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杰夫里·迪弗 本章:第三十四章

    听到枪声——距离是那么近——蜜雪儿大吃一惊,急忙转身,抓着艾米的手也松开了。

    小女孩又一次受到了惊吓,掉头就从石坎上往回跑,还呜呜咽咽地哭了起来。

    “别这样!”布琳叫道,“艾米!”她从蜜雪儿身边挤过去,眼睛看了一眼下面多刺的灌木,随即朝艾米追去。女孩看见她追过来,就在布琳就快追到时,她往石坎上一低身子,挣脱了。“不!”她尖叫着,切斯特从手里掉到了地上,滚到了一边。孩子冲过去要捡玩具……一下子就冲到了石坎的边缘,眼看着就要跌进那些伏牛花。布琳急忙伸手,一把抓住艾米的运动衫。幸亏她是脸朝下的。她要是直立的,这一拉,非把那衣服从这瘦弱的女孩身上拉脱不可,那样的话,人就要掉进荆棘丛里去了。

    女孩尖叫着,她惊恐、疼痛,又丢了玩具。

    “别出声,听见没有!”布琳叫道。

    蜜雪儿跑了回来,俯身抓住女孩的一条腿,两个女人合力硬是把她拉上了石坎。

    女孩又想叫,但蜜雪儿弯腰凑近她,跟她耳语了几句,又摸了摸她的头。艾米又一次安静下来。

    布琳暗想,这一套我怎么就不行呢?

    “我向她保证,我们会回来取切斯特的,”蜜雪儿低声说,她们又开始朝石坎上方爬去。

    “该死的,我们要是真能从这里逃出去,我宁愿去蹚那些荆棘,也要把它找回来,”布琳说,“谢谢了。”

    她们只要再走两百英尺就能到达山顶了。

    拜托,等我们一到那儿,就能碰到一辆卡车。为了能把车拦下来,即便是让我脱光衣服,我也在所不惜。

    “刚才那阵枪响是怎么回事呀?”蜜雪儿问。“谁是——”

    “哦,不,”正在看着后面的布琳嘀咕了一声。

    哈特和他的同伙正在布琳逗留过的那片灌木林里披荆斩棘地往前赶,五分钟前布琳就是在那里考虑是否要爬过这个石坎。

    他们停下了。哈特一抬头,正好与布琳四目相对。他拉了一下同伙的手臂,指着站在石坎上的几个女人。

    刘易斯操起霰弹枪,压出一个空弹壳,又压进一颗新弹,两入朝这边跑来。

    “瞄准了打,”哈特对刘易斯喊道。

    他们两个都跑得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他心跳得太快,无法用手枪,但他的同伙用的是霰弹枪,没准能打到最后一个往石坎上爬的人——蜜雪儿。

    好嘞。

    杀了这母狗。

    刘易斯停下脚步,做了个深呼吸,然后打了一枪。

    差一点——哈特看见岩石上溅出的粉尘——没打中。这时,那三个人已攀到崖顶,从石坎上跳开,朝一块好像是平地的地方跑去了,转眼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她们会直接去公路——先穿过那个开阔地,再进那片林子。她们还带着个孩子。我们只要动作快点,就可以追上她们。”

    两人都在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但刘易斯还是吃力地点了点头,他们开始爬那个石坎。

    格雷厄姆·博伊德听见枪声,吓了一跳,这枪声就在四分之一英里之内的地方。

    他此时正处险境,俯身在一个沙石悬崖的边缘,蛇河就在下面一百英尺左右的地方奔腾而过。他朝下俯视着,借着微弱的光线,他看见了那把霰弹枪,那是杀死埃里克·蒙斯的凶手给扔到悬崖外面的。就在下面十五英尺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

    哦,他太需要那把枪了!

    那两个人刚才从他身边走了过去,是从那块巨石的另一边,然后就消失在了密林之中。直到再也听不见他们的动静了,格雷厄姆这才站了起来,然后俯身摸到峡谷峭壁的边缘。

    他能爬下去拿回那把枪吗?

    行了,该死的,他肯定是要试一下的。他只感觉怒火中烧。他迫切地需要那把枪,如此迫切地需要一样东西在他一生中还从未有过。

    他仔钿地观察了一下这个岩壁,看到了几处似乎可以搭手和搭脚的地方,他要先爬到一个石坎上去,从那里再去够那把霰弹枪。

    快。行动。

    他喘着粗气,转过身,背对着峡谷,爬下悬崖的边緣。他摸索着往下爬去。五英尺、八英尺,然后是十英尺。他尽可能快地往下爬着。如果他跌落下去,就会先落在一个突出的石头上,再弹出去,滚下峡谷的陡壁——很多地方都是直上直下的——然后一直掉进谷底深处的山洞;一溜溜白抹四贱的浪花表明,水里布满了巨砾。

    十二英尺。

    他往下看了一眼。

    好,霰弹枪就在那里,晃晃悠悠地担在那块突出的石头边缘。他感到一阵心慌,急切地要把枪拿到手,唯恐一阵风来,把它吹落。他接着往下爬,尽可能地靠得近一些。最后他终于下到了与枪水平的位置,但离他的右手边还是有四五英尺的距离。格雷厄姆本来以为从侧面可以靠过去,但那些似乎是可以搭脚的地方原来都是黑糊糊的石壁。

    深吸一口气,把脸贴在冷冰冰、光滑滑、泥糊糊的石壁上。把它拿过来,他愤怒地对自己说。你都爬这么远了。

    他抓住一根细细的、长在悬崖岩缝里的树苗,朝那把枪伸出手去。离枪管只有八英寸了——黑洞洞的枪口就正对着自己。

    下面怒涛汹涌,咆哮着、呼号着。

    格雷厄姆沮丧地叹了口气。就差那么几英寸。再来一次!他的手顺着那棵小树苗又往前滑了一点,接着他再次伸出右手,动作更加坚决。

    离枪就差两英寸了。

    他又松了松紧握的小树苗,做第三次尝试。

    好!他的手指己经捏到了枪筒。

    现在——只要——

    小树苗承受不住他身体的重量,咔嚓一声断了,他向侧面滚了一英尺左右,手上抓住了一把滑溜的树枝树皮什么的才稳住了身子。格雷厄姆叫了一声,试图抓住霰弹枪。但枪还是从他汗津津的手指中滑了出去,从石头的边缘掉了下去,砸在下面十英尺处另一个突起的石头上,像车轱辘一样翻转着掉进了八十英尺下面的河里。

    “不!”望着那枪消失在黑魃魃的河水里,他痛心至极。

    但他没有时间在这里哀叹那把枪的命运。那棵小树苗完全断开了,格雷厄姆只能抓着那个突起的石头,但他的手指只能坚持十秒钟,然后就会打滑,跟着他就会循着那把他拼命都想拿到的枪所划出的轨迹,摔下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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