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裘小龙 本章:第五章

    第二天,于光明很早便来到了办公室。

    他坐在办公桌前,用手指敲着桌面,盘点着办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李书记的几次讲话、犯罪现场的照片、无数围观群众的证词、法医对于死者的尸检报告、组里为了破案专门配设的两台电脑、对有前科的性犯罪分子的反复排查、以及这些人在两次案发时段都在干什么等等。

    对案件的调查依然毫无进展,而局里局外却早已流言四起。

    司机小周没敲门就闯进了办公室。最近他刚参加了一个警察夜校班。

    “于警官,你发现没,两件案子其实是有共同点的,”小周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一句,“俩姑娘都穿旗袍,还都光着脚,没穿丝袜也没穿鞋。如今女人们穿睡衣的时候可能会光着脚,但她们穿旗袍的时候都会配丝袜和高跟鞋。这是起码的搭配吧,要不肯定被别人笑话。”

    “没错,”于光明点点头,“说下去。”

    “既然凶手买得起这么贵的旗袍,又有时间给女尸穿上,那为啥不给她们穿上鞋袜呢?”

    “你怎么看?”于光明觉得这位“未来警探”的话颇有道理。

    “昨天我看了个电视剧,关于乾隆皇帝下江南的。你可知道这乾隆的身世?听说他可能是汉人而不是满人……”

    “别卖关子,没工夫听你跟这儿唱苏州评弹。”

    “好,那么你知道当时满汉女子的区别在哪儿吗?满洲女子不裹脚,可以光着脚走路。汉家女子当时以三寸金莲为美,光着脚很难走路。而旗袍只能给满洲女子穿,起码当时是这样。”小周说道。

    “你的意思是,光脚和穿旗袍这两件事传递了什么信息?”

    “对。而且我们都看到了,现场女尸的姿势很下流。我想凶手是在针对满族人。”

    “小周,你是不是清宫阴谋戏看多了?这要放到辛亥革命以前也许还能讲得通,因为当时满汉关系紧张。可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如今电视剧里才会有这种情节。”于光明笑道。

    “如今电视上到处都是这样的片子,不是讲伟大的清朝皇帝,就是八卦他们那些才貌双全的妃子什么的。没准儿有人觉得有必要给大家提个醒呢?”

    “小周你听我说啊,如今满族和汉族的区别已经不太大了,我有个认识多年的哥们儿,直到上个月我才知道他是个满族人。你知道为啥吗?因为有个工作岗位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就因为这个我们才知道他是满族人。当然他最后得到了那份工作。但之前这么多年我们一直没发现他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他们家连姓氏都改成汉姓了。”

    “可你怎么解释旗袍和光脚的事?两个受害人都是如此。”小周看上去不太服气。

    “有可能凶手曾经被穿成这样的女人伤害过。”

    “穿成这样?穿着被撕坏的旗袍还不系扣子?伤害别人的人会穿成那副德行?”小周反问道。

    事实上他并不是局里唯一持不同意见的人。

    在李书记办公室召开的例会上,廖国昌正试着改变调查方向和重点。

    “先抛开我们之前讨论过的不谈,我估计凶手有个车库。目前全市只有百十户居民有私人车库。”他说道,“我们可以逐个排查。”

    李书记并不同意这一意见。“你打算怎么干?没有许可就去挨家挨户敲门?不行,你这么干会引起恐慌。”

    于光明心想,那些拥有私家车库的人,要么是有后台的富商,要么就是高干。廖国昌要是真那么干了,无异于在太岁头上动土,李书记肯定不会同意。

    散会之后,于光明决定绕开廖国昌,自己去调查田陌的邻居。这么干肯定是值得的。他一边这么想着,一边走出公安局。田陌和第二个受害者之间有些许差别是不容忽视的。她身上有伤痕,且尸身被仔细清洗过,这说明她似乎曾遭受性侵犯,而凶手试图掩盖罪行。但第二个受害者与此相反,更像是凶手随意选择的目标,死前并未遭受性侵犯,而且尸身未经清洗。

    快到中午的时候,于光明来到田陌生前居住的街道。这是位于汕头路附近的一片贫民区,靠近老城区,似乎早已被现代化进程遗忘。

    他有一种故地重游的感觉。走进弄堂,几个木质夜壶晾在一边,两个妇女拿着竹子扎成的笤帚,一边扫地一边说笑。眼前的一切恍如昨日再现。

    居委会位于弄堂最里头。居委会主任冯伯在他的小办公室里接待了于光明,递给他一杯茶,打开了话匣子。

    “田陌啊……是个蛮好的姑娘,”冯伯说,“把她家中的一切都打理得井井有条。”

    “您给我讲讲她家的情况吧。”看了材料后于光明对田陌的家事有一些耳闻,但廖国昌给他的材料并不详细。

    “报应啊!这都是报应啊!她爹造的孽,却报到她身上,不公啊!”冯伯叹道。

    “您能说得详细点儿吗,冯伯?”

    “嗯,老田,就是田陌她爹,在‘文化大革命’时期算是个人物。不过后来风光不再了,蹲过大狱,再后来就瘫痪了,成了他闺女的累赘。”

    “那他在‘文化大革命’时都干了什么?”于光明问道。

    “那时候他是造反派的,戴着个红袖箍,到处欺负人。后来不知怎么混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被派到一个学校。你知道,这种人当时可以说是风光一时。后来他受到了应有的制裁。当年像这样的人有成千上万,只是他被当成了典型,在牢里就蹲了两三年。”冯伯说。

    “他坐牢时田陌还很小吧?”于光明问道。

    “没错,那时她好像也就四五岁的样子。先是和她妈相依为命,后来她妈死了,她就搬回来了。老田从没照顾过他这个女儿。因为再后来,他就瘫了。”冯伯意味深长地喝了口茶,继续说道,“但是田陌却精心照顾他。挺不易的,她一分钱都要掰成两半儿花。老田没有养老金也没有医疗保险。就因为这个老不死的,田陌连个男朋友都没交。”

    “因为她老爹?这和她交男朋友有啥关系?”

    “她不想丢下她爹不管。谁家小伙子想拖着这么个累赘啊?谁愿意啊?”

    “那倒是,”于光明点了点头,“她在弄堂里有朋友吗?”

    “没有。她总是忙于工作和照顾家,跟同龄的姑娘们不怎么来往。我总觉得她还干着些见不得人的买卖。”冯伯放下茶杯,说道,“跟我来,你自己看吧。”

    冯伯领着于光明来到弄堂中段的一间老房子,推门进去。这座房子似乎是在一处庭院上建起来的。映入于光明眼帘的是一间杂乱的房间,屋子中间歪歪斜斜地摆着一张床,一副梯子通向后建的阁楼。床边有一个土灶,似乎已经熄灭很久了。旁边放着一个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夜壶。除此之外再无他物。这些年老田应该就住在这鸽子笼般的小房间里。此刻他正躺在床上,手脚摊开,仰面朝天。

    于光明向老田点了点头。他此刻意识到,也许这就是田陌平时不怎么待在家里的原因吧。

    “这是老田,”冯伯介绍到,“老田,这是公安局的于警官。”若不是眼珠还能随着屋里人们的走动而转动,床上的老田看起来完全就是一具骷髅。

    老田模糊地哼了一声,权当回答。

    “只有田陌能懂他的意思,”冯伯说道,“我不知道现在谁能来照顾他,如今哪儿还有雷锋啊。”

    于光明怀疑老田的神志是清醒的,能听懂他们的对话。也许听不懂还更好些。与其让他知道女儿已死而自己将老无所依,还不如什么都不告诉他。无论他“文化大革命”时做过什么,如今这报应已经够重了。

    想到这儿,于光明拉过梯子,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

    “田陌就住上面。”冯伯说道。这梯子对他来说太难爬了,所以他只能站在下面往上看。

    其实这上面甚至都算不上什么阁楼,就是在老田那张大床上方,临时搭建的“第二层”而已。作为一个大姑娘,她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空间。于光明感觉站直都很困难,他的头已经顶到了天花板。没有窗户,在黑暗中,他花了一两分钟才找到开关打开了灯。这里没有床铺,只有一张垫子,旁边摆着个塑料痰盂,也许是做夜壶用的吧。还有一个未刷漆的木箱,里面装着一些廉价衣物,大多数都已老旧过时。

    看起来在这“阁楼”之上找不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于光明爬下梯子,什么也没问。其实问了也是白问,冯伯对这案子又能知道些什么呢。

    告别冯伯,离开弄堂,于光明感到很失望。

    如果一位妙龄姑娘选择如此生活,那她又怎么可能会成为变态杀人案的受害者,或是引发连环杀人案呢?

    于光明没有回局里,而是去了田陌生前工作的海鸥宾馆。这是一家不怎么高档的宾馆,位于老城区。不过由于它所处的地段不错,价格又很合适,所以深受自助游旅行者们的青睐。宾馆大厅里有一群背着睡袋的外国年轻人,显得有些拥挤。身穿红色制服的前台经理正在用英语与他们交流,看上去业务很娴熟。他看到于光明的警官证之后很紧张,嘴里也变得不太利索了。他将于光明领进一间办公室,转身关上门。

    “那个,不管咱们在这儿说了什么,请不要让媒体知道,尤其是红色旗袍杀人事件和我们宾馆的关系。否则我们就没法做生意了。人们都很迷信的,要是知道我们宾馆里有人横死街头,肯定没人敢来住店了。”

    “我明白,”于光明说道,“来,给我说说田陌这个人吧。”

    “她是个好姑娘,又勤快脾气又好。对她的死我们都很震惊。如果说她和别人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可能就是她太勤快了。”

    “这个我知道,我在她家那边的居委会调查过了,他们也告诉我说田陌很勤快,而且平时不太待在家里。据您所知,她还有什么第二职业吗?”

    “这我就不清楚了,”经理答道,“她经常在这儿加班,为此我们多付她一半工资。白天她负责收拾客房,在餐厅帮忙,晚上也不闲着。她得给她父亲赚医药费。我们宾馆常常接待外宾,所以我们愿意雇用这种踏实肯干的员工。我们总经理让她干多少活儿她都毫无怨言。再说人们都喜欢漂亮的姑娘嘛。”

    “喜欢漂亮的姑娘?这是什么意思?”于光明问道。

    “别误会,我们这儿可不提供特殊服务。像她这样漂亮的姑娘一般都去其他地方工作了,比如夜总会什么的,那里赚钱可比这儿多。可她就愿意在这儿干,没白没黑地工作。”

    “关于她的私生活你了解多少?比如说她有没有男朋友?”

    “不知道,”经理说话又结巴起来,“那是人家的隐私。我说了,她工作很努力,也很少和同事们聊天。”

    “有没有可能她跟某人在宾馆里同居呢?”

    “警察同志,我们这儿不是高档宾馆,没有大款会住在这儿。顾客们是来寻求一个物美价廉的旅馆住下的,不是来找乐儿的。”经理有些不悦。

    “同志,我们必须把各种情况都问清楚。”于光明说着,掏出名片递过去,“这是我的联系方式,如果你想起什么,请联系我。”

    这次对海鸥宾馆的探访也没能找到什么新的线索。如果说有进展的话,那就是使于光明确信,无论是在弄堂还是在这种中低档宾馆,像田陌这样的姑娘都应该不会引起一个变态杀人犯的犯罪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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