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乘来的那条船居然还在,就像是个被孩子用丝线绑住了脚的小甲虫一样,被这条战船用一根长绳拖在后面。
海面上金波闪烁,天边已有彩霞。
一直把楚留香送到甲板上来的,还是那个长腿的小姑娘。
楚留香忍不住问她:“你们的将军真的肯就这么样让我走?”
“当然是真的。”
长腿的小姑娘抿嘴笑道:“她既不想要那头豹子咬死你,也不想让它被你咬死,还留住你干什么?”
楚留香看着海上的金波出了半天神,居然叹了口气:“她真是个痛快的女人。”
“她本来就是这样子的,不但痛快,而且大方,只要是她请来的客人,从来没有空手而回的。”
“难道她还准备了什么礼物让我带走?”
“她不但早就准备好了,而且还准备了三种,可是你只能选一种。”
“哪三种?”
“第一种是价值八十万两的翡翠和珍珠。”
“她真大方。”
“第二种是足够让你吃喝半个月的波斯葡萄酒和风鸡肉脯,还有一大桶清水。”
楚留香看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又不禁叹了口气:“她想得真周到。”
战船出海已远,这样礼物无疑是他最需要的,他已经可以不必再选别的,却还是忍不住要问:“第三样礼物是什么?”
“是个已经快要死了的人,简直差不多已经死定了。”
楚留香苦笑。
他实在没有想到那个痛快的女人会给他这么不痛快的选择。
现在三样礼物都已经被人搬出来了,珍珠耀眼,酒食芬香,人也已真的奄奄一息。
这个奄奄一息的人,赫然竟是那自命不凡,不可一世的白云生。
长腿的女孩子忽然压低声音,悄悄的告诉楚留香:“将军知道你一定会选第二样的,因为你是个绝顶聪明的人。”
“哦?”
“可是将军又说,如果你选的是珠宝,那么你这个人不但贪心,而且愚蠢,连她都会对你很失望。”
“如果我选的是第三样呢?”
“那么你简直就不是人,是条笨猪了。”
长腿的女孩子问楚留香:“你选哪一样?”
楚留香看看她,忽然也压低声音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好不好?”他在她耳边悄悄的说:“我本来就不是人,是条猪。”
在江上,这条船已经可以算是条很有气派的大船,一到了海上就完了,在无情的海浪间,这条船简直就像是乞丐手里的臭虫一样,随时都可能被捏得粉碎。
楚留香当然明白这一点,可是他根本连想都不去想。
船上当然不会有粮食和水,至于酒,那更连谈都不要谈,没有酒喝是死不了的,可是如果没有水,谁也活不了七天。
这一点楚留香也不会不知道,却偏偏好像完全不知道一样。
想了也没有用的事,又何必去想?
知道了反而会痛苦烦恼的事,又何必要知道?
无论在多危险恶劣的环境中,他想的都是些可以让他觉得愉快的事,可以让他的精神振奋;可以让他觉得生命还充满希望。
所以他还活着,而且活得永远都比别人愉快得多。
白云生的脸色本来就是苍白的,现在更白得可怕,像是中了某种奇怪的毒,又像是受了某种极厉害的内伤,所以有时晕迷、有时清醒。
这一次他清醒的时候,楚留香正在笑,好像又想起了什么可以让他觉得愉快的事。
白云生的精力已经没法子让他说很多话了,却还是忍不住要说:“你看起来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好像是的。”
“我想不通,现在还有什么事能让你这么高兴?”
“至少我们现在还活着。”
对楚留香来说,能活着已经是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对白云生来说就不同了。
“我们虽然还活着,也只不过在等死而已,有什么好高兴的?”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这两个人都是绝不相同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两个极端。
奇怪的是,在这两个人之间,却仿佛有种非常奇怪的相同之处,也可以说是种奇怪的默契。
白云生一直都没有问楚留香:“你为什么不选择你需要的粮食和水,反而救了我?”
因为这种事是不需要解释,也无法说明的。
楚留香也一直都没有问白云生:“你和豹姬都是史天王的人,她为什么会用这种方法对你?”
因为这种事虽然可以解释,但是解释的方法又太多了。
玉剑公主很可能就是其中最主要的关键。
一个要保护她,一个要杀她,一个要成全她和史天王的婚事,一个死也不愿意。
豹姬要置白云生于死地,也当然是顺理成章的事。
不管怎么样,现在这两个极端不相同的人,已经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排下,被安排在一起了。
他死,另外一个人也得死。
他活,另外一个人也能活下去。
天色渐渐暗了,谁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明天日出时。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
这个世界上大概很少有人会把沙漠和海洋联想到一起。
海洋是生动的、壮阔的、美丽的,充满了生命的活力,令人心胸开朗,热血奔放。
有很多人热爱海洋,就好像他们热爱生命一样。
沙漠呢?
没有人会喜欢沙漠,到过沙漠的人,没有人会想再去第二次。
可是一个人如果真正能同样了解海洋和沙漠,就会发现这两个看来截然不同的地方,其实有很多相似之处。
它们都同样无情,同样都能使人类感觉到生命的渺小卑微,同样都充满了令人类完全无法忍受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中,人类的生命立刻就会变得像铁锤下的蛋壳那么脆弱。
在某一方面来说,海洋甚至比沙漠更暴厉、更冷酷,而且还带着种对人类的无情讥诮。
——海水虽然碧绿可爱,可是在海上渴死的人很可能比在沙漠上渴死的更多。
一个人如果缺乏可以饮用的食水,无论是在沙漠里、还是在海上,都同样只有一件事可以做。
——等,等死。
这一次楚留香居然没有死,岂不是因为可有奇迹出现了。
奇迹是很少会出现的。
这一次他没有死,只不过因为有一个人救了他。
一个谁都想不到的人。
几个月之后,在一个风和日暖的春天傍晚,在一片开满了夹竹桃和杜鹃花的山坡上,胡铁花忽然想到这件事,所以就问楚留香:“那一次你怎么会没有死?”
“因为有个人救了我。”
“在那种时候,那种地方,有谁会去救你?”
“你永远想不到的。”楚留香笑得很神秘:“就连我自己都想不到。”
“那个人究竟是谁?”胡铁花有点着急了:“这次你绝不能再要我猜了,我已经猜了三个月还没有猜出来,难道你真要把我活活急死?”
“好,这次我告诉你。”楚留香说:“那次救了我的人,就是那个要搜身的麻子。”
胡铁花怔住了。
“是她救了你?她怎么会救你?”胡铁花非但想不通,而且简直没法子相信。
楚留香却轻描淡写的说:“这件事其实也简单得很。”他告诉胡铁花:“她救了我,只不过因为我把她丢进了海里去。”
胡铁花越听越糊涂了,楚留香却越说越得意。
“她要搜我,我当然也要搜一搜她,只不过对她那种女人,我实在没兴趣碰她,所以我用了种很特别的法子。”
“什么法子?”
“我先提起她的那双尊脚,把她身上的东西全都抖了出来。”
“然后呢?”
“然后我只不过顺手摸鱼,把其中几样比较特别的东西给摸了过来。其中有一样是个像袖箭般的圆铁筒子。”
“就是这个圆筒子救了你?”
“就是。”
“一个小小的圆筒子怎么能从大海中救人?”
“别的圆筒子不能,这个圆筒子能。”
“这个圆筒子究竟是什么鬼玩意?”
“也不是什么鬼玩意,只不过是一筒旗花火箭而已。”
楚留香微笑!
“白云生看见我把那个圆筒子拿出来的时候,脸上的表情,简直比你看到一千两百坛陈年好酒还要高兴。”他说:“一个人如果能看到自己的朋友脸上露出那种表情来,一辈子只要看见一次也就够了。”
胡铁花一直在叹气:“我知道你这个人运气一向都很不错,却还是没想到你的运气会有这么好。”
“这不是运气。”
“这不是运气!难道你早就知道那个圆筒子是史天王属下遇难时用来呼救的讯号?”
“我不知道。”
“那么这不是运气是什么?”
“这只不过是一点点智慧、一点点谨慎、一点点处处留意的习惯,再加上一点点手法和技巧而已。”
楚留香摸着鼻子,眨着眼笑道:“除此之外,还有样东西当然也是少不了的。”
“什么东西?”
“运气,当然是运气。”楚留香又板起脸来一本正经的说:“除了运气之外,难道还能有什么别的东西?”
就在胡铁花差一点气得把刚喝下去的一口酒从鼻子喷出来的时候,楚留香又开始继续说出了那一次他的奇遇。
“我们把那一筒讯号放出不久,就有一批渔船来把我们救到一个孤岛上去,岛上只有一个渔村,居民都是渔夫,看起来和别的渔村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楚留香脸上又露出那种神秘的表情:“可是我却在那个渔村里遇到几个奇怪的人,我永远想不到会在那种地方遇到他们。”
“他们是谁?”
“胡开树、司徒平、金震甲和李盾。”
楚留香说出的这几个名字,每一个都是可以让人吓一跳的。
胡铁花也吓了一跳:“这些大英雄大侠客们到那个小渔村里去干什么?”
“我想他们大概不是去吃鱼的。”楚留香故意问胡铁花:“你想呢?”
这一次胡铁花好像忽然变得聪明起来了:“难道那个渔村就是史天王在海上的根据地之一,难道那些大侠们都是为了史天王而去的?”
楚留香叹了口气:“像你这样的聪明人,为什么偏偏会有人硬要说你笨?”
胡铁花也叹了口气:“我一直有点看不起那位胡大侠,想不到他居然真是个角色,居然也有胆子去找史天王。”
“你知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要去找史天王?”
“难道他不是去找史天王拼命的?”
“拼是拼命,只可惜拼的不是他自己的命。”楚留香苦笑:“他去找史天王,只不过要求史天王为他去拼掉几个人的命而已。”
“他是不是还带去一份重礼?”
“那当然是绝不能少的。”
“我一点都不奇怪,我真的一点都不奇怪,像这样的大侠我早就见得多了。”胡铁花冷笑:“我想他看到你的时候,脸上的表情一定也很有意思。”
楚留香又叹了口气:“老实说,那样的表情我也不想再看到第二次。”
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那一次史天王究竟有没有到那个渔村里去?”
“他当然去了。”
“你有没有看见他?”
“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这个问题楚留香想了很久之后才能回答。
“我也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只能告诉你,我真正看清他的那一瞬间,我才明白别人为什么说他是杀不死的。”
“为什么?”
“因为他根本不是一个人。”
楚留香第一眼看见史天王的时候,是一个天气非常好的早上。
史天王当然是坐船来的,却不是楚留香想像中那种战船巨舰,而是一条很普通的渔船,甚至已经显得有点破旧。
那一天早上天气晴朗,楚留香远远就可以看到这条渔船破浪而来。
渔船的本身连一点特别的样子都没有,可是速度却比任何人看到过的任何一条渔船都快得多。
船上有七个人。
这七个人都穿着普通的渔民衣裳,敞着衣襟,赤着足,身材都很高大健壮。
渔船一靠岸,他们就跳下船,赤着脚走上沙滩,每个人的行动都很矫健,而且显得虎虎有生气。
那时楚留香还想不到这七个人之中,有一个就是威镇七海的史天王。
在他的心目中,史天王不应该是这样子的。
在他的心目中,史天王应该戴金冠、着金甲,扈从如云,威仪堂堂。
但是白云生却告诉他:“大帅来了。”
“大帅?”楚留香还不明白:“哪一位大帅?”
“这里只有一位大帅。”
楚留香这才吃惊了:“你说的这位大帅就是史天王?”
“是的。”
但是直到那一刻,楚留香还是看不出这七个人中哪一个是史天王。
因为这七个人的装束打扮几乎是完全一样的,远远看过去,几乎完全没有分别。
他们大步走上沙滩,每个人手里拖着的渔网中,都装满了他们从海洋中打来的丰收。
看起来他们都是熟练的渔人,也只不过是些熟练的渔人而已,最多只不过比别的渔人更强壮、更魁伟一点而已。
可是岛上的渔民一看见他们就已经在欢呼。他们微笑挥手,在欢呼中走入一栋用木板搭成的大屋,在沙滩上留下一串脚印。
楚留香立刻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这七个人留下的脚印看起来竟好像是一个人留下来的脚印。
七个人一连串走过,每个人一脚踩下时,都恰巧踏在前面一个人留下的脚印里,每一个脚印之间的距离都是完全一样的。
在那一刻,楚留香已经知道他遇到的这个对手是个多么可怕的对手了。
可是让楚留香觉得真正震惊的,还是在他被请入那间大屋,面对史天王的时候。
从来没有人能让楚留香如此震惊过。
他曾经面对天下无敌的剑客薛衣人的利器,他曾经面对幽灵鬼魂般诡秘难测的石观音。
他也曾经和天下武林中人视为神圣的水母阴姬决战于神水宫中。
他这一生中,身经无数次生死决于一瞬间的恶战。
可是他从未如此震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