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结束是一个悬疑,没有肯定的结局。到底胡斐这一刀劈下去呢还是不劈,让读者自行构想。
这部小说于一九五九年发表,十多年来,曾有好几位朋友和许多不相识的读者希望我写个肯定的结尾。仔细想过之后,觉得还是保留原状的好,让读者们多一些想像的余地。有余不尽和适当的含蓄,也是一种趣味。在我自己心中,曾想过七八种不同的结局,有时想想各种不同结局,那也是一项享受。胡斐这一刀劈或是不劈,在胡斐是一种抉择,而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凭着自己的个性,凭着各人对人性和这个世界的看法,作出不同的抉择。
关于李自成之死,有好几种说法。第一种是《明史》说的,他在九宫山为村民击毙,当时谣言又说是为神道所殛。第二种是《明纪》说他为村民所困,不能脱,自缢而死。第三种是《明季北略》说他在罗公山军中病死。第四种是《沣州志》所载,他逃到夹山出家为僧,到七十岁才坐化。第五种是《吴三桂演义》小说的想像,说是为牛金星所毒杀。
历史小说有想像的自由,可以不必讨论。其他各种说法经后人考证,似乎都有疑点。何腾蛟的奏章中说:“为闯死确有证据、闯级未敢扶同、谨具实回奏事……道阻音绝,无复得其首级报验。今日逆首已误死于乡兵,而乡兵初不知也……”得不到李自成的首级,总之是含含糊糊。清将阿济格的奏疏则说:“有降卒言,自成窜入九宫山,为村民所困,自缢死,尸朽莫辨。”尸首腐烂,也无法验明正身。
江宾谷(名昱志)所撰《李自成墓志》全文如下:
“何璘《沣州志》云:‘李闯之死,野史载通城罗公山,《明史》载通城九宫山,其以为死于村民,一也。今按罗公山,实在黔阳,而九宫山实在通山县,其言通城,皆误也。有孙教授为余言:李自成实窜沣州,至清化驿,随十余骑走牯牛坝,在今安福县境。复乘骑去,独窜石门之夹山为僧,今其坟尚在。’云云。余讶之,特至夹山。见寺旁有石塔,复以屋,塔面大书‘奉天玉和尚’。前有碑,乃其徒野拂文,载和尚不知谁氏子。一老僧年七十余,尚能言夹山旧事,云和尚顺治初入寺,事律门,不言来自何处,其声似西人。后数年复有一僧来,云是其徒,乃宗门,号野拂,江南人,事和尚甚谨。和尚卒于康熙甲辰岁二月,约年七十。临终,有遗言于野拂,彼时幼,不与闻。寺尚藏有遗像,命取视之,则高颧深颐,鸱目蝎鼻,状貌狰狞,与《明史》所载正同。自成僭号奉天倡义大元帅,后复自称新顺王。其自称奉天玉和尚,盖自寓加点以讳之。而野拂以宗门为律门弟子,事之甚谨,岂其旧日臣相与左右者与?《明史》于九宫山鉏死之自成,亦云:‘我兵遣识者验其尸,朽莫辨。’而老僧亲闻謦欬,其西音又足异也。”
所请“西人”“西音”,指陕西人和陕西口音。李自成是陕西米脂县人。李自成瞎了一只眼睛,是在围攻开封时给陈永福射瞎的,本是一个极明显的特征,但那老僧描述奉天玉和尚时没有提及,似是一个重大疑点。
李自成在此以前,当被明兵逼得势穷力竭时,曾假死过一次,那是在崇祯十二年。他幼时做过和尚。阿英在剧本《李闯王》的考据中说:“……自成再过和尚生涯,也是‘驾轻就熟’的,何况‘成则为王,败则为僧’,是中国的老一套呢!”
在小说中加插一些历史背境,当然不必一切细节都完全符合史实,只要重大事件不违背就是了。至于没有定论的历史事件,小说作者自然更可选择其中的一种说法来加以发挥。但旧小说《吴三桂演义》和《铁冠图》叙述李自成故事,和众所公认的事实距离太远,以《铁冠图》中描写费宫娥所刺杀的闯军大将竟是李岩,未免自由得过了分。
于一九五九年在报上发表后,没有出版过作者所认可的单行本。坊间的单行本,据我所见,共有八种,有一册本、两册本、三册本、七册本之分,都是书商擅自翻印的。总算承他们瞧得起,所以一直也未加理会。只是书中错字很多,而翻印者强分章节,自撰回目,未必符合作者原意,有些版本所附的插图,也非作者所喜。
现在重行增删改写,先在《明报晚报》发表,出书时又作了几次修改,约略估计,原书十分之六七的句子都已改写过了。原书的脱漏粗疏之处,大致已作了一些改正。只是书中人物宝树、平阿四、陶百岁、刘元鹤等都是粗人,讲述故事时语气仍嫌太文,如改得符合各人身分,满纸“他妈的”又未免太过不雅。限于才力,那是无可如何了。
有英文译本,曾在纽约出版之《Bridge》双月刊上连载。
与虽有关连,然而是两部各自独立的小说,所以内容并不强求一致。按理说,胡斐在遇到苗若兰时,必定会想到袁紫衣和程灵素。但单就“雪山飞狐”这部小说本身而言,似乎不必让另一部小说的角色出现,即使只是在胡斐心中出现。事实上,撰作在先,当时作者心中,也从来没有袁紫衣和程灵素那两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