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胡佳 本章:第十四节

    其实比尔·班迪也是很费劲地想从贝蒂的谈吐中理出一点头绪。在贝蒂再次否认强尼·马尔和休·代伍德曾向她询问过季米失踪的情况后,比尔问:“在波比和雷·邦发生冲突的时候,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夜总会女招待。那天晚上雷·邦来找过我,但那是在他们打架以前。”

    伊芮·安鲁斯接过话茬儿:“我明白班迪先生的意思。贝蒂,请你告诉陪审团,你从前是在一家夜总会工作。”

    “是的。”

    “那家夜总会出售啤酒和鸡尾酒等等。”

    “是的。”

    “贝蒂,请你告诉陪审团,你是否因为你靠在夜总会的工作挣钱养家而感到羞耻?”

    “不。”

    “你即使在那样的地方也努力地维持了一种良家妇女的形象,是吗?”

    “是的。”

    现在该比尔·班迪接话了:“当年你在‘查理的天使’夜总会因‘公开淫荡罪’被捕时,也算是良家妇女吗?”

    “我并没有在那里工作。那天晚上只是试台。”

    “什么样的舞蹈?”

    “脱衣舞。”

    “我的问题问完了,法官大人。”

    “公开淫荡罪”和脱衣舞,这恐怕才是真实的贝蒂·彼茨。比尔·班迪想,以此结束整个法庭辩论真是妙不可言。

    1985年10月11日,本案庭审的最后一天。法官杰克·荷兰首先向陪审团解释了贝蒂·彼茨被起诉的罪名,指出裁决的结果可以是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按照所代表罪行的从重到轻,依次为:谋财杀人罪、预谋杀人罪或无罪。

    比尔·班迪在陪审席前站定,直等到所有的目光都停留在了他的身上,方才开始代表公诉方作总结性发言:

    “公诉方向法庭提交的每一项证据都确凿地证明了,贝蒂·彼茨是杀害她丈夫的凶手。

    “同时也证明了,她杀人的目的是图谋财产:保险金、退休金、房地产,等等。”

    …………

    “根据罗宾·布兰逊的陈述,1983年8月5日晚上,他母亲让他出去找波比。你们知道,贝蒂是一位个性极强、独裁决断的女人。但现在她却反咬一口,指罗宾为凶手。罗宾曾犯有盗窃罪,他和一个朋友在邻居家里偷了几把古剑。但真正令人费解的是律师伊芮·安鲁斯,当年他曾成功地替罗宾的盗窃罪辩护,现在却掉过头来,用同样的罗宾个人资料指控他谋杀。”

    …………

    “根据贝蒂的陈述,罗宾和季米发生了冲突,在冲突的过程中她听见了一声枪响。请注意,只有一声。众所周知,季米身上有三处枪伤,井式花坛底下一共找到了三发子弹。如果有人在那辆房车里开了三枪,你不可能只听到一声。

    “按照贝蒂自己的说法,现在季米躺在地上流血。她试图为季米做过什么吗?比如叫急救车,或至少找人看看季米还有没有救。没有,她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把这个‘我深爱的人’装进睡袋、扔进花坛了事。

    “红木码头的黎儿·史密斯说,贝蒂是一位坚强的女性。不对,她是一只冷血动物。看看这张井式花坛的照片,这是在今年6月8日拍摄的。看看贝蒂把园子里的花草侍弄得多么周到。可她居然说,不知道季米就埋在花坛底下。

    “在得克萨斯州的堪博诺城,在数十万信奉上帝的翰德森居民中,发生如此惊人的惨案是可悲的、可怕的,更是骇人听闻的。现在,案犯在这里,证据也在这里。我恳请诸位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裁决贝蒂·彼茨谋财杀人罪。”

    在比尔·班迪发言时,伊芮·安鲁斯一直低头在他的笔记本上写着什么。此刻他缓缓地站起来,走到陪审席前,像见到老熟人一样友好地微笑着,十指交叉放在栏杆上,作祈祷状:

    “比尔·班迪先生刚才所说的一切是要你们相信,罗宾·布兰逊和雪莉·泰格纳都是无辜的,他们的手上一滴血也没有。班迪先生曾说他有95位证人,但他实际上只传唤了不到20人,还有75位证人到哪里去了?”

    …………

    “还记得乔思·派狄博士吗?还记得季米颅骨后脑部的伤口吗?我问他有无可能为拳头所致,他说可能,而当班迪先生问有无可能是枪伤时,他说不可能。请你们在审议时务必不要忘了这一点。

    “罗宾在证人席上不停地重复着谎言,那个如何帮助他母亲的谎言。他把一切都推到了母亲身上,再抛下她不闻不问,然后走出法庭,向人们微笑,朝记者招手。你们都在报纸上看见罗宾的那张照片了吧,他才是真正的冷血动物。

    “公诉方实际上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贝蒂杀害了季米。她有过逃跑的机会,但是她没有跑,而是来到法庭上把真相告诉你们。你们听见班迪先生问她为什么不哭,为什么在保释金听证时隐瞒了事实,她说她所做的这一切只是一个母亲在保护她的孩子。而她代之受过的那个说谎的人,那个真正的冷血动物,却根本不在乎他们将把她关进监狱,甚至送上死刑台,再在她的手臂上插入一支致命的针管。”

    …………

    “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都是善良、正直的人们,你们将作出贝蒂无罪的裁决。

    “这一点,本人深信不疑。”

    午后2点,12名陪审员进入审议室。那天是星期五,几乎没有人在漫长的等待中离开法院所在的埃瑟斯市中心。陪审团于当晚8点半作出裁决:

    本陪审团裁定,被告人贝蒂·露·彼茨被指控之谋财杀人罪成立。

    据报道,在陪审长宣读裁决时,贝蒂面无表情。她应该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那天到庭的贝蒂的四个孩子费怡、康妮、斐丽和波比,也全都跟麻木了似的,竟没有一个人流泪。

    根据得克萨斯州法律,判刑应该在陪审团裁决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为了使陪审员们不致受到任何外界的干扰或他人观点的影响,杰克·荷兰法官让他们全体住进了假日饭店。他们在整个周末均不得看电视报纸,或与家人朋友通电话,但有关部门为陪审员们安排了丰富多彩的其他娱乐活动。

    1985年10月14日,星期一,杰克·荷兰再次披上黑袍,正襟危坐于法官席上。他指示陪审团在量刑时务必考虑并回答两个问题。第一,被告人被裁决之谋财杀人罪,是否所有的疑点都仅存在于合理的范围之内?第二,被告人是否有可能在将来重犯类似之罪,并从而对社会或他人安全构成一种潜在的威胁?

    这里需要就第一个问题作一些解释。对一个人所犯之罪进行裁决,就好比从事一项科学实验。所有的实验结果都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准确,但只要其误差不超过某个被科学家们认为是合理的范围,该结果便被认可。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也会有误差,即疑点。或者说,公诉方有证据,被告方也可能拿出反证据。但只要这些疑点不超出人们常识所承认或允许的合理范围,则所裁决的罪行成立。不过,科学实验与定罪量刑又有不同之处。前者可以提供具体的尺度来判断误差,如通常人们所说的“误差不超过多少多少”,后者则完全是人为的标准。

    按照惯例,仍由公诉人比尔·班迪首先发言:“你们都看到了季米·彼茨的遗骨所提供的证据:三处枪伤。贝蒂曾明确地告诉过她的两个孩子,罗宾和雪莉,她准备杀了季米。深思熟虑,精心部署,然后冷静地、冷酷地付诸实施。”比尔历数了贝蒂作案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和步骤,从构筑花坛到丢弃汽艇。

    关于第二个问题,比尔·班迪说:“在短短的11年里,贝蒂曾先后向她的三个丈夫开枪,结果是两死一伤。如果用‘杀人成性’来形容这个女人,恐怕一点也不过分。可以想象,只要有机会,贝蒂还会故伎重演。陪审团的女士们先生们,你们有责任杜绝贝蒂·彼茨的下一次作案机会。请对两个问题都给出肯定的回答。”

    被告方辩护律师伊芮·安鲁斯在他的陈词中说:“星期五下午,你们在审议室里呆了六个半小时。为什么?你们犹豫、彷徨、举棋不定,是因为你们心中的疑点还没有澄清,心中的疑团还没有解开。但是你们必须作出决定,尽管你们自己对那个决定也不十分满意。星期天,我在无意之中听见你们中的一位说:‘让我们去教堂吧。’是的,你们应该去教堂,那也许会使你们感觉轻松一点。今天,你们也有一个这样的机会。当你们为贝蒂量刑时,你们可以弥补上星期五的过失,同时减轻你们内心的负担。谁也不愿意在精神上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度过自己的后半辈子,谁也不愿意在走完人生之旅回首往事时说,我曾经杀了一个人,一个无辜的人。给贝蒂一个重新生活的机会,也是给你们自己一个机会。所以我在此恳请你们,对两个问题都回答‘不’。”

    陪审团只用了45分钟就送回了他们的答复,但不是伊芮·安鲁斯所祈望的答复。法官杰克·荷兰念完陪审团回答的两个“是”后,平静地对贝蒂说:“陪审团在量刑时再次裁决你犯有谋财杀人罪,所以你将被处以死刑。”

    贝蒂终于沉不住气了,她厉声叫道:“不,我没有杀人!”随即痛哭失声。

    由于贝蒂·彼茨因季米·彼茨命案被判处极刑,韦恩·巴克谋杀案的审理便依法予以取消。

    贝蒂·彼茨在死囚牢中并没有消极地苦度余生。此后的十来年里,她利用各种机会多次上诉,将案子递交到各级法院重新审查,死刑的执行日期也一再推迟。贝蒂不再否认杀害韦恩·巴克和季米·彼茨的事实,只是反复强调她的所有五位丈夫,包括罗勃特·布兰逊和季米·彼茨,都曾对她施暴施虐,她是被逼无奈而不得不走向极端。贝蒂频频出现于报端。由于大女儿费怡的多方奔走和努力,1971年她被第二任丈夫比利·朗恩殴打后医生拍摄的照片被送上了全国性的电视网。贝蒂的眼泪和诉说换得了众多的同情与支持,不少人权组织反死刑组织及受虐妇女团体成为了她强有力的后盾,甚至出资为她另聘律师。以下文字摘自反死刑组织“大赦国际”的一篇内部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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