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说:“来吧,来吧,我们来玩个游戏。你他妈的不是想玩吗,老子陪你玩,看是鱼死,还是网破。你有你们的游戏规则,我也有我的游戏规则,今夜,必须按老子的游戏规则来玩,我看玩不死你!狗日的。”
车在郊区的公路上奔驰。
我打开了车里的音响。
传来我喜欢的老鹰乐队的老歌《加州旅馆》:
我本以为那黑车司机会知难而退,要是他放弃了,我也会放弃,我并不是非要杀了他。今夜,我本想杀的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姑娘,而不是他。没料到,他还是紧紧咬住我不放,看来帮派的人的确牛逼,我惹不起,躲也躲不过。那没有办法了,是你把我逼到绝路上的,来吧,我们来捉迷藏。
我把车开进了那条小路。
后面的车也跟了上来。
寂寞的荒野在雨中颤抖。
车灯的光束撕裂着黑暗和雨帘。
我听见鬼魂的呻吟,呼号。
我想大声喊叫,告诉那些在荒野淫雨中游荡的鬼魂,我给他们带来新的伙伴了。可是,我没有喊叫,车开进荒凉的别墅区后,熄了火。我下了车,躲进了别墅区里。那个黑车司机把车停在了我的车后,也熄了火。他也下了车。
我坐在某栋别墅底层的一个角落里,点燃了一根烟。
此时,我十分冷静,每当这样的时刻,我都十分冷静。
黑车司机站在雨中,茫然四顾。
他从车里拿了手电,四处照射。夜雨中的别墅区,阴森可怖。他说:“这是什么鬼地方?”不过,这人胆子很大,他挨个挨个地在别墅里寻找我。
我听得见他的说话声。
走进一栋别墅,他就会喊道:“出来,我知道你躲在里面,给我滚出来。”
我搞不清楚,他哪来的胆量,竟敢一个人来找我。
我故意吹起了口哨。
听到口哨声,他就会跑出身处的那栋别墅,站在外面,寻找着口哨声传来的方向。我可以感觉到他的焦虑,果然,我听到了他在雨中湿漉漉的声音:“你到底是谁,给老子滚出来,说清楚,老子就放了你,否则,有你好瞧的。”
我冷笑着,继续吹着口哨。
我心想,如果在市区,在你们的势力范围,你说这样的话,我会害怕,会担心,可是,你是在一片坟墓般的废置的别墅区里,轮不到你发狠,这应该是我的地盘,我一个人的地盘,在这里,应该由我说了算。
我听到他的脚步声在临近。
就在他靠近我这栋别墅时,我停止了吹口哨,悄悄地从后门溜了,到另外一头的别墅里去了。
他走进了刚才我栖身的别墅里,闻到了香烟的味道。
他吼叫道:“你他妈的给老子滚出来,别像个缩头乌龟。”
我听到他的吼叫,我也大声说:“有种来找我呀,你要是能够找到我,我给你当孙子。”
听到我的话,他显得愤怒极了:“你等着,妈的,老子非把你找出来,让你跪在地上叫我爷爷。”
我可以肯定,这是个脾气暴躁的家伙,而且是帮派里的一个小头目,有点艺高人胆大的味道。这对我而言,是个挑战。正面的单打独斗,我不一定是他的对手,不过,他进了这片别墅区,就甭想活着出去了。
我又点燃了一根烟,吹起了口哨。
他又寻声而来。
他被我逗得在别墅区里跑来跑去,浑身湿透了。
显然,他很生气,也许,他从来没有被人这样玩过。说实话,这是个智商低下的家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蛮夫。和他这样玩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我想尽快结束这场游戏。我在最后一个藏身的别墅里抽着烟,吹着口哨,双手抱着一块大石头。
他的脚步声渐渐临近。
这次我没有离开这栋别墅,而是抱着石头上了楼。
他走进了这栋别墅。
我在楼上清晰地听到他沉重的喘息,还有水从他衣服上滴到地上的声音。我还闻到了他湿漉漉的身体上散发出的汗臭。
手电光落在地上还没有燃灭的烟头上,他骂了声:“妈的,什么东西,和老子捉迷藏。”
这时,我有点紧张了。
我对自己说:“你紧张什么,又不是第一次杀人了。杀人不过如此,就像杀死一只兔子那么简单,混蛋,冷静,冷静。”
也许是因为听不到我的声音了,他也没有再吼叫,而是在思考着什么。
我猜他一定会上楼来找我,因为楼梯上有我的湿脚印,我就埋伏在楼梯的上面,等待着他上楼。
等了好大一会,楼下一点动静都没有,手电光也熄灭了。
外面还是风雨交加。
我不敢轻举妄动,他还没有走,也许他知道我在楼上,故意不出声,让我以为他走了,等我下楼将我擒住。他骗不了我,尽管他屏住呼吸,身体上散发出的汗臭味却越来越浓郁。我也屏住呼吸,静候其变。
我们在沉默之中比拼耐力。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别墅里的空气紧张得有个细微的声音就可以引爆。
最后,他支撑不住了。
他吼叫道:“孙子,我知道你就在楼上,老实点滚下来,给老子跪下来磕几个响头,老子就放你一马,你开你的黑车,我们开我们的黑车,井水不犯河水。”
我没有吭气,不会上他的当,况且,我没有给人跪下磕头的习惯。
吼叫完,他沉默了。
又过了一会,他走出了别墅。
他的脚步声渐渐远去。
我还是一动不动。
他不像我想的那样弱智,他的行动却在我的掌控之中,超越不了我想象力的范围。屋外的风声雨声在我脑海消失,那些声音被我大脑过滤掉了,尽管依然存在。我的注意力集中在他制造的声音上。
这是我特有的能力。
从小到大,因为我的孤独,造就了这种非凡的能力。无论是在人群中还是一个人独处,我都是寂寞的,我可以集中精力到某件事情上,谁也影响不了我,也不会有人来打扰我。
果然,我听到了细微的声音。
那是他蹑手蹑脚进入别墅的脚步声。
他以为这样神不知鬼不觉,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犯了个大错。
当然,他是不敢打亮手电的。
同时,他身上的汗臭味也欺骗不了我。
我的鼻子和耳朵一样灵敏。
我心想,王八蛋,你的死期已到。
他站在楼下,等待着我下楼。
他这种潜伏在我眼里太小儿科了。
我不想和他这样无聊的僵持下去了,游戏该结束了。我吹起了口哨。口哨声是他死亡的前奏,可怕的是,他完全不知道我要杀了他。听到口哨声,他打亮了手电,说:“妈的,老子就晓得你在楼上,还和我玩。”然后,他骂骂咧咧地上楼。
还剩三个阶梯,他就可以到达楼上。
这时,我闪出来,举着石头站在楼梯口。
他停住了脚步,手电光照在了我的脸上。
我的眼睛被手电光照得睁不开,但是不影响我把石头狠劲地砸在他的天灵盖上。他的身体随着石头滚了下去。
我突然爆出了一阵狂笑。
荡气回肠的狂笑。
这个鬼魂飘荡的世界充满了我的狂笑声。
此时,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鬼魂们和我一起狂欢。
他还没有死,躺在地上抽搐。我捡起地上的手电,照了照他的脸,他脸上全是血,眼睛还睁着,眼睛里已经没有了愤怒,这个五大三粗的汉子,眼睛里只有垂死的哀绵,这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兔子临死前的眼睛。见到血,我特别兴奋。我用脚尖撩了撩他流血不止的头,冷笑着说:“孙子,我不要你给我下跪,可是我一定会送你下地狱。”
他的嘴唇蠕动着,想说什么又说不出来。
如果说我在杀死金晖时,曾经动过一丝怜悯之心,现在面对将死的这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却心如铁石。
我捡起那块染血的石头,又一次重重地朝他头上砸下去。
他蹬了几下腿,就永远不会醒来了。
他的眼睛里全是血,应该什么也看不见了,尽管没有闭上。
那就让他的眼睛睁着吧,死了也可以对我加深印象。
我脱光了他的衣服,他身上的皮肤竟然很白,和那张黑脸仿佛不是同一个人。我摸了摸那白生生的死人的皮肤,还有暖意。用那把剔骨尖刀挂掉了他的头发,也刮掉了他的腋毛以及下体的毛,此时,他的下体,那猪大肠般的东西缩进去,只露出短短的一截,我突然觉得很好笑,这象征着男性雄奇的东西在它的主人死后,竟然也萎缩了。然后,我疯狂地在他的身体上使劲拍打,发出沉闷的声音。拍打完后,我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背朝上面。我操起了剔骨尖刀,我可以感觉到我在笑,感觉到内心的兴奋,我抑制住不让自己的手因为兴奋而抖动。我把刀尖插入了他颅顶的头皮上,使劲地往下拉,一直拉到股沟……刀划破皮肤的声音十分美妙,让我禁不住笑出了声。
别墅区里有个水池,那原来是个石灰池,池底还有凝固的石灰。
我把剥下的人皮放到里面清洗干净,然后装在一个包里,放进了我的车的后备箱。我知道,过不了多久,池子里的水就会变得清澈,尽管颜色会变绿,里面会出现许多浮在上面细菌。
收拾干净现场,我开着他的车离开了废置的别墅区。
开别人的车十分不习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雨还在下,但是小了很多,我心里一阵窃喜。
这时,我听到了风雨的声音。
风雨声仿佛是交响乐。
庆祝我的胜利。
我把他的车开到离废置别墅区很远的地方,停在了路边。这是一条偏僻的公路,路上暂时没有车辆通过。我把车停在路中间,死者的尸体被放在了驾驶位置上。我在后备箱上找到了一个塑料桶,从油箱里放出一桶汽油,浇在了车里面。
我又放了一桶汽油,浇在车身上。
我把塑料桶放回后备箱。
这时,天上飘下的只是细雨。
汽油顺着车身流下来,顺着雨水在路面上流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