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魔宫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十章 魔宫

    一、

    房间的四围,渐渐可以看到比较清晰的银色的蠹痕。房门慢慢打开,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移了进来,又把门关死。现在整个房间都被封锁在了那道银色的蠹痕之内。

    冯斯平静地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林老师,啊不,应该是林小姐,没想到居然是你。今天可真是熟人开会的节奏啊。”

    “不管走到哪里,似乎你身边都少不了漂亮女孩子,”林静橦耸耸肩,“你可真是不安分。”

    “安分不安分的再议,你先把这铐子给我解开吧,”冯斯说,“在你的蠹痕范围内,我跑得了么?”

    林静橦不置可否,但那个金属圈已经自己悄然消失了。

    李济的身影都已经无法被看清了,那些红色的魔虫绕着她的身体不停飞舞,让她看上去就像一个笼罩在红色烟雾里的妖魔。冯斯产生的更加古怪的联想,是《蝇王》里被苍蝇爬满的猪头。显然,面对着林静橦,她的心里充满了畏惧。

    但林静橦的目光只是扫过她的身体,甚至没有停留半秒钟。那种明目张胆的蔑视让李济恨得咬紧了牙关,却也无可奈何。她慢慢地退到了墙角,一声不吭,但身上那些烦人的魔虫嗡嗡声依然充盈在人们的耳中。

    “你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冯斯问林静橦。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过是用了一点曲线救国的法子。”林静橦说,“别忘了,我也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这样的美女,想要打听到点儿事情并不难。我查到了你的养父冯琦州是李济副校长请来的,自然而然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于是我调查了一下她,有了一些很有趣的发现。”

    李济的身体不为人察觉地颤抖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吭声。冯斯问:“什么发现?”

    “就在邀请你养父去北京之前的半年左右,李济在体检中查出恶性脑瘤,预计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林静橦说,“她隐瞒了这次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了,她却并没有死。”

    “移植附脑有治愈普通疾病的功用么?”冯斯问,“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除非是特定的附脑,或者是力量异常强大的附脑,比如范量宇那样的。”林静橦回答。

    “那我明白了,”冯斯点点头,“李校长上当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得脑瘤,是王璐买通了医生制造假的CT报告。”

    “是的,李济上当了,”林静橦说,“当她确信自己得了脑瘤后,王璐想办法接近她,假意帮她治疗,诱骗她接受了手术,以附脑控制住了她。”

    “这么说起来,她其实挺无辜的?”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

    林静橦讥嘲地笑了笑:“无辜么?单就这件事而言,可以算是无辜吧,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璐之所以选中李济,就是因为发现她长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贪财的人往往怕死,事实证明,因为怕死,这位堂堂的大学校长成为王璐的忠实走狗,一直为王璐卖命。”

    李济看起来似乎快要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却没能说出半句反驳的话语。

    “而你,就通过监视这条忠实走狗,找到了这里,倒是不错的办法。”冯斯说。“不过我记得他们告诉过我,你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我亲眼目睹的也无非是不受金属伤害而已,但是现在,李校长似乎对你相当畏惧。”

    “我也会做出一些危险而艰难的选择的。”林静橦伸手对着自己的头顶微微一比划,虽然没有言明,冯斯却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动手术都得剃头发吧?那你现在是戴着假发的啰?”冯斯看着依然长发飘飘的林静橦,“你的那一头长发,还真是可惜。”

    林静橦扑哧一笑:“小色鬼!你居然还顾得上关注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别人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呢。”

    冯斯不太明白林静橦说的“别人”是谁,但他也无暇在意:“你还真是不惜付出代价啊。那么现在,你打算做什么?押着我去寻找那座地下宫殿?”

    “当然了,不然还能怎么样?”林静橦笑意盈盈。

    “可是,那里面的东西,难道不是全体守卫人的禁忌么?”冯斯问。

    “禁忌就是用来打破的,”林静橦的笑容消失了,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怆然,却又有些凶戾,“所谓‘全体守卫人’,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不用戳都会自己破的。”

    “我明白了……”冯斯陪上一声叹息,“你们大人物轮流掰手腕,谁掰赢了,就来捏我这坨软柿子。那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李校长该怎么办呢?”

    “她马上就会不复存在了。”林静橦淡漠地说着,手指微微一勾,房间里的一应金属物件:窗帘的金属感、台灯的底座、抽屉上的锁孔、电视机里的零件、卫生间的淋浴喷头……几乎所有的金属部件全部飞了出来,在林静橦的身前融化,凝固成无数悬浮在半空中的闪亮的金属圆珠,和对面李济身畔的魔虫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已经活得太痛苦啦,就让我来结束你的苦难吧。”林静橦的语声分外轻柔,把这句杀戮的宣言说得好似善心的恩赐。她手指一弹,几十粒金属圆珠犹如一颗颗子弹,呼啸着飞向李济。而那些盘旋的魔虫立即全部聚集在李济的身前,仿佛是要以它们渺小脆弱的身体筑成一道墙,来为李济寻求最后一丝垂死挣扎的希望。

    金属圆珠击中了那道红色的“墙”。一连串硬物撞击到血肉的噗噗声响后,带着血腥味和古怪腥臭味的但红色烟雾立刻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冯斯等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三个人一起挤在房间的桌子下,祈祷不要被可能产生的碎片所误伤。这种红色魔虫被击碎后产生的血雾相当浓烈,遮蔽了视线,他们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听见红雾里不断传来各种古怪的声响。

    过了大约四五分钟,红雾才一点一点散去,视界中勉强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轮廓。冯斯揉揉眼睛,壮着胆子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幕清晰的景象。他立刻就呆住了。

    ——房间的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茧,茧的内部有节律地蠕动着,在柔软的茧壳上造成波纹般的起伏。透过薄薄的半透明外壳,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正在茧内挣扎。

    那是林静橦!她被困在了这个茧里!

    视线再往上移,当看到这枚巨大的红茧的顶部时,冯斯禁不住低声惊呼,向后退出一步。在那里,他赫然看到了一颗头颅:李济的头颅。现在这颗头颅上的毛发全部掉光了,更诡异的是原有的皱纹和老人斑也消失了,脸变得年轻了三十岁,却并不比衰老时显得更好看,那没有血色的肌肤苍白如纸,看起来简直像是一个光溜溜的鸡蛋,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甚至恶心的感觉。

    “李校长,刚才发生了些什么?”冯斯大声问。

    “她帮了我一个大忙。”李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也年轻了不少,显得怪腔怪调。

    “帮了你大忙?什么忙?”冯斯不解。

    “王璐给我移植的这个附脑,的确是低级的、无法产生蠹痕的附脑,但它却另外有一个古怪的特性——可以产生进化。”李济说。

    “进化?”冯斯很是吃惊。

    “每隔一段时间,附脑就会迫使我的身体分泌出粘液,形成类似蚕茧的结构,把整个身体包裹在其中,进行一些极为痛苦的变化。”李济说,“每次到了最后,我破茧而出,都会发现力量有所增强,但并不知道这种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我想王璐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在把我当成实验品进行观察。”

    “那刚才难道是你产生了进化?”冯斯问。

    李济的头颅挤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要感谢这位林小姐了。刚才她的金属攻击完全灭杀了我的魔虫,有几十粒钢珠打进了我的体内,让我的身体陷入了濒死状态。令人想不到的是,附脑恰恰就在这种垂死的时候完成了最后一次进化,使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能力。”

    “完整的能力?你指的是……”

    “没错!我也能激发出蠹痕了!”李济狂吼一声。随着这一声嘶吼,一道暗红的蠹痕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林静橦的银色蠹痕也释放出来,两道蠹痕混杂在了一起,而那个巨大的红茧也开始急剧地脉动,李济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那是林静橦和李济在用蠹痕进行缠斗!林静橦还没有屈服!冯斯顿悟到这一点,连忙躲回到了角落里,正在琢磨着要不要趁此机会带着文潇岚和姜米逃出去,却忽然发现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你们怎么了?”他急忙问。

    “疼……”文潇岚抚着自己的右手手肘,“刚才魔虫钻进去的地方,疼得厉害,就好像……魔虫在里面跳一样。”

    “我腿疼,也是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简短地说。看得出来,两人遭受到的痛感都极其强烈,但她们都咬牙强忍着,疼得面色蜡黄满头汗珠。

    “我猜,大概是李济正在全力操控蠹痕,对魔虫的控制减弱了。”冯斯很是焦虑。他转过身,向着红茧走去,试图和李济对话,但刚一踏入那道银色和暗红色混合着的蠹痕圈子,就感到一股强硬的冲击力向他袭来。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脚步没有踩稳,被硬生生地推了回去,摔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桌腿上。

    他忍着痛像弹簧一样弹起来,冲着两个女孩摆摆手:“没事儿!你们俩别乱动!”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在涨潮的海水里行走,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入了蠹痕里。

    这一回有了防备,虽然那股推力仍然凶猛,他还是勉强站稳了身子。这真的像是在汹涌的江流里行走,每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让他真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够会一点千斤坠之类的法门,来让自己的步伐更稳。

    好容易一点一点地靠近了红茧,他仰起头想要和李济说话,却发现在那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别提张口了,他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毫无疑问,李济和林静橦的蠹痕的碰撞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激烈的阶段,红色和银色相互挤压,不断产生刺眼的电火花。冯斯的鼻端可以隐隐闻到一点类似臭氧的气味,耳朵里也冲塞着近乎电流噪声的声响,听得他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头也开始痛起来了。几乎每一次被卷入蠹痕中,都免不了这样的剧烈头痛,这一次也难以例外。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就像有一把锯子锯开了他的头颅,然后用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髓里翻搅。

    但他反而感到高兴。冯斯知道,作为一个在众多守卫人眼里“没有用”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特殊的能力,就是在别人激发出蠹痕的时候,以一种催化剂一般的方式去施加特殊影响。在贵州山区,他和魔王产生了感应;在北京宁章闻的家里,他和试图杀害范量宇与文潇岚的黑暗家族成员产生了感应;在川东小城,他甚至促使了玄化道院的完整现身、并从中抓出了那个宝贵的木盒。

    此时此刻,又处在这样的境地里了,他反倒是有些习以为常。尽管完全无法预料这一次的“催化”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也别无选择。

    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打破局势的变化,无论向什么方向变化。因为继续这样下去,姜米和文潇岚体内的魔虫迟早会失去控制,那样的话,两个姑娘都难逃一死。

    那些惨白的尸骨又浮现在冯斯的眼前,让他咬紧牙关,拼命寻找着那打破平衡的共鸣。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才产生催化作用,只能努力祈祷自己的头再疼一点,因为头疼就意味着有用,就意味着希望。

    再疼一点……再疼一点……冯斯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受虐狂,越痛越开心。他已经无法保持站姿,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双手捧着太阳穴,一边疼得头都要炸开了一边还期待能更疼一点。一定能带来某些变化的,他紧咬着牙关想,甭管是什么样的变化,一定能有变化的。

    他感到自己在头痛的摧残下已经开始产生幻听了,似乎能听到房间的另一角传来某些古怪的嗡嗡声,就像是有漏网的红色魔虫在飞舞一样。但很快地,他意识到:这不是幻听。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响,方位似乎来自于——放在衣帽柜外面的旅行袋。

    旅行袋里有什么东西能发出嗡嗡的声响?冯斯糊涂了。手机揣在兜里的啊。

    那声响越来越大,紧跟着,旅行袋竟然开始摇晃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袋子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可以从外部看到袋子上不断凸出的硬物轮廓。

    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关在袋子里拼命想要挣扎出来的兔子,冯斯想,看来得把这只“兔子”放出来。但现在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远远地朝着姜米和文潇岚摆了摆手,给她们比划了几个手势。

    文潇岚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指示什么,姜米却已经明白过来,忍着腿部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挪到旅行袋旁边,拉开了拉链,那个一直在不停碰撞的东西一下子飞了出来,就像一只蜻蜓一样悬停在半空中。

    “不是吧……怎么会是你?”冯斯喃喃地说,心里充满了惊奇和困惑。

    那个飞在半空中的东西,是冯斯从川东开始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样小玩意儿——阮猴子所捏的彩色面猴,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取出来的面猴。一直以来,冯斯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提供线索的物件,从来没有想得太多,但此时此刻,当它诡异地飘飞到半空中时,他才意识到,这个面猴也绝对是不平凡的。

    在包里碰撞了若干下,面猴的外表已经残破不堪,胳膊和尾巴都被碰掉了,但剩余的部分却在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显得极不寻常。它停留了片刻,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径直飞到了冯斯的头顶。

    冯斯抬起头来,只感到干硬的面粉渣不断扑簌簌掉到自己脸上。面猴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外观,看起来只是一小块不辨形状的碎块,似乎在说明人类的艺术品有多么的脆弱。但它依然在闪光,从碎块的中心处,有一个细小的光点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太阳一般的金色光芒。

    李济和林静橦仍然在你死我活的拼斗中,蠹痕的碰撞在空气中产生了微妙的震颤,令被卷入斗圈的几个人都感到一阵阵的不舒服,就像是紧靠在震动的引擎上一样,那种震颤感从皮肤一直透到内脏里去。好在这三个人要么头疼,要么手疼脚疼,相较之下这点震颤感倒是可以承受了。

    然而面猴却承受不住。这个穿越了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来到现代的民间工艺品,在震动中继续开裂、剥落,终于完全四分五裂,化为碎块和粉尘落在冯斯的身上,半空中只剩下了……一个光点。

    是的,现在人们可以看清楚了,面猴的内部,包含的是一个金色的光点。此刻没有了周围面粉与石蜡的包裹,它仍旧若无其事地悬在半空中,放射着瑰丽而诡异的光芒。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冯斯呆呆地看着这个奇异的事物,一时间甚至忽略了它的金光有多么的刺眼。在银色和红色的蠹痕中,在冯斯以头痛为代价产生的“催化”中,它的光芒越来越灿烂炽烈,所发出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响亮,仿佛是出于一种被召唤的兴奋状态。

    冯斯直觉地嗅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但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小的光点猛然开始急速扩张,金光也随之褪去,转化为一个黑色的圆球。圆球很快扩大,直径达到了一米以上,色调甚为古怪,那种黑色好像完全不带一丁点反光,让冯斯忽然间想起了之前在贵州山区遇到那只魔仆时,魔仆曾向他解说过蠹痕:“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

    而眼前这个古怪的黑色球体,与其说它是出现在空气中的一个实体,倒不如说更像是正常空间中被挖出来的一个黑洞。他突然间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扭过头对着姜米和文潇岚大喊:“快跑!快离开这个房间!”

    但已经太晚了。黑色球体里发出风洞一样的怪啸声,一股绝大的吸力突然爆发出来。冯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连同着身边的一切:巨茧、巨茧中的林静橦、宾馆房间里七零八落的各种杂物,以及房间角落里的姜米和文潇岚,一起被吸了进去。

    这个黑色球体,仿佛变成了一个黑洞。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泥潭,前方什么也看不见,背后的房间似乎变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视界里缩得极小,如同在倒置的望远镜里观看一样。他看见茧状的李济和茧里面的林静橦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巨大的茧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没入了身后的黑暗中;他看见离得稍远的姜米和文潇岚就像两片无助的树叶,也向着这个诡异的黑洞飞了过来,但不知怎么的,两人的体型体重差不多,文潇岚飞过来的速度却明显比姜米更慢,就像是有一股额外的力量在反向拉动她。只不过,这一股新加入的力量还是抵不过黑洞的拉扯力。

    没等冯斯想清楚身前的状况是什么,姜米已经被吸到了他身边。他想也不想,一把把姜米拽住,姜米伸出手,就像抱住一棵大树一样,死命抱住他的腰。

    就在这时候,这个黑洞内部的吸力突然减小了,周遭的颜色却越来越深。冯斯一下子猜到:这是这个黑洞即将闭合的征兆!闭合后,他和姜米,以及一直缠斗不休的那两人,都将被完全吞噬,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难以逆料。想到这里,他伸手拉住了姜米的右手,想要带她走出去,但尽管吸力下降了,那种泥潭一般的凝滞感依然存在,让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洞的外围完全变成墨黑色,视线里最后看到的,是文潇岚逐渐模糊的身影。那个反向拉扯的力道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终于以咫尺的差距没有被吞进这个黑洞里。

    不幸中的万幸,冯斯想着,文潇岚至少暂时平安了,虽然不知道她身上那只魔虫会怎样作怪。他紧跟着又想,可是姜米还是被吞进来了,将和我一起面对这未知的命运。

    但我为什么并不难过,反而觉得很欣慰呢?

    二、

    封闭的黑洞里暂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李济和林静橦那边完全没有声响,无法获知两人的情形究竟怎样。冯斯略微感知了一下,空气的粘稠度正在一点一点下降,这一片不知大小的空间里充斥着古怪的风声,气温忽冷忽热,不知道在酝酿着怎样的变化。

    不过姜米总算在身边。两人坐在地上,大喘着气,过了好久,冯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握着姜米的手,始终没有松开。他有些局促,想要放开手,但姜米却反而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让他松手。

    “喂,我问你,”姜米轻声问,“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被问得愣住了。他原以为姜米会先担忧一下两人的处境,却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仔细一想,姜米说得似乎有道理,固然那时候黑洞的吸引力还没有开始减退,但把自己的同伴推离危险地带,好像才应该是人的本能。可自己为什么不假思索,一伸手就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应该去揣测的问题。”魔仆神色木然,但眼神里却流露出掩饰不了的哀伤。如它自己所说,它虽然还不是人,却一直在努力地接近人,这个凄凉而失落的神情,十分生动而传神,就像真人一样。

    “魔王失踪了,但是他们留给你的任务还在,或者应该说,他,”冯斯有意无意地不断提起两个魔王之间的区别,“所以几千年来,你仍然在忠实地执行命令,培育着这些黑色的花,是么?”

    魔仆没有回答,但也并没有否认。冯斯心里冒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他无法肯定这个猜想的正确性,但此时此刻,好容易遇到一个相对高级的魔仆,他不愿意放弃这个试探的机会。

    “那么,让我来做一下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吧。”冯斯紧盯着魔仆硕大的双眼,“这种魔花我并不算太了解,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可以和附脑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发生共鸣,并且能极大强化这种力量。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把这座金字塔藏进那只面猴的,但我知道,就在张献忠死去的几十年之后,有人从这里得到了一朵黑色的花,并且连同那个面猴一起带到了川东,引发了一场奇特的灾难。”

    他简单描述了一下玄化道院消失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假如那一朵花的力量,就能够带动一个道观里上百个道士完成那样的奇迹,你在这棵树上种了至少有几千多花吧?你的这位主人,一定是想要激发很多人的附脑。也就是说,他想要利用人类的力量。”

    魔仆依然没有回答,眼神里微微流露出一丝赞许的意味,冯斯明白,自己所猜想的大致方向并没有错。他不禁提高了音量:“千百年来,守卫人们一直猜测魔王是想要灭绝人类,或者灭绝地球上的生物;还有一部分人猜测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上的生物取得进化,不过这两种说法都没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可以做出某种更加接近事实的推测。”

    “你不妨说来听听,”魔仆重新恢复了平静,“如果能遇到一个可以猜出这一切的人类,我也会觉得很欣慰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魔王的确是在帮助地球上的物种进行进化,加速从低等物种到高等物种的演化速度,但这样的进化并不是无限制的。魔王并不是好心的上帝,想要培养出什么完美的高级物种,他们只是一直在等待一种符合他们需求的物种出现。而人类,就恰好是这个符合需求的物种,人类出现后,魔王就不必再继续干预进化了。”

    “所以人类获得附脑绝不是出于偶然。魔王用一次次的杀戮教会人类他们的强大,诱惑人类接受附脑,运用附脑去对抗他们。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人类符合他们需求的地方:能够和附脑共存,而别的动物都做不到!魔王是想要利用移植了附脑的人类来实现他们的终极目的!”

    冯斯一面说,一面留神着魔仆的反应。从对方细微的面部反应,他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这一番推理基本上是八九不离十。果然,魔王并不是什么试图毁灭世界的杀人狂大魔头,也不是什么帮助地球生物纠正进化方向的代理上帝——他们只是几个、或者一群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目的的更高级生物,想要培养出合适的工具来帮助他们完成那些目的。

    人类,就是他们最终找到的最合适的工具。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开始掌握附脑之后,魔王的内部却产生了分歧,”冯斯继续说,“我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的分歧,只能瞎猜了:是不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位对人类的力量产生了恐慌?他发现,把附脑赠予人类中的守卫人之后,守卫人的力量进展得过于迅猛,也许会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了,因为他看到,魔仆的眼神里出现了某种明白无误的情绪——嘲弄和蔑视。也就是说,这一句他猜错了,人类的进步并没有给魔王造成什么威胁感,在魔王的眼中,这仍然是一群任由他们宰割蹂躏的……害虫。双方的力量对比,依旧天差地远,悬殊到涿鹿之战原本应当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那么那个意外的结局难道真的是内讧造成的?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所造成的威胁,他们还有其他什么理由来自相残杀呢?

    他禁不住看向魔仆,魔仆仍然是一脸讥刺的神情,还隐隐有那么一点骄傲,似乎是在说“你的智力也不过如此”。它对于人类表情的理解还真是精到啊,冯斯想,可惜的是,进化得还是不够完美,这张脸的比例太奇怪了,简直像是现代派艺术家的雕塑作品……

    等等!“进化得不够完美”?

    冯斯就好像看到一道紧闭的大门被推开,明亮的光线从大门后面倾斜而出,照亮了思维的死角。他发现了真相。

    “我总算明白了——不是人类有了威胁,而是他们的进化方向出了问题!”冯斯用凌厉的目光盯着魔仆那对畸形的巨大眼球,“魔王中的一部分认为人类进化出错,已经无法再利用,应该像之前的低级物种一样被抑制、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以便再培育更高级的物种;另一部分却认为人类还有改造的余地,那么多辛辛苦苦的付出不应该被轻易毁掉。这就是魔王之间产生的根本分歧。”

    魔仆的眼神变了。它的嘴唇紧抿,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几下,双目眯成了一条线,更加显得这张脸怪异难言。随着魔仆表情的变化,冯斯忽然脑袋里微微一痛,他有些警觉,知道这是自己的精神和魔仆产生了感应。这说明魔仆产生了比较大的情绪波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精神力量的膨胀。

    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他还是必须硬着头皮追问下去:“所以,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一个解释这一切、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和未来命运的问题:魔王,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这句话问完之后,魔仆仍旧没有应答。在沉默中度过了大约半分钟之后,冯斯的头痛陡然间加剧。他早有经验,知道魔仆大概是动怒了,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他很清楚,自己和魔仆之间的力量对比,大概就像一个幼儿园孩子抱着篮球试图单挑乔丹,常规方式下胜算为零。他只能激怒对方,期待对方的精神力量出现剧烈的波动,那样说不定有机会能激发自己那种搅屎棍一般的“催化剂”力量,来个浑水摸鱼。

    当然,如果失败的话,自己将会变成这个魔仆的食物,如同它之前所说的那样。

    冯斯忍着头痛,注视着魔仆的举动。魔仆瞪着铜铃一样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双方的目光交汇,冯斯从魔仆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颇为复杂的情感,那里面有贪婪,有期待,有愤怒,有兴奋,有猜度,但还有另外一种掩藏不住的东西——惋惜。

    “你在惋惜些什么?”冯斯问,“你吃掉我,也许可以得到很惊人的力量,因为我就是一坨了不起的催化剂么。但你为什么要惋惜?”

    “因为你的蠹痕,你还没有找到激发方法的蠹痕,”魔仆轻声说,“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问。此时此刻,他恨不能一把揪过魔仆痛打一顿,来让它吐露真相,来解除那个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疑团: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们中国人相信转世投胎,”魔仆邪恶地一笑,“等你转世之后,也许就能知道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支撑着冯斯身体的那些枝条一下子收了回去,身下变得空空如也。但那股先前把他从平地吸到树顶的吸力又出现了,使他并没有跌落下去,而是悬浮在半空中,有如失重的宇航员。他先前还曾设想,也许可以不顾一切地贴着树干跳下去,借助拉扯那些黑色花朵减缓下坠的力道,但想到跳下去也没用——下面无数僵尸正在嗷嗷待哺呢,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看来,就算是想跳,身体也跌不下去了。

    他只能悬在高空,眼睁睁地看着从魔仆的身下钻出几根长长的黑色藤蔓,轻而易举地把他捆成了粽子。然后这个大粽子被藤蔓卷着带到了魔仆身前,看着魔仆狰狞的神情和嘴里露出的歪歪斜斜的牙齿,冯斯不禁有些恐慌:它不会是打算就这么一口一口地把我咬碎了吞掉吧?那样的话,还不如从高空摔下去变成一滩肉泥痛快呢……

    正在想着,魔仆的头颅却无声地缩了回去,冯斯的眼前只剩下了巨大的花朵。这朵比大王花还大的魔鬼之花展开了花瓣,以一种如同情人拥抱一般的甜蜜姿态拥住他,把他紧紧包裹在了花瓣里。

    四、

    远香近臭。

    这是冯斯第一时间反应出的四个字。之前他一直觉得黑色魔花闻上去带有一股肉香,此时此刻进行着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时,他才能嗅出花瓣上有一种肉香也掩盖不了的腥臭味。就像是正在腐败的血的味道。

    冯斯一阵恶心,想要远离这种气味,但那些柔韧的花瓣把他裹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发力挣脱。花瓣上开始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先沾到他的脚踝处的皮肤上,有些痒痒的,过了一会儿,皮肤开始变得麻木,无论痛还是痒,都没有感觉了。他猜测这应该是魔花吃人所需要的消化液,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身体会被这种消化液迅速地腐蚀、消化,到了最后连骨架都不剩下来。

    这样至少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这种消化液能起到麻醉神经的效果,让自己感觉不到那种被消化被腐蚀的感觉。起码死得不痛苦吧?冯斯自嘲地苦笑一下。由于下肢已经逐渐麻木,并且这种麻木感一路向上攀升,他也无法分辨消化液到底到了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已经连小鸡鸡都已经被消化掉了……

    想到这里,他又顺理成章地挂念起了姜米,虽然姜米不大可能和一个连小鸡鸡都没有了的男人在一起啦,但她现在怎么样了呢?在用魔花对付自己的同时,那些僵尸会不会已经把姜米啃成了骨头渣子呢?

    而在这片诡异的天地之外,文潇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身上还带着一只魔虫,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他一会儿想到姜米,一会儿想到文潇岚,一会儿想到宁章闻和关雪樱,居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到麻痹感已经靠近心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我大概会死得比他们都早吧?这种麻痹到底只是表皮还是深入到内脏?如果心脏也一起麻痹的话,那就什么都不用想啦。

    临近死亡的时候,冯斯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怎么害怕,只是内心充满了遗憾。他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到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快乐。他想要继续念书,想要继续赚钱,想要继续和朋友们在一起吃喝玩乐,还想要无所顾忌地好好谈一次恋爱……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生命却已经所剩无几,那种强烈的悲伤让他觉得自己的泪腺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平时在朋友面前,他比较擅长克制自己真正的喜怒,让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张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但此刻,被包裹在这个谁也看不到的狭小的死亡空间里,他已经无需再掩饰什么。泪水流了出来,沾在他的脸上,也沾在了魔花的花瓣上。不知道怎么的,贴着他面部的那一小片花瓣居然如同动物一般颤抖了一下,冯斯的面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颤动。

    魔花触碰到我的泪水居然会抖动,是为了什么?泪水中的盐分让它感觉不适么?冯斯在等死的间隙中无聊地瞎猜着。有这个可能性,因为除了吞食自己的这一次之外,这些魔花并没有直接吃人,而是通过巨树的树干来吸取死人们的养分,树干内部大概会有一些处理机制。那么,照这么说……

    冯斯突然间浑身一震,想起了一点十分重要的东西。在川东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坐在摩天轮上,好容易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拿到了那个宝贵的木盒、得到木盒里的黑色魔花,却不小心把手上伤口流出的血液滴到了花朵上,然后……那朵花迅速枯萎、化为灰烬,让冯斯懊恼得差点要从摩天轮上跳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冯斯真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幸好双臂被花瓣裹住动弹不得。我他妈真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冯斯激动地想着,我的血,我的血啊!这种黑色魔花难道不是害怕接触到我的血吗?解救自己的法宝就在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你在那儿凄凄惨惨戚戚个毛啊!

    冯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无力去咬任何其他部位,唯一能咬破的就是舌头和嘴唇了。武侠小说里那些咬舌自尽的先烈们的形象一一从眼前飘过,让他实在不敢下口,只能一发狠,两排牙齿用力闭合,咬破了下唇。

    还是很疼,不过想来会比咬破舌尖好得多,冯斯一边疼得歪着脸一边想。嘴里有了腥咸的味道,说明下唇已经开始流血,他不再犹豫,冲着身前吐了两口唾沫。被唾液冲淡了的血会有用吗?他有些忐忑。

    但没想到的是,效果出奇地好。刚刚唾了这一口,包住他的这朵花就开始剧烈地震荡,一股近似于丝绸被火点燃一般的焦臭味传来。紧跟着,冯斯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外面的景象。

    ——仅仅是这么一口带血的唾沫,竟然把魔花的花瓣完全烧穿了。

    冯斯简直恨不能自己变成星际争霸中的刺蛇——被广大玩家昵称为口水怪——能够用无穷多的口水来开路。不过几下唾吐之后,魔花上出现了好几个大洞,手臂可以活动了,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边,狠狠地咬破,然后用手指上流出的血涂抹到魔花上。一阵嗤嗤的声响后,被血沾到的地方竟然冒出了青烟,破洞越扩越大,已经到了足以让他的身体钻出去的地步了。他迫不及待地把上半身探了出去,抓住一根树枝,脚下准备用力的时候才注意到,双足还处在麻痹状态,根本无法用力。

    他心里一紧,不由得有些慌,正在这时侯,大概是在他的鲜血的刺激下,魔花整个身躯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对于半个身子还在花里的冯斯来说,这一抖无异于地震。他手上一滑,身体剧烈前倾,不受控制的双腿也无法发力够住点什么玩意儿。

    他的身体从魔花的怀抱里窜了出去,而魔仆先前所使用过的浮力此刻也并不存在。于是,我们的天选者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从一百多米的高空笔直地坠落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冯斯甚至都来不及产生恐惧,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很快的,他开始感受到了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显著地减缓了他的下坠之势。刚开始他以为是魔仆又用先前那种浮力拯救了他,但紧跟着他发现不对,因为他的耳朵里分明可以听到一阵嗡嗡的声响。

    他连忙低头一看,托住自己背脊的赫然是一片血红色的云——属于李济的那些魔虫。魔虫默契地组合成了一张活的飞毯,把他平稳地带到了地面,算是救了他一命。此时双足的麻痹稍有缓解,冯斯已经勉强可以站立,他瞥了一眼,似乎腿上的皮肤也没有怎么变色,看来这种花毒是属于慢慢生效的那种,短时间内杀伤力并不强。

    他心里微微一宽,这才想起一个问题:这些魔虫是怎么钻进大门已经被封闭的金字塔的?他抬头看向出口处,这一看让他大吃了一惊,还处在半麻痹状态的双腿一下子支撑不住,使他摔倒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的冯斯甚至顾不得站起来,对着出口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你怎么了?”

    封住金字塔的那道石门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似乎是被烧熔开的大洞,一个女性的身影正站在门里。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之不尽的红色魔虫,看起来声势浩大。而在她的脚边,先前那些钻出地面的僵尸已经全部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被撕扯成了碎块。

    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冯斯想象中的李济,而是……姜米。

    是的,那就是姜米。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分毫平日里轻松俏皮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整个面部都扭曲了的冷酷和狰狞。她的视线扫过冯斯,目光中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只是仇恨和嘲讽。

    那一瞬间冯斯感受到了一种万念俱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姜米一直以来的纯真善良其实只是伪装?她从头到尾都在骗我?

    这样的感觉,简直比被魔花的毒液腐蚀还要难受,差点让他有一种抓起一把刀子直插自己心脏的冲动,但很快的,他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姜米的神情明显有些呆滞,额头上沾着一些血迹,仔细一看,太阳穴附近好像有一道新添的伤口。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济,你这个老妖婆!”愤懑之下,他抛掉了之前一直保持着的对李济的礼貌,“你的进化完成了,人的大脑和魔的附脑合二为一了,是吗?你扔掉了你的肉身,钻到了姜米的身体里,是不是?”

    “姜米”咧开嘴,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虽然那嗓音依然是姜米的,笑声中透出的愤懑、怨毒和疯狂,绝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拥有的。冯斯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他慢慢爬起来,并不急于和李济对话,而是先看了看周围的形势。

    在他的头顶,成千上万的魔虫真的形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它们围绕着巨树不停地盘旋,试图接近树干上的黑色魔花。而魔花也动作齐整地摇晃着,从花瓣里释放出一种黑色的烟雾,魔虫遇到气体就不得不绕开,似乎这种气体对它们杀伤力不小。从地面看上去,高处就仿佛是有一条凶恶的红色巨龙围绕着一道黑色的海浪在转动,场面蔚为壮观。

    而先前露出脑袋和冯斯说话的魔仆,此刻却并没有现身,不知道它是不是正在躲在暗处观望。

    看清楚了魔虫和魔花暂时谁也奈何不了谁之后,冯斯迈动着着仍然不太灵活的双腿,一步步走向石门,靠近了被李济劫夺身体的姜米。走近后他才能看清楚,姜米太阳穴上的伤口不算太大,流血也并不大,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想起路晗衣曾告诉过他,附脑的形态大致上像一只肉虫子,并不很大,所以这个伤口也比较小。只是想到附脑已经深入到姜米的头颅里,不知道会对她的脑子和神经产生什么影响,实在让冯斯分外揪心。

    姜米双目赤红,看着冯斯走近,挥了挥手,数百只魔虫直飞向他,把他围在中间。

    “你为什么要强占别人的身体?”冯斯咬着牙,被咬破的下唇仍然在流血,“破坏你大计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着我来不就行了吗?”

    “这个你就冤枉我了,我并不是非要和小姑娘过不去,只是我的肉体已经毁灭了,必须要依赖一具新的身体,如此而已。”说话声也是姜米的声音,但腔调怪怪的,配上她那张年轻美丽的面容,让人无端端生起驻颜不老的千年老妖的错觉。

    “肉体已经毁灭了?”冯斯一怔,“这是……进化的结果吗?”

    “是的,我都难以相信这一次的进化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李济的笑容充满得意,“我的精神意志已经全部转移到了附脑里,可以抛弃掉过去无用的人类大脑了。而且我可以以附脑的形态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

    “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冯斯禁不住身子微微一颤,“那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而且是力量强大、拥有蠹痕的怪物。”李济哈哈大笑。暗红色的蠹痕激发出来,笼罩住她的身体,令姜米的面孔看上去居然颇为妖艳。

    “你的蠹痕……有什么功用?”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一直在寻找它的功用,”李济的笑容微微一窒,“我只知道这个蠹痕力量强大,可以和林静橦那个骚娘们的蠹痕对抗,但是具体它又怎么样的效果,我也在摸索中。不过么……”

    她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冯斯看向高处:“似乎现在我不需要催动蠹痕也可以得到这些花。”

    冯斯抬头看去,果然,李济的魔虫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魔花虽然还在不断用黑雾保护自己,但黑雾的浓度和覆盖面积都已经显著减小,体现出某种疲态。倒是李济的魔虫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让人联想到夏日嗡嗡的苍蝇。

    已经有一些魔虫降落到了魔花上。虽然魔花拼命抖动着花瓣,想要驱赶走这些虫子,并且分泌出致命的消化液溶解掉了其中一些,但魔虫的数量实在太大,一旦找到落脚之处就蜂拥而上,开始用它们细小的脚爪钩住花肉,把魔花往外拉扯。不久之后,终于有第一朵魔花被连根拔起,在魔虫们的带动下,开始向着树下飞去。李济看着这朵黑色的妖异之花,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她伸出手,迎向这朵正在向她飞来的魔花。冯斯站在一旁,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看着这朵花落入这个老妖婆的手里呢,还是想办法阻止。但转念一想,面对已经完成了一次全新进化的李济,他的任何行为大概都只是螳臂当车。恐怕只能干看着了。

    冯斯干看着,看着一朵接一朵的魔花渐渐被拔出,而第一朵被彻底拔出的魔花已经快要落到李济的手上了。不对,那不是李济的手,而是姜米的手,冯斯有些苦涩地想着。那是姜米白皙柔嫩的小手,总是那么温暖柔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好像自己的心就能镇定下来。现在,这只手处于李济的掌控中,这位曾经的校长将会用这只手接下魔花,然后会发生什么,冯斯也难以揣测了。

    眼看魔虫们已经飞到身边,只差不到半米,李济就能得到第一朵她梦寐以求的魔花了。但就在这时,冯斯的耳边听到一阵隐隐的风声。那并不是魔虫的飞行所带动的空气流动,声音听起来极不寻常,就像是有什么极尖细的物体以高速飞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气球漏气。

    是的,就像是气球漏气那种声音,氢气迫不及待地从狭小的空间拼命释放出来的感觉。伴随着这个古怪的声音,那朵近在咫尺的魔花突然间撕裂成了好几片,随即化为碎片。那些携带魔花的魔虫更是顷刻间粉身碎骨,和魔花碎片一起扑簌簌落在地上。

    冯斯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头上传来类似的呼啸声——声音却响亮得多。他再度抬头,只见所有围绕着魔花盘旋的魔虫都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在一道看不见的界限所围成的领域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打转,简直像是滚筒洗衣机里上下翻滚的衣物。只是那一大团刺眼的血红色汇聚在一起,让人多看几眼就禁不住恶心。

    而再仔细看一看,可以发现,那道“看不见的界限”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踪迹可寻的。淡绿色,那是一道淡绿色的蠹痕,只有目力很好的人才能勉强分辨出来。魔虫是被困在这道淡绿色的蠹痕中,如同被卷入了龙卷风的风眼。

    “王八羔子!”李济狠狠地骂了一句。她对蠹痕的操控还不是很熟练,一时间难以让自己的蠹痕达到百米高处与魔仆相抗,只能不断释放出新的魔虫。但她马上发现,无论补充多少魔虫,最终的下场都只是被“龙卷风”卷入,于是只能停手。

    那绿色的湍流越来越剧烈,发出刺耳的呼啸声,当疯狂的旋转达到某种极限时,高空中爆出一团团浓烈的血雾,有如烟花绽放。所有的魔虫都被空气本身的力量碾压、碎裂,化为血雨。幸好冯斯躲闪及时,不然就要被这一堆黏糊糊的固液混合物淋个满头满脑。

    当最后一只魔虫的断腿掉落到地上之后,金字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李济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概也是感受到了魔仆的真正力量,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冯斯一面耐心地等待着,一面不断活动双腿,以便尽早消除麻痹感,回头需要逃跑时才不会累赘。

    过了一会儿,从大树的顶端钻出了一个巨大的物体。它贴着树干高速滑下,一面滑一面伸展开长长的肢体,整个体型就像一只巨蟒。冯斯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身躯会对魔花造成损伤,但仔细一看,它所经过之处,每一朵魔花都张开花瓣,形成一种类似滑轮般的效果,令它的外皮可以从魔花上润滑地擦过。

    这个巨大的长型物体以一种水滴般的流畅沿着树干滑了下来,冯斯也看清了它的全貌。这是一条巨蟒,有着暗绿色的皮肤,皮肤上点缀着金色的奇怪花纹。冯斯目测了一下,它的身长估计接近三十米,而吉尼斯世界纪录所记载的最大的蛇也不到十五米,当然了,在这样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别说三十米,哪怕是三百米,也不会让他觉得太惊诧。

    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条巨蟒的头颅。那里并没有一个三角状的蟒蛇头,而是……一颗人头,先前和冯斯有过对话的魔仆的人头。此刻它的蛇尾高高盘起,上身挺立,畸形的人头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两人。

    “蛇身人头……我好像想到一点什么……”冯斯自言自语着。

    魔仆哈哈大笑:“是啊,你应该能想到些什么,需要我提醒吗?”

    冯斯摇摇头:“不用。我猜想,你就是伏羲,人首蛇身的伏羲,对么?”

    魔仆又是一阵长笑。笑完之后,它长长的蛇身弯了下来,人头来到距离冯斯几乎呼吸可闻的距离,慢吞吞地说:“伏羲氏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我不是伏羲,我只是魔王的忠实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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