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迪亚心想再多点亮光就好了,那她就可以看清塞德曼医生此时的脸色。这种渴望与即将发生的暴力无关。这是好奇心在作祟,就像要慢下来看车祸一样。想像一下,这个人的孩子被人夺走了。一年半来,他对她的命运茫然不知,度过了无数个辗转难眠的夜晚,会有多少恐惧浮现在他黑暗的潜意识深渊里。
现在她看到他了。
不想看到他脸上的表情才不正常。
时间一秒秒地过去。她要的就是这个。她要加剧紧张气氛,使之不能自控,要软化他,以便进行最后一击。
莉迪亚掏出西格-绍尔手枪,握在手里放在身边。从灌木丛后向外望去,她估计自己和塞德曼医生之间相距30英尺,也许是40英尺。她把变音器和手机放回嘴边,对着它低声说着。低声说或者大声叫没什么区别,变音器会使二者听起来如出一辙。
“打开钱袋。”
从她的位置俯看下去,他恍恍惚惚地挪动着。按照她的要求做了——没有任何问题。这次是她打开了手电筒。先是照着他的脸,接着向下照着袋子。
钱。她能看到一沓沓的钱。她朝自己点点头。进行得很顺利。
“好的,”她说。“把钱放在地上。顺着小路慢慢向前走。塔拉在等你。”
她看着塞德曼医生放下袋子,眯起眼睛看着他认为的女儿在等他的地方。他的一举一动非常机械,不过这次他的视力可能受到了手电光的影响。这反而使事情更好办了。
莉迪亚想在近处开枪,让两颗呼啸而出的子弹直奔他脑袋以防他穿了防弹衣。她的枪法很好。也许从这儿就能打中他的脑袋。但她想万无一失。不能出差错,没有逃跑的机会。
塞德曼朝她挪过来。离她有20英尺远,15英尺远。当他离她只有10英尺时,莉迪亚举起手枪对准了他。
雷切尔知道,如果马克上了地铁,在不为人知的情况下跟踪他几乎是不可能的。
雷切尔匆匆奔向楼梯井。到了那里,向下一看,黑咕隆咚的。糟了,马克不见了。她四下里打量了一下。有一个向下通向A次地铁的电梯的标志。右面有一扇紧闭的铁门。除此以外,一无所有。
他肯定上了向下通往地铁的电梯。
现在怎么办?
她听到一阵脚步声从身后传来。雷切尔迅速用右手抹去脸上的油彩,希望使自己在人前起码能露出半边脸。用左手把夜视镜藏在身后。
两个男人一溜小跑下了台阶。一个看到了她,笑了笑。她又抹了把脸,回笑了一下。接着两个人跑下台阶,转向电梯间。
雷切尔的大脑急速运转着,考虑着下一步该怎么办。这两个男人可以作为挡箭牌。她尾随在他们身后,溜下去,钻进同一部电梯,和他们一起下电梯,甚至也许和他们搭上话。那样谁还会怀疑她?希望马克的地铁还没有出发。如果已经出发……唉,想别的也没用了。
雷切尔正准备跟上两个男人,这时有个东西使她停住了。那扇铁门,就是她先前看到的右面那扇。它是关着的。门上贴着标志:仅限于周末和主要节日开放。
但是透过灌木丛,雷切尔看到了手电筒的光束。
她止住脚步。试图透过篱笆看清楚,但只能看到那束明亮的光芒。树丛太茂密了。她听到左面传来一声电梯的咣当声。门慢慢地开了,那两个男人进去了。这时拿出掌上定位仪察看全球定位系统已经来不及了。而且,电梯和手电筒的光束二者位置太近,很难将二者区分出来。
曾向她微笑过的那个男人用手顶住一侧,让电梯门开着。她感到进退两难。
手电筒的光束熄灭了。
“你过来吗?”那个男人问。
她等着手电筒束重新亮起,但没有。她摇摇头。“不了,谢谢。”
雷切尔火速奔回上面的台阶,努力想找到个黑暗的地方。夜视镜只有在暗处才能发挥作用。虽然它内部有一个强光照射传感系统,使它免受亮光的损害,不过雷切尔还是发现人造光越少越好。街道位置相当不错,站在这儿可以俯瞰整个公园。不过街上的光亮还是多了点。
她转移到那座内部是电梯的石头房子旁边。左面有一个地方——如果她紧靠着墙的话——可以提供足够的黑暗。好极了。虽然浓密的树丛和灌木遮挡了视野,但也只能这样了。
本来她的夜视镜分量不重,不过感觉还是笨重得很。她后悔没有买一架双筒式的,就是举起来凑到脸上的那种。大多数夜视镜都有这种式样的,但是这种类型的没有。它不能举起来凑到眼睛上,你得像面具一样把它套到头上。不过优点是显而易见的:既然像面具一样套在头上,两只手就腾出来了。
当她把夜视镜放到头上时,手电筒的光束又亮了起来。雷切尔试图跟着它,看看它是从哪里发出来的。她觉得这次仿佛来自另外一个地方。就在右侧,比上次更近了。
这时,她还没来得及确定它的位置,光束就灭了。
她的眼睛锁定在她认为光束发出的地方。黑漆漆的一片。她眼睛一边盯着那里,一边调整着夜视镜。夜视镜不是变戏法,其实它们在黑暗中看不到任何东西。夜视光学器件是通过把微光、甚至是极少量的微光加以强化来起作用的。但是这个地方一丁点儿光亮也没有。以前这是个问题。不过现在,多数牌子的夜视镜都配备了红外线照明器。红外线照明器能发出人眼看不见的红外光。
但夜视镜却可以看见。
雷切尔摁下照明器的开关。夜色亮起来了,笼罩在一片绿光之中。她不是通过镜筒看的,而是通过一个磷光体屏幕,这种屏幕不同于人们看到的电视机屏幕。目镜把图像放大了——你看到的是图像,而不是实际地点——图像是绿色的,因为比起其他的磷光色彩,人眼能够把绿色区分出更多的色度。雷切尔目不转睛地盯着。
有个物体进入了视野。
虽然那个物体模糊不清,但是在雷切尔眼里,它像个小女人。那个女人似乎躲在一丛灌木背后。她把什么东西举到嘴边。也许是部手机。对这些夜视镜而言,全方位的视角基本是不存在的,尽管它们号称可以提供37度角。她只好把脑袋转向右边,在那里,放下塞满200万美元行李袋的止是马克。
马克动身朝那个女人走过去。他步子很小,也许是因为摸黑在鹅卵石路上行走的缘故。
雷切尔的脑袋从那个女人身上移开,转向马克,又转向女人。马克正在不断靠近,越来越近了那个女人还是龟缩在灌木丛中。马克是不可能看到她的。雷切尔皱着眉头,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时,那个女人挥起胳膊。
尽管很难看清楚—— 中间有树丛枝杈挡着——但那个女人似乎正把手指对准马克。他们靠得不远了。雷切尔猛地调整屏幕对准她的脸。这时她才意识到那个女人举起的并非是手指。那个影像比手要大得多。
是一枝枪。那个女人正举着一枝枪瞄准马克的脑袋。
一个阴影闪过雷切尔的视野。她惊得向后一倒,张开嘴准备大声发出一声警告,这时一只棒球手套一样的大手捂住了她的嘴巴,把所有的声音都闷在里面。
蒂克纳和里甘在新泽西收费路会合。蒂克纳开车,里甘坐在他旁边,捋着自己的脸。
蒂克纳摇晃着脑袋。“真不敢相信你还留着那颗黑痣?”
“你不喜欢它吗?”
“你以为你是安里奎·伊格莱希亚斯吗?”
“谁呀?”
“一点没错。”
“黑痣难道有什么不好的吗?”
“就好比身上穿着一件t恤衫,嘴里却说‘我在1998年经历了中年危机。’”
里甘想了想。“嘿,精辟。顺便提一下你一直戴的那些太阳镜。我怀疑这是不是联邦调查局的问题。”
蒂克纳咧着嘴笑着。“这能帮我钓到小妞。”
“嗯,那些太阳镜和你那叫人害怕的手枪。”里甘在坐位上挪了挪身体。“劳埃德?”
“嗯,嗯。”
“我不敢保证能搞到。”
他们不再谈论眼镜或者脸上的东西。
“我们并没有掌握所有的细节,”蒂克纳说。
“但我们不是接近了吗?”
“噢,倒也是。”
“那我们就彻底查清,怎么样?”
蒂克纳点点头。“首先,如果埃德加用的那个实验室没有搞错,说明孩子还活着。”
“那真是怪事。”
“确实是。不过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谁最有可能把个被绑架的孩子养起来?”
“她父亲,”里甘说。
“是谁的枪支从犯罪现场神秘消失?”
“她父亲的。”
蒂克纳用他的食指和拇指做成枪的形状,对准里注,扣动扳机。“对了。”
“那整个这段时间孩子会在哪里?”里甘问。
“被窝藏起来了。”
“噢,这家伙干的。”
“不,你琢磨一下。我们一直在盯着塞德曼。监视着他的一举—动。他对此一清二楚。那么窝藏孩子的最佳人选会是谁?”
里甘明白了他的思路。“我们并不知道的某个女友。”
“不仅如此,一个曾经在联邦调查局干过的女友。一个了解我们如何工作、如何选择赎金的秘密交货地点、如何窝藏孩子的女友。这个人知道塞德曼的妹妹斯泰西,并能够得到她的帮助。”
里让琢磨着他的话,“那好,就算这些我统统相信。他们是犯罪凶手,是他们得到200万美元和孩子。那么他们为什么要等上18个月?是需要更多的钱吗?”
“为了避嫌,他们得等着。也许是等着还清他妻子的房产债务,也许私奔还需要200万美元,这我就不清楚了。”
里甘皱着眉头。“那个问题我们还得想法查清楚。”
“什么问题?”
“如果塞德曼是幕后凶手,那他怎么会差点被杀死?他的伤势可不是蒙蔽世人的故意自残。他人事不醒。医护人员刚开始赶到那里时,他们都肯定地说他没救了。哎,我们都说他死了近十天时间。”
蒂克纳点点头。“这是个问题。”
“另外,他到底现在要到哪里去?我是说跨过华盛顿大桥。难道你认为他现在是携带200万美元潜逃吗?”
“有可能。”
“如果是你潜逃,你会用快易通系统交费吗?”
“不会,不过他可能不知道这样容易被跟踪。”
“哼,谁不知道这样容易被跟踪。账单通过邮件发到你手里,上面记载着什么时间通过哪个收费站。即使他那个木头脑袋忘了这一点,你们的那个叫雷切尔什么的联邦特工总不会忘吧。”
“雷切尔·米尔斯。”蒂克纳慢慢点着头。“说到点子上了。”
“谢射。”
“那我们能得出什么结论?”
“我们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还是一无所知。”
蒂克纳微笑着。“又干上老本行真好。”
手机响了。蒂克纳拿起来。原来是奥马利。“你在哪里?”奥马利问。
“离华盛顿大桥一英里远,”蒂克纳说。
“快点。”
“为什么?出了什么事?”
“纽约警察局刚才发现了塞德曼的汽车,”奥马利说。“停在福特·特赖恩公园——离大桥有一英里,也许一英里半。”
“知道了,”蒂克纳说。“我们五分钟之内赶到。”
赫什一度认为事情进展得有点太顺利了。
他监视着塞德曼医生离开汽车。他等着,没有其他人出来,就从古堡瞭望塔上下来了。
正在此时,他看到了那个女人。
他愣在那里,看着她径直朝地铁电梯走下去。旁边有两个家伙。倒没有什么可疑之处,不过当那个女人一个人飞奔回来时,情况可就不一样了。
自那一刻起,他就密切注视着她。当她躲进黑地里时,赫什开始悄悄向她扑过去。
赫什知道自己的外貌令人恐惧。他也知道自己脑子里不少电路不是那么正常。不过他不是很在意。有人会说赫什是个十足的恶魔。他一生中曾杀过16个人,其中14个是被慢慢折磨死的。他还手下留情放过了6个,不过他们是生不如死。
人们推测,像赫什这样的人不知道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事。他们对别人的痛苦无动于衷。其实不是那样。受害者的痛苦对他来说也并非毫不知晓。他知道痛苦是什么滋味。他也懂得爱情。他爱莉迪亚。他爱她的方式对多数人来说永远也揣摩不透。为了她,他会把别人弄死,他会献出自己的生命。当然,很多人也会说为了爱人自己也会那么做——不过有多少人愿意亲身体会一下呢?
黑地里的那个女人把双筒镜套到头上,是夜视镜。赫什在新闻里见过。战士们就戴着它们。并不是说有这玩意就表明她是警察。只要肯出钱,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买到大部分军用武器之类的玩意。赫什监视着她。要么是警察,要么不是,如果用夜视镜,这个女人将是莉迪亚谋杀行为的目击者。
因此他不得不让她永远保持沉默。
他缓缓地迫近。他想听听她是否在跟他人说话,她是否有某种无线电装置与其他人保持联系。但是那个女人一声不吭。好。也许她确实是孤身一人。
当那个女人身体绷直,就要发出一声轻微而短促的尖叫时,赫什离她有两码远。他知道到了该让她闭嘴的时候了。
赫什冲了过去,他硕大的块头竟有如此矫健的身手。他猛地伸出一只手,盖住她的脸,捂紧她的嘴。他的大手包住她的鼻子还绰绰有余。这样她就断气了。他用另一只空手握住她的后脑勺。两只手拢到了一起。
这时,赫什用两只手死死抓住那个女人的脑袋,向上用力一提,她的双脚就离开了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