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晨,我买了《新闻》报。一桩新暴行已将金·达基嫩挤出了头版。华盛顿海茨住宅区,一名哥伦比亚长老会医院的年轻住院外科医生在河边大道遭抢后被枪杀。他并未反抗,但抢匪却毫无理由地射杀了他。死者妻子有孕在身,将在二月临盆。
妓女惨死案已经移到里面的版面。报道的东西没有超出前一天晚上我从德金那儿听到的内容。
我在外面走了很久。中午,我去了一趟基督教青年会,但心绪不宁,便在自我表述时离开了。
在百老汇熟食店,我买了一个熏牛肉三明治,并喝了一杯黑啤酒。我在晚餐时又喝了一杯啤酒。八点半,我回到圣保罗教堂,在附近绕了一圈,没去那个地下室会议室便回旅馆了。
我迫使自己待在房里。我想喝酒,但我已经喝了两杯啤酒,并且决定每天的定量为两杯酒。只要没超过那个限额,我想就不会惹麻烦。无论是在早晨喝,还是在睡前喝,无论是在房里喝,还是在酒吧喝,无论是独酌,还是群饮,都未尝不可。
第二天是星期三,我起得很晚,到阿姆斯特朗酒吧吃了一顿延迟的早餐。我走到市图书馆,在那儿待了两个小时,然后在布赖恩特公园闲坐,直到毒品贩子让我神经紧张为止。他们已经完全把公园变成了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看来,只有潜在的买主才会劳神到这里来,所以不断地有人过来兜售兴奋剂、镇定剂、大麻、迷幻药,和上帝才知道的一些玩意,让你连张报纸都看不成。
我当晚去了八点半的聚会。聚会常客米尔德丽德宣布那天是她戒酒十一年纪念日,赢得一阵掌声。她说自己并无秘诀,只是戒一天算一天。
我心想,如果我睡前不喝酒,就会戒掉一天酒。我觉得,无论如何,我要做到这一点。然而,我会后径直去了波莉酒吧,一连喝了两杯酒。我和一个家伙展开热烈讨论,他执意给我买第三杯酒,但我让酒保换成可乐。我对自己很是满意,知道自己的极限,坚持住。
星期四,我晚餐时喝了一杯啤酒,然后去参加聚会。休息时,我离开那里。我在阿姆斯特朗酒吧停留,但不知怎么硬是没有点酒,之后匆匆离开。
我心神不宁,在法雷尔酒吧和波莉酒吧进进出出,但都没点酒。离波莉酒吧不远的酒铺仍在营业。
我买了丹特波本酒带回旅馆。我先冲澡,准备上床。然后,我打开酒瓶,往杯子里倒了大约两盎司酒,喝完后入睡。
星期五一起床,我又喝了两盎司酒。我确实感到酒力,十分舒畅。整个白天我没再喝酒。就寝时,我又喝了一杯,之后倒头便睡。
星期六醒来时,我头脑清醒,没有喝酒的欲望。我不知自己为什么能这么成功地控制酒瘾。我甚至想去参加聚会,与大家分享我的秘密,但我能想象得出他们的反应。会心的表情,会心的笑。清醒者自以为是的样子。此外,能控制酒量并不意味着我就应向他人推荐这种方法。
上床前,我喝了两杯。几乎没有感觉,但星期天早晨醒来我觉得有点晕,于是慷慨地给自己灌了一杯醒脑酒,来开始新的一天。效果不错。
看完报纸,我查了一下聚会记录,发现下午在格林威治村有一个聚会。我乘地铁到那里。聚会者几乎都是同性恋者。休息时我溜之大吉。
回到旅馆,我打了一个盹。晚饭后,我看完报,决定喝第二杯酒。我往酒杯里倒了两、三盎司波本酒并一饮而尽。我坐下,想再看一会儿报纸,但总是不能集中精神。我想再喝一杯酒,但又提醒自己当天的两杯已经喝完。然后,我突然意识到,我早晨喝酒已是十二小时之前,这比我前一天晚上喝过后到今早那杯之间的时间还长。所以,早晨那杯酒早已从我体内散去,或许不该算作今天定额中的一部分。这意味着睡觉前我有权再喝一杯。我很高兴自己能够悟到这一点,决定好好喝上一杯以犒赏自己的洞察力。
我满满地倒上一杯酒,酒面离杯口不到半寸,然后细细品尝,拿着酒坐在椅中的样子就像俊男广告里的模特。
我很理智,知道重要的是饮酒的杯数,而不是每杯的量,然后又突然想到我欺骗了自己。我的第一杯酒——如果算是第一杯酒的话——没有几滴。某种意义上说,我还亏欠自己大约四盎司的波本酒。
我倒了估计四盎司的酒,一口干了。我愉快地注意到,酒对我并没特别影响。我当然没醉。事实上,长久以来我的感觉从未如此好过。老实说,好得都让我无法待在房中。我要出去,找一个适宜的地方,喝杯可乐或咖啡。不喝酒,因为首先我不想再喝,同样重要的是,我已经把今天的两杯喝完了。
我在波莉酒吧喝了可乐。在第九大道一个叫“小孩手套”的同性恋酒吧喝了一杯姜汁汽水。有些顾客看来有些眼熟,我想他们下午可能也参加了格林威治村的聚会。
往市区方向再走一个街区,我又有所发现。现在我已经一连几天成功控制酒量,此前我整整一周滴酒未沾,那不是一个证明吗。妈的,如果我能将自己的饮酒量控制在一天两杯,那就证明我没必要把自己的饮酒量限制在两杯。我过去存在酗酒问题,我无法否认这一点,但显然我已经超越了人生的那一阶段。
所以,尽管我不需要再喝酒,但如果我想,我当然可以再喝上一杯。而且如果我确实想再来一杯,那干嘛不喝呢?
我走进酒吧,要了双份波本,不加冰。我记得酒保有个闪亮的光头,还记得他给我倒酒,也记得我举起了酒杯。
那是我记得的最后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