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现了新大衣一事之后,一直到与佩提斯约定的午餐时间之前,菲尔博士的心情便一路跌落至谷底,这看在兰波眼里感到无法置信,当然更是不知其所以然了。
一开始,博士坚持哈德利应当赶去罗素广场,但他自己却拒绝同行。他认为,本案的关键线索,一定就留在佛雷的房间里,他说他要让兰波支援他做某些“吃力不讨好的下流勾当”。然后,博士开始痛心疾首地咒骂自己,连平时铁定会随声附和的哈德利,也忍不住出言相劝。
“你在那里会找到什么嘛?”哈德利力劝,“桑玛斯早把这地方翻遍了!”
“我没有特定的目标。我只是希望,”博士发着牢骚,“能找到有关汉瑞这个人的线索,像是他的特征、他的毛发、他的……哦,天哪,去你妈的汉瑞兄弟!”
哈德利表示,他们可以不去理会那些西班牙寺院里的人都在喃喃自语些什么,但他一点也想不通,他的老友为何会被那个无从捉摸的汉瑞激怒,甚至已达濒临失心疯的状态。毕竟,眼前并没有出现足以刺激他的新线索啊!离开此地之前,博士把大家拦下来做一番查问哈克小姐——就是这里的女房东——的演练。欧洛奇拿出他演艺生涯的往事回顾,早已称职地在楼下绊住女房东;不过,这两人都拥有长舌健谈的功力,因此谁的回忆史篇幅较长,这就很难说了。
针对哈克小姐的质询,一言以蔽之是全无斩获,这一点菲尔博士也同意。哈克小姐是个年华老去而容易相处的老处女,虽然热心帮忙,但她的思考脉络有些不着边际,潜意识里会把古怪的房东与小偷、杀人犯视为一丘之貉。当她终于愿意相信伯纳比绝非贪赃枉法之徒后,她才透露了一点口风。昨天晚上她不在家,八点至十一点之间在电影院,然后在葛雷法学院路的朋友家坐到近午夜时分才走。她想不出谁有可能去使用伯纳比的房间;甚至到了今天早上,她才知道街上发生了凶杀案。至于其他房客,一共还有三位:一楼住的是一名美国学生和他的妻子,二楼则是一位兽医外科大夫。这三个人在还没天黑之前就已出门了。
无功而返的桑玛斯,这时已从布鲁姆斯贝利广场回来,遂接手这段查问工作;哈德利、萝赛特和伯纳比三人,一同回到葛里莫的住所;至于菲尔博士,一直执意要再找一位容易沟通的女房东探问,却不巧碰上了一名惜话如金的男房东。
门牌二号的所在地,是一家烟草商店连住家的楼房,其外观看似单薄,像是音乐喜剧布景中,从舞台一侧突出去的半面道具屋。只是它们看来寒酸破旧、漆色暗沉,到处充斥着烟草店中发霉陈腐的气息。在铃声叮当叮当的催促下,终于将詹姆斯·杜勃曼逼出场。这位烟草商人暨报刊经销商,迟缓地从店铺后头阴影处现身。他是个身形矮小、嘴巴紧闭的老头子,手上带着硕大的指节铜套,身上穿着一件黑棉布大衣;穿梭于屋中堆积如山的二流小说和风干的薄荷糖堆中,他看来简直如徽饰纹章般耀眼。他对整个案件的观点是:这干他何事?
老头的眼光越过他们直盯着窗口——好像在巴望着有人走进来,好让他找到借口中断谈话——恶狠狠地迸出一丁点心有不甘的答案。是的,他是有一名房客;是的,房客的名字叫佛雷没错,是一个外国人。佛雷租了顶楼那个卧室兼起居室的房间。他住在这里两个礼拜,房租已经先付清了。不,房东对他一无所知,而且也不想知道,只晓得他从不惹麻烦,习惯用外国话喃喃自语;仅此而已了。房东对他完全不熟,因为他们很少打照面。这里没有其他房客了,因为詹姆斯·杜勃曼不提供热水给楼上的人。佛雷为何选择住在顶楼?他怎么会知道,他们最好去问佛雷本人。
他不知道佛雷死了吗?是的,他知道:已经有个警察来过这里,问了一些愚蠢的问题,还带他去认尸;那根本不关他的事啊!关于昨晚十点二十五分发生的枪击事件,他有何看法?詹姆斯·杜勃曼看起来似乎有话要说,但他只是紧闭着下巴,目光甚至更坚定地紧盯着窗口。他当时人在地下室的厨房里,收音机还开着,所以什么都不知道:就算知道,他也不会出去瞧上一眼。
佛雷曾有访客来过吗?没有。是否看过形迹可疑的陌生人或谁在附近与佛雷碰头?
结果答案是出人意表。房东的嘴巴仍像梦游似的蠕动着,但话匣子几乎全被打开了。很好,警察人员是应该惊醒一点,别再浪费纳税人的钱!他曾看过有个人在这地方鬼鬼祟祟、东张西望的,有一次甚至还和佛雷交谈,然后一溜烟就跑掉了。是个长相龌龊的家伙,很可能是个罪犯!他最讨厌这种偷偷摸摸的人。不,他没有办法描述那个人的相貌——那是警察的工作,更何况,这种情形总是在晚上发生。
“难道没有任何一件事,”菲尔博士说道,拿着大手巾拭脸,他的容忍度几乎已达到极限,“你还特别记得?他的穿着,或是其他什么的,啊?”
“他好像,”杜勃曼死盯着窗口默默挣扎一番后,终于勉强让步,“他好像穿了一件十分花哨的大衣。是那种浅黄色的花呢外套,上面还有许多红点,可能就这样吧。那是你们该自己去查的事,和我无关。你们要上楼吗?钥匙在这里。门在外头。”
虽然这屋子的外观相当单薄,但穿过阴暗又狭隘的楼梯间时,兰波却意外发现它的结构挺结实牢固。他怒气冲冲地说道:
“你说对了,先生,整个案情已经翻转过来了。的确,牵涉到那些大衣,这案件更要令人想不通了。我们本来要找的,是一个穿黑色长大衣的邪恶人物;现在呢,又有一个家伙穿了简直是用色大胆的花呢大衣跑出来,上面竟也有血迹。到底哪件才是那件?那些大衣会是破案的关键吗?”
菲尔博士一边喘气,一边吃力地往上爬。
“这个嘛,我倒不这么认为,”他的语气不是很确定,“虽然我的确说过,整个案子已经翻转过来——或者,也许我的说法应该改为:咱们走错路了。不过在某种程度上,此案能否有所突破,是得依赖这件大衣。嗯,一个有两件大衣的家伙。没错,即使他穿衣服的品位不太一致,我还是认定两件案子的凶手是同一人。”
“你刚刚说过,凶手的身份你已经心中有数了?”
“我知道他是谁!”菲尔博士咆哮道,“你知道为何我有个冲动想踢人?因为他一直在我面前,而且从头到尾说的每句话都是实话,但我却始终没有看出苗头。他一直那么地诚实,一想到我始终未曾采信他的话、始终认定他是清白无辜的,我就感到心痛!”
“你是指消失术的部分?”
“不是,我还不清楚他怎么办到的。我们来到顶楼了。”
这栋屋子的顶楼只有一个房间,肮脏的天窗透进一丝昏暗的光线,照在地板上。房门是涂上绿漆的无花纹木板;它半开着,推开之后可看到室内是宛如低矮洞穴的房间,显然已有段时日窗户没打开过。在这阴暗的地方摸索了一阵子,菲尔博士发现有个煤气灯燃罩,盖在倾斜的地球仪上。微弱的光线照射下,博士看得出来这是一个整齐但非常肮脏的房间,室内摆着一张铁床,墙上的壁纸是蓝玫瑰的图样。写字台上放了一罐墨水瓶,瓶底下头压着一张对折的字条。整个房间里,只有一样东西存留了皮尔·佛雷那怪诞荒谬的特质:褪色的晚礼戏服和高礼帽,立于写字台旁,这般情景给观者一种看见佛雷本人的错觉。镜子上方挂着一幅裱字,黑红金箔混在一起的笔迹,弯弯曲曲地写了一句老式格言。那有着涡形图案的细长字体写着:“这是我的复仇,神如是说;我将给予惩罚。”不过,裱字却上下挂反了。
寂静之中,菲尔博士气咻咻地慢步走近写字台,拿起折叠着的字条。兰波凑近一瞧,笔迹还真是龙飞凤舞,短短的几行字却有着宣言文告的架势。
詹姆斯先生:
我这几样私人物品,全都留给你,以感谢这一周来你的殷勤款待。我不再需要它们。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
皮尔·佛雷
“为什么,”兰波说道,“‘我即将回到我的墓穴中’这句话一再地反复出现?听起来它应该有某种含意才是,即使它不……我想,大概真有佛雷这号人物吧,他是存在的;该不是某人假扮成他吧?”
菲尔博士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从博士蹲在地板上检查灰色的破地毯开始,他的心情便陷入低潮再低潮。
“一点线索也没有,”他呻吟着说道,“连公车票之类的东西也没有。未遭一丝风动,没有清扫过的迹象,什么都没有。他的家当呢?不,我对他的家当可没兴趣。桑玛斯应该搜过一番了。走吧,我们回去和哈德利会合。”
一路走回罗素广场,他们的心情,就像乌云蔽日的天空一样阴霾忧郁。当他们跨上门前阶梯时,哈德利已从起居室窗口目睹老友的归来,并且前去开大门迎接。确定起居室房门关紧之后——里头传来嘟嚷的抱怨声——哈德利站在装潢华丽的昏暗走廊上看着他们俩。他身后那套日本武士的魔鬼面具,衬得他那张脸十分滑稽可笑。
“我看啊,事情越来越棘手了,”菲尔博士的声音一派温和,“嗯,没搞头了,无事可奉告。恐怕我这趟探险考察,是得空手而回了,幸亏本人的志愿不只有成为伟大的先知而已。发生什么事?”
“那件大衣——,’哈德利话声暂歇。他的愤怒情绪已达饱和的极点,他将心中的怒气转向,改以冷笑的方式来发泄。“菲尔,先进来再说。也许你弄得清楚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曼根在扯谎,我实在不懂他有什么理由要骗人。但是那件大衣……我们已经检查过了,是件新大衣,全然崭新的大衣。口袋里没有任何东西,甚至连只要套一下便会残留下来的沙砾啦、汗毛啦、烟灰啦,一概没发现。不过我们得先面对的,是两件大衣的难题。或许你可以把这个案子称做变色龙大衣之谜……”
“那件大衣到底怎么了?”
“它的颜色变了。”哈德利说道。
菲尔博士眼睛亮了起来,他又兴致重燃地询问刑事主任。
“真是万万没有想到,”他说道,“本案竟会让你烧坏脑袋了。是这样吗?变了颜色,啊?接下来你是不是要说,它现在又变成一件光鲜亮丽的翡翠绿大衣?”
“我说它变了颜色,是因为……跟我来!”
哈德利一把推开起居室的房门时,现场正笼罩在一股草木皆兵的氛围中。这间起居室里,所有的家具皆是体积沉重、样式保守的高级品,灯具都嵌于青铜制品上,沿墙与天花板之间的嵌线涂满了金箔,昂贵的窗帘用了过量的蕾丝边饰,一眼望去像是上冻的瀑布;室内的每一盏灯都大放光明。只见,伯纳比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萝赛特带着怒气随意疾走;厄奈丝汀·杜莫站在角落的收音机旁,双手放在身后,下唇抿盖过上唇;脸上的表情,不知是觉得有趣,还是备感嘲弄,抑或是两者兼备;最后一个是波依德·曼根,他背对壁炉而站,炉火正熊熊燃烧,他不禁从一侧移到另一侧,看似生恐火焰就要烧到自己身上一般。然而,此刻真正烧着他的,其实该是某种激动还是什么样的情绪。
“我知道这该死的东西很合我身!”他口气非常激烈,“我知道,我也承认,这大衣我穿起来很合身。但它不是我的!首先,我习惯穿的是防水的大衣,它现在就挂在走廊上。再者,我根本买不起这种大衣;如果说防水大衣值一便士(面值十二分之一先令的钱币),那么,这件大衣起码要索价二十基尼(相当于二十一先令的英国昔日金币)。第三——”
哈德利击掌出声,以吸引众人的目光焦点。菲尔博士和兰波接连入室,他俩的出现,缓和了曼根激动的情绪。
“可否麻烦你,”哈德利说道,“把刚刚说过的话再重复一次?”
曼根点燃一枝香烟。在火柴棒燃起的火花照耀下,可看到曼根阴沉的眼里充满血丝。他扔掉火柴棒,先猛吸一口烟,再吐出白茫茫的烟雾,表情像是个翻案无望而即将重刑定谳的罪人。
“我自己是不太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跳出来指责我,”他说道,“它可能是另外一件大衣,虽然我想不透有人干吗喜欢把衣服往这里丢……喂,泰德,我来告诉你怎么回事。”曼根抓着兰波的手臂,把他拉到壁炉前面,一副安排展览的模样。“昨晚我来这里赴晚餐,进门后,我就直接把我的大衣——提醒你,是防水大衣——挂在走廊的衣柜里。一般情况下,任何人都懒得去打开电灯。你会在黑暗中摸索,然后把大衣吊在顺手摸到的挂钩上。那时候我也是如此,不过因为我手上还拎了一小包书,想把它们放在架上,所以便开了灯。那时,我看见一件大衣,一件多出来的大衣,就挂在另一头的角落里。它的剪裁尺寸,和你们找到的黄色花呢大衣差不多;其实我应该说,大小是一模一样,只不过它是黑色的。”
“一件多出来的大衣,”菲尔博士重复这句话。他触摸着下巴,好奇地凝视曼根,“小伙子,为何你会称它是一件‘多出来的大衣’?假如你在别人家中看到一排大衣,你会有‘多出一件’的想法吗?以我的经验来说,要说在一个屋子里最不容易注意到的东西,就是衣柜里的衣服;你会大概知道其中有一件是自己的,但有时甚至都不能确定是哪一件,不是吗?”
“随你怎么说,反正这里每个人的大衣我都很清楚。而且,”曼根辩驳,“我会特别注意到那一件大衣,是因为我猜想它是伯纳比穿来的。他们没告诉我他也要来,我还怀疑他是否……”
面对曼根暗示性的指控,伯纳比摆出一副宽大为怀的态度。这会儿,那位适才瘫坐在卡格里史卓街公寓睡椅上的男人,那位敏感易怒的男子,现在已不见了;当下,他变成了一位年岁稍长的狂傲青年,正挥动夸张的手势。
“曼根这小子,”他说道,“观察力相当敏锐。菲尔博士,他的确是个观察入微的年轻人。哈哈哈!特别是有我在场的时候。”
“这你有意见吗?”曼根反唇相讥,尽量压低他的音量,以保持冷静。
“让他说完故事吧。萝赛特,亲爱的,要来根烟吗?对了,我得先声明,它不是我的大衣。”
曼根莫名其妙地火冒三丈。但他随即转身面向菲尔博士。
“总之,我留意到了。然后就是今天早上,伯纳比到达这里的时候,发现了那件衬里沾有血迹的大衣……颜色比较浅淡,却挂在同样的位置。想也知道,那惟一的解释是:有两件大衣。不过,这情形实在够诡异吧?我敢说,昨晚那件大衣,绝不属于这里的任何一个人。而你可以看得出来,这件花呢大衣也不是我们的。凶手到底是穿了一件、两件,或者两件都没穿?还有,那件黑色大衣看来很怪异——”
“怪异?”菲尔博士赫然插嘴,因此曼根不自觉地转过身来。“怎么说它怪异呢?”
此时,站在收音机旁的厄奈丝汀·杜莫突然挺身而出,脚上的平底鞋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她今天早上的容貌,看起来衰老了些;隆起的颧骨更加显眼,相形之下鼻梁变塌了,眼睛周遭也肿了一圈,看来半张半闭、鬼鬼祟祟的。尽管如此,在倔强的眼神之外,她的黑眼眸仍是十分闪耀慑人。
“哼,呸!”她嘴巴不留情,双手摆动的姿势既夸张又粗鲁,“凭什么又要问这种蠢问题?为何不来问我?这种问题我可是比他清楚多了。不是吗?”她凝视曼根,额头皱起来,“别误会,别误会,我真的认为你很努力要道出实情,这点你应该了解。但我认为你有点混淆事实了。实际状况很简单,就像菲尔博士所说的。没错,昨晚这里的确有件黄色大衣,时间在傍晚的时候,大概在晚餐前。它好端端地吊在衣柜里的挂钩上,所在位置就是曼根说他看到黑色大衣的地方。我亲眼瞧见它了。”
“但是——”曼根叫道。
“别激动,别激动,”菲尔博士低沉的嗓音,有抚慰人心的效果,“咱们就来看看这事是否那么难以理清。太太,既然你也亲眼看到那件大衣了,难道当时你心中不觉得奇怪吗?总有那么一点纳闷吧,因为你都知道它不是屋内任何一个人的东西了。”
“不。一点也不会。”她朝着曼根颔首。“他到达的时候我不在场。所以,我以为大衣是他的。”
“是谁开门让你进来的,请问?”菲尔博士倦累地问道。
“安妮。但大衣是我自己亲手挂上去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哈德利,如果安妮人在这里的话,最好接铃把她找来,”菲尔博士说道,“这个变色龙大衣的难题,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哦,天哪,我真为它着迷!嗨,太太,关于咱们朋友曼根的事,我可不是在怀疑你的说词。不久前我才对泰德·兰波表示,某某人简直是诚实过了头。哈!你和安妮聊过了吗?”
“喔,是的,”哈德利答道,此时萝赛特·葛里莫越过他面前去按铃。“她的说词很简单。她昨晚外出,直到十二点多才回来。不过,我没问她曼根的事。”
“我不懂,你们干吗这么大惊小怪!”萝赛特的声音相当不满,“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除了问出大衣是黑色或黄色这种蠢事之外,你们没其他有意义的事可做吗?”
曼根转向她。
“当然大大有用,你自己也知道。我是不明白当时的情况,但我认为她也清楚不到哪儿去!不过总有一个人是对的。虽然我猜,安妮恐怕也不知情。天哪!我简直是一无所知!”
“说得好。”伯纳比说道。
“帮我个忙,”曼根骂道,“去死吧,你!”
哈德利连忙跨立于他俩之间,好声好气地调解纷争。脸色已气得发白的伯纳比,只好重新坐回沙发。起居室里骚动和紧绷的压力相互拉锯,当安妮现身时,众人都是一副渴望平静的模样。安妮的气质沉静,鼻子稍长,看起来像是个自律甚严的女孩,在她身上找不到荒唐愚蠢的特质。她看来能干而且勤奋。她弯腰站在门口,一顶便帽稳稳戴在头上,像是粘上去的。她棕色的眼睛平视着哈德利,表情有些烦躁,但还不至于胆怯害怕。
“关于昨晚,有件事我忘了问你,是……呃,”刑事主任的语气不太自在,“嗯,是你开门让曼根先生过来的,是吗?”
“是的,先生。”
“那时候是几点?”
“先生,我无法回答。”她似乎感到困惑。“大约是晚餐前半小时。我无法说出精确的时间。”
“你看到他挂上帽子和大衣?”
“是的,先生!他从不将它们交给我处理,否则我一定会——”
“那你有没有看到衣柜里面的样子?”
“哦,我明白了……是的,先生,我看到了。是这样的,让他进门后,我就直接走回餐厅,但是我突然想到,我必须下楼到厨房一趟。因此我折回来并经过大厅走廊。这时我发现他已经不在了,而衣柜里的灯还亮着,所以我就走过去把它关掉……”
哈德利倾身向前。
“现在注意听好!你知道今早在衣柜里发现的浅色花呢大衣吧?你知道吧?好!你还记得吊着大衣的位置吧?”
“是的,先生,我记得。”她的双唇紧闭。“今天早上,伯纳比先生发现它的时候,我刚好在走廊,没多久其他人就靠近来了。米尔斯先生说,我们不可以动它,像是血迹和所有东西,通通都不要动,因为警察……”
“没错。安妮,我要问的是关于那件大衣的颜色。昨晚你往衣柜里头看的时候,那件大衣是黄色,还是黑色?你记得吗?”
她眼睛直直盯着他。
“是的,先生,我记——黄色或黑色?先生,你是这么说的吗?嗯,先生,严格来说,两个都不是。因为那个挂钩上面,根本没有挂着大衣。”
刹那间,嘈杂声此起彼落,整个房间变得闹哄哄:曼根破口大骂,萝赛特几乎是歇斯底里地放声大笑,伯纳比则是乐不可支。只有厄奈丝汀·杜莫静默不语,神情是既疲惫又轻蔑。哈德利足足打量了安妮一分钟之久,这名证人的表情专注认真,一副严阵以待的模样:她握紧双拳,颈项高扬。哈德利移向窗口,动作粗暴但不发一语。
此刻,菲尔博士轻声笑了起来。
“嘿,别气馁,”他试图鼓舞士气,“最起码,它没有又变成另外一种颜色。虽然可能连椅子都会笑我傻,但我坚信它是一个非常具有启示性的事实。嗯,哈,没错。哈德利,走吧,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享用一顿午餐。吃午餐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