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重归于好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求无欲 本章:第七章 重归于好

    雨刮器虽然刮走黑压压的泥土,但与此同时又在风挡玻璃上涂上一层白蒙蒙的“薄漆”。

    经过片刻的惊疑,我便想起曾听同僚提及,近期屡次出现新式抢劫手法——劫匪往正在行驶的车辆投掷鸡蛋,司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往往会下意识地启动雨刮器。蛋液在雨刮器的摩擦下,会在风挡玻璃上形成一层白膜,使司机无法看清楚前方的道路,因而被迫停车。汽车一旦停下来,便成为匪徒的刀俎之肉。

    我现在大概就是这个情况。但细想之下,我又觉得不对劲儿。若对方只是一群拦途截劫的歹徒,看见警车理应退避三舍。而且对方并非同僚所说,至扔来几个鸡蛋,二十巧妙地将鸡蛋藏在泥土里,这足以说明他们并不笨。因为就算我不启动雨刮器,湿润的泥土黏在风挡玻璃上亦会使视野受阻。

    若对方并非求财的歹徒,那么他们很可能是赤神教派来的杀手!

    歹徒也好,杀手也罢,当前的情况对我非常不利,白蒙蒙的风挡玻璃使我完全看不到前方的路况,而且对方将一辆货车停在这条只有两车道的小路中央,就算我的驾驶技术再好,也不可能从旁边冲过去。

    既然前无去路,那就唯有往后退。

    我将刹车一踩到底使警车急停,立即倒换后档猛踩油门儿,急速倒后行驶。虽然前方视野受阻,但后视镜及后窗玻璃都没问题,以我的技术就算是倒后行驶,要驶回主干道也不是难事。不过,前提是在正常的情况下。

    虽然后视镜及后传玻璃都非常洁净,不会对视野构成阻碍。但这条小路没有路灯,单靠尾灯微弱的灯光,难以看清楚路面情况,但对方可不会眼睁睁地看着我溜走。

    从前方传来的引擎声让我知道,对方没打算就此让我离开,正驾驶着货车追过来。倒后行驶的速度本来就不快,再加上不能看清路况,被对方追上只是时间问题。

    语气坐以待毙,还不如主动出击!

    我再次将警车刹停,换挡向前加速。虽然风挡玻璃一片白蒙蒙,但依靠对方的车前大灯,勉强还能确认对方的位置。把安全带扣上后,我便将油门儿一踩到底,准备跟对方来个同归于尽。

    对方显然没料想到我会以死相搏,前方的灯光突然向右移动。货车的司机大概处于本能,将方向盘扭向左侧,以避免两车相撞。跟对方以命相搏只是无可奈何的选择,若尚能苟且偷生,我当然不想“英勇就义”。

    因此,我亦立刻将方向盘扭向左侧,希望能从旁边冲过去。可是,在这条只有两车道的狭窄道路上,要让两辆车身较大的汽车通过,本来就不容易,更何况此刻辆车皆在路中央告诉飞驰。

    虽然双方皆尽力闪避,但碰撞扔无法避免。猛烈的撞击使警车失控,撞向路边一根电线杆后才停下来。剧烈的震荡使我感到一阵眩晕,双眼金星乱舞,以至无法看清身边的事物。

    幸好事先先扣上安全带,身体似乎没受到严重的伤害,在休息片刻后,情况略有好转,至少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脚仍没丢。

    通过后视镜,我看见大货车在路边的田地里侧翻,刚才从草丛里跳出来的男人正走向火车,似乎想要把同伴拉出来。

    对方的情况应该不比我好多少,但他们至少尚有一人没受伤,而我却连走路也成问题。若等他们缓过来,我的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可是,在这个性命攸关的时刻,因刚才的碰撞而熄火的警车,竟然无法再次发动,大概是引擎给撞坏了。

    继续待在车内,走完会被对方破窗而入,还不如趁对方还没缓过来及早逃走,或许还有一丝生机。我匆忙解开安全带开门下车,但脚刚沾地便感到天旋地转,随即踉跄倒地。

    我感到头晕眼花浑身乏力,只能勉强以四肢支撑身体,几次想站起来皆摔倒在地。好不容易才扶着警车站起来,便听见有人大叫:“他向逃跑,快去把他砍死!”四名大汉在向警车扔泥巴的男人帮助下,已从大货车内爬出来,五人皆手持砍刀,正杀气腾腾地盯着我。

    此刻我已能肯定他们是赤神教派来的杀手,若不立刻逃走,等他们跑过来后,我恐怕想留具全尸也不成。可是我现在连站也站不稳,要逃出他们的魔掌又谈何容易?

    就在我以为自己得去拜会马克思时,轰隆的引擎声传入耳际,虽然双眼仍金星乱舞,但勉强还能看见远处出现一束强光,随即发现一辆摩托车正从城区方向驶来。

    看来我命不该绝。虽然不指望对方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至少有外人在,那帮恶徒多少会有所顾忌。然而,这个想法在我脑海中只存在了几秒便消失了,随之而来的是更深的绝望。因为我发现正迎面驶来的,就是刚才尾随我走了二十多里路的雅马哈!

    正当我以为雅马哈跟火车上的恶徒是同一伙人时,便听见其中一名从货车内爬出来的大汉叫道:“一定要完成左护法交代的事情,其他事啥也别管。”说罢便带领众人向我冲过来。

    我记得藏镜鬼是赤神教的右护法,对方所说的左护法很可能是文福,那雅马哈上的人又是谁呢?

    随着雅马哈的驶近,我突然觉得这辆摩托车有点儿眼熟,之前好像见过。然而,此刻已没时间让我细想此事,因为五名手持砍刀的大汉已经冲到眼前。

    我本能地迈出踉跄的脚步,沿着小路逃走,可没走几步就跌倒了。于慌乱中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爬起来,往后一看发现距离我最近的大汉只有五步之遥,而且对方已高举砍刀,准备送我上黄泉路。

    逃走以没有可能,只好闭上双眼等待生命的终结。

    或许上天嫌我吃的苦头还不够多,又或者老天爷还有事要我去办。砍刀并未如意料中落到我的头上,反而听见一阵刹车声、碰撞声,以及惨叫声。

    睁眼一看,发现戴着头盔的雅马哈车主,正利用胯下坐架将五名大汉逐一撞倒。虽然雅马哈来势汹汹,但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手持砍刀。在首轮交锋后,雅马哈处于劣势,被五名大汉围堵。

    为首的大汉骄傲:“我看你是寿星公上吊——不想活了!竟然敢跟老子过去去,先给我砍死他!”说罢挥刀示意众人一同上前围攻雅马哈。

    雅马哈突然猛扭油门儿,掀起车头撞向为首的大汉,将其撞倒并突围而出,驶到我跟前一手把我拉到后座上。我本能地紧抱对方腰部,轰隆的引擎声疯狂咆哮,雅马哈以极快的速度往县派出所方向飞驰。

    形势急速逆转,我一时间还没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再加上仍感头晕目眩,脑袋也无法正常运转。纵然如此,但我仍知道有一件事必须确认,就是此刻正驾驶雅马哈载我逃离险境的人到底是敌是友,因此不禁问道:“你是谁?”

    从头盔内传出对方的大声叫骂:“是你妈!”

    虽然呼啸的风声让我的耳朵感到不适,但我确定自己没听错,只是有点儿不敢相信。为了确认对方的身份,我把紧抱对方腰间的双手往上移……双手传来酥松感觉的同时,对方的怒吼亦传入耳际:“找死啊你!信不信我把你丢回刚才那里。”

    “不信。”我已经在对方胸部抓了一把,才把双手下移,再次紧抱对方腰间。但这次我并非稳定自己的身体,而是想感受对方的温柔,因为我已经知道身前这位“骑士”是蓁蓁。

    “是厅长让你跟踪我吗?”当眩晕开始减轻,这个问题便于脑海中浮现。

    “厅长才没空儿管你这种小喽啰!我就知道没有我在你身边,你这没用的家伙遇到危险就只能等死,可没想到你这死跛子还真的这么没用。”虽然隔着头盔,但我仍能感觉到她鄙夷的目光。

    “你是想我才跟踪我吧!我还以为只有中年大叔才会这么变态。”我嘲笑道。

    “你才是大变态!”她羞恼地骂道。

    我想她矫情的脸庞一定已红润起来,便不再以此取笑她,换了一个别的话题:“我刚才不是已经把你甩掉了?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我才没你想象中那么笨。”她不屑地回答,“你大半夜出城,除了王村和县派出所还能去哪儿?我刚才只是故意让你跑掉,你还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真白痴。”

    没想到她也会“欲擒故纵”,我一直以来都小看她了。或许就像老大所说,她其实一直都在演戏,而且演技非常好。虽然我会为此而感到不安,但刚才若不是她,我恐怕已经被那五名大汉砍成肉酱。

    我突然想起小相,因为他亦不轻易以真面目示人。虽然曾多次与他出生入死,但我至今仍未能弄清他的想法。不过,我知道他不会害我,因为他是我的兄弟。

    我既然能相信小相,为何就不能相信蓁蓁呢?

    虽然在工作上出现分歧,但我们仍是最合拍的搭档,不应该存在任何猜疑。或许她会向厅长汇报我在工作上的失误,但当我遇到危险时,她绝对不会袖手旁观。

    心念至此,我不由得更用力抱紧她的纤腰,从她的体温中感受两人之间的信任。然而我的举动却招来她的怒骂:“死变态,你快把我勒得透不过气了!再不松手,我就向厅长投诉你非礼我。”

    “你开得那么快,我怕一松手就会掉下来呢。”我不但没有松手,反而抱得更紧,并把话题岔开,“你这辆摩托车该不会是偷来的吧,我记得傅斌那辆好像也是这个样子。”

    “我才不会偷东西呢,这车子是他借我的。反正他现在躺在医院也用不着,就借我用呗。”她没有因我的揩油而做出反抗的举动,继续专心开车。

    我们一路风驰电掣地来到县派出所,并在宿舍找到文福这死胖子兴师问罪。然而,面对我的职责,他却露出一副无辜的哭丧脸:“这些事我一个人说不清楚,其实我都是按照所长的吩咐办事。你们而已知道的,在单位里从来都是头儿说了算,虽然不知道所长为什么要我这么做,但要是不按他的意思去办,我马上就得收拾包袱走人。”

    这死胖子也挺聪明的,一句话就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我可不会就此放过他,要求立刻跟所长见面,让他们俩当面对质。

    他还是那张哭丧连,无奈地说:“这可不好办呢,所长不在宿舍里住,现在这时候去找他,恐怕不太合适吧!反正天也快亮了,要不这样吧,这里有房间,你们去休息一下,等他过来上班,我再跟你们去找他把事说清楚。”

    这里是派出所,我想他也耍不了什么花样,而且我还没从撞车的震荡中缓过来,此刻脑袋仍有点儿模糊,非常需要休息。因此,便答应明天再找所长对质,并让他为我们安排房间。

    “好的,我现在就去拿钥匙给你们准备两间房间。”他的哭丧脸稍微舒展了一些。

    “一间就行了。”蓁蓁轻描淡写地说出这句让我目瞪口呆的话。

    文福楞了一下,随即憨笑:“原来你们不只是同事,我懂得,我懂得。只要一间房是吧,我现在就去。”说罢便小跑离开。

    蓁蓁让我猜不透的,似乎并非只有智商,她要求跟我同睡一个房间,难道是想“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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