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瑟夫·范德尔 本章:第二十三章

    到家的时候我整个人都要散架了,感觉比以前还要糟糕。我不是干这行的料,现在我只想再去借酒消愁,可是我却不得不上床睡觉。

    我的公寓看起来似乎比以前更小更脏了。现在我拿着六位数的年薪,应该能在码头上新建的高楼里租上一套房子,本来实在是没有理由再在这个狗窝里待下去了。只不过这是我自己的狗窝,时刻能提醒自己,虽然现在我表面上衣冠楚楚,装腔作势又虚伪狡诈,而实际上我只是个挣扎在下层生活里的小混混罢了。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没时间去找房子。

    我按了按门口的电灯开关,可屋里还是黑乎乎的。该死的!也就是说沙发边上那个丑陋的大台灯的灯泡烧坏了,那可是屋子里最主要的光源!我总是把台灯的开关打到开的位置,这样一来我在门口就能直接控制它。现在我不得不深一脚浅一脚地在黑暗里摸索,找我放灯泡和其他杂物的小橱子。还好,我对这屋子里的每一寸都熟得不得了,就算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我在瓦楞纸盒里摸到一个新灯泡,心想这可得是个一百瓦的才好,可别是个二十五瓦或更小的。然后又穿过屋子摸到沙发边,先取下灯罩,再把坏灯泡旋下来,换上新的。但是还是不亮。妈的!还真是给我这倒霉的一天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呀!我摸到台灯底座上的小开关,拧了一下,屋里一下亮堂起来了。

    我正要去卫生间,猛然想到一个问题:台灯的开关为什么被关上了?我从来都没把台灯底座上的开关关上的——从来都不。是我精神错乱了吗?

    难道有人来过我的公寓?

    这种感觉很恐怖,有点儿妄想症的意味。有人来过我的公寓,否则台灯底座的开关怎么会被关上?

    我既没有室友也没有女朋友,没人有我的钥匙。这破房子的房东从来没出现过,帮他管理房子的糟滥管理公司也从不进来,就算你求他们派个人来修暖气管也没用。除了我,这里没有任何人来过。

    我看了看台灯底下的电话。这台黑色的松下牌旧电话机是答录一体机,只是我已经不再用它的录音部分了,因为我在电话公司开通了语音邮件。我又注意到有地方不对劲儿了:黑色的电话线横搭在拨号键盘上,而不是跟以往一样盘绕在电话机的一边。没错,这些的确都只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细节,但是如果你独居,你就会留意到它们。我努力回忆最后一次打电话时的情景,当时我在哪儿?又在做什么?难道我会心不在焉到把话筒都挂错了边吗?可是我很确定今早离开家的时候电话并不是这样的。

    肯定有人来过。

    我回过头来看着电话答录机,又发现了一个明显不对劲的地方:我不使用的录音部分是双带系统,其中一个微型磁带用来记录输出信息,另一个则用来录下打进来的电话留言。

    可是现在记录打入电话留言的磁带不见了。有人把它拿走了。

    这个人,应该是想要得到我的电话留言。

    又或——我突然想到——是想要确信我没有使用答录机而对我的电话进行了录音。一定是这样。我起身去找我仅剩的另外一个录音机,那是我念大学时买的,忘了当时为什么买它了,那是一个袖珍型微盒式磁带录音机。我依稀记得几个礼拜前找打火机的时候在桌子最底层的抽屉里见过它,于是我打开抽屉,翻箱倒柜地找,但是没找到它,其他抽屉里也没有。我越找就越肯定在底层抽屉里见过它。因此我又在底层抽屉里找,却找到了和它配套的变压器,我的确没记错。这台录音机也不见了。

    现在我完全肯定了:不管是谁来搜过我的房间,他是在找我可能录下的任何录音磁带。问题是,谁来搜过我的房间呢?如果是怀亚特和米查姆派来的人,那就太让人忍无可忍了。

    但是如果不是他们呢?如果是特莱恩公司的人呢?这个念头太可怕了,我想都不敢想。我想起莫登面无表情地问我:“你想跟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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