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等着下午开庭的空当在密首客栈楼上那间低矮小房间的那番讨论,始终像这个案子的其他一切东西一样留下鲜明的印象。火光映照在一排排白镴大啤酒杯、h.M.那双巨大的皮鞋、他的眼镜,以及他满足欢愉神色的脸上。艾芙莲盘坐着,身子俯向前方,一手托着下巴,那对榛子色的眼睛流露出h.M.让每个女人都会感受到混合了愉悦和懊恼的眼光。
“你明明知道我们并没有看出来,”她说,“别一径坐在那里一面笑,一面摇晃着身子,扮着鬼脸,似的。你知道,有时候你简直是最最让人生气的人——哎!你为什么这么爱让人摸不着头脑?只要马斯特司探长也在的话,那就完美了,是吧?”
“我才不爱呢,该死的!”h.M.发着牢骚,而且还真的相信这个说法,“只是有人让我上当就开心得要命,所以我也要小小回报一下,”他安抚地说,“你们还是办正经事吧,来,把时间表看完。我只是问你们:如果吉姆·安士伟不是凶手,那么是谁?”
“不用了,谢谢你,”艾芙莲说,“我以前就碰过这种情形,而且是常常碰到。你在法国干过这种事,也在德文郡干过。你列出一大张嫌犯名单让我们选;结果总是别有真凶。我敢说在这个案子里你会证明谋杀案其实是华特·史东爵士或那位法官犯下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h.M.问道,一面由眼镜上方看着她。
“意思就是这个。你要我们注意那张时间表,这就是最可疑的迹象。你好像把注意力集中在凶案发生时真正置身现场附近的人身上。可是其他的人呢?”
“什么其他的人?”
“至少还有三个人。我说的是雷金纳·安士伟、玛丽·胡弥以及胡弥大夫。比方说,那位检察总长今天‘告诉’胡弥家的女孩说雷金纳根本不在伦敦,他在洛契斯特,一直到将近半夜才到伦敦。你没有反驳他——至少,没有再询问证人。呃,他在哪里呢?我们知道发生凶案那天晚上的某个时间他在那栋房子里,哪怕是很晚;我听到他本人这样说过。当时他正在老贝利的楼梯上往下走。玛丽·胡弥也在那里,时间也很晚。最后,就是那位大夫了,他现在失踪了。起先你表示那位胡弥大夫有不在场证明;昨天晚上,肯告诉我说,他写了封信,指天誓日他亲眼看到谋杀案发生的经过。你准备怎么解释呢?”
“只要你们把剩下的时间表看完——”h.M,咆哮道,“有些地方真让我担心,”他沉思道,“你们知道吧,法院下令捉拿史本赛了?尽管他已经跑掉了,巴梅·包德金却不肯放过。要是他们逮到了他,巴梅就会以故意蔑视法庭的罪名把他关进大牢。我觉得华特·史东有点过分轻易地放弃了那个证人,他应该要求暂缓审判。华特想必早知道他已经跑掉了,可是巴梅也知道呀。哎呀,我在想会不会……算了。你有没有什么想法,肯?”
我的立场很单纯。“我没多少社会正义的感觉,我不那么在乎是谁杀了他,倒想知道是怎么杀的。我像马斯特司一样:‘不用管动机了:让我们听听行凶的方法。’一共有三种可能:一是归根到底还是安士伟杀了他;二是胡弥自杀,或者是意外身亡;三是另外有一个不知名的凶手以某种方法杀了他。h.M.你能不能不支吾回避或模棱两可地直接回答一两个问题呢?”
他的表情舒缓下来。
“当然可以,孩子,说吧。”
“照你的说法,真凶是由犹大之窗进入的。是真的吗?”
“是的。”
“是以十字弓行凶的,这是你的说法?”
“不错。”
“为什么?我是说,为什么要用十字弓?”
h.M.考虑了一下。“这是逻辑问题,肯。那是唯一合于这个罪行的武器。而且,这也是最容易用到的武器。”
“最容易用到的武器?你给我们看的那个又大又笨的东西?”
“容易,”h.M.斩钉截铁地说,“一点也不大,孩子。很宽,不错;记住了;可是不长。你自己亲眼看到的,那一支短‘腿’十字弓。容易呢?你听到傅来明自己承认说,如果是在很近的距离,就算不是射箭高手也不会打不中。”
“我正要问到这点,箭是在多远的地方射出的?”
h.M.翻着眼睛由眼镜上方用一副不悦的表情打量我们。“法庭上的态度真是有传染性,就像一位医界人士在一次审判中所说的:‘这就像是在誓言下所做的大学考试。’关于这一点,肯,因为你要我那样该死的精准,我却没法说得误差只在一两吋之间。可是,以防万一你又说我支吾回避,我可以给你这个答案——最远不超过三呎。满意吗?”
“不很满意。箭射出来的时候,胡弥是在什么位置?”
“凶手正在和他说话。胡弥当时在办公桌旁边,弯下腰在看什么东西。在他弯腰向前的时候,凶手扣了十字弓的扳机:所以箭的角度才会那样奇怪,因为箭是笔直射出的——华特·史东拿这件事耍了很多宝,可是事实就是如此。”
“弯下腰来看什么东西?”
“一点也不错。”
艾芙莲和我对望了一眼。h.M.咬着他那支所剩无几的雪茄烟,把那张时间表推过来。
“现在既然要问的都问过了,何不把注意力放在正事上?比方说,史本赛·胡弥,他在这件案子是个缺口,因为他没到法庭作证。倒不是说他什么时候回到家里有多重要,而是他做了些什么,让人很感兴趣。你知道,史本赛听说他们逮到的其实是吉姆·安士伟,而不是雷金纳的时候,想必大为震惊。”
“他见过也认得这两个堂兄弟吗?”
“认得,”h.M.说着又露出了很怪的表情。“他两个人都认得;而且是这个怪案子唯一两个人都认得的人。”
<td>史本赛·胡弥到达格鲁斯维诺街。</td><td>据警方记录,史本赛叔叔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从5:10到6:40他在医院里巡房。6:40他来到楼下,在大厅等着,最后他走到外面台阶上。6:43(车开得好快),乔丹把车转了进来,叫他赶快上车,开车回去,说艾佛瑞死了,而玛丽的未婚夫疯疯癫癫的。
史本赛叔叔无——嫌——疑。
等等云云。</td></tr><td>哈德卡瑟警员想要盘问安士伟,然后打电话回警局。</td><td>史本赛·胡弥带艾蜜莉亚·乔丹上楼;医生有必要在场。</td><td>史本赛·胡弥到了书房。安士伟当着傅来明和戴尔的面说:“你是个医师;看在上帝的分上,告诉他们我给下了药。”史本赛说:“我找不出任何迹象。”</td><td>史本赛为什么要隐瞒酒里下药的真相?太危险吗?</td></tr><td>莫特伦警探和雷伊警佐到达现场。</td><td>莫特伦警探第一次侦讯安士伟,其他证人遭到盘问,书房由莫特伦警探和雷伊警佐详加搜查。</td><td>书房第一次由警方搜查。
箭杆上有一条细细的直线上毫无灰尘。非常可疑;射出?
羽毛完全撕成两半,不可能因打斗而撕断,断得干净利落而有力——卡在某处?机械问题?射出的关系?什么样的机械?要找在射箭手家里可能有的东西。
(稍后)桑克斯,给三家做杂工的人,提报在后花园的小棚屋内遗失了十字弓。
十字弓遗失。
高尔夫球装失踪。
1+1=Equonecredit(不可相信),啊,警察。</td></tr><td>警方医师史托京大夫抵达现场。</td><td>注意尸体的位置。
伤口的方向?不合。可能!</td></tr><td>史本赛打电话给在富瑞安的玛丽·胡弥。</td><td>出去吃饭,但及时回家得到讯息。</td></tr><td>进一步侦讯和搜查屋子。安士伟崩溃。</td><td>打电话给安士伟的堂兄雷金纳。</td><td>雷金纳刚刚抵达公寓,由洛契斯特开车过来。据称约5:15离开洛契斯特;自称在路上一处旅馆中提早吃了晚餐,花了很多时间:回来的时候甚有醉意。记不得旅馆或村子的名字。</td></tr><td>雷金纳·安士伟抵达格鲁斯维诺街</td><td>安士伟移送警局,雷金纳随行。</td><td>玛丽·胡弥搭乘第一班火车返抵家门。</td><td>尸体移送太平间;此时发现原先在死者口袋里的两封信失去踪影。</td><td>警局内取得安士伟之最后供词。</td><tr><td colspan="3">结论:由以上所列的时闻和事实,毫无问题能认定真凶,等等云云。 </td></tr></table>
“这实在相当详尽,”我评论道,一面瞪着他,“这就能让我们知道些什么吗?还有,为什么一直重复出现‘等等云云’什么的呢?”
“哦,我不知道,只是我当时的感觉,”h.M.满怀歉意地说,“只表示我已经接触真相的边缘。”
艾芙莲又看了看那张清单。“呃,除非这又是你做了点假,否则还有个人可以排除掉的——我是说雷金纳。你说已经证实他是在五点十五分离开洛契斯特的。洛契斯特距离伦敦有三十三哩吧,对不对?对。所以,就算理论上车子可能一小时开上三十三哩,但考虑交通状况,尤其是市内的交通,我看不出他怎么可能有时间赶到格鲁斯维诺街去行凶。而你又已经排除了胡弥大夫的嫌疑。”
“排除了史本赛?”h.M.问道,“哦,不对,我的小女孩,一点也没有排除。”
“可是你自己都承认他有滴水不漏的不在场证明呀。”
“啊,不在场证明!”h.M.挥舞着拳头咆哮。他站起身来,在房间里摇摇摆摆地走着,粗声大气地说:“红寡妇谋杀案的凶手有很好的不在场证明,不是吗?那个犯下孔雀羽谋杀案的家伙也有个相当不错的不在场证明。可是那还不是真让我烦心的事。真正让我伤脑筋的,是史本赛叔叔昨晚写给胡弥家那女孩子的那封该死的信——发誓说他真的看到行凶过程,还说是安士伟下的手。他为什么要写那样的信呢?如果他说的是谎话,那他到底为什么要说谎呢?其中最阴险的一点是,暗示安士伟始终声言清白的说法可能是真的:是他杀了胡弥,只是不记得了。哦,我的天啦!你们有谁听过什么人这样引申狄更斯打算给安排结局的理论——贾士柏就是真凶,但不记得了,因为吸食了鸦片的缘故?威尔基·柯林斯在《月亮宝石》里偷宝石的事也用过同样的想法,所以我不应该感到惊讶的。要是我整个伟大而漂亮的推论就垮在这一点的话……可是那是不可能的事!哎呀,这不合理;那羽毛的问题呢?我最先怀疑的人就是史本赛叔叔——”
“你只因为他有不在场证明就怀疑他?”我问道。
“跟你讲话没好处,”h.M.厌烦地说,“你不明白其中的难处,我认为即使他没有真正行凶,也是他安排的——”
一个新的可能性出现了。
“我记得看过另外一个这类的案子,”我说,“可是是好久以前的事,我都记不得那究竟是真事还是小说了。有一个人显然是因他杀而陈尸在海边高塔上的一个房间里。他的胸口给猎枪打烂了,可是凶器却不见踪影,唯一的线索是房间里有支钓鱼竿。不幸的是,高塔的入口有守卫,没有见到人进出。唯一的窗子很小,在临海的一面光滑墙上。是谁杀了他?凶器又到哪里去了?谜底其实很简单,是自杀事件。他把枪支架在窗口对准自己,退到几呎远处,以钓鱼竿触动灵敏的扳机,枪的后坐力使枪支由窗台上往后落进海里。结果因为是他杀,家人获得保险金。你是说在艾佛瑞·胡弥的书房里也有什么装置,结果他误触机关,被箭射死吗?还是到底是什么意思?”
“不可能是那样。”艾芙莲抗议道,“如果不是你又在故弄玄虚的话,我们就要相信凶手当时真的在和胡弥说话了。”
“一点也不错,”h.M.承认道。
“不管怎么样,”我说,“我们都偏离了最重要的一点。不论是谁行凶,动机是什么呢?比方说,你总不能告诉我说,安士伟抓起一支箭来刺死了胡弥,只因为他相信他未来的岳父在一杯威士忌酒里下了安眠药吧。当然啦,除非他就像他们打算把雷金纳弄成的那样疯了。可是在这个案子里,好像几乎没有谈到动机的问题。谁有杀掉胡弥的动机呢?”
“你忘了遗瞩的事吗?”h.M.把无神的两眼抬起来问道。
“什么遗嘱?”
“你在法庭上都听到了。艾佛瑞·胡弥就像所有白手起家的人一样,急着要有第三代,延续香火啦什么什么的。他正准备立下新的遗嘱,将一切交付信托意,是所有的一切——留给未来的外孙。”
“他立好这份遗嘱没有?”
“没有。他还没来得及。所以我想要是去萨摩塞特中心,付一先令的规费,看看那份现在已经生效的原始遗嘱,一定很有意思。呃,那个女孩当然是最主要的继承人。可是其他人也能分一杯羹;老头子对这种事一点也不随便,就连可怜的老戴尔也有一份。还有一笔三千五百镑的大数目,捐给肯特郡林务官协会建造一栋新房子,由会长去运用……”
“所以那些肯特郡的林务官集合起来,大军开到伦敦,用一支箭把他给干掉了?胡说八道,h.M.!这不像是你会说的话。”
“我只是提出各种可能,”h.M.以出人意外的温驯态度回应。他皱起眉头来看着我们。“只是想看看有没有什么可能激发你灰色脑细胞作用。你向来就不会构筑防线,肯,你不能由证据中得到暗示,然后直接去找到证人。比方说,假设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找到史本赛叔叔,哪怕我并不把他送上证人席,假设我认为非常有必要和他谈一谈呢?我该怎么样才能找到他?”
“天知道。这可是马斯特司最喜欢的日常工作。要是连警方都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你怎么能找得到。要记得,他已经跑了好久了。现在都可以跑到巴勒斯坦了。”
一声敲门声让h.M.振作起来。他把雪茄烟蒂丢到盘子里,坐直了身子。
“请进。”h.M.说,“有那个可能,”h.M.加上一句,“可是他没去那里。”
门小心翼翼地打了开来,史本赛·胡弥医师衣着整齐,一手拿着顶常礼帽,手肘上挂着一把卷好的雨伞,走进房间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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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史的金斯是个食杯贪财的牧师,最后被当车夫的大维勒先生踢出家门。</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