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夜幕已去,但凶手的面纱仍在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约翰·狄克森·卡尔 本章:第十八章 夜幕已去,但凶手的面纱仍在

    阿拉伯之夜的苏格兰人

    总探长大卫·海德雷陈述

    谁杀了雷蒙·潘德洛?答案我可以告诉各位,不会让你们首先起疑心的对象,就是凶手;这点我可以跟你们保证,而且检察官和内政部长都支持我的看法,就连赫伯爵士也是深信不疑。要不是由于正义受到扭曲,否则杀害潘德洛的凶手现在早就——我不能说会被绞死,因为关于这个勒索他人又吃人软饭的男子之死,无论是警方或陪审团,皆无意加以严厉谴责,不过至少判刑落个罪名是免不了的。

    麻烦就出在这里。不管我到底是不是赫伯爵士所形容的名侦探,我还是得坦白承认,嗅出蛛丝马迹这种事情对我而言,绝非是那么驾轻就熟。如果整个案件在受挫的情况下无疾而终,那么检察官大概会让此案安息长眠,并且以悬案来归档。但事情尚未发展至此。有些人以嘲弄兼骚扰正义的蓄意态度来对待我们,这让我们万万不能对凶手说“啧啧”两声就善罢甘休。这种事情是绝不容许的,因此就算只能揪出一名做伪证者,我们也非得找到一条解决之道不可。虽然就这一次来说,我个人并未受到严厉斥责,但内政部长对本案的关注却非比寻常。倘若我迟早都将面临严重斥责,那敝人将乐于挺身自我辩护,因为在我承办过的工作中,此案例乃为个中翘楚。

    由于当下似乎已发展成说故事竞赛,所以我必须承认,卡鲁瑟文雅洗炼的冷嘲热讽、赫伯爵士悠游自在的三寸不烂之舌,这两种风格皆非我所长。提及伊林渥斯那阴森恐怖但又活泼生动的咬文嚼字,我似乎觉得到目前为止,老牧师在这场说故事比赛中已拔得头筹。我认为好的叙事方式,是清楚扼要、简单明了、有逻辑性,而且得三者兼具、缺一不可;举个例子来说,赫伯爵士查问普恩的证词,结果却导出一个略显混乱的内情,若要评断其中的含意,我们就非得理出个头绪不可。明白、扼要、清晰。能让我常常一读再读的作家,仅有,因为他写的句子不会让人不解其意而需要再读一遍。菲尔博士会告诉各位我喜欢的句子是具备戏剧张力、铿锵有力的句子(正如麦考莱的作品),不过首要考量,还是以清晰和逻辑性为主。

    我相信,从来没有一个案子像本案一样,可以找到这么多机会把纯粹的逻辑性放在其中来操练。原因是有太多怪事充斥其中。各位,逻辑是不会迷失于怪事之中;这是它的专长。面对平常状况或一般难题时,可能会得到一打以上的解答,所以当侦探选择了错误的解答时,就等于是一起步便满盘皆输。如果碰上的是一个非常诡谲的事件,通常情况只会有一种可能的解释;事件越怪异,犯罪的可能动机也就越狭隘。譬如说,以本案中的食谱为例,此谜团已轻而易举地获得解释,但在拨云见日之前,它可是令人感到疑云重重啊。逻辑推演的结果会告诉我们,这里头只会有一个解释,而且是非常简单的解释。而这个解释会被遗漏的原因,是因为我们的天性会舍弃逻辑不用,只妄想着有个解答会从天而降;尤其是当难题显得如此离奇古怪时,我们会要求解答也必须相对的奇之妙哉。

    我打算带领各位一步步走向这一连串事件的背后解答。正如赫伯爵士所言,我是在星期六那天接手此案,不过实际的调查侦讯行动到隔周星期一才展开。能弄到手的报告我都仔细研读过了,也和卡鲁瑟会谈了两个钟头,某些含意深远的陈述令我印象相当深刻。我暂时不告诉各位我的推论,惟一可以透露的是,卡鲁瑟他们关切死者的鞋子、眼镜;而我个人对此案很有兴趣,敝人的好奇心已被极度挑起,我也希望菲尔博士那时候近在身边,好好给他们一顿教训,而不是在法国南部虚度时光。星期六下午,赫伯爵士召见了我。他在韦德博物馆听取普恩的证词后回到办公室来——那席话你们刚才已经听到了。还把那张疑点表单交给我。帕普金这个不可多得的家伙(他是有点固执,不过人却是可靠稳当),至今仍在谈论不休。因此,证实卡鲁瑟报告中的第一时间细微迹象,绝对是我的首要目标。

    此外,我的中间名字是谨慎,所以至今我仍未透露半点风声。反之,我还试着跟好几位关系人接触过。尽管杰佛瑞·韦德夸口说借着商讨对应之计为名硬让众人团结一心,但其实他们似乎已分崩离析、有如一盘散沙。蜜丽安·韦德待在老爹位于海德公园的宅邸里,现正饱尝惊吓之苦;有两名医生表示,至少24小时内她绝对不能受到任何干扰。至于哈莉特·克尔顿,医生说她的情况还好。年轻的贝克特待在他杜克街的公寓,人已经喝得酩酊大醉。其他人的状况似乎较为轻微,不过仍有后续的发展。我拨电话到老杰家的时候,有和杰瑞·韦德搭上话,他把最新的发展告诉了我。

    巴特勒和曼勒宁又吵了一架(信不信由你,听说后来他们已经和气收场)。你们还记得吧,卡鲁瑟说曼勒宁曾在那天晚上赏了巴特勒下巴一拳,结果打得他昏迷不醒?星期六一大早,当曼勒宁下楼时,巴特勒正在曼勒宁住处的大厅里守候。曼勒宁才刚跨出电梯,巴特勒便走向他迎面说道:“早安。有没有人跟你说过,拳头不打双手插在口袋里的人?”

    曼勒宁仔细瞧了他片刻,接着说道:“你的手,现在插在口袋里吗?”

    然后他们二话不说,又开始动手拉扯起来。这一次巴特勒是有备而来,他一拳直接往曼勒宁嘴上招呼,把人家打得摇摇欲坠。然后他们狠狠打了一架,整个地上都成了他们厮杀拼斗的战场,连门房都看得津津有味而没有加以干涉。直到纷纷扰扰的喧哗声开始引人注意之际,门房只好挺身介入,这时他们俩都各自挨了好几记痛击。巴特勒瞪着曼勒宁,然后看看自己,随即笑了起来;一会儿后,曼勒宁也咧嘴大笑,并且说道:“上楼来喝一杯。”

    巴特勒说:“行!”接着他们就上楼去了。他们似乎已化干戈为玉帛,并且认为两人是哥俩好不打不相识;虽然我必须说,我觉得曼勒宁的幽默感大概只跟这个公事包一样多。

    这个转变可能有它的含义,也可能无关紧要,不过既然实质的工作要等过了周日才展开,所以我再度仔细检视所有的证据,将这个插曲列入归档。星期日整天我待在家里,把自己关在书房中,点燃烟斗,然后从各种可能角度来端详整个事件。我特别花时间研读帕普金的表单,如今它已经过修正,堪称无懈可击。这张修正后的表单中,包含了许多可导出真相的有用启示,请大家细看。

    第一部分:

    一、博物馆正门内的煤灰足迹,也就是卡鲁瑟在地上发现的那些无法辨识的污点,究竟是怎么来的?

    注释:死者的鞋底覆盖着一层煤灰,因此足迹想必是他所留下来的。他踏入博物馆之前究竟待过什么地方,才会在白色大理石地上留下足迹?

    解答:他待过地下室和煤库地窖。9点50分左右,他走进博物馆,随即躲了起来,然后在10点至10点10分之间,趁着普恩的视线离开地窖门的某一时刻溜到地窖下面去。10点15分的时候,一伙人散开——巴特勒和何姆斯上楼,贝克特走进市集陈列室,而那两名女孩进入馆长办公室和杰瑞·韦德在一起。

    10点18分或稍微再晚一点(时间不是很精确),两名女孩走出馆长办公室,这时候巴特勒刚好下楼要钉子。虽然普恩知道钉子放在哪里,也应允去把它们拿过来,但蜜丽安·韦德却坚持自己要下地窖拿。她说到做到,而同时间哈莉特·克尔顿跟着巴特勒上楼去。

    10点25分或再晚一些,蜜丽安·韦德从地窖走上来;巴特勒也在此时再度走下大理石楼梯,用意是想弄清楚她为何迟迟没有回应。蜜丽安·韦德徘徊了几分钟,接着往波斯陈列室走了进去,然后她又二度走下地窖,但这一次只待一下子就上来了。10点35分,她往楼上走去,而伊林渥斯博士就在这个时候抵达博物馆。她随即上楼和何姆斯、巴特勒、哈莉特等人会合。

    在上述这一段时间里,潘德洛仍藏身于地窖之中。快到10点45分前的某个时刻,他一定是走到地窖的煤库区,爬出煤库入口来到外面大街,然后现身于博物馆大门,仿佛先前未曾来过似的。

    把时间表列出来,就等于是得到了解答。若要按照帕普金的方式来找答案,那我就得再加上一条注释。这条注释的内容很简单:为什么?为什么潘德洛要从煤库入口逃出去,然后又返回博物馆?你们可能会这样回答:他会这么做,是因为蜜丽安游说他必须假装不认得她;蜜丽安还说动他不要让人撞见他们俩同处一室,所以他非得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博物馆,然后像是初次到访似地返回现场。关于这一点,我暂时不提出质疑。

    表单上的第二点,有关开头写着“亲爱的G,非有一具尸体不可”等等字句的字条难题,如今已获得充分的解释,所以当下便可不予考虑。

    三、卡鲁瑟所发现的一大块煤炭,毫无来由地被投掷在市集陈列室的墙上。这是怎么回事?

    注释:此事伊林渥斯没提到,也没别人提起过,可见此事和命案似乎并无关连。最适当的盘问人选是普恩和贝克特,前者所在之处可以把大厅瞧个一目了然;后者在10点35分(左右)正好待在市集陈列室,当时伊林渥斯博士刚抵达博物馆。

    解答:这件事普恩是有提起,但仍然无法与整个情况契合。若将丢煤炭之事放到伊林渥斯博士抵达后的时间表上,事情就说得通了。普恩说他在伊林渥斯博士抵达后3至5分钟时,听见响亮的撞击声;咱们凑个整数,就说那撞击声是发生在10点40分吧。

    普恩听见的噪音是从市集陈列室传来的。然而,尽管通往此馆的出入口始终都在普恩的视线内,他却没看到有人走进去过;贝克特除外,他从10点15分起就一直待在那里。

    普恩立刻绕过去查看,结果发现那间陈列室里面半个人影也没有。他才刚走进去打探,就听到背后大厅有脚步声响起(他形容那些脚步声听起来敏捷鬼祟)。接着,普恩看到碎煤炭的痕迹。他正盯着它们看的时候,贝克特从陈列室的摊位或帐篷间冒了出来。贝克特声称,他一直待在隔壁的八座天堂陈列室,对什么煤炭之事一无所知。然后贝克特就离普恩而去,穿过大厅,走进波斯陈列室。

    当普恩仍在市集陈列室里寻找其他残留痕迹时,门铃终于在10点45分发出响声,于是潘德洛获准进门来了。

    10点40分至1O点45分之间,其他人都在什么地方?贝克特的行踪已提出说明,或是说显然已提出说明。至于何姆斯、巴特勒、哈莉特和蜜丽安等人,据我们所知,他们一伙人当时都待在楼上。杰瑞·韦德和伊林渥斯同处一室。

    是谁把煤炭往墙上扔?为什么要这么做?

    因为:在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的半个小时内,普恩未监视整个大厅的惟一时刻,就是在他走进市集陈列室调查噪音来由的时候,这一点非常重要。

    所以说到咱们那位值得掌声喝彩的帕普金,即使他并不了解其中含意,但还是把每件事都记录下来。不过,在没有做任何删减的情况下,请各位细看他详尽而完整的评论;因为我觉得破案的关键就在其中。帕普金自己显然也是这么认为,因为他非常有逻辑地继续发展出下一个疑点。

    四、那副黑色的假髭须究竟有什么样的奇异经历?

    注释:这副要由贝克特佩戴的髭须,依据何姆斯的说法,是昨晚稍早连同匕首被何姆斯放置在大厅的楼梯某处。它和匕首似乎一起消失不见。后来,贝克特在博物馆的地上找到它;接下来,我们不知它何去何从,但卡鲁瑟却在原先置放匕首的上锁玻璃陈列柜里找到它。这事有什么含意?可盘问在那里值班的普恩。

    解答:普恩已接受此事的质询。关于髭须,除了某段重要时刻外,我们现在也已查出它的所有去向。由于伊林渥斯的偷听,使得何姆斯的供述获得证实:10点15分左右,当贝克特拒绝拿着它们时,何姆斯把匕首和髭须放在楼梯最底层的阶梯上。

    如此情况,可导出下列问题:

    (一)匕首和髭须是何时消失不见的?

    (二)为什么两者皆被偷走?

    贝克特似乎察觉到它们不知去向,但我们并不清楚他是在什么时候首度注意到此事。他第一次开口询问是在快11点钟的时候,当时伊林渥斯被锁在电梯里面,而且整个地方是一团混乱。伊林渥斯看见贝克特在旅行马车附近的地板上捡到髭须,接着听见他问何姆斯匕首跑到哪儿去了。后来,贝克特在极度恐慌的情况下,为了摆脱髭须而把它塞到玻璃柜里头去,然后再用何姆斯的钥匙锁上柜子。然而,从10点15分至11点之间,对它们的去向我们是毫无头绪可言。

    不过,我们八成可以推测,匕首和髭须一定不是在10点45分潘德洛抵达之后被偷的,因为凶杀案很快就发生了。因此,它们一定是在10点15分至10点45分之间的半小时内被偷走的。

    我们得到两种可能性。

    其一,它们是在10点15分至10点40分之间被偷的,在这种情况下,普恩一定目睹了这桩偷窃行动,所以普恩不但知道行窃者是谁,并且还故意说谎。其二,它们是在10点40分至10点45分之间被偷走,所以往墙上扔煤炭之事,便是转移普恩注意力、好让凶手从容行窃的花招。

    但是,关于两者为何皆被取走,我们仍然没有线索可言。

    关于这点,咱们的朋友帕普金(我是这么认为)想得稍微远了一点:两样东西为何一起被偷,我个人倒是有个具体化的想法。但我告诉自己千万不可骤下定论,因为每位嫌犯在10点45分至11点之间的行踪,我通通都还没问过。

    当然了,对我来说,此后的每一分钟都是非常重要;不过,话先说在前头,你们可能会不以为然。根据普恩的说辞,从10点45分潘德洛走进博物馆开始,一直到11点钟巴特勒比别人早发现了潘德洛的尸首为止,当时在场的这些人都身在何方呢?根据普恩的说法,潘德洛先是走向大厅,接着被某个躲在马车阴暗处的人叫住,然后就消失不见人影了。当时普恩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开口询问谁在那里也没有得到回应,于是他开始感到担心害怕。这时候,他又听到那些“敏捷鬼祟”的脚步声。他赶到马车的另一边视察张望,但是什么也没瞧见。

    当时他大声呼唤求助,何姆斯立刻就从波斯陈列室走了出来。两人商议之后,为了打量审视伊林渥斯,何姆斯便直接走向馆长办公室——此刻伊林渥斯突然摇身一变,扮演起警探华莱士·毕瑞的角色,而房门就在何姆斯面前眼睁睁地关上。这时候,贝克特和巴特勒正把货箱搬下楼来,蜜丽安和哈莉特则尾随其后。

    当然了,现在我已明白除非能掌握到另一个集体的不在场证明,否则楼上这伙人当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机会下手干掉潘德洛。楼上有好几个陈列室。其中某一个陈列室里面有座铁制楼梯,可向下通往一片漆黑的波斯陈列室。某个人可以从那座楼梯走下来,进入毗邻相通的埃及陈列室——也是一片漆黑,记得吧——再从埃及陈列室的出入口出来,走进视线被马车挡住的大厅,然后藏身于普恩视线未及之处等待潘德洛的到来。这个人会是谁呢?

    然而,帕普金表单上的三项疑点一直让我左思右想,因为连同卡鲁瑟巡官的报告在内,它们给了我一些启示,而这些启示把我引向对凶手不利的明确证据。你们可以自行浏览一下表单的剩余部分,不过,其他的疑点都已充分获得解答。当内幕揭露得越多,有一件事情越是显得不容置疑,而此事赫伯爵士先前已经提过:无论是谁犯下这桩命案,蜜丽安·韦德绝不会是杀人凶手。

    以第五项、第六项疑点为例,命案发生之后她为何返回博物馆,而且还掩饰自己的声音打电话给哈莉特。关于这两个问题,她返回博物馆是因为她比其他人早离开一步,而她的离开是因为心烦意乱而去开车兜风,再者,她之所以回来把车停在习以为常的地方,是因为看到博物馆内有灯光照明:因此她以为其他人尚未离去。正如赫伯爵士指出,她见到尸体时的行为举止——打电话给另外一个女孩,掩饰自己的声音,好让她可以只和哈莉特谈谈彼此间共同的秘密——和犯下杀人罪行的女子所会有的行径不大一样。不过,这两项疑点皆指出一个重要的事实,而它的重要性似乎都被每个人忽略了。我在想,菲尔,不知你现在是否已看出个中含义。这个事实就是:她手上有博物馆后门的钥匙。

    仔细考虑之后,我断定此为夹杂其中的小插曲。幸好,我在克罗伊登度过一个安静的周日,因为到了周一早上,本案就得开始紧锣密鼓地秘密展开行动。

    当我在9点钟到达办公室的时候,得知哈莉特·克尔顿正在等我,而且有事必须跟我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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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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