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特思韦特先生惊讶地看着他的朋友。
“墨水痕迹?你是什么意思,查尔斯?”
“你还记得吗?”
“我记得他屋里有墨水的痕迹。”
“你记得它的位置吗?”
“哦,不是很确切。”
“是在壁炉旁边的护板上。”
“对,是这样。我现在想起来了。”
“你认为那痕迹是怎么引起的,萨特思韦特?”
“那是一块比较大的痕迹。”他终于说道,“它不像是打翻墨水瓶弄的。我要说,极有可能是管家把他的自来水笔掉在那儿了。你记得吧,屋里没有笔。”萨特思韦特先生心想,他应当清楚,我像他一样注意观察。“所以很明显,要是管家写过点什么,那他肯定有枝笔。可是没有证据表明他写过什么。”
“有证据,萨特思韦特。不是有墨水痕迹吗?”
“估计他没写过什么。”萨特思韦特脱口而出。“他可能只是把钢笔掉在地板上。”
“除非钢笔尖掉了下来。否则地板上就不会有那种底迹。”
“你肯定是对的。”萨特思韦特先生说:“但是,我看不出有什么奇怪的。”
“也许这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查尔斯爵士说。“让我回去再亲自看一看。我才能告诉你。”
他们转身走进门房的大门。几分钟之后,他们又回到了楼房。为了减少他们的重访引起别人的好奇心,他撒谎说他把铅笔掉在管家的卧室里了。
“现在,”查尔斯爵士想个办法摆脱了热心的莱基太太,溜进埃利斯的卧室后随手将门关上。“让我们来看看,我是不是个傻瓜。我头脑里是否还有些有用的东西。”
在萨特思韦特先生看来,前者更有可能,但他出于礼貌没有说出口。他坐在床边,看着查尔斯爵士。
“这就是我们要找的痕迹。”查尔斯爵士用脚指着那地方说,“写字台对面,正好是在屋子另一边的壁炉护板上。要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一个人才会把笔悼在那儿?”
“任何地方都可以掉一枝笔。”萨特思韦特先生说。
“当然,你可以将笔从屋子这一头扔到那一头。”查尔斯爵士赞同地说。“但一个人通常是不会那样乱扔笔的。尽管这么说,我还是弄不清楚。自来水笔是令人伤脑筋的东西。你想用笔时,它干了,写不出墨水来。也许这就是事情的症结。埃利斯会大发雷霆说:‘滚它的破笔!’于是把它扔到屋子的另一头。”
“我相信会有各种解释。”萨特思韦特先生说。“也许他只是把笔放在壁炉台上。它一下子滑落到地上。”
查尔斯爵士用一枝铅笔作了试验。他让铅笔滚向壁炉台的边上。铅笔掉落在地上。但是离那个痕迹至少还有一英尺远,随后又朝壁炉方向滚去。
“好啦,”萨特思韦特先生说。“你怎么解释?”
“我正在寻找一种解释。”
萨特思韦特先生坐在床边,目睹了查尔斯爵士十分可笑的表演。
查尔斯爵士一边朝壁炉方向走着,一边试图让手中的铅笔往下掉。他又试着坐在床边写点什么,然后将笔滑落。为了让铅笔正好掉在那个地方,必须用一种难以想像的姿势,靠墙站着,或缩成一团蹲着。
“那是不可能的。”查尔斯爵士大声地说。他站在那儿,看着墙壁、痕迹和古板的小壁炉发愣。
“要是他当时正在烧文件呢?”他若有所思地说,“但是人们通常是在壁炉里烧文件的。”
突然,他屏住了呼吸。
此刻,萨特思韦特先生终于见识了查尔斯爵士的演员才能。
查尔斯·卡特赖特已经变成了管家埃利斯。他坐在书桌前写字。鬼鬼祟祟,不时抬起眼睛东张西望。突然间他好像听见了什么声响。萨特思韦特先生猜得出那是什么声响——过道上传来的脚步声。这个人有负罪感。一只手拿着刚才在写的那些纸,另一只手拿着笔。他飞快地奔到屋子另一边的火炉前,头侧向旁边,仍然惊惶失措地听着。他试图将纸伸到炉火中烧毁,为了使用两只手,他不留心丢掉了笔。查尔斯爵士手中的铅笔,就是这场表演中的“自来水笔”,正巧落在那个墨水痕迹上……
“妙啊!”萨特思韦特先生叫道,并慷慨地鼓起掌来。表演实在精彩,给他留下的印象是,埃利斯当时就是这样做的。也只能这样做。
“你看见了吧?”查尔斯爵士说。他又恢复了自己的尊容。说话时有几分得意洋洋。“如果这家伙听见了警察的声音,或者以为警察来了,他必须藏起他刚才写的东西。那么,他不会藏在床垫之下。否则,警察一搜查这屋子,就会立即发现它。他没有时间撬开地板,只有炉火背后是惟一的选择。”
“下一件事,”萨特思韦特先生说,“就是看看炉火后面是不是藏着东西。”
“正是这样。当然啦,也许是虚惊一场,事后他可能又把那东西取了出来。但是,我希望事从人愿。”
查尔斯爵士脱掉外衣,卷起袖管,趴在地板上聚精会神地寻找壁炉下面的裂缝。
“下面有件东西。”他报告说,“白色的。怎么把它弄出来呢?我想找一根女人发夹之类的东西。”
“妇女们不再用发夹了。”萨特思韦特沮丧地说。“也许可以用铅笔刀。”
但到处都找不到铅笔刀。
最后,萨特思韦特先生走出去向比阿特丽斯借一根毛线针。虽然她非常想知道他要那东西干什么,但是她希望自己礼貌端庄的意识太强,因而没有提出任何问题。
毛线针起了作用。查尔斯爵士挑出了好几张皱巴巴的信纸,那是在匆匆忙忙之中被揉在一起塞进去的。
他和萨特思韦特先生将每张纸都抹平,心情越来越激动。它们是一封信的几种不同的手稿。书法整洁、字体很小,像文书的手笔。
一开始就说:这就是说,笔者不愿引起不愉快的事情发生。也许有人不理解他今晚所看见的一切……然而写到这儿,写信人显然不太满意。于是突然停下来,另起一段:管家约翰·埃利斯在此向您问候,并希望把手中情报送住警方之前,同您有一次关于今晚悲剧的简短谈话……他又不满意,只好重新开始:管家约输·埃利斯手中掌握医生死亡案件的线索,但尚未将其报告警方……下面一段,他不再使用第三人称:我急需一笔钱。一千英镑将会完全改变我的境况。我可以报告警方某些线索。但是本人不愿意制造麻烦…
…最后一段更是开门见山:我知道医生是怎么死去的,但我还未报告警方,加如你能见我一面……
这封信以不同的方式写了几遍,都中断了。写到“见我一面”之后,笔迹十分潦草,凌乱不堪,最后几个字模糊不清,还有墨渍。显然,这是埃利斯听见了使他惊恐的声音时写的。当时他马上把信纸揉成一团,冲过去藏它们。
萨特思韦特先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恭喜你,查尔斯。”他说,“你对墨水痕迹的直觉是准确的。干得好!现在,让我们想想下一步究竟往哪儿走。”
他停了一会儿又说:
“正如我们分析的那样,埃利斯是个无赖。他不是凶手。但是他知道凶手是谁。他企图敲诈他,或者她……”
“他,或者她,”查尔斯爵士打断他的话说,“麻烦的是,我们仍不清楚是谁。为什么这家伙没有暴露一个‘先生’或者‘女士’的称呼呢?否则我们就会知道该从何着手了。埃利斯看来是个有素养的人。他写那封敲诈信会冒很大风险。要是他给了我们一个线索——如这封信是给谁的,那该多好。”
“没关系。”萨特思韦特先生说,“我们继续向前。记得你说过,我们在这间卧室里是要发现埃利斯无罪的证据。好啦,我们已经发现了。这些信件表明,他不是杀人凶手。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讲,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无赖。但是他确实没有杀害巴塞罗缪·斯特兰奇爵士,是别人杀的。此人还杀了巴宾顿。我想,连警察都会跟着我们的观点转了。”
“你打算告诉他们这件事吗?”
查尔斯爵士的声音流露出不满的情绪。
“我不明白,我们为什么不告诉他们呢?”
“噢……”查尔斯爵士坐在床上。他皱起眉头陷人了沉思。“我们怎样才能打开局面呢?目前我们知道的情况,别人还不清楚。警察正在寻找埃利斯,他们认为他是凶手。大家都知道,他们认为他才是凶手。所以,真正的罪犯一定会幸灾乐祸。他(或者她)不会完全放松警戒,但会感觉良好,心情舒畅。改变这种感觉不是很可惜吗?这难道不正是我们的机会吗?我是说,我们要找机会发现巴宾顿和那些人中某一位之间的关系。他们并不知道,有一个人把这次死亡事故与巴宾顿的死联系在一起。他们还没有怀疑。这是百里挑一的机会。”
“我明白你的意思,”萨特思韦特先生说。“而且我同意你的意见。这是个机会。可是。我还是认为我们不能采取行动。作为一个公民,我们有责任将我们发现的线索立即报告警方。我们无权对他们隐瞒。”
查尔斯爵士困惑地看着他。
“你是公民的楷模,萨特思韦特。毫无疑问,我们应当按章办事。但是,我不是像你那样优秀的公民。我要保留这事儿一两天,就是一两天,我不至于会感到内疚吧,呃?不行吗?那好吧,我放弃。让我们成为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支柱吧。”
“你知道,”萨特思韦特先生解释说,“约翰逊是我的朋友,他对一切事情都是很公正的。让我们去警察局看看他们在干些什么,他们会告诉我们各种情况的。”
“啊,你是对的。”查尔斯爵士叹了口气说。“非常正确。只是除了我以外,没有谁想到要查看壁炉底下。那些肥头大耳的警察,没有一个会想到这一层……不过,你可以有自己的办法。我说,萨特思韦特,你认为埃利斯现在在哪儿?”
“据我推测,”萨特思韦特先生说,“他得到了他要的东西。有人拿钱给了他,要他销声匿迹,于是他就失踪了。非常奏效。”
“对,”查尔斯爵士说。“我想,只能这样来解释。”
他的身体颤抖了一下。
“我不喜欢这间屋子,萨特思韦特,我们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