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进山
却说楚风一路沿着国道217线,溜溜达达地往南行去,如果不是自己脑子里有着那么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爆炸的“炸弹”,楚风简直会觉得这段日子是自己有生以来活得最轻松惬意的了。只可惜,虽然他也很想忘了这件事,可那时不时找上门来的眩晕,使得他心里的阴影想甩也甩不掉。
半个小时了,楚风深吸一口气,这些天以来,眩晕的时间越来越长,昨天甚至出现了忽然陷入昏迷状态的情况。楚风知道,自己的情况越来越坏了,也不知道还能坚持几天。到这会儿,他早就对所谓的使命没了兴趣,行走路线也不再一味地往南,每每伸手拦下了好心停下的过路车后,只随意地跟着司机去到下一个目的地。
这一天傍晚,楚风离开了艾比湖,途经精河县往南,来到了一个名叫“沙尔沙拉”的小地方,这里已经进入西天山的北沿。楚风这两天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自觉时日不多,那个女祭司的一句“往南”实在太过于虚无缥缈。为了给自己找一个风景秀美的好地方不被人打扰,他决定徒步进山。
抬头看了一眼被满山的高山松木装扮成黑青色的山峰,再看看那蜿蜒上千公里延绵不绝的气势,楚风自嘲地想想,葬身于此山,似乎也不算委屈了自己。
说是去找个葬身之所,但如今哪还有真正的无人区?真要找到个风景秀美且人迹罕至的地方也不是那么容易的,至少,在进山的头一两天,楚风得保证自己的安全。
好在如今民间户外运动盛行,就连精河县这样的小县城里,户外装备居然还都大致齐全。楚风带着在精河县买好的装备,在沙尔沙拉停留了整整两天,这才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背着一个大登山包,顺着一条沿着山脊流出来的涓涓细流,大踏步、头也不回地进了山。
“你说什么?全都陷进去了?”纽约,乔老爷子恶狠狠地盯着前来报讯的唐装年轻人,那目光似乎要把他身上盯出一个洞来。
“是,他们被、被发现了,据说当场打死了两个,剩下两个被活捉。”那年轻人紧张地咽了咽口水,硬着头皮报告了实情。
“被活捉的是哪两个?”乔老爷子听后,脸色阴晴不定,沉思良久才又问出这么一句。
“不知道!出事以后,那里整个地区都被封锁了,我们的人根本得不到任何信息,就这个消息还是出事当时,‘钉子’趁乱递出来的。”年轻人不知道自己这个说法能不能过关,眼一闭,话说完之后,那心就一直提到了嗓子眼儿。
“什么?!蠢货!”乔老爷子听后果然大怒。
听到他这一句骂,那年轻人吓得“扑通”一声跪下了。
乔老爷子看他那汗流浃背的样子,两眼一瞪,又想骂两句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又变成了一声长叹,他有些无力地挥挥手:“起来吧,不要再联系‘钉子’了,叫大陆那边的人警醒一点,这段时间宁可什么都别干,也不要给我出岔子!”
“是!”年轻人见了那手势,松了一口气,弓着身子退出房去,直到出了房门,才敢拿袖子抹了一把头上的汗。
“唉!你说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么没出息呢?”乔老爷子虽然没看到年轻人出门后的模样,但想也想得到是怎么一个德行。
“老爷多虑了,如今的年轻人都有主意着呢,正经是没个惧怕才糟糕。”老管家在一旁,笑着解说了这么一句。
“嗯,你说得也对。”想了想,乔老爷子还是点了点头。确实,远的不说,就说这唐人街上,那些小混混什么不敢?一言不合拔枪相向的有的是。“唉,还是咱那时候好啊!”乔老爷子不禁感叹。
“老爷现如今也威风不减当年啊!”管家是家族里头打小培养出来的,忠心不容怀疑,因此也敢在主人面前说两句亲近些的话。
“唉,还是老喽!你说这班年轻人,怎么就没个懂事的?”乔老爷子真正有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那种情况下,保着‘钉子’不暴露不比什么都重要?真正是猪脑子!居然还要他透消息。那个‘钉子’也是,白长了这么些年,脑子都长到狗身上去了!”越想,乔老爷子就越咬牙。
“那,老爷,如今怎么办?”管家皱了皱眉,还是主动询问。
“还能怎么办?等着,等这风头过去,再看!”
“你说那老狐狸栽了?”在位于英国伦敦郊外的欧洲老牌贵族——奥雷尔家族家里,一个年轻的声音忽然高昂了起来,那声调,怎么听怎么幸灾乐祸。
“栽了!”在他面前报告的正是顶着一张冰山脸的影子2号。大家如果不健忘的话,这位是个女士,而且深受眼前这位千年家族传承人——奥雷尔少爷恶趣味所害。
“仔细说说,他怎么栽的?”
“他的人到了大陆军方的地盘,结果被抓,这一把连他们家族很多年前钉进去的‘钉子’也被撬了。”2号的回答还是那么简单明了。
“我说2号,你看看,你这张冰山脸生生把我这屋子弄成冰窖了。你瞧,少爷我的鸡皮疙瘩都冻出来了,你就不能笑一笑么?”心情大好的奥雷尔又想捉弄眼前的影子2号了,故意装出一副哀怨无比的模样。
“少爷,有个坏消息,那人快死了!”2号不为所动,依旧顶着一张万年冰山脸回话。
“什么?怎么回事?”奥雷尔听了,差点跳起来,顾不得自己那点小小的乐趣了。
“脑癌,末期,神仙也救不了!”2号的声音还是一丝温度都没有。
“真他XXX!”奥雷尔一急之下爆了粗口,他再也无法像以前那么淡定,挥挥手让2号消失,自己低着头在书房里来回转圈。
相较这两家的热闹,位于莫斯科的谢廖夫豪宅可就冷清多了。谢廖夫仔仔细细听了手下的报告后没有任何表示,他在等。他仅剩的儿子没了,孙子又被人抓在手里。他必须等,等到孙子回来,只有到那时,他才能出手。不过,眼下对付那帮中国人是不行,给另两家仇人添添堵,却没什么大不了的!
楚风走累了,他今天大概走了七十公里。这个速度对一般徒步者来说也是很难达到的。只是,他不知道自己的时间还有多久,便有些着急,在不顾惜体力的情况下,一气儿走到了山林深处。
这里人虽少,但沿途还是偶尔可见一两顶白色的毡房。在进山路上,楚风甚至还跟一户转场的牧民同路了好长时间。
如今已经算深秋时节了。这些游牧的哈萨克牧民要趁着大雪还没有到来之前,把牛羊转移到位于天山深处的冬窝子里去。
“咩——咩——”触目所及,浑身雪白的羊儿们到处都是。楚风知道,自己目前所走的是一条牧民转场踩出来的牧道。要想不再遇见这些牧民和他们的羊儿,他只有走另外一条路。
楚风没有多考虑,很快就独身一人进入了那黑压压、阴森森的林子。
天山的松树似乎更加挺拔高大一些。就算是在艳阳高照的正午,这密密的林子里也是寒气袭人。难怪天山沿线很多老百姓都管这种林子叫“黑森林”。
楚风进了黑森林后,不辨方向,闷头乱走,大致知道自己翻过了一个很高的山头,已经见不到转场牧人和牛羊的身影。天色渐黑,他走到了一处林木稀疏的山沟,看看地形不错,准备就在此处宿营。
这山沟两边全是黑压压的森林,谷底原是一条从山顶奔腾而下的山涧,如今遍布沟底的巨石东一块、西一块懒洋洋地躺着,似乎在嘲笑当日气势汹汹把它们冲下山来的山涧。只不过如今涧水仅剩一条四根手指般粗细的涓涓细流,秀秀气气地往山下蜿蜒行去,再没工夫理它们。
楚风找了个干燥、平坦的地方支起帐篷,简单解决了自己的晚饭,这才有工夫坐在帐篷前的大石头上,想想自己的去路。
到底,要到哪儿去呢?
还没等他想明白,一股腥风袭来,楚风习惯性一低头一侧腰,就见头顶一个黑影“嗖”的一下飞过去。
楚风暗叫不好,赶紧把自己那把匕首抽出来紧握手中,定睛一看:“嗬!好大一匹狼!”
眼前这匹狼刚刚偷袭不成,索性正面与楚风对上了,它毛色灰白,身材硕大,有一头小牛犊子大小。楚风见它昂首挺胸的模样,就知道它不简单,再打量一下这个头——只怕是一匹狼王。
果然,身旁和身后很快传来瘆人的狼啸,此起彼伏,有的好像在十几丈外,有的声音似乎就贴着自己的后背响起,这使得楚风更不敢回头了。
话说这狼猎食有个习性,喜欢咬断猎物的脖子,以前楚风曾经讨教过有经验的打狼人,如果你察觉到背后有狼,就一定不要回头。因为那畜生就在那儿等着,等你一回头的瞬间,咬断你的脖子。
除了不敢回头,楚风就连左右观察时也不敢动脖子,只好用眼角的余光扫射,这一看不要紧,“咝!”又令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左右两边绿莹莹的眼睛已经悄然逼近,离着自己不过三米左右的距离,而前头那匹体型硕大的狼王此时居高临下地在前方巨石上漠然地看着他,那眼神如同看着一件死物。
楚风眯了眯眼,他虽然自知时日不多,想在这天山深处找一处安眠,却没有任何牺牲精神,更不愿成为这群饿狼的腹中餐。
左右瞄一眼,不算后头埋伏的,眼跟前能看见的至少有十几二十匹狼,而且,正前方还有一匹狼王,这还真是掉进狼窝里了!
有经验的猎人曾经告诫过楚风,一旦狼群里有了狼王,那就不再是简单的狼群了,那是狼的军队,正规军!
想想刚才这群狼的动作,截断后路、正面威慑、左右围堵,还没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身陷重围。这是“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还是年轻的狼王为了演练部下的“队形”而拿自己练手?不管是哪一种,似乎今天都有些不妙啊!
楚风嘴角微扯,眼下这局势似乎是群狼已经把他置于了必死之地,倒把楚风心中这些天的郁闷给激了出来:“他NN的,必死、必死!老天爷让我得那样的病,我奈何不了它也就罢了,就连你们这些畜生也想要老子的命。那就来呀!来呀!看看老子是不是好欺负的!”他神情激动地大喊,一个急退。他身后一匹狼以为得了机会,跃起扑向他,大张着嘴,亮出白生生的獠牙,企图一口咬断他的脖子。
楚风嘿嘿冷笑,低头一转身,手中匕首轻轻一挥,半空中似乎一道闪电一闪即逝,“哗”的一下,半空中洒下瓢泼血雨,淋了楚风一头一脸,使得他顿时化身成来自血狱的恶魔。
那匹扑向他的饿狼从空中摔下,四肢抽搐,很快就断了气。
血腥气刺激了剩下的群狼,它们龇着牙逼近。一声声低声咆哮,显示着它们的愤怒。很快,狼王发出了一声短促的尖叫,从左、右、后三个方向,几乎同时跃起一匹狼,扑向楚风。
楚风左手握紧那把锋利的长匕首,右手握拳,一直密切注意着狼群的动静,眼见这三匹狼从不同方位扑来,他向左前方一个斜跨,低头蹲身避开后头扑来的狼,左手匕首一挥,再一次划开了一匹饿狼的肚子,右手正好一拳打在了右边扑来的这匹狼的左腰。那狼“嗷呜”一声悲呼着跌了出去,挣扎了半天也没爬起来。
早听人说过,狼是“铜头铁爪豆腐腰”,还真没错!楚风恶狠狠地抹了一把脸上差点儿糊住眼睛的狼血,这样想。
此时,原本还有些漫不经心的狼王似乎急了,它从高处跳了下来,就在楚风面前,定定地盯着他。那双斜吊着三角的绿眼睛,竟然使得楚风感觉到了一丝类似人类上位者的威严。
楚风没有胆怯,他的满腔豪情似乎被刚才的打斗、杀戮和血腥给激发了出来:“哈哈哈!过瘾、过瘾!老子已经够倒霉了!没想到你们比我更倒霉!”他甚至有仰天狂笑一场的冲动。
第五节斗狼王
听到楚风状似癫狂的笑骂,那狼王居然皱了皱眉头。楚风看见,下意识就要去揉眼睛,好歹想起身旁不怀好意的群狼,没敢妄动。
不过他也一下子冷静了下来:会皱眉头的狼,怎么看怎么诡异!
那狼王见楚风呆怔在那望着它,居然没有再次发出攻击的命令。它原地踱了几步,那高昂的头也低了下来,似乎在思考。楚风扯了扯嘴角,想笑却又笑不出来:思、思考?这、这是一匹狼唉!尤其恐惧的是,它正在想办法把我撕成碎块!
狼王抬起头,以一种饶有趣味的眼神看了楚风一眼,很快再次发出短促的啸声。
这一次跃起攻击楚风的狼有五匹,前后左右四个方位各一匹,而那匹狼王高高跃起,目标却正对着楚风的头部。
这一次,除了狼王,其他四匹狼跃起的高度都很低,目标也很偏,没有一匹狼是冲着他的脖子去的,四匹狼,四张大张着的嘴,要咬的,是他的四肢。
这一次楚风逃无可逃,避无可避,想故伎重施已经不可能。他本能地觉得狼王才是最狡猾最需要警惕的对象,因此他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狼王身上。此时狼王一动,他便估算出来它的落点——正是自己的头顶。好个楚风,不避不退,提气猛向前抢得几步,右手重拳出击,打中从正面扑来的那匹恶狼左眼,饿狼“嗷呜”一声,悲呼落地。等它缓过劲来,楚风已经跳到刚才狼王身处的那块巨石之上。他扭转头来,左手高举那把锋利的匕首,转身面对群狼。
另外三匹扑空的饿狼不甘地咆哮,正想再度扑上去撕咬眼前这可恶的猎物,却被狼王以一种极低的吼声制止。
狼王望向楚风,眼神慎重,似乎在表示,此时它才真正将其当成对手。
楚风虽说暂时脱离了狼群的包围圈,眼下至少不用担心从身后突然扑出来一匹狼咬断自己的脖子了,但他依然还处于绝境当中。这块巨石只有刚才他跳过来的方向,也就是目前群狼待着的位置可以上下,其他几面却是悬空的,下方距怪石嶙峋的沟底至少二三十米。贸然跳下,只怕是有死无生。
只不过早已存了必死之心的楚风心中却毫无惧怕之意,哪怕他看清了对面群狼不仅仅只是自己当初猜测的二十多匹,而至少比这数字多两三倍,他也没有心凉。
呵呵,如果非死不可,等到跟这群饿狼拼得筋疲力尽了,再往下一跳,这种死法不比呆在医院病床上等死强得多么?好歹,还不用受那些医生的折磨。主意打定,楚风愈加抖擞精神,但凡有敢扑上来的狼,他拳打脚踢、匕首连挥,很快,这块巨石上就已经洒满了鲜血。
那狼王自刚才一击落空之后便再没有亲自动手,这块巨石容纳有限,楚风又守在最窄的一处持刀而立,因此如今群狼虽“狼多势重”,每次却只能有三匹狼同时扑上,多了,就会自己掉下去。
看来狼王已经决定采取“狼海”战术,将眼前的猎物耗死。它有些无动于衷地看着自己的狼“属下”一次次扑向猎物,又一次次铩羽而归,有不少还丧失了性命。它只把一双狼眼紧紧地盯着楚风。
楚风的力气快用完了,手脚已经开始发软,已经杀了几匹狼了?五匹?六匹?还是七匹?他忘记数了。身上的衣裳早已被撕扯得不成样子,那最牢固的帆布牛仔上衣,一只袖子也在跟狼群的搏斗中失去踪影。地上的狼尸是他的成绩,但他也付出了不少代价。最糟糕的是,鲜血刺激了狼群的凶性,它们密麻麻的一片,全都在底下恶狠狠地冲他龇牙咆哮。领头的那些还把前肢伏低,身子微蜷,重心靠后。楚风知道,这是它们在蓄势。等一会儿,这些狼爆发时,只怕力道会比之前更加强劲。
更糟糕的是,那恼人的眩晕在这个关键时刻又找上门来了。楚风喘了口气,刻意用手用力按了一下左胳膊那一不小心被狼咬伤的伤口,“咝——”疼痛使他一咧嘴,不过却如愿暂时赶跑了那恼人的眩晕。
狼王的神情一下变得凶狠起来,它似乎也看出来了,楚风已在强弩之末。很快,群狼在它的咆哮声中慢慢朝后靠去。它领头站出,抖了抖身上油光发亮的毛发,仰天长啸:“嗷呜——”
一阵山风吹来,将其毛发吹得迎风乱舞,再加上头顶那轮冷清的明月正好出来凑热闹,这狼王还真有几分气势。
狼王出手,动作比前几次同时扑上的那几匹狼都要迅猛得多,它深得“稳、准、狠”三字的要诀,一上来就咬向楚风握着匕首的那只左手手腕。还好楚风早有准备,虽惊险万分地躲过,还是被它扯下剩下的那只上衣袖子。
狼王的攻击凶猛而迅捷,它一把咬下楚风的袖子后没有停歇,马上再次扑向他的头部。
楚风很奇怪,以前他曾经遇到过几个很有经验的打狼人,狼一般不会对着人的头部攻击,一般是脖子,要不就是四肢,很少有盯着人脑袋攻击的。而且,楚风估算到狼王蓄势最久,用力最猛的是前爪落处,如果被它击实,自己的天灵盖只怕要破一个大洞!但是,人的头盖骨是最坚硬的地方,狼这种动物很聪明,它天生会抓猎物的弱点,如今这匹狼王却偏偏找自己最硬的地方下爪,似乎有些反常。
不管这只狼王为了什么舍易就难,楚风都得感谢它,他很多时候都是堪堪躲过狼爪,即便这样,头上也留下了几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狼王再一次从他头顶越过,前爪虽没有击破他的头盖骨,却也趁着他躲闪不及,在他右脸颊留下了一道渗血的爪印。
数击不中,狼王的凶性完全被激发出来,它第一次对着楚风龇牙,露出了那比一般狼大一半的森森獠牙。
楚风一个趔趄,强忍住越来越强烈的眩晕感,心中暗叹,看来,最后的时刻到了!
就在楚风面临生死关头的时候,在此地西南方向不超过两百公里的地方,凌宁迷路了。
她开着一辆纯白色丰田花冠,面对与自己进来时那条街一模一样的八个街口,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走,回过头,对自己到底是从哪条街口钻出来的,也迷糊了。
无奈之下,她只得把车停在路边,就在这时,电话响了,凌宁抄起手机:“喂,桑队,我到了你说的特克斯城,同时也迷路了!”
很快,桑布出现在她的视线里,她立马将头从车窗伸出,挥手:“这里!这里!”
见到大步流星走过来的桑布,凌宁难得地脸红了:“对不起!桑队!我不是故意迟到的,我……”
桑布无所谓地挥挥手:“没事,我到这八卦城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到现在还偶尔会迷路呢,何况你,第一次来,能找到这城心花园已经很不错了!”说着,他接替凌宁坐上了驾驶位,很快就把车开到了位于二环的一个小院子里。
车刚停下,屋子里面就拥出来一群人,凌宁一看,哟呵,还有几张熟悉的面孔:“王聪、冯祥、威廉,你们怎么都在这儿?!”
“呵呵,我们早就来了,就差你了!”小王还是那个跳脱的性子,跑在最前;冯祥还是那么稳重,但笑而不语;只有威廉似乎改变颇大,见到凌宁,他先是眼睛一亮,而后又沉闷下去,有些提不起精神。
凌宁本来心里就有疙瘩,见了他这样,脸色也垮了下来。王聪一看,连忙提高了声调给凌宁介绍那几个陌生面孔。
除了特克斯县文管所的几个工作人员,还有一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站在最后边。等到王聪介绍到他的时候,他很有风度地与凌宁打招呼,气质、风度都是上上之品。在这样偏僻的西北边陲小县城,居然会出现这样的人,凌宁有些疑惑,忍不住抬头多看了他一眼,却没想到正好撞见一双温和的眸子。年轻人微微一笑,凌宁的眼皮一跳,她对没事冲着自己笑的男子多数没好感,连忙垂下眼帘,心中却记住了一个名字——唐昧。
这个特克斯城可以说是亚洲甚至全世界绝无仅有的一座八卦城。
整座县城以中心八卦文化广场为太极“阴阳”两仪,按八卦方位以相等距离、相同角度如射线般向外伸出八条主街,每条主街长一千二百米,每隔三百六十米左右设一条连接八条主街的环路,由中心向外依次共有四条环路,其中一环八条街,二环十六条街,三环三十二条街,四环六十四条街。这些街道按八卦方位形成了六十四卦,充分地反映了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的易经数理。
“第一次来特克斯吧?迷路了吧?”王聪一脸笑眯眯的,并没有打趣的神情,反倒认为她迷路是理所当然的。
“嗯,真奇怪,这里的街道都一模一样,还有,一盏红绿灯都没有。这不是故意让人迷路嘛!”凌宁虽然听说过这个有名的八卦城,但还是低估了它的迷宫效应。“九十年代就取消了!”说话的,是那个温温和和的年轻人。
凌宁听了,再次扭头瞧了他一眼,没再说话。
好不容易等桑布把一些琐碎的事情安排完,凌宁逮着空就问:“桑队,你说你知道楚大哥的消息?他在哪儿?你快告诉我!”
桑布皱了皱眉头,伸出自己黝黑的手掌挠了挠头:“这、这个——”
“你快告诉我,他在哪儿?”凌宁自从在位于阿尔泰山的那家医院企图强行见楚风失败以后,就被送回了北京。这半个月来,她想尽一切办法打听楚风的消息,以及他的病。终于,她磨着凌教授告诉了她事情真相。这一下,她急了,无心再待在北京等消息,恰好桑布给她打了个电话,说是知道点儿楚风的消息,却要她来这个位于中国最西部的奇特八卦城。
桑布见凌宁一脸的急切,心有点儿虚:“其实,我也没有把握……”
“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威廉很不耐烦地问。楚风出事后,他就像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一样,无人搭理。张教授想带他回南京,可他不愿意。好在前几次探险,使得他和王聪等人建立了很深厚的友谊,这一阵都跟着桑布他们东跑西颠。
“其实……其实我没有楚兄弟的消息!”桑布见了两人急切的样子,黝黑的脸上难得地憋出一股深色的红晕来,“别、别着急,听我说!”性急的凌宁又是飞机又是开车赶了两天才到这儿,听他嘴里冒出这么一句,掉头就走,急得桑布赶紧上前拦住。
“你听……听我说完。”桑布趁着凌宁没有发飙前,避开其他人,打发王聪领走威廉,将她带到一间办公室里,从一个文件柜里拿出来一件东西。“你看这个!”
凌宁接到手里一看,是一张流光溢彩的金面具。
“这是?”凌宁见了这个,很快冷静下来。她想了想,似乎在威廉那儿见过类似的照片,“这是上次咱们去罗布泊考察,你们从那座沙子底下的古城中找到的,后来被那个叫‘瘦猴’的家伙偷走的面具?似乎,有点儿不对劲啊!”
“不错,这不是那张。那张面具比这个大,而且面部特征很像一个具有欧罗巴特征的英俊年轻人。后来经过专家比对,有七成像流传下来的亚历山大大帝的画像。而这张,有着络腮胡子,你注意看了没?”桑布接话。
没错,凌宁仔细看了看,这张面具乍一看确实像一个长着一脸络腮胡子的大汉。而且,面具的眼睛、眉毛、胡须均由红宝石来表现,尤其是它那一把大络腮胡子,一共焊接了三十九颗心形红宝石,拿到阳光下,顿时流光溢彩,真可谓奢华至极。这是“瘦猴”偷走的那张面具无法相比的。
“这个跟楚大哥有什么关系?”也许很多人会为这张用最纯粹的宝石和黄金制作成的面具疯狂,可凌宁只关注了一小会儿,就回到了自己的核心问题。
“这个东西是在附近找到的。你应该听说过波马古墓,那里也曾出土过类似的黄金面具。我怀疑这附近地底下有一座塞种人的王城。如果这个推测成立,咱们再次申请大型科考,估计楚兄弟听到消息会赶过来。如果他还……呃……”桑布的话没说完就被凌宁打断:“他一定还活着!但是,即便这里的地底下有一个塞种人的王城,你凭什么肯定楚大哥知道这个消息以后会来?”
桑布听到这儿,脸色一变。他可是新疆考古界的专业人士,虽说跟眼前这小丫头交情不浅,也知道她出身大家,可心里还是有点儿不舒服:“我说,宁丫头,你还没老,怎么就记不住事了呢?你家凌教授和楚兄弟心心念念的是什么?”
“找出昆仑神宫啊!至少证实它确实存在或不存在。”凌宁想也不想就顺口回答。
“那好,什么是昆仑神宫?”
“世界文明发源的祖源地。我叔爷爷一直认定有这么个地方。换句话说就是中华神话里的昆仑神山、《圣经》里的巴别塔所在地。总之就是一个当初能让世界各文明无障碍沟通交流的地方或者某种形式。至少证明曾经有过世界统一性语言文字的存在,也行!”凌宁回答这个问题时好好想了想。
“那好,说到世界文明祖源、世界大一统,你想想,之前我们的发现都指向什么?”桑布还真算是耐心好人士了。
“之前我们的发现?”这个凌宁还真是好好回忆了一下,“楼兰文明与大月氏人很有关系,大月氏人是古提人后裔,古提人比雅利安人更早进入两河流域。等等,不是这个。是黄金,两次发现都有黄金,黄金最多的是历史上最富裕、制造了黄金皮毛之路的斯基泰人。斯基泰人就是塞种人。东支塞人是大月氏人,西支塞人(闪米特人)跑去中亚给希伯来人带去了‘耶稣’,南下印度的塞人成为了‘释迦族’,诞生了释迦牟尼。那么,塞人!是塞人!这一切都有塞种人的影子。”凌宁喃喃地说到这儿,猛地抬头看向桑布,“你是说,这里找到了塞种人的王城?不对,塞种人是以游猎、游牧为生,而且历史上他们主要生活区域并不在这里,怎么可能这里有他们的王城?”
“这个,我只是有一丝怀疑,现在还不确定。你要知道,当年的乌孙人也是游牧民族,但他们的夏季王庭就在特克斯县境内!塞种人的王城如果真的存在,就足以说明他们至少在五六千年前就受到了农业文明或者城邦文明的影响。”
“文明的交融与一统?”凌宁一听这话马上想到了楚风和自己的叔爷爷心心念念的课题,“这么说,这里也许就有我们一直在寻找的答案?”
“没错!你还真是有悟性!”桑布看着她一下子闪亮起来的眸子赞许地说,“如果楚风知道这里很可能有他要的答案,你说他会不会来?”
第六节上天入地
他到底会不会来?
如果是你,知道一个地方有自己苦苦追寻了很久的一个答案,你会不会去?尤其是在自己身体状况还很不好,也许就要死不瞑目的情况下?
凌宁不知道,她心里没底,如果是她自己,也许就是爬也要爬过来。这也是凌家人惯常的倔脾气使然。楚风应该比她还要倔,按理来说桑布这个主意应该会管用。可是关心则乱,凡事一涉及楚风,凌宁就心里没底,她又没有别的有关楚风的消息,因此只好听从桑布的安排,第二天一早随同参与对这个八卦城外一座土墩墓的考察。
这是一个在新疆伊犁草原常见的土墩墓,它的规模并不是很大。七座土墩墓,东西向排成一列,西靠着天山山脉,东边则是伊犁河的支流特克斯河。最高的丘形土墩高出地面三米多不到四米的样子,直径超过二十米。
这里的一切都给桑布一种熟悉的感觉:“像,太像了!”
“队长,你是说这里跟波马古墓那儿很像?”冯祥也是老考古队员了,他一见这地形地貌,就猜出了队长感慨的原因。
“这儿就是那张黄金面具发现的地点?”凌宁刚好凑过来。
桑布没回话,领头走下刚才的山坡,走到最小的一个土墩墓跟前,指着一个直径大约半米的盗洞对她说:“自己看!”
如今凌宁好歹也算颇有经验的考古人士了,她一看那盗洞就知道是拿炸药炸的,再一看洞口那凌乱的样子:“这个贼似乎不太专业嘛!”
“幸亏他不够专业!”那个温温和和的唐昧也走了下来,他对着凌宁笑了笑,“要不然也不会被守林员发现动静并堵在洞里。否则,只怕又会出现波马古墓那样的悲剧了!”
凌宁听了眼皮子一跳,扯了扯嘴角算是打过招呼,便围着这土墩墓转起来,没有半点搭理此人的打算。
倒是她身后的威廉有些看不过去,很是热情地跟对方寒暄了几句,才满脸歉意地用目光看了看凌宁所在的方向。唐昧依然一脸柔和,示意自己毫不介意。
威廉追上凌宁:“嗨,师妹,我说,你为什么对人这么不礼貌?”
“我说过了,别叫我师妹!”凌宁没好气地堵他。自从威廉知道如今中国大陆的高校里流行师兄师妹的称呼后便执意要叫凌宁为师妹,可凌宁一直不愿意。其实威廉看着稚嫩,年龄倒实实在在比凌宁大许多。两人名义上又都算作楚风的弟子,威廉叫她一声师妹倒也得当。当然,实际上两人应该是同年入门,只不过林威廉的基础差凌宁许多,威廉为此没少自卑,可凌宁别的事还会偶尔安慰他一下,就这个称呼,死活不同意。
“OK,OK,不叫师妹了!不叫了!”威廉看凌宁那凶恶的样子很干脆地举手投降,“但是,你得告诉我为什么对人家这么不礼貌,以前你不是这样儿呀!我看你跟王聪他们,还有齐团长的人都处得很好呀!”
“不为什么,就是看他不顺眼!”凌宁嘴一撇说。她心急于楚风的严重病情和莫名失踪,哪还有心情去顾及别人。
“你呀!”威廉被她这一句话堵得差点没断气,好容易缓过气来,又想起一个问题,“师——呃,凌宁,他们说的那个波马古墓是怎么回事,你知不知道?”
“波马古墓是跟这里很类似的三座土墩墓。1976年,中国博物馆考古队、新疆博物馆考古队曾经对那儿进行过考古发掘,结果一无所获。但是1997年的时候,有一个施工队伍在那儿施工时,居然挖出来一个藏有大量宝藏的古墓葬,可惜当时没有任何考古工作人员或者文物保护人员在场。现场出现了哄抢行为,所有出土文物都不知去向,而且古墓也被破坏殆尽。虽然文物后来被追回了一批,但这是新疆考古界甚至中国考古界的一个心中之痛。所以没事你别去刺激他们。”说到这个,凌宁还是蛮厚道的,她在威廉不懂的时候,从来是有问必答,解释得清清楚楚。
威廉听她这么一说,马上在脑海里勾勒出来了这么一幅画面:挖土机一铲子铲下,顿时金光乍现、石破天惊,千年墓穴在挖掘机的铁爪下轰然洞开,红艳艳的宝石和金灿灿的黄金一下子耀花了人们的眼,在短暂的惊愕呆傻之后,人们个个眼冒红光、状若疯癫,一哄而上……
还没等他幻想完,那边凌宁已经开始嘀咕:“不对啊,上次波马古墓之所以出现那么悲剧的问题,是因为它的墓室深入地底三米五米以下,这个洞看着没这么深啊,怎么就带出宝物来了呢?”
“因为这里的宝物埋藏地点浅。”又是那个叫唐昧的,凌宁觉得他简直有阴魂不散的特质。
话说这种土墩墓伊犁草原上真的很多,但是有经验的考古工作者都知道,不是每个土墩底下都是墓葬,也有很多打开以后什么都没有。而且,根据经验,越是小的土墩越有可能是墓葬,底下说不定有陪葬物品,越是大的土墩越可能什么都没有。似乎这也是古代塞种人墓葬约定俗成的一个规律。
桑布并不是冲着墓葬来的,他请来唐昧,就是因为对方是一个易学家。凌宁记得自己刚听到这个介绍时很是不屑,什么易学家,研究周易是那么容易的么?别不是个江湖骗子吧。好在她的家教不允许她在背后无根据地猜测别人,她只是很委婉地提醒了一下桑布,可是桑布却很信任这个年轻人的能力,反劝凌宁不要以貌取人。因此凌宁虽见这个唐昧不顺眼,却不能表现得太过,以免显得自己小家子气。
机械的效率就是高,还不到两个小时,那个最小的土墩就被整个搬平了。在挖的过程中,一度很明显挖到一个空间,桑布当即示意停止,并亲自带人进入其中。很快他就出来了,并且要求挖土机继续施工。凌宁也跟进去了,里面空空如也,似乎就是一个下宽上窄的圆锥体空间,地面空无一物,盗洞的尽头就是这里。看来原本有的东西都被盗墓贼拿走了。
桑布有些偏执地要求挖土机掘入地下五米深,让凌宁想到了波马古墓,看来这个心结对所有新疆考古工作者来说都是难以解开的了。
在机器的轰鸣声中,地面随着挖土机的铁臂一次次往下挥舞而往下沉陷。
眼看即将到达5米的深度,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现。桑布的脸上居然喜色渐浓。
土墩墓前的嘈杂对于天山深处毫无影响。在楚风和狼王搏斗的那个不知名小山谷,一个黑夜和大半个白天的时间已经足够改变很多事情,比如——楚风不见了!
山谷里依然弥漫着很浓的血腥气,那块被当作战场的巨石上依然满是鲜血。而楚风和狼群却早已不见了踪影。巨石周围原本抛洒着被楚风杀死的几具狼尸,如今血肉都已不见,露出森森白骨。看其上的啃咬痕迹,应该属于某种肉食动物,而且时间还不太长。
又到了黄昏时分,前来饮水的动物络绎不绝,马鹿、狐狸、松鼠,互不侵犯,各自在自己的区域内痛饮一番后离去。小山谷内虽仅有一条四指般粗细的细流,却也自成一个安静祥和的动物王国。
有两道黑影却不这么想。他们看着那洒着斑斑血迹的巨石,再看看四下里的白骨和衣服碎片,对前一天夜里的惨烈战斗有了一定的认知。只是,看着目前山谷里这一幅其乐融融的景象,两个人都嘴犯苦涩。
尤其是不管怎样追踪,那人的迹象都是在这个山谷消失了。“只有进来的脚印,没有出去的。”两人分头行动会合后,其中一个向另一个报告。
“嗯,周围的树林我也查了,没有被人攀爬的痕迹。”另一个也说出自己的观察结果。
“没有第二个人的脚印。”
“周围没有人类的尸骨。”
两人信息汇总以后,苦笑更深了。这人,莫非还上天入地了不成?
“怎么办?”
“先回去,汇报了上边再说吧!”
两个黑影商量好,联袂离去。等他俩走了,先后又来了两拨人。最后一拨,速度奇快,似乎只有一个淡淡的影子,但他也没能得出其他的结论。在山谷及其周围迅速转了一圈之后,也只得离去。
天色渐黑,山谷里没有了访客,渐渐安静了下来。只是草丛里的虫子似乎总不甘寂寞,非要嚎出个好歹来不可。
楚风死了没?
似乎是没死。
为什么“似乎”,那就是,他虽然现在还没死,可是也差不多了。至少,眼下在他身边照顾他的这个人是这么认为的。
此人身穿一身褚红色绣花对开背心,头上系着一根宽约两指的紫色绣花抹额飘带,下身穿粗布印染的绿色短裙和散腿长裤。这身打扮,既民族又复古。还好楚风昏迷着,要是醒着,指不定以为自己穿越了呢。
“这人怎么这么奇怪啊,前头还好好的,跟乌孙王都能斗得不分上下,怎么这会儿就好像要死了一样?”那人一边用一片不知名的树叶给楚风打来一些水,一边碎碎念。听声音,年纪并不大。
“身上的伤口也不流血了呀!”
“也不发烧!”
“怎么还不醒?”
那人把叶子里盛的水喂给楚风喝下,又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对他无缘无故长时间不醒很是费解。
“莫不是冲撞了萨满妈妈?”这人忽然惊了一跳,赶紧扒开楚风的眼皮去瞧,“不像啊!阿玛(爸爸)说,如果是萨满妈妈不高兴,昏迷的人眼白会变青色,他一点儿异常都没有,怎么就是不醒呢?”
此人对处理这样的突发事件很没有经验,他想了想,自己家里人遇到这种情况一般是怎么做来着?
“阿玛会送他上医院,额么(妈妈)估计就是去求神保佑。现在我们去不了医院,还是像奶奶那样求求神吧。该求喜利妈妈还是海尔罕玛法呢?”他自言自语地唠叨着,完全不知道,在他身后,那个刚才还昏迷不醒的人已睁开了双眼。
“都不对,喜利妈妈是‘子孙妈妈’,海尔罕玛法是护佑牲畜平安的神,你这会子求他们,都不管用!”楚风其实早就有了意识,此人先前说的话他全听见了,只是一时醒不过来,如今发觉自己能见能说了,忍不住打断了眼前这个家伙的唠叨。
“去、去、去,别捣乱!……啊,你醒了!”人在困扰之中最烦被人打扰,那人一开始习惯性地挥手斥责出声打扰者,后来才醒过神——除了自己,这里就只有那个昏迷者一个人啊!他马上一脸惊喜地转过来看着楚风。
楚风一见,嗬,好一个漂亮的美少年!这个爱唠叨的家伙看上去不过十四五岁,因个子长得高,刚才从背影上看,楚风一直以为他是一个成年人。白皙的皮肤、高挺的鼻子和小巧的嘴不说,那双眼睛真是漂亮。楚风在他转过头的一瞬间就被那双眼给吸引住了。
那竟是一双深蓝色的眼眸,如天空最璀璨的星光,如两湾最深邃的深潭,最奇妙的是,他的双眼似乎有一种魔力,能让人不知不觉地被吸引,被迷醉。
楚风摇了摇头,摆脱掉些微的眩晕,看向那个孩子:“谢谢你,是你救了我!”是肯定句。
“不是!是尔登!”那少年听了楚风的道谢有些脸红,连忙摆手。
“尔登?”楚风诧异,他当时没有见到别的人啊。
话说,当时楚风面对狼王的进攻本来就左支右绌,坚持不了多久,那该死的眩晕偏又这时候找上门来,楚风只觉得自己眼前天旋地转,已经是强撑着不倒。可是不说那狼王,狼王身后至少还有数十匹饿狼在那儿虎视眈眈,要不是这“战场”太过狭小,而且那狼王一开始太过轻敌,他根本坚持不了这么长时间。
就在楚风决定按照自己的打算从巨石上纵身一跳,宁可摔死也不愿被狼咬死时,眼前的狼王突然伏地。
头晕得难受的楚风刚开始还没注意,以为狼王不过是蓄力准备给自己最后一击,不由得猛咬舌尖,以疼痛感暂时驱逐那恼人的眩晕。
舌尖的刺痛果然使他脑中一清,却见那狼王浑身毛发根根立起,身子虽伏地,嘴中却发出低低的吼声,似恼怒,似不甘,却又有一丝丝惧意。而在它身后,原本威风凛凛的群狼,居然纷纷伏地后退,有一些瘦弱者甚至在颤抖。
楚风诧异,这是动物见着天敌的表现啊!可是狼,尤其是产生了狼王的狼群,已经站在了生物链的最顶端,除了人,它们哪还有什么天敌?
就在这时,“幺儿——”一声似猫非猫的叫声传来,声音很高,就在自己的头顶上空。
楚风仔细分辨,那声音有点儿像猫头鹰叫却又清脆得多。眼前的狼王听到这叫声,恶狠狠地昂起头仰天长啸,“嗷呜——”。看来确实是“仇人”来了。
“幺儿——”叫声更大了些,而且带有一丝不容侵犯的威严。
狼王恶狠狠地看了楚风一眼,楚风马上警觉,左手持刃右手握拳,摆开架势,紧盯狼王。
“幺儿——”声音越来越近,有些震耳,狼王很不甘,朝着楚风的方向前进了两步,就在此时,“铮”的一声,一道寒光射在了它的左前爪边。是一支箭,一支在星空下闪着银光的箭,不说狼王,就是楚风见了它也心中一寒。太准、太狠了!
楚风只支持到狼王带着群狼转身,还没等它们进入树林,就一头栽倒在地。昏迷前,他倒是看到了一团红红绿绿的颜色。想必就是眼前少年这一身鲜艳的衣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