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蛇毒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逆小旅 本章:第十章 蛇毒

    伦敦机场,几个便衣探员正把自己隐藏在墨镜与报纸后面,看着一行五个人登上了飞机。

    “天啊,他们终于走了。”大卫庆幸地说,别在衣服领子上的对讲系统把他的话传递到了方圆十公里之内所有特工身上的对讲器里。

    “上帝,我晚上要去狂欢,找两个最漂亮的小妞。该死的美国佬,英国不欢迎你们,尤其是像你们这样的危险分子。”一个叫亚瑟的新进探员听到诸多前辈的欢呼,不解地问:“哦?那几个人看起来不像危险分子啊,他们到底是谁?”

    “可怜的孩子,你最好回去调出档案来,搜查一下鹰之利爪这个组织……”

    北京后海,曹家,曹魁不紧不慢地泡着功夫茶,眼皮都不抬地问手下:“郭老四那里盯紧了?”

    “是,咱们请的那几个土行里的自己人,一直寸步不离,盯着郭老四呢。他要不就老老实实待着,要不就得把拿到的东西交出来,想自己单个儿去探成吉思汗的窑,他是痴心妄想。”

    曹魁放下手里的茶壶,端起杯子啜饮一口,“你说,郭老四会不会交出来那东西?”

    “这个,我觉得不一定,如果他不愿意给我们的话……”

    “哼哼,你多虑了。这么多年来,郭老四一直不服我曹家,争的就是个名,利对他来说不重要,所以他不会坏了规矩,毁了之前答应我的条件。吃不准这点,我之前拿出的地龙牙不是白白地废了?再者,你不懂郭老四,像我们这样的老土行,放着成吉思汗的陵墓而不能去动,那真是比杀了自己还难受。”曹魁说完,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鹰之利爪,联系到了?”

    “他们已经从伦敦赶来了。不过,这些洋人,恐怕不大靠得住吧。”

    “你们懂个屁!”曹魁不满地看了手下一眼,“他们是枪,我要他们先去探探路,成吉思汗啊,一代人杰,横扫欧亚,这种人死后的陵墓没有那么简单!再者,有了他们的出现,恐怕要刺激到郭老四,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要没点刺激,怎么可能心甘情愿地也为我们去探探路呢?说不定还想跟在我们身后当那个黄雀呢。”

    飞机上,身材高挑的空中小姐正在盯着商务舱里一个穿着黑色休闲商务装的男人发花痴。作为空中小姐,几年来她见惯了各种名人和富豪,但是像这个男人这么出色的她还没有见过。

    男人大概有三十岁左右,一头齐耳的头发梳理得一丝不苟,用白金的发卡卡在了耳后,他的皮肤白皙,鼻子挺拔,嘴唇虽然不算太薄,但是挂着微笑,显得那么阳刚和有男人味道。

    虽然戴着墨镜,可是空中小姐似乎感到了这个男人正在打量着自己,他的目光像是有穿透性的力量,让人心里如同鹿撞。

    他穿的衣服没有任何牌子,只在左胸的位置,有一个用线绣成的、小小的“C”形的符号。这个是伦敦一家上流社会世袭的裁缝店的专用标志。据说,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不到二百个贵族和富人有资格享受他们的服务。地位不足,哪怕你拿再多钱,也会被毫不留情地拒之门外。

    靠着这个男人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表情慵懒的女人,如同一只在春日阳光下的小猫一样,虽然五官不那么精致,但通身让人觉得是那么性感,似乎完美的女人就理所当然是这种样子。

    她的穿着并不暴露,可是一身宽大的运动装已经勾勒出了她完美的曲线和身材,更让人觉得心动的是她那红唇,看上去光泽诱人,让女人都有一种想要一吻的冲动。

    和他们一起上机的,还有三个人。不过无论从气质上,还是形象上,与他们都不大符合。其中最显眼的是一个有两米左右高大的黑人,他穿着西装和白衬衫,还打着领带。隔着衣服,你就能感到他肌肉里蕴涵着的爆发力,如果认真起来,他也许一拳真的可以打死一头牛。

    这个男人的眼睛一直是眯着的,嘴里嚼着口香糖。就连和他在一起的伙伴都不愿意坐在他的身边,因为他眼睛里不时冒出的寒光让人身上发冷。那是一种凶狠的、充满杀戮气息的目光,似乎他要干掉眼前所有的人。

    离他远远地坐着的是个瘦小的男人,看上去是个典型的恶棍,即便在商务舱里,他嘴巴上依旧叼着那根没有点燃的黑雪茄,雪茄前面的烟叶被填得满满的,看上去更像是大麻。

    他的裤子皱皱巴巴的,像是多少天没有洗过。裤子前的拉链不知道是忘记了还是故意没有拉上,露出了花花绿绿的夏威夷风格的沙滩内裤,一边还挤眉弄眼地向着空中小姐笑着,让空中小姐感到一阵恶心。

    不过,在这个世界上能够忍受得了他的也许还有一个人,就是黏在他身边的女人。这个女人长得倒也清秀,不过穿得实在是暴露,短短的小裙子根本包裹不住自己的t裤,一双网袜的吊带在雪白的大腿根部露了出来,让她位子前后道貌岸然的男人大吞口水。不过,她最大的特点还是她身上戴着的那些明晃晃的首饰,粗大的白金链子,钻石胸花,手上十个顶针大小的戒指,借着舷窗外的光线反射,倒是显得十分耀眼。

    这一定是某个家族的公子,带着一个保镖和两个不入流的朋友到中国去旅游,空中小姐做出了判断。

    她没有看到,在这些人不一的服装下面,那些高级小牛皮做的鞋面上都有一个热烫上去的不太醒目的图案—一只鹰的爪子。

    鹰之利爪,亚瑟输入了搜索名称,在特密档案里,马上显示出了五个人的照片。亚瑟吃了一惊,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手雷,“上帝,竟然是A级的危险团体。哦,他们曾经企图偷窃过大英博物馆!”

    诺索夫,男,鹰之利爪的组织者,队长。

    诺娜,诺索夫的姐姐,他最好的帮手。

    照片上那个彪悍得一看就绝对有害的黑人,是美国海军陆战队的前优秀成员,因为在基地斗殴而被开除,他叫鲁尼,是个绝对强力的打手。

    看看,这个猥亵男的名字竟然叫亚历山大。上帝,他为什么不叫自己耶稣呢。

    亚瑟扫了一眼最后那个暴露拜金女的照片,这个女人叫伊娃,也是鹰之利爪的主要人物,据说她是考古专家,拥有着鉴别这个世界上所有宝物的能力。

    他们是美国的一个古董犯罪组织,血液里流淌着对于古董的欲望和对于金钱的渴求。曾经他们在世界各地盗窃和挖掘了许多古董和珍宝。根据可靠消息,他们原来计划的下一步是埃及,目标是胡夫的金字塔。

    “太疯狂了!”亚瑟感叹说,“上帝保佑英国。不过,这些人怎么会坐上去中国的飞机呢,难道他们去那里是为了工作前先来一次度假?”不管那么多了,度假就度假吧,可是,为什么我没有假期呢?可怜的亚瑟又开始走神。

    飞机平稳地在北京机场降落了。

    诺索夫下了飞机,带着几个人出了机场,他们的行李极其简单,所有的用具都由专门的船运送到各个国家的指定地点。

    一辆豪华的宾利已经停在了机场外,一个中年人看了一下手中的照片,然后朝着诺索夫一行走了过去。

    “曹?”诺索夫问。那个中年人用标准的纽约口音回答说:“是的,诺索夫先生,你现在请跟我走,我们已经安排好了一切。”诺索夫挥挥手,要鲁尼去坐在了副驾的位子上。一旦有什么突发事件,鲁尼是最好的打手和挡箭牌,他和慵懒的姐姐诺娜坐进了宽大的车厢中间的位子,伟大的亚历山大大帝和伊娃坐在了车的最后。

    “我们现在应该在沙漠上,在埃及。该死的埃及,我们要盗窃出法老的宝藏,把木乃伊带回去看看它到底有多么臭不可闻。可是现在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为什么?”

    亚历山大用他们组织独有的沟通语言问诺索夫。

    “哦,亲爱的亚历山大,我得到了一个中国朋友曹的消息,他是一个美妙的人,在这个神秘的国度,有着很奇特的地位,是这里挖掘坟墓的地下皇帝。他想跟我们合作做一笔生意。很好,我对这个生意充满了希望。”

    “莫非你是要去盗窃秦皇陵吗,哦上帝,我真是太喜欢了,那家伙应该比埃及那些东西有钱得多。我读过一本关于他的传记,看看兵马俑,啧啧,那只是他的陵墓的门卫而已。”

    “住嘴,蠢货,不要显示你的知识,我们不去那里。我们要去的是个更神秘的地方,那里有更多的财富在等待着我们。到时候你可以过一辈子上等人的生活,或者你可以在英国用存款的一个零头为你的孩子买一个世袭的爵位。”

    这话让亚历山大幸福得几乎呻吟起来,伊娃的眼睛里也闪烁着冲动的光,他们知道诺索夫虽然有些时候很冷血,但是绝对是说到做到,这也是他们都愿意听从诺索夫安排的原因。

    “头儿。”伊娃轻佻地把手放到了诺索夫的胸前,花痴一样地抚摸了起来,“你能告诉我,是哪里有这么大的油水吗?”

    “婊子!”亚历山大不满地瞪着伊娃,直到诺索夫不客气地抓住她的手扔到一边后,才算收回了自己恼怒的目光。

    “你们谁知道成吉思汗?对了,他的中国名字叫做铁木真。”

    “啊!”伊娃叫出了声来,那个司机从倒车镜里看了她一眼,诺索夫不满地瞪了她一下,眼里凶光大盛。伊娃对一边的亚历山大说:“猪,你这个猪,你竟然不知道这个人是谁。这个中国人太了不起了,他和那个和你名字一样的欧洲人做到了一样的事情,几乎统一了欧亚大陆。不,他比他更要了不起,成吉思汗的版图要比亚历山大得多!”

    在他们的讨论中,亚历山大和伊娃似乎达到情绪上的高潮,诺索夫虽然看不出情绪有何改变,但从比原来多话的状态已经看出了他内心里的激动。

    车子七拐八拐地来到了后海的一个小巷子前,已经有人恭候在这里了。车子停了下来,恭候的人上前拉开车门,对着几个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诺索夫下了车,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脸上带着最热情的笑容,向着院子里边走边高声喊着:“哦,亲爱的曹,你最虔诚的朋友来看望你了,你还好吗?”曹魁从屋子里迎了出来,和诺索夫抱在了一起。接着,他微笑着拉住了诺娜的手,轻轻地吻了一下,对于鲁尼他只是微笑着点点头。亚历山大和伊娃两个热情的外国人主动走了上来,让这个中年人有些色变。

    只见亚历山大一个拥抱,牢牢地抱住了曹魁,下身不住地摩擦着他的身体,让曹魁脸色终于不正常起来。而伊娃则是俯过身来,用牙齿轻轻咬了咬他的耳朵。

    看曹魁用求救的眼光看着自己,诺索夫呵斥道:“够了,你们两个太热情了。这样会让中国曹吃不消的。”两个恶棍这才笑嘻嘻地离开了曹魁身边,重新站到了诺索夫的身后,“曹,我们怎么做?你们有什么计划?想要我们怎么帮助你们?”

    郭老四把一张卡扔在了徐克的办公桌上。

    几个人由徐氏出资,经过一番调养特护,身体都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徐克私下里吩咐徐氏集团造了几个人的档案,分别给了他们三个挂名的副总头衔。

    此外,按照以前的约定,徐克在郭老四的卡里打入了二百万的现金。

    “你这是打我的这张老脸啊!”郭老四黑着脸,一脸的不悦。

    徐克的笑容僵在了脸上,然后一笑,自嘲地摇摇头说:“忘了,老哥,估计你的存货比我整个集团还要值钱。”郭老四面色阴沉地点了点头,没有否认,问徐克:“常盛那小子拉着刘季哪里去了,怎么今天一大早出了门,到现在还没回来?”

    “潘家园啊!常盛那小子回来,就一直琢磨着把那个装绢册的寒玉盒子出手,我想反正那不是我祖上的东西,就是刘季祖上的东西,拿出去卖也就卖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

    郭老四坐不住了,手在桌子上敲击着,“曹家的事儿,让人为难啊,现在我每天身前背后起码有十几个土行的人盯着,想干点什么都不自由,咱们得想点对策。”

    徐克的脸变了变,想起曹家不动声色地阴了自己,还真有点后怕,“那我找人把他们叫回来。”

    郭老四颓然摆摆手,坐下来说:“算了,我琢磨过既然那羊皮卷藏不住,只能给他们分上一份了。只是我们可以动一些手脚,他们想找准地方,也不是那么容易。只是不知道你们怎么想。”

    此时,常盛心情爽快,寒玉盒拿到吕四的店里,出手就是一千六百万。这可是他十辈子都拿不到的工资。这厮提出了个奇怪的要求—吕四无奈地把那一千六百万的现金装进了两个箱子,交给了常盛。

    这个寒玉盒卖到这个价格也算合理,毕竟玉性属寒,寒玉虽然珍贵,也不算是太难得,如果是暖玉的话,估计这么大的盒子还要在后面加上个零才能出手了。

    吕四对这个价格也比较满意,本来就因为他和郭老四熟悉,所以双方避免了讨价还价,按照市场行情来说,这个盒子碰巧了翻上一番出手也是有可能的。

    刘季深知财不露白,拿这么多钱在街上晃悠,实在有点犯二,狠狠地斜了常盛一眼,可是这位爷压根就不在乎,你愿意怎么斜就怎么斜。

    拿他的话说,我好歹也是刑警,这地方不开眼的人还没那么多。

    “过瘾啊,过瘾!”常盛掂着两个箱子,走起路来浑身是劲,脚下生风。

    徐克从自己办公室的保险箱里把一张泛黄的羊皮纸拿了出来,“四爷,我其实早就想到,曹家不会那么轻易罢手,也提前做了点准备,保证能瞒天过海。”

    郭老四皱着眉头,“曹家能领导土行这么多年,肯定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恐怕想糊弄过去,不容易。”

    徐克笑笑,“四爷,如果我把真的给他们呢?”

    郭老四问:“老徐你……”

    “放心,这玩意儿拿回来后,我放在扫描仪里扫描下来的,绝对一丝不差,也没有让别人沾手。”说着,徐克打开了自己的笔记本,从里面调出一张照片来。

    屏幕上,果然是一张泛黄的羊皮纸,大小和真的也差不多。上面的地图上,山脉,河流,标注的红点是一样不差。

    郭老四仔细辨别了大半个小时,才算相信没有误差,会意一笑,有了这电子图,就是另一份真的羊皮卷。他把真的羊皮卷放在桌子上,找了一把小刀,细细地刮去了两个红点的标注,这一来,四点定位就等于废了,就算是土行高手,起码也得找上个半年一年,才能知道这墓地所在的确切位置。

    做完这些,郭老四用手上指甲把羊皮刮过的地方划毛,看上去跟没动过什么手脚一样。

    打开灯,对着灯光看了再看,郭老四才算满意地把它重新收了起来,起身离开了办公室。

    公司楼下,郭老四拦了车,简单说了“后海”两个字,然后闭目养神。

    “砰!”常盛把俩箱子重重地放在了柜台上。服务员抬头看了看常盛和刘季,从年龄和衣着上,似乎感觉到他们不是自己店铺的主顾。服务员傲气地说:“你这么重干吗呢,弄坏了东西你赔得起吗?”

    常盛倒是没注意到她说什么,手已经连连指着,“那件,这件,对,还有那一套,一样两身,全部给我拿下来。”服务员翻翻白眼,啪啪在计算器上按出了几个数字,然后说:“总共是四十四万八,现金还是刷卡?”

    常盛嘿嘿一笑,打开了箱子,把箱子往服务员眼前一推,“现金,四十四万多不吉利,给你四十八万,剩余的当小费。”

    服务员拧了一下自己的脸蛋。

    刘季说:“还不快去装下来。”看着她屁颠屁颠地去忙着找衣服的型号,常盛促狭地对刘季挤挤眼睛,合上箱子拿起来,快步离开。

    两个人找个地方一阵狂笑,常盛说:“狗眼看人低,转眼快四万小费和提成全没了,哭去吧她!”刘季装出鄙视的样子说:“就你能耐,整个一暴发户,没一点素质。”

    两个人打打闹闹,常盛野牛似的拿着箱子几乎走遍了北京的大小商场。两个人各自买了一些衣服和生活用品,又带了两台笔记本。回到徐氏的时候,天已经近了傍晚。

    徐克正在接待大厅里坐在沙发上不安地向外张望,看到他们回来,焦急地上前说:“坏了,郭老四带着羊皮卷去了曹家,一直到现在还没回来。”三个人开了车,向曹家而去。徐克拜师的时候就在后海,那是曹家在北京的所在。

    郭老四心里无比的郁闷,自从做了土行后,凭自己的名头和家族的名望,自己还没有受过这样的接待,曹家的下人说家里有客人,只把他让到偏房上了一壶茶水,就自顾自地走了。

    就这壶茶,估计还是昨天喝剩下的,一股水发馊的味道,郭老四左等右等,一直到了饭点,也不见有个人影来送个饭。

    站起来想走,郭老四又知道自己违约在先,这一走,恐怕自己家族以后在土行里都没法继续待下去了。无奈,他只能忍着心里的火,想反正自己也在羊皮卷上做了手脚,这下咱们哥们儿可算扯平了。

    一直到了擦黑,院子里才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来。曹魁为首,后面跟着三个外国人走了进来,一进屋子,曹魁就大笑说:“老四,久等久等,的确是有朋友来,外出一天。”说着,他在郭老四对面坐下说,“老四你看,我这人可都找好了,就等你那两样东西一拿出来咱们就去开窑呢。”郭老四面带难色地说:“东西倒是得了,不过只有一件。”说着,把羊皮卷拿了出来,又拿出了那绢册说,“其余的你自己看。”

    曹魁脸上带笑,把羊皮卷放在了桌子上,拿起绢册仔细地看,然后叹息一声,“天意啊,我们只找到了一样。”

    诺索夫的中文很流利,“一样就够了,我们只要藏宝图,其他的我们有最先进的设备,不可能失败的。”郭老四眯着眼睛正打量这个外国人,忽然院子里传来了一声惊呼,一个家人叫得凄厉无比,像被人捏住脖子的小鸡,一下悄然无声了。

    几个人纷纷来到院子里,借着最后的日光,诺索夫几个人顿时浑身出了一身冷汗。鲁尼跨了一步挡在几个人身前,看着眼前正单手捏着家人把他举起的怪物。

    这个怪物大概有两米左右的身高,身上穿着一套清朝时期的盔甲,像是银子造的,有些地方还反射着太阳的余光,这东西四肢躯体都像人一样,手臂粗大,应该是个高大威武的汉子,但是一头蓬乱的头发有一米左右的长度,还根根竖立起来,让人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听到身后有响动,这怪物松了手。把那家人丢在地上,家人已经彻底吓昏了过去,裤裆下面黄水横流。

    怪物的脸圆圆的,眼睛大得与乒乓球相仿,鼻子处只有两个黑色的小孔,嘴巴如同钢钩一样弯曲下来,和鹰一模一样,他笑起来的声音像极了黑夜密林中的夜枭,让人感到一阵难受。

    暴露在盔甲外的少许皮肤是通红通红的,似乎皮肤下面没了骨肉,完全是血液在流淌。

    “枭面血尸!”曹魁顿时一个头三个大,这东西做土行的百年不遇一个,只听说吕四栽在了这东西手上,它力大无穷,又不惧怕那些粽子害怕的黑驴蹄子和黑狗血,着实是无比难缠。原本想,不去那危险的墓地就难以碰上,谁知道这光天化日,怎么生生地跑到自家院子里来了?

    鲁尼原本就傲气无比,见了这怪物虽然有几分心虚,可是看它叫嚣的样子,依旧忍不住出了手,钵大的拳头带着风声正中这怪物面门。没想到,这一记重拳只是让这怪物微微退了一退,随即浑然无事地继续逼近过来。

    它伸开了手,只一挥,鲁尼整个人就风车一样向后飞了过去,背撞在了墙上,一堵青砖的墙壁坍塌了大半。众人心惊这怪物的实力,可是鲁尼却大吼一声,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看起来除了被撞得有点发晕,也没有什么严重的损伤。

    郭老四心里暗骂,这曹家从哪里找来的这么一个人形怪物。鲁尼吃痛下被激发了凶性,向着枭面血尸咆哮着冲了过去。枭面血尸也不纠缠,一个闪身,闪电般来到了曹魁的面前,它一张嘴,露出两颗獠牙来,把曹魁吓得魂不附体。

    那血尸嘴里的臭味熏得郭老四都差点晕了过去,就在大家以为曹魁要吃亏的时候,这血尸却身形暴退,下一刻已经站在屋顶上,一个跳跃,等众人反应过来追了过去,它已经消失不见。

    曹魁大叫一声:“不好。”拔腿先向刚才接待郭老四的屋子里跑去,诺索夫也跟着反应过来,嘴里骂着:“是调老虎离开大山!”

    曹魁把郭老四送出了门,似乎刚才那么失态的不是他似的。当看到那羊皮卷还在桌子上,窗户还从内锁着后,他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把郭老四从巷子里送到巷口,曹魁还试探郭老四,“郭老四,咱们什么都准备好了,你看什么时候出发?”

    郭老四迟疑了下说:“我这边还有点事情,也要卖点东西赚点保命的本钱,不如我过两天招呼你好了。”

    “也成,那你慢走。”曹魁眼看着郭老四离开,嘴角挂着一丝阴笑。

    天津港,午夜。曹魁从一辆汽车里钻了出来,在车后面,坐的是诺索夫。诺索夫出了车门,站在海边打了一个响亮的呼哨,从五百米左右的海面上,亮起了刺眼的灯光,马达轰鸣中,一艘小汽艇开到了岸边,几个人从汽艇上拎起了几个大包裹,吃力地扔在了岸边上。

    诺索夫从口袋里掏出一张花旗银行的金卡,塞进了驾驶汽艇的那个人手里。然后不再理会他们,蹲下去,打开了包裹的拉链。里面装着一些设备和武器,有沙漠之鹰手枪和MI6口径的微型冲锋枪……

    在那些油布里包着的,是一些固体的定向炸弹,用来对付那些厚重的石门。包裹里比较大的机器就是一台小型的铀发电机和一个类似于小雷达的东西。

    诺索夫就像抱着自己最心爱的孩子一样把那个小雷达抱了起来吻了一口,“哦,亲爱的,看到没,太美妙了。这就是苏制的探测雷达,根据地下声纳的反应,能够勾勒出地下五十米左右的图形。那个藏宝图不是有缺损吗?不要担心,交给它吧,它能做得很好。”

    曹魁装作吃惊状说:“太神奇了,诺索夫先生,这些东西真是太神奇了。”

    “我们明天就出发,”诺索夫说,“曹,你们确定你们能搞到那个黄龙佩吗?哦,算了,搞不到也没关系,早点来跟我们会合,没有什么能抵挡得住浓缩炸药,尤其是那个时代的建筑。”

    曹魁变戏法一样从车里拿出一瓶1983年的拉菲来,倒了一杯递给诺索夫,“干杯,朋友。”

    诺索夫得意地大笑起来,一饮而尽,“曹,我希望下次的是茅台,我喜欢那个。”

    刘季几个人,围坐在徐氏集团的小会议室里,灯光下,郭老四一脸郁闷。

    “他们压根就没想到我会去那儿。碰巧,我见到了几个外国人,应该是美国人,我对他们有印象,曹魁曾经说过他们。”

    “鹰之利爪,”徐克的脸色变了,“一群无耻的国际古董强盗,他们肯定是为了成陵来的。”从墓地逃生之后,几个人的意见一直不能统一,常盛经过几个人的同意,去刑警队汇报了自己的发现,可是队长说他是在扯淡。常盛纠缠了很久,队里也不接受他的说法,都以为这小子坏了脑子。

    最终,还是徐克花钱找关系,给常盛批了个长期病假。常盛话说得明显,自己要找成吉思汗陵,是因为成吉思汗陵是国家的,谁要想自己落下什么,那他绝对不客气。

    这不同于他们卖的玉盒,那是人家刘季家祖宗留下的,对这个他倒没有负担。

    郭老四和徐克一个认为太危险,一个觉得去了会被曹家发现秘密,必须有了万全之策再说。

    刘季一直都没有说出意见,直觉里,他觉得先祖既然推算过,就说明没错,这个陵墓一定会被自己和徐克挖掘出来,他有黄龙佩在身,更多了一些底气。

    可是挖掘出来怎么处理,是他一直在考虑的问题。另外,他也知道徐克被自己家的墓吓得有了阴影,刚刚从中摆脱出来,再让他去面对另外一个更可怕的陵墓,也不太现实。

    “去吧,奶奶的!”常盛激动得一拍桌子,“成吉思汗陵啊,不想去的是孙子,怎么着也不能让外国人把活做了吧!”

    郭老四沉默了半晌,也慢慢说:“既然曹家已经开始动了,我们这样被动地等待下去也不是个办法。”

    刘季把目光投向了徐克,见他面露难色,想了想,打圆场说:“这样吧,我、常盛和郭老四过去,有什么需要后勤的事情徐哥你来负责,我们做好准备,明天买些必需品,然后明天下午就出发离开北京!”

    “成!”常盛激动起来。徐克见他们这么坚定,也不好再继续阻拦,拿起了电话,对下面开始发布命令,让手下去采买东西。郭老四还说出了他买电棒那个黑市商人的地址,高价买了三支功率更大的电棒,又购买了两个伊拉克自产的火焰喷射器。徐克害怕外国人对三个人不利,干脆动用了自己的海外关系,连夜找人订了三把97冲锋枪,还特意给常盛留了一套AK-47的零件。常盛拍着胸脯说:“没问题,只要零件在手,一分钟就是整枪!”

    忙完了一切,天已经有些见亮,三个人蒙头开始睡觉。一直到中午吃饭,徐克才把他们叫了起来。除了已经整理好的东西外,徐克还拿了一个黑色的藤箱,放在他们面前,打开来看,里面放着一支棍子,不知道是什么金属做成的,不过看上去寒光凛然,在棍子边上,放着一把像枪尖一样的匕首。那匕首下面是个卡簧,看得出来,需要的时候这匕首能够卡在那棍子上变成一把短枪。

    最里面放的是一把鲨鱼皮鞘的短剑,大概有尺许长短,刘季把那短剑拿在手里,感觉轻飘飘的,一按绷簧,那剑顿时从鞘里弹了出来,剑一出鞘,那剑身带的寒光似乎割裂了空气一般,让几个人觉得身上的皮肤生疼生疼。

    刘季把剑拿在手里,挥舞了几下,剑碰到了大理石的桌面,顿时犹如碰到了豆腐一样,直直地切了进去。

    “好剑!”郭老四一挑大拇指,心里暗想,要是那晚遇到那枭面血尸的时候有这把剑在,估计那怪物也得顾忌几分。

    “剑名鱼肠,枪名暴雪。”徐克一脸肃穆地说,“都是我徐家先祖沙场遗留下来的兵器,饱饮鲜血。我听曹家人说过,窑里有的怪物也怕这惨烈之气,因此它们也是古怪东西的克星。这次就送给几位防身了。”

    常盛一把想抓起那棍子,没想到自己单手近两百斤的变态举力却没有起到作用,他红着脸双手合力才算把棍子拿了起来,舞动了两下,心想,这般重量,在沙场上要什么神力才能支持得住?

    四个人出去吃了一顿饭,徐克又把三个手机给了三人。这是特别定做的机器,只要机器在,不管什么地方都保证可以联系到自己。

    三个人上了一辆徐克改装过的切诺基,全套动力其实已经换成了悍马,只是这下窑的事情不能过度张扬。何况,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蒙古人心目中的圣地。

    常盛开着车,郭老四和刘季的目光盯在了驾驶台上那输入到车载计算机里的羊皮卷上,徐克和郭老四已经做了研究,上面有一个鲜红的箭头,指向了他们的目的地!车子出了北京,继续向北开去。

    诺索夫五个人收拾得相当利索,他们的身上换上了一身特殊材料制作的保护服,看上去有点像美国漫画英雄蜘蛛侠的战衣。在北京郊外的一片空地上,曹魁站在他们前面,看着一架私人的小直升机从天而降,除了驾驶员的位置,剩余的空间正好能坐上五个人。

    诺索夫满意地点点头,对曹魁说:“你们尽量快点,找到黄龙佩就马上赶来。不然,也许我们就自己拿着宝藏离开了。”这厮倒也真够无耻狡诈,现在听来是玩笑,可是真的被他们得了手,一定会自己携带着宝藏离开,就算到时候行内说起来,人家也是事先告诉了你曹家,到了那个时候,可不就只是玩笑话那么简单了。

    看着直升机远去,曹魁冷笑了几声。黄龙佩,这东西我上哪里找去。就算我知道刘伯温在哪里定居留了后代,可是刘家的本事难道掐算不出来我的目的,还是放你们先去探探风险,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再对刘家下手也不迟。

    他拿出电话,低低地说了一些什么,满意地笑了起来,根据家里的安排,自己的人早就到了那个地点。

    山雨未至,风已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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