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四郎鼓足了劲出门,准备直捣黄龙,最后却整个泄了气。因为阿峰一口承认自己的意图,爽快得令人若有所失。
弓之助果然猜对了。阿峰感慨地表明,以如此夸大的手法开店博取名声,是希望能引起某个人的注意。
小菜馆里女人们忙东忙西。阿峰请平四郎到席上,但才刚坐下,便立刻有人跑来,一会儿请阿峰试味道,一会儿问烧烤的火候是否恰当。每回阿峰都利落地指点,向平四郎道歉“女孩子们没规矩,还请见谅”,平四郎摆手要她别在意。
“是我不好,在铺子里忙的时候上门。”
平四郎面前奉上了热番茶和几种酱菜,还有一道蒸糕,据说皮是用山药泥揉制的,吃起来口感细滑,也是阿峰亲手做的。清甜高雅,相当可口。
阿峰自己也是个可口的女人。即使近看,她的女人味仍不减。发油芳香怡人,不腻不涩的肌肤在黑色领口的衬托下,显得娇艳动人。
“大爷真是好眼力,小女子惶恐。”
阿峰弯腰行了一礼。
“我的身世实在羞人,但这便说给大爷听。其实,大爷,我正在找失散的孩子。”
那是阿峰在与外烩铺的丈夫成亲前,十五岁时生下的儿子。
“我年轻不懂事,怀了没有父亲的孩子。”阿峰眼里泛起浅浅泪光。“即使如此,我还是想独力抚养。我父亲是个严厉的人,这也难怪,他虽是个小商人,也算小有成就,很在乎面子。孩子一落地,便送给别人养了。”
就此一别,未能得见。
“我一天都没忘记过他,总念着他现在怎么样了呢?过得好不好?他一定很恨我这个无情的母亲。”
阿峰十八岁时与前夫在一起,很快有了喜讯。两人经营的外烩铺生意也出奇兴隆。有了钱,生活也宽裕了。然而,过得愈幸福,就愈挂念当年送养的孩子。
“然后啊,大爷,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四年前梅雨季刚过的一场大雨,雷声轰隆隆地响,雨大得像老天爷往地上倒水。那孩子……就这么突然地来到我的外烩铺。”
孩子十六岁了。养父母亡故,临死前,告诉他亲生母亲的名字与这家铺子。孩子哭着说,明知如今来找母亲或许不受欢迎,但至少想看母亲一眼。
“我那时的心情,简直像飞上了天,高兴极了,却又觉得悲伤难过,心酸可怜……”
阿峰一面说,一面掉下大颗泪珠。
“孩子瘦巴巴的,日子过得很苦。养父母境况一直不好,那孩子连字都不太会写,当时是靠打零工勉强混口饭。我便做菜给他吃,凡是我想得到的全做了。然后告诉他,从今天起,你就和娘一起住在这个家,什么都不必担心。”
阿峰拿出怀纸拭泪,平四郎一直盯着她看。
“那孩子叫什么名字?”
“呃,晋——晋太郎。”
“名字是你取的吗?”
“不,是养父母取的。孩子生下来还不到七天,就硬生生被带走了。”
阿峰与晋太郎泪眼重逢时,丈夫不在。后来丈夫回到家,大为震怒。
“说什么你在外面跟哪个臭男人生的儿子,不准踏进我家一步,凶得不得了,不管我再怎么道歉恳求都没用。”
阿峰与丈夫大吵时,晋太郎或许是无法承受,转身便离开了。
“从此行踪不明。”
阿峰垂头丧气,吸着鼻子。
“我有多么恨我那口子,大爷,请您一定要体谅。”
平四郎摸着长长的下巴。今天没有剃漏的胡子。“是啊。”
虽然他也很能体谅做丈夫的心情,但并未说出口。
“就算是和他没血缘的孩子,也不必劈头如此冷酷地对待人家。那实在不是有血有泪的人会做的事。”
“你们夫妻之间从此有了疙瘩?”
“是我对他心死了。”
“所以离开了家?”
“是的。”
“留下和丈夫生的孩子?”
“我想,孩子们和我那口子在一起能过得舒服些。”
然而,分手后丈夫不但被要走了财产,还失去阿峰这个能干的帮手,铺子很快就倒了。
“丈夫和孩子现在过得怎么样,你可知道?”
“不,我不知道。我也是狠下心才离家,斩断了一切留恋。”
平四郎又摸起下巴。阿峰已擦干了泪,端坐在一旁。
“虽只有短短的片刻,我和晋太郎却聊了很多。”阿峰接着道:“那孩子吃了我做的菜,说他这辈子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开心得不得了。我高兴极了,指着每一道菜细细告诉他,这道是这么做的,这道娘下了这样的工夫。那孩子应该都记得,所以……”
“所以你才会想,若开了小菜馆声名大噪,而且一手掌管这家小菜馆的老板娘虽不年轻,却是个美人——晋太郎要是听到这个消息,一定会来寻你。”
阿峰行个礼说:“大爷讲的一点也没错。”
“重逢时,那孩子说他住在本所深川这一带,我才过了两国桥到这边来。”
弓之助果真正中红心。
“好,我知道了。”平四郎拍了一下手。“只要找到晋太郎,你做生意就不会再这么乱来了吧?”
“是的,这个自然。”
“既然如此,我也来帮忙,尽快找到他。晋太郎长什么样子?不然,把人像画出来发给番屋吧!”
“哎呀,这也太劳师动众了,”阿峰笑着说,“哪能这样麻烦大爷呢!况且,特地画人像,好像在追缉犯人。”
“会吗?不过,至少得告诉我长相。”
“这个嘛……”阿峰如姑娘家般地以手指抵住脸颊。“身高比我略高一些,我想现在还是很瘦吧,但相貌可不寒伧。”
平四郎嗯嗯点头。
“长得相当俊俏呢!”阿峰似乎很高兴,双眼发亮,肌肤显得更加光泽亮丽。
“有没有什么醒目的特征?”
“唔……这就难了……”阿峰蹙起眉头。
“像是斑啊、痣啊,伤痕什么的,有没有麻子?”
“没有麻子。对了,说到痣,脖子右侧有一颗。”
阿峰指着自己的脖子。
“就在这里。”
“连痣也长在这么撩人的地方啊。”
阿峰扬声笑了,拿袖子作势要打平四郎。“讨厌啦,大爷,那可是个十六岁的少年呢!”
“那是四年前,现在已是二十岁的大男人了吧。”
“呃,是呀。”
平四郎为可口的酱菜和糕点道了榭,说声“要是和邻居的纠纷摆不平,就来找我”,便离开了阿峰的店。阿峰显得相当快活。
这回,平四郎不闪不躲,像要让人知道他是从阿峰的店里出来,直接从外杂院前走向阿德家。
阿德正送一个端着大碗卤菜的孩子出门。
“帮家里跑腿是吗?好乖啊。你今天有开店做生意啊。”
“哦,是大爷啊。”
阿德一脸不悦。
“还是有些客人光顾,而且不做事就没饭吃了。”
平四郎双手揣在怀里,朝阿峰的铺子扬了扬下巴。
“我去探过了。”
“哟,是吗?”阿德似乎咬紧了一边的牙根。“大爷也喜欢那些菜肴嘛。”
“菜是好吃,但那老板娘有问题。”
阿德睁大了小眼睛。磨损的领口与阿峰大异其趣,显得寒酸,但在阿德身上却恰如其分。
“既然有客人,你就照常继续做生意吧,不用理会那家小菜馆。”
“大爷,你查出什么可疑的地方了吗?”
平四郎摇摇头。“不清楚。但,你最好不要和那边扯上关系。就算听到什么——无论是好是坏,都要装作没听到。”
阿德直瞅着平四郎,然后说:“嗯,我明白了。”
走在前往幸兵卫杂院的路上,平四郎愁眉不展。
虽是多管闲事,还是向喜一透个口风吧。知道阿峰那么做的原因,他也会安心点吧。只是,要警告他别太把阿峰的话当真,其中的分寸很难拿捏。
那女人讲的不全是谎话,平四郎这么认为。
找人多半是真的,这一点正如弓之助所推测。但她要找的人,应该不是孩子。与离散的孩子重逢的说法,恐怕从头到尾都是编出来的。阿峰在找的,必定是更可疑、不便明言的人物。
找出她的前夫与孩子,一问就知道了。可是平四郎以为不必这么费事,也觉得这么做挺蠢的。她一定是抛夫弃子离家,去问那种家务事根本是自找麻烦。
若阿峰真有个襁褓中便失散的儿子,且念念不忘,那么当她答应为喜一找养子时,就不会讲那样的话:
“怀了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与其被这种不负责任的女人养育,不如让给你们,孩子也才幸福。”
这种话,她应该打死也说不出口。若她为不得不放弃孩子而伤心透顶,那么怀胎十月却将亲生孩子送养的母亲是什么心情,她不可能不体谅。
阿峰这个女人,多半擅长信口开河,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可视为长袖善舞的证明。但,出口的话要是只虚不实,便不会留在说者心里,往往会前后矛盾。
——真是个讨厌的女人。
阿峰这码子事,不去理睬迟早也会有结果吧。就平四郎而言,当下他能做的,便是提醒容易同情别人、凡事都为他人尽心尽力的阿德,及心地正直、不善分辨真伪的喜一与阿秋,要他们别被那些说辞欺骗,当心不要遭到利用,如此而已。
啧!平四郎咂了咂舌。老天爷也太糊涂了,竟让那种女人在世间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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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