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好像是香港制的软膏。”亚文在亚文酒馆的吧台前说。
“那药膏是做什么用的?”
“可以治头痛、肩膀酸痛和肌肉疼痛。”琳达说。
“好像万用药一样嘛!”
“可以这么说吧!这种药在英国还满受欢迎的,我妈妈很久以前就在用这个药了。”我点点头,表示了解。
“总之,两位女性受害人的尸体都已齐全了。我刚才看电视新闻,检查结果已经出来,那两只脚确实是菲伊的。”亚文说。我手扶着额头,想着去贾梅因路与索普路尽头的交接处途中与巴格利说的话。当时的巴格利简直烦恼到了极点。此时我也有点烦恼,不知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琳达和亚文。
“巴尼,你在烦恼什么?”亚文问我。
“我没有烦恼。有烦恼的人是巴格利。”我说。
“他烦恼什么?烦恼凶手是谁吗?”
“当然啦。”我说。“如果知道凶手是谁,这个案子就好办了,直接把他抓起来就好了。可是,巴格利抓得到凶手吗?还是我们去抓凶手吧!不过,那样的话,巴格利就失业了。如果他失业了,就请他来这里上班吧!”
“我会考虑看看。”
“但是,如果不是这样……”
我双手抱胸想着。虽然此刻我已有些醉意,不过,因为经常处在这种状况下,所以我的脑子还很清楚。我在想要怎么说明这件事。
“巴尼,你在说什么如果不是这样?”琳达问。
“这是个弃尸命案。两个人都被弃尸。对吧?”
“对。”亚文说,琳达也点点头。
“而且,那个凶手是个疯子。这疯子不把尸体丢弃在路边或尼斯湖里,还一直变换放置尸体的地点。”
“嗯。”他们两个人又点头。
“他把尸体放在奇怪的地方。例如猪肉上面、消防车上面、飞机里面。可是,与其说他把尸体放在这些地方,或许更应该说:他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那些尸体。不是这样吗?他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用意,就是要我们在那些地方发现。”
“嗯。”琳达喃喃应了一声。
“如果把尸体放进袋子里,藏在飞机上的某个地方,或许就会在不知不觉的情况下,被载到别的地方……”
“是的。”琳达也说:“那两只手臂是裸露的吧?而且又是随意放在椅子上,所以不可能被载到别的地方。”
“没错,因为只要有人上飞机,就会立刻看到手臂。那些小型飞机飞上天空后,通常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停放;而且那两只手也不可能在飞行中掉出机外。”
“是的。”
“被放在消防车上的尸体也一样。那辆消防车已经坏了,一直被放在消防队的后院,不会开出去。”我说。
“嗯,所以菲伊哪里也没去。”
“你的意思是:凶手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亚文突然这么说。
“画面?”
因为亚文的说法太奇怪,所以我的脑子稍微咀嚼了一下这个字眼,才点了头。说:“故意让我们看那样的画面吗?……是吧!或许是那样。”
于是亚文继续说:“就像画家画风景,是为了让人欣赏一样……但是,巴尼,通常画家画出来的风景,并不会与自然的风景完全一致,因为画家会依自己的好恶,在画面上做些个人主观上的修正。例如画家会在白天时画黄昏的景色,或在画面上多画一棵树。这是创作。”
“嗯,是那样没错。”我说。
“凶手把没有手脚的菲伊尸体,放在消防车上面的目的,就是确定要让我们和警方看到,不是吗……”亚文说。
“有点道理。”我点头说。
“嗯。”琳达说。“你的意思是……”
“你的意思是:凶手把尸体放在那些地方的行为,与凶手想要自保无关,是吗?”我说。
“是的。我是这么怀疑的。”
“这么说来,凶手根本不是人。”琳达突然说。
“啊?”
“为什么?”
“人一定做不出那么可怕的事。”琳达断定地说:“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管是如何恶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感情。可是这个命案的情况太可怕了,那不是疯狂两个字可以解释的事,因为一个人再怎么疯狂也有个限度。这个凶手所做的事,是他的本性,而不是因为一时疯狂而犯下的罪行。就像亚文说的,凶手为了让我们看到那样的画面,而做出那样的行为,并且以此为乐。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这样,但是,他一定兴奋地等待我们发现人头狗身的那一刻。他的情绪完全不同于正常人,所以我觉得他不是人,他是恶魔,而且是名副其实的恶魔。他和人类完全不一样,他心里想的事,就是恶魔所想的事。”
亚文边听边点头,然后说:“是呀!我也是这么觉得。他是动物性的,是野兽。动物中的凶猛禽兽,不是会把捉到的小型猎物撕碎,然后插在树枝上吗?这个凶手的作为,和这些猛兽非常相似。在我们人类的眼里,会觉得那些行为太过奇特,可是对动物而言,却不算什么,因为它们没有感情。”
我对这个说法有点不以为然。
“但是,亚文,动物那样做的原因,并不是为了让人看的。”
亚文摇摇头说:“不是那个意思。那是我的说法,并不是动物说。而且说‘那样做是给我们看的’的人是你呀!巴尼。”
“我也有同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我实在不想自己还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不论从精神的角度,还是从物理的角度来思考,显然那都不应该是人类所为。大家都说这案子的凶手是第二个开膛手杰克,可是我认为就算是开膛手杰克,也做不到这么可怕的地步。”
大家都沉默了。
“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吗?因为不仅在精神或心智上,人类不会那样做,物理性上,人类也做不到那样的事情。那两个女人的身体都是被撕裂的,她们的手脚,都是被从根部被扯断的;连头部也一样。那绝对不是人类的力量能办到的事。”
大家又是一阵沉默。
“那么,是魔神吗?”
我打破沉默问道。我很了解大家的心情,但是,我实在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魔神这种东西。旧约圣经上的奇幻传说,很难说服我。
“既然不是猛兽,就是恶魔了。巴尼,你不这么认为吗?”
“我不认为……不,我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醉鬼,但也有强烈的怀疑精神,所以不太相信奇幻传说一类的事情。”
我在说这些话的时候,脑中浮现刚才见到的大老虎的姿态。
“你只相信酒瓶吗?”琳达问。我没有回答,她便继续说:“是魔神,魔神刚刚通过这个村子。”琳达很断定地说。
“像飓风一样地扫过吗?”亚文问。
“嗯,是的。”
“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吗?”
琳达耸耸肩,说:“如果有办法就好了,因为说不定下一个受害者就是我。”
“难道我们只能束手无策,静待魔神通过这里,直到北海吗?”我问。
“我们是无助软弱的羔羊。巴尼,除了这么说,我们还能怎么说呢?我也不相信魔神之类的说法,但是,今年刚进入二十一世纪,是人心恐慌,最适合恶魔出现的时代。”亚文说。
“我同意。”琳达说。
“今后如果再有人遇害,大家就一定会认为是魔神在作祟。你不觉得吗?”
“为什么?”
“现在整个英国都很紧张,不管报纸还是广播,整天都在报导和这个案子有关的事情。采访团还远赴阿拉斯加调查,看看过去是否有类似的案子,结果一无所获,过去的世界里,完全找不到这样的事件。”
“所以呢?”
“英国境内人人自危,更没有女人敢向凶手挑衅。你不认为会有那样的女人吧?”
我陷入思考当中,但是琳达很快就同意亚文的说法,并且说:“是的。我现在绝对不敢自己走夜路,也不敢回只有自己一人住的地方。从昨天晚上起,我就睡在迪蒙西小旅馆的员工休息室,这个休息室的隔壁房间一定会有人,我还把房门上锁。另外,我手机不离身,不仅记下警察的电话号码,也背下汤姆的电话。这些都是保命符。现在这村子里的每一个人,都会这么做。”
“巴尼,你知道汤姆的手机号码吧?”亚文问。
“从没想过那个东西!”一听到我的回答,亚文笑了,一副很愉快的样子。“就知道是这样。”琳达也笑了。但是,我还是不了解他这么说的理由。
“只有糊涂虫才像你这样呀!巴尼,你真勇敢,明知身边有杀人事件正在进行,还敢敞开大门鼾睡。可是女人可没有你的勇气,只要一入夜,谁也不敢离开家门。这个村子现在正处于戒严般的状态,每个人都非常注意自己的安全。万一在这种情况下,村里又有女人惨遭类似的杀害,那么凶手一定不是人类。不是吗?这村子的女人,还不会笨到让人类中的坏人有机可乘;绝对不会有那样的情形发生。”
亚文断言说,琳达则在一旁表示同意地点头。
“是呀,我也这么想。”
这时我觉得背后好像有人开门进来,便回头看。巴格利因为寒冷而全身缩成一团,他像北海的海象一样,慢吞吞地走进酒吧。他看到我们之后,就直接往我们这边走来。
“嗨,醉鬼。”他状似愉快地喊着。“不要把你的胃喝破了。在我的手铐还没有铐上凶手的手之前,你可千万不能被关进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否则你就看不到手铐吧嗒一声,把凶手抓起来的画面了。我很想让你看到这一幕。”巴格利一面说着,一面跨上我旁边的凳子。他的心情好像很好,所以我就说:“连凶手的身分都还不知道,就想准备手铐,未免太早了吧?”
巴格利听了我的话,竟然没有生气。
“凶手很快就会落网了。”他说。
“已经锁定对象了吗?”
我们三人刚才的结论是:凶手不是人类。但是这位没什么条理的巴格利局长,好像不这么想。
“还没有。不过,我们已经要开始反击了。受害人身体的各个部位,从头到脚都已寻获,所以说对方的伎俩,我们已经都看到了。从现在起,轮到我们反击了。”
巴格利充满自信地说,展现出警察应有的,值得信赖的样子。
“凶手为什么把尸体的各部位放在那些奇怪的地方,你们已经知道了吗?”我问。
“这种问题等抓到凶手再问就可以了。”巴格利回答得很干脆。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
“这么说的话,不会有人再被杀害了吧?”琳达问。
于是巴格利抬头挺胸地说:“也给我一杯加冰块的酒。不要小看警方的力量呀!我以警察的身分保护这个村子,目前村子的各个道路和发现尸体的现场四周,都己布下重重警戒,连只蚂蚁都难逃我们的法眼,更何况是精神异常的凶手。之前我们是人手不足,才会让凶手有得手的机会。但是现在被杀,那我们就太没面子了。”
巴格利说完,便痛快地笑了。这就是人类应有的样子吧!
“绝对没有问题吗?”亚文走过吧台,很谨慎地问道。
“保证没有问题。”巴格利肯定地说。可是,这男人以前从来没有指挥过这么多警察的经验呀!
“如果对手是魔神、怪物,你也能保证不再出事吗?”我姑且一问。巴格利便说:“什么魔神、怪物?像尼斯湖的怪物尼西吗?不管是什么东西,都休想再碰迪蒙西女性的一根手指了。”巴格利显得自信满满。
“很有担当的嘛!这才是我们的警察该有的样子。所以,你才会放心地来这里喝酒吗?”我问。
“是的。我只要在这里等人向我报告,说‘已经捉到可疑的人物’就行了。很轻松吧?可以想到的方法,都已经付诸行动了。顶多就是还要在这里注意你的行为,免得你到处对人性骚扰。”
听到巴格利这么说,亚文突然哈哈笑了。说:“巴尼,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你要当心自己的行为了。”
我不懂亚文的意思,便看着他的脸。
“巴尼昨天晚上摸女人的屁股。”
琳达也笑了,说:“我被摸了!”
“今天晚上再乱摸别人屁股的话,是会被逮捕的哟。”巴格利说:“警察本来是不用管这个的,但是,如果有人提出告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
连巴格利都这么说,大家都笑成一堆。我只能随他们说,因为我对摸屁股的事情一点记忆也没有,根本没有反击的能力。我的手根本不记得琳达的屁股摸起来是什么感觉,所以我只能任人攻击了。
“巴格利,你之前还烦恼得好像快死掉的样子,现在却好像已经捉到凶手了。”我唯一的反击方式,就是说这些话。然而,我根本没有反击的必要,能粉碎巴格利快乐心情的人,绝对不是我,而是凶手。不,这样说也不对,如果刚才我和亚文、琳达讨论出的结果成立的话,用凶手来称呼就不太合适,应该称之为魔神。
又有人开门进来,是汤姆。他匆匆忙忙走进酒吧,走到巴格利身后,嘴巴附着在巴格利的耳朵上,小声地不知说了些什么。此时巴格利刚拿起酒杯,准备喝下让自己睡前可以放轻松的酒,便志得意满地说:“没关系,汤姆,用不着在我耳边说,让所有的人都听到也无所谓。怎么样?逮到可疑分子了吗?”
汤姆先是愣了一下,稍微犹豫了之后,便说:“又发现尸体了。在西奈学校。”
巴格利听到这句话的表情堪称一绝。本来喜形于色的他,一瞬间脸色灰败如土,好像要赴枉死城的冤魂。
“什么?”他说。“真的吗?”
汤姆欲言又止,但还是低声说了:“这次的很可怕。”
巴格利整个人僵住了。之前的情形已经让人觉得很可怕了,这次的更可怕吗?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内心正如此呐喊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