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太岁

类别:文学名著 作者:唐缺 本章:第四章 太岁

    一

    漆黑一片的会议室里,只有巨大的屏幕在闪光,上面播放着一段效果很糟糕,一看就是用家用级别DV拍摄出来的录像。抖动的画面里出现的是一群看起来风华正茂的年轻男女,每一个人脸上都带着某种快乐的期待,正在一所大学的门口集结。一个女声的画外音说:“第一次野外实习,即将展开!”

    接下来的镜头混乱而零散,大致记录了这帮考古系的大四学生,跟随导师进行田野实习的沿路行程,从内地城市一直延伸到中国西南的某处深山。这是一群典型的新新人类,爱玩爱闹,沿途上除了两位带队的老师显得正经严肃之外,学生们看上去更像是在玩背包游顺道发展暧昧关系。当那个嗲声嗲气的画外音开始不厌其烦地介绍当地的烤黄羊有多么好吃时,屏幕前的一名观众终于忍不住了。

    “我们不是要连这帮狗男女躲在帐篷里野合的镜头也一块儿看了吧?”一个清脆爽利的女人声音很不耐烦地说,“直接快进到我们真正想看的内容吧。”

    “别这么说,姐姐,”一个柔和纤细的男声搭腔说,“这些人的生活状态多有意思啊。很多时候我都挺羡慕这样的生活的。一群人聚在一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什么都不知道的人是最幸福的。”

    “但是既然你已经知道了,也就应该清楚,幸福这种东西,永远和我们没有关系。”女人说。

    “那也不一定,幸福这种玩意儿,永远是自己争取来的。”男人的声音懒洋洋的,“姐姐你就是思虑得太多、担忧得太多,那样会老得很快的。我还是更喜欢那句话: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我们尽到自己的责任就够了,未来会怎么样,看天意吧,自己活得快活一点才是正道。”

    “如果这世上真的存在天意这种东西,我也不必发愁得长皱纹啦。”女人虽然耐性不够好,对她的弟弟却似乎很宽容,“嗯?好像到重点了?”

    镜头上此刻出现了一个阴暗的山沟。学生们终于完成了跟随正规考古队毫不自由的实习过程,进入了此次实习最让他们激动的环节——在老师的带领下,脱离考古队,进行独立田野实习考察。他们正在观摩领队的老师用洛阳铲探古墓,DV还拍到两个学生的小声对话。

    “可惜这次没能申请下来超声波探测仪,这样多麻烦!”

    “我倒是挺喜欢洛阳铲的,有点儿盗墓小说的味道。”

    当然了,这样的野外实习,是不可能像盗墓小说那样探出真正值钱的宝贝的。洛阳铲所探出的,本身就是一个没有多大价值的普通墓葬,还已经被盗墓贼光顾过了,连墓主的尸骨都被搅得乱七八糟的,散落在棺木之外的土层里。但是打开棺木后,所有人都愣住了。

    “天哪!我们看到了什么?”画外音也显得十分惊诧。

    镜头拉近了,可以勉强看到棺材里的景象。在墓主人残缺不全的白骨中,赫然长出了一朵花,一朵黑色的花。这朵花的形状十分古怪,由好几十片厚实的花瓣构成,整体近似于一个圆盘。镜头再拉近,才看出它其实并不是真正的黑色,而是呈一种暗红的色调。

    “很奇怪,棺材里没有臭味,反倒是有一种香气,”画外音嘟哝着,“不是花香,是另外一种古怪的香气,有点像……肉香。”

    “快看!那朵花,好像在动!”已经有几名学生一齐发出了惊叫。

    果然,镜头里的黑色花朵竟然像虫子一样缓缓地蠕动起来,花瓣也一点一点地张开。带队的老师喊了一声:“都别碰!赶紧离开!王蜀、陈伟良,把棺材盖子重新盖上。”

    学生们匆匆忙忙地盖棺材、填土后,连忙离开了。此时DV似乎快要没电了,被主人关闭了。下一段视频出现时,已经是夜晚,大学生们也已经坐在了露营地的帐篷里。实习即将结束,大家难免有些伤感,所有人都围着篝火坐成一圈,喝啤酒唱歌,有的女生喝得眼泪汪汪的,也不知佯醉还是真醉,直接靠到了男生怀里。

    “黎老师,今天看到那朵黑色的花,您为什么那么紧张啊?”一个学生忽然问,“难道是它散发出来的那股味儿,那股肉香味儿,有毒?”

    镜头随着这句问话转向了黎老师。这是一个50多岁的干瘦老头儿,如果不是鼻梁上架着的黑框眼镜还带点书卷气,看上去就像个乡间老农。这一晚上,所有的学生和另一个带队的老师都情绪高涨,只有他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一旁,手里捧着老式军用水壶喝着白开水。

    “其实我并不知道那朵黑色的花到底能做什么,”黎老师说,“只是我上一次见到它的时候,它带来了让我十分不愉快的记忆,或者说,一场灾祸。所以,我希望大家都能远离它。”

    “什么样的灾祸?能讲讲吗,黎老师?”学生们十分好奇。

    黎老师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忽然放下水壶,随手抓起一个被学生喝掉一半的啤酒瓶,一口气喝光,然后长长地喘了口气。

    “把那个关了吧,”黎老师的脸转向了DV镜头,“这些话,讲给你们听听也就是了,别录下来。”

    DV的主人“哦”了一声,在DV上按了一下,把它放进了套子里。屏幕上顿时漆黑一片,但声音却并没有停止。看来她只是假装按了一下按钮,实际上并未关机。

    “聪明的姑娘。”大屏幕前的男人赞赏说。

    “‘文革’开始的时候,我还只是个10岁出头的小孩,在村里认识了一个被下放到那里的老知识分子。他叫袁川江,是省社科院研究中国古代神话的,一辈子钻在书堆里与世无争,却仍然逃不脱劫难。不过他倒是无所谓,只要允许他带着正在研究的资料,住哪里吃什么睡什么床似乎都无所谓。

    “他住在村里,属于被监视的臭老九,不仅被公社干部呼来喝去,还经常被小孩儿欺负。但我的父亲,当时村里唯一的乡村教师,却让我一定要尊重他。他告诉我说,现在的这种状况,只是时代发疯了,但我们不能跟着发疯。我听了父亲的话,给他送过吃的,也帮他驱赶过追着他扔泥巴的小孩儿,慢慢地我和他成了朋友。那时候学校也不上课,我除了帮家里干点活,就是窝在他的茅草屋里,读他的那些书。那些远古神话所展现出来的多姿多彩的世界,深深吸引了我,后来我之所以选择考古作为专业,和那段经历有很大的关系。

    “那时我曾经问过他,我们现在信仰的是无神论,是不是意味着他所研究的那些神话传说全都是胡编乱造的呢?这个问题问得其实挺无理的,他却丝毫不生气,还耐心地向我解答说,无神论也不过是世界观的一种,并不是颠扑不破的真理。这番话在当时算得上是反动至极,我听了都吓一跳,但他接下来的一番话更加惊人。

    “他说,所谓的‘神’,只不过是一种代称,大可不必把这种概念绝对化。假如一个拿着火焰喷射器的人回到远古时代,他或许就是祝融;假如一个开着消防车的人回到远古时代,他或许就是共工,没有必要为了几个词大惊小怪。

    “我忍不住问他,那在你的心目中,神仙什么的到底存不存在呢?他没有明确回答,摸着我的头把话题岔开了。不过我注意到,他平时除了看书之外,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捧着一个木头盒子发呆。那个木头盒子陈旧褪色,上面的漆画已经不可分辨,但却有几行雕刻出来的古怪符号。他告诉我,这个木盒是他偶尔得来的,里面也许藏着足以破解中国古代神话的惊人秘密。他这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破解出盒子上的符号,然后打开木盒。他说那些符号并不是自然形成的通用文字,而是某个古代组织的暗语,但他尝试了所有的破解方法,都无法拼凑出通顺的语句。

    “其实盒子上只有一把锈得快要断掉的锁,压根儿不需要钥匙就能拧开。但他却坚决不让我打开它,说是盒子里装的东西未知吉凶,一定要破译出外面的暗语才能决定。我有时候真想趁他不注意把那个木盒打开看看,但又想到老头儿一定会很生气,于是就打消念头了。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但一年之后,一场巨变发生了,村里忽然来了一群从城里来的红卫兵,说是要‘破四旧’。他们捣毁了附近的一座小庙,又捣毁了村里的宗祠,村民们都不敢阻拦。干完这一切之后,他们还意犹未尽,不知道是谁告诉了他们,村里有个臭老九叫袁川江,一直在捣鼓一些‘统治阶级胡编乱造出来欺骗愚弄百姓’的封建迷信的东西,他们立刻扑向袁川江住的茅屋。

    “我连忙赶在他们之前去通知了袁川江,要他赶紧把重要的东西藏起来。在我的预想里,他那样嗜书如命的人,肯定会抓起这本放下那本,到头来一本都舍不得。但是出乎预料的,他没有丝毫的犹豫,从书桌上抓起一沓纸塞到我怀里要我收藏好,然后抱起木盒就往外跑。

    “红卫兵们把他的所有书籍全都堆在空地上付之一炬,却仍然不过瘾,开始全村搜寻他。他毕竟只是个书呆子,哪儿有什么躲藏的经验,很快就被发现了。红卫兵们追着他来到了村后的山上,终于把他逼到了一个悬崖边。我跟在红卫兵旁边,装作是看热闹的无知小孩,心里充满了恐惧,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红卫兵头领念了几段语录,说了一大串慷慨激昂的宣判词,然后红卫兵们开始一起高呼口号。袁川江好像什么都没听到,只是死死地抱着手里的木盒,这个动作无疑引起了红卫兵的注意。他们使了个眼色,忽然一拥而上制伏了那个瘦弱的老人,硬生生从他怀里抢走了木盒。红卫兵头领一口咬定盒子里装着袁川江和国外‘反革命’势力联络的间谍工具,不顾袁川江声嘶力竭地劝阻,一把拧断了那把生锈的铁锁,打开了盒子。我虽然很痛恨那些人的野蛮,但心里却也隐隐有一些期待,想要看看木盒里到底装着什么。

    “盒子打开之后,所有人都愣住了。那里面并没有所谓的通信工具,也不像我猜测的那样装着值钱的财宝,盒子里装着的……是一朵黑色的花。是的,你们白天在那个棺材里见到的那朵黑色的花,和我40年前所见的是一模一样的。

    “我一下子想起之前问过袁川江的问题:那个木盒到底有多古老?当时他告诉我,他也不知道这个木盒具体的制作年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木盒经过了某种特殊的防腐处理,竟然像金属器具一样可以保持千年不腐。而经过他的研究,能够确信的木盒最远的存在年代,可以一直上溯到公元3世纪。如果他的说法确切的话,这个木盒至少有1800年的历史了,里面的花怎么可能还是活的?

    “我悄悄走近两步,看了一眼,木盒里并不是只有那朵黑色的花朵,下面还有一层厚厚的胶状物。我猜测,那层胶状物大概就相当于泥土,一直供养着黑色的花朵。但还没能细看下去,红卫兵头领就已经高声下了结论。

    “‘这是帝国主义的生化武器!’他宣布说,‘丧心病狂的反动分子袁川江,在帮敌人培育生化武器,用来向人民反攻倒算!’紧跟着,他把木盒扔到地上,浇上早已准备好的煤油,点燃了火柴。

    “眼看着火光升腾而起,袁川江蓦然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那声号叫简直不像是人类的嗓子能发出来的,抓住他的两名红卫兵吓得手一松,让他挣脱开来。之前被打得满脸鲜血的他,此刻露出极度狰狞的面容,吓得其他的红卫兵都禁不住向后退,不敢阻挡他。他猛扑到火堆前,不顾火焰的灼烧,一把将正在燃烧的木盒抓了起来。紧接着,他脸上的怒容消失了,目光里流露出来的,是极度的惊诧。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发现燃烧的木盒上有一些微微的闪光,我猛然意识到,那可能就是破解暗语的关键。雕刻的木纹只是暗语的一部分,剩下的一部分却隐藏在木料里,只有用火焚烧才能发光并显露出来。那些闪光和木纹组合在一起,才是真正可供解读的完整暗语。

    “木盒上的火焰迅速烧坏了袁川江手上的皮肤,但他就像是一个完全没有知觉的人,根本不知道疼痛,只是死死盯着那个埋藏了千年才刚刚出现,却又很快会消失在烈焰中的暗语。他的嘴里念念有词,似乎是在破译,那是因为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所有的密码他都已经背得滚瓜烂熟,不需要再对照了。想到这里,我忽然明白了他塞到我怀里的是什么。

    “‘原来是这么回事,’袁川江喉咙里挤出的声音听起来分外凶狠,‘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是这么回事!’说完之后,他捧着木盒,突然间转身冲向身后的悬崖,纵身跳了下去。

    “红卫兵没想到会闹出人命。虽然在那个时期,武斗弄死一个人并不是什么特别的大事,但可能是袁川江跳崖之前的神态让他们感受到了恐怖,所以他们悻悻地离开了。我和其他村民绕山路费力地攀到崖底,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断气,只是身边散落着一些断裂的树枝。村民们纷纷猜测,他大概是落下来的途中不断撞到树枝,减缓了下坠的力道,这才侥幸没有当场摔死。尽管如此,他也已经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而那朵黑色的花,也早已化为灰烬,连片花瓣也没有留下来。

    “村民们围在一旁,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他们的情绪基本只有惊奇和些微的畏惧,而只有我跪在他身前,为失去一个朋友而哭泣。就在这时候,袁川江注意到了我的存在,他拼尽最后的力气,在我耳边念出了一串数字:‘3405,36194122,3330……’

    “我并没有那些天才过目不忘的本领,但我的身上随身带着一支圆珠笔,那是袁川江送给我的礼物。我随身携带它倒不是因为有多么看重它,而是可以随时在小伙伴们面前炫耀。当时我灵机一动,掏出圆珠笔,把他所说的所有数字都写在了自己的胳膊上。说完那些数字,袁川江就断气了。他的尸体后来是我父亲埋葬的,就葬在村外的一处荒地,连墓碑都没有。

    “回到家里,我找了一张纸把那些数字誊写下来,开始猜测他的用意。后来我突然想起他留给我的那些纸张,连忙掏了出来,一对比就明白了。那些纸张,是木盒上那套暗语的对应解码方式,前32页是具体的破译方法与技巧,32页之后是一些他已经整理出来的字词表。他所念的那串数字,前两位是页数,后两位是代码,就是字词表上对应的那些词。毫无疑问,这些让他到临死还念念不忘的词句,一定就是木盒上的最终解码。

    “我一个字一个字地把这些密码拼了出来,最终构成了一句话。我读完这句话,一方面是百思不得其解,另一方面却也在心里生出了深深的惧意。如果这句话是真的,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样的遭遇呢?”

    黎老师说到这里,发出一声长叹。学生们却都被吊起了好奇心,纷纷追问那句话到底是什么。黎老师苦笑一声:“其实我到现在也不明白它的确指。那句话说……”

    话音未落,现场忽然响起一声惨叫,叫声中饱含着痛苦。紧跟着,尖叫声响成了一片。

    “那是什么东西?”“快逃!”“救命啊!”学生们乱糟糟地喊成一团,通过这间会议室的高级音响系统释放出来。在那些惨叫中,夹杂着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像是有无数的利爪在地面上擦刮,而另外一些声音倒是很好判断——人体被锐器穿透所发出的闷响。

    过了好久,声音才渐渐平息下来,会议室里一片死寂,直到那个嗓音纤细的男人重新开口:“全死光了?”

    “是的,没有一个活口。”会议室的角落里,另一个女声回答,“幸好我们发现得及时,拿走DV并对现场做了处理。他们现在都是失踪人口。”

    “那就好,”男人说,“不过这已经是最近十年来的第六起事件了。平均不到两年就发生一起,这个数字高得惊人啊。”

    “看来觉醒在加速,我们需要尽快搞定那个姓冯的小子了。”男人的姐姐说,“不过我现在觉得,杀死他或者把他禁锢起来,都不是好主意。”

    “没错,假如觉醒已经不可逆转,就不能杀了他,我们一定会有需要用到他的力量的时候,”男人说,“倒是对另外的那几群人,需要加倍提防。”

    “他们已经开始行动了,而且似乎已经和那个姓冯的有了一些小小的接触,现在就看谁能真正控制他了。”男人姐姐的语气里流露出一丝残酷的杀意,“不过,终归我们的力量是最强的,谁敢阻拦我们,只有杀无赦。”

    男人叹了口气:“姐姐啊姐姐,我早说了你应该学着温柔点,那样才好嫁人,哪儿有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说起来,我对那个黎老师所说的袁川江很感兴趣,他似乎是在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摸到了一点门道,不知道他在被下放之前有没有什么学生或者助手之类的。我希望去探查一下他所在的研究院,看一看他们是否掌握了一些不该掌握的东西。”

    “还说我呢,你动起杀意来,一向下手比我狠。”姐姐嗔怪地说,但语气依然温柔爱护。

    “所以我们才是姐弟嘛。”男人笑了起来。

    姐弟俩的对话告一段落,那个角落里的女声忽然插嘴:“你所说的‘不该掌握的东西’,是不是指……历史上消失的那一支?”

    “我是这么猜想的,”男人说,“事实上,我想要追查袁川江,不仅仅是消除隐患,最重要的还是想找到历史上消失的那一支线索。只有找到他们,那些无法解释的谜团才可能有突破口,而我们才可能……获得希望。”

    三人陷入了沉默中。半分钟后,男人忽然说:“我想起了小时候长辈们老是逼着我们念诵的那句话。那时候只觉得就像是和尚念经,可笑之至,许多年后回头想想,那句话,其实是真的啊。”

    他轻声地用一种难以解释的古怪语气念出了八个字:“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二

    长假结束后,大学校园的气氛渐渐趋于沉闷,因为马上到来的六月将进入考试的季节。每到这个时候,学霸们安之若素,处变不惊,学渣们却惶惶不可终日,唯恐一不小心挂科。而即便是心里揣着这样的“唯恐”,不到最后两星期他们也不会开始看书。

    冯斯则连“唯恐”二字也扔到一边,照旧逃课,照旧网游挣钱,照旧经营营销微博。只是他的生活中多了两件事:一件是经常往杨绍芬家跑,询问宁章闻查找的进度;另一件则是在学校附近乱逛,试图寻找到那只猴子和它的主人。

    第一件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进展,因为涉及神话志怪的资料过多,大多数都只是讲述视肉的传说而已。但冯斯可以肯定,照片上的东西不可能只是普普通通的视肉,因为这种传说中延年益寿的肉灵芝,还不值得那么多股不同的势力兴师动众。尤其是发生在翟建国诊所里的血案,是无论如何都无法用视肉的特性去解释的,好在他的心态摆得比较正。

    “这种埋藏了千百年的秘密,要真能一下子就挖出来,那不跟游戏开挂一样吗?”冯斯对宁章闻说,“现实生活中是没有外挂这种东西的,慢慢来吧。”

    第二件事也一无所获。自从被文潇岚目击到一次之后,那只猴子就再也没有在附近亮过相,也没有再像在老家时那样来对冯斯进行袭扰。冯斯仔细想想,觉得这帮人不可能穷到需要卖艺赚钱的份儿上,那一次街头卖艺,其实应该理解为一种发给他的信号:“我们来了,你悠着点,不该打听的不要去打听,我们随时都盯着你。”

    因此冯斯可以肯定,猴子、少女和那个大个子一定离他很近,还无时无刻不在监视着他。

    除此之外,他还在担心着那六个杀手所从属的势力。按理说,这起杀人案虽然出于社会和谐的考虑一直被遮遮掩掩,但还是有消息放出去,网络上更是有很多传言,对方能找到他,就不可能不注意到这六人的死,但奇怪的是,从那一夜之后,除去猴子及其主人,再也没有其他人来找他麻烦。

    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天晚上父亲说的话:“他根本不是你们有能力掌控的,不如顺其自然的好。”

    难道这帮人改变主意,打算“顺其自然”了?

    此外,生活中还发生了一个乍看似乎无关紧要的变化:学校来了一个新老师。冯斯在这学期选修了学校的特色选修课:外教口语。这门课颇为热门,每次都是选课系统刚一放出课程就被选个精光,他不得不依靠万能的宁章闻侵入系统来加上自己的名字。

    “你这样做是挤掉了别人的公平机会!”文潇岚十分生气。

    “人生就是不公平的,得让他们从起跑线就开始受教育。”冯斯振振有词,“要不要也帮你选上?”

    “我才不像你那样拿无耻当饭吃!”文潇岚大声说,接着声音忽然变得很小,“要不然……让宁哥帮我选一下古代诗词鉴赏?这门课最好过……”

    外教口语受欢迎不是没有原因的,毕竟在这个全球化时代,精通外语的人才更容易找工作,大学生们也都不笨。系里流传着一位学长的传奇,此人号九门提督,原因是上学时一共挂了九科,差一点儿就没法毕业和拿到学位证。但这厮别无所长,独擅英语,尤其口语十分出色,大学四年跟随赏识他的外教,在若干北京举办的国际性会议里捞到接待工作。这份履历往简历上一放,再在面试时秀一秀口语,居然成为全系第一个签约的人。这样的故事一传开,谁不心动?

    然而本学期选课的学生却十分失望。外教口语是一个教师人员流动性很大的课程,基本每学期都换老师。这学期来上课的是一个古板的英国老女人,满脸严肃,看见女生穿露腰的吊带背心,眼睛里都要飞出不屑与批判。她上课也按部就班,无比乏味,听得大家昏昏欲睡。更重要的在于,贵族味儿十足的牛津腔是有钱有身份的人才去追求的,对于广大在盗版美剧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大学生们来说,还是更加喜欢活泼而流行的美式英语。

    冯斯照例上完前两节课后就开始逃课,不过五一之后传来消息,英国老女人因故提前回国了,但这学期还剩了三堂课,得临时找人来顶一顶——这也是这门外教课时常发生的幺蛾子。他倒是来了兴趣,想要看看这位新来的老师是什么样的。

    不过这一天他还是睡过头了,醒来的时候已经接近晚上6点。他骑着自行车飞速冲到教学楼下,刚刚锁好车,上课铃声已经响起。好在教室就在一楼,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教室,铃声才刚刚止息。

    他喘着粗气找到个空位坐下,这才顾得上抬头看向讲台,那里站着一个年轻女性,应该就是新来的外教。但她并不是金发碧眼,也不是卷发黑肤,竟然是一个黄皮肤黑头发的亚洲人。

    长得真不错,这是冯斯的第一反应。她的面容有一种颇具东方韵味的古典之美,一头乌黑的长发随意地披在肩上,仿佛刚刚从画卷上走下来一般。此外,她还很年轻,看起来也不过二十出头,与其说她是老师,不如说更像一个学生。

    怪不得教室里的一众男生都带有一点莫名的兴奋。在这所男女比例七比一的学校里,漂亮姑娘就像藏羚羊一样珍稀,至于身份到底是老师还是学生,反而不重要了。

    “为什么这学期只剩下三节课了……”冯斯身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低声抱怨着。

    “那么,我们开始上课吧。”女外教用标准的美式英语说道。她的声音听起来也十分柔和动听,让坐在讲台下的男生们好感倍增。

    女外教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她名叫索尼娅?林,是一个美籍华裔,祖上移民美国已经许多辈,却始终固执地只和华人通婚。所以她虽在美国文化中长大,却有着纯正的华人血统,是一个标准的“香蕉人”。

    “当然,我的中文也说得不错,”她换成字正腔圆的播音腔普通话说,“你们也可以叫我的中文名字:林静橦。橦字在古书上是木棉树的意思。”

    “我知道,按照惯例,应该到你们做自我介绍的时间了,所有的外教课都喜欢这样,不过我决定略去这个环节,”林静橦说,“我们只有三节课而已,我不认为我有可能通过这三节课就记住你们,与其这样,不如抓紧时间让你们练习一些有趣的东西。所以这堂课的主题是:我最喜欢的美剧和美剧角色,英剧也可以。假如有完全没看过英美剧的,不妨讲讲你为什么不爱看。大家分组讨论,我会分别参与每一组。”

    如前所述,这个年代的大学生,基本是看着各种网络盗版影视剧长大的,这个话题立刻引起了广泛的共鸣,课堂里讨论得热火朝天。林静橦则走到每一个组里,倾听学生们的讨论,她走到哪一个组,组里男生的声音都会提高十分贝。

    而冯斯则是“基本”之外的人,他偏偏就不喜欢看电视剧,总觉得天下的电视剧无非是又臭又长拖时间,狗血桥段翻过来覆过去地编,而且属于被动式的低级娱乐,爱看电视剧的人大抵智商都有点问题。但这些话又不能直说出来,不然全教室智商有问题的同学们,大概会把他撕成碎片。所以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他只能根据平时网上看到的文字信息信口胡诌几句,想来猥琐男们见到漂亮女教师都会很亢奋,就让他们多说好了。

    但没想到,林静橦静静地听完他说的“我最喜欢《越狱》,因为剧情很紧凑,人物很有魅力”之后,居然向他发问:“你最喜欢里面的哪个角色?”

    冯斯愣了愣:“那个……弟弟。”他还略微记得里面的一点点人物关系,似乎是一个弟弟舍命救哥哥的故事。

    “那你觉得他好在哪儿呢?”林静橦继续问,“你最欣赏的关于他的剧情是哪一段?”

    冯斯觉得自己额头的汗珠滚滚而下,就好像小学三年级偷偷跑进电子游戏室被老师抓住时那样。

    林静橦笑了笑,也不再追问,只是拍拍他的肩膀,转身走向另一组。但和他擦肩而过的时候,她以旁人听不见的声音悄悄说了一句话,这句话让冯斯好似监狱里的哥哥乍见到弟弟时那样,陷入了一种不可名状的恐惧。

    “冯琦州。”林静橦只说了这三个字。

    在男生们遗憾的叹息中,这堂课飞快地结束了,紧接着他们的眼神由遗憾转为嫉妒:冯斯居然和林静橦一起并肩走出了教室,就像是两个老熟人。还有人隐隐记得,这厮似乎就是常和某个漂亮的长腿妹子在一起吃饭的那个家伙。

    “好白菜都让猪拱了……”他们恨恨地自言自语。

    与此同时,猪跟在这棵好白菜身边,脑子里乱哄哄的,一时理不出头绪。之前他已经遭遇了两拨冲着他来的人,这个美籍华裔到底是这两拨之一呢,还是新出现的第三股势力?

    最糟糕的是,倘若是那一夜见到的那个故作妖媚的女人,他是不会有丝毫怜香惜玉之情的,但林静橦偏偏看起来温婉文静,对这样的年轻姑娘,他很难下得去狠手。

    “你在想什么?是不是在想怎么和我动手?”林静橦忽然问。

    “还没想到那么远,”冯斯也跟着一笑,“我现在想的是,我还没吃晚饭呢,就算要死也得做个饱鬼吧?”

    林静橦嫣然一笑:“放心,你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既然是我打上门来的,那就我请客吧。大爷烤串?南门鸡公煲?傻子肥肠粉?”

    林静橦所说的,是校园里几处著名的价廉物美的小饭馆或者小摊,冯斯时常去光顾。他很快领会到了这位美女教师的意思:你身边的一切,我都了如指掌,所以别试图耍花招。

    不过,最后两人没有去那些地方,林静橦带着冯斯去了一家校外著名的连锁比萨店,这里多年前曾经是低收入阶层的小白领们表现逼格的好去处,而现在连低收入阶层都嫌弃它了,只好成天在电视上和网络上做一些“我们好便宜快来我家吃,不想出门我们还管送外卖”的毫无节操的广告。林静橦选择这里的原因只有一个,她吃不惯中餐。

    冯斯足足吃下了三盘肉酱意面外加两碟鸡翅,这才算吃饱。看着林静橦切割比萨的优雅姿态,他不由得叹了口气:“看起来,至少你是在外国长大的这一点是真的——蛮夷不懂我天朝上国的精致饮食。”

    “我的名字也是真的,”林静橦说,“而且我确实是美籍华裔,只不过我的血统并没有那么纯。往上数个三四百年,我的某位不知道得加几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

    “完全看不出来,”冯斯盯着林静橦的眼睛,“连小清新最爱的‘眸子里一丝若有若无的湛蓝’都看不出来。”

    “混血太多代了,又一直都是和华人通婚,要是还能剩下那么一丁点儿白种人的影子,而倒是奇怪了。你就把我当成一个纯粹的中国人好了。”林静橦倒是毫不避讳。

    “你那位不知道多少个曾的祖母是德国人,为什么会嫁给中国人呢?”冯斯问。他知道,此刻的局势由对方掌控,既然对方不着急进入正题,那就索性东拉西扯闲聊一会儿,没准能有些意外的收获。

    “我的这位先辈,是个女巫。”林静橦说。

    “女巫?”冯斯先是一呆,继而反应过来。林静橦所说的,不是《哈利?波特》中骑着扫帚乱飞的美女,而应该是指欧洲中世纪的女巫迫害。在那个黑暗的年代,无数普通女性在酷刑的折磨下被迫承认自己是会巫术的女巫,然后被活活烧死。

    “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林静橦说。

    “还是道士好啊,”冯斯感慨着,“出家了也能结婚。这要是和尚,搞不好你就不存在了。”

    “我真想回答你一句‘命运安排我存在,我就一定会存在’,”林静橦一笑,“但我知道你不会相信这些话,命运什么的玩意儿,在你眼里都是骗人的鬼话,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微博上替你增加转发率。”

    “看来我的底都被你摸透了,”冯斯叹了口气,“而且除了你,还有很多人也很了解我,甚至比我自己还了解。如果命运就是那么奇怪,我还真是不甘心呢。”

    “如果你不怕被我肢解了做成人肉包子的话,就到我家去一趟?”林静橦看着他,目光中闪过一丝狡黠,“只需要五秒钟,我就能让你明白命运究竟是什么,当然也可能让你更加糊涂。”

    冯斯毫不躲闪地和她对视:“无所谓,我已经足够糊涂了。”

    林静橦就住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里,走路只需要五六分钟。她走在路上时告诉冯斯,房子是她买下的。冯斯估算了一下,成本不小,即便这里并不是黄金地段,但帝都房价高昂,这里的房价也并不便宜。不过,冯斯已经习惯了这些与他作对的人的排场。为了接近他,在寸土寸金的北京买下一套房,乍一看太过夸张,但想想为了这件事连人命都已经付出了那么多,似乎人民币也就不算什么了。

    “来点咖啡吗?”林静橦问,“我这儿有不少好咖啡。”

    “白水就行了,别糟践东西,极品蓝山喝到我嘴里也就是巧克力汤加白糖。”冯斯打量着这套四室两厅的大房子,发现不只是装修精致,各种各样的家具、电器甚至装饰物也都齐备,实在不像是临时居所。

    “买的时候太仓促了,没太多选择余地,也没有多余的时间留给房主搬家,所以干脆把房里的一切一块儿都买下了,省得麻烦。”林静橦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自嘲地一笑:“如果我告诉我的朋友们,有一个漂亮女人为了接近我,不惜在我身边买下一套房,还是北京的房,他们一定会取笑我小说读多了。现实永远比小说更加富有戏剧性啊。”

    “戏剧性?”林静橦倒了一杯冰水给冯斯,“我让你看看真正的戏剧性吧。”

    她转身走进厨房,出来时手里拿着一把雪亮的长柄剔肉刀。这种刀虽然是厨具,但是三十多厘米长的刀刃薄而锋利,完全可以用作凶器。

    冯斯站在原地,并没有动,但林静橦已经注意到了他的目光:“别看了,那个花瓶不是仿古的,是真货,用它来打架敲碎了的话,你得卖几千个网游账号才赔得起。何况你不用担心,这把刀不是用来对付你的。”

    “那这个屋子里除了我,还有什么玩意儿值得劳动他老人家的大驾?”冯斯被看穿了心事,只能耸耸肩。

    “还有一个,”林静橦的笑容妩媚温柔,令人心动,“那就是我。”

    她双手握着刀,高高地把刀举在半空中,然后突然之间,她仿佛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双臂下落,把这把尖刀狠狠捅进了自己的小腹。

    三

    文潇岚的心情略微有些烦躁。前一天晚上,她去上自习时,居然见到了万年不进教学区的冯斯。冯斯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因为这厮正在和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谈笑风生。两个人肩并肩地走出教学楼,走向教学区大门,看上去甚是亲密。

    那个女人长得比我还漂亮,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就冒出这么一个念头。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像一根扎在肉里的刺,怎么也拔不出去了。

    她不断地对自己说,你在莫名其妙地烦躁些什么?他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们只是普通朋友,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关系。这个浑蛋如果能找到一个女人管管他,可以省掉你许多麻烦,你应该高兴才对……

    但这些劝慰的话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刺还在,刺得心里不停地隐隐作痛,还有一些奇怪的酸楚。

    她在自习室枯坐了一个钟头,心绪烦乱,放在面前的书本上印的好像都是外星文字。这时候手机开始震动。

    “今晚花姐的生日,大家临时决定出去K歌,你来吗?”发短信的是同宿舍的室友。

    文潇岚在同学中算是较为活泼的,人缘很好,但对成绩一向十分重视,通常临近考试时就会推掉各种聚会活动。不过反正此刻状态不佳,不如出去开开心换换脑子,于是她同意了。

    学校附近有不少便宜练歌房,设备一般但价格低廉,专为学生服务。一群大学生很快坐到了包房里,鬼哭狼嚎的歌声此起彼伏。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喜欢无病呻吟装苦情,即便是热恋中的人,也喜欢点一堆伤感的情歌做西子捧心状,所以文潇岚一口气唱了好几首与失恋相关的歌曲,也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格外留意。

    霸占了一阵麦克风,她觉得心情好多了,也开始觉得自己为了一些有的没的而烦恼,似乎有点愚蠢,正想溜回去继续上自习,忽然发现手机上有十多个未接来电。她自习时把手机调成了震动,去练歌房忘了把声音调回来,再加上包房里群魔乱舞充满噪音,自然注意不到有电话打进来。

    点开一看,这十多个电话都是冯斯一个人打来的。她不太明白,这个浑蛋不去好好享受温柔乡,给她乱打什么电话。想了想,还是来到走廊里,给冯斯拨了回去。

    “我在你们宿舍楼底下,”冯斯的口气很是奇怪,就像是喝醉了酒,“能下来见我一面吗?”

    这是怎么了?文潇岚很奇怪,怎么一副交代后事的口吻?她没有犹豫:“我没在宿舍。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来。”

    她找了个借口离开,匆匆赶回宿舍。这所大学男多女少,仅有的两座女生宿舍楼,楼下总是站满了男生,等待约会的焦躁不安好似饿了几天的狼,结束约会的满脸生离死别,就好像两人再也看不见第二天的太阳了。

    冯斯在这群人中显得十分扎眼。他手里拎着一个空了一大半的红酒瓶,歪歪斜斜地站着,脸上的表情十分奇怪,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地球明天就要毁灭了,你们尽情欢乐吧!凡人们!”

    “这一瓶都是你喝的?”文潇岚走到他身边,微微皱眉。她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酒气。

    这并不像冯斯的风格。他平时不管再怎么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自己的衣着却总是弄得整洁得体,虽然没有任何名牌加身,但因搭配得当,让人看了很舒服,经常自我吹嘘“老子穿班尼路,也能穿出阿玛尼的范儿”。而现在,他的衬衫扣子松开了好几颗,下摆直接拖到裤腰之外,头发也乱糟糟的没有梳理,活脱脱一副醉汉嘴脸。

    难道是他和那位漂亮姑娘一起去约会,然后表白失败了,于是借酒消愁?文潇岚不知怎么的冒出这样的猜想,或者说期许,这种猜想让她的心情一下子好了起来。但接下来发生的就更加诡异了。

    冯斯伸出空闲的右手,握住了她的手。

    “陪我走走吧,”冯斯很难得地用正经的语调说,“就一会儿,陪我走走。”

    文潇岚沉默了一阵子,忽然展颜一笑:“我陪你。需要多久就陪多久。”

    她始终任由冯斯牵着她的手,并没有挣开。

    两人默默地走了20分钟,最后来到一片坐着不少成双成对的情侣的草坪,找到一块空地,也坐了下来。冯斯把酒瓶扔到一边,右手还是始终握着文潇岚的手。他的手心冰凉。

    “对不起,我往常不是这么失态的,”冯斯说,“我只是……现在很需要有一个人在身边。”

    “失恋这种小事儿,谁都会遇到的,慢慢就放下了。”文潇岚柔声说。

    冯斯像被火烫了一样一下子收回了手:“失恋?你瞎说什么呢?”

    文潇岚也愣了:“不是吗?”

    冯斯忽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的,似乎连眼泪都要笑出来了。过了好久他才停住笑,叹了口气:“你饶了我吧。你是不是看到我和那个漂亮的女老师走在一起了?联想能力太丰富会死人的。”

    文潇岚脸上一红:“我这是……照常理推测。再说,我也不知道她是老师……”

    “她如果真是个普通老师就好了,”不笑了的冯斯,脸上又现出那种好像世界快要毁灭了的表情,“但是她……今晚真是把我十几年塑造出来的世界观,一下子打得粉碎。有那么一会儿,我甚至以为我其实是在睡觉,周围的一切不过是一场梦,梦醒之后都会还原。但我知道这不是梦,我仍然处在真实的世界里,但是真实的世界却比虚假的更恐怖。”

    文潇岚感觉莫名其妙:“你到底在说些什么?我完全听不明白。”

    冯斯踌躇了一会儿,好像是正在做出什么艰难的决定。最后他轻笑一声:“我一直不想让你卷进这件事,但是我有点憋不住了。有些事情,一个人来扛的话,兴许会被压垮的。我需要有人倾听。”

    “那我听,我陪你扛好了,”文潇岚没有丝毫犹豫,忽然伸出手来,重新握住了冯斯的手,另一只手敲敲他的脑袋,“姐姐在这儿,别怕,乖!”

    “你倒是学得挺快,现世报啊……”冯斯咕哝一句,然后从父亲死亡的那个夜晚开始,把之前经历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她。文潇岚听完之后,好半天合不拢嘴:“这……这些都是真的?确定你不是在实验什么新的骗钱的段子?”

    “你先别摆出这副表情,太浪费了,”冯斯说,“一会儿等你听我说完今天晚上的遭遇,你就只能把下巴拧下来了。”

    “那么夸张?总不能她是个女鬼吧?”

    “女鬼都没她狠。”

    几个小时前。

    冯斯完全没有料到林静橦会做出那样的举动,根本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把剔骨刀直直地刺入了小腹。在一瞬间的震惊之后,他发现林静橦的脸上并没有任何痛楚的表情。再仔细看看,虽然刀已经插入了身体里,一直没到柄,却没有一滴血流出来。

    他松了一口气:“魔术刀啊,害得我差点以为这世界要损失掉一个美女了。不过,这把刀做得很精致,完全看不出折叠的痕迹。”

    林静橦慢慢走上前:“你再仔细看看,这是不是魔术道具?”

    冯斯一怔,低头细看,这一眼看过去,他有一种被天雷劈中的感觉。刀刃并没有像常见的魔术刀那样缩回去,事实上,林静橦穿着的T恤被刺穿了,而刀刃看上去……的确像是插进了肚腹里。

    可是没有血,刀刃插入的地方几乎看不出伤口,就像是刀和肉体合二为一了。

    “这是……障眼法的干活?”冯斯有点语无伦次了。

    “障眼法能有这样的效果?那你再试试吧,”林静橦敲了敲刀柄,“你可以替我把这把刀拔出来,再另外找一个部位刺进去。”

    冯斯想了想,伸手握住刀柄,慢慢地往外抽。错不了,这把刀真的刺穿了皮肉,刺进了身体里面,往外拔刀时的阻力证明了这一点。可是为什么她能一点也不受伤、不流血?

    刀完全拔出来了。林静橦把T恤往上卷了一点,完全露出了腰部,这原本是一个充满诱惑的动作,但冯斯却只顾得上看清一个事实:平坦洁白的小腹上,皮肤细腻光滑,并没有一丁点儿伤痕。

    “我说了,你可以再刺我一刀。”林静橦摊开手,摆出一副任君蹂躏的姿态。

    “别以为我会怜香惜玉。”冯斯哼了一声,但手里捏着刀,还是不敢刺下去。毕竟“有人被刀刺了却丝毫不受伤”这种事,实在和自己的日常认知相悖,万一自己判断错了呢?万一林静橦其实是一个高明的魔术师,施展了什么连他都看不穿的魔术手法呢?要是那样的话,自己这一刀下去,可就麻烦了。

    “一个大男人,刺一刀的勇气都没有吗?”林静橦像是在故意撩拨他。

    冯斯反而笑了起来:“忘了告诉你,我什么都吃,就是不吃激将法这一套。”

    他举着刀,来到客厅的一侧,对着书柜猛地一刀刺了过去。“咔嚓”一声,剔骨刀刺穿了书柜,书柜上留下一个丑陋的圆洞。

    “的确是真刀无疑,”他叹了口气,“看来党考验我的时刻真的来了。作为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绝不能向敌人妥协……”

    冯斯嘴里胡言乱语着,似乎是以此来消解内心的混乱与紧张。但这显然是一个有效的方式,他看起来不停地唠唠叨叨就像是发了神经,双手却越来越稳。他来到林静橦身边,抓起了她的右手。

    “你的手真是漂亮,以后我的营销微博越做越大之后,可以考虑开店卖开运物骗钱,到时候一定请你当手模……”冯斯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忽然间大吼一声,“为了部落!”

    他一把把林静橦的右手按在旁边的立式音箱上,一刀扎了下去。

    刀尖穿过了林静橦的掌心,冯斯百分之百地能确定这一手感,事实上,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刀尖扎进了手掌之下的实木音箱的木板里。毫无疑问,没有任何魔术能做到这一点,这一刀确实刺穿了林静橦的手掌,确凿无疑。

    但仍然没有流血,林静橦也并没有喊痛,只是静静地望着他,目光里仿佛是在说:“这下子你终于肯相信了吧?”

    冯斯慢慢地拔出刀,眼看着林静橦手上出现一个小小的、光滑的圆洞,然后在半秒钟之内完全愈合。手背上的肌肤依旧白皙如凝脂,没有留下丝毫痕迹。

    他扔下刀,一屁股在沙发上坐下,半天没有说话,心里忽然回想起幼时的往事。那时候母亲还没有死,父亲在他心目中的形象固然窝囊,但父子之爱仍然是存在的。有时候母亲就会逗他:“以后你长大了,可一定要好好读书上大学,找个正经工作,别跟你爸爸一样去做道士啊。”

    “道士有什么不好的?反正能娶媳妇,不做和尚就行了嘛……”冯琦州灰溜溜地说。

    “我才不要做道士!”冯斯奶声奶气地说,“我也不做和尚!老师说和尚道士都是骗人的!”

    那时候他还很小,并不懂什么哲学,但是天性中隐藏的某种自信,或者说傲慢让他从不相信任何怪力乱神。可是现在,某些超越自然常识的东西出现了,活生生地出现在他眼前,让他无法怀疑、无法推翻。

    “怎么样?有什么想说的吗?”林静橦问。

    “想说的太多了,不知道从何说起,”冯斯慢吞吞地说,“但是我有一条人生箴言:宁可骗尽天下人,也绝不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的都是傻逼。这一切,我就算再不愿意相信,也非得强迫自己相信,不然我就成傻逼了。”

    林静橦鼓起掌来:“非常好,你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聪明、倔强却绝不固执。”

    “你们显然都是属于这样的特殊群体了,而且还分化成不同的派别,”冯斯斟酌着字句,“称之为超能力也好,异能也好,魔法也好,妖怪也好,总之就是个名词,无关紧要。那么,我也是和你同样的人吗?你们都想接近我,是不是因为我身上蕴藏着比你们更加强大的……这种异能?

    “而这些异能、魔法、超能力,到底有多少种表现形式?肉体不被伤害应该只是其中的一种,其他的又是什么样的?我呢?到现在为止,我并没有发现我身上有任何特异之处。我的力气不比别人大,速度和反应不比别人快,我挨打也会疼,不必动刀子,拳头就能把我打得头破血流。”

    “看来我要推翻刚才说的话了,”林静橦叹了口气,“你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还要快。可惜的是,你问的这些问题,我现在都还不能告诉你答案。”

    “那你为什么要向我演示这一切?寻开心吗?”冯斯问。

    “只是因为我们认为,需要先让你有一点心理准备,”林静橦说,“如果你能一直蒙在鼓里什么都不知道,那是最好的,但是不幸的是,在不同的‘派别’——用你的话来说——的搅和下,尤其是你那位了不起的父亲的保护下,你已经发现了世界的异常。而根据你的性格,你会不断地调查下去,不断地主动寻求一个又一个新的危险,而我们没有办法每一秒钟都保护着你。”

    “所以你演示这一切,是想要……让我知难而退?”冯斯顺着她的思路猜测下去,“你是想告诉我,我所想要挑战的力量,不是这个平凡的世界所能控制的,所以最好是忘掉这一切,安安心心地过我的寻常生活。如果你们需要我,我就能被你们抓出来效力;如果不需要,我干脆一辈子做傻子。”

    “所以我最喜欢和聪明人说话,”林静橦向前走了两步,脸几乎要贴到冯斯的面颊,一股淡雅的幽香直扑入他的鼻端,“和聪明人说话最省力气,有时候他们能直接替你把你的想法说出来。你答应吗?”

    “我要是答应的话,以你们的实力,大概还能给我不少好处吧?”冯斯和她对视着。

    “那是当然了,”林静橦甜甜地一笑,“比方说,这套房子的房产证立马就能换成你的名字。如果你看上什么车,无论哪一款,无论中国大陆是否有售……”

    “如果我看上你了呢?”冯斯打断她,“如果我看上你了,会怎么样?”

    林静橦的脸色微变,自从冯斯和她认识以来,她的脸上几乎一直都带着那种温柔而迷人的微笑,但在这一刻,她的眼神里透出一丝厌恶。当这一丝厌恶流露出来的时候,她的整个人好像完全改换了气质,呈现出一种冰山般的冷酷。不过很快地,她收敛了这种刀锋般的气场,眼神里也不再有情绪,就像是黑色的深潭。

    冯斯笑了起来:“看,我这句话触犯到你的底线了,对吧?那么你应该明白,你有底线,我也会有的。我的底线就是,我是一个人,不是一头猪,不会过那种张着嘴等饲料、吃完倒头就睡的猪一般的日子。”

    “下堂课见,老师。”他摆摆手,向门口走去。林静橦已经恢复常态,但并没有阻拦他。走到门口的时候,冯斯又站住了,“对了,我能问一问你那位老祖宗的事情吗?”

    “你想问什么?”林静橦冷淡地问。

    “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冯斯悠悠地说,“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吗?”

    “也许吧。”林静橦神情漠然。

    四

    “也就是说,那个姓林的……老师,肉体不会受到伤害?”文潇岚下意识地摸着自己的下巴,似乎真的害怕像冯斯所说的那样,下巴由于吃惊而脱臼,“你确定你不是在耍我?”

    “我如果要耍你,也不会拿我爸的死来寻开心。”冯斯说。

    文潇岚点点头:“说的也是。可是,这些玩意儿听起来也太玄幻了,我简直觉得像是在看漫画。”

    “要真是漫画就好了……”冯斯躺在草坪上,看着阴沉沉没有星月的夜空,“漫画的主人公都有主角光环的,要死也得撑到最后,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哪天就稀里糊涂挂掉了。对了,林静橦并不是完全不会受到伤害。按我的观察,她应该只是不会被金属所伤。”

    “金属?”

    “离开之前,我注意到一点,她的手背虽然完好,手掌心却隐隐有点很微小的伤口。我思考了一下,可能是因为刀子扎下去之后刺破了音箱的实木面板,翘起的木刺扎伤了她。也就是说,金属的刀子伤不了她,木头却可以,其他材质估计也行。

    “然后,我还问了她关于她那位老祖宗的情况,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她那位女巫的老祖宗很可能是被宗教法庭执行了火刑,然后又活了下来。她不能被金属损伤,她的祖宗不会被火烧死,你能想到点儿什么?”

    文潇岚想了一会儿,犹犹豫豫地说:“金属和火焰,难道是……五行?金木水火土?”

    “没错!”冯斯点点头,“当然也可能未必是道家,也可能是西方的风土水火四元素。也就是说,我遭遇到的这些怪事,多半还是和我们已有的神话体系有关,我爸的书柜上也有很多神话方面的书籍,这是一个重要的暗示,关键是要找出其中的规律。”

    “已有的神话体系……那可不好找,”文潇岚说,“这方面的资料用浩如烟海来形容都不夸张。”

    文潇岚没有说错。即便猜到了事件可能与神话有关,一时半会儿也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方向,单是中国流传的神话就足够让人挠头了:道教神话、佛教神话、民间神话、民族神话……而且冯斯并没有多余的时间去琢磨,学期渐渐走向尾声,考试也逐步开始。

    林静橦的外教口语考试给了冯斯90分,不知道是某种鼓励还是别的什么,但她再也没有单独和冯斯谈过话。或许是如她所言,冯斯是个聪明人,有些话说一遍就行了。

    考一门副科的前一天夜里,杨绍芬忽然急症发作。她长期患有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炎,还有支气管炎导致的心室肥大,那一夜忽然间就哮喘发作喘不上气。宁章闻赶忙给冯斯打电话,冯斯第一时间叫了救护车,但杨绍芬的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同时并发心室衰竭,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在凌晨时分去世。

    这种走过场的课都是开卷考试,难度很小,冯斯草草抄完了书,急忙赶往医院帮助宁章闻料理他母亲的后事——这一套流程他刚刚走过,已经很熟了。几天之后,杨绍芬的遗体被火化了,骨灰暂时寄存在殡仪馆。

    “我们两个,都没有爹妈了。”宁章闻红着眼圈对冯斯说。

    这之后,宁章闻更加疯狂地沉浸在工作中,几乎每天只睡四小时。他不局限于网络,还经常坐公车去国家图书馆翻找古籍。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却摆摆手:“他本来就是不擅长宣泄情绪的那种人,不找点事情把思考的空闲占满,搞不好要疯掉的。让他忙一阵子吧,过段时间慢慢就好了。再说了,去图书馆也不错,至少是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换个环境。”

    “现在的空气质量,恐怕不出去更好点吧……”文潇岚嘀咕着,但也承认冯斯说得有点道理。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倒是风平浪静,没有其他的敌人出现,猴子也没有再现身。至于林静橦,结束了学期的课程后就再也没有在学校出现,尽管据说她在本学期仅有的三节课上获得了学生的广泛赞誉,下学期的外教口语还是由她来上。

    因此,冯斯好歹是顺顺当当混完了这个学期,已经出了成绩的科目全部及格,剩下的按他的自我判断也应该没问题。最后一门考试是大学英语,对他而言小菜一碟,一个小时就考完交卷。走出教室打开手机,他看到宁章闻发给他的短信:“我找到了,快来国图。”

    他连书包都顾不上回宿舍放下,急匆匆跳上公交车赶往国家图书馆。白石桥附近一如既往地堵得一塌糊涂,他索性提前一站下车,一路小跑来到国图门口。但这时候拨打宁章闻的手机,却死活无人接听。他猜测或许是宁章闻把手机调成了震动,打算过一会儿再拨,这时候身后传来了警笛声。

    回头一看,来的果然是一辆110的巡逻警车,他的心里陡然间升起了某种不祥的预感。这时候国图里开始有大量的人流涌出,和往日陆陆续续有出有进的景象全然不同。冯斯赶忙拦住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人:“叔叔,请问发生了什么事?”

    “出事了,阅览室里有一个看书的人被捅了,一地的血,不知道死没死。”中年人说。

    “那个年轻人长什么样您知道吗?”冯斯急忙问。

    “长相不清楚,穿着一件黑黄相间的风衣……”

    冯斯的心沉了下去。宁章闻的确有一件黑黄相间颜色的风衣,那是文潇岚替他挑的。冯斯和文潇岚都夸他穿上这件衣服显得青春帅气,他也很高兴,在家都经常穿着这一件,弄得两人哭笑不得。

    想到这里,他大步向着馆内跑去,门口的工作人员拦住他,他喊了起来:“被刺的那个人是我的朋友!请让我进去!”

    “那也不行。”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一副拒绝通融的姿态。冯斯怒从心头起,差点就要一拳头打过去,但立刻反应过来这样只会更误事,于是强压住火气,缠住工作人员软磨硬泡。两人正在纠缠,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

    “让他进来吧!”离馆门不远一个40来岁的便装男人一边说着,一边亮出了他的警官证。看来这应该是个来此借阅的警察,没想到会刚好碰上突发事件。

    被刺的果然是宁章闻,他的腰部有一个深深的伤口,早已昏迷不醒,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们把他平放在地上,都不敢挪动。120倒是早就打过了,但此刻国图附近仍然在大塞车,救护车一时半会儿也进不来,倒是110巡逻车离得近,第一时间就到了。仍然是先前放冯斯进来的那个穿着便衣的警察当机立断:“等不及了,马上用警车送他去医院!”

    “你也跟着来吧。”警察冲着冯斯一指。

    冯斯点点头,忽然想到些什么,扑到宁章闻之前坐着的桌子前,看清了上面放着的书的封皮。这本书的名字叫《空斋笔录》,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

    他牢牢地记住了书名和作者名,然后跟在警察们身后离开了图书馆。

    还好警察决断得快,宁章闻并无生命危险,但仍旧昏迷不醒,还得留在医院ICU病房监护观察。坐在ICU病房外的长椅上,冯斯脸色铁青,文潇岚禁不住十分担心。

    “这又不是你的错,别想太多了。”文潇岚小心翼翼地说。

    “不是我的错,还能是谁的错?”冯斯轻声说,“我爸的死怪不得我,因为他本身就是知情人和参与者,可是宁哥……他什么也没做错。而现在宁哥被人刺了一刀,你呢?”

    “我不会有事的,”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我可是练过跆拳道的!”

    冯斯轻轻一笑,没有回答。过了好久,他忽然说:“我一直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我们虽然是初中同学,但当年的关系也就是一般般,只不过就是不至于吵架打架而已,高中更是好几年没联系。但上大学重新碰头之后,我一直觉得,你对我简直就像是多年来一起逃课玩游戏的老朋友,什么事都愿意帮我,甚至经常会压着自己的脾气来安慰我,就像你刚才说话时那样,小心、谨慎。我不是一个喜欢自我陶醉的自恋狂,很清楚我有几斤几两,不会觉得自己魅力超群,能够从初中吸引你一直到现在,更不会觉得我比现在在追你的那个大三学长更优秀……”

    文潇岚脸一红:“你怎么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所以,到底是为了什么?”冯斯说,“请接住我这句一切恶俗言情片里都必备的恶心台词,并且给我一个答案:你为什么会对我那么好?”

    文潇岚轻轻咬了咬嘴唇,冲着冯斯轻轻一笑:“那我也送一句必备台词给你:这是个秘密,就不告诉你。”

    原来文潇岚笑起来也这么好看,冯斯呆呆地想。比起林静橦如明月一般神秘莫测的迷人笑容,文潇岚的笑就像是金色的阳光。

    他还想要继续追问下去,走廊的另一头走过来一个人。这个人一身警察制服,但冯斯上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身便衣。这正是那个放冯斯进图书馆,又果断用警车送宁章闻到医院的警察。这个人长着一张很和善的脸,眼睛很小,乍一看像是没睡醒。

    “坐,坐,就是过来随便找你聊聊。”看出冯斯想站起来,他很随意地冲冯斯摆摆手。

    “还没来得及谢谢您呢。”冯斯说。

    “小事,不值一提。”警察冲文潇岚点点头,在冯斯身边一屁股坐下来,“分局刑侦大队,曾炜。”

    “凶手有线索了吗?”冯斯问。

    曾炜侧过头,颇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你这句话问得很随意,在朋友受重伤的情况下也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像是例行公事的问话,你早猜到凶手不好抓了?”

    冯斯嘿嘿一笑:“您这是打算扮演福尔摩斯呢?”

    曾炜也跟着笑笑,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突然问了另外一句:“你当时还没有进馆,没有看到伤者的相貌,为什么那么肯定受伤的是你的朋友?”

    “我在外面听一个路人讲了讲他的外貌和衣着,这才知道是他受伤。”冯斯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是这么回事。”曾炜淡淡地一笑,依然没有再追问,好像他提的每一个问题就只是为了试探冯斯的反应,浅尝辄止。他打量了一下冯斯,又接着说:“我记得你的脸。两个月之前,你的父亲被人谋杀了,这个案子归我们分局经办,不过不归我管。”

    冯斯一下子僵住了。曾炜从身上掏出一包烟,想起这是在医院,只好又塞了回去:“你的运气好像不是太好。先是你父亲遇害,然后又是你的朋友。”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谨慎地选择着措辞:“这大概就是人生吧,天有不测风云。”

    “是啊,人生!天有不测风云!”曾炜拍拍他的肩膀,“你也多小心点儿。回头再有什么情况需要了解,我再来找你。”

    “没问题,随时欢迎。”冯斯点点头。

    曾炜站起身,不紧不慢地离开了。冯斯看着他的背影,眉毛绞成一团,发觉自己又遇上了一个难缠的对手。

    “你先回去休息吧,”文潇岚说,“这里我盯着。”

    “都回去。”冯斯说,“我们在这儿帮不上任何忙,交给医生和护士吧。我得早点睡觉,明天再去国图。”

    “你就不担心……”

    “缩头也是一刀,”冯斯说,“再说了,不管是哪一方的对头,对我好像都还有点顾忌,趁着他们还有这样的顾忌,我得多干点儿活。”

    国图当天下午被迫闭馆,第二天早上重新开放时,冯斯几乎是第一个进入的人。

    他很顺利地借到了那本《空斋笔录》。这是一本明末清初的志怪故事集,作者名叫空斋无名生,大概是那个年代的一个无名读书人,所谓“空斋”,估计就是他读书的破茅草房的雅号。这本书里记录了许多光怪陆离的乡野传说,但作者的文字粗糙乏味,还夹杂着许多别字和错误的文法,难怪后世基本没人听说过,只剩下在国图影印存档的价值。

    冯斯仔细审视着目录,突然之间,两个大字跃入眼帘:太岁。他禁不住心里“咯噔”一跳。所谓太岁,就是视肉的另一种称谓。他明白,宁章闻一定是读到了这则故事,并且从中找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信息。他深吸了一口气,开始细细地读这个故事。他发现,作者其实是以《太岁》为标题,搜罗了八个不同的和视肉有关的传说。其中的六个都是寻常的吃了太岁延年益寿的故事,或者寻常百姓为了得到太岁相互争斗导致惨死反而折寿的寓言,但另外两个却颇有些与众不同,和他所想要查找的方向不谋而合。

    五

    第一个故事发生在元成祖元贞年间。这一年夏天,河南的一个农民在打井的时候,挖出了一个太岁,一时间乡民啧啧称奇,都涌到他家围观这个稀罕物。一个青年人看过之后,回家把此事告诉了他的祖父,祖父却不以为然,摇着头说:“太岁这样的东西,所谓食之能益寿延年,其实不过是世人以讹传讹,是否可靠很难说。有道之士却未必会认为太岁是好东西,他们或许反而认为太岁不吉。”

    青年很奇怪,追问祖父为什么会这么说,祖父沉吟许久,讲述了一段往事。原来他年轻时曾经身入道门,在大都白云观做过道童。那时候,白云观最德高望重的道士是冲虚大师于志可。于志可是得道仙人长春子丘处机的徒弟,曾随丘处机远赴西域接受成吉思汗的召见。他一生简朴自律,后来去世下葬时,除了随身的一衲一袍,任何随葬品都没有,因此深得白云观道士和大都百姓的景仰。

    于志可七十大寿时,大都城内的王公贵族纷纷赠送厚礼,都被他婉言谢绝,但蒙哥皇帝的礼物是无从拒绝的。所以在做寿那一天,全观的道士都在山门前恭迎钦差的到来。青年的祖父也在队列中,他眼看着钦差宣读完蒙哥的圣旨后,从身后随从举着的托盘上揭下了黄色的绸布,露出其中的御赐寿礼:一块珍贵的太岁。

    在一刹那发生的事情震惊了所有人。于志可的视线刚刚接触到这块太岁,忽然间十分惊惶,大叫一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好几步,脸上的神情显得非常恐惧。弟子们慌忙扶住他,一名弟子小声在他耳边说:“师父,钦差面前,不可太失态。”

    于志可喘了几口粗气,这才慢慢镇定下来,并向钦差赔礼。钦差当然知道于志可是皇帝器重的有道高人,以他的身份还没有资格为难对方,因此哈哈一笑,反而温言安慰,并没有什么责备。

    由于发生了这个奇怪的小插曲,这一天的整个寿礼都笼罩在一种抑郁的氛围里。当天夜里,于志可发起了高烧,年轻人的祖父被派在于志可身边随侍。于志可年老体衰,在病中更是神志不清,整个晚上都在不断地说着胡话。年轻人的祖父听到他反反复复地提及几个词:邪米思干大城、视肉、妖道、怪物、妖邪、两丈高。

    足足十天之后,于志可的病才慢慢痊愈。他并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全观上下也都对此事绝口不提,皇帝御赐的视肉也被收藏起来,并没有交给于志可服用。

    一年之后,于志可溘然长逝,年轻人的祖父也选择了还俗,离开白云观回到河南老家,娶妻生子,那段短暂的道士生涯在记忆里也渐渐变得模糊。但他永远都记得那一次事件,记得于志可仿佛魂飞魄散一般的惊恐表情。他对自己的孙子说,太岁恐怕绝非人们印象中的好东西,于志可一定是在当年随丘处机西行时,在邪米思干大城遇到了什么和太岁有关的灾难,可见太岁此物多半不吉。他又说,那家挖到太岁的人家,恐怕也会有难。

    几天之后,祖父的话真的应验了。那家人将太岁分而食之,结果全家十一口人全部暴毙。

    第二个故事的年代要久远得多,发生于西汉元狩元年。当时有一个名叫王直的小偷,家住寿春,看中了城里的一户杨姓富商,想要潜入盗窃。他挑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从狗洞钻进杨家后院。刚刚溜进事先打探好选定的房间,他就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像是有很多人进来。他从窗缝往外一看,大吃一惊:名叫杨麓的富商果然迎来了一位带着很多从人的访客,这位访客不是别人,正是寿春的主人——淮南王刘安!

    而且刘安与杨麓一同向着他藏身的这个房间走来,他才意识到自己犯了个大错误。他搞错了方向,竟然钻进了杨麓平时用来接待重要客人的书房。此时无法可想,他只能藏身于书房一角,把身体尽量缩在一个大花瓶后面,祈祷自己别被人发现。

    所有的从人都留在了屋外,只有主客二人走进了书房,接下来的一幕又让躲在屋角的王直瞠目结舌:主客二人一个坐了下来,另一个站立在一旁。然而,和两人的身份不相称的是,坐在榻上的是富商杨麓,而堂堂淮南王竟然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

    “你倒还有脸来见我!”杨麓哼了一声。他平时是一个奸猾而表面和善的人,脸上总是挂着虚伪的笑容,说话声音尖声尖气。但此刻,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每说一个字都好像是用刀刻出来的一样。

    “主上,我、我也不想这样的!”高贵的淮南王大为慌张,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我只是顺道、顺道、顺道……”

    他结结巴巴地说不下去了,杨麓冷笑一声:“我赐予了你神力,难道是为了让你满足自己私欲的吗?”

    刘安满头大汗:“我这其实也是……也是为了主上的大业着想。淮南国毕竟实力有限,如果我能夺取天下……夺取天下的话,那么……”

    “如果能有夺取天下的实力,我又何必来养你这条狗?”杨麓拂袖而起,“难道我的头脑还不如你这个猪脑子够用!我既然允诺了传授你长生成仙之术,以后篡权夺位不过是迟早的事,到时候你我各取所需,你以万世之寿永葆基业,哪点不好?你这个蠢货非要现在就开始谋逆,如今计划败露,朝廷的人马上就要赶到,我手里的事还没有完成,一切都被你毁了!”

    刘安浑身颤抖,把头深埋下去,不敢抬起头来。杨麓则慢慢恢复平静,重新坐了回去,再开口的时候,声音变得淡漠:“我将离开这里。”

    “您……离开?”刘安大为惶急,“您如果离开了,那我该怎么办?主上,您不能丢下我不管!”

    “自己种下的苦果,自己承受。”被淮南王称为“主上”的杨麓淡淡地说。

    刘安缓缓从地上爬起,站直了身体,手握住了悬在腰间的剑柄。躲在暗处的王直虽然看不见他的表情,但也可以想象,此刻的刘安必然是目露凶光,满身杀气。

    杨麓却稳稳地坐着不动,好像刘安在他面前只是一个色厉内荏的空架子。他像是无意地用右手拿起了放在身旁桌上的油灯,然后把左手的手掌放在了正在燃烧的火苗上。王直很是吃惊,但过了好一会儿,他都没有闻到意料之中的焦煳味儿,而杨麓的身形岿然不动,并没有丝毫痛楚的显现。

    “你真觉得你有能力伤到我吗?”杨麓的声线平稳,果然是半点没有被火焰所伤。

    刘安一瞬间崩溃了。他跌坐在地上,声音里已经带着哭腔:“求主上救我一命!求主上救我一命!”

    “救你一命?”杨麓的语气充满了嘲讽,“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价值让我救你一命?”

    刘安跪伏在地上,以爬行的丑陋姿态爬到杨麓面前,低声说了几句话。杨麓沉吟了一阵子,缓缓地说:“试试吧。能不能救下你的命,看天意。”

    刘安千恩万谢,伏地不起。杨麓不知扳动了什么机关,坐榻旁的地面上露出一个大洞,洞里传出一阵奇怪的声响,像是有什么大型野兽在呼吸。过了一会儿,一个物体从地洞里慢慢地爬了出来。

    王直拼命用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发出惊叫:地洞里爬出了一个可怕的妖怪!它大概有一匹小马的大小,浑身上下光秃秃的没有四肢,全靠身体的蠕动向前行进。他在远处看不清细节,但看那个东西的轮廓,有些接近民间传说中的宝物太岁。但他自己也没有亲眼见过太岁,因此只能是瞎猜而已。

    刘安像是见过这个怪物,并没有显得惊奇。他挪动着双膝,虔诚地向着这个菜青虫一样蠕动着的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磕头,仿佛是在祈求神兽庇佑。杨麓的嘴里发出一阵刺耳的怪音,不似人声,像是对怪物发出了什么命令。怪物听到声音后,加快速度爬到了刘安身前,身体靠在了刘安的肩膀上。

    刘安痛叫一声,似乎是被咬住了,但还是极力忍住痛,身体因为极度的痛楚而不停颤抖。过了好久,怪物才离开他,又发出那种“呼噜呼噜”的喘息声。王直猜想,它应该是累坏了。

    “剩下的,就看你的造化了。你走吧。”杨麓说。

    怪物缩回了地洞。刘安在地上恭恭敬敬地对杨麓磕了一个响头,这才爬起,捂着肩膀走出门去,肩头有一个血肉模糊的伤口,看来是刚才那个怪物送给他的礼物。

    王直又等了很久,直到杨麓重新关好地洞离开后,才敢偷偷翻窗出去,然后火速逃离这个隐藏了无穷秘密的主宅,再也不敢打杨麓财产的主意了。

    不久,武帝的特使在寿春找到了刘安谋反的确凿证据,淮南王被逼自杀。但是民间却有传言,说淮南王的自杀只是假象,就在武帝派兵抓捕他的时候,他吞下了事先炼制好的仙丹,与身边号称“八公”的八位一同修道的幕宾一起升仙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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