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本章:第四章

    他是不难认,穿着灰色法兰绒西装,外套一件亮红色马甲,白色礼服衬衫上打着一条黑色针织领带。他带着墨镜,暗色镜片镶嵌在金属框架中。每当太阳出来时,“男孩”丹尼就尽力睡觉——他的眼睛和皮肤都无法承受日光——除非在像普根酒吧或顶尖酒吧这样昏暗的地方,他连夜晚也戴着墨镜。几年前他曾对我说过,他希望这个世界有调光器开关,按一两下就可以把一切关掉。我记得当时我想,威士忌可以做到这一点。它使灯变暗,音量降低,棱角变圆。我夸了他的打扮。

    他说:“你喜欢马甲?我好多年没穿它了。我想显眼一些。”

    我已经买了票。前排的票十五美元一张。我买了两张四点五美元的票,这个票的位置使我们离拳击台比离上帝还远。进大门后,我把票出示给前面的领位员,并将一张折起来的钞票塞到他手。他把我们领到前面第三排的两个位子上。

    “也许过会儿我还得请两位挪挪,”他说,“但也许不用,不过保证你们能坐在拳击台边。”

    他走开后,“男孩”丹尼说:“总有后门可走,对吧?你给他多少?”

    “五美元。”

    “这样你只花了十四美元,而不是三十。你猜他一晚上能赚多少?”

    “这样的晚上赚不多。要是尼克斯队或游骑兵队比赛,他捞的小费或许是薪水的五倍。当然,还得花点钱打点某人。”

    “人人都有利可图。”

    “看来是这样。”

    “我是说每个人。也包括我。”

    他在暗示我。我给了他两张二十元和一张十元的。他把钱放好,然后才开始认真地环顾观众席。

    “呃,没看到他,”他说,“但他可能只在巴斯科姆比赛时才露面。我去转转。”

    “好。”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他离开座位,在场中四处走动。我环顾四周,倒不是为了认出钱斯,而是看看观众都是些什么人。有很多男人昨天晚上就在哈勒姆区的酒吧,都是些皮条客,毒品贩子,赌徒,以及城里其他行当的混混,他们大部分都有女人陪着。还有一些白种流氓,穿着休闲服,珠光宝气,不带女伴。在票价便宜一些的位置上坐的观众是任何类型的赛事都能见到的那种大杂烩,有黑人、白人、西班牙人,有孑然一身,有成双成对,也有结队而来,他们吃着热狗,喝着纸杯里的啤酒,聊着,开着玩笑,偶尔瞧瞧拳击台上的动静。时不时能看到那种从场外赛马下注店里直接移植过来的面孔,这种扭曲的、表情变幻不定的百老汇式面孔只有赌徒才有。但并不很多,现在谁还在拳击上下注呢?

    我转回身,去看拳击台。上面是两个西班牙裔男孩,肤色一浅一深,两人小心翼翼,惟恐受重伤。他们看上去像是轻量级选手,肤色较浅的孩子步伐灵活,频繁出拳。我开始有了兴趣,在最后一个回合,肤色较深的那个找出了如何避开对方快拳,顺势进攻的办法。铃声响时他赢得了胜利,看台某处传来阵阵嘘声,我猜是落败选手的亲友。

    “男孩”丹尼在最后那个回合时回到座位上来。裁判宣布结果后两三分钟,基德·巴斯科姆翻过围绳,打了一通空拳。过了片刻,他的对手进入场内。巴斯科姆皮肤很黑,肌肉发达,肩膀下削,胸肌健硕。灯光照射下,他的身体闪闪发亮,像是涂了一层油。同他对打的男孩是来自南布鲁克林的意大利人,叫维托·卡内利。他腰上有些赘肉,看上去像面团一样软绵绵的,但我看过他的比赛,知道他是一个以智取胜的选手。

    “男孩”丹尼说:“他来了,中间过道。”

    我扭头看去。拿我五美元的那个领位员正领着一男一女入座。她大约五英尺半,赤褐色垂肩长发,皮肤就像细瓷。他六尺一、二,重约一百九十磅,宽肩细腰窄臀,头发较短,非洲发型,亮棕色皮肤,身穿驼毛运动夹克,法兰绒休闲裤。他看上去像是职业运动员,或炙手可热的律师,或前途无量的黑人实业家。

    我说:“你确定?”

    “男孩”丹尼笑道:“跟一般的皮条客不同,对吧?我确定。那就是钱斯。希望你的朋友没把我们安排在他的位子上。”

    他没有。钱斯和他的女孩的位置在第一排,靠近中央。他们坐下后,他给领位员一些小费,几个观众跟他打招呼,他回礼示意,然后走到基德·巴斯科姆所在的拳击台角,跟那个拳击手及其助手说了些什么。他们协商了一会儿。然后,钱斯回到他的座位坐好。

    “我想我得走了,”“男孩”丹尼说,“我真的不想看这两个傻瓜打个你死我活。你不用我引荐吧?”

    我摇摇头。

    “那我在伤害罪开始实施之前最好溜走——我是指台上。他不必知道是谁指出他的吧,马修?”

    “我不会告诉他的。”

    “很好。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服务——”

    他走到过道,看上去想喝去上一杯,但麦迪逊广场花园的酒吧没有冰镇伏特加。广播员正在介绍选手,报出他们的年龄,体重和家乡。巴斯科姆二十二岁,从未失过手。看来卡内利今晚不会改变这一记录。

    钱斯旁边的两个位子空着。我本想坐过去,但一直没动。

    警告铃响起,然后第一回合开始的铃敲响了。这个回合两个选手动作缓慢,若有所思,谁都不急于亮出实力。巴斯科姆出拳强劲,但卡内利总是成功地避开。谁都没有实实在在地打到对方。

    这个回合快结束时,钱斯边上的那两个座位仍空着。我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他专心地看着拳击台。他肯定意识到我的存在,只是不露声色。

    我说:“钱斯?我叫斯卡德。”

    他扭过头,看着我。他棕色的眼睛闪着金光。我想起了我委托人的眼睛,那虚幻的蓝色。

    当我昨晚在酒吧打探消息时,他没事先通知便去她的公寓收钱。今天中午,她打电话到我的旅馆,告诉我这件事。

    “我很害怕,”她说,“我想,要是他问起你,问我一些问题,那怎么办。但还好没有。”

    他说:“马修·斯卡德。你在我的联络处留话。”

    “你没回我的电话。”

    “我不认识你,我不给不认识的人回电话。你一直到处打听我。”

    他的声音低沉浑厚。听上去像是受过训练、上过播音学校。

    “我想看这场比赛。”他说。

    “我只想跟你谈几分钟。”

    “比赛时和中间休息时都不行。”

    他眉头皱起,然后又舒展开:“我想集中注意力。你现在坐的这个座位我也付了钱,你知道,所以,我该有点私人空间。”

    预备铃响起。钱斯扭过头去,将目光集中在台上。基德·巴斯科姆站了起来,他的助手正将他的凳子拖出场外。

    “回你的座位去,”钱斯说,“比赛结束后我会跟你谈的。”

    “打十个回合吗?”

    “不会那么多。”

    没错。在第三个或第四个回合时,基德·巴斯科姆开始修理卡内利,他用快拳痛击对方,并夹杂两三种其他拳法。卡内利很精明,但基德年轻力壮,动作快捷。他的步伐让我想起了苏拉·雷,是拳击家苏拉·雷·鲁宾逊,不是苏拉·雷·伦纳德。第五回合时,基德右手一记短拳打在对方心脏部位,让他脚步踉跄,如果我把赌注押在这个意大利人身上,看到这里就知道输定了。

    这一回合结束时,卡内利看上去还很强壮,但他被击中时,我看到了他的那种表情。所以,又一个回合之后,当基德·巴斯科姆用左钩拳将他击倒时,我毫不惊讶。数到三时,他开始起身,数到八时才站起来。之后,基德完全占了上风,用各种方式打他,就差没拿拳击场的立柱了。卡内利再次倒下,但马上又站了起来。裁判跳到他们两人中间,直视卡内利的眼睛,然后终止了比赛。

    有几个不愿比赛结束的顽固分子发出了一些不太强烈的嘘声,卡内利的一个助手坚持他的选手还能继续,但卡内利本人似乎很高兴表演结束。基德·巴斯科姆跳了会儿战舞,鞠了几个躬,然后敏捷地翻过围绳离开赛场。

    出去的途中,他停下来跟钱斯说话。赤褐色头发的女孩上身前倾,一只手搭在拳击手黑亮的胳膊上。钱斯和基德聊了一、两分钟,然后,基德向他的更衣室走去。

    我离开座位,向钱斯和那个女孩走去。我到那儿时,他们已站了起来。

    他说:“我们不看重头戏了。如果你打算看的话——”节目单最上端印着一对中量级选手——一个来自巴拿马,一个来自费城南区,号称“破坏者”。那也许是一场精彩的较量,但不是我来这儿的目的。我告诉他,我也准备离开。

    “那就跟我们一起走吧,”他建议,“我的车停在附近。”

    他带着身边的女孩一起走上过道。几个人跟他打招呼,还有一些人对他说,那个基德在场上表现不错。钱斯没怎么理会。我紧随其后。当我们来到外面,呼吸到新鲜空气时,我才意识到体育馆里的空气有多浑浊。

    来到街上,他说:“索尼娅,这位是马修·斯卡德。斯卡德先生,这是索尼娅·亨德里克斯。”

    “很高兴认识你,”她说,但我并不相信。她的眼神告诉我,除非钱斯以某种方式暗示她,她是不会对我做出任何判断的。我怀疑她就是金提到过的那个,那个钱斯带着去看球赛的体育迷。我还怀疑,如果在其他场合遇到她,我是否会将她归到妓女一类。我看不出她具有任何妓女特征,但也不觉得她挽着皮条客的胳膊看上去有何不妥。

    我们向南走了一个街区,又向西半个街区,来到一个停车场,钱斯接了他的车,给管理员一笔可观的小费,那个管理员带着异乎寻常的热情连连致谢。这辆车让我惊异,就像之前他的穿着和举止让我惊讶一样。我本以为会是一辆典型的皮条客专用车,普通的烤漆和内饰,常见的多余饰品,但看到的却是一辆小型卡迪拉克赛威,银色外观,黑色内饰。女孩钻进后座,钱斯坐在方向盘后面,我坐在他的身边。车开得很平稳。车的内饰有种抛光实木和皮革的味道。

    钱斯说:“有一个为基德·巴斯科姆举行的庆功晚会。我先把她送到那儿,解决我们的事情之后,我再去找她。你觉得这场比赛怎么样?”

    “我想很难断定。”

    “噢?”

    “看上去像是作了弊,但最后一击像是真的。”

    他看了我一眼,我头一次见到他那闪着金光的眼睛里流露出兴趣来。

    “你为什么会这么说?”

    “卡内利在第四个回合有两个好机会,但他都放弃了。他是一个精明的拳击手,不该这样的。但他试图打完第六个回合,却没成功。至少从我的那个位置看是这样的。”

    “你打过拳,斯卡德?”

    “我十二、三岁时在青年组打过两场。戴充气手套,头盔,两分钟一场。我太慢太笨了,一拳都没打中。”

    “你有体育眼光。”

    “呃,我想是因为我看了很多场比赛。”

    他沉默了片刻。一辆出租车突然拐到我们前面,他平稳地踩下刹车,避免了一场车祸。他没有破口大骂或猛按喇叭。

    他说:“卡内利本该在第八个回合下场。在那之前,他应该全力以赴,但不要太占上风、过早落败或被击晕,否则最后一击看上去不真实。那就是他在第四个回合放弃机会的原因。”

    “但基德并不知道这是安排好的。”

    “当然不知道。今晚之前,他的比赛大多是诚实的,但像卡内利这样的拳击手会对他造成威胁,何必在这个阶段给他的不败记录抹黑呢?与卡内利对决,他能积累经验,击败卡内利,他能获得自信。”

    此时,我们已到了中央公园西边,正向北驶去。

    “最后一击是货真价实的。卡内利本该在第八回合时败下阵来,但我们希望基德能让我们早点回家,你瞧,他做到了。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前途无量。”

    “我同意。”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有时他的右边会露出破绽。在第四个回合——”

    “没错,”他说,“他们也跟他强调了这一点。问题是他总能对付过去。”

    “呃,如果卡内利打算取胜的话,他今天就混不过去了。”

    “没错。哦,幸好他没打算取胜。”

    我们一直在谈拳击,直到到了第一百零四大街,钱斯小心翼翼地掉了一个头,然后在一个消防栓旁停下。他熄了马达,但没拔钥匙。

    “我送索尼娅上楼,”他说,“很快就下来。”

    跟我说幸会之后,她一言未发。他绕过车身,为她打开车门,然后他们慢悠悠地走向一座公寓的门口,这座公寓是小区正门前两座大公寓之一。

    我在笔记本上记下了这个地址。不到五分钟,他回到驾驶座上,我们再次向北驶去。过了六个街区,我们都没说话。

    过了一会儿,他说:“你要找我谈话,跟基德·巴斯科姆没关系吧?”

    “没关系。”

    “我也觉得是。那是什么事?”

    “金·达基嫩。”

    他直视前方的路,我没看出他有任何表情变化。

    他说:“哦?她怎么了?”

    “她要退出。”

    “退出?退出什么?”

    “这种生活,”我说,“她同你的这种关系。她想让你同意她……终止你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停下等红灯。他什么都没说。

    绿灯亮了,我们又过了一两个街区,他说:“她跟你什么关系?”

    “朋友。”

    “那是什么意思?你跟她睡觉了?你想娶她?朋友是广义词,涵盖范围很大。”

    “这回它是狭义词。她是我的一个朋友,求我帮她一个忙。”

    “让你跟我谈?”

    “没错。”

    “她为什么不亲自跟我谈?我跟她经常碰面,你知道。她没必要绕这么大一个圈子来问我。咳,昨晚我还见到她了。”

    “我知道。”

    “你知道?那她见到我时怎么什么都没说?”

    “她害怕。”

    “怕我?”

    “怕你不让她离开。”

    “而且我会打她?毁她的容?用烟头烫她的乳房?”

    “诸如此类吧。”

    他又陷入沉默。车行平稳,具有催眠效果。

    他说:“她可以走。”

    “就这样?”

    “还能怎样?你知道,我不是白人奴隶主。”他说这个词时带有嘲讽意味,“我的女人跟我在一起都是出于自愿,她们没受到任何胁迫。你知道尼采吧?他曾经说过,‘女人就像狗,越打她们,她们越爱你’。但我不打她们,斯卡德。从来没这个必要。金是怎么认识你这个朋友的?”

    “我们认识同一个人。”

    他看了我一眼。

    “你曾是警察,是个侦探。几年前离职。你杀了一个小孩,然后引咎辞职。”

    那差不多是事实。我的一颗流弹打死了一个叫埃斯特利塔·里韦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知道迫使我离开警察局的是对这一事件的负罪感还是别的。但这确实改变了我对世界的看法,所以,我不想当警察了。也不想当丈夫、父亲或继续在长岛生活。不久之后,我辞了工作,离了婚,搬到第五十七大街居住,在阿姆斯特朗酒吧打发日子。那颗流弹无疑促成了这些变化,但我认为不管怎样我都会走上这条路的,迟早的事。

    “现在你成了个半吊子侦探,”他继续说,“她雇了你?”

    “差不多。”

    “那是什么意思?”他并没等我解释,“没冒犯你的意思,但她的钱白花了。或‘我的’钱,这要看你怎么看了。如果她要终止我们的合作,跟我说就是了。她没必要找人替她说道。她打算干什么?我希望她不是要回家。”

    我没说什么。

    “我猜她还会留在纽约。她还干这行吗?恐怕那是她唯一会干的行当。她还能干什么?她打算住哪儿?我给她们提供公寓,你知道,给她们付房租,给她们买衣服。我想,没人问过易卜生,娜拉出走后到哪儿找公寓吧。如果没弄错的话,我想你就住这儿。”

    我望向车窗外。就在我的旅馆前。我根本没注意到。

    “我猜你会跟金联系,”他说,“如果需要的话,你可以告诉她你威胁我,把我吓得落荒而逃。”

    “我干吗那样?”

    “这样她会认为她没在你身上白花钱。”

    “她是没白花钱,”我说,“我不介意她是否知道这一点。我会实话实说的。”

    “真的?那么在你说的时候,顺便告诉她,我会去见她,只是为了看看这到底是不是她的主意。”

    “我会提到的。”

    “你再告诉她,她没理由怕我。”他叹了口气,“她们自以为无可替代。如果她知道找人替她有多容易,她肯定会上吊的。一辆又一辆公交车把她们运来,斯卡德。每天每小时,她们都在往港务局里拥,准备出卖自己。每天都有很多其他女孩认为肯定还有比端盘子或收银更好的生活方式。我可以开家公司,斯卡德,专门接受申请,肯定门庭若市。”

    我打开车门。

    他说:“很高兴跟你聊天。特别是刚才。你对拳击很有眼光。请告诉那个愚蠢的金发婊子,没人要杀她。”

    “我会的。”

    “如果想找我,给我的联络处打电话。既然认识你了,我会给你回电话的。”

    我下了车,关上车门。他等到一个机会,掉了一个头,重新拐回第八大道,朝北驶去。这个掉头违反交通规则,而且向左拐上第八大道时又闯了红灯,但我认为他才不在乎呢。我想不起来最后一次见警察因为某人在纽约违章开车开罚单是什么时候了。有时你会看到一连五辆车闯红灯。近来连公交车也这么干。

    他走后,我取出笔记本,记了一笔。街道对面,波莉酒吧旁边,一男一女正在大声争执。

    “你还算男人吗?”

    她叫着。他给了她一耳光。她骂他,他又打了她一耳光。也许他把她打懵了。也许这是他们每星期都要玩上五次的游戏。如果去干涉,他们很可能会一起冲你来。刚当警察时,我第一个搭档无论如何都不插手家庭争端。一次,当他和一个酒鬼丈夫对峙时,那个老婆竟从后面袭击他。她丈夫打掉了她的四颗牙,但她还扑上去保护他,用酒瓶砸她救星的头。他的伤口缝了十五针,得了脑震荡,当他给我讲这个故事时,还用手指去摸伤疤。你看不到那个伤疤,被头发遮住了,但他的食指准确无误地放在了那个位置。

    “让他们自相残杀吧,”他曾说,“就算是她报的警,她还是会来对付你。让他们他妈的互相残杀吧。”

    街道对面,那个女人说了什么我没听清,只见那个男人一拳打在她的肚子上。她惨叫起来,好像很疼。我收起笔记本,走进旅馆。

    我在大厅给金打电话。她的答录机响了,我开始留言,但这时她拿起了听筒,打断了我的话。

    “有时我在家也开着答录机,”她解释,“可以在接电话之前知道是谁。给你打电话之后,我没再听到钱斯的消息。”

    “就在几分钟前我们才分手。”

    “你见他了?”

    “我坐他的车兜风。”

    “你觉得怎样?”

    “我觉得他车开得不错。”

    “我是指——”

    “我知道你指什么。听说你要离开他,他好像没太在意。他向我保证,你没必要怕他。照他的话说,你没必要找我来当保护者。你只要跟他说一声就行了。”

    “没错,呃,他会那么说的。”

    “你觉得他在说谎?”

    “可能吧。”

    “他说他想听你怎么说,我想你要离开公寓他也得做些安排。我不知道你是否害怕单独跟他在一起。”

    “我也不知道。”

    “你可以锁上门,隔着门跟他谈。”

    “他有钥匙。”

    “你没有链锁吗?”

    “有。”

    “你可以用它。”

    “我想是吧。”

    “需要我过去吗?”

    “不用,你不必来。噢,我猜你想来拿其余的钱,是吧?”

    “等你跟他谈完,一切妥当后再说。但如果你在他出现时需要有人在身边,我可以过去。”

    “他今晚来吗?”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或许他会通过电话解决这件事。”

    “他可能明天才来。”

    “嗯,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躲在沙发后面。”

    “你觉得有必要吗?”

    “嗯,金,这取决于你怎么想。如果你不愿——”

    “你觉得我有什么好怕的吗?”

    我思忖片刻,把同钱斯在一起的过程回想了一遍,评估一下他给我的感觉。

    “不,”我说,“我不觉得你有什么好怕的。但我并不了解这个人。”

    “我也不了解。”

    “如果你感到紧张——”

    “不,这很傻。再说这么晚了。我正在看有线电视里的一部电影,看完我就睡觉。我打算挂上链锁。那是个好主意。”

    “你有我的电话号码吧?”

    “没错。”

    “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没事也可以打。好吗?”

    “好。”

    — 棒槌学堂·E书小组 —

    “安下心来,我想你花了本来不用花的钱,但这是你的私房钱,所以可能无所谓。”

    “当然。”

    “关键是你脱身了。他不会伤害你的。”

    “你说得对。我明天可能给你打电话。还有,马修,多谢。”

    “睡个好觉。”我说。

    我回到楼上,也尽力睡个好觉,但因为过于兴奋只好放弃。

    我穿上衣服,拐过街角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去。我本想吃点什么,但厨房关了。特里娜对我说,如果我想要的话,她可以给我弄块馅饼来。

    我想要两盎司波本酒,纯的,然后再往我的咖啡里加两盎司酒,我他妈的想不出半个不这么做的理由。反正不会喝醉,也不会因此进医院。那都是毫无节制地、没白天没黑夜地喝才造成的,而我已经得到教训了。我再也不会那么喝了,绝对不会了,我也不想那样。但睡前小饮和出去狂饮之间还是有本质区别的,不是吗?

    他们对你说,九十天之内不要喝酒。你得在九十天内参加九十次戒酒聚会,每天都远离第一杯酒,九十天后,你就可以决定你接下来要怎么做了。

    我最后一次喝酒是在星期天晚上。此后我去过四次戒酒聚会,如果我今天滴酒不沾就睡觉,那就五天没喝酒了。

    那又如何?

    我喝了一杯咖啡,回旅馆的路上,我在希腊熟食店买了丹麦奶酪酥皮饼和半品脱牛奶。回房间后,我吃了酥皮饼,喝了点牛奶。

    我关了灯,上床睡觉。现在,我五天没喝酒了。可是,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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