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沈璎璎 本章:第六节

    我生在长在天下武林五大门派之一的崆峒,幽居十五年,才第一次在同门之前亮相。

    那些年轻的弟子们停下手中的剑,上上下下的打量我,不时低语几声,好像我是个怪物。我闪了闪,想躲到他背后去。他却笑嘻嘻的把我一把揪出来,拉着我一起去找老道士。

    老道士看见我很吃惊。不过他并不搭理我,只用一个淡淡的手势,把他招了过去。

    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文士歪坐着,像是受了重伤,一脸愤懑。污血把他漂亮的紫色袍子染得乌糟遭的,还弄脏了老道士房里的紫檀木椅子。

    “舅舅——”

    我听见他这样唤着那个中年人,声音里有了些惶惑不安。我自己找了个地方坐下来,瞧着。他们说了一些什么月亮什么魔教,我听不懂,坐在那里还是局促。老道士,他该是我的老相识了,却是不理我,脸色凝重得可以拧出一盆水来。其他人更不理我。只有他回头望了我一眼,我连忙朝他做了一个鬼脸。可是只来得及做一半就僵住了,他的眼睛湿漉漉的。

    老道士皱着眉只是说:“梅居士,这是怎么说?损儿和梅姑娘——贫道一向是知道的。这一回损儿出关,连日子都定下了。怎么说变卦就变卦?”

    这时候屏风后面,转出来一个纤瘦的人影。好像是个比我大点的女孩子,穿着玄色纱衫,腰配长剑,厚厚的面纱把脸都遮住了,只露出一对水汪汪的眼睛,肿得跟桃子一样。那女孩子并不过来,只是远远的站着,冷冷道:“何真人,我心意已决。”

    可他就那么冲了过去:“梅梅——”

    叫梅梅的女孩像被烫了一下,猛地缩了回去。

    他紧拧着两道笔直的眉毛:“梅梅,给我一个解释。”

    梅梅没有迟疑许久,揭下了面纱。我吓了一跳,真难看。原来她被毁容了。我很重的心忽然轻了,靠在椅背上,去看他。

    “哈!”他忽然发出一声嘲笑,“梅梅,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他的声音好大,我又被震了一下子。

    “你以为我是谁——我怎会因为你容貌受损而拒绝娶你?”他越说越快,声音越来越响,“我们从小一起长大,这些年我都心心念念记挂着你。我没有父母,舅舅,此事全凭你和师父作主。但无论梅梅变成什么样子,我心里的意愿,决没有半点改变。”

    中年人也趁势劝女儿:“你看,络烟,我早说过嘛。你又何必固执,让你表哥为难呢?”

    梅络烟环视了一圈,轻声道:“事已至此,不必多言。我说了不嫁,今生便是不嫁了。爹,话已带到,我们这就向何真人告辞罢。”

    “梅梅!”像是没想到她一点也不留余地,他急了,就要追出去。

    梅络烟越走越急。

    “——疯啦?”我终于忍不住了。就算没人问我,我也要大声说出来。

    “不好笑么?这样丑八怪,你就真喜欢和她过一辈子?”

    他们都转过头来瞪着我,像在看一个怪物。

    那时我懵懂不明,后来才领悟到我真的是个怪物。他们对此感到恐惧。老道士何观清曾经烧了我母亲的尸体,说明他对我们其实只是一知半解。实际上对付蛰族的人,火是没用的,因为我们体质不同,走路比风还快,除非等我们停下脚步——那就是说,灭亡。

    我们唯一的对手只存在于传说中,很多年前来自西域的一个英雄。我们的本事很大,可以随便要人性命。但是我们有一个致命死穴,这个死穴因而成为族中最大的秘密,一般的族人都不知道,只掌握在族中巫师和高级的统治者手里。这个英雄不知怎的却把这个秘密探听到了,因此选好了对付我们的时机。

    他在慕士塔格峰开满优昙花的山顶炼成一把匕首。靠了这把匕首,那个英雄屠杀了我们成百上千的族人,直到最后我们的首领,一个女城主出来了,她想出了一个毒辣的计谋。女城主装作一个无知的少女,骗得那个英雄信任。于是那个英雄被城主用他自己的匕首杀死,尸体沉到了大孤山深处、揽月城后面的一片茫茫盐湖里。只是不久,城主也去世了,临死的时候她说,那一片盐湖,从此要叫做灌愁海。

    在那以后我们的族人收敛了很久,不再涉足中原。在大孤山一带原来物埠人丰,不愁挨饿,我们可以安居乐业。所以在中原,将近一百年过去了,关于我们族人的说法渐渐消散,偶尔有人听了,也以为只是一种海外怪谭。直到最近这十几年,我们迫于生计,重出江湖。

    我在灌愁海边清凉的石洞里,和方姑姑讨论这些故老相传的往事。我问她,那是什么重大秘密呢?

    方姑姑笑而不答。

    可是她不说,未必我就没办法知道。后来我说,英雄的那把匕首,一定是随着女城主一起葬了。

    方姑姑说不是的。匕首还在世上,但是被封了起来。女城主不要那不祥的东西。

    根据方姑姑占卜的结果,那把匕首,是族中所有城主的魔星。

    方姑姑是蛰人里面最老的一个女巫,有一百岁了。她教过我很多,包括怎样把嘴唇贴在人的脖子上。我不太喜欢那一种方式。当温暖的液体在唇齿间蔓延,我找不到很多族人所津津乐道的那种快感,只觉得恶心欲呕。

    方姑姑说,这也算正常的反应,但我必须习惯,否则终有一天要活活饿死。

    开始我不同意。饥饿难耐的时候,我想出一个办法,吸了自己手臂上的血。这个法子后来令我大病一场。方姑姑开导我,说可以用惊鸿宫杀手独有的采血方式,或者说是一种惊世骇俗的武功,用手指直接抽人的颈血。我终于依从了。

    那种方法是蛰人的传奇,可以使我们在月光之中,跳出最美丽的舞蹈,杀死最强大的猎物,然后,吸血,看落红翩翩。

    但是方姑姑没有说它的害处。学成之后,常常我会控制不住自己,即使不想吸,也要抓住一两个活人,放出鲜血来弄死他。这种要求见血的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我不想杀人的时候,竟不得不用自己的血来平息。

    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惊鸿宫的杀手在江湖上所向披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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