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其实是一种极为奇怪的生物。许多人作梦都在想, 第二天世界末日了该多好!全世界的人都变成了丧尸该多好!自己坐船坐飞机,突然失事了,被独自丢在了荒岛上该多好!
每个人,其实多多少少都在最烦最累最难过的时候,抱有这样的想法。
所以最近的灾难片和野外求生片大热门。事实是在灾难面前,生活确实简单了很多。你不用再挖空心思公司里的人竞争,不用考虑晚上是补眠还是练瑜珈好,甚至没有太多的选择。
因为末日和荒岛,令你只剩下了唯一的选择。那就是不惜任何手段生存下去。你不用再为了办个手续来回折腾,只有你一人在自然中,你要和鬃狗搏斗,寻找食物、淡水。
唯一的目标便是:不要死。
如果没死掉,你就是成功的!
你瞧,人生多简单。抛弃了社会动物的习性,人类也可以更加单纯。
但假如真的把一个人放到野外让他一个人生存,不一会儿他就会要这要那,要卫生纸要上网。这是人类的本性。人类用数十万年时间进化出与自然保持孤立的天性,不过和自然抗争是祖先的事,可不是你。但是求生的天性依然在你体内流淌。
生存是唯一的目的!
这是天性!
这就是为什麼我们都喜欢荒野求生的故事。这是人性的核心。我们都有求生本能,我们都有希望彼此存活的基本欲望。
在文明社会生活的人类很容易忘记这一点,尽管办公室的同事经常互相恶作剧,但是如果大楼倒塌,不管是谁被压在瓦砾之下,你或对方都会奋不顾身将被埋者拉出瓦砾。
人类花了几百年时间才学会共同抗争大自然,虽然目前的现状看起来还好,但是一旦大海啸或是地震来袭,人类依然免不了受自然摆布的下场。在这种时候,人们放下不同的意见,携起手来共同抵抗灾难。因为在人类内心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抗争世人和自然因素的斗争。
所以看著电视里的主角用人类还是猿猴时的求生本能在野外求生,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深深希望他能活下去,这就是为什麼人们喜欢看人与自然抗争的原因。
因为那是本能。
所以尽管一个人失忆了,他的习惯,他的本能,那融入了脊髓的生存技巧和性格,仍然会保存在每个细胞里,一如我般,从前是什麼人,完全不记得。但是我却丝毫也没有因为失忆而慌张过。我的大脑仍就如同机器般敏锐,处理问题的方法依然有条不紊,不慌不忙。
我曾试著分析以前的我,到底经历过什麼。可这需要时间,是一个很漫长的过程,而能够顺藤摸瓜的线索也不多。所以现在我最主要的经历,还是放在了怎麼找到妞妞上。
才刚被时悦颖捡回来一天而已,但不知何时起,自己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家。作为家里唯一的男性,必要的重量,还是必须要扛在肩膀上的。
因为我是男人。
如果时悦颖真的是自己的妻子,那麼找回妞妞这个外甥女,就是必要的事。
因为我这个男人,必须为了自己的妻子解决烦恼。这是作为丈夫,最基本的责任。
所以说人类,还真是奇怪的生物。一旦接受了某一样设定,就会认真的融入进去,再没有别的想法。
我听说完时悦颖的讲述后,将视线从时女士的脸上移开,沉默片刻后。突然开口问:“悦颖,你当时就不觉得奇怪吗?”
“奇怪,什麼奇怪?”时悦颖眨了眨大眼睛,诧异的问。
“如果妞妞一直看著那个泡著婴儿尸体的酒罐发呆,那麼,究竟是谁在洞穴里叫你呢?”我一字一句的缓缓道。
“啊,对,对啊!”女孩总算反应了过来。她一想到这里就觉得通体发冷,鸡皮疙瘩不停的往外冒。是啊,如果不是妞妞主动回答自己,那麼在洞穴的惨叫声,又是谁的呢?
“既然购物街上的画之所以诡异,是因为周雨捡到的那张照片。不过现在又有新的线索了,就是你提到的位於别墅区下的人造洞穴。”我思索了片刻:“现在等狗狗排泄,还要几个小时。要不我先去探一探!”
“现在下不去了!”时悦颖摇了摇头:“事后我也去找过,但是那个入口已经塌陷,什麼踪迹都没了。”
“这个问题不大!”我的视线绕了别墅转了一圈:“能住在这种地方,应该挺有钱的吧。雇一辆怪手,跟管理单位商量一下。顺著入口出现的位置挖掘,应该很快就能找到没有塌陷的入口。”
说这番话的时候,我有意的看向了时女士。妞妞的母亲默然的点点头。
“我去找人安排。”她掏出手机打了几个电话。
“时女士。不对,按照江陵市的称呼,作为时悦颖的丈夫,我应该叫您一声大姨子。”我一把抓住她正要塞回衣袋中的手机,轻声道:“妞妞是你的女儿,对吧,大姨子。可是你似乎一直有事情瞒著我们。”
话音落地,时悦颖立刻惊讶地转头望向姐姐:“老姐,小奇奇说的是真的吗?”
“我,我没有!”时女士顿时摇头,脸色有些慌张。
“如果没有的话,那这怎麼解释?”我将手机的通话纪录调出来,反手露出萤幕给时悦颖看:“通话纪录上显示,你刚才根本就没有打电话。看来大姨子你完全没有找挖掘队的打算。”
“姐姐,这是怎麼回事!”时悦颖疑惑地说:“你不想救妞妞了?”
“想,我怎麼可能不想。”时女士打了个哆嗦,她说了这句话后,就不愿意开口了我又查了查她的通话纪录,眼神顿时沉了下去:“就在十分钟前,有一个陌生的,没有显示来电显示的号码跟你通过话。我想,跟大姨子你现在的态度,或许有某些关联吧!是和妞妞有关吗?”
时女士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时悦颖感觉非常惊讶,自己的姐姐究竟有多爱女儿,她清楚得很。但是姐姐现在的行为却非常反常,这到底是为什麼。女孩正想开口,我立刻用眼神示意。时悦颖顿时江快要脱口而出的话硬生生吞了回去。
我的眼神无比锋利,彷佛一把锐利的刀,几乎把时女士活生生的切成两半。但时女士不愿开口,用力的咬住下唇我突然闪过一丝明悟,笑起来:“大姨子,既然你不愿意开口。那麼就让我这个做妹夫的小小猜测一下。那个无法显示号码的电话,或许不只提到了妞妞,也提到了我吧?”
时女士的脸颤动了一下。
果然,我猜对了。
时悦颖完全不知道该怎麼做了,她惊慌失措的一把抓住我的手。我的话令她心惊肉跳,她死命地将我的臂膀抱住,害怕一放手,我就会消失。
“电话的内容,我也稍微猜测一下。大概是妞妞他或者她会帮你找到。而代价就是需要你配合,准备对我做些什麼。”我伸手揉了揉时悦颖的小脑袋,让她放心,我不会一声不响的就离开。
时女士仍旧没说话。
“电话的对方,要求你对我保密,绝对不能泄密。否则妞妞的安全就不法保证,对吧?”我再次问。
时女士的脸色再次阴郁了下去。
看来自己又猜对了。
我的笑容更甚,微微叹了口气,嘴角满是苦涩:“这我就觉得奇怪了,一个失忆的人被同一个人两度捡回去的可能有多少?背后没人安排的话,那才叫奇怪咧。还有妞妞失踪,周雨不会莫名其妙的捡到一张诡异的照片,你们家别墅下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突然出现一个诡异的洞穴。说不定这一切都是背后有人操纵,而操纵这一切的人,肯定和我的失忆有关。”
时悦颖身体一颤,她什麼都没说,但是害怕再次失去我的深情在脸上表现的淋漓尽致而时女士,嘴唇都发白了,显然内心十分纠结难受。
我用手敲了敲椅子上的钢管,空洞的声音立刻传遍花园:“大姨子,你可以什麼都不说。但现在的发展,或许已经超出操纵者的意料。恐怕就算是那些人,也无法救出妞妞了!”
“怎,怎麼可能!”时女士大惊失色。
“这是很明显的。如果不是超出意料之外,神秘电话的主人不会打电话给你。留著当杀手鐧多好,毕竟我还没有开始追寻遗忘的记忆,甚至乖乖的待在这里。虽然自己不清楚从前的我是谁,到底做过什麼。但恐怕,我的经历不会简单到哪里去。”我轻声分析道:“我这种人乖乖的,那些人应该巴不得才对。绝对不会打电话给你打草惊蛇。因为他们应该清楚,哪怕我失忆了,也能藉著那通电话分析出他们的意图。”
“但是他们却铤而走险,警告你,和你做交易。那就表示,他们对妞妞的事,已经没辙了。”
听完这番推理,时女士顿时腿一软,一屁股坐倒在地上。脸上的绝望弥漫,周围的空气顿时悲凉起来,让人看得於心不忍!
时悦颖不忍心姐姐受罪,走上前握住了她的手,轻声安慰道:“姐姐,不要和那些人与虎谋皮。小奇奇回来了,就像三年前一样,他一定有办法救出妞妞的。”
“唉,或许只能如此了。”时女士下了决心,准备将那通电话的内容说出来可还没开口,就被我拦住了:“不用将内容告诉我。既然他们敢打电话,那麼就有可能是故意想让我知道。这通电话的内容里,肯定有误导我的讯息。不听,我的判断会更准确。”
不错,如果自己的失忆背后,真的有人在背地里操纵。那麼就有些意味深长了,是那些人故意将诡异的小镇照片丢给周雨,让她发疯,最后利用她来使妞妞消失的吗?可是她们对付妞妞这只有六岁的小孩,不乾脆的绑架,而是如此费尽功夫。究竟有什麼目的。真的只是单纯用她来要胁时女士,让她配合?以图从我身上得到某种利益?
可越想,越是觉得有些地方不太对劲!
还没想清楚,本来趴在花园角落的流浪狗突然站了起来,显然是想排泄了。这笔我估计的时间早了三个小时。
难道是那张诡异照片的缘故?
我们三人惊讶地看到流浪狗撅起屁股,对著狗屋的方向用力放了几个响屁。然后肚子开始咕隆咕隆响个不停。
流浪狗的模样很难受,它用力夹住尾巴,但是臀部却一抽一抽的,不停地颤抖著。我拉著时女士和时悦颖,往后退了退,退得远远的。只听“噗”的一声,大量的狗屎从流浪狗屁股里喷了出来。黑褐色的液体像是油漆,带著惊人的恶臭,喷得狗屋和一小部分墙面到处都是“狗窝看来是要拆开扔掉了,墙壁也要清洗。”时悦颖被臭得捏住了鼻子:“好臭,好臭。”
说完还不忘横了我一眼:“比我早晨捡你回来时,还要臭。”
我没理她,专注地看著那些粪便,努力分辨照片在哪里。稀疏犹如液体的狗屎味有些令我皱眉。那恶臭味,不像是粪便的味道,而是更像尸臭。
怪了,我怎麼会知道尸臭是什麼味道,而且还能准确的辨识出来。从前的我,究竟是什麼人?
视线搜索著,很快我就找到了照片的位置。那张诡异的照片就贴在狗窝的顶端,黏糊糊的狗屎充当了黏合剂。就算刚被拉出来,照片也只是呈现著泛黄的画面以及透露著岁月的年轮。稀拉拉的便便在照片的表面滑了下去,没有留下任何的肮脏。
这张照片果然无法摧毁,就算被流浪狗的胃液消化,拉出来的时候仍旧是完好无损的。光这种无损的属性,就够令我惊奇不已。
世间上还真有这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照片在花园的灯光下,反射著冰冷刺骨的光泽。我找来一根软管,接上水龙头后,用强大的水压将照片冲下来。将照片大体清洗过一遍后,我将刚排泄完的流浪狗牵走。又如法炮制的在照片上涂抹一层香喷喷的肉酱,再将另一只流浪狗牵过去,将它的鼻子按在照片上。
本来就存了实验的心思,所以餵这里流浪狗时,肉乾给得很少,只够它垫个底。这只白色流浪狗显然已经饿了很久,我给的肉乾哪里够吃。它汪汪的叫了两声后,鼻子一抽,终於受不了肉酱的诱惑,几口就将照片撕碎,吞进了肚子里。
稍后,依然将两只流浪狗分开,我坐在花园中央的椅子上,默默地观察著它们俩的动静。时悦颖和时女士都没有离开,而是找了椅子坐在我身旁,有些不解的看著我的举动。不过,她俩怕打搅我,聪明的都没有开口询问。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只吃掉照片的狗狗没有任何反应,趴在地上熟睡。反而是第一只吃过照片的流浪狗局促不安的站了起来。它再次夹紧屁股和尾巴,将臀部高高耸起,抽蓄不已。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几声惊人的响屁过后,大量的粪便又再次喷了出来。我大为奇怪,这狗明明已经饿了几天,虽然刚刚稍微吃了些东西,但刚才就拉了那麼多了。现在居然还有如此多的粪便,简直无视质量守恒定律嘛!
还是稀饭般的便便,仍旧散发著有如尸臭的味道。我拿来水管将便便冲乾净后,整个人浑身一顿。
时悦颖和时女士甚至难以置信的捂住了嘴巴。
只见一堆被水稀释,流得到处都是的粪便中,那张老旧的照片露了出来。我愣愣的看著这张照片,许久都没有说话。
太神奇了,完全像是魔术。如果不是自己亲力亲为的做实验,简直会认为有人动了手脚。虽然早就有所猜测,可是真的亲眼看到明明是第二只流浪狗将照片撕碎吞下去,结果拉出照片的,却是第一只吃进照片的狗狗。
这张照片诡异得让我浑身恶寒。
我们三人对视一眼,时女士有些不知所措。而我则走上前,准备将照片拿起来。时悦颖顿时吓了一大跳,死命的拽住我的手,惊叫道:“小奇奇,你想干什麼,不要命了?”
“没关系。”我拍了拍她的小脑袋:“实验成功了。你看,第二只流浪狗吃下照片后,不是一点事也没有吗?这张诡异的照片,看来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那就是会黏上第一个接触到它的生物,只要那个生物不死,对其后接触它的生物无效。所以,就算我把它拿起来,也不会有危险。”
“可是,可是……”时悦颖虽然听懂了我的解释,可仍旧没放手的打算。
时女士忍不住了,担心妞妞的情绪终究占了上风。她一把从地上将照片捡起来,凑到眼前观察。我立刻凑了上去,时悦颖也好奇的伸出脑袋,从我的头侧张望。
一直以来都远远地观察,所以看得并不真切,细看之下,这张照片已经有好些年代了,本以为画面泛黄,其实照片本身就是棕褐色,而且还有许多小的光斑。照片中的小镇景象,远没有周雨画出来的那麼清晰明了。只能看到小镇的具体格局,甚至谈不上层次感。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这张照片,至少有一百二十年的历史了。”
时女士诧异的问:“这都看得出来,上边明明没有标明日期。”
她将正反两面都瞧了瞧,果然没有写著日期。我淡淡道:“一张照片的古老程度,专业人士只需要用眼睛就能判断,甚至能从照片的著色和冲印水准里,找到使用的镜头或者相机资讯。”
“你分辨得出来?”时女士又问。
“很不巧,虽然本人失忆了,但是或许还真是个专业人士。”我摸了摸鼻翼,完全没有不好意思的自我得意了一下:“从照片的著色看,应该采用的事蔡司公司一八六六年发明的钡冕光学玻璃制造的镜头,这种镜头,产生了最早期的正光摄影,而也只有这种镜头,照片才会呈现出漂亮的棕褐色。它的发明,让摄影镜头的设计制造,得到了迅速发展。”
“从这里分析起来就简单了。一八八八年美国乔治·伊士曼和他的伊士曼柯达公司生产出了新型感光材料,一种柔软、可卷绕的‘胶卷’。这是感光材料的一个飞跃。同年,柯达公司发明了世界上第一台安装底片的盒式照相机。”我手指弹了弹照片的表面:“喏,这张照片应该就是那种盒式相机照出来的。照相机的制造时间,不超过一八九八年。因为一八九八年后,这种相机就是因为新型便携相机的冲击,被淘汰了。所以这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应该在一八九0年到一八九八年的这八年之间。”
时悦颖和时女士听了我的解释,佩服不已。
“小奇奇,你还是那麼博学。不愧是我的男人。”时悦颖满眼都是小星星。
时女士开口道:“就算知道照片的年纪,可为什麼它有那麼大的魔力,为什麼照著它画出来的壁画,会把妞妞吞下去。我的妞妞,究竟在哪里。你能从这张照片上看出来吗?”
“虽然看不出来,但是我可以稍微猜测一下。”我微微一沉吟,这才道:“照片真实反映的是,按下快门的一瞬间。我们与其揣测妞妞为什麼会被照片吞噬,还不如研究一下,照片中的古镇,究竟在哪儿。说不定照片中的古镇中,我们能找到妞妞的下落”
“你的意思是,照片穿越了时空,就像小叮当的任意门般,从江陵市购物街的空间将妞妞传送到了照片中古镇的空间去了?”时悦颖眨著眼睛,冰雪聪明的她完全明白了我的意思。
“这怎麼可能!”时女士顿时嗤之以鼻:“怎麼可能有这种荒唐的事!”
“妞妞的失踪,你是亲眼看见的。大姨子,你觉得还有其他的解释吗?”我反问。
虽然如此荒谬的结论也令自己震惊,但是我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反而是时悦颖,或许是因为我说出的答案,她也完全没怀疑的相信了。她对我的信任,再次提高了我对她的好感度。
时女士的舌头打了结,仍旧摇著头,一脸难以置信的模样。但她的心底深处,显然是有些相信我的推理了。
“可是小奇奇,光凭一张照片,就能找到古镇的位置吗?”时悦颖有些焦急:“毕竟同样模样的川西古镇,实在太多了。妞妞已经失踪了十多个小时。下午在壁画中,她在棺材铺里明显有危险。再不找出她的下落的话,我怕……”
说到这,她和时女士同时打了个冷颤。
我没回答,再次打量起照片。又过了许久才说道:“其实古镇的位置,或许不难找到。照片既然是一百二十年前照的,摄影师有八、九成是个西方人。因为直到上个世纪早期,整个国内也没有几部柯达相机,就算有,分布也多在上海、香港和澳门等租界内。盒式相机虽然说是便携式的,但由於大量使用了木质材料,其实非常不好携带。”
我指著照片,继续道:“但是照片里的古迹明显式川西风格,这就有个疑问。一百多年前,川西火车根本就不通,秦岭附近更是因为军阀割据,陆路无法通过。那麼就只能走水路了。”
“而水路,是当时进入川西平原唯一的一条通道。经由上海坐船走长江水路约十多天到达重庆,再从重庆转陆路到成都。一路颠簸艰辛,很少有人能带著木质的盒式照相机到达。特别是在一八九0和一八九八这八年间,四川乱成一团。”我低头想了一会儿:“不过,倒也有一个荷兰人成功了。”
“荷兰人?他很有名吗?”时悦颖问。
“不算有名,就算是广义历史上都很难找到他的名字。”我回答。
“那你是怎麼知道他的存在的?”女孩好奇起来。
“我也不知道。”我指了指自己的脑袋:“似乎自己失忆得很不彻底,一切关於自己的记忆都消失了,完全想不起来。但知识方面的东西,我却清楚得很。只要需要某一方面的资讯,那些知识就会自动浮到表层。”
“你的失忆症还真是方便。”时悦颖不知想到了什麼,突然变得郁闷。
“好了,先别追究我的失忆问题了。这事我自己抽空弄明白,自己外甥女的安危问题优先。”我声音顿了顿,心潮起伏。心里更是冷哼不已,自己的失忆极有可能是人为的。
无论让我失忆的是谁,究竟有什麼目的。我都会千百倍的报复回去。真以为我是坏掉的茄子,能任意拿捏吗?
“那个荷兰人叫做安德森·乔伊,他从小就立志当博物学家。但他真正让人记住的是他的摄影作品。这家伙一生中拍摄了三万张照片,纪录了中国、非洲、印度、拉丁美洲等地许多落后的民俗习惯和肮脏的生活环境。而且,一八九五年后,安德森·乔伊正好进入川西平原。这张照片,很有可能就是这家伙的作品。”
“川西平原那麼大,就算知道了照片的作者,难道还能知道确切的古镇位置吗?”时女士焦急的问。
“当然能。安德森·乔伊总共只在川西待了十多天。在十多天中他到过离成都最远的地方,就是一个叫做案骸的古迹。”
语音未落,就听到时女士猛地惊慌失措的将古镇名字重复了一遍:“案骸?你确定那个古镇的名字叫案骸?”
光看她的表情和尖锐的声音,我就知道,自己找到了。妞妞的失踪,果然和自己没有太大的关联。或许真正的问题,还是出在时女士一家身上。时女士知道案骸这个古镇,难道那张诡异照片,真的是瞄准了她和妞妞?
怪了,一个是普普通通的熟女人妻,一个是六岁的可爱小萝莉。
那张照片究竟有什麼秘密,将它抛出来害妞妞的背后主使者究竟是谁?和陷害我的人,真的是同一夥的吗?
不由得,我陷入了沉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