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南开一带有个早市,摆摊贩卖的东西,大多来路不正,比如偷抢蒙骗来的,也有挖棺掘墓盗来的,还有以次充好的,要趁天没亮看不清的时候出手。那些爱贪便宜捡洋落儿的主顾,特意摸着黑来逛。买卖双方不喊不叫,不嚷不闹,讨价还价拿手比划,一个个来去匆匆,好像阴间集市,因此俗称“鬼市”,这个民间自发形成的旧货市场至今仍有。
上述景象是解放前,近几年鬼市搬来转去,人越来越少了,也淘不到什么好东西了。前几年鬼市还在西市大街的时候,我和一个哥们儿去那转悠,哥们儿瞅上一个玉制小挂件,青绿通透的一只蟾蜍,额顶有块天然的红斑。卖东西的小老爷们儿说这东西不是好来的,俗话说江湖财江湖散,不散有灾难,真是这么回事,打他爷爷那辈儿得着,家里就没好过,所以拿出来想卖掉。
当时我那哥们儿认为鬼市上没真话,也不想听那小老爷们儿说故事抬价,直接讨价还价,反正是买的贬卖的抬,到最后二百二十块钱成交。买到家这玉蟾就没了,大概是他老娘收拾屋子给放到哪了,转过年来他家老爷子出了车祸,家里的底商也被合伙人占了,打官司把积蓄掏个精光,真不好说这些倒霉事是不是巧合。
以前鬼市上发生过很多古怪的事情,比如人卖了东西,等天亮一数钱,发现全是烧给死人的冥币,还有天津卫民国八大奇案的第一件大案——鬼市人头案,也正是在此发生的,先给诸位大致说一下这个案子的经过:
解放前有个住在南市的老头,每天天不亮就去鬼市摆摊儿,无非是卖些破东烂西,偶尔也收一些别人卖的物品。有一天他出摊儿出得早了,大街上黑咕隆咚地还没什么人,那时也没有路灯,有一些摆摊儿早的人,坐在摊位后边抽烟,那烟头上的烟火在黑暗中看来忽明忽暗,不时移动,就像一点点的鬼火,这也是鬼市名称的另一个由来。
老头刚把摊儿摆好了,坐下来等着主顾上门,顺便摸出烟袋,拿洋火点上。洋火就是火柴,我记得我小时候老人们就习惯将火柴称为洋火。清末那会儿从西洋引进的东西,甭管什么都加个洋字,黄包车叫洋车,油叫洋油,烟卷叫洋烟,洋枪洋炮那就甭提了。旧时天津卫是八国租借通商码头,洋物尤多。北京就不这样,老北京管火柴叫取灯,现在北京还有“取灯胡同”,曾经是存火柴的仓库,不过读出来要念成“起灯胡同”,写成字还是取。以前北京专门有种职业是叫“换取灯的”,晚清时期,朝廷禄米养了许多代的旗人,没了俸禄沦落为穷人,先前的日子过得太好了,一个个养尊处优,早已丧失了劳动技能,满清通过骑射得天下,等到了清末民初,八旗子弟连老祖宗射兔子的手艺都没了,有些旗人妇女为了谋生,没办法只能以换取灯儿为业,一边吆喝一边走街串巷,用火柴交换一些日用品。
别看北京天津挨得近,文化背景却截然不同。一个是传统味道浓厚的皇城文化,一个是东西方新旧交融的市井码头文化,所以旧天津没有过“取灯”这种名称,火柴就叫洋火。老头找个背风的地方划着洋火想抽烟,火柴这么一亮,就发现脚旁有一个包袱,周围没别的人了,放在这肯定是没主儿的东西,看那包袱皮儿是上好的面料,估计要卖也能值几个钱,估计里边裹着的东西自然也不会差,但是鼓鼓囊囊的不知道装着什么。
这老头一时贪心发作,唯恐有旁人看到见面分一半,他趁着天黑没人注意,拎起包袱来匆匆跑回家中,摊儿上东西也不要了,跑到家连口水都顾不得喝,指着包袱告诉老伴儿:“咱捡着宝贝了!”他老伴儿也是财迷,见状大喜,赶紧关上房门,把包袱摆到桌上,解开看看里面有什么好东西。老两口上岁数了眼神不济,还特意点了盏油灯凑到近处看,谁知打开来一看,那包袱里裹的竟是血淋淋一颗女子的人头,披头散发两眼圆整,当场就把老头老太太吓瘫了。
有人在鬼市上捡了个包袱,里面裹着一颗人头——这件事轰动了津门,那些天大街小巷男女老少间没别的话题,议论的全是“鬼市人头案”,各种各样的谣言也跟着出现。当局对这个案子很重视,安排了最有经验的一位探长专门负责此案。其实案情并不复杂,以这颗人头为线索,很快就破了案,但里面的一些细节,是巧合还是有某种别的原因,事隔多年仍是人们议论纷纷的焦点。
破案之后各家报纸上都刊登了详情,让民众得以知晓来龙去脉,原来死的这个女人是谁呢?她生前是天津卫一个富商的小妾,这位富商买卖做得很大,但为人迷信道术,经常去道观里烧香上供,但是生意上的事很忙,有时外出做生意没空去道观,就让家里这小妾代替自己去做这些事。天津卫最有名的道观叫吕祖堂,顾名思义里面供着上洞八仙吕洞宾祖师的神像。清朝末年闹义和团,那时这座吕祖堂曾是义和团聚集的坛口,正因为义和团在此设过坛,吕祖堂得以保留至今。您现在去小西关还能瞧见,旧天津寺庙道观多不可数,留到今天的却屈指可数,吕祖堂便是其中之一。
民国鬼市人头案发生的时候,这吕祖堂观中有个道士,那人俗家姓宋,年纪三十出头,长得挺帅,一派仙风道骨仪表不凡。这小妾水性杨花,嫁给富商图个衣食无忧,但过得并不幸福,第一次到吕祖堂烧香时就看中了姓宋的道士。当然这道士也不是吃素的,除了通晓道门里的法事,也很懂得风情。什么叫风情?男欢女爱谓之风情。宋道士跟这小妾两个人,那算是王八瞪绿豆对上眼儿了,一来二去勾搭成奸,经常利用富商出门做买卖的机会苟合。
都说女人是感性动物,这话当真不假,有一天小妾来到吕祖堂,找道士关上房门云雨一番之后,忽然泪如雨下,声称实在忍受不住这种偷偷摸摸的日子,从家中卷了些金银细软,要跟道士私奔,逃到外地结为夫妻,好好过几年恩爱的日子。道士不肯,觉得为这女人犯不上,那小妾便以揭出奸情相逼,到最后二人越说气越大,竟然争执起来,道士一怒之下杀了这个小妾,又怕惹上官司。那时的侦破手段还比较落后,如果死者没了脑袋,无法确认身份,这案件就没法破,所以道士狠了狠心,一不做二不休,去卖羊杂碎的店里借了把刀,连夜把小妾大卸八块了,吕祖堂平日里只有他一人主持,在后堂分尸杀人,外边完全没人知道。
道士将小妾分尸,当晚一趟一趟出门,这趟包上一个条胳膊,下趟包上半条大腿,全部扔到了荒郊野地,郊外野狗很多,等不到天亮就把尸块啃没了。姓宋的道士杀人抛尸,整整忙活了一个通宵,眼瞅着天光破晓,却还剩下一颗人头,当天只好停手,托病闭门不见外客,等到天黑之后,他拿包袱皮儿裹了人头,想趁夜带出吕祖堂外找个偏僻地方给埋掉。这件事从此死无对证,神也不知鬼也不觉,富商肯定以为小妾跟某个小白脸跑了,绝不会想到跟这道士有关,因为小妾和他是偷奸,家里上下人等都要瞒着,来吕祖堂只告诉下人是回娘家,回到娘家晚上再出来,路上换两次黄包车。因此除了宋道士,谁都不知道这小娘们儿的行踪,做梦都想不到死在吕祖堂了。
道士想得挺好,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刚出门没走多远,就有一个小贼趁他不备,拎起包袱飞也似的跑了,深更半夜追赶不上,道士就知道这是冤魂不散,多半要牵出事了。果不其然,小贼抢走了包袱,可能也想看看里面是什么,一瞧是个人头,顿时被吓个半死,就近扔到了鬼市街角,让那个摆摊儿的老头给捡了。侦缉队通过人头确认出死者的身份,顺藤摸瓜抓住了吕祖堂的道士,宋道士见这事阴差阳错,心知冤魂缠腿,也没必要再抵赖了,当堂对杀人分尸之事供认不讳,审讯后被判处了极刑,押到刑场执行了枪决,这就是“鬼市人头案”的完整始末。
这事都说出来了还有什么可讲的?其实“鬼市人头案”在解放前的报纸上多次披露,被人们谈及的太多了,说这个没意思,咱说的是另一桩“鬼市人头案”。如果说吕祖堂老道杀人是1号案,那么咱要讲的就是2号案,2号案也是出在鬼市,也是和人头有关,但这案子为什么知道的人少,大报小报上很少提及,我说到最后您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