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眩已过去,痛苦才来。
有一头长发的这个女人,从她的绿袍中蜕出后,全身肤色如玉。
白玉。只有一点没有变。她的眼睛依旧是碧绿色的。
如猫眼、如翡翠。
她在揉她的腿。对这个诡秘难测的割头小鬼,现在她总算有一点了解了。
——这个小鬼的牙齿很好,又整齐,又细密,连一颗蛀牙都没有。
他咬在她腿上的牙印子,就像是一圈排得密密的金刚钻。
她在摸它。
她的中指极长,极柔,极软,极美。
她用她中指的指尖轻轻抚摸这圈齿痕时,就宛如一个少女在午夜独睡未眠时,轻轻抚摸着她秘密情人送给她的一个宝钻手镯一样。
苦行僧一直在看着她,带着一种非常欣赏的表情看着她。
——这种女孩,这种表情,这么长的腿,如果有男人能够看见,谁不欣赏?
只不过这个男人欣赏的眼色却是不一样的,和任何一个其他的男人都不一样。
他看着她的时候,就好像一匹狼在看着它的羊,一条狐在看着它的兔,一只猫在看着它的鼠,虽然极欣赏,却又极残酷。
远山外的明月升得更高了。月明,月圆,她向他走了过来。
戴着一个诡秘而可怖的绿色面具,穿着一身毫无曲线的绿色长袍时,她的每一个动作已经优美如花朵的开放。
现在她却是完全赤裸的。
她在走动时,她那双修长结实浑圆的腿在她柔细的腰肢摆动下所产生的那种“动”,如果你没有亲眼看见,那么你也许在最荒唐绮丽的梦中都梦不到。
就是你想求这么样一个梦,而且已经在你最信奉的神败庙中求了无数次,你也梦不到。
因为就连你的神败也很可能没有见过这么样的一双腿。
好长的一双腿,这么长,这么长。这么浑圆结实,线条这么柔美,这么有光泽,这么长。
——如果你没有亲眼看见过,你永远不能想像一双腿的长度为什么能在别人心目中造成这么大的诱惑冲击和震撼。
尤其这双腿是在一束细腰下。
她的头发也很长。
现在没有风,可是她的长发却好像飞扬在风中一样。
因为她胴体的摆动,就是一种风的痴律。
风的痴律是自然的。
她的摆动也完全没有丝毫做作。
——如果不是这么高的一个女孩,如果她没有这么细的腰,这么长的腿,你就算杀了她,她也不会有这种自然摆动的痴律。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上天对人,并不完全绝对公平的。
她的眼如翡翠猫石,虽然是碧绿色的,却时常都会因为某种光线的变幻而变为一种无法形容的神秘之色。
她的脸如白玉,脸上的轮廓深刻而明显,就好像某一位大师刀下的雕像。
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她的气质。一种冷得要命的气质。
在刚才那一阵晕眩过后,她立刻恢复了这种气质,不但冷漠,而且冷酷,不但冷酷而且冷淡。
——最要命的就是这种冷淡。一种对什么人什么事都不关心不在乎的冷淡。
她戴着面具,穿着长袍,你看她,随便怎么样,她都不在乎。
她完全赤裸了,你看她,她还是不在乎,随便你怎么样看,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把她全身上下都看个没完没了,她都一样不在乎。
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把你当作人。除了她自己之外,谁看她都没有关系,你要看,你就看,我没感觉,也不在乎。
你有感觉,你在乎,你就死了。
这位苦行僧暂时当然还不会死的。
这个世界上能够让他有感觉的人已经不太多了,能够让他在乎的人当然更少,就算还有一两个,也绝不是这个长腿细腰碧眼的女人。
他带着一种非常欣赏的表情,用一种非常冷酷的眼神看着她走进这间石屋。
她又坐下。
她又用和刚才同样优柔的姿态坐入刚才那张宽大的石椅里。
惟一不同的是,刚才坐下的,是一个绿色的鬼魂,这次坐下的,却是一个没有任何男人能抗拒的女人。
——她并没有忘记她的腿有多么长,也不愿让别人忘记。
她坐下去时,她的腿已经盘曲成一种非常奇妙的弧度,刚好能让别人看到她的腿有多么长,也刚好能让人看出她这双腿从足踝到小腿和大腿间的曲线是多么实在,多么优美。
刀有弧度,腿也有,名刀、美腿、弦月,皆如是。
苦行僧没看见。
有时他心中有刀,眼中却无,有时他眼中有色,心中却无。
所以他这个人在大多数时候都是看不见的,什么人什么事都看不见。就算真看见,也没看见。
——应该看见的事,他看见了,却没看见,这种人是智者。
——连不应该看见的事他看见了也看不见,这种人就是枭雄了。
因为后者更难。
他忽然开始拍手。
甚至在他拍手的时候,也没有人能看见他的手,就算站在他对面的人,最多也只能看见他的手在动,听见他拍手的声音。
他常常都会让你站在他对面看着他,他没有蒙面,也没有戴手套,可是在一种很奇怪的光线和阴影的变动间,你甚至连他身上的一寸皮肤都看不见。
“你真行,”苦行僧鼓掌:“你真是一个值得我恭维的女人。”
“谢谢。”
“在我还没有见到过你的时候,我就已经听说过贵国有一位狼来格格。”
“哦?”
长腿的姑娘嫣然而笑:“难道你也知道狼来格格的意思?”
“我大概知道一点,”苦行僧说:“狼来了,是一个流传在贵国附近诸国的寓言,是一个告诉人不要说谎的寓言。”
他说:“可是这个寓言,在多年前就已流入了中土。”
“我知道。”
“格格,在我们边疆一带,是一种尊称,它的意思,就是公主。”
苦行僧说:“只不过狼来格格,还有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意思。”
“你说它是什么意思?”
“在西方某一国的言语中,狼来格格,就是长腿的意思。”苦行僧说:“狼来格格,就是说一位很会说谎的漂亮长腿公主。”
长腿的公主又笑了:“你知道的事好像真的不少。”
“贵国的王宫里,有一箱贵重无比的乌金丝失踪了,多年无消息。”苦行僧说:“波斯的孔雀王朝几乎也因此而颠覆。”
“这已是许久以前的事。”
“可是最近旧案又重提,所以新接任的王朝大君就派了一位最能干最聪明,武功最高的贵族高手到中土来追回这批失物。”
“你说的这位高手,就是狼来格格?”
“是的。”
“你认为狼来格格就是我?”
“是的。”
这位漂亮的长腿姑娘笑了。
她看起来的确很像是一位公主,一个女人赤裸着坐在一个男人的面前,还能够保持如此优雅的风度,绝不是件容易事。
——只有两种女人能做到这一点。
——一个真正的妓女和一位真正的公主。
她换了一个更优雅的姿势,面对着这个好像真的无所不知的苦行僧。
她的身上虽然还是完全赤裸的,但却好像已经穿上了一身看不见的公主冕服。就好像西方寓言中那个骗子为皇帝织造的新衣一样,只有真正的智者和枭雄才能看得见。
——一个人穿上一件新衣时,样子总是会改变的,就算他并没有穿上那件新衣,可是他的样子已经改变了,那么他的心情情绪和处理事情的态度,和真的穿上了一件新衣又有什么分别?
甚至连她说话的声调都改变了,变得冷淡而优雅,她问苦行僧:
“你还知道什么?”
“你从波斯来,带着巨万珠宝和你自己来。”苦行僧说:“你带来的那一批珍珠翡翠宝玉珊瑚玛瑙祖母绿猫儿眼金刚石虽然价值连城,可是最珍贵的当然还是你自己。”
“真的吗?”
“我知道在极西的西方,有一位大帝,甚至不惜用一个国来换取你的身体。”苦行僧说:“你的大君却毫不考虑就拒绝了。”
苦行僧说:“可是这一次,他却命令你,不惜牺牲你的身体,也要达到目的。”
她静静的听着,直到此刻才问:“什么目的?”
“他要你做到三件事。”
“哪三件事?”
“取回乌金丝,杀割头小鬼,打听出楚留香生死下落的消息。”
这位又美丽又会说谎又有一双长长的长腿姑娘又改变了一个姿势,虽然同样优雅高贵,但是已经可以看得出有一点不安了。
“楚留香?”她问苦行僧:“你说的是哪一个楚留香?”
“你说呢?”苦行僧反问:“普天之下,有几个楚留香?”
没有问题,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回答。
——有些人永远是独一无二的,因千古以来,这样的人数虽不多,楚留香却无疑是其中之一。
她又问苦行僧:
“你怎么会认为我这次来和楚留香有关系?”
“因为我知道波斯有一位大君,平生只有两样嗜好,一样是酒,一样是轻功,”苦行僧说:“尤其是对轻功,他简直迷得要死。”
“轻功实在是件让人着迷的事。”她说:“我知道有很多人在很小的时候就被这件事迷住了,甚至在做梦的时候都会梦到自己会轻功,可以像燕子和蝴蝶一样飞越过很多山巅河川和屋脊。”
“燕子和蝴蝶都飞不过山巅的。”
“可是在梦里它们就可以飞越过去了。”她幽幽地说:“梦里的世界,永远是另外一个世界,这一点恐怕是你永远不会明白的。”
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一个人如果已经把自己完全投入于权力和仇恨中,你怎么能期望他有梦?
梦想绝不是梦。两者之间的差别通常都有一段非常值得人们深思的距离。
“一个对轻功这么着迷的人,最佩服的一个人应该是谁?”
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有一个:“对轻功着迷的人,最佩服的人当然只有天下第一的轻功。”
练掌的人,并不一定会佩服天下第一名掌;练力的人,最佩服的绝不是天下第一力士。
可是轻功却是不一样的。
轻功是一种非常优雅而且非常有文化的,而且非常浪漫。
甚至比“剑”更浪漫。
——“剑”比较古典,比较贵族,可是“轻功”一定比较浪漫。
“当今天下,谁的轻功最高?”
这个问题的答案也只有一个,在这个时代,被天下武林中人公认为“轻功天下第一”的人大概只有一个。
这个人的轻功,几乎已经被渲染成一种神话,甚至有人说他曾经乘风飞越沙漠。
这个人的名字,当然就是:“楚留香”。
“在酒这方面,香帅当然也是专家。”
“当然是的。”
“他不但善于品酒,酒量之豪,海内外大概也没有什么人能比得上。”
“那倒不见得。”长腿格格淡淡的说:“一个人的酒量有多大,用嘴说没有用的,一定要喝个明白才能见分晓。”
“这是一定的!”苦行僧的声音里仿佛有了笑意:“我也早就听说过,狼来格格的酒量随时可以灌倒波斯的十来名武士。”
“一个对十来个是假的。”她说:“一个对六个倒还没有败过。”
“那么楚留香呢?”
“没有喝过,怎么知道?”长腿格格说:“只不过如果有人说香帅能灌倒我,我也不信。”
她忽然又改口:“可是我也相信他的酒量一定是很不错的。”
“我也相信。”苦行僧说:“酒、轻功、女人,这三件事,如果楚留香自认第二,再也没有人敢认第一。”
长腿格格虽然不承认,也不能否认,因为这是江湖中人人公认的。
“所以你们现在的这位大君,这一生中最想结交的一个人,就是楚留香。”苦行僧说:“他不惜用尽一切方法,只为了要请香帅到波斯去作客几天。”
“后来香帅确实去了,而且和大君结交成非常好的朋友。”
“就因为他们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才会互相关心。”苦行僧说:“所以江湖中传出楚留香的死讯后,大君才会派你来,探访香帅的生死之谜。”
“确实是这样子的。”长腿格格说:“大君一直不相信香帅会死。”
“非但你们的大君不信,我也不信。”
“我知道。”长腿格格说,“就算在我们的国土里,都有很多人认为楚留香是永远都不会死的,就算他真的已经死掉了躺在棺材里,大家也认为棺材里死的这人绝不是楚留香。”
她还说:大家甚至还强迫自己相信:
——楚留香就算死了,也会复活的。随时都可能复活。
苦行僧承认这一点。
“只不过这个世界上还是没有一个人能证明楚留香是不是真的已经死了。更没有人能证明他死后是不是真的能复活。”他说:“所以你们的大君才会要你来证实这件事。”
长腿格格也承认这一点:“大君的确一直对他很关心。”
“所以你才会来找我。”
“为什么?”
“因为你知道我也对楚留香的生死很关心,和割头小鬼之间也有种很好玩的默契。”苦行僧说:“最重要的一点是,你知道只要你是我的朋友,只要到了我的地区,我就绝不会容许任何人伤害到你。”
“我承认你说的对。”长腿格格说:“可是我刚从波斯来,怎么会知道这么多事?”
“因你有一个关系人。”
“关系人?”长腿格格好像完全不懂这三个字的意思:“关系人是什么人?”
“关系人的意思,就是说他已经在中土有一种非常重要的人际关系,在江湖中的地位也已经非常重要,可是在暗中,他却和另一个国家另一个社会,有另外一种神秘而暖昧的关系。”
长腿格格眨眨眼,好像是没有听懂的样子。
——她的眼睛极清澈、极明媚,而且有一种接近翡翠般的颜色,显得特别珍奇而高贵。
——可是一个女人如果有了她那样的身材和她那样的一双长腿,还有谁会注意到她的眼睛?
苦行僧又解释。
——他好像真的相信她不懂,所以又解释,一直等到她完全明白为止,又好像因为他根本不怕等,因为时间已经是他的。
只有胜者才能拥有时间,对败者来说,时间永远是最致命的毒素。
“你透过一个非常重要的关系人,知道了我这个人和你要做这三件事有多么重要的关系,”苦行僧说:“最重要的一点当然还不是我,而是我这个组织。”
“组织?”
“是的,组织。”
“什么组织?”长腿格格问:“组织这两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
苦行僧盯着她看了很久,忽然从桌下某一处秘密的地方拿出了一个卷宗。
一个粉红色的卷宗。
这个卷宗里有三个人的资料。三个女人,同样神秘、同样美,同样和这次行动有非常密切的关系。
第一个人就是——
姓名 郎格丝
代号 狼来格格
女,二十五岁,波斯混血,未婚。
父:郎波,来往丝路经商之波斯胡贾,入关三年后即获暴利,咸巨富,据说曾在一年中搜购黄金达两千七百斤之多。
(辟,此批黄金,至今下落不明,亦未见其流出中土。)
母:花凤来,苏州人,江南名妓,身材极高,长大白皙,精于内功,有“白布腰带”之称,一夕缠头,非千金不办。
(辟,白布腰带者,是说她全身柔若无骨,可以像腰带一样缠在你身上也。)
——写这份资料的人,对文字的运用搭配并不十分高明,却有一种很特别的趣味,可以让男人看了作会心的微笑。
可是看在这位长腿姑娘的眼里,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她的脸色已发青,但是她还要看下去。
郎格丝三岁时即被其父携回波斯。
郎波回国后,献中土珍宝玩物七十二件,为大君喜,得以出入宫廷,郎格丝十一岁时,拜在波斯大君爱妃膝下为义女。
同年,中土华山剑派因门户之争而有血战,三大高手中的“青姑”愤而叛门,携女徒四人远赴波斯,亦为大君爱妃所礼聘,入宫为女官。
同年,郎格丝拜青姑为师,习华山剑法,因其四肢长大,反应灵敏,故学剑极快。
(辟,郎格丝发育之早,亦非中土少女们所能想像。)
长腿姑娘的脸又红了。
她不怕赤裸裸的面对任何一个男人,因为她根本不在乎。
可是她发觉自己的隐私被人知道得这么多的时候,她却在乎了。
她甚至怀疑,她在镜子前面欣赏自己时所作的那种动作,这个男人是不是也知道得非常清楚?而她连这个男人的脸都没有看到过,甚至连手都没有看到。
——这个苦行僧的眼色,有时候就像是一面镜子。
揭人隐私是个多么令人痛恨的事,大概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以揭人隐私为手段而求达到自己某种目的的人,是种多么令人厌恶憎恨的人,大家也应该明白。
郎格丝心里虽然充满了痛苦愤恨与羞侮,但她却还是要看下去。
虽然有关她的资料已到此结束,她还是要看下去。
因为苦行僧告诉她:
“下面这些资料,是另外两个人的,你大概不愿再看下去,因为你既不认得她们,也没有听过她们的名字。”他说:“你一定会觉得,你跟她们这两个人,根本完全没有一点关系。”
事实也正是这样子的。
“可是你一定要看下去,”苦行僧告诉她:“因为这两个你完全不认得的女人,其实是跟你有关系的。”他甚至还强调:“我可以保证,你永远都想不到她们和你的关系有多么密切。”
所以郎格丝一定要看下去,她看到的第一个名字,就是她从未看见过的。
这个人姓苏,叫苏佩蓉。
苦行僧的确没有骗她,因为她的确没有想到这个叫做苏佩蓉的女人,竟然就是——
姓名:苏佩蓉 代号:苏苏 女 二十三岁
父:苏诚,又名苏成,又名永诚,又名永成,又名无欺,又名不变,又名一信,江湖人称:“吃亏就是占便宜”,苏吃亏。
(辟:又诚实,又守信,又肯吃亏,是不是一个好人呢?这个人,真是好极了。)
——这一点其实是不必辟明的,因为这位苏先生平生根本没有吃过亏,“吃亏就是占便宜”的意思,只不过是说别人只要碰见他就一定会吃亏,别人吃了亏,占便宜的就是他。
在苏先生这一生中,走遍南北,认得的人也不知有多少,能够不被他占上点便宜的,恐怕连一个都没有。
像这么样一个人,被他骗到手的女人当然也不少,替他生下苏佩蓉这个女儿的,却是其中最特别的一个。
因为这位女士也和他一样,也是以骗人为业的,被她骗过的男人,绝不会比他少。
这位女士的名字,赫然竟是花风来,下面记载的资料,也和上一份资料完全相同。
郎格丝终于明白苦行僧为什么一定要她看这份资料了。
——这个本来好像跟她完全没有关系的女人,居然是她同母异父的姐妹。
另外一个女人和她又有什么关系呢?
郎格丝不笨,她的四肢虽然发达,头脑并不迟钝,她的反应通常都要比别人快一点,她当然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这份卷宗里的第三个女人和她有种什么样的关系。
她想的果然不错,第三个女人果然是:
姓名 李蓝袖
代号 袖袖女,二十一岁。
父:李蓝衫,十三岁成秀才,十六岁入举,“蓝衫才子”名动学林,却与进士无缘,可是十九岁时就已成为武当后起俗家弟子中的第一名剑,“蓝衫剑客,剑如南山,采菊东篱,悠然而见。”以那种悠悠然的剑法,在一年中连胜一十九战。
(辟:可是这位文武双全的才子剑客死得太早,就在他声名到达巅峰的那一年,他就死了。
那一年也是他成亲生女的一年,他的女儿还在襁褓中,他就已死在中原一点红的剑下。
那一年,他才二十岁。
那一年,也正是楚留香的名声刚刚开始被江湖中人注意的时候。
那一年楚留香才十余岁,苏蓉蓉、宋甜儿、李红袖也才是少女。
那年的元宵夜,胡铁花和人拼酒时,已经可以一口气连喝黄酒二十八升。
那一年楚留香的另一个好朋友姬冰雁,已经赚到了他这一生中的第一个一百万两。——不是铜铁锡,而是银子,纯净的白银,)
——那一年当然也就是李蓝袖出生的日寸候,她的母亲当然就是:
母:花凤来,苏州人,江南名妓……
郎格丝用不着再看下去,下面的资料,她用不着看也已经可以背得出来。
这个本来和她完全连一点关系都没有的李蓝袖当然也是她异父同母的姊妹。
——她忽然觉得很好笑,而且真的笑了,笑得几乎要哭了出来。
苦行僧一直在静静的看着她,直等她笑完了,才淡淡的说:“令堂是位很特殊的女人,结识的男人也很特殊,能让她为他生孩子的,当然更特殊。”苦行僧说:“所以你们三位姐妹,不但继承了令堂的聪明和美丽,多少也承继到一点你们父亲的特性。”
他说得很温和,听不出丝毫讥诮之意,但却可以让聪明的人难受得要命。
郎格丝已经有了这种感觉,因为她知道他将要说出的都是事实。
而事实通常都远比谎言伤人。
“你当然知道苏苏就是我特地派去照顾慕容的两个人中之一。”苦行僧说。
“是的,”郎格丝承认:“我知道。”
“那么,我想你一定也知道,她就是刺杀柳明秋的人。”
“是的。”
“柳明秋纵横江湖,艰辛百战,出生人死,经验是何等老到,怎么会栽在一个小女孩的手里?”苦行僧问。
“因为他完全没有提防她。”
苦行僧立刻又问:“她既然已有杀他的意思,像柳明秋这样的人物怎么会看不出来?”
郎格丝沉默,因为她已知道苦行僧的答案。
“苏苏能够让柳明秋完全没有提防她,只因为她有她父亲的特质。”
——一种可以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吃亏上当的骗人特质。
“你可以想像到,苏诚在外表上看来,一定是个又诚恳又老实又肯吃亏而且常常受人的气被人欺负的人。”苦行僧说:“苏苏当然也是这样子。”
——是的,苏苏看起来不但又乖又温柔,而且老实听话,你叫她干什么,她就干什么,只不过她心里在想什么,谁也不知道,而且不管她心里在想什么,她都做得出。
“有这种特质的人并不多。”苦行僧说:“这种人要杀人的时候,总不会迟疑片刻,杀人之后,立刻就可以为那个人心酸落泪。”
苦行僧悠然道:“就因为我看出了这种特质,所以柳先生才会死。”
他说这句话的态度,甚至已经露出了一种他从未露出过的得意之色。
郎格丝明了这一点。
要致柳明秋于死地,绝不是件容易事,要看出苏苏这种特质,更不容易。
“袖袖的情况,差不多也是这样子的。”苦行僧说:“她当然也有一种与众不同的特质。”
“她这种特质,当然也有被你利用的价值,所以你才会找到她。”
“是的。”
“苏苏的特质是‘骗’,袖袖的特质是什么呢?”郎格丝问:“在这次行动中,她有什么价值?”
苦行僧先回答了她第一个问题:“袖袖的特质是‘死’,就像她的父亲一样,随时都准备死,随时都可以死。”
“是不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怕死?”
“是的。”苦行僧说。
可是立刻他又重作解释:“不怕死也不是完全一定绝对的。”
“我不懂你这句话的意思。”
“不怕死的意思,也有很多种不同的解释。”苦行僧说:“只不过我只要说出两种就已足够。”
如果郎格丝问他:“哪两种?”
这种问题是根本不需要问的,就算她对这件事很好奇,也不必问。
因为她不问,对方也会自己回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事都只能分为两种,只不过分类的方法有所不同而已。”
“哦?”
“譬如说,人也有很多种,有些人甚至可以把人分成七八十种。”苦行僧说:“可是你如果把它真正严格的分类,人只有两种。”
他再强调:“种类虽然只有两种,分类的方法却有很多。”
譬如说,你可以把人分为好人与坏人两种,也可以把人分成死人与活人,男人与女人,聪明人和笨人。
不管你用的哪一种方法分类,都可以把所有的人都包括在其中。
“有一种人平时是怕死的,可是真正到了生死关头,面临抉择时,却往往能舍生而取义,甚至会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苦行僧说:“这当然是‘不怕死’中的一种。”
“是的。”
“还有一种人,根本就不怕,根本就没有把生死看在眼里,因为他本来就把生命看得很轻贱,人世间的事,全都不值他一顾!”
“李蓝衫就是这种人?”
“是的。”苦行僧说:“他的女儿也是。”
“就因为她有这种特质,所以才敢陪着慕容像飞蛾一样去扑火?”
“大致可以说是这样子的。”
“可是我不懂你为什么一定要她陪慕容去?为什么要耗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去找她?”郎格丝问:“她在这次行动中,究竟有什么作用?”
苦行僧沉默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她在这次行动中所占的地位,甚至不在慕容之下。”
郎格丝显得很惊讶,她一直认为只有慕容才是这次行动的枢纽。
苦行僧眼中那种带着三分妖异的得意之色又露了出来。
“这一点当然是绝对机密的,所以我一直要等到现在才能告诉你。”
郎格丝静静的等着他说下去,连呼吸都似已停顿。
——最机密的一点是在什么地方呢?
“你当然知道楚留香身边有三个非常亲近的女孩,一个姓李,一个姓宋,一个姓苏。”
“我当然知道,”郎格丝说:“不知道她们这三个女孩的人,恐怕也不多。”
这是真的。
李红袖博闻强记,对天下各门各派的高手和武功都了如指掌,对他们的事迹和经历也记得非常清楚。如果香帅问她:“华山派的第一高手是谁?第一次杀人是在哪一年?杀的是谁?用的是什么招式?”
李红袖连想都不必想,就可以回答出来,甚至可以把那个人的出身家世、性格缺陷,在一瞬间就对答如流。甚至还可以回答出那个人在哪一天哪一个时辰在什么情况下出手的。
她不但自己记得住,还要强迫楚留香也记住。
——在深夜,在灯下,为楚留香添一炉香,强迫他记住。
在江湖中,群敌环伺,杀手四伏,如果你能多对其中的一个人多了解一分,那么这个人对你的威胁就可以减少一分了。
——如果你能完全透彻的了解一个人,这个人对你还有什么威胁?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这句话能够从千古以来流传至今,总是有它的道理存在的。
所以她一定要楚留香把一些极成功和在极成功中忽然失败的人物的事迹和战迹,完全记在心里。
因为她对楚留香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如果只不过是兄妹之情,也是不一样的兄妹之情。如果只不过是朋友之情,也是不一样的朋友之情。
所以她希望楚留香能永远不败。
就算败,也要在败中求胜,败中取胜。永不妥协,永不退让一寸一分。
能为楚留香做这么多事,李红袖当然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女人。
最重要的是,她为楚留香所做的所有这些事之中,也有一点共同的特质。
——不败。
可以死,不可以败。
“每个人一生中都要死一次的,但是有些人却可以一生永远不败。”苦行僧说:“李红袖就是要楚留香做一个这样的人。”
永生已不可以得,不败却可以求。
“所以她也是不怕死的,在她为香帅所做的这些事中,就有这种不怕死的特质。”
郎格丝沉默良久才说:“我明白。”
其实她并非真的十分明白。
——李红袖、李蓝袖,这两个人之间是不是也有某种神秘的关系?是什么关系?李蓝衫是李红袖的什么人?
这些名字当然也许只不过是巧合,这个世界上姓名雷同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
——但是他们的性格之中,为什么也有一种如此相似的特质?
“不管怎么样说,李红袖总是一个非常坚强勇敢的女人,如果楚留香要去赴死,她也一定会跟着去的。”苦行僧说:“就算明知必死也会去。”
“是的。”郎格丝说:“我也相信她一定会这么样做。”
她的眼直视远方,她的眼中仿佛有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李红袖,而是一个孤单单站在一顶小轿旁的白衣女人。
她很想直接切入问题的中心,很想直接问这个苦行僧:
“蓝袖在这次行动中究竟有什么作用?和李红袖又有什么关系?”
她还没有开口,苦行僧已经把话题转到宋甜儿身上。
宋甜儿是个很绝的女孩子,看起来好像有点呆呆的,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都不放在心上,而且很容易满足,有时候她也许会希望有一个王子会在她生日那一天送她一座城堡。
可是如果有人能在那一天送她一张上面画着城堡的图画,她就已经很开心了。
知足常乐,所以她每天都在开开心心的过日子,甜甜的笑,甜甜的对你笑。
只对你,不对别的人。
——如果你身边有一个这样的女孩,你说开心不开心?
而且她还会做菜。
她是五羊城的人,羊城就是广州,“吃在广州”,人所皆知。
所以她也喜欢吃,而且喜欢要别人吃她做的菜。
——好吃的人都是这样子的。
所以她一定要会做菜,而且做得真好,连楚留香这么好吃这么挑剔的人,对她做的菜都从来没有抱怨过。
他甚至告诉他的朋友,连无花和尚未死时,亲手做的素菜,都比不上宋甜儿的罗汉斋。
天下的名厨,还有谁能比得上她?
——要抓住男人的心,最快的一条路就是经过肠胃。
男人都是好吃的,如果身边有这么样一个女孩,只怕用鞭子也赶他不走。
这个女孩一直都在楚留香身边,天天都在,时时刻刻都在,可是我们这位楚大爷眼睛里却好像从来没有看见过她这个人一样。
只看得见她做莱,却看不见她的人,甚至连那双修长结实经常都晒成古铜色的腿都看不见,真是气死人也。
奇怪的是,我们这位宋大小姐却好像连一点都不在乎。每天还是过得开心无比。甚至远比李红袖和苏蓉蓉都开心快乐得多。
这三个女孩之中,最不快乐的恐怕就是苏蓉蓉。
有人说,她们三个人里面,最漂亮的是苏蓉蓉,有人说最温柔的是她,也有人说楚香帅最喜欢的一个是她。
这些我都不敢确定。
我只能确定,她们之中,最不快乐的一个是她。
——是不是越聪明越美丽的女孩越不快乐?
苏蓉蓉无疑是非常聪明的。
她负责策划,为楚留香建造了一间镜室,替楚香帅采购了很多张极精巧的人皮面具,和很多难买到的易容化装用品。
她自己也精修易容术,使得楚留香随时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面貌和身份在江湖中出现。
“千变万化,倏忽来去,今在河西,明至江北”,楚香帅的浪漫与神秘,造成了他这一生的传奇。
这种形象,就是由她一手建立的。
苏蓉蓉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善解人意。
楚留香的日常生活,饮食起居,大部分都是由她照料的。
香帅可以说是个非常独立的人,但他却曾经向他的好友透露:
“我可以什么都没有,但是如果没有蓉蓉,我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由此可见他对她的依赖和感情,只不过她还是不开心。
因为她知道他仍然不是完全属于她的。她要的是一个完全属于她的男人。
她完全属于他,他也完全属于她。
他当然不会是这种人。
楚留香是属于大众的,是每位热情少年心目中崇拜的偶像,是每一个江湖好汉想要结交的朋友,是每一个深闺怨妇绮思中的情郎,每一个怀春少女梦中的王子,也是每一个有资格做丈母娘的妇人心目中最佳女婿。
所以蓉蓉不开心。
所以她时常会想出一些“巧计”来让楚留香着急,甚至不惜故意让楚留香的对头绑走。
所以江湖中才会有些呆子认为她是个糊里糊涂,大而化之,很容易就会上当的女人。
——一个爱得发晕的女人,对她喜欢的男人,本来就通常会用一点小小的阴谋和手段的,一点欺骗,一点狡猾,一点恐吓,和三点甜蜜。
只不过她用得比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女人都要更巧妙一点而已。
可是她也不会把一个和她无冤无怨的人送到阴沟里去死。
她做不出,她不忍。
她狠不下心去做那些苏苏随时随地都可以在眨眼间做出的那些事。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她们之间是不是也有某种相同之处呢?
——她们是不是也有一种会在有意无意间去骗人的特质?
这张椅子虽然非常宽大,可惜宽大的椅子并不一定就会舒服。
一张用很冷很硬的木头或石头做成的椅子,不管它多宽多大,一个赤裸的女人坐在上面都不会舒服的。
郎格丝现在的样子就连一点舒服的样子都没有了,甚至连一点公主的样子都没有了。
她甚至已经把她那两条很长很长的腿都蜷曲了起来。
苦行僧一直在很仔细的观察着她,就好像一个顽童在观察着他刚抓到的一只稀有昆虫一样。
——他眼中所见的,应该是一个可以挑起任何男人情感的女人胴体,可是他的眼中却全无情感。
因为他此刻眼中所见的,并不是她的胴体,而是她的心魂。
她的心当然已经被他看穿了,就好像她当然也已看穿苏蓉蓉和苏苏,李红袖与袖袖之间,一定有某种神秘而特殊的关系一样。因为她们之间的确有一种相同的特质。
苦行僧当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就用一种最直接的方法告诉她。
“李红袖和袖袖的性格是一样的,她们都有一种‘轻生重义’的性格。”
他解释:“也许她们并不重义,因为女孩子通常都是没有太多义气的。”苦行僧说:“一个女孩和女孩之间如果太讲义气,这个女孩就会失去她的爱情了。”
——这个苦行僧,居然这么了解女人,真是计人大吃一惊。
一个人如果连“重义”这一点都做不到,要他“轻生”,当然更难。
尤其是女孩。
除非她在天生的性格中,就有一种非常特别的“特质”,一种不怕死的特质。
“在女人来说,这种特质是很少见的,可是她们两人都有。”苦行僧说:“这当然因为她们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非常亲密而特殊的关系。”
他说:“就好像苏蓉蓉和苏苏之间也有某种很特别而神秘的关系一样。”
“我明白,”郎格丝说:“我非常明白你说的这种关系。”
这一次苦行僧的回答更直接。他说:“李蓝衫就是李红袖的早夭的哥哥,苏佩蓉就是苏蓉蓉的异母的妹妹。”
苦行僧故意用一种非常冷淡的声音问郎格丝:“你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不是非常密切?”
这个秘密本来是应该让人非常吃惊的,可是郎格丝却好像完全没有反应。
过了很久,她才用和苦行僧同样冷淡的声音说:“你找她们一定找了很久,而且一定找得很辛苦。”
“是的。”
“可是不管找得多辛苦你都要找。”郎格丝说:“因为有了她们两个人在慕容身边,楚留香更不会让她们死在这一次行动里。”
“是的。”苦行僧说:“只要他还没有死,就一定会出手。”
“柳明秋如果不死,这一次行动还未必能成功,苏苏杀了柳明秋,应该是这一次行动中最大的功臣。”郎格丝说。
“应该是的。”
“但是你却说,袖袖在这次行动中所占的地位,远比任何人都重要。”
郎格丝问:“为什么呢?”
苦行僧凝视着她。
“我相信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他说:“我相信你一定明白的。”
“是的,我明白。”
郎格丝又沉默很久之后终于承认:“你们这次行动的最大目的,并不是要确定楚留香的生死,而是要他死。”
“他一定要死。”苦行僧也承认:“我们既然还活着,他就非死不可。”
“你曾说,你们这次行动一开始,楚留香就等于已经死定了。”
“是的。”
“因为这次行动开始后,他如果还不出手,那么就表示他这个人已经必死无疑。”
“是这样的。”
“可是他如果还没有死呢?如果忽然又在那间不容发的一刹那间出现在那条长街上,你们凭什么能把他置之于死地?”
郎格丝冷冷淡淡的问苦行僧:
“就凭那位铁大老板?就凭那些像小蛇一样的可以扭曲变形的小鬼?还是凭那个半男半女不人不鬼的老鬼?”
苦行僧叹了口气,因为他也不能太承认:“如果凭他们就能在一瞬间取楚留香的性命,那么楚留香也就不是楚留香了!”
“那么你凭什么说只要他一出现,他也就已死定了?”
郎格丝自己回答了这个问题:“你敢这么样说,只因你布下了袖袖这一着棋。”郎格丝说:“她才是你们的最后一着杀手!”
“不是她一个人,是她和慕容。”
“是的。”郎格丝说:“只要楚留香一出现,他们立刻就会将楚留香置于死地,也只有他们能做到这一点,因为他永远不会想到这两个人才是他的杀星。”
苦行僧忽然笑了,连那双恶眼中闪动的都是真正的笑意。
“狼来格格,你真聪明,你实在比我想像中还要聪明得多。”
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
——没有袖袖,楚留香就会出现,也没有人能在一刹那间取他的性命,如果不能在刹那间取他的性命,他就走了。
他要走的时候,这个世界上恐怕还没有一个人能追得上。
所以一定要做到这一点,这次行动才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