会,让-巴蒂斯特毫不在乎他们待他不友善或者拿他开玩笑。
他对禽兽了如指掌。这人虽算不得模范牢犯,却有许多让-巴蒂斯特无法拥有的特别待遇,包括每日娱乐时间,当然,还有收音机。让-巴蒂斯特第一次强烈意识到禽兽的存在,是在两名警卫押送他到娱乐区的时候。他那病态的能量传送到了楼上让-巴蒂斯特的牢房。
让-巴蒂斯特从铁栅窗口往外探望、第一次看见禽兽,便意识到也许有一天他用得着这人。
“看,不是吹的!”禽兽朝他大叫,然后扯掉衬衫,露出布满黑色文身的结实胸膛和臂膀。他趴在水泥地上做俯卧撑。让-巴蒂斯特的脸离开了铁栅窗口,但禽兽的一切都逃不过他的目光。他皮肤光滑,淡棕色细毛从肌肉浮凸的胸膛往腹部蔓延而后消失在鼠蹊部。他十分俊美,下巴强劲,一口白牙,鼻梁挺直,栗棕色眼珠冷到极点,头发短得紧贴头皮。尽管他拥有可以轻易殴打凌虐女人的体格,但看起来绝不像会诱拐少女、将她们折磨至死然后奸尸的人。在某些案例中,他甚至回到先前草率掩埋她们的坟地,将尸体挖出来,再度加以凌虐,直到尸体腐臭得连他都无法忍受为止。
大伙叫他“禽兽”不是因为他的外貌,而是因为他像禽兽那样挖腐尸。还有传言说他吃过受害者的肉。奸尸、吃人肉和恋童癖是最受普通死刑犯唾弃的几种变态罪行。也许他们犯下了强暴、勒毙、砍杀、分尸、将受害者拘禁在地下室等罪行(这只是少数几种罢了),但侵犯儿童或死尸,以及吃人肉这种行为实在太可鄙,这让禽兽所在牢房区的好几个牢犯恨不得亲手宰了他。
让-巴蒂斯特没花时间去研究该如何敲碎禽兽的骨头或扭断他的喉管——也只有那些无法在十英尺以内接近禽兽的人会有这类无聊幻想。狱方将牢犯彼此隔离的做法可以理解。一个人被判死刑后,再杀起人来会毫无顾虑。尽管在让-巴蒂斯特的观念里,他从来不必顾虑什么,无所失,无所得,生命原本是一场空。关于天生残疾着的描述总是煽情又刻板,至于让-巴蒂斯特,则可以追溯到他记忆的最早期。
哪一段呢?
他坐在磁性的金属马桶座上回想。那时他三岁。他记得母亲不耐烦地催促他进浴室洗澡。他可以从浴室窗口看见塞纳河,无可避免地他幼小的心灵便将河水和洗澡联系在一起。他记得母亲用香皂抹遍他瘦弱的身体,命令他站直,然后用父亲那把纯银手动剃须刀将他脸上、手臂、颈背、双腿、双脚等部位的细软毛发逐一刮除。
手指关节尤其麻烦。有时她会忽然因刮伤他的手指——偶尔还刮伤好几根——冲他大叫,好像她的笨拙全该怪他。后来尚多内夫人的颤抖痼疾和酒后怒气使得她再也无法为自己丑陋的儿子刮毛,因为她差点削去他的左乳头。父亲紧急找来家庭医生雷诺先生,小男孩则哀号着让医生一针针缝合他血迹斑斑、以一丝肌肉勉强挂在绒毛浓密的胸部上的那只苍白乳头。
酗酒的母亲不停哭泣,绞扭着双手,他却不肯乖乖坐稳。一个家仆忙着擦拭他身上的血,他的父亲则坐在一旁抽法国雪茄,抱怨这个天生披着猴子皮毛的儿子是个累赘。
即使他——天生一身猴子皮毛的小怪胎——就住在家族豪宅的地下室,尚多内先生仍然能够毫不在意地和雷诺先生谈笑,甚至发牢骚,因为他是唯一接触过让-巴蒂斯特的医生。让-巴蒂斯特没有医疗记录,甚至没有出生证明。雷诺先生只在紧急情况下才会来照顾他,至于一般疾病或伤害,例如耳痛、发烧、烫伤、扭伤膝盖或手腕等大部分孩子会因此被送去就医的情形,并不包括在内。如今雷诺先生老了,他绝不敢透露关于让-巴蒂斯特的任何事,就算媒体有意以重金收买这位恶名昭彰的前病患的秘密,他的嘴巴也仍然得闭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