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秘 书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文泽尔 本章:第一节 秘 书

    “莱奥诺蕾小姐已经不在这里住了。”

    “什么?,噢,那,您是否可以将她现在的电话号码告诉我呢?”

    “您有什么紧急的事情找她么?”

    “嗯?银行里的一些旧帐目,需要找她核查一下,否则就赶不上本周三在总行举行的年审会了。”

    我随便编了一个看上去相当“紧急”的理由——根据前几次的经验,暴露警察的身份以及“与伊丽泽的案子相关”这两点,一般都会令事情复杂化:反正听筒那边的女士也看不到我的警章——我只是想和莱奥诺蕾取得联系而已。

    年3月2日午休时间,十一局库拉索(Curacao)咖啡店外的电话亭。

    “这么说,你是那老东西手下的人了,不是么?”

    “?什么?”

    “嘟?嘟?嘟?嘟??”,对方挂断了电话。

    事情显然已经复杂化了——看来,这次我又找错了理由。

    我又塞了几个硬币进去,按下了重拨键。

    “您好!这里是墨洛温街19号克鲁赛罗(Cruzeiro)干洗店,有什么事情可以为您效劳么?”,这还是刚才那个年轻女孩的声音。

    “?咳,我是市十一警局的文泽尔探员。请问是莱奥诺蕾·米塔格小姐么?”,为了避免再次被对方强行挂断,我不得不换上一副低沉沙哑的中年人嗓音(我似乎该为此而感到羞耻——竟必须以一种如此讽刺的方式表明自己的真实身份)。

    “噢,我不是呢。她现在已经搬到梅尔市去了,你要找她的话,我这里有电话?”

    在话筒那边的小姐找电话号码的当儿里,我又投了两个硬币进去——本市的投币电话收费确实高昂:我才刚刚记下那冗长的数字串,这部巨大电话机的某处就开始响起如蜂鸣般的,表示“通话余额不足”的报警声了。

    我只好掏空自己的口袋,将打算待会儿用来买 Marlboro 的两枚大额硬币也贡献了出来——那大概可以维持个三分钟左右了:不过,稍后打给莱奥诺蕾小姐的电话,就只好找老吉姆借电话机了——在尚未提交正式报告之前,我并不想让太多人知道我正在跟进镰刀罗密欧的案子。

    “?刚刚那是什么声音?”,电话那端也听到这边的奇怪响动了。

    “噢,那是警车发动的声音——你看过的,本市的那些老爷警车?对了,你知道莱奥诺蕾小姐为什么要搬家么?”

    本市的老爷警车自然不会发出蜂鸣声和响亮的投币声。胡乱的搪塞一番后,我选择用提问来转移话题。

    “?这个,你还是直接问她吧。”

    “你不知道么?”

    “也不是?反正,即使你是警察,我也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吧?况且,我又看不到你的警章?万一你是哪儿的记者呢?也不是没有这样的事情?如果我说错了话,莱奥诺蕾姑姑该怪我了?”

    “?这么说,你是莱奥诺蕾小姐的侄女?”

    “嘟?嘟?嘟?嘟??”,大概是觉察到自己已经说漏了嘴,对方再次挂断了电话。

    这是否意味着我该去克鲁赛罗干洗店一趟呢?

    算了,还是先给梅尔市的莱奥诺蕾小姐挂个电话再说——就算下午要去差不多横跨整个自由意志市那么远的墨洛温街,也必须先向德洛勒(Drohne)副部长告假才行:谁让基尔副部长感冒了呢?从德洛勒副部长那里批下假单,简直比从工蜂的手中抢走蜂蜜还要难呢(作者按:Drohne在德文中,是“雄蜂”的意思,故用此比)!

    “呵,埃蕾米(Elemi)就是那样?我怎么会怪她呢!”

    这天的晚些时候,十一局档案室里。

    老吉姆很乐意地将电话机借给我,拿着咖啡杯去参加局里新一轮的闲聊了。我拨通了莱奥诺蕾小姐的电话,大概说明了我的身份和意图,并将刚刚打给克鲁赛罗干洗店后发生的事儿也告诉了她。

    “我向吕根曼先生提出了辞职,姐姐和埃蕾米却都以为我是被银行解雇了——之前也有些小报登出了些不好的传闻,她们那样想,我也没什么办法呢?”,电话那端的莱奥诺蕾笑着说。

    警局的资料并不详细,甚至都没有提到莱奥诺蕾小姐辞职的事情。

    “?那是哪一年的事情呢?”

    “辞职么?有几年了呢,大概是八六年的早些时候。之后你们也找过我几次,都是关于这个案子的?”

    “辞职的原因呢?”

    “想换个心情而已?我当时已经在霍费尔财团工作了七年,也给吕根曼先生当了整整五年的秘书。你知道,常伴在那样身份的有钱人身边,又是秘书这样敏感的职业,难免不会招来些什么误解。伊丽泽小姐的那个案子之后,卡罗莉娜也跟着失踪,有不少的小报甚至将我这个局外人也划进了嫌疑人的范畴?我可受不了那样。”

    “?搬家的原因也一样么?”

    “哦?不,搬家主要是为了我的工作?大概也算是有一部分的原因罢;反正,我在梅尔市一家不大的公司里谋得了一份不错的职位,薪资当然没有原来的高,但却比原来少了很多压力。至于房子,那本来就是我母亲留下来的。在霍费尔财团工作的时候,因为那位置离上班的地方实在太远,我也不常在那里住,仅只在周末和假日才去做做清洁:姐姐早就打算在靠近机场的地方开一家干洗店,因此,理所当然?”

    “嗯,我想问你一些关于八年前那个案子的事情,可以么?”

    “当然,如果我还想得起来的话?”

    “好的,嗯?1984年3月17日,依照吕根曼先生所说,他在当晚诺蒂吕斯财团举行的酒会上喝醉了,是你将他送回他的房间的。”

    “?没错,和一个酒店侍应生一起。”

    “具体是几点钟呢?”

    “?大概六点钟左右吧。”

    “这么说,酒会很早就开始了?”

    “下午三点钟,布朗·诺蒂吕斯先生致词之后就开始了。”

    “酒会上的吕根曼先生是否有什么和平常不太一样的地方呢?”

    “?和每年举行这个酒会时差不多,没什么不一样的地方。”

    “是否他那一年醉得特别早呢?”

    “?我不知道,但那年他确实醉得挺厉害——我们扶他进电梯的时候,他满身都是酒精味。”

    “扶他进房间之后呢?”

    “由于还有一些应酬方面的事情,我又回到了酒会上——即使吕根曼先生不在场,我也必须向几位与银行有密切关系的客户委婉地表明霍费尔财团下半年的投资意向。”

    “根据资料,吕根曼先生曾说,酒会是在诺蒂吕斯家举行的。”

    “?嗯,警官先生,布朗先生的家就是梅尔市皮克尔(Pickel)大酒店的总统套房——那家酒店当时是诺蒂吕斯家族的私有财产。酒会就在那里举行,我们当时也住在那里。”,莱奥诺蕾小姐似乎对我的孤陋寡闻感到有些吃惊。

    “那么,你是几点钟回到自己房间的呢?”,我却并不想就上一个问题为我的无知辩解什么。

    “大概十点钟时候?不过,我当时比较担心吕根曼先生。你知道,他喝醉了;就这样把他丢在自己的房间里,也不知道会出什么样的事情。”

    “你先去了他的房间?”

    “没错?他真是醉得一塌糊涂呢!我们怎么样地将他抬到床上,他就还是怎么样地在那儿躺着。我怕他感冒了,就将一旁的毯子展开,给他盖上。我拉上窗帘,关上一直开着的床头灯之后,才悄悄地离开了他的房间?”

    “你们抬吕根曼先生进房间的时候,床头灯就是这么开着的么?”

    “?我想是吧,当时没怎么在意。”

    六点钟的时候天还很亮,床头灯的灯光又比较昏暗。即使当时灯并没有开,莱奥诺蕾小姐估计也不会留意到。

    “酒会的时候,你是怎么发现,吕根曼先生已经醉得厉害了的呢?”

    “?哦,那个,我当时并没有和他在一起。我记得,当时我正在和梅尔市商会集团的几个委员谈关于下半年世界石油价格浮动的问题;那个侍应生急急忙忙地找到我,说是吕根曼先生喝醉了,问我是不是要将他抬回房间去。我想也没想地就和他来到了休息间——吕根曼先生就倒在那里的靠椅上,满嘴酒气,还咕咕哝哝地不知道在说着什么醉话呢!要知道,那样子对集团的影响可不好。我于是就和那个侍应生一道,从休息间旁备用的电梯将他弄回了房间?”

    “梅尔市的警察在案发后让你指认过那个侍应生么?”

    “?没有,听说饭店召集过所有当时轮班的侍应生,一下子就将那个侍应生找出来了。

    那个人所说的也和我的证词吻合,因此就没有再去额外指认。”

    “酒会是在几点钟结束的?”

    “大概九点半钟的样子?”

    “这么说,你并没有提前离开了?”

    “?嗯,由于吕根曼先生的临时缺席,需要应酬的对象也增加了不少——我记得,似乎最后还是没来得及和维狄仁特(Vidirent)集团以及俄宜策里特(Eucerit)化妆品进出口公司的代表们谈关于贷款的事情:我还打算隔天再去单独拜访的——这些都写进了我的备忘录里。”

    “皮克尔大酒店是否离市区较远?”

    “?你怎么会提这样奇怪的问题?不过,那里倒确实很偏僻?也不能说是偏僻,三月份并不是什么旅游旺季,所以才没什么人去。”

    “这么说,皮克尔大酒店是建在梅尔市的某处景点附近么?”

    “那条有名的‘鲁芬(Luven)湍流’,警官先生,你一定也听说过。”

    “嗯,本州的著名旅游地呢。”

    “酒店就建在那条溪流的上滩,六月份开始,那里甚至连停车的位置都难找到。”

    “不过,据我所知,那里似乎公共交通很不便利呢。”

    “没错,我们这里也只在五月到八月间才加设和梅尔市机场和总火车站相连的专线旅游公车,其余时候,如果自己没车的话,就只能依靠出租车了。”

    “换句话说,其余时候,那里几乎就是诺蒂吕斯家族的专属领地。”

    “可以这么说,就连我们到酒店也是布朗先生用专车接送的。”

    “你们当时不是开车去的梅尔市么?”

    “他们的专车直接开到自由意志市的总行大楼——这也是历年来的传统。”

    “嗯,莱奥诺蕾小姐,最后一个问题,你们将吕根曼先生抬到床上的时候,他是面朝上躺着的,是么?”

    “?嗯,应该是吧。”

    没错,谁会将一个醉酒的人面朝下放在床上呢?——并且还是在额外有一个人帮忙的情况下。

    “那么,你当时为什么没有马上给他盖上毯子呢?”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可能我觉得他睡一会儿就会醒吧。”

    “好的,莱奥诺蕾小姐,我的问题就是这些了。如果在调查中出现了新的问题,我会再给你电话的。另外,如果你还想起些什么,也希望你及时同我们联系。好了,莱奥诺蕾小姐,谢谢你对警方工作的协助。”

    “哦,如果再打电话来,最好是晚上吧。今天我刚好休息,不过,下次可能就不会这么好运了,我的警官先生。”,莱奥诺蕾小姐笑着挂断了电话。

    可是我却笑不出来——不过,至少,现在我已经可以将1984年3月17日在别墅中发生的一切串联完整了:

    不知您是否注意到我向莱奥诺蕾所提的那些问题呢?——是的,我所问的这些问题,显然都是以“吕根曼先生就是凶手”为前提来发问的。

    实际上,我早该得到这个结论的——无论如何,先前我已经为我的反应迟钝道过歉了:

    或者当巴尔特先生带我进别墅的时候我就该留意到的——这大概恰好可以证明,我并不是一块成为优秀警探的材料。

    是的,是的,当莱蒙德向我展示那换过的花坛护砖的时候,我曾经从那个位置看过一眼别墅的车库——卡罗莉娜女士常开的那辆车,1984年3月17日晚上10点左右,就是从那里驶出的。那辆车撞坏了另一侧的花坛,而从那撞坏了的地方看车库,车库就正好在偏左的位置!

    偏左的位置,我们不妨想想看,当驾车者以那么快的速度倒车时,会向哪个方向转方向盘呢?

    哈,理所当然是向左的——开车的时候如果向左打方向盘,倒是会撞到右边的什么;但是,如果是打着R档,一切就都该反过来了。

    好的,让我们想想那时候的情景——凶手的计划被突然出现的伊丽泽打乱(处理这事态可花费了不少时间),当他来到卡罗莉娜女士常开的那辆车上的时候,跟自己预先计划好的时间已经相差太多了。他想将浪费掉的时间补上,他将汽车的油门踩到了底,他用发了疯般的速度倒车——这时候,他是否还会记得去掩饰“自己是左撇子”这个事实呢?

    这对本案来说至关重要的小小推理,完全得益于别墅正门行道相较于失踪的那辆轿车而言恰到好处的宽度:如果霍费尔家的先辈们在建造这栋别墅的时侯,为了炫耀而将宽度加宽一倍的话,就不会得到这样显而易见的结果了(1984年3月18日来这里进行现场勘查的前辈们似乎并没有在卷宗里留下轮胎痕迹的鉴证记录——我真不明白他们从那两块护砖上到底找到了些什么)。

    (作者按:从轮胎痕迹来判断驾车者的驾驶习惯,这点并不是文泽尔的独创,而是刑侦人员经常都会用到的常识性技巧。我曾在一些真实案件的记录中,看到过比这里所描述的还要复杂得多的情况:他们甚至可以根据轮胎痕迹来判断驾车者的身高和性别——这点,根据曲度来计算驾车者的手臂长度和方向盘所受到的应力就可以办到。因此,我得说,这里的情况是根据文艺上的需要而简化过的。)别墅中已知的左撇子,只有吕根曼先生一人——在假设他是凶手的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很容易地得知,我之前一直提及的,那个所谓“最大的矛盾”是什么了:

    截止到第三十八届艺术节游行案,吕根曼先生的完美不在场证明。

    直到现在我也无法解决这个矛盾,不过,我们也可以暂且不去管它——单就伊丽泽的案子而言,结合刚刚莱奥诺蕾小姐提供的新线索,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得到那天所发生事情的如下一种可能性:

    早就计划要杀死自己不忠妻子的吕根曼先生,3 月17 日六点钟左右的时候,并没有在布朗先生的酒会上喝醉——他很可能只是用36度的威士忌漱了漱口,再将这些昂贵的饮料泼洒在自己的脸上和头发上;然后,再在干手机下用热风吹吹,很容易就可以营造出醉酒的效果来。

    这些当然该在洗手间里悄悄完成,但可能不是举办酒会的那层——那里人多眼杂;我想,吕根曼先生大概预先就找好了一个这样的地方,或者实际上并不是洗手间:他可是计划好了的,一个不会被人看见的地方,那当然没什么困难。

    接着,那个可疑的侍应生该是他预先收买的同伙——莱奥诺蕾小姐所说的话就暴露了这点:

    “那个侍应生急急忙忙地找到我?”

    这个侍应生先前就见过莱奥诺蕾小姐么?即使见过,他又怎么知道她就是霍费尔财团的秘书呢?而且,他能那么快就在准确的地点“急急忙忙地”找到莱奥诺蕾小姐,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奇迹”了。

    梅尔市的同僚们,或者是本局的前辈探长们大概也曾经留意过这个问题——但这却并未成为本案留在卷宗上的疑点。理由可以有很多,比方吕根曼先生可以作证说,他当时模模糊糊地让那个侍应生到酒会的南厅,梅尔市商会集团所占据的位置去找一个穿着黑色晚礼服,金色长发名字是莱奥诺蕾·米塔格的小姐;而正如预先所串通的,那位侍应生也作证说,一位喝得酩酊大醉的、自称是来自自由意志市霍费尔财团的吕根曼先生,在他费力地将他搀扶到休息间的靠椅上之后,这位先生突然清醒了片刻,还让他到酒会的南厅找如是这般的一位小姐——这样一来,这个疑点也就很精彩地被他们悄无声息地给解决掉了。

    这当然只是随便举的例子,事实上,我并不知道皮克尔大酒店是否有“南厅”的说法,莱奥诺蕾小姐当日的衣服和发色,我也是一概不知。

    跟着,两个人将吕根曼先生送回到他自己的房间——莱奥诺蕾小姐当然不会陪在那里:

    她还有其它的事情要做,这也是预先就安排好了的。

    然后就是一个之前提到过的问题:

    六点钟的时候,吕根曼先生房间内的床头灯是开着的么?

    莱奥诺蕾小姐的回答是“没怎么在意”,实际上,那时候床头灯究竟有没有开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晚十点钟左右,莱奥诺蕾小姐再次来到吕根曼先生房间的时候;以及稍晚些时,那位被“莫名其妙”的客房服务按铃招到同一房间的侍应生进入的时候,那盏昏暗的床头灯必须是开着的——也只有这样,进入者才不会额外地去打开明亮的房间灯。

    想到什么了么,我的朋友?

    是的,晚上十点钟时莱奥诺蕾小姐看到的吕根曼先生,以及凌晨一点时侍应生所看到的吕根曼先生,实际上是由其他人假扮的!床头灯必须开着的理由,是为了避免在额外打开房间灯的情况下,扮装被人识破的可能性。

    这里就存在着另一个疑点了:

    莱奥诺蕾小姐究竟是不是吕根曼先生的另一个同谋呢?在1984年3月17日晚十点,她步入吕根曼房间的时候,是否已经得知了(不管是从哪种渠道——刻意、偶然甚至被迫)他老板的计划呢?

    按照我的想法,假设莱奥诺蕾小姐对整个计划全然不知;那么,当她再次进入吕根曼先生房间,观察到床上的某人正以和四小时前相同的姿势,面朝上平躺着——那样当然不可能看不到脸,况且,她甚至还给他盖上了毯子!如果这样也不曾发现床上的那人不是自己至少这五年里日日面对的老板,似乎也有些太过蹊跷了。

    当然,也可能那人的化装技法十分高明,又或者床头灯的灯光实在很昏暗,也或者莱奥诺蕾小姐一直认为“醉酒之后的人和平常看起来不太相似”,更或者她根本就没去在意——这些也算是说得过去的理由,使我不得不将这个细节标记为“疑点”。

    还好,这些个疑点并不太影响整个案件的进程。我们还是可以将时间拨回到那天晚上点15分——吕根曼先生从出租车上下来不久,正忙着用现钞在那台不太好操作的自动售票机上购买下一趟开往自由意志市的“城际特快”车票。

    梅尔市作为本州自动售票系统的试点城市,早在1978年就普及了当时号称全球最先进的无人自动售票机——最初的型号我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说是“古董”也毫不稀奇:不仅输入站名的过程(从一张印得密密麻麻的站名对应表中找到相应的目的地站的数字编号)异常繁琐,出票时间也达到前所未有的十分半钟——即使是新手的售票员也要比它快上不少。显然,我们的吕根曼先生选择它的唯一理由,是因为它只认识现钞——即使眼前的买票人是一只狗都无所谓(这也算是自动化带给我们的好处之一)。

    我们那懒散的国家铁路公司,成立至今四十多年来的下班时间都定在下午六点,即使是如自由意志市总火车站这样的大站,也仅只留下两个人在售票处值班:临时买票的人,加上是经常上电视的熟悉面孔,难免不会被人注意到——这些,吕根曼先生在计划的时候,也必定会加以考虑。

    当然,这也只是一种以我的角度来看,还算是比较合理的假设——作为霍费尔财团的老板,也完全可以事先花钱雇人去帮他买票,而他只需要按时到梅尔市的车站取票就可以了。

    好的,我知道你们在咕哝些什么——你们恐怕在想,既然那家伙那么有钱,为什么不干脆雇一个人去下手,而非要自己亲力亲为呢?冒着那么大的风险,还意外地赔上了自己女儿的性命:这个看似精心设计的计划,在执行方面怎么也觉得是有些多此一举呢!

    我也找不到一个很好的理由来解答这个问题——不过,我似乎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吕根曼先生选择这样做的心情:一个处在社会地位和财富顶端的男人,却娶了一个情夫多到数不清的妻子,甚至严重到了招来议论的程度?我们不妨联想一下那些世袭的贵族家庭里,自中世纪就延续下来的、光荣的骑士精神:如果事情发生在1884年,尊贵的霍费尔爵士的妻子背叛了他,他是会选择“卑劣地”雇佣一个暗杀者呢?还是会直接用手枪结束掉那可怜的不忠妇人的性命?

    没错,凡尔纳的时代也已经过去了一百年;在皇族特权已经大大削弱的今天,贵族的后裔们如果还想要亲手处死不忠的妻子,也是得好好计划一番才行了。

    是啊是啊,我已经说过的,这只是一种假设——如果吕根曼先生仅是为了不让太多人知情,或是他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让他放心的杀手,而被迫选择自己动手:这些,除非是在本人亲口承认某种原因属实的情况下,虽然看起来没有上面的推论合理,却也都是有可能的。

    好了,我们还是回到吕根曼先生的计划上来吧——7 点32 分的车,如果没有晚点,九点钟不到就可以到达自由意志市总火车站了:这也和我梅尔市的同僚们所确定的,从梅尔市到自由意志市的最短时间相一致(为此,我今早还特地去了一趟总火车站)。

    然后,吕根曼先生有很多方法回到自己的别墅:如果要我选,我还是会选择最不引人注意的方法——搭乘05分的U27地铁前往农民起义纪念碑站,然后转乘每小时发四趟车的路专线车(那比我从阿迦门农广场搭乘821路,要少上整整两站路),大约十分多钟就可以到达法夫尼尔街。

    (作者按:欧洲很多国家的公共汽车,上车的时候(除非是起点站)是不用特地向司机出示票证的(虽然德国的规定是九点之后必须向司机出示,但在执行上却远没有那么严格):

    因此,只要吕根曼先生在坐车的时侯小心一点,是不会被公车司机们注意到的——这点和国内的情况略有不同,所以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免得又被大家误认为是漏洞了(笑)。)坐地铁的时间是22分钟,加上转乘的时间以及步行到别墅的时间,吕根曼先生绝对能在十点钟之前来到他以某个情夫的身份和卡罗莉娜约好的地方——他应该会故意让卡罗莉娜先到的,所以,我们不妨假设他们之间约好的时间是晚上9点45分。

    这是个相当不错的时间,当卡罗莉娜发现等来的不是某位情夫,而是自己的丈夫的时侯,她怕是惊吓到连怎么走路都忘记了——在花园的一片黑暗里,卡罗莉娜大概是当场毙命的,血液也都渗进土壤之中:有人赶在第二天天亮之前处理一下的话,不可能会被人发现。

    凶器方面,吕根曼先生的收藏给了我足够的暗示——一把合适的武士刀绝对是不错的选择(不自觉地,我又想起那把似乎是带着某种魔力的古刀来),如果杀死卡罗莉娜和杀死伊丽泽的是同一件凶器,那么,我得说,一把武士刀甚至是必须的。

    是的,汉斯探长和我都曾经推断凶手不是一个左撇子——这当然是在默认凶器为镰刀或者其它大型冷兵器的情况下,而如果凶器是一把刃长不到一米的锋利打刀的话,左撇子们只要在握法上稍作改变,做出一个惯用右手者的刀口来,是一点也不困难的。

    而这一切都被和莱蒙德约好十点见面的伊丽泽碰巧看见了——我并不知道伊丽泽是否有提前一点到,所以,我也无法确定伊丽泽究竟是被哪一个场景吓晕过去的:可能是吕根曼举刀劈下的时侯,也可能是卡罗莉娜的尸体正被装进一个巨大的厚塑料袋的时侯——伊丽泽的尸检报告表示,除了致命的那一刀之外,她并没有受其他的伤;因此,她至少不会是被她的父亲用刀柄给打晕的。

    无论如何,在伊丽泽昏倒后,吕根曼先生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了——从花园那儿绕别墅后面一圈,将两个人都弄到车库去可不是件容易事!吕根曼先生因此耗去了比原先计划更多的时间。大概是将死去的卡罗莉娜塞进后车厢,将晕倒的伊丽泽放在车后座上,并用什么(可能是备用的塑料袋)遮盖上之后,他急急忙忙地用预先配好的、卡罗莉娜的车钥匙(原配的钥匙,大概已经被事后销毁了——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直接拿走原配钥匙:否则,卡罗莉娜如果偶然向别人提到,自己轿车的钥匙不见了,事后也有可能会被人怀疑到)发动了轿车,匆匆离开了别墅。

    现在,请大家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花匠莱蒙德作证说,案发当晚九点半的时候,管家罗德突然来到了他的小屋,一直到十点多些才离开。

    第二,管家罗德作证说,案发当晚十点左右(根据上一点,更准确的时间应该是在十点十分以后),他看到有一辆车从他房间的窗外很快倒过。

    第三,当晚的大门守卫巴尔特作证说,将近十点一刻的时候,这辆车离开了别墅。

    在得不到更多的相关证据之前,我们权且相信这三个人的证词都是真的——好的,结合这些事实,我们不妨再提出几个并未发生过的假设,看看能得到怎样的结果:

    假设管家罗德当晚并没有去拜访花匠先生,那么,我们的莱蒙德在化好仙人掌装之后,一定会按时来到之前和伊丽泽约好的地点,看到在那里发生的恐怖情景——卡罗莉娜女士死了,伊丽泽晕了过去,吕根曼先生正打算将她们抬到车库去。

    莱蒙德可能做出的反应有很多,比方勇敢地和主人搏斗一番;或者翻越不远处那低矮的木栅栏(这当然也是他和伊丽泽偷偷约会时最经常选择的、悄悄溜出别墅的方式——卡罗莉娜和她的某几个情夫也可能尝试过用这个方法:所以,当吕根曼先生约她到这个地点时,她才会毫不怀疑),转过那条无人的小巷来到昂尼斯(Onnes)街,大喊着“救命”直到被某个值班片警拦下来;也可以从另一侧跑出花园,向别墅的守卫求助不管我们的花匠先生选择了什么——除非他当场成为了刀下亡魂,在这种假设之下,吕根曼先生的计划十之八九已经失败了。

    我们还可以假设,当晚并没有什么化装舞会。而恰好在将近十点钟的时候,我们的花匠突然想起,下午忘记给花园某处的琼花打药了。于是,他带上喷药罐离开了小屋,偶然经过吕根曼先生和卡罗莉娜女士之前约好的地点,看到在那里发生的恐怖情景或者下午并没有忘记给琼花打药——将近十点钟的时候,花匠百无聊赖地在小屋中坐着,突然听到花园中的某处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他犹豫片刻,提上花园灯循声前往,来到吕根曼先生和卡罗莉娜女士之前约好的地点,看到在那里发生的恐怖情景明白什么了么,我的朋友?

    我之前也已经说过,花匠莱蒙德的证词,揭示了一个非常大的秘密——事实上,看过上面的那些假设,事情已经再明白不过了:

    管家罗德在那天晚上前往花匠的小屋,并不是一个偶然!——他必须掩护正在花园里执行计划的主人,避免事情被住在花匠小屋里的莱蒙德·法尔彤发现。

    换句话说,罗德是凶手的一个同谋。

    既然已经知道莱蒙德和伊丽泽之间的关系,精明的管家先生自然会想到,莱蒙德那段时间里的经常忘记锁门,并不是因为粗心大意,而是为了方便和伊丽泽偷偷会面。

    吕根曼先生和罗德当然并不知道莱蒙德和伊丽泽当晚就有约会(吕根曼先生总不会笨到主动让自己的计划被自己的女儿打乱),但他们势必得留心住在花园里的莱蒙德——如我们所看到的,吕根曼先生所采取的方法是:在计划执行的最主要时间(九点半到十点多点的时候)里,派罗德去牵制住花匠的行动。

    实际上,罗德选择了一个很好的话题——当着花匠的面揭穿了他和伊丽泽之间自以为没有人知道的秘密,并且顺理成章地当场解雇了他:这无疑在心理上给了花匠沉重的打击——我得说,即使此刻有辆坦克闯进了霍费尔家的花园里,莱蒙德也不会去留意的了(也因此,在吕根曼先生回梅尔市的当儿里,罗德才能够大大方方地去收拾花园现场的残局——当然,时间方面是我假设的):短短一小时里,如莱蒙德所说的“自尊、希望、未来、爱情统统地破灭了”——这样沉重的打击,任谁也不能够那么容易就承受得了的。

    翌日传来恋人已死的噩耗,罗德的那句“你该不会就是凶手吧”?接二连三的打击,更是让花匠的精神接近崩溃——这可怜的年轻人,在罗德说要和他达成“协议”的时候,他哪还有一点点判断的能力和拒绝的胆量?

    这样,罗德在那个极其巧合的时间里拜访过花匠的事情,也就理所当然地被隐瞒了长达八年之久——吕根曼先生和罗德当然都清楚,伊丽泽那晚为什么会出现在凶案的现场;而自始至终都不明白的,也就只有莱蒙德先生一个人而已。

    为什么伊丽泽没有和卡罗莉娜一起失踪?——我想,可能的原因是,吕根曼并不忍心让自己心爱的女儿和那不忠的妻子一道人间蒸发,犹豫再三之后,终于选择在白天鹅桥上砍下了伊丽泽的头颅:为什么选择这种方式呢?我也只能猜测了——可能吕根曼认为这种方式所造成的痛苦要少些,伊丽泽不会疼得醒过来;也可能这样比较好制造一个看似右撇子执刀的假象。总之,一个父亲切去了自己亲生女儿的头颅,这无论如何都是一个真实的悲剧。

    然后,吕根曼开着这辆车回到了梅尔市,将车交给预先买通的、废车处理厂的某个欠债工人或者是码头仓库的管理员——这辆藏有卡罗莉娜尸体的车,可能是被机器压成了铁块,也可能是被开进了大海,甚至可能被扔进了废铁处理厂的熔炉?反正,卡罗莉娜是彻底地被从人间蒸发出去了。

    如果选择在自由意志市处理这辆车,一来增加了被发现的可能性(案发之后,本市的警察们显然会针对这辆失踪的车展开系列的调查),二来也让吕根曼先生不得不继续使用公共交通回到梅尔市——这也同样增加了被人发现的可能性。因而我假设他是开着这辆车回到梅尔市的:这显然是更好些的选择。

    计算好了时间,吕根曼叫了一辆出租车,在他的第三个不在场证人——那个出租车调度员下班之后回到了皮克尔大酒店:那该是在三点钟之后了。

    吕根曼先生悄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和床上的那人换回了衣服——如果我没猜错,床上的那人就是六点钟时候,和莱奥诺蕾小姐一同将吕根曼先生弄回房间来的那个酒店侍应生:

    这该是最容易实现这个计划的身份了。为了造成真实的宿醉假象,此时吕根曼可能喝了些烈酒(酒当然是他们预先准备好的——他们不会笨到去喝房间里备好的威士忌)。然后,化装回侍应生的那人离开了房间,而吕根曼先生则真正地醉倒,一直到18号中午才被莱奥诺蕾以及梅尔市的同僚们叫醒。

    至于凌晨一点左右,那“莫名其妙的客房服务”,自然也是一早就安排好了的——目的当然是制造不在场证明:吕根曼先生可以推说自己是在“无意识的情况下”按下了召唤服务生的按铃——这点,对于一个喝醉了酒的人来说,并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仔细想想,莱奥诺蕾小姐似乎倒必须是吕根曼先生的同谋了——他需要一个十点钟时候的不在场证人:因为伊丽泽的到来对于他们的计划而言,本就是个意外;对于他们原本计划的“卡罗莉娜失踪案”而言,十点钟时候的不在场证明,对吕根曼先生来说才是至关重要的。

    不过,她也可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同谋的——酒会九点半就结束了,吕根曼先生的提前离去,成倍增加了她在酒会上的应酬量:这点,吕根曼先生本人当然是清楚的——他也知道她因此必须待到酒会结束才可以回自己的房间。基于这点,结合平日里所了解的,莱奥诺蕾小姐的为人态度:他几乎可以确定——出于关心,莱奥诺蕾是会回到他的房间来看看他的:从九点半到十一点半之间(也就是从酒会结束,莱奥诺蕾返回自己的房间;一直到她差不多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快要就寝之前的时间段里),只要莱奥诺蕾能来他的房间,他所需要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成立了。

    工作时间从九点半一直到翌日凌晨的出租车调度员的证词,结合上莱奥诺蕾小姐的证词——这样一来,吕根曼先生所需要的,十点钟时候的不在场证明,应该算是非常充分的了。

    倒在床上的那人是否真是皮克尔大酒店的侍应生呢?——这点也令人感到怀疑。找一个愿意为钱作伪证的侍应生或许很容易,但要找一个愿意换上房间主人的衣服、躺在床上假装醉酒长达七八个小时,其间还要刻意在床头灯和服务按铃上做手脚的侍应生,似乎就没有那么简单了。可能成立的一种假设是,吕根曼先生雇了一个专业人士冒充酒店侍应生,然后又花钱买通了一个酒会上的侍应生:这个酒会侍应生所要做的,只是主动向警方承认,自己在酒会上曾和一位小姐一同送过一位来自霍费尔财团的吕根曼先生回自己的房间就可以了。当然,他得强调这位先生“曾经醉得相当厉害”。

    好了,以上就是我对八四年发生的那个案子所作出的初步推理——在一个小的范围之内,它们看上去已经相当不错了:逻辑上,动机上,整个案件的重演上??虽然还有些粗糙,也还缺少真正有力的证据。但,我想,如果我就此写一份报告交上去,吕根曼先生,至少在这个月里,大概又会成为本案的重要嫌疑人了。

    如果正如我所推想的,吕根曼先生就是传说中的镰刀罗密欧,那么,凶器一定就藏在别墅中的某处了(很可能就是刀室中的某把刀)——虽然我们现在似乎是离镰刀罗密欧只有一步之遥,但我偏偏又想起别墅主人那衰老的模样来:那双颤抖的手,还有可能举起一把武士刀,再重重地挥下去么?

    多次作案的动机呢?

    天王星的卫星们呢?

    另外的四个完美不在场证明呢?

    离真相愈近,这些不可逃避的疑点也就愈发地明显起来——我想,在能够顺利解答这些疑点之前,我恐怕还是不会交上这份报告的。

    老吉姆回来了,还帮我带来了一杯咖啡:

    “还在忙那个案子么?”

    “?嗯,几乎是没什么头绪呢。”,我喝了口咖啡,向他耸了耸肩。

    “那就试着轻松一下吧,嘿!年轻人?轻松一下,等到你退休的那一天,你一定就会明白这有多么重要了?”,老吉姆拍了拍我的肩膀。

    “噢,是吧?,哪天我会试试的?老吉姆,我想我该走了。谢谢你的咖啡?”

    我冲眼前的吉姆·华特生笑了笑,起身离开了档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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