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四日早上九点半,御手洗教授和汤姆·格兰西斯两人,在葛利夏医院里。他们在与解剖室相连的分析室中,正用小钳子夹着纱布,小心地擦拭沾在石头上的血痕时,响起了敲门声。
手上正忙而不便发出声音的教授,用眼神示意汤姆,于是汤姆便出声说:“请进。”一位名叫鲁克的警察走进来,他手里有个小小的粉红色信封。教授和汤姆都认识鲁克。
“刚才在医院的玄关,有个女孩子拿了这东西,说要交给教授。她放下这东西后就走了。”
鲁克说着,便要把信封递给教授。教授把沾着一点点血迹的纱布,放在玻璃器皿上后,才转头面对鲁克,并收下那个信封。
“你说是个女孩子?”教授说。他翻转手里的信封,里里外外看着。
“是的。那女孩大概十岁左右。她说她在前面的马路那边,遇到一个陌生人,那人付钱要她把这封信交给你。”
“信封上只写着御手洗教授,没有寄信人的名字。有没有问那个女孩子,叫她送信的是怎样的人?”
“问过了。她说是个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
教授边想边点头,然后说:“大约三十几岁,高个子的男人吗?……这个男人找在附近玩的小孩,然后要小孩把这封信交给在葛利夏医院里,叫做御手洗的男人吗?”
“是的。就是这样。”鲁克说。
“为什么指名给我呢?”教授非常不解地说。
“我也不知道。”
“好吧,我等一下再看信。”教授说着,把信塞进白色工作服的口袋里。
“教授,您从昨天晚上起,就一直在这里吗?”鲁克问。
“嗯,我一直和他在这里。”教授用手指着汤姆说。“几乎整个晚上都没睡,正想到休息室小睡一会儿。”
“在那个化妆品的笔上找到指纹了吗?”
“找到了。是佩琪的指纹。”
“那个犹太教徒的图案,确实是佩琪画的没错吧?”
“嗯,保证是她画的。”教授说着,拿起玻璃器皿,对着鲁克与汤姆无言地点头示意之后,离开分析室。
床头的电话响了,拿起听筒,听到的是像海狗般粗哑的嗓音。“巴尼,你还活着呀!真是可喜可贺。”
真是个无礼的家伙!我说:“你是谁呀?”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便把手伸到枕头下找时钟,却摸不到。时钟这种东西总是要用时,就偏偏找不到。不过,从我头痛的情况来推断,现在一定还相当早。一大早就打电话来骚扰,况且言语无状,这人到底是谁呀?我应该没有这种朋友。
“我觉得还是叫一下你比较好。”
“巴格利吗?”我问。如果我认识的人里,有这种无礼的家伙,那就是这位警官了。
“是我没错。嘿,你没喝醉吧?竟然不知道是我。真是奇迹!”真是个没常识的男人!他以为我得了梦游症,会边睡觉边喝酒吗?还有,就算我现在喝得醉茫茫,还是认得出这家伙是葛利夏警局的那头海驴。
“我刚起床才想要喝酒而已。没想到局长会亲自打电话给我这种醉鬼、废物、普通老百姓。”
“用不着这么谦卑啦,你也有你的优点。”巴格利竟然也会说这种安慰人的话,真是难得。
“总之,你没死就好,我还有点担心你。”巴格利说话的口气和平常有点不太一样。
“你想知道我有没有被分尸吗?”我说。
“你以为我会说:有一条上面有你的头发的脚,被挂在树枝上。饶了我吧!”巴格利说。
真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现在几点了?”因为找不到时钟,我只好问巴格利,没想到他却说:
“呵!你竟然会问我时间!如果你还有时间观念,就应该可以去上班工作。”
“你不要再废话了。到底有什么事,赶快说。我还想再睡一会儿。”
“我还以为你对今天是几月几号,现在是几点几分这种事情没兴趣。好吧,现在是十二月四日,时间是早上十点十五分。嘿,你还想再睡吗?别想了,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
“又发生什么事了吗?”我的心情恶劣起来,直觉又有悲剧发生了。
“你好像已经清醒了。”
“是清醒了。”听到巴格利这种令人不快的声音,任谁都会想睡也睡不好。
“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好的消息。你现在立刻来我这里。”
“什么不好的消息?又有人被杀了吗?”我怀着不安的心情问。
“琳达被杀了。在迪蒙西小旅馆后面的林白广场。”
“什么?”这个刺激太大了。琳达被杀了?不久前说话还很有精神的琳达被杀了?
“她被分尸了吗?”
“琳达很完整。她卧倒在广场的中央,现在正在等车子来把她载走。你快点来吧!不过,路上要小心,外面雾很浓。”为什么不快点说这件事呢?刚才浪费时间说了那么多废话。我跳下床,随手拿起一件外套就冲出门。一走到门外,吓了一跳。雾浓得惊人,天地间一片白茫茫,看不到十码外的事物。
雾中的我,全力在雪地上奔走。全新的雪地上没有别的人踩踏过的痕迹。虽说我全力地奔走,但我的身体饱经酒精与岁月的侵蚀,加上雪地很不好走,我实在快不起来。我的头又开始痛了。
浓雾之中分不清楚东南西北,即使平常非常熟悉的地方,在雾中也会变得非常陌生,好像是个完全不熟悉的场所。这种感觉很奇怪,很没有真实感。从我的住处到广场这段路并不远,在没有雾的日子里,大约只是五分钟左右的路程,但是今天却花了相当多的时间才走到。
广场是长方形的广场,四个方向都有路可以通到这里。当初建造这个广场的人,或许想把这里打造成公园吧!因为从上往下看(其实这附近并没有可以从上往下看的高层建筑),广场的形状有点像飞机,所以才以此命名。广场的周围是花圃,本来好像是要种花的,可是在我的记忆里,即使是春天,也不曾见过这里有花。广场的地面铺着红砖,红砖上有几张椅子,但是在白雪的覆盖下,已看不出红砖地面了。
我卖力地走着,心想应该就是这一带了。于是我向前跑,终于看到雾中有人群的影子。广场周围有一群人,那群人的后面好像还有一辆医院的车子。我在那群人中找到巴格利和亚文的背影。失去多年的伙伴,亚文的背影显得特别孤单。但是,最感到悲伤的人,或许是我吧!对我而言,琳达是这个村子里与我最亲近的人。在琳达死了之后,她们的五人小团体,就完全从我面前消失了。
“嘿,巴尼,你来了。”巴格利和亚文站在一起,他们面前有两个白衣男子正在移动担架,准备将琳达送入车内。我和他们站在一起,也静静地看着眼前这一幕。不过,雾很浓,我们的视界并不是那么清楚。
这悲剧已经不是言语可以描述的了。我怔怔站着,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我的眼睛直视着白茫茫的浓雾世界。如果没有“寒冷”这真实的感觉刺激着我,我会认为这里不是现实世界。昨晚还好端端在佩琪家里说话的琳达,今天却已去了另一个世界。这是真的吗?我真的很难相信。
“琳达没被分尸。这点起码让人觉得安慰点。”亚文说。
“这事真的太奇怪了。”巴格利忿忿不平地说。我也有同感。在那么严密的警戒下,照理说琳达不可能被杀的;然而琳达明知外面有危险,为何她还会离开房间,到危险的户外呢?乖乖待在屋子里不是比较安全吗?
“是什么事情奇怪?”我问。
“你过来这边看。”巴格利举起右手,走到人群后面,然后站在红砖堆砌的花圃矮墙上之后,才叫我过去。在警方的维持下,人群和警方人员间有一定的距离,那些看热闹的人群,是不可能靠近琳达的。
我站在巴格利身旁。从我们站的地方放眼看去,整个林白广场都在迷雾之中,看起来朦朦胧胧。载着琳达的担架,刚离开广场中央,慢慢地爬上只有数层的石阶。
“你看,没有脚印。抬担架那两个男人的来回脚印,是刚刚才印上去的;而这道脚印,是早上我偶然发现琳达时,所留下来的痕迹。巴尼,你再看那边!那边的脚印是琳达来这里时的痕迹。注意哦,只有她来时的脚印。我发现她的时候,就只有那一道脚印,没有别的脚印了。”
“不是来回走的脚印,只有来时的脚印。”
“是的。只有来时的脚印。她独自来广场,走到广场中央,就倒了下来。现场除了她的脚印外,没有其他人的脚印,也没有来回走的脚印痕迹。还有,雪地上除了她来时的脚印外,也没有类似挣扎或其他行为的紊乱痕迹。这片雪地可以说是无瑕的、自然的处女雪地。”巴格利说到这里时,仿佛是魔神叹息的声音又出现了。那声音由微弱逐渐转强,慢慢地变成令人害怕的吼声。这是魔神的咆哮。晨雾之中,围观的人群因为害怕而骚动,纷纷转头看着四周,或抬头看天空。
琳达经常戏称她们五人小组是老太婆版的滚石合唱团。真正的滚石合唱团五位成员也是老男人,年纪也和琳达她们差不多。总之,琳达等五人都是恶魔的目标,所以才会发生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连续命案。这个命案始于出现极光的那个晚上,现在在魔神的奇怪咆哮声中结束了。
杀人的事情虽然结束,但这个事情却留下满满的谜题。这个像狂人的午茶派对般的事件,每死一个人,就多出许多令人不解的谜题。任何正常人都想像不出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当然也就找不到谜题的答案。
我静静地站在魔神的咆哮声中。一旦静下来,竟觉得眼前这个冰冷的世界,其实是场恶梦。这个感觉愈来愈有真实感。人类的力量太薄弱了,只是站在浓雾的世界里,就等于失去视力,什么也看不清楚,所以哪有能力去了解恶魔的作为呢?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只能在胡乱猜测之余,等待或许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我觉得我的脑袋愈来愈混乱了。这一定是恶魔的意志,祂想征服地上的世界,所以要让人类变得疯狂或精神衰弱。不行这样,一定要打起精神,不能输给恶魔!我暗自鼓励自己。我要说点什么话才行,否则我就要疯了。
“琳达是被刺杀的吗?”
“不是,是颈部被勒,窒息而死的。”巴格利毫不犹豫的说。
“什么?”我吓了一跳,再次看着巴格利的脸。魔神的声音愈来愈大,我大声地说:
“你说是被勒死的?”这么说来,她是当场死亡,而不是带着受伤的身体走到这里,或爬行到这里。
“是的。她的脖子上还有绳索,也有勒痕,并且喉骨骨折。从这些迹象看来,她是立即死亡,不可能还有走路的能力。”我觉得全身虚脱。这又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呀?我完全无法理解。
“是异样的怪力……”巴格利欲言又止。我知道他想说的是什么,他想说:这不是人做的。连他那样的现实主义者,面对这种情形时,也免不了地要变成神秘主义者了。
“也就是说,这里找不到凶手的脚印?”
巴格利没有说话,只是点点头。我茫然了。眼前的情形很清楚:现实上这样的命案是不可能存在的。
我抬头看天空,又环顾四周。这是个空旷的场所,四周唯一有高度的建筑就是迪蒙西小旅馆。不过,旅馆离这个广场相当远,而广场周围又连棵高一点的树也没有,因此不可能在这里设下什么机关勒死琳达。
琳达·史汪森。我突然想到:琳达·史汪森对林白广场,正好是L·S对L·S。琳达的尸体已被搬运上车,车子就要开走了。车子大概会开到御手洗教授那边吧。
“或许调查过琳达的身体后,教授会有什么发现。”我说,但是巴格利却用力地摇着头,说:“琳达不会被载去葛利夏医院,而是去尹凡梅斯皇家医院。”
“尹凡梅斯皇家医院?为什么?”
“琳达身上有奇怪的地方……”巴格利说这句话时,载着琳达的车子从雾里消失了。
“什么奇怪的地方?”我问。琳达的死已经够奇怪了,还会有什么更奇怪的吗?
“琳达的脸上有许多红色的湿疹粒或小水泡,很可能是恶质的传染病。有必要进行隔离与进行专门处理,所以必须送到大医院。”
“水泡?”我说。
“是的。”
“琳达吗?”
“没错。”
真是让人愈来愈不懂了。昨天晚上还什么事也没有,为何几个小时不到,就长出什么水泡之类的东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件事太奇怪了,我举白旗投降。还有这个声音,我也输给它了。”巴格利无可奈何地指着天空说。
“这到底是什么?是什么东西的在叫?我没有遇过这么奇怪的事!我们冒犯了神,以至于神明大发雷霆吗?是吗?巴尼,你觉得呢?旧约圣经中有类似的故事吗?”
“唔……”我低头沉思。天空里的咆哮持续着,完全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这种旁若无人的吼声,好像在向软弱的人类示威:这件事就是我做的,怎么样?
“巴格利,接下来要怎么办?”我问。巴格利一面叹气,一面看着逐渐散去的人群,然后说:“我肚子饿了,想去迪蒙西小旅馆吃个早餐。你呢?”
我很快的摇摇头,说:“琳达不在了,我不想去没有琳达的迪蒙西小旅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进迪蒙西小旅馆吃饭,也不会再去亚文酒馆,因为我现在就想喝酒喝到死。
琳达开朗的态度让我觉得很舒服,所以我会常去亚文酒馆坐在吧台前的位置上,一面看着琳达一面喝酒。我从来没有想过琳达会比身体有毛病的我更早离开人世。所以刚才我有着今晚要一面喝酒,一面追忆琳达声影,然后一起到那个世界的想法。
但是现在我想:在没有看到这案子水落石出之前,我还不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如果这个案子能破案——如果有这么一天的话,我就会离开这个没什么朋友的乡下,去某个地方,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事物了。可是,我要去哪里呢?我想过或许可以重返伦敦。既然我已没有什么地方可去,伦敦至少还有几个熟人。琳达之死带给我的打击太大了,这是我以前从没想过的事。
“和瑞典来的教授联络上了,他说他会马上来这里。或许他会想到什么事情。”巴格利说。
或许他会想到什么吧!但是,我觉得他应该也没有能力解决这个无法解释的事件吧!不只他,这是任何人都无法解开的谜。
这个事件结束了,因为这是奇怪的神所创造的奇迹,所以是无法被人类解释清楚的,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被人们淡忘。或许这件事就像红海在摩西面前一分为二,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然后淹死了许许多多在后追赶的埃及士兵一样,是谁也解释不了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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