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丽丝餐厅。
这家餐厅主打的是法国风味,据说店主请来的大厨是正宗法国厨师,收费不菲。
此时,苏雅正饶有兴趣地望着眼前的年轻男生。
他叫何家骏,南江大学哲学系三年级学生,长得白白净净的,留长发,戴金丝眼镜,看上去颇有儒雅之气,言谈举止都很得体,仿佛欧美贵族家庭的年轻绅士般。
“小雅,你想点什么?”何家骏把菜单递给苏雅。
苏雅抿着嘴微微笑着:“随便。”
“这里的香煎鹅肝和鸡肉沙拉都不错。”
“你点吧,我是第一次吃法国餐。”
“不会吧。”何家骏仿佛难以置信,“那你应该好好尝尝,整个南江市就这家法国餐厅最正宗了,主厨的是法国厨师。”
他招手叫来服务员,点了几个菜,又问苏雅:“喝什么红酒?”
苏雅摇头:“我不会喝酒。”
“那由我做主吧,来瓶波尔多红酒。”何家骏笑了笑,“这种酒味道柔顺细雅,很有女性柔媚气质,被称为法国葡萄酒王后,你不妨尝尝。”
“好。”苏雅的笑靥在餐厅柔和灯光的衬托下娇艳欲滴。
“小雅……”何家骏仿佛看傻了般,“你笑的样子,真的很漂亮。”
“是吗?”苏雅叹息了一声,“漂亮有什么用,还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何家骏的眼睛陡然间亮了许多:“不会吧,你到现在都没有男朋友?”
“嗯。”
“是不是,你要求太高了?”
“没有啊,我要求很低的。我理想中的男朋友,肯定要博学多才,英俊潇洒,有很好的个人素养,对我能体贴入微,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嗯,还要家庭环境好,有房有车,事业有成。”
何家骏喃喃道:“你的要求……还真的不高。”
“是啊,我要求很低的。世间最不能勉强的事情就是爱情了。对于女孩来说,爱情是一生中最昂贵的奢侈品,要用一辈子的时间去刻骨铭心。如果勉强,不但对别人不负责,对自己更是一种伤害。一个连自己都不懂得珍惜的人,有什么资格去要求别人珍惜?所以,我认为,女孩要么别谈恋爱,要谈,就要找一个真正值得去爱的男孩谈,全身心地投入去谈,而不仅仅是为了寂寞或其他原因勉强自己。”
说完,苏雅意味深长地望了何家骏一眼。
何家骏急忙问:“那你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你?”苏雅上下打量着何家骏,仿佛在点评一个与己无关的东西般,“你还不错,学哲学,有点才华,长得还凑合吧,稍微柔弱了点,但多锻炼下也可以将就。家庭背景很好,现在有房有车了吧。虽然是学生,谈不上事业有成,但以你的能力,将来做出一番事业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可惜……”
“可惜什么?”
看到何家骏猴急的样子,苏雅忍住笑意,做出一副惋惜的样子,摇头道:“可惜你已经有了女朋友。”
“谁说的?”何家骏的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
“不是吗?”苏雅仿佛很吃惊,“同学告诉我,你是南江大学出了名的公子哥,身边的女朋友不知有多少。什么章绮雪、钱念珊、楚雁云……哦,最近的一个,叫宁惜梅,听说比电影里的女明星都漂亮。”
“哪有的事!”何家骏脸胀得通红,仿佛一个擦了胭脂的戏子般,“你同学弄错了。不错,这些女孩我都认识,但仅仅是普通朋友而已。我人缘不错,经常邀请朋友们一起出去玩,其中也有她们,所以容易引起别人误会。其实,我家人管我管得很紧的,不准我在大学交女朋友,要我专心学业。”
“哦。”苏雅恍然大悟状,“我想也是,何市长的公子,怎么可能那样?肯定是那些嫉妒你的人,在背后说你的坏话造谣。”
“对!不过,以后,我也要注意点,和女生们保持点距离,免得影响不好。”
何家骏正想表白,口袋里的手机却不合时宜的响了起来。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是宁惜梅打来的,没接,按了中止键。
服务员将所点的法国菜和红酒陆续端上来。
“来,尝尝这个,香煎鹅肝,味道很美。”何家骏殷勤地给苏雅切下一块,放到苏雅的盘子里。
苏雅却对鹅肝提不起兴致。
真无聊,居然和这样的人浪费时间。不知道方媛知道后,会不会笑我?
从一开始,苏雅就在看戏,看何家骏如何表演。
可惜,何家骏还是让她很失望。他的演技,一点都不精彩。而且,还很低级、造作,让她大倒胃口。
真不知道,那些被他以谈恋爱为名义玩弄的女生,有没有智商。
世界上没有凭空掉下来的馅饼。当一个涉世未深的女生遇到年少多金的男人,首先要想的不是对方有多好,而是对方究竟对自己有什么企图。
白马王子的故事之所以是童话,只因在现实中发生的概率实在太低,不比中六合彩头奖的概率大多少。
何况,对于很多女生来说,如果真有白马王子可以依赖,即使是六合彩头奖也会毫不犹豫的放弃。
“怎么了?”看到苏雅郁郁不乐,何家骏关切地问。
苏雅没有说话,抬起头,冷冷地看着何家骏,眼中再无笑意。
何家骏有些疑惑,正要开口,手机再度响起。
“真讨厌!”
他拿起手机,来电显示上依然是宁惜梅。看来,不接她的电话,她会一直打下去。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何家骏拿起手机,走到餐厅门口接听。
一走出苏雅的视线范围,何家骏就仿佛变了个人,对着手机低声喝道:“你想干什么?不是告诉你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很痛,真的很痛。”宁惜梅的声音很疲惫,“我没想到,原来,割脉自杀,也会这么痛的。”
“你……你说什么?”何家骏的心悬了起来。如果闹出了人命,别说学校,就是身为副市长的父亲,也不会放过自己。
“你昨天叫我去死。我想了很久,决定为你做好这最后一件事。我不敢跳楼,摔死后样子太难看。又不想上吊,所以选择了割脉。我没想到,割脉也会这么痛的……”
“你!你别吓我!”
“我没有吓你。听说,割脉后,十几分钟血液就会流得差不多,半个小时后就会死。你能不能在我临死前来看我一眼?”
“你别做傻事,我现在就过去!你在哪?”
“我还能在哪?当然在我们的爱巢。”
“你坚持住,用手按住伤口。梅梅,听我说,我昨天说的都是气话,其实,我是爱你的。你千万别死,我们重新开始。我答应过你,去巴黎香榭丽舍大街散步,去日本看富士山和樱花。你等我,我很快到!”
“是吗?你又在骗我了。”宁惜梅幽幽地叹息着,“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很喜欢听这样的谎话。”
“我没撒谎,我说的都是心里话,你等我……”何家骏真急了,他甚至没和苏雅打招呼,直接跑到自己的奔驰小车里,一溜烟地驶进人潮汹涌的街道上。
餐厅里,苏雅正津津有味地细细品尝法国名菜和红酒。
没有何家骏这张讨厌的脸在眼前晃动,她的心情和胃口都好了许多。
这时,她当然想不到,自诩为绅士的何家骏,接个电话居然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如果知道竟然要她来买单,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心情了。
坐在车中,看着一张张匆匆而过的陌生脸孔,何家骏真想不顾一切地撞过去。
这些该死的人,活该一辈子受穷!没钱干脆去挤公车多好,骑什么自行车摩托车,害得街道上动不动就堵车。
何家骏缓缓地行驶着奔驰车,拼命地打喇叭,试图想加快车速。可是,此时正是下班的高峰时期,所有的机动车辆只能跟着前面的车流如蜗牛般慢慢挪动。
没时间了!
何家骏急得直冒汗。以这样的速度,等他赶到租屋时,宁惜梅身上的血早流光了,就算是神仙也救不了她。
这种时候,何家骏也顾不了身份,将小车停到路边,扬手招来一个“摩的”,避开车流从小路赶往租屋。
“快点!”坐在摩托车上,他还一个劲地催促车手。
已是深秋,寒冷的秋风直往他颈脖子里钻,一向养尊处优的何家骏冷得直打颤。
“臭婊子、贱货……”在心中,他不停地咒骂着宁惜梅。他怎么也想不通,一个人,怎么会变得这么快?
他还记得,半年前第一次看到宁惜梅时的场景。
那个初夏的清晨,阳光灿烂,空气里弥漫着暧昧的暖意。他陪楚雁云去图书馆借书,一眼就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独自看书的宁惜梅。
她穿着一袭乳白色的连衣裙,全身心地阅读,嘴唇微微上翘,带着几分笑意,仿佛古典仕女般,显得聪慧和文雅。
何家骏悄悄靠拢,站到了她的身旁,她却毫不察觉。
什么书看得这么入迷?何家骏凝神望去,居然只是一本线装插图版的。
多年前,四大名著中他最喜欢的就是这本,尤其是那么多性情各异的古典美女,经常出现在他幻想中的梦境中,而他,就是梦境中唯一的主角贾宝玉。
现在,他早已不做这种幼稚的幻想了。随着对女人身体的熟悉,他越来越痴迷于原始的肉欲,那些吟诗作赋的才女也远没有魔鬼身材天使面孔的青春女孩来得实际。
不知为什么,他却对眼前的女孩特别感兴趣。他总觉得,这个女孩,有些地方与众不同,对他有种从来没有过的吸引力。
可想了好久,他还是没想清楚,她究竟哪里与众不同。
直到楚雁云一脸醋意地走到身旁,他才顿悟。
宁惜梅身上,没有他所熟悉的香水味。
他终于想到了一个词:素净。
是的,宁惜梅给人的感觉就是素净,没用香水,没化妆,没有一个饰物。赛雪的肌肤,修长的双腿,协调的五官,让他有种特别舒泰的感觉。
由于楚雁云的到来,宁惜梅终于发现了何家骏。她有些羞涩,脸颊泛着些许红潮,仿佛邻家女孩般。
就在那一刹那,何家骏有种想要征服她的欲望。
这么纯净天然的美女,只能是他何家骏这么优秀的男孩享用。
后来的事就很庸俗了。在他一系列原始而有效的追求手段下,在她身边所有朋友的怂恿和纵容下,他顺利地得到了她。
然而,没过多久,他就开始厌倦了。
宁惜梅是个没味道的美女。她不喜欢交际,不喜欢聚会,不喜欢说话。她仿佛一杯白开水,淡淡的,虽能解渴却没一点激情。就连做爱,她也那么生硬,一点也不主动,仿佛只是为了完成某种工作般。
何家骏喜欢原始的肉欲,宁惜梅却热衷精神的交流。从一开始,他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巨大的错误。
在何家骏眼中,宁惜梅不再是那个素净的古典美女,而是一个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而且,她开始变得无法理喻起来,毫不考虑他的感受,竟然阻止他和其他的女孩交往。
本来,他还想用稍微温和点的方式和她分手。没想到,她死活不同意,还说身子交给了他,他要对她负责。
什么年代,居然有这种思想的女孩!摆明了是想威胁他。这年头,想嫁给他踏进副市长家门的女孩数不胜数,他会吃这一套?
他随口骂了句“去死”。没想到,宁惜梅的脑袋真的是一根筋,真的割脉自杀!
快到出租屋的时候,何家骏似乎想起了什么,叫摩托车司机停下。
然后,他左右张望了一下,看到没人注意,偷偷地从另一条小路拐进了出租屋。
这间出租屋,坐落在青山湖畔,依山靠水,是一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半年前,他就是在这里,以过生日为名,在朋友们的帮助下灌醉了宁惜梅,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她正式成为他的女友后,经常在周末到这里过两人世界。
他记得,刚开始的那几天,他和她,的确很开心。仿佛一个小家庭般,一起煮饭,炒菜,看电视。当然,还有无休止、随时随地的做爱。
这里的一切,都是她精心布置的。她曾经说,这是他们的爱巢,希望他以后赚了钱能买下来。
她真傻得可爱!
在何家骏的计划中,她的所谓“女友”身份根本就不会超过一年。
已是黄昏,天色渐暗。
“梅梅?”
何家骏蹑手蹑脚地走进出租屋,大声叫着,可没人回答他。
房间没开灯,黑糊糊的,影影绰绰,让他莫名的惊悸。
不会吧,来晚了?
何家骏没有多想,走到卧房门口,伸手推开门。
他看到了血。
殷红的、鲜艳的、缓缓流动着的血。
从来没有看过到这么多的鲜血,几乎覆盖了卧房里的所有地面。
浓浓的血腥味刺激得他想要呕吐。
宁惜梅就这样平静地躺在床上,左手无力地下垂着,血液无声地滴落在地面木板上,顺着地势缓缓流淌。
她的脸,特别的苍白,特别的干瘪,仿佛一具被风干的木乃伊。
这就是他曾经同床共枕过的宁惜梅?
何家骏终于没有忍住,扭头跑出卧室,钻进卫生间一顿狂吐。
然后,他跌跌撞撞地从出租屋里跑出来,深一脚浅一脚地没有目的地瞎跑。
秋风飒飒。
何家骏的脑袋被寒风一吹,冷静下来。
宁惜梅的死已是事实,现在要做的是如何善后。幸运的是,今天是周六,他还有足够的时间来公关。
派出所、新闻媒体、南江大学……这些地方,都要事先打好招呼,要将事情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里,要禁止一切媒体的传播。否则,会给父亲的事业带着阻碍,说不定某些政敌会借机来诋毁父亲。
他不能留下一点痕迹,让别人有证据证明他和宁惜梅的关系。他必须再回出租屋,取走里面所有的相片。
想起宁惜梅临死的模样,何家骏不禁打了个寒战。
原来,死人的模样,是那么的可怕。就在几天前,她还活灵活现,笑靥如花,现在却成了一具发臭的尸体。
此时,天色已暗。
何家骏壮着胆子,战战兢兢地回到出租屋。他怕引起别人注意,没敢开灯,借着手机屏幕的荧光搜寻相片,统统装到兜里。
突然,他听到一阵歌声。
是女人的歌声。
歌声很轻,曲调悠悠,说不清道不尽的凄凉和寂寥。
“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这声音,怎么声音那么熟悉?
是邓丽君唱的《独上西楼》?
不,那不是邓丽君的声音,那是……是宁惜梅的声音。
宁惜梅不是已经死了?
巨大的恐惧,如潮风般湮没了他。脚开始发软,腿肚子直打抖,连站都站不稳。
他记得,宁惜梅最喜欢唱的就是这首《独上西楼》。
隐隐约约,身后传来脚步的声音。
很轻,很柔,有种说不出的灵动,仿佛一个跳跃着的小女孩般。
不,不是宁惜梅的脚步声。记忆中,宁惜梅是那种很安静的女孩,就连走路,也是很优雅的,绝不会如小女孩般蹦蹦跳跳。
“哒、哒、哒……”声音越来越大,分明走了过来。
然后,声音停止了。
她似乎就站在何家骏的身后,连呼吸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
一股冷气,从何家骏的脚底直冲脑门,身体开始情不自禁地微微战栗起来。
背后,究竟站着什么?
是人,还是鬼?
何家骏不敢出声,僵硬地站在原地。
屋子里静悄悄的,静得只剩下他心跳的声音。
侧耳听了听,身后没有一点声音。
难道,只是幻觉?
是自己太紧张了?
没事的,她已经死了。不关我的事,她是自杀的。
何家骏在心中自我安慰着,慢慢地平复慌乱的情绪。
空气中依然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他小心翼翼地转过身子,睁大了眼睛望过去。
瞳孔急剧放大。
卧室的床上,空空如也。
宁惜梅的尸体,不见了!
地板上的血液已经开始凝固,变成深褐色的血块,如一块块黑色的泥土般。
怎么回事?
何家骏险些晕眩过去。
慌张中,他似乎看到门口有个白影一闪而过。
那位置……那位置,就是刚才他听到脚步声停止的位置啊!
何家骏再也忍不住,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夺门而逃。
他的身影,很快就消失在苍茫的黑幕中。
这时,他根本就没注意到,在他的身后,一个白影躲在黑暗的角落里轻蔑地讥笑。
白影摇了摇头,轻飘飘地“走”回卧室。
其实,那不能说是“走”,更像是“跳”。她的膝盖,似乎不能弯曲,两条腿像圆规的两个支脚,虽然没有电影中的僵尸那么夸张,却也让人油然而生出恐惧。
无论怎么看,这都不是一个正常人的行走方式。
白影关上了门,又开始哼起了歌曲:“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灯亮了。
灯光下,白影的模样清晰地显示出来,赫然是宁惜梅的模样。
她的脸色,和何家骏所看到的一样,如木乃伊般,特别的苍白干瘪,明显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走到镜子前,对着镜子细细审视自己,皱了皱眉头,似乎很不满意镜中的自己。
头发乱了。
拿起梳子,轻轻地梳理长发。
手腕上,赫然有道伤口,伤口已经不再流血,结成褐色的伤疤,在白皙的肌肤上显得格外显眼。
宁惜梅梳得很有耐心,仅仅靠一把梳子,她梳出了一个发髻,挽了起来,后面再缠了两条辫子,颇有些复古的味道。
然后,她开始轻轻抚摸自己的脸。看得出,她对自己的脸有些失望。
其实,她的脸型,本来很好的,瓜子脸,小巧微微上翘的嘴,水灵灵的眼睛,沉静的时候典雅文静,活泼的时候乖巧俏皮,不比网络上那些校花逊色多少。
可惜,现在,她的脸色,实在太差,一点水色也没有,仿佛一具毫无生命的死尸般,实在让人恶心。
宁惜梅轻轻地叹了口气,随手拿起茶壶,仰起头,对着壶口喝茶水。
那只茶壶,起码装了两公升的水,相当于七八瓶矿泉水,她却陆陆续续地全部喝光了。
整个人仿佛充了电一般,突然间红润起来。虽然,脸色还是有些苍白,却不再干瘪,隐隐有了几丝血色。
她张了张口,开始说话:“宁、惜、梅。”
她说的是自己的名字,却说得很拗口,似乎有些口吃,连音也没咬准。
而且,她还在出租屋里一步步来回踱步,仿佛在放慢镜头般,尽量让身体保持平衡,仿佛长时间卧病在床的病人般。
宁惜梅就这样反复练习着,练习了十几分钟,勉强和平常人一样,这才稍稍满意。
然后,她熄了灯,关了门,慢慢地从出租屋里走出来。
五分钟后,宁惜梅出现在青山湖畔的小路上。
和许多地方一样,南江市的夜晚比白天更加绚丽多彩。五彩缤纷的霓虹拼命地粉饰坚硬冰冷的建筑物,在阳光下被压抑的各种欲望泛滥成灾,到处是一片莺歌燕舞。
天色不好,没有月亮,没有星星。灯光照不到的地方黑漆漆的,几只老鼠穿梭在垃圾堆里啃着腐烂的骨头。
她抬头看了看天空,嘴角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
“雨。”
这次,她把音节咬准了。
果然,没过多久,天空就飘起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霏霏小雨,带着些许凉意,轻快地飞舞在她的脸颊上。
雨丝冰凉,仿佛渗进了心灵深处。
她却很享受这种感觉,竟然哼起了歌曲,欢笑着在雨中漫步。
宁惜梅笑起来的样子很好看,脸颊上露出两个淡淡的酒窝,黑色的长发随风轻舞。
“宁惜梅?”一个迟疑的声音在身旁响起。
她微微怔了怔,转过身,看到一个年龄相仿的男孩,眼神怪异地望着自己。
“真的是你?”男孩长吐口气。他和宁惜梅并不是很熟,生怕认错人。
宁惜梅没有说话,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个头比常人稍高些,估计一米七八左右,体型是这个年龄男孩普遍性的瘦削,却并不柔弱,相反有种如剑一般的锐气。脸庞棱角分明,显得坚毅沉着,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你不认识我了?我是杨皓轩啊,何家骏的同学。”男孩笑着说。
“嗯。”宁惜梅含含糊糊地应了声。
杨皓轩关心地问:“你……你是不是有什么事?”
这么冷的秋夜,又下起了雨,宁惜梅竟然只穿着一袭白色连衣裙独自在湖边散步。再联想到何家骏那个花花公子的性格,杨皓轩担心宁惜梅做傻事。
“你和何家骏吵架了?”
宁惜梅摇摇头,仿佛孩童一般,侧着脸,睁着一双清澈的眼眸,好奇地望着杨皓轩。
虽然对宁惜梅没有想法,但被她这样一直看着,杨皓轩也有些窘迫。
“这小子!”他恨恨地骂了句,掏出手机,拨打何家骏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接通。
“家骏吗?你在哪?”
“我在家休息。有什么事?”何家骏的声音有气无力。
“这么早就回家,不像你性格啊?”
“我身体有些不舒服,要早点睡,没事我挂了。”何家骏很不耐烦的样子。
“等下,我和你说件事。我在青山湖畔,遇到了宁惜梅。她一个人在街上淋雨。你们俩,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说什么?你遇到了宁惜梅?”
虽然隔着手机,杨皓轩仍然感觉到他的声音有些古怪,似乎在微微颤抖。
“是啊?”
“她……她……她和平时有什么不同?”
“没什么不同,就是脸色苍白了点,心情似乎也不好,穿得很少。你们俩,是不是吵架了?”
“没……没吵架……”
“你要不要和她说几句?”
“不用了,我要睡了!”没等杨皓轩反映过来,何家骏就挂掉了手机。
再打,已经关机了。
杨皓轩苦笑,转眼看到宁惜梅幽怨的眼神,暗自揣测两人的感情肯定是出了问题。
“要不,我送你回学校?”
他始终有点担心,怕宁惜梅想不开。在他的印像中,宁惜梅是个很纯情很古典的女孩。而他的那位同学,恰恰是很多情很现代的男孩。
从一开始,他就不看好两人的感情。只是,碍于同学关系,他不便多说什么。
这个世界,有太多类似的故事在演绎。
宁惜梅依然没有说话,对着杨皓轩点了点头。
杨皓轩脱下外套,披在宁惜梅身上:“别淋雨了,小心感冒。我们去对面打车吧。”
“好。”宁惜梅总算说了一个字。
她倒真是惜墨如金。
杨皓轩吐了口气,之前,宁惜梅一直不说话,害得他很紧张。
“走吧。”
他迈步往前,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
原来,宁惜梅走得很慢,还是保持雨中散步的那种节奏。
他只好放慢速度,和宁惜梅齐肩并行。
还好,雨不大。否则,以这种速度行走,两人不淋成落汤鸡才怪。
不远处,就是过街的地下通道。挨着石梯下行,走到地下通道的三岔口。
杨皓轩正要上石梯,突然听到“叮”的一声叮当响,清脆入耳。
原来,在石梯的角落里,躺着一个老头子,穿着破棉袄,戴着一副墨镜,地上铺了张纸,上面写着“揣骨听声”四个字。
只是个江湖相士而已。
杨皓轩掏出一些零钱,悄悄放进老头的磁碗中。
他并不想算命占卜,只是有些同情这个露宿街头的老人。
“这位先生,谢谢你的好意。可否暂且留步,听小老儿叨唠两句?”老相士慢腾腾地爬起来。
杨皓轩笑了笑:“谢谢师傅好意,可我现在有事,下次再来听师傅教诲吧。”
老相士的声音却仿佛有磁性般:“耽误不了你多少时间。茫茫人海,你我能相遇,便是有缘。小老儿一无所长,便赠几句金玉良言给有缘人吧。”
杨皓轩原本不信这些,见老相士情意切切,倒也不好拂了他的意。
“好吧,我洗耳恭听。”
老相士坐得端端正正,一脸肃穆,伸手去摸杨皓轩的手。
原来,老相士是个瞎子。
老相士将杨皓轩的手捏在手中,略微揉搓了几下,慢腾腾地说:“先生年龄虽轻,却出身尊贵,日后前途亦是不可限量。只是……”
杨皓轩微微一笑,先道喜,再报忧,正是江湖术士骗钱的不二法门。
“只是什么?”
“只是,先生近日恐有小劫,还请远离女色为好。自古道,红颜祸水,此言极是也。”
杨皓轩暗自苦笑。他出自官宦世家,家风严谨,绝非何家骏之流可比。虽然也在南江大学读书,却以治学为重,对男女一事一向不放在心上。其中固然有未遇倾心女子之故,亦有自视极高不愿随波逐流之意。
“谢谢师傅点拨,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尽管不相信老相士的话,他还是拿了张二十元的纸币,递到老相士手中。
意外的是,老相士却不接受,叹息着说:“先生仁心宅厚,将来必有厚报,倒是小老儿多虑了。”
杨皓轩微微一怔,没想到自己的心思竟然被老相士猜得一清二楚。
“师傅还是收下吧,金玉良言,我必将谨记于心。”
老相士知道杨皓轩态度有所转变,便不再推却,坦然受之。
“宁惜梅,我们走吧。”
自始至终,宁惜梅没有说话,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老相士,眼神充满迷惑。
老相士却大吃一惊,声音都有些沙哑:“这位先生,你身边,可有位姑娘?”
“是啊,怎么了?”杨皓轩这才发现,宁惜梅和老相士的脸色都怪怪的。
一向镇定自若的老相士居然有些激动:“这位姑娘,可否说句话,让小老儿听听?”
宁惜梅走上前,张了张口,想要说些什么,最终却是什么也没有说,摇了摇头,转身独自走上石梯。
“不好意思,她心情不好,不愿意说话。”杨皓轩没有多想,匆匆解释了两句,快步追过去。
此时,宁惜梅走路的速度,比刚才雨中漫步时要快多了。
“咦,怎么一下子就走这么快了?”
宁惜梅抿嘴微微一笑,清澈的大眼睛毫无顾忌地直视着杨皓轩。
杨皓轩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了笑:“走吧。”
他没注意到,身后的老相士直打哆嗦,口中喃喃自语,仿佛在述说一个极为恐怖的事情般,身体神经质般地抽搐着。
穿出地下通道,杨皓轩和宁惜梅来到路旁的店面下避雨。等了十几分钟,杨皓轩都没有拦到出租车。征得宁惜梅同意后,他干脆和宁惜梅走到前面站台乘公共汽车。
公共汽车车仿佛一条犁地的老牛,喘着粗气慢腾腾地行驶着,里面挤满了人。
窗外的景物,在霓虹和秋雨的印染下显得光怪陆离,仿佛另一个虚幻的世界般。
宁惜梅很不适应公车的颠簸,一只手牢牢抓住吊环,另一只手竟然握住杨皓轩的手,半个身子靠在他身上。
她的手,很冷,仿佛一块寒冰般。
看到宁惜梅柔弱的身体,杨皓轩不禁有些心痛。
如果宁惜梅是他的朋友,他会毫不犹豫地劝她离开何家骏。可惜,他和她仅有一面之交,而这一面之交还是因为何家骏的缘故。
想到何家骏,杨皓轩就有些气愤。如果不是父亲再三叮嘱,不要和他发生冲突,他真想暴打他一顿。
即使是世交,即使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即使是同居一室的同学,他依然没办法接受何家骏的所作所为,甚至以此为耻。
但是,这是何家骏的私事,只要没出事,他就没办法。何况,要管,也是他的家长和学校来管,还轮不到他来管。
公共汽车突然刹车,宁惜梅的身体失去平衡,整个人都撞到他的怀中,柔腻无比。
杨皓轩毕竟年轻,不免有些心猿意马。
耳边,突然响起老相士的话:“红颜祸水……”
他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强自按捺悸乱的心跳,身体稍稍向后靠。
“你小子吃了豹子胆,连我女朋友都敢抢!”一个粗鲁的声音在他耳边大叫,把他的耳朵都快震聋。
怎么回事?
杨皓轩正疑惑着,身旁一下子多了三个年轻人,一个个面露凶悍之色,对着他直瞪眼睛。
其中一个高个子,一把拽过宁惜梅,搂在怀中,叫道:“哥们给我揍他!”
一个小平头扬起了手,一巴掌打过来。
杨皓轩下意识地用手臂去格挡,正好切中了小平头的手腕,痛得他直呲牙。
“哟,你还敢还手!不想活了!”另一个光头“刷”的一下亮出了匕首,刀刃白晃晃的刺眼。
身边的乘客,早已识趣地闪出一片空地。
杨皓轩这才明白,遇到了流氓。
可悲的是,整车的乘客,没一人愿意帮他。就连司机,也当作没事发生般,专心致志地开着他的公车。
匕首慢慢地横在了胸前,光头恶狠狠地说:“你玩了我大哥的女朋友,又打伤了我的兄弟,这笔账,怎么算?”
“你想怎么样?”出乎乘客们的意料,杨皓轩表现得很冷静。
“看你斯斯文文的,估计是大学生吧。别说我们欺负你,你出点医药费,这件事就算了。”
光头倒也不客气,伸手就去掏杨皓轩的钱包。
杨皓轩没有反抗。
“妈的,真晦气,就这么点钱!”光头将杨皓轩钱包里仅有的六百元全部掏光,怒冲冲地吐了口唾沫。
这时,公共汽车到站了,司机恰到好处地开了车门。
“我们走吧!”小流氓们准备撤退。
高个子怪笑着说:“老子的破鞋,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他在宁惜梅的脸蛋上狠狠地捏了一把,狂笑着下了车。
杨皓轩问道:“你没事吧?”
宁惜梅摇了摇头。
“我们下车!”
杨皓轩拉着宁惜梅下了车,对前面还没走远的小流氓们叫道:“等一下!”
小流氓们看到杨皓轩追过来,一个个嘻嘻哈哈大笑着。
“哟,找场子来了?”
“想在美女面前逞英雄?当心英雄没逞成,把小命丢了!”
杨皓轩快步走过去,厉声喝道:“道歉!”
“道歉?我看你嫌命长了!”高个子凶神恶煞般地亮出匕首。
没等他捅过来,手腕就被杨皓轩扭住,骨头“咯咯”直响,痛得眼泪都流出来了。
身旁的两个同伙见势不好,一拥而上,却被杨皓轩两个干净利落的高劈腿踢得头晕眼花。
“道歉!”
“对不起!”高个子的声音带着哭腔,“这位兄弟,咱有眼不识泰山,哎哟,轻点,轻点,要断了……”
“不是我,是向她道歉!”杨皓轩指着宁惜梅喝道。
在公共汽车上,他怕误伤乘客,所以索性让他们敲诈点钱财。谁知他们得寸进尺,竟然对宁惜梅动手动脚,还用言语辱骂了她。他脾气再好,也受不了。
“对不起,你饶了我们吧……”
小流氓们一个个点头哈腰,满脸地媚笑。
杨皓轩实在看不下去,放开手,怒骂道:“滚!”
小流氓们如获大赦,落荒而逃。
杨皓轩怕节外生枝,打了辆的士送宁惜梅回南江大学。
下车后,他才发现,钱包里空空如也,竟然忘记向小流氓们要回被抢的钱。
还好,在校门口遇到一个相识的同学,从他身上借了一百元,这才付了车费。
回家后,他一夜未眠,满脑子都是宁惜梅的身影。
“叮”的一声,阴暗的后巷里冒出一串火焰,将一个光头映衬得闪闪发亮。
他是刚才调戏宁惜梅的其中一个小流氓,喝得醉熏熏的,正眯着眼睛狠狠地吞吐着手上的香烟。
被杨皓轩教训了一番后,他们什么兴致都没了,躲进一家小餐馆里喝酒骂娘。
这年头,当混混,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以前,他还以为自己是做大事的,像《英雄本色》中的小马哥、《古惑仔》中的陈浩南一样,轰轰烈烈,数不清的美女,花不完的金钱,走到哪都有兄弟,走到哪都受人尊敬。在社会上转了一圈才知道,电影只是电影,生活远比电影来得现实。
想出头,就要比别人狠,比别人凶,结果狠的凶的,不是被别人打残打死,就是进了深牢大狱不见天日。运气好的,侥幸躲开警察的追捕,也一样成为过街老鼠被通缉,惶惶不可终日。
他终于明白,电影里的黑帮故事只是一个童话,和白雪公主的故事没什么区别,都是用来麻醉和幻想的。如果连虚拟和现实都分不清楚,这种人活该被社会淘汰。
于是,他学精了。尽管剃了光头,文了身,时不时装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可抢劫杀人绑架贩毒的事从来不干,骗人敲诈小偷小摸的事没少做。
今天,他和高个子、小平头约好找一对小情侣敲上一笔,混几个零花钱。上车的时候他们就盯上了杨皓轩和宁惜梅,一看就知道是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情侣。没想到的是,杨皓轩个头不大,身材瘦削,手上的功夫却不弱,三个人被他打得落花流水。
“真是个笨蛋!”光头在心里骂了声。
那小子只顾着英雄救美,被他们抢去的六百元钱却没有收回,白白便宜了他们。
从杨皓轩手里逃出来后,他们转身就开始讨论怎么花这笔横财。
高个子的意思是去迪斯科买药“嗨”一下,可惜这点钱无论如何也不够三个人“嗨”。小平头是个酒徒,二话不说拉着他们就进了小餐馆。其实,按他的意思,不如去宾馆开房快活一下。
刚才,那个学生妹清纯的样子,让他有种情难自禁的感觉。在车上,趁着混乱的时候,他可是偷偷摸了学生妹好几下。
“小强,你倒是快点!”前面,高个子不耐烦地喊道。
“来了!”光头熄灭了手上的香烟,摇摇晃晃地往前走。
可是,没走几步,他就停了下来。
他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呼呵呼呵”……
仿佛是喘气的声音。
他记得很清楚,这条后巷,是单行道。他出来的餐馆,就是后巷的尽头。
“谁?”光头恶狠狠地骂道,“别鬼鬼祟祟的,给老子滚出来!”
没有人回答他,喘气的声音却渐渐变小。
光头猛然转过身子,左手紧紧拽住兜里的匕首。
什么都没有!
喘气的声音也突然消失了。
是幻听?
光头突然想起一件事。
听说,上个月,就在这条后巷里,一个上晚自习的高中女生被人奸杀了,连眼睛都被凶手挖掉了。
那晚,风凄雨冷。小餐馆的老板说,他似乎听到有人拍门。可是雨太大,他懒得起来开门。结果,那一晚,他睡得很不踏实,老是听到喘气声。
原本,他还以为只是在做噩梦,天亮后才知道所听到的声音是真的,那是高中女生喘气的声音。
只是,直到现在,他都没弄明白,隔得那么远,怎么能听得到高中女生的喘气声?
至于眼睛被挖,很可能是凶手怕女生的眼睛泄露他的秘密。
据说,有种电脑技术,可以从死人的眼睛中,抽取临死那瞬间最后一幕的场景。
光头打了个哆嗦,不知怎的,腿有些发软,似乎有股寒气从脚底直冲脑门。
难道,真的是被害女生的冤魂?
“你……你别找我,我和你无冤无仇……”光头慢慢地转过身子,重重地抬起脚,深深地呼吸,小心翼翼地迈开步子往前走。
身后,什么动静也没有。
一切正常。
可他却清晰的感觉到不对劲。
究竟是哪里不对劲?
光头抬起头,终于发现了异常。
是月亮!
原本皎洁的月亮,竟然变成了血红色,如鲜血一般,红得妖艳,妖艳凄迷,仿佛不似人间。
全身发冷,身体开始战栗不已。
故老相传,血月当空必有妖邪之事发生,妖狐拜月、野鬼画皮、借尸还魂……
他使劲地咬了咬嘴唇,唇间清晰的感觉到疼痛。
不是梦,不是幻觉。
一切,都那么真实,却又那么虚幻。
光头再也忍不住,张开口想要大喊一声,喉咙却被什么东西扼住了,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一只手,纤细洁白,轻轻地扼在他的喉咙上,毫不费力地将他的身体提了起来。
呼吸越来越困难,脸胀得通红,却根本无法反抗。
所有的力气,仿佛突然间失去般。
“咯咯咯”……
他听到自己喉骨破碎的声音。
“小强,你在做什么!怎么还不过来?”高个子明显有了火气,他是小流氓团伙中的头领。
“是不是喝醉了,走不动了?”小平头打着哈哈笑着说。
“这小子,真是孬种,就知道在女人身上折腾,连酒都不会喝,怎么出来混?”高个子气呼呼地往回走。
光头躺在地上,脸朝下,仿佛睡着了。
高个子气不打一气来,伸出脚狠狠地踢向光头:“你给老子起来!”
光头浑然不觉,躺在地上,动也不动。
“喝点酒就成这样,真没用!”高个子摇摇头,叹了口气,对小平头说,“你把他扶起来。”
奇怪的是,小平头却不听他指挥,呆头呆脑的站在那里,仿佛一个僵尸般。
“你聋了!我叫你把他扶起来!”高个子一肚子气没地方发泄,想也不想,朝小平头扇了个耳光。
这个耳光扇得结结实实,小平头根本就没有躲闪。
高个子愣住了。
他终于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劲。
小平头依然笔直地站在他面前,可眼神,却空洞无比,没一点色彩,仿佛——仿佛死鱼的眼睛般。
“你……”高个子后退了几步,手指向小平头,声音里掩饰不住的惊慌,“你……你怎么了……”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原本比他矮了许多的小平头,现在居然和他差不多高。
低头一看,小平头的脚,竟然是悬空的。
转眼,再看看地上的光头,哪里像是睡着了,分明是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
“怎么会这样?”高个子呻吟了一声,酒意全醒了,浑身直冒冷气。
他扶着墙,想绕过小平头逃出去。
可小平头的身体,居然也随着他环绕的角度慢慢的旋转,嘴角仿佛带着一丝不容易觉察的笑意,说不出的诡异。
高个子大叫一声,猛然发足狂奔,奔向后巷的出口。
出了后巷,就是灯光通明的街道,那里有川流不息的人群。
短短的一百多米,现在却显得特别漫长。也不知是喝多了酒,还是心慌意乱,快出巷口时,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狠狠地摔了一跤。
挣扎着爬起来,隐隐看到有什么东西顺着墙壁爬过来,仿佛巨大的壁虎般,奇快无比,瞬间就超越了他,跳到他面前,挡住他的去路。
他终于看清眼前的东西。
可惜,他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