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李校长,你真是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的声音带点小娇嗔,但这样的娇嗔每次都能让李济汗流浃背血压急升。
“这次真的不能怪我啊,你听我解释!”李济十分惶急,“我这次原本死死盯着他们的,而且有希望把他们手里的东西抢到手,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被人偷袭了!”
“偷袭?”女人的语气也略略带上了一点惊奇。
“是的,你得知道,我虽然被你强制移植了附脑,但体魄还只是普通人啊!”李济急急地辩解着,“在附脑产生作用之前,我并不比任何人强壮。那个人从背后把我打晕,把我捆了起来。等到我醒来挣脱出去,那两个学生已经离开川东了。这真的不是我能掌控的啊!”
“这么说起来,倒是不能怪你,当初给你移植附脑的时候,的确没有考虑到增强你本身的体魄。”女人说。
“照这么说,你肯原谅我了?”李济惊喜交加。
“是的,原谅你了。”女人肯定地说。
“那么,这次的‘酒’还是可以按期给我,对吗?”李济紧张地发问。
“不对。”对方的回答十分干脆,“以后也不会给你酒了。”
李济只觉得自己快要晕厥过去了,被打伤的脑袋又开始发痛:“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不是已经同意了这不是我的错,而且说了原谅我了吗?”
“原谅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必专门派人去杀你,”女人说,“而不给你酒的意思,是你已经没用了。他们离开了川东,你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你的死活,我管不着。”
“你不能这样做!”李济怒吼起来,“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拼死拼活地做事,你不能卸磨杀驴!如果你真的要就这么抛弃我的话,我……我就把你的事情全部抖出来!”
“那样的话,死的就不只是你,而是你全家了。”对方冷漠地回答,“你现在是在用你自己的命换你全家人的命。自己掂量吧。”
电话挂断了。李济怔怔地坐在床边,很长时间里一动也不动,就好像变成了一尊石像。
王璐放下电话,冷笑一声,侧头问身边的司机:“到哪儿了?”
“再有半个小时,就能进入我们的地界了,”司机回答,“应该没事了吧?”
“半个小时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王璐摇摇头,仍旧专注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形。这辆冷藏车此刻正行驶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上,四周很是荒僻,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
汽车继续前行,司机的神态越来越轻松,王璐的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似乎是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当前方出现了一个急弯时,王璐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司机的技术很过硬,不费吹灰之力就转过了那个弯,但刚刚转过去,他的眼睛就瞪圆了——前方的山路中央,赫然站着一个人影。这个人就站在路中间,一动也不动,好像是专门等着被车撞一样。
由于弯道遮挡了视线,此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司机连忙猛按喇叭,但对方还是没有丝毫反应。但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紧急转弯的结果可能就是直接坠下山崖。他只能咬咬牙,硬生生地直接朝着那个人影撞了过去。
突然之间,一股灼热的气浪席卷了这片山路,就像是有大量的炸药爆炸一样。强大的冲击波一瞬间击碎了汽车正前方的挡风玻璃,司机甚至来不及做出丝毫反应,脖子就重重地撞在了椅背上,颈骨立即骨折。而整辆汽车也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被这股巨大的力量高高掀起,磕在山路的边沿,翻滚着坠下了山崖。片刻之后,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山崖下火光冲天。
那个拦在山路中央的人影仍然没有动。他站在原地,冷冷地说:“出来吧,璐璐,这么点小手段是不可能伤到你的。”
他身旁高高的山壁上传来一声嬉笑:“梁野哥哥,咱们俩好久不见了,你怎么一见面就送上这么一份大礼啊?”
那是王璐。在梁野用火焰袭击冷藏车的时候,她已经飞快发动了蠹痕,把自己的身体转移到了山壁上。现在她脚踩着一块凸出的石头,背靠山壁站着,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我只是要截下那具尸体,”梁野哼了一声,“不过你的反应实在是很快,不但自己逃脱了,还把尸体也转移走了。”
“那可是宝贝啊,你想就这么一把火烧了它,岂不是有点暴殄天物?”王璐说。
“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梁野说,“你也不例外。”
“哎呀怎么你们都是这个调调啊,烦死我了!”王璐以踩高跷一般的高难度动作跺了一下脚,“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越过人与魔的界限啊?我不过是好奇心起想要研究研究而已嘛。还不许人好奇啊?”
“在我面前你不必乔装,璐璐,”梁野说,“你我都很清醒你想要干什么。在那间废弃医院出现黑暗家族的巢穴后,你动用了最大的力量去调查,并且弄到了这具尸体,绝不是好奇心可以掩盖得过去的。如果说过去你最大的目标无非是压倒我和路晗衣,再追赶上范量宇,现在你目睹了黑暗家族的种种怪异力量之后,野心就更大了。”
王璐沉默不语,过了半分钟才开口说:“既然这样,你我这一战是在所难免的了?”
“这些年被你叫了几百声‘哥哥’,做为回报,我就让你先出手吧。”梁野说。
王璐忧郁地点点头,紫色的蠹痕包围了全身,却并没有向前侵入梁野的领域。同样的,梁野身畔闪烁着蠹痕的红光,半径也只有几米。双方只是远远地对峙着,谁都没有贸然进击。
突然之间,王璐的蠹痕猛地扩张到了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半径,她的身体也随着蠹痕边缘的变化而不断高速移动,有若鬼影。二十米的半径意味着她每次做出的瞬间位移最多可以达到四十米,这将让梁野极难捕捉到她的动作。
但梁野并不慌乱,只是紧守着自己的蠹痕所围出的领域。双方的蠹痕边缘发生过几次碰撞,但都并不激烈,轻轻一触随即闪开。这是因为两人力量相若,正面地硬碰硬只能徒耗力量。所以王璐选择了这样不断游走的战术,目的就是找到某一个梁野的薄弱点,争取瞬间突入。
而梁野也明白,王璐在她的蠹痕范围内可以任意移动,自己光凭视线是无法跟上对方的脚步的。他索性根本不看,把所有的注意都放在蠹痕上,利用蠹痕的敏感性去感知王璐的行动,然后分配力量去阻击。他时而用有形的火焰,时而用无形的高温气流,虚虚实实,王璐几次试图突入,都被梁野弹回,反而差点被梁野的烈焰反击得手。她不得不更加谨慎,加快了移动的速度。
两人一攻一防,正在僵持,山路上又开来一辆一看就是超载了的大货车。两人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王璐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突然猛一挥手,蠹痕的范围剧烈扩张,把那辆大卡车包围在其中。
十分之一秒过后,那辆至少载了十吨货物的大卡车竟然腾空而起,飞在了半空中。它就像是一个没有重量的塑料壳一样,在空中偏偏倒倒,向着梁野站立的方向飞去。司机在驾驶座上目瞪口呆,已经快要吓晕过去了。
“看来这玩意儿实在是太重了,”梁野自言自语,“以你的能力,也没办法把那么重的一辆车瞬间压到我的头上。”
他的身体像一张弓一样绷紧了,接着如同离弦之箭一样笔直地飞了出去。在这一瞬间,他的整个身体都变得赤红了,仿佛火焰在他自己的身上熊熊燃烧,把他自己变成了一枚凶悍的火箭弹。
他狠狠地撞向了半空中的卡车。
一声足以引发山崩的剧烈爆炸声响起,巨大的卡车顷刻间解体,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把这辆卡车连同上面运载的货物都化为了无数的碎片。然而,这每一块碎片上全都带着灼热的火焰——梁野的蠹痕所赋予的杀人的火焰!
山路上恍如正在下一场火雨。四散飞溅的燃烧的碎片呼啸着划过每一片细微的空间,就像一颗颗嗜血的子弹,把恐怖的热度与杀伤力带到每一处角落。在这狂暴的烈焰席卷之下,方圆百米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生物可以生存——王璐也不例外。
她只能迅速地利用蠹痕逃出这一片火海,把自己的身体稳定在一块凸出山壁的岩石上,但刚刚站稳,她就僵住了。梁野的右手已经轻轻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只有全力逃跑的时候,你的蠹痕才会露出那一丝破绽让我突破进来,”梁野说,“现在你的蠹痕被我压制住了,如果你想继续逃跑,移动的速度会比往常慢三分之一,已经足够我先下手烧断你的脖子了。你应该清楚这一点。”
“我清楚,所以我不逃,”王璐叹了口气,“没想到我也会算计错你。”
“你是指的我直接毁掉那辆卡车的事吧?”梁野说。
王璐轻轻耸耸肩,唯恐动作太大招致梁野的攻击:“是啊。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四大家族的四个高手虽然都曾经杀死过不少人,但只有你,梁野哥哥,从来不愿意下手杀害无辜的人,尤其是那些没有附脑的普通人。如果谁敢冒犯你,你固然会毫不留情;但没有招惹到你的,你却往往会高抬贵手。”
“所以你把那辆车向我移动过来,不是为了用它做武器,而是为了让我分心,哪怕是一丁点分心。”梁野说,“如果我有那么半秒钟的犹豫不愿意伤害车里的无辜的司机,你就有机会趁虚而入。”
“是啊,我万万没有料到你反过来利用了那辆车,全然不顾及司机的死活,”王璐的语气低落,“我判断错误,活该输给你。”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确不喜欢杀伤无罪的人,但我又不是冥顽不化的木头脑袋,”梁野说,“别忘了,我也是个守卫人,不是开慈善堂的。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这种底线往往都是错的。”
王璐又是一声叹息:“你说得对。我的确是自作聪明了,现在你如愿毁掉了那具尸体,我也不可能再拿它……嗯?”
她的脸色忽然一变,这个变化自然是瞒不过梁野的眼神。梁野苦笑一声:“我还以为能骗过你呢。”
“我对于和我的能力近似的蠹痕,总是很敏感,”王璐的语气陡然变得森冷,“没想到你竟然带来了一个和我一样能进行空间转移的帮手,偷偷把尸体换走了。刚才你可还说得道貌岸然呢梁野哥哥,‘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但是现在,似乎是你主动想要跨越这道界限哦。”
“所以我说了,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人心不可测。”梁野的话音里也充满了冷酷的意味。话音未落,他的手掌猛然再度变得赤红,足以把钢铁融化的高温在一刹那间释放出来,恍如从钢水中取出的灼烫刀锋,割向王璐的脖颈。而王璐也在这一瞬间激发出了蠹痕,但正如梁野所说,她的蠹痕受到了压制,移动速度有一些微小的损失,这一点损失让她并不能全身而退 一道烈焰冲天而起,伴随着蠹痕碰撞所发出的近乎于雷电般的剧烈闪光,那是梁野的手掌击中了王璐的脖子。而与此同时,几乎只有连眨眼时间都不到的极其微小的时间差之后,王璐的身影也消失了。
梁野慢慢地收回自己的右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身。在他的视线里,王璐站在了公路的另一头,脖子上鲜血横流,从后颈到面庞都留下了被灼烧过的红色的痕迹。
——但她还活着。
“你似乎专门针对我的蠹痕做了一些功课啊,”梁野说,“如果换成在贵州山区时的你,这一下脖子已经断了。”
“不只是你的,还有路晗衣哥哥和范量宇哥哥的,我都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训练,”王璐喘息着说,“自从天选者出现之后,我就知道,过去的均势不可能再维系下去,未来的世界,注定属于混乱和战争。”
“果然,每个人都留了一手……”梁野摇了摇头,“我追不上你了,你走吧。”
“我现在受了重伤,奈何不了你,但你记住,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梁野哥哥。”王璐在重伤之下仍然露出一丝专属于她的甜美笑容,“被你打伤只是小事一桩,但是今天你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会让你十倍奉还的。”
“我等着你。”梁野漠然地说。
二、
“你的车技不错么,”冯斯说,“你非要和我抢着开车的时候,我还蛮担心的呢。”
“别逗了,你这种腰缠万贯天天吃咸菜的主儿,猴年马月能有练车技的机会?”姜米熟练地握着方向盘,“我们美帝人民虽然饱受资本家压迫不能当家作主,但就是开车机会老多,我可是16岁就考了驾照了,去年夏天驾车横穿了整个美国呢。”
“我不要当家作主,我也想去受压迫……”冯斯咕哝着。窗外的盘山公路蜿蜒伸展,远处可见滔滔流动的长江,忽然之间,他就找到了那么一点自驾旅游的感觉。
“我现在对中国的黑社会充满好感,”姜米兴致勃勃地说,“那个王欢辰简直太大方了,二话不说就借辆车给我们。这车在贵国不便宜吧?”
“奥迪Q5,2012款,大概值个四十万吧,”冯斯说,“不过大方的不是王欢辰,是他背后的梁老板。梁野既然指示了他全力配合我们,别说一辆越野车了,要他把房子和厨师学校都给你都没问题。”
姜米噗哧一声:“其实我还真想要那个厨师学校呢,多有趣啊,可以每天变着花样要他们做新菜给我吃,早晨还能逼他们戴着厨师帽做集体早操,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您说的这不是厨师学校,是二逼集中营……”冯斯也被她逗乐了,“注意,前面很快要上成渝高速了。”
“上了高速,三个来小时就能到成都啦!”姜米轻快地打了个响指,“我们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两天前。
冯斯临时放弃了之前制定好的恐吓战略,改为心灵鸡汤式的软语相求,没想到真的打动了何少衡的情妇张梓濛。事后姜米表示不得不佩服:“你丫果然没白在微博上瞎编那些鸡汤段子。”
张梓濛交出了何少衡放在她家里的保险柜的钥匙,冯斯打开保险柜,从中发现了不少商业机密、行贿记录等,而何少衡根据棺木里的刻字所整理出来的新资料也在其中。他把其他东西交给了王欢辰,算是报答对方的热忱相助,然后和姜米回到宾馆,仔细研读那份资料。
何少衡显然是个很用心的人,棺材里所能刻下的字数很有限,所以记述者原本写得相当简短,但他在整理的时候,根据道观流传下来的史料做了许多合理的添加,最终呈现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颇为详细的、有血有肉的故事,这个故事所记录的,是一个令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惊人变故。
——后来那个一直把元和观传下去的观主,也就是俗名叫陆小石的道士,竟然是假的,是一个取而代之的冒牌货!而真正的陆小石,被关进了一口棺材里埋到地下,直到活活闷死。
那就是何少衡在地下挖出来的那具尸骨。
真正的、在地下被闷死的陆小石,在棺材板上刻下了事件的经过。在他亲眼目睹了玄化道院消失后,他一面试图自己张罗一间道观,一面也利用空闲时间去玄化道院附近搜寻,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不光是出于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贪欲作祟。毕竟道院里隐藏了许多秘密,假如能留下一两样宝贝,那也足够值钱了。
十五年过后,陆小石已经是川东元和观的观主了。元和观虽然规模不如当年的玄化道院那么大,在他的经营下倒也香火旺盛,来投的弟子不少。陆小石很谨慎地守着秘密,把自己所做的与玄化道院有关的记录砌进了墙里。除了照管元和观之外,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假装云游出去几天,其实是悄悄地在玄化道院附近寻找,只是在前十四年里,他从未如愿。
然而到了第十五年,或许是老天眷顾,他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时他来到山崖边,想要冒险吊一根绳子到山崖下面去看看,却忽然遇上了一场地震。好在地震并不剧烈,所以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只是想到地震之后的山体也许会出现滑坡、泥石流等等自然灾害,于是在地震止息后,他打算放弃下崖的念头,先回到山下的小镇再做打算。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前飞过了一只野鸟,在悬崖上空盘旋一阵子之后,向着下方直直地飞了下去。紧跟着是第二只、第三只……转眼之间,在这一片山头出现了几百只不同种类的飞鸟,全都朝着悬崖下飞去。
悬崖下有情况!陆小石敏锐地做出了猜测,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场地震震塌了山石,导致某些原本被埋藏的东西露了出来,这才引起了鸟儿的兴趣。而那样东西,极有可能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玄化道院的遗物。
陆小石不顾一切,冒着生命危险爬下了山崖。他发现所有的鸟儿都围绕着一个圆滚滚的物体在飞行,还有不少已经直接扑在了它身上,仿佛这个东西有强烈的吸引力。陆小石提着长剑上前,赶走了所有的鸟儿,露出这个东西的真容。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一个茧。他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茧。
这个茧呈椭圆形,换算成现代单位至少有两米高,而且十分沉重,凭陆小石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把它搬上悬崖。陆小石想了想,一发狠,高高举起手里的长剑,狠狠地对着茧壳斩了下去。茧壳应声而裂,露出里面的东西——一个浑身鲜血的人。这个人一动也不动,似乎处在昏迷状态中,但却有着平稳的呼吸。
陆小石知道,他真的找到了玄化道院的遗物。
以后的日子里,陆小石从悬崖上运下了绳索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砍树搭了一个小棚子,把那个茧壳里的怪人绑在棚子里。怪人虽然一直在昏迷当中,不吃不喝,但生命力却始终顽强,仿佛修炼过辟谷之术。陆小石一直监视着他,直到半个月后他醒过来。
此时的陆小石,被获取玄化道院秘密的贪念所支配,十分残忍地对这个人进行了逼供。对方熬不过刑,很快招供,原来他果然是玄化道院里的一名道士。按照他的说法,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一直都在进行着某种特殊的修炼,他们通过秘法炼制出神奇的丹药,服食后可以让人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据说在神州大地上,除了玄化道院,还有一些其他的神秘组织或者家族也掌握了这种独特的炼丹术,他们相互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杀伐。
但道观里的道士们并不满足,还想要努力寻求更加强大的道术。他们似乎是在川西的成都附近发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们极大提高道术的宝贝,于是派了一队修为最精湛的道士前往成都,在付出惨重代价后,总算把那样宝贝抢了回来。经过了长达半年的研究和摸索,全观的道士择了一个吉日,打算共同利用那件宝贝来提升修为。
然而意外却发生了,当所有的道士一同驱动道术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诡异的变化,道观内突然充满了某种异样的力量。这个道士说,他天生对于危险的事物有一种独特的敏感,就像某些小动物能预知地震一样。那股力量刚刚开始蔓延,他就直觉到事情不妙,果断地转身就逃,最后侥幸赶在道观消失前逃脱掉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遭受到巨大冲击,坠落悬崖,险些丧命,只要运用自己的道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茧壳里陷入休眠,直到十五年后陆小石挥剑劈开茧壳,他才重见天日。
道士说话半真半假,陆小石并不敢完全相信,但他却对玄化道院的炼丹术垂涎三尺。在一番威逼利诱之后,两人达成协议:陆小石把这个身体依然极度虚弱的道士带回悬崖上,藏在元和观里静养身体,道士则教给陆小石炼丹之术。
然而陆小石低估了道士的能力。他的确手脚还很不灵便,自己行走都困难,体内却有一股特殊的“法力”,能够驱动法术,做到一些普通人凭借手脚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在地上挖坑。在被藏在陆小石的房里几天之后,他向陆小石提出,道观里“阳气”太重,不利于他的修行,他需要一个能汇聚阴气的藏身之所,才能做到阴阳调和龙。
陆小石按照他的要求,为他打造了一口棺材运到房里,然后他就遭到了道士的袭击。道士的“法术”击晕了他,然后把他封入棺材,然后再用法术在地上挖出了坑,将棺材埋在里面。
陆小石在棺材里醒来后,知道自己不可能脱逃了,只能用随身带着的小刀把这一切都刻下来,希望未来有人能循此揭破玄化道院的真相——倒也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权当是为这位倒霉的观主报仇了。他同时也提到,他相信那个道士当时是想直接杀死他,但不知为何,他并没有当场死亡。猜测起来,要么是道士伤势未愈力量不足,要么也许是他自身的体质有异抵消了一些力量——毕竟他也曾经是被玄化道院看中的人。
遗憾的是,真相他将永远无法知道了。
而在这份资料的最后,何少衡补充了一些旁人眼里的元和观历史:观主曾在某一天突发急病,手脚无力,将养了近半年才痊愈。这个“某一天”,无疑就是真正的陆小石被装入棺材埋在地下的那一天。
万幸的是,陆小石虽然被害,他藏在墙缝里的日记始终没有被假冒者发现,不然的话,就什么也没办法留下来了。
这一段记录让冯斯之前的猜测更加明晰。他更为确信,玄化道院里面聚集的都是拥有附脑的守卫人,而且道院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寻找强化附脑能力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最终让他们找到了。
冯斯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朵枯萎的黑色花朵。他有一种直觉,那朵花或许就是道士们所找到的强化附脑的“宝物”,而那一夜的离奇变故,或许就是这朵花和附脑共同作用产生的恶果——按照他之前的猜测,那极有可能是一个造成了异域空间的巨大蠹痕。但是从现有的一切信息,并不能推断出这个蠹痕的具体性质。
而他也隐隐猜到了为什么各大家族会把玄化道院视为禁忌——这个道观一定隐藏着什么能极大提高附脑的能力、但却同时会带来巨大危害的方法。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就有可能会被这种方法所诱惑,而最终收获灾难性的后果。
就像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的遭遇一样。
但对于冯斯来说,真正能诱惑他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找到这种方法的本质,是不是就有可能摸清附脑的本质,然后进一步挖掘出魔王的真相?而这大概也是梁野暗中支持他的原因。即便拥有着超越常人的能力,守卫人们也并不情愿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
“我们都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对吧,梁兄?”冯斯苦笑着喃喃自语。
现在手里倒是有了初步的线索。按照那个把自己包在茧里的道士的供述,那朵黑色的花来自于川西的成都。但成都是川西最大的城市,光知道这么一个地名,无异于大海捞针。
就在两人都有些愁眉不展的时候,万能的宁章闻却给他们送来了意外的福音。他通过搜索找到了那个面人的信息。
“那个面人猴子的样式花色过去还挺有名的,是祖传绝技,”宁章闻在电话里说,“明清时代的一些四川风物志里有所记载。那是一个明末清初的民间手艺人的作品。那位艺人的真名叫阮嵩,但所有人都叫他阮猴子,因为他以这一生爱猴成痴,和当时青城山的猴子成天混在一起,经常照着猴子们的样貌体态捏出生动活泼的面猴,他的本业——石匠似乎倒成了副业。但正因为如此,他捏出来的猴子才那么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青城山?”冯斯思索着。虽然得到了一个范围比成都小得多的地名,但仍然还是难以据此搜索,更何况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位阮猴子和整起事件到底有什么关系——也许那个面猴出现在盒子里只是纯属巧合呢?但再一想,这位阮猴子或许是唯一一条可能的线索了,哪怕是百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比完全为零好。
“好像我们这次出来,我一直在说:能找到答案固然好,找不到的话……就当是旅游了。”姜米忽然在他身边说。
冯斯一怔,明白姜米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当然他很清楚,姜米心里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是不大可能真的有轻松的心境去玩耍的,她说这话,无非是要给自己减压:能成则成,不能成,至少也无怨无悔。
“我明白了。”冯斯冲着她一笑,接着对着听筒说,“宁哥,有没有办法查到这个阮猴子的后代。”
“我正好搜到过一篇和阮猴子后人相关的报道,”宁章闻说,“好像是青城山搞什么民俗文化节,阮猴子的后人捐出了先祖留下来的青城山野猴写生图。这条新闻里有那个人的名字,提到他就住在距离青城山很近的都江堰。有这两条,我可以帮你找找他的具体住址。”
“那就拜托你了宁哥,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斯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时,宁章闻的语气听上去有些严肃:“小冯,以后不必说这些话来哄我高兴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只有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才会高兴起来的阶段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朋友,能为朋友做事才是让我快乐的理由,而不是什么被重视、被需要。”
“我现在很快乐。”他补充说。
冯斯也沉默了许久,眼眶微微有些发潮。最后他说:“我明白了。朋友。”
宁章闻果然帮冯斯查到了那个阮猴子的后人的住址,此人仍然住在都江堰,是成都的县级市。冯斯和姜米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开车去往成都,因为那样比较灵活,被盯梢的几率略小一些。他原本想找王欢辰借一辆不值钱的破车,但王欢辰二话不说,把这辆几乎崭新的奥迪借给了他。而姜米一看到有车开就欢欣鼓舞,好似小孩见到了玩具。
高速公路上一路行驶顺畅,并没有意外发生,但冯斯总是习惯性地探头看窗外,姜米很是奇怪:“你在干什么?”
“我老是怀疑曾炜、就是老缠着我的那个警察在跟踪我。”冯斯说,“他和我一起去了川东,然后再也没有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即便我们从摩天轮上下来进了局子,他还是没有趁机来恐吓我一下。这不像他的作风。所以我有些困惑。”
“照我看,他说不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姜米使用中华俗语倒是很顺溜,“也许他会在成都等着我们呢。到了现在,你还觉得他是最让你头疼的么?”
“只要我的凡人之心一天不死,我最害怕的就始终是他。”冯斯一声长叹。
三、
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四、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