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敲山镇虎或以假乱真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厄尔·斯坦利·加德纳 本章:第十章 敲山镇虎或以假乱真

    霍尔科姆警官分开旁听席上的人群,抓住女人的胳膊,把她带到检察官座位前。这是个头发乌黑、身材苗条的年轻女人。博格检察官让她坐下来,低声对她问问题。可是不管问什么,瑟玛·贝宾斯只是咬唇。摇摇头、不作答复。

    博格检察宫渐渐失去了耐心,提高嗓门,恫吓道:“你若是打算装聋作哑到底的话,审判长有权以侮辱法庭罪送你进大牢。”

    然而,女人还是一言不发。

    博格检察官渐上愠色,可梅森却满不在乎地享受着喷烟吐雾的乐趣。

    一名新闻记者打开照相机闪光灯,给低头不语的瑟玛·贝宾斯、焦急气恼的博格检察官、面带冷笑吸着香烟的格森律师一一拍照——明天的报纸大概要大幅刊登这些特写镜头了。

    审判长再次在法庭落坐:“再次开庭,传新证人出庭。”

    “海泽尔·亨维克,站到证人席上去。”博格检察官由于过于恼怒,大声喝斥道,但是那女人还是一动不动。

    “嘿,没听见吗?举起右手宣誓,然后坐到证人席上。”

    “我不叫海泽尔·亨维克。”

    “那你叫什么?”

    “瑟玛·贝宾斯。”

    “那好,瑟玛·贝宾斯,请宣誓,然后到证人席上去。”

    她悄悄踌躇了一下,举起右手宣誓,坐到了证人席上。

    博格检察官拉开嗓门,开始询问。“你曾使用过海泽尔·亨维克这个名字吧?”

    她犹豫起来。于是梅森以好心的保护者的口吻插言道:“贝宾斯小姐,您如果不想回答这个问题,就不必回答了。”

    博格检察官由于询问被打断,非常生气,“梅森,你放跑了她,还要担当她的辩护人吗?”

    “是的,博格检察官先生。贝宾斯小姐,您没必要回答刚才的问题。”

    “不,有必要回答。这是重要的询问。”

    梅森微笑着,仿佛在宽慰她:“贝宾斯小姐,没有必要回答。您可以这样说:‘根据宪法规定的权利,我拒绝回答于我不利的问题。’”

    瑟玛·贝宾斯莞尔一笑,鹦鹉学舌般照此复述。

    博格检察官失望地叹息着,显然承认自己失败了。

    但他很快又重新站起来,再次向贝宾斯小姐开炮:“巴沙德先生被杀时,你在他的事务所吧?”

    瑟玛·贝宾斯又一次向梅森求救。

    梅森诚实地伸出了援救之手,“这个问题也请拒绝回答。”

    博格检察官咬牙切齿地瞪了梅森一眼,开始从另一个方向发动进攻。“贝宾斯证人,你认识培利·梅森先生吧?”

    “是的,认识。”

    “你是在梅森先生的劝说下去的内华达州的里纳市的吗?”

    女人又一次感到为难,向梅森投去求援的目光,于是梅森代为答道:“省一点工夫,我代替她直接回答吧,给她旅费、让她去里纳市的正是我。”

    博格检察官大惊失色,发出惊讶的喊声:“你说什么!身为律师的你,在法庭上承认给正受到通缉的女人一笔钱,让她逃跑吗?”

    “是的。”

    因为梅森回答得干脆,连审判长都惊愕地探出身子。“关于这一点。身为审判长的我,要求你加以说明。”

    “我明白了。为了不使审判变得更加混乱,由我亲自说明情况。哈特利·巴沙德先生被谋杀的那晚,一名年轻的女子正呆在接待室里。这时,蒙着黑面具的凶手从里面的办公室走出来。面具在眼部开了两个洞,而且其中一个洞里没有眼珠。女人见状惊呼起来。凶手揍了她。这时。她撕扯下面具。看见了凶手的真面目。但是女人背对着从办公室门的玻璃上透出的灯光,所以凶手看不见她的脸。凶手又一次打她,使她昏厥过去。凶手大概以为她死了,便逃之夭夭了,可是她还活着。所以,审判长,这女人正是看见离开杀人现场的凶手之面孔的唯一证人。”

    “这么一来,梅森律师,你把如此重要的证人隐藏起来,就是犯了大罪啊,你承认你的罪行吗?”

    “审判长,请你听我把话讲完。凶手有计划地谋杀了巴沙德,从准备毛毯盖枪声和准备了用打字机的假遗书这两点可以证明是蓄意谋杀。但是逃跑不是预先的计划。我这么说,是因为面具是杀人后用桌上的复写纸仓促做成的。而且,难以理解的是,尽管从后门逃走,不会被任何人看见。可凶手却是从外间的接待室逃走。凶手明明知道有个年轻女子等候在接待室。不仅如此,他还有意做了一个能看出他缺少一只眼睛的面具,让那女子瞧。”

    “那么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被害人巴沙德遇害时手中攥着一只玻璃眼珠。凶手注意到这一点,很快想出假眼的诡计。那只假眼并不是从凶手的眼眶里偶然脱落的。专家贝茨博士证明,镶嵌适合的假眼只要本人不去摘,是绝对不会自行脱落的。所以,被害人巴沙德手中的假眼不是凶手的。然而,凶手为什么在逃跑时故意摘去假眼,让目击者看到自己是独眼人呢?审判长,其缘由只有一个,即凶手确信没有人知道他镶嵌着假眼。他还知道死者巴沙德手中的假眼是谁的,认为假眼的失主会被误认作凶手遭到逮捕。”

    说到这里,梅森稍事停顿,于是审判长不解地说道:“梅森律师的这番话确实有意思。但他没提供任何证据,仅仅是为了推理而推理。”

    “不,有证据。看见凶手的海泽尔女士从沙发上站起来时,由于步子蹒跚,双手支撑在办公室的玻璃上。所以玻璃上留下了她的指纹。我指示德累克侦探对指纹进行调查,其结果令人震惊。她竟是警方通辑中的杀人魔鬼,是个专门和有钱的男人结婚,然后一个个加以毒死,夺取遗产的可怕女人。”

    审判长大为惊骇,木然地瞅着梅森。博格检察官也因惊愕而瞠目结舌。梅森从容不迫地继续发言:

    “她和狄克秘密结了婚。但是,她的婚姻是法律禁止的重婚。她还有一个名叫查马兹的丈夫。两天后他和她闹翻了,从此失去了踪影。那么,我现在为以上所述事实提供证据。这是杀人魔鬼海泽尔·亨维克犯罪记录的复印件和她留在门玻璃上的指纹照片。如果博格检察官肯赏脸一阅,我将感到欣喜之至。”

    梅森故弄玄虚地拿出了物证。

    博格检察官颤抖的手接过了证据,立即开始核查。海泽尔的犯罪记录中印着她的头像和指纹。还有一张是双手的指纹照片。博格检察官拿着这张照片问梅森:“这就是印在办公室门玻璃上的指纹吗?”

    “是的。就是那个自称叫海泽尔的女人的指纹。怎么样?和杀人记录里的指纹完全一致吧?”

    “唔……完全相同。”

    “那么,检察官先生,请和现在坐在证人席上的瑟玛·贝宾斯小姐的指纹对照一下。”

    博格检察宫走到瑟玛·贝宾斯证人身边,检查了她的指纹,和照片上的加以比较。

    “呀,不一样。这么说贝宾斯证人不是目睹凶手的那个女人了?”

    博格检察官由于懊丧而面色赤红,跺着双脚。

    由于情况意外地反方向逆转,法庭陷于混乱之中。审判长命令休息十分钟。梅森律师和博格检察官随即被叫进隔壁的房间。“因为审判过程节外生枝,我想和你们商量一下。”审判长开诚布公地说。

    博格检察官盯着梅森说:“审判长,我有兴趣和梅森律师谈话。我要逮捕他。”

    “逮捕的理由是什么?”

    “他犯了教唆瑟玛·贝宾斯罪,让她装扮成海泽尔·亨维克去里纳市从而欺骗警察。”

    梅森微笑回答:“这事我全然不知,让贝宾斯小姐装扮亨维克的指控也不存立,贝宾斯小姐以自己的真名住在里纳市的公寓里,我命令德累克侦探给她送文件时,她也清楚地说明自己的名叫瑟玛·贝宾斯,埋伏在公寓里的刑警们想必是目睹了这一切,我想,你的指控与我根本无关。”

    “但是,梅森,你为什么要使用这种煞费心机的偷梁换柱之计蒙骗我们?”检察官带着反咬一口的语气问道。

    梅森神情严肃地回答:“凶手最害怕的是唯一的目击者海泽尔出庭作证,但是凶手却不知道女人长得什么样。所以,如果我让一个和亨维克相貌相似的女人站到证人席上,我想,凶手必定会仓皇出逃的。我从一开始就相信布尔内特先生是无辜的,因为假如他是凶手,就不可能让自己的假眼握在死者巴沙德手中,也不会戴上故意露出没有眼珠的空眼眶的面具。真正的凶手利用无人知道他戴着假眼这一点,企图把凶手的罪名嫁祸于独眼的布尔内特先生。那么,除布尔内特先生之外的还有没有配戴假眼的人呢?为了弄清这一点,我让人在日光照射的窗边为巴沙德家的人拍摄半身像。真正人眼的瞳仁会随着光线的强弱改变大小,而假眼不能作出这种调节。因此,如果在强光下拍摄戴假眼的人照片,其两只瞳仁的大小就会不一样。我注意到,秘书库尔默声称讨厌照相,没让拍摄。因此当贝宾斯小姐坐到证人席之际,大概他以为贝宾斯小姐正是能够明确断定他是凶手的唯一的证人,因而惊惶之至。所以还是赶紧找一找库尔默在什么地方吧。博格检察官。”梅森话音刚落,电话铃突然响了起来。

    审判长拿起电话,立即递给了梅森。

    电话是泰娜秘书打来的,刚才我站在旁听席的后面,注意是否有人慌慌张张、鬼鬼祟祟地逃跑,我发现了一个人——“库尔默!”

    “跟踪他了吗?”

    “嗯,他现在在犹尼昂机场。再过22分钟飞机就起飞了。库尔默买了这一航班的机票。”

    “泰娜,你留神不要被发觉。”梅森瞥了一眼手表,对博格检察官说:“再过21分钟库尔默就将从犹尼昂机场起飞了。请命令霍尔科姆警官逮捕他吧。要带上手枪武装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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